我坐在路旁的沙地上,呆滞地看着头顶的蓝色,大地的苍黄。沙土没有边界,坚硬的植物向上生长。一把白色的镰刀悬在宇宙中央。
我在哪里?我要去向何处?我是怎么走到这步田地的?
我的理智还是清楚的。四肢无力,多半是因为缺水、缺电解质、缺碳水或中暑。只要逐一击破,便能恢复体力。若是感染了寄生虫,稍微棘手一点,但也能慢慢恢复。
但此刻我只想停下来,什么问题也不解决。
我靠在背包上,瘫坐着。把脸扭向左边,地平线上有一个“我”慢慢靠近。她穿着和我相同颜色的上衣,背着相同颜色的打包。我揉了揉眼睛。莫非出现了幻觉?
那个“我”走进了,才发现是加州大妈“双步”,她的老伴“切分”跟在后面。大妈穿着同款上衣,帽子遮住了脖子。
“这段路真是糟透了。” 大妈说。
我勉强拧出点笑容,拍了拍背包上的土,继续和老两口前进。我神志恍惚,只能盯着老两口的腿,走在后面,不让他们觉察出我的异样。
我们经过干枯的河床、塌陷的深谷,穿过层层黄沙,越爬越高。高处有更高大的灌木,更浓密的针叶林。
正午时分,我们来到林中一处荒废的小木屋。木屋的地板破了一半,天花板似有似无,但四面墙还算完好。我走进去,闻着木头腐烂的气息,竟然觉得空气中有一丝阴凉。
我走进木屋内,在一处横梁上坐下,跟老两口一起吃午饭。木屋内的光线很暗,跟外面的世界区分开来,一个在光中,一个在影中。我感到了一点点的慰藉。
分拍大叔总是问我一些关于中国的问题:
你们那里能看到娱乐节目吗?
听说某机构(广电总局)每年只进口15部外国片?有没有古巴那种地下倒片、盗版的渠道?
中国的学校都学啥?
能看得到HBO吗?有没有Netflix?
什么?你们看不到Wikipedia?(那怎么学到“真理”?)
也看不到Youtube?(“No Facebook or Twitter either?!)
分拍大叔对中国还存在”互联网“,甚至“互联网产业”,表示诧异。他还是会说:“既然中国不是自由世界的一部分,就没啥好BB的。”
分拍大叔更不理解,我为何依然保留着中国国籍,不想成为美国公民。美国公民难道不是世界上最“高等”的身份吗?
我其实一直都知道,很多美国人对中国的理解还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加之自己的确很虚弱,口感舌燥,遍不多做辩解。老两口倒是对我偶尔的回应连连惊叹。
下午三点,我们终于到达了三天前、我和树人一起设置的藏水点。
树影之中,英国巨人和两个姑娘躺在背包上。
巨人脱掉了鞋袜,露出黑灰色的大脚,脚趾上缠绕着白色的绷带。巨人说,脚伤没有一点好转,反倒长出了水泡。“糟透了。” 他垂头丧气。
我从奇迹盒子里,挖出了前几天放进去的“幸运饼”。这是一种美国中餐的小特产,饼的里面夹着幸运签。
英国巨人的纸条上写着:“哪怕是再强大的鲸鱼,也对沙漠无能为力。” (Even the greatest of whales is helpless in the middle of a desert.”)
众人被这应景的语句感染,哄堂大笑。巨人自己笑得最大声。
一个悲剧的沙漠徒步日,突然显得不那么凄惨了。
因为几日前,我趁着和树人埋藏宝藏,提前预习了这一段路线,我在心里有了个数——我想走那两个年轻学生的路线,先上拱门,后上玄武岩。
次日清晨,我和“爸爸”经过了岩壁下方的野餐区域。加州两口子头天晚上在这里扎营:垃圾桶、餐桌、顶棚、厕所,被誉为“徒步者的4大奢华设施”,即使没有水、不能洗澡,野营区域也已经算是给长距徒步者在生活条件上大大升了一个台阶。
拱门名叫La Ventana, 就在高速公路旁边。加州两口子选择走公路,直接能走到拱门正下方;我和爸爸则决定走一条上升到峡谷平原上方的Rim Trail(谷缘步道),可以俯瞰玄武岩的“不毛之地”。惟一的困难是到了山崖之上,没有下山的路;如果不想走回头路,只能从一条很陡的土坡“空降”下来。
我和爸爸没过多久,就沿着谷缘步道上到了峡谷顶部的大平原。步道消失了,爸爸在前面开路。
“爸爸,你猜我昨天从饼干里抽到了啥幸运签?”
“是啥?”
“ ‘你的好运即将来临!’ ” 我得意洋洋。
话音刚落,我一不留神,被死树绊倒,“啪”地扑到在地。
地上,刚好有一从快要死掉的仙人掌……
爸爸闻声而来。见我右手和右腿,扎满了仙人掌刺。
我惊魂未定,谁知道上一秒的“好运即将来临”,竟然是此刻的“仙人掌浴”呢?
好在仙人掌大都已经干瘪,刺扎在了我右手的手皮上、右腿的打底裤上。虽然不疼,但数量不少。如果刺进了肉里,没有拔出来,会不会发炎?
爸爸让我找出电工胶布(duct tape)。自从13年的科罗拉多小径,我一直都带着这种胶布,但几乎从没用到过。按照爸爸的指示,我把胶布粘在手掌上,用力一拉,一大片刺居然附着着,被扯下来了!
打底裤上的刺,更难对付。有一两个顽固分子藏进了皮肉深处,膝盖附近的一小块皮肤感觉疼痛,而电工胶带却黏不上更多的小刺了,只能到达格兰特镇以后再处理。
比起扑到在仙人掌丛里,悬崖速降就是小巫见大巫。我和爸爸小心翼翼地揣测着脚下的沙土是否稳当,倒也用不着“屁降”下坡法。
到达谷底的拱门前,爸爸决定走公路进城;马克大爷依旧搭车进城;我和加州老两口走“岩浆”进城。
这次的脚程,不论是官方还是备选路线,都有一大段在公路或土路上,没有步道。
我不是一个纯粹有朝圣心的智者,也不是一个只爱走路、不顾周遭的运动员。我在乎自然风景、人文体验,希望在山野间听鸟兽虫鸣,在沙漠中感叹宇宙浩淼,或是在近郊的石板路上感受自然和人类交汇的旋律。石阶、土路、木板、绿道、正规步道、没有步道,我全都OK。
唯独公路,我无法接受。更别说是一条建在公路上的国家步道了。
除了吸尾气、走硬路、给司机造成困扰之外,太平洋山脊上还曾经有人因为公路徒步而丧生。公路上看不见荒野的景色,更多的是飞出车窗的啤酒瓶;它极大削减了自然体验,拥有的只是危险、嘈杂、焦虑。
一条国家步道,要把徒步者引到极其危险的公路上,简直太荒谬。可惜《国家步道法》纳入CDT时,并没有提供任何财力、物力、领导力的补助。跟大陆分水岭有关的公益组织已经倒闭了两个。这样有限的资源,让CDT的游说者们无法和私人土地主谈判,没法调动基金会或者信托公司,购买被拍卖的私有土地,更谈不上在沿路居民中扩大影响力。
新墨西哥这个家庭收入中位数排在全美国倒数第4位的大州,虽然能靠着国家实验室、导弹发射基地、高等学府,从联邦吸取资源;可经过她的国家步道,却是零零散散,支离破碎。
在派镇的时候,我把青旅里的基本地质书翻了一遍。徒步几年,不认识点石头底毛、花草树木、鸟兽虫鱼,有点说不过去。书里说,从派镇到格兰特(Grants)的这段路,是新墨西哥地质地貌最有趣的地带。这里远可眺望Taylor火山,它在两百万年前喷发过;再近一点,可见西部的火山链 (Chain of Craters)。高速路的南侧是砂岩,北侧是全北美最大的外侵火山岩浆地带。
这一地带火成地貌丰富,玄武岩黑红相间,各种岩浆凝固的情状,在美国本土其他地区是看不到的。虽然是火成地貌,身处沙漠,却有个常年不化的冰洞……Zuni和Acoma两个印第安部落,从火山岩里获取水和冰,所以这里自古以来就是交通要道。
这里种不了粮食,也没法放牛,玄武岩坚硬,很少有人能走长途,故这一带的西班牙语名为El Malpais, 英语翻译为Bandlands, 中文就是“不毛之地”。不过因为火成地貌酷似太平洋火圈,地质学家也把这里成为“穷人的夏威夷”。
“夏威夷”这段徒步,完全在黑色的岩浆之上。“不毛之地”并不贫瘠:灌木从石头缝中生长出来,遮蔽视野,黑色岩浆不像想象中那样一眼望不到头。岩浆当中有很多裂缝,时而需要跳远、跨坑。这些裂缝中可能有水,甚至有冰洞——“冰与火之歌”,放在这里绝不为过。
走出玄武岩的花园,加州老两口的帐篷搭在离公路口不远的地方。
分步大叔愤愤然地:“刚才进入这片国家森林,没走两步,就看到一对大人领着俩小屁孩,4个人都有来福枪!
“我正想跟他们打招呼,又有一辆车开过去,驾驶员有枪。他拉下车窗,突然间‘砰’地一声巨响……他居然朝着草地上开枪了!理我只有3米!简直难以置信!”
我嘴巴张大,还没来得及问大叔问题,他继续说:“我当时差点说脏话,最后控制住了自己,只吼了一声‘THANK YOU VERY MUCH!’”
第二日,我们仨肩并肩,走着土路进城。山谷离有个关于Zuni族居住地的信息标牌,已经布满了枪眼。分步大叔联想起昨日的不快经历:“欢迎来到新墨西哥!”
从派镇到格兰特的这段路,几乎都是平路,可我竟然累得吃不下饭;逼着自己吃了米饭和蛋白棒,又在前几天的下午六点寸步难行。这样的情况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而且,我的“埋宝藏”变得很不规律;正要进城,突然三急,跟大叔大妈吼了句“我要去埋宝藏了”,就赶紧在某个建筑工地旁边找了一个草丛,就地解决……经过仔细分析,我初步确定是轻微的细菌感染,加上缺水、缺蛋白质和电解质。过去半年我都吃得不健康;一走上步道维生素就摄取得更少了。
大叔虽是激光学专家,可他不相信新墨西哥的火山岩里有全年结冰的冰洞,以为土豆是欧洲人培育的(其实是美洲印第安人培育的)。好在进格兰特的公路边,有一个硕大的牌子直向牌,通往“圣拉斐尔冰洞”,大叔才终于愿意相信我这小妞还是知道一些事情的……
不过,当我们走进了格兰特的必胜客时,加州老两口还是无法相信必胜客在国内是奢华西餐连锁的代名词。(难道它们和麦当劳不是一个级别的?!)
我们都选择了必胜客的自助餐,正哀叹着这个城市没有公共交通、酒店在步行距离1消失开外的时候,餐厅里的另一家人听到了我们的谈话,竟然主动呀再我们去旅馆!
Trail provides!
到了酒店,我们遇到了另外两个徒步者Spam和Buyan. 他们提起了66号公路上的一个著名酒吧,就在酒店“附近”。
“要去酒吧,得先穿过州际40号高速。千万不要走桥上,太危险。走桥下,穿过一片铁轨,对面有条小街,右拐就到了。桥底下黑灯瞎火,干啥事儿的人都有,别瞎瞅。”
我和老两口听得一头雾水。接下来的半小时里,我穿着人字拖,就着两个iphone手电筒,穿过高速路下面的铁丝网,踩着碎酒瓶渣子,腿摩擦着野草,终于找到了修车铺酒吧的位置。
黑暗的微型酿酒厂里,主人Henry的皮肤比灯光更黑。这是个以66号公路为主题、由一家修车铺改造而来的酒吧,墙上挂着车引擎、轮胎、导管;酒吧构造和修车铺如出一辙,冰蓝的灯光让那些暗淡的角落更为神秘。
分拍大叔拉起了双步大妈的手,在舞池中央跳起了拉丁舞。他们的步道名“分拍”和“双步”(Split and Two-step),就是拉丁舞术语。他们学生时代相识,同时迷上了舞蹈;在工作之余,他们全国飞,参加各种比赛,后来又当上了评委。“跳舞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甚至比工作还重要。”
回到旅馆,天开始下蒙蒙雨。两三个嗨客坐在台阶上抽烟。他们说,晕羊姑娘前几天在格兰特的大街上摔了一跤,手肘骨折,“已经飞回奥斯丁的家修养了。” 晕羊的速度很快,我们同一天出发,她在第一天就遥遥领先,却在城市里受了这么严重的伤,还是摔倒在水泥地上……
格兰特是位于”美国母亲公路——66号线“和州际40号线上的一座小型城市。一般来说,对于小城镇,只要附近修了高速,城市就玩完了。高速附近的区域会酒店林立,真正的城区却无人问津。
格兰特据说已经从最艰难的时候挺过来了。六七十年代,这里是锂矿产地。锂矿的销量随着冷战结束,迅速衰败;格兰特的人口也从5万人骤减到了1万。如今这个高速上的城市,商家全线倒闭,全市没有公交(去年倒闭),只有一个基本不上班的共享出租司机,没有出租车。这里反倒有两家很大的监狱,还有一个大麻生产中心。
树人曾经告诉我,他很不喜欢格兰特。这里从商店到酒店,要穿过整座城市,走路要花去3个小时,对我们这些没车的游牧民族而言,太不方便。城里的店面倒闭关门,66号公路上的游客们倒是横冲直撞、调大音量。格兰特并没有因为66号公路带来的旅游业而复活,也不会因为CDT经过这里而故意“打扮”几分。大陆分水岭城镇最好和最坏的一面,都是它们不经过粉饰的本来面貌:也许经历一次长距离徒步,才能看到美国锦衣下的千疮百孔。
次日,补给完毕,走路出城。高速路牌子上写着“此段路布可以接载搭车的人”,我预感传说中的监狱要到了。
这监狱的外观和我想象中幽暗阴森的情状很不同。这监狱有复杂的围墙和铁丝网,十几栋低矮的平房。比围墙更高的,是好几个明亮刺眼的探照灯。它所有的建筑物都很矮小,有大量的空地。篮球场旁边,健身房里才能看见的器械竟然露天摆放着。监狱设计者的思路大概是:与其在一个密闭空间里摆放无数监控摄像头,不如让监狱的所有活动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神经紧绷地走过监狱铁丝网,拿出手机拍了两张照片。正纠结着这是不是犯法,里面一个黑人大妈穿着白色睡衣,站在空地中地晾衣杆旁边,兴奋地朝我喊了一声Hello。我一时不知如何作答,也回应了一声Hello……
听说监狱的夜里是看不到星星的,因为探照灯的局部光污染太严重了。
我从公路走上步道,攀爬至半山腰的平地,打好地铺,躺在新墨西哥的苍穹下。头顶上没有探照灯,只有黯淡下去的日光和逐渐喧闹的星空。
我望向山崖下的监狱。晚安,看不见星星的人们。
次日,上升4000英尺,去攻占CDT在新墨西哥的最高点——泰勒山。
泰勒山是一座休眠火山,于两百万年前喷发之后,一直沉寂到现在。“不毛之地”的火山岩浆却并不是泰勒山喷发的残留;那些硕大的平顶山、桌子山(mesa)才是。泰勒在自我销毁之后,顶峰坍塌,落成了圣海伦今天的样子。
穿过久违的白杨林,来到林线之上。山顶乌云密布,但并不是雨云。虚张声势地落了两滴雨夹雪,就休住了。
路上遇到一家人,爹妈、两女儿、一条狗,每个人都穿得很少,在寒风中颤抖着。那妈妈只穿了件吊带背心;爸爸穿着短袖短裤,小背包里似乎没有避雨的衣物。
我想起了几年前看到的数据:美国最危险的、至今死亡人数最多的户外运动,不是登山、滑雪、潜水或攀岩,而是单日徒步。
下午,天空渐渐聚满了云朵。我知道明天下午有雷雨,没想到登顶前,乌云密布,竟然稀松地飘落了几粒雪花。
在山顶等了一小时,那家人也没有上来,估计是返程了。
我暗暗为他们开心:迷途知返,永远不算太迟。
四年前,我地那场科罗拉多步道徒步,回想起来就像一部恐怖片,还有很多细节让我后怕。当时,我用在镇上休息地时间,去攀登科罗拉多最高点、美国本土第二高峰——艾尔伯特峰。接近顶峰地时候,下来的人都行色匆匆地告诉我,顶峰有强大电场,他们地头发开始竖起来、手指头有轻微地触电地感觉。那时正在下冰雹;而冰雹常常与闪电并存。很多徒步者劝我不要登顶了,但我没有听。
虽然完成了攀登,但我并不骄傲,因为“完成”并不代表“成功”。之后一个月,阎王爷又一次擦身而过,让我经历了失温和迷路等重大教训。
活下来的人都成了传奇,没活下来的就成了悲剧。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狗屎运;不过这种运气,我再也不想依赖了。
登顶之前,两个越野自行车手冲坡而下。我赶忙站到步道一侧让路。他们见我是背着大包的徒步者,很友善地停车,告诉我:泰勒的北坡有很多积雪,要小心。
OK, good news.
我忧心忡忡地开始从北坡下撤,发现这里地形并不如南端那么暴露,反倒是被针叶林包裹着。林子挡住了一部分阳光,加之北半球的北坡在冬季接收的日照时间短,北坡的积雪往往比南坡多了不少。
好在泰勒的北坡,积雪虽厚,却也被针叶和薄薄的土壤覆盖了表面,并不算滑。我艰难地绕过树井(雪在树地周围,会凹陷下去,成为一口井的形状),发现“步道”不见踪影,不如直接下切。踩进了几个雪坑,之淹没到小腿和脚踝之间的位置。
去年冬天和今年早春,大陆分水岭的雪量都高于往年平均值。虽然如此,我对踩雪还没有做好准备,登山杖的snow basket(挡雪片)也是准备到了科罗拉多再装上。结果人走得不那么狼狈,杖子倒是深陷了好几次……
北坡的雪很给面子,到了一处豁口,遍消失不见。我早早扎营。
我的水不多了,便攒了几团雪,煮雪成水,泡了辛拉面。竟然有6个徒步者经过了我的帐篷;没想到今早刚刚出城的加州老俩口也赶到了。
夕阳之后狂风大作,我在一个小时内拉了两次肚子。也许是辛辣食物的刺激,也许是细菌感染还未痊愈。还好我的急救包里,有过期了一年的肠康片,如今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服下3片,读书20页,安然睡去。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立志赶上昨天傍晚超过我的大部队。朝霞披在山岭上,地势开阔,土路绵延。来到一处观景台,远方有零散的平顶山,峡谷就像天空中的群岛,播撒在橙黄色的海洋上。
理想的步道应该如此:一尺宽的黄土,向前延伸;或陡峭的石壁,向上攀登。没有多余的路牌,没有探照灯,没有垃圾桶,没有一切人造的设施,除了步道本身。步道是公民的学校,“学生”会逐渐学会荒野徒步的礼节:无痕、礼让、环保,都是政府“家长”没法通过增加基建而确保的学习过程。这些基建“补习班”,会剥夺人们的学习机会,减少他们的荒野体验。
不到中午,我就追上了大部队。加州老两口,上午跟英国巨人谈论枪支政治,下午跟我聊中国教育。我们一起复习了微积分和美国宪法,从自行车竞速聊到三权分立,还互相推荐了几本书。
晚餐时间,我发现这两口子把每一餐、每一卡路里都提前准备好了。大妈负责所有的规划、食谱和煮饭;她早在出发的几个月前,就把每一餐给干蒸了出来,标注了名字、吃的日期。所以大叔一直喊饿,因为他一卡路里都不能多吃,“不然会打乱规划”。因为大妈的重度强迫症,大叔不用做任何准备工作(其实是大妈不让他做),所以大叔对步道的路线、补给情况,一概不知。
“这样也好,烦心事儿少,老婆也不用担心我落下她逃跑。”
和我们“青蛙跳”的,是“伍迪警长”和迪伦二人组。我和高个子的伍迪警长是老相识。他和我同在2014年走完太平洋山脊,还是同一天到达终点线的。伍迪那年只用了114天就徒步完成PCT全线,更了不起的是,他是和同一天出发的5人一路结伴、一路竟争,最后皆大欢喜,五人组同一天到达终点。
三年过去了,如今我和伍迪都有了不少变化。我读了特殊教育的学位,他也去念了硕士,不过学的东西很冷僻——森林诊断(Forest Pathology)。
伍迪警长给我打了个比方:“地质学看似是一门科学,但也是一门历史学,研究地球的历史。地质学者眼观景色,辨认石头和断层的纹路,挖掘化石、分析样本,为的是摸清楚一个地理区域的历史演变。
“森林诊断学,学习的也是一种历史。毕业生需要能够眼观一棵树、一处林子,便能讲清楚这棵树的湿度、山火、虫蛀、伐木等微观和宏观生态圈的来龙去脉。”
伍迪翻开他的手机相册,风景照没有几张,倒是有很多蜥蜴、爬虫、花草。伍迪最得意的一张照片,就是在希拉河谷遇到的“希拉河怪”,一只橙色和黑色相间的大型蜥蜴。
晚上,我告别加州夫妇,继续向山谷的水源前进。
英国巨人已经在谷底搭好了帐篷。
“六尺七”是我给他取的代号。午后的乌云包裹住平原,我们一行人一边说笑,一边让巨人冲在最前面,因为他是最好的避雷针。
六尺七告诉我,91年,英国某海洋舟向导带着20人出海,结果遇上恶劣天气,全军翻船,13人丧命。这件事情惊动了整个英国,并且促使英国开发了全世界最健全、最复杂、最严苛的向导认证系统,每一种户外运动都有自己的管理协会和许可证申请规范。
六尺七拿的,就是高级徒步登山向导认证。为了拿到这张认证,六尺七经历了20天的所谓“高质量野外生存日”,也就是整整20天的贝爷式的求生考验。“期末考试”内容如下:考官把两个学员带入山中某处,让学员们通过观察山的格局、对比地形图等高线,在地图上指出他们的当前位置“O”. 考官并不会马上公布正确答案,而是在地图上标出另一点“A”,让第一个学员根据当前位置O,走到A。另一个学员,需要根据第一个学员的行走方向,在地图上画出他到底去了哪里,即A点的位置。
怪不得英国巨人一天只用看两次地图——第一次是记住当天的全部行走路线,第二次是在途中确认路线。
第二日,巨人早早离开了。我从山谷中取了两升水,慢悠悠地爬回步道。
上午,经过了一处山泉地分岔口;因为离步道有些远,我便没有去取水。
一个错误的决定。一个沉重的代价。
正午,烈日高照。针叶林消失了,西伯拉大地平坦宽广。
过去5年,我一共来了这个区域10次——大峡谷的马粪灰,布莱斯的寒冷星空,羚羊谷的垂直光柱,波浪谷的时光皱纹;维京峡谷和同伴走丢,郊狼谷第一次领队,白蘑菇的永恒静默,反射古的“世纪深沟”,粉红色沙丘打滚,纪念古土路吃灰,鹿皮谷三次因洪水取消,鲍威尔湖冰冻的西瓜,火焰古象鼻顶的烈日,白沙上的白雪,拱门的鬼斧神工……
今天,站在新墨西哥西北部这大片大片的梅萨之上,我又想给这昔日的情人一个吻。
我的浪漫经不起烈日的考验,下午5点,我滴水不剩。跟水一起消失的,还有速度和体力。
我只能坐下,躺在背包上,像个人肉干,暴露着,炙烤着。
干枯的河床,留下白色的盐渍。饿的时候,方能继续走下去。渴的时候,却觉得世界的光变得模糊、浑浊。反复循环着口中的唾沫,身体和大脑都不再听指令,吃下的食物也无法消化。
口渴,只是最初级的缺水。等到了真正缺水的时候,血液变得粘稠,不再口渴。这才是真正危险的信号。
我拽着身体,寻找着最后一滴水。经过一条土路,几个易拉罐散在地上。我走过去,朝罐子踢了一脚,希望里面还有液体。罐头上那可口可乐的商标,刺激着我的神经,让我兴奋而绝望。
看到绿色的植物、干枯的河床,我都咽了下口水。
GUTHOOK卫星地图指南上说,我已经经过了一处藏水点——但那个地方,我在下午两点就走过了。什么也没有。莫非水源信息有误?还是本地的水天使决定不再给徒步者提供水源了?
那,下一个水源点在哪里呢?是一天之外的某条土路,还是两天之外的古巴镇?
我能坚持到那个时候吗?
傍晚七点,天色暗淡了。我穿过一条土路,看见灌木丛背后若隐若现的白色塑料——莫非是——藏水点?
绕过灌木丛一看,那搭建好的木头平台上,放了十几个加仑的瓶装水。旁边竟然还有一个冷却箱,里面装满了饮料和水果!
原来是水天使把藏水点换了个位置。
极度缺水三小时后,突然发现这绿洲,我重获新生。吸收、煮饭、疯狂地喝水;饭后还烧了一壶水,泡了奢侈的菊花茶。
虽然藏水点就在土路旁边,晚上会有车辆经过,可我顾不得那么多了。我打算在这里睡一晚上,第二天继续用水。
我在灌木丛的背面扎营,从帐篷里可以隐约看见几十米外的公路。守着一大堆水源,我安心地睡去了。
凌晨四点,突然听到脚步声。
我心头一紧,头皮发麻,大气不敢出。更可怕地是,脚步在帐篷外走了几圈之后,我竟然听到了车门的声音。
这人把车直接开到了帐篷旁边!他是要奸杀我,还是绑架我?他还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
凌晨四点,孤立无援的沙漠。我的同伴不在身边——他们也不知道我的位置。我一整天没看见一个人。如果我死在这里,尸骨无存,一点痕迹也不会留下……
我屏住呼吸,深知徒步四年以来,最可怕的一刻就要来了。
突然,帐篷被一束白光照亮。
那白光照的并不是我,而是藏水点的位置;因为帐篷直接搭在藏水点后面的灌木丛里,我看不见那人的身形。
只听见水桶碰撞的声音。那人好似在松开绑住水桶的铁链。沙漠里风很大,藏水点的水桶往往会被水天使用链子绑好。
等等,难道是水天使来了?
我喊了一句Hello。头灯的主人回话了。他说抱歉吵醒了我;正赶在清晨放牧之前,查看一下自己放的水,补充新的水桶。
我大石头落地。水天使名叫Juan,略有拉美口音。他说自己已经做了三年的水天使;第一年的时候,藏水点还放了汽水和零食,但是被当地人偷了。所以他换了水点的位置,用铁链把水桶绑住。
我谢过了Juan。接着,传来了皮卡发动的声音。
天色渐亮,我睡意全无。一个在贫困边缘的当地牧民,还能在每天凌晨四点、检查为一群陌生徒步者提供的水源,这是一种怎样的善意?徒步者来了又走,我们付出的很少,索取的很多;而还有这样一群当地人,不仅对我们这些“游客”没有敌意,还在用这种方式给我们提供生存的必须品……我竟然还把他当成了罪犯!
白天,我追上了灰鸟姑娘和木鱼大叔。
灰鸟和木鱼曾经在2015年就试图走CDT,但在900英里之后因为“吵架太激烈”而双双放弃。目前看来,这一次他俩还没有大动干戈的倾向。
这是一对奇怪的情侣。木鱼大叔有点暴力癖,说话、做事都有种江湖气。他从不主动跟陌生人交流,笑一笑更是困难。加州老俩口都有点怕他,几次试图跟木鱼搭话,都宣告失败。
而灰鸟是个活泼可爱的姑娘。她平易近人,大大咧咧,常常跟其他嗨客哼老歌,说话的时候又有点小女孩的气质。灰鸟的口头禅是:“(我年纪大得)都可以当你的妈了。” 此话不假:灰鸟已经44岁了,还在往天山童姥的方向发展,没有衰老的迹象。
不过,她时常会扮演妈妈地角色,教导训斥像我这样瞎胡闹的年轻人。
我跟她讲了头天晚上扎营在藏水点、凌晨四点被脚步惊醒、以为自己就要一命呜呼的故事之后,她严厉地说:“以后不许再在路边扎营了。”
当晚,因为临近补给点——古巴镇,我又把营地扎在了距离公路只有1英里的土路边上。
灰鸟亲眼看着我离开他们的营地,向公路走去。没有跟他们扎营、加上第二次睡在路边,她更生气了,连说了两句“不要扎营在路边”。
我看着她,不知为何,眼眶突然有点湿润。我咽了咽喉咙,说:好的,我答应你,我再也不扎营在路边了。
同样让我感动的,还有分拍大叔。
在古巴镇重聚的时候,分拍大叔自豪地给我展示了一张照片:那是我的鞋印。
其实,这对长距离徒步者来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曾经有刚刚认识的同路人,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说,“我终于追上你了!我跟着你的鞋印好多天了。” 还曾经有人对我说:“我终于找到你了!咱们的鞋是一模一样的—— 我跟着你的脚印好久了!”
鞋印,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指纹、一个符号。它不仅仅连向了鞋印的拥有者——那个在你面前留下印记的人,它更连向了我的千千亿个同类。
回到2014年的5月的太平洋山脊。内华达山脉刚刚遭受了两天的暴雪,7000英尺以上都被大雪覆盖。树线以下的森林里,开阔的山谷平底之中,甚至是某些北坡的山腰上,雪深得几乎看不到石头。雪只是一个隐蔽的危机,而徒步者需要面对的最大难关是大部分的步道都被雪掩埋;哪怕有了导航、能找到步道,也不意味着在被积雪覆盖的时刻,那些路段就是可以被通过的。
我面前还有一个难题:我的同伴(两个法国人、卡洛斯、奶爸)都比我先一天出发进山了。而在我之后,基本所有人都对大雪呈观望态度,在小镇上等太阳把雪晒化再走。所以我的身后,离我最近的人类可能是一天、两天的距离,也可能是一个礼拜。
前路漫漫,孤身一人。在白雪皑皑的山谷盆地中仰望苍穹,脚下是明晃晃的洁白。眼前是我一人独享的美景,而我竟然无心兴奋或者感动,只心想着追上前方的同伴。
虽然步道被雪埋了,但是脚印还在。
这些脚印在雪地上特别明显,有深有浅,有大有小;每天不同的时段,脚印也是不同的。早上的雪硬、脚印就比较浅;而下午的时候,太阳把雪晒软了,雪一踩就踏,这时候就成了一个个深深浅浅的雪坑。
有几次,我近乎癫狂地寻找着认识的脚印——任何脚印。
我对于这些或陌生或熟悉的脚印,都有一种痴迷的依恋。我坚信它们的正确性,坚信它们带领我走向对的方向。我为此做过一些错误的决定,吃过好几次亏,都是因为脚印本身领向的方向是错误的。有一次,我跟着一串脚印,爬上一个陡峭的雪坡,才发现山口的方向在山谷的另一侧;我要么从这些50度的雪坡上侧切过去,要么雪上“屁降”回到谷底,从头再来一次。犹豫不决的时候,我的熊罐头从背包上坠落,滚下白雪,一直滑到谷底;我也就顺势,跟着熊罐头的轨迹,用屁股滑到了山脚,走到真正的垭口的正下方,重新登顶一次……
而我知道,这些脚印对我的意义不再是路标和导航而已。它们被具象了,成了一个个真正的、有血有肉的人,陪伴着我;它们成了苍茫大海上的灯塔,成了岛屿上的炊烟。哪怕看不见人,只拥有脚印、灯光、乃至人的气味,都能磨灭我对未知的一点点恐惧。有几次,在终于发现脚印的时候,高兴得几乎落泪。有几次,却又孤独惆怅。
七天之后,我终于在下一个补给小镇与我的PCT同伴重逢了。我还特别查看了他们的鞋印;发现我并没有“最强大脑”,竟然把一些鞋印记错了。然而哪怕是把脚印完全认错了,那种依托感是类似的、无可取代的。
而在这个过程中,终点是什么,加拿大是什么,卡塔丁是什么,杜兰哥是什么,都被渐渐模糊了。战胜孤独、继续行走的动力,其实不再是几千公里之外的一个抽象的终点线,而是一个个具象的寄托。
毫无疑问,加州老俩口已经认得了我的脚印,并且关注着我,就像几年前我在PCT上追逐着奶爸和卡洛斯的脚印一样。脚印是我们之间无声的密码。
和脚印一样难以忘却的,还有背影。
伤害那些爱我的人,似乎是我的一种天赋。我对灰鸟和分拍大叔的感动,似乎无法转移到那些和我最亲近的人身上。
“不走寻常路,只爱陌生人”。而这其中的代价,又往往是多年后才有体会。
在太平洋山脊上,我当时的男朋友小文艺曾经来看望我两次。
两次,他来步道上看望我,我都很烦躁:大部队在前方,我需要加倍赶路才能追上。临走时,我那么匆匆,步履急促,向北方奔命。
两次,他都在离别时分,用手机拍下了我的背影。我不知道他看着我离开的时候,在想些什么。
在我奔跑、追逐、冒险的日子里,他从达拉斯寄来我早已准备好的29个包裹;在我发了朋友圈之后,他才知道我已经安全到达了某个补给地,却迟迟等不到我打给他的电话;在我很多次冷漠、任性造成的伤害之外,他依然默默地守护着。
他能忍受我这样的离开,以至于能接受我最终真正的离开。而我却没办法拿手机拍下远走高飞的爱人,没法目送远行的亲人,没法接受别人比我先走。于是,我总是最先切断锁链的那个人。
他有爱的能力,这是我不能及的。
步道穿过古巴小镇,灰鸟和木鱼、伍迪警长和迪伦、分拍和双步、路痴大爷和我并肩走着。花花绿绿的宽檐帽、头巾、棒球帽、没有帽。
古巴镇人口800,因为小镇的主要街道是一条穿城而过的高速路,异常繁忙。旅人、摩托车手、徒步者、印第安人、警察、毒贩、醉鬼、农民,在这个西南小枢纽,展开一幅浮世绘。
傍晚,几瓶啤酒之后,伍迪警长和分拍大叔两个学霸,在酒店院子里聊起了北美板栗树。
对于看过美国高中教科书、徒步者必读书目《林中漫步》(A Walk in the Woods)的读者来说,比尔布莱森对板栗树的悲剧,描写得很生动:曾几何时,北美板栗树是阿帕拉契亚山脉、俄亥俄流域至密西西比最大得树木,高度可达30米,周长3米。20世纪初期,亚洲传入得某种真菌大量袭击了北美板栗树。茫茫森林,放眼望去尽是白色的真菌和垂死的大树。北美板栗的消亡,还破坏了白尾鹿、野火鸡、黑熊的食物链。
板栗树经历的“枯萎病”洗劫,在历史上有太多先例:1845年爱尔兰土豆枯萎病造成了举国逃难,难民纷纷迁往新大陆。那次枯萎病永远地修改了美国历史;大量地爱尔兰移民为今日地天主教徒和早期民主党人提供了中坚力量。《星际穿越》开篇,就是农作物统统被枯萎病击溃、只剩下玉米的惨状。
枯萎病不奇怪,奇怪的是北美板栗树成了美国生态爱好者心中的“神树”。几十年来,甚至涌现了不少民间机构,专门为了保护这一个物种而设立,当中最有名的就是美国板栗树协会。很多自然爱好者以有生之年能种上一两棵板栗树为骄傲。
伍迪警长说,杂交和转基因是目前两种培育抗真菌的板栗树的方式。要么引入中国板栗树的抗病基因杂交、移除脆弱基因,要么引入有中和作用的酶,让被感染的树不至于死亡。
一个国家、一大群人,包括两个徒步的喝得微醺得学霸,能在沙漠中得这个偏远城镇、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物种而讨论一个小时,也是个引人深思的现象了。关键是我竟然写了这么多超纲的内容……
我去超市买了东西,正回到房车旅馆准备洗澡,就被一个台湾口音的大叔拦住,想跟我分房。
聊了两句之后,我意识到自己曾在派镇,看到过这位大叔的留言:“我的步道名是CAT, C代表我的故土中国,A代表我的居住地美利坚;T代表我的出生地台湾。” 留言书名的日期是2017年5月8日,比我到达派镇,早了整整两周。我便以为和这位同胞失之交臂了。
没想到,CAT大叔在泰勒山附近因剧烈脚痛,不得不下山、回到加州的家里,休息了两周。今天他坐长途汽车,回到了步道上,又正巧赶上我来到古巴小镇。
寒暄几句之后,CAT大叔突然问:欸,你是不是张诺娅?我两年前就给你发过邮件啊!
我惊叫一声,从手机里还真把大叔的邮件搜了出来:“诺娅姑娘,你好。我是来自台湾、2014年9月29日走完AT全程登顶卡塔丁山的任孟洁……费时177天完成华人首次阿帕拉契亚步道全程健行后,休息了三星期,我又连续提笔115天写完全部经历,约有200篇文章和3000张照片,打算提供华人朋友参考……我是在准备PCT的时候,发现你已经在2014年走完了PCT,恭喜你为华人立了首功,这样我明年走起来肩膀就不会那么沉重了。我正一篇篇拜读你写的PCT文章,日后有问题再请教你。任孟洁,2015年7月21于洛杉矶。”
真是人生无处不相逢——我俩在同一年相聚在大陆分水岭,同时冲刺三重冠,是多么幸运的事情!
长距离徒步,这两年在国内刚刚“出圈”,可已经在港台地区风行一段时间了。一方面是港台信息开放,可以看到很多国外的资料(比如Facebook的PCT群),另一方面是香港和台湾的步道系统已经相当发达,无痕观念也深入人心。其实,“无痕山林”4个字,就是从台湾的译作中直接搬过来的。
我教会了CAT大叔使用Instagram, 查看最新的雪况,才发现他对科州的雪量、爬雪山需要的装备等信息基本不知晓,而且没有冰雪经验。
大叔跳过了90英里的步道没有走,从Grants到古巴镇的大好风光没有领略,刚好接用弥补错过路段的时间、等待科州的雪化掉。
第二天清晨,在我和大叔确认了线路信息之后,他向南出发,去弥补因养伤而错过的90英里;我继续北行,希望能在科州重聚。
(我和大叔后来却再也没能碰面。)
和加州夫妇在麦当劳道别时,他俩依旧对科州的雪非常担心。朋友刚刚在脸书上,发了一张艾尔伯特峰(科州最高峰)的顶峰照片——360度,全是皑皑白雪。于是,加州夫妇决定去圣塔菲休息一礼拜,等雪化一些再走。
我虽然没说出口,但心里已经十分向往白雪披肩的圣胡安山脉了。14年的内华达山脉,若不是大雪封山、踉跄独行,怕我也不会留下那么多珍贵的回忆。白雪,是步道的一部分,实我早就“签到”的大礼包。平淡无奇的安稳旅途,不是召唤我来CDT的原因。
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科州7月底的季风季节。进入落基山这每年的雷雨时节,天天都有午后雷阵雨,绝不会缺席。如果遇上了高海拔、大风和雷雨的组合,怕是几年前失温的悲剧要重演。所以,趁着季风季还没来,快快冲出圣胡安的暴露地带,不失为一种权衡。
出城,上山。步道上,大姨妈迟来了10天,我居然破天荒地肚子疼。下个雨、上个坡,又居然不疼了。
傍晚时分,在山顶地残雪里找了块儿干地地扎营。外面的积雪尚未化干净,在帐篷里还能看到肮脏的针叶和泥土覆盖在雪上。咬一口白雪公主的毒苹果,好似升仙般畅快。
从需要和牛一起想用水源的沙漠,上升到新墨西哥北部的皑皑白雪,不过几个小时;从极热到极冷,干燥到湿润,没有树到茂密的针叶林,也就是几千英尺爬升的结局。
Los Pedros山顶,我走过了此生最长的一条“河”——步道。
山顶的积雪,仿佛在一夜之间全部化去。雪成了水,铺满了草甸,浸润着步道,让这里成为了一片湿地。步道变成了一条水沟,而这些水也全是冰冷的雪水。走了十分钟左右,从脚到头皮已经刺骨得没了知觉。
山林里没有草甸上阳光充沛,积雪夹杂着树粉、土渣,耍着赖皮,不肯离去。残碎的雪块,作为最底层的、执拗的守护者,这最后的积雪的密度很大,不会陷进去。再过不到一个星期,六月的高温就会让这些白色全部消失。
山的北坡,随着海拔降低,积雪减少了。一大片倒树,又增加了一道道路障。小树还好,马兰开花二十一,跳橡皮筋似的就过去额;而那些跟我身高差不多的“木马”,横七竖八,就需要跳、爬、躺、跪等等奇怪的姿势来解决,和南部沙漠里的那些铁丝网栅栏如出一辙。
正在为成片的倒树为难,前面出现了两个握着斧头、戴着头盔、身穿蓝色制服的志愿者。他们来自新墨西哥最大的城市——阿博克旗,是骑马者爱好俱乐部的成员,专程赶来清理路障。我还没见到在步道上骑马的人;使用量虽小,配套“服务”居然也跟上了。其中一位大腹便便的大爷曾在林业局工作,他介绍说白杨树(aspen)喜阳,冬天雪大、不见光,加上狂风呼啸,白杨树就会大面积死去。
和大爷们作别后,步道上果然没有倒树了。我终于又可以戴上耳机,听完一个个播客里的故事。
今天的同路人是村上春树。他作为一个半路出道的作家,每天坚持上午写作、下午用来听音乐和跑步,几十年如一日。他说跑马拉松的过程中“痛苦难以避免,但磨难可以选择”。跑步难免有身体上的疼痛——这是客观的、无法改变的——但我们可以从主观上让它变得温柔、美好,去拥抱这种痛苦,让它不至于退化为灵魂上的“磨难”。
一切在于定义,一切在于选择。
一滩白色的骨头散在泥土中,骨架足足半米,头、脖子、脊椎骨完整地连在一起,应该是一只死牛或死鹿的残骸。
听着耳机里的“疼痛”和“磨难”(pain and suffering),眼前却是另一个生命的尸体,恰当又违和。
十七岁的那年,我在学生公寓洗澡的时候,摸到了胸口的一个肿块。肿块大概有一立方厘米,摸上去有轻微的胀痛。我关掉了水龙头。
那天晚上,瓷砖的颜色变得黑了一些,水池里的裂痕更加突兀。我默默爬上木梯子,回到了衣柜上的床;寝室里的同学们在讨论着刚结束的英语考试。被褥依然是湿润的,这是属于南方的凉。
摸到肿块的前几周,外婆在回家的路上晕倒了——这是家人后来告诉我的。我那时已经在围墙里面了。我的外婆,陪我一起去看《哈利波特》电影的外婆,借钱为我买钢琴的外婆,给我每周租一次甄子丹电影的外婆,允许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的外婆,每次回家都让我吃上鳕鱼的外婆,为我的成绩而哭泣的外婆,从我三岁开始抚养我的外婆,我从小夜夜哭着“外婆你不要死啊”的外婆……
外婆得了美尼尔氏综合征,终生影响她的平衡感,但在其他方面并无大碍;我的肿瘤也在一年后被摘除,“只有5%的转癌几率”。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和那个十七岁的我,同时让我认清了一个事实:我们很幸运,因为我们还活着。
但我们都是会死的。
我们只能活一次。
大三的时候,我在学校外的小镇上租了一个自己的房间。挂在我墙头的明信片,白色的底,只写着一行字:Today is the Day。
就在今天。
今天是我开始CDT之后的第34天,我人生中的第9655天。今天和往日没有什么不同,却又完全不同——它“可能是我人生中最棒的一天”,也可能是我的最后一天。在外婆晕倒后的几千个日子之后,在胸口胀痛的几千个日子之后,我把青色的草甸留给顶峰,把灰色的积雪给丛林。阳光浸润了梅萨,土色里绽放出金黄。
我成了一个没有癌症、却仿佛只有几个月生命的人。我的银行卡永远还不完,账户永远欠款,但邮箱里总有几张还没用的机票、还没上的船。
那个胸口小方块,让我不再害怕了。
我往梅萨的上方走,夕阳暖暖的,洒在我的头发上。
第二天早上,我走过一个潮湿的谷底。小溪边的叶子上反射着光芒,空气中弥漫着海洋的湿润。几个背着大包的人迎面走来——他们的包上都挂着防雨罩,用来隔离露水。
就在这一片松软的苔藓世界中,我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也不需要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绿色渗透了空气,水雾弥漫于天空。我好像行走在一个看不到边界的温室大棚之中。
小溪边上,一个头发很长的年轻人正在收拾帐篷。他戴着眼镜,皮肤黝黑。我需要赶路,便没有跟他多说两句话,径直向前了。
不久,“温室”到了尽头,土地豁然开朗,晨光从前方扑面而来。水汽突然蒸发,大地依旧龟裂——我又回到了熟悉的新墨西哥。
临近鬼影牧场(Phantom Ranch)的地方,步道穿过了一条大河。河上有座桥,双向车道。外州的车牌来来往往。我走到河岸对面,那个长头发的小哥也追上来了。我们坐在土路旁边的小坡上,嚼着食品袋里的最后一点粮食。
长发男叫做“冬天”。他的头发编成密密麻麻的脏辫,脖子上挂着白色的头巾。
冬天是一个职业流浪汉。他出身大平原的中产家庭,在高中时期得了抑郁症,在大学二年级辍学,搭车去离家一小时之外的某个小城,流浪了八个月。冬天哥早上领取救济粮,下午去图书馆坐坐,晚上去城里的公园,接待其他流浪汉。
夜里,那些卖唱的艺人歌舞升平,他也结识了四方“在路上”的人们。有些人是生活所迫,有些人是毒瘾缠身,有些人是不愿劳动,有些惯性流浪汉甚至要挟过他,说要“割了他的喉咙”,还有一些人像他一样,是一种主动的选择。
之后的五六年,他每隔几个月就逃出来一次,当一个季节性的流浪者。搭车、睡马路边、逃离警察的“骚扰”。几个月后,他又会回到家乡,做一份短期的工作。周而复始。
冬天说,流浪汉的圈子也有自主的语系和文化;他们选择营地的方式、说话的用词,在外人看来难以理解,他们自己却司空见惯。冬天还说,路上有些小城对流浪汉极其友好(“比如科州的尼德兰镇”),有些地方又有驱逐流浪汉的传统,他和同伴只能住进附近的国家森林。
冬天捡起了路边一株巨大的蒲公英,任凭风把它吹散。11英里的土路烈日高照,竟然很快就走完了。
在鬼影牧场,几位从洛斯阿拉莫斯(Los Alamos)赶来的中国大哥大姐带来了亲手做的川菜美食、饮料和啤酒,我竟然吃到了家乡的糖醋排骨和口水鸡。这些来看望我的前辈们在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工作——二战时期美国“曼哈顿计划”的温床,秘密的原子弹研发实验室。当年,土地被联邦默默低价购买,原住民默默疏散,不动声色地为开发原子能腾出地方。Los Alamos地地址也是保密的,署名都是圣塔菲市区的某邮箱;在军事特区,一切都像是一个平行世界。
如今,Los Alamos是美国博士比率最高的城镇,文化和教育在整个美国西南部位居榜首,地价攀升,夜不闭户,也有丰富的户外资源。
我们去鬼影农场背后的巨大水库看云、吃西瓜。一个大姐说,许多画家受到Georgia Okeefee(二十世纪美国现代派画家、先锋主义者)的感召,一辈子停留在鬼影牧场的山脚下,画云、画山、画岩石的光影变幻,如此度过一生。
鬼影农场的传奇色彩,一点不比洛斯阿拉莫斯逊色。Ghost Ranch在19世纪末被白人买下,后来由两位传奇女性将其变为独家牧场,全美国(尤其是临近的德克萨斯州)的富豪常来度假、避暑、疗养。
鬼影农场还在宅地阶段时,牛仔、墨西哥人、原住民、新移民冲突频发,创始人两兄弟因为争夺黄金,互相残杀,歹徒弟弟后来被吊死在树上。后来人常听到鬼魂在农场山间窃窃私语,故新来的女主人名之曰Ghost Ranch。
二十世纪初,鬼影农场再度易主,被长老教会买下。如今,它已不再属于教会或个人,而是由专门的基金会管理。这里现在是一个结合了度假、教育、理疗中心的多功能会所,坐落在绵延的红色岩壁之下。农场翻新了许多老旧的宅子,建造了地球历史博物馆、人类学博物馆、图书馆,设立了骑马、按摩、徒步导览等等项目,还有大量的艺术、考古、文学游览项目,把度假和学习整合为一体。人们在这里住上一周,包18顿饭、每天的课程和讨论,讲师都是文化大家,但价格不菲,连扎营都要六七百刀一礼拜。
冬天哥早就不见了踪影,也许是找了个“免费”的地方,安顿了下来。
我从牧场的管理处领取了包裹——平底跑鞋、雪链子、登山杖挡雪片都寄到了。正愁不知能否洗个澡的时候(我已经打消了在这里住下的念头),路痴大爷见我徘徊犹豫,主动说要分给我一间酒店房间!
路痴大爷不仅不是路痴,还是世界少有的”三重三重冠”,太平洋山脊和阿帕拉契亚,已经分别被他走了3次;如今是他第3次走大陆分水岭。路痴大爷不用登山杖,背包轻得不需要腰带,用蓝色的头巾绑住银白的长发,永远戴着黑色的墨镜。
路痴大爷在鬼影农场定了一间房,每晚150美金,却一分钱都不要我出;不仅如此,他还邀请了伍迪警长和迪伦,一起入住。我睡一张床,路痴睡一张床,迪伦和伍迪打地铺。
我分给这几个美国大汉“黄飞红花生”,两个年轻人赞不绝口,把花椒和胡椒都留下来细细咀嚼……
路痴大爷虽然好心收留了我,但我们之间是有代沟的:一半是年龄,一半是文化。路痴对中国的惟一了解,源于一个和他一起走过CDT的朋友,是个研究中国的学者。你想多了,那学者也是美国人。
路痴大爷知道川菜是辣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说台湾是“独立国家”政治不正确——这就是他对中国的大致了解,在美国人里算得上平均水平。
毕竟,并不是所有美国人都知道那最后一条。
路痴大爷有严重的洁癖,佐以轻微强迫症:不能混用酒店的香皂、不能闻有人造香精的产品、不吃肉、不和别人洗一桶衣服、夜里听不得轻微的声音、离开酒店时一定要把床褥全部取下来叠好,“帮助清理房间的工人”。路痴看我特别爱干净,在酒店里把所有装备都擦拭一遍,才同意跟我洗一锅衣服。
他好似腰缠万贯,却仿佛身无分文;更有一种对穷人、对底层人民的心疼和尊重。我对他的身世越来越好奇了。
夕阳下,鬼影农场边的梅萨顶着一道彩虹。春末夏初的暴雨,黑灰色的积云,砂岩上的那一抹砖红。
我从图书馆出来,看见木鱼、灰鸟、伍迪警长、迪伦和路痴大爷正在谈论步道上的男性暴露狂,每个人居然都能说出几个在徒步的时候喜欢把小弟弟拿出来放风的人……我怎么没见过?一定很精彩。
第二天,我们几人同一时间离开鬼影农场。刚进入峡谷的时候,我还走在男生们后面;五分钟之后,他们就消失在了某个拐角处。鬼影农场地势很低,出去要爬上峡谷的顶端。这半天走得很是费力。
在一个组合里,往往有一种“推拉效应”。两个人一起徒步,走在前面的人会被“推”着走,加快速度,不希望后面的人追上来,不然没脸面;而后面的人,会被往前“拉”,不希望被前面的人落下,不然还是没脸面。
在这种竞争性的氛围里,每个人都会尽全力,在“推拉效应”中产生“鸡血效应”,即每个人在集体中,都能走出比他本来能力更快的速度。
但我的好胜心没有那么强,不一定为了颜面而必须追赶同伴,也不一定要臣服于男人拟定的速度。我在峡谷里走在男生后面、严重迷路20分钟之后,这段路上就再没见着他们。迷路也许屎我潜意识里刻意而为之的——因为我想保持自主性,不想被别人的速度牵着走,也不想重蹈和黄刀叔的“步道分手”覆辙。
说起黄刀叔,好久没见着他了。他在哪里了?走得还开心吗?
从仙人掌倒湿润的白杨林,也就是几个小时的光景。一只白尾鹿优雅地在林间踱步,紫色的鸢尾点缀在草地上。
黄昏时分,步道经过一大片草地,延伸至低矮的松林中。我把帐篷搭在草地和森林的边界上,面朝西方。
搭好帐篷,坐在鸢尾浸染的草地上,沐浴着夕阳。树林好似骑兵,向后退去,让出来了一条大路:眼前打开了一番天地,绿草像宽阔的湖水,泛起波涛,倒影晚霞的金光,在同一时间射进我的双眼。
我愿逆流而上,我愿顺流而下。
牧场上的牛悠闲地吃草,一开始对我这个入侵者并不在意。倒是有三四只牛,脱离了群体,朝我的帐篷慢慢走来,目不斜视。离帐篷三米的时候,一只牛妈妈竟然还“愤怒”地踢了踢土。可惜我配不上拥有一个牛的灵魂,只能在人的躯壳里揣摩这几只牛兄牛姐的信号。
我拿着惟一的防身“武器”——一根登山杖(另一根拿去支撑我的自立帐篷了),默默退到帐篷后面,眼睛一直盯着牛。它们没有进犯,可也没有后退。
大地披上了一层粉色,牛的剪影套上了璀璨的光环。几只远方的牛儿跑了起来,速度极快。临近我的这几只,看见大部队转移了,也跟着走了。
它们对入侵者的态度,可比人类要宽容多了。
第二天,在另一片草地上,我收到了路痴大爷的短信:“I have started Internet Hiking!” 路痴大爷已经60多岁、记性不是那么好了。他没有任何社交媒体,只用邮件和短信跟世界交流;跟着伍迪警长和迪伦两个九零后,看着他们每天刷着手机上的卫星地图,路痴大爷感到万分安全:“我也开始用网络来徒步了!”
从鬼影农场到查玛镇的这段路,我没有见到一个向北行的徒步者,倒是遇到了两拨护林员。第一波人的老大名叫查理,是卡森国家森林的总负责人和设计师;整个卡森国家森林里的步道,都是查理主管修建的。
遇到查理的时候,他正站在一个半米长的”推泥机“上面,开垦一块草甸。他戴着一顶头盔,一副遮阳镜,穿着卡其色的林业局制服、军绿色的裤子。他附近的几个员工都是志愿者;只有他是拿着联邦政府的饭碗的。
我询问查理,美国公有土地上的步道,是怎样一个修建、审批的过程。
查理给我细细道来——第一步,是”看图说话“。设计师多半是林业背景,对地形图熟悉。TA在地图上画出一条合理的路线,兼容景观、水源、坡度、植被等等因素。第二部,是实地勘察,把地图上的草稿,模拟走一遍;修修改改,插上粉色的小旗子。第三步,是专家审核。步道必须要由森林学、地质学、生物学的专家团走一遍,审核过关(没有生态敏感区、濒危物种保护地带、山火和虫蛀毁坏区、合理南北坡朝向、侵蚀作用不明显等等一堆考核依据),才能正式开工建造。如今大陆分水岭中已经修成了步道的路段,无不是按照上述法定程序成形的。
我们丧失了先民的智慧,在骑马打猎生火抓鱼都要上贝爷真人秀的今天,人和自然的连结早以解体。更好的工具,并没有带给我们更多的智慧。智人走进远古的森林,如若只能感到陌生和恐惧,这是再强大的机器也挽回不了的缺失和倒退。好在这几年,我满满地从一个只顾走路的、完全不了解也不融合自然的人,慢慢开始对步道好奇,对步道附近的地质和生态好奇。我观察石头,研究地形,思考:如果我来设计这条不到,会是什么样子?北坡的小树林要不要绕过、冬天积雪太多、南坡的杉树会不会倒伏?河谷的哪一侧修步道,才不会水土流失?修在山脊上还是林子里,各要加多少的坡度、拐几道弯?
然而,步道的设计归设计,实际上会有一大堆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这段路,最阴魂不散的两个字:倒伏。
哪怕离开大陆分水岭四年后,当我坐在电脑前,回望墨西哥北部边境的这段路,脑海中只有成片成片的死树。步道不复存在;就像大地震后的城市,楼房尽毁,路桥断裂,满目疮痍。GPS虽然告诉我,我此刻站在“步道”上,但眼前只有“横着”的丛林——横着的死树、折断的残肢,叠成几米高的路障。
还能怎么办?只有一寸寸地龟行。树木死亡,森林却在复原之路上。我这一只蜗牛,只能沉浮于自然的手筑下的迷宫。
比走倒树区域更难的,是还留着头一年残雪的倒树群。残雪,软雪,波浪雪,坑坑雪。雪一踩空,下面的树枝树干盘根交错,摔跤、撞树、崴脚,都是常有的事。林子里的步道本来就七拐八绕,现在要么被倒树拦住,要么埋在冰雪下面,我只能看着GPS, 朝着大致方向,寻找最简单的路走。
在一片暗无天日的倒树森林中,我遇到了两个南行的、推着自行车的人。与其说“推”,不如说“抱”“举”“扛”,因为四十度的雪和死树焦灼的半山腰上根本没有路,更别提骑山地车了。我看得出这是这对骑手上路的第一天,也看得出:他们已经在打退堂鼓了。
好在对于北行的我,这一切混乱都在下坡。不久之后,我就站到了一块木牌前:进入大河国家森林,科罗拉多。
2013年,正是在这里,我被人从迷路中搭救,在科州最高峰险些被雷劈,在芝加哥盆地失温……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白,被老司机骗上了车。这一骗,就是四年,8500公里。生命,在科罗拉多转了弯。
四年后,这40天,新墨西哥的旅途如此艰难。我从来没有生过这么多痱子、拉过这么多次肚子、被晒得这么黑、衣服上破这么多洞、背包这么沉重……
新墨西哥的沙漠、仙人掌、火山石、砂岩峡谷、牛羊牧场、铁栅栏、西南梅萨、希拉河谷、公路徒步、监狱、长满绿藻的水井、派镇的蜜桃派,都渐渐地退后,退后,再退后。
而万水千山走遍,只为到你面前。
科罗拉多,我回来了。
在距离高速路2英里前的山脊上,我找了各平地,直接牛仔式露营。
这条高速路能带我去查玛小镇(Charma)——这是进入科罗拉多之后的第一个补给点,小镇却在新墨西哥境内,需要搭车前往。这也是我第一次在CDT上搭车;而之后的补给地,基本都得搭车才能前往。
如今我已经不那么热衷牛仔式露营了。我喜欢帐篷里封闭而温暖的感觉,也依赖帐篷轻薄如纸的“墙壁”能给我一点心理屏障。
在科州境内的第一个晚上,我穿着拖鞋,啃着剩下的一点花生米,读着描写未来社会的《华氏451度》,幻想着明天在镇上吃到的丰盛早餐、飞快的网速、暖和的热水澡。
我打开手机,收到伍迪小哥的短信:“你在哪儿呢?快到查玛来,我们住在查玛车站旅馆。”
我心中欣喜,自从在峡谷里落在路痴他们后面,我已经独行了五天了。
不料,黄刀叔也给我发来短信:“我回加拿大了。很可惜CDT没有带给我在PCT上那种久违的感觉。继续加油,美景在等着你。”
愧疚、失落、遗憾交错拷问着我。如果那时候我没有对黄刀叔说那些话,如果我们还在一起徒步,如果……
但是,生命没有如果。黄刀叔做了他的选择,我也做出了我的选择。
我们的同伴中,有人在雪山上决定放弃、走回头路;有人走了低线,更快也更短;有人去了圣塔菲,或是回了家,等待圣胡安山脉的雪完全化掉;还有人坐车去了怀俄明,走那里没有被积雪覆盖的分水岭,改日再回来弥补漏掉的这段路。
然而我必须得一路向北,去迎那雪山。
科罗拉多西南部的圣胡安山脉,被誉为“美利坚的青藏高原”。这里是落基山脉的心腹、科州的精华。荒野成群,人迹罕至,路途偏僻。四千米的群山密布,山体暴露。这里孕育了Telluride、Ouray、Durango等等美国户外资源最丰富的山林小镇,同时吸引了全世界最优秀的登山、攀岩、山地车、越野跑选手来这里进行高海拔适应训练。户外是这里最底层的逻辑和语境。
因为圣胡安山脉位于科州西南部,大多数徒步者五月底、六月初就能走到这里。沙漠之后,紧接着便是雪山。不幸的是,五六月属于科州的“过渡季节”:春末的积雪还未融化,垭口北侧依然有雪崩风险;林子里的雪更是顽固,“树井”足以让人抓狂;更别提高出还有雪墙、雪屋檐,如若坠落,等着的是山谷脚下的死树、奔腾的深溪、冰冻的湖泊……
雪路不是我的强项,所以我去年(2016年)专门爬了胡德、沙斯塔、亚当三座雪山,练习在冰雪上行进的模式,熟悉滑坠制动的程序。来CDT之前的一整个冬天,我都在查询科州的雪况。如果因害怕一件事情而不去做它,又认识自己的这种懦弱,我怕会自怨自艾很久。所以,哪怕今年的雪量超出往年,哪怕圣胡安近在咫尺,我依然选择走那最高、最难的一条路。
第二天,我在高速路上等了5分钟,第二辆车就停下来。载我的老两口在科州的林子里有地产,就在查玛镇不远,所以他们对CDT相当熟悉,经常带徒步者进城。
老两口告诉我,科州、新墨西哥的树木大量倒伏,是因为一种甲虫带来的真菌,阻断树木获取养料。加之冬天风大雪大,“传染病”一旦入侵健康的林子,漫山遍野的倒伏便无法避免。最近几年的冬天越来越暖和,这些甲虫一年可以繁殖两次,数目成指数被增长……松树和杉树大量死亡,已经是让科州参议院和州长都头疼的问题了;他们甚至还宣布科州因此进入紧急状态。
看来,此刻的科罗拉多,已经跟2013年我第一次穿越时,不太一样了。
来到查玛镇,我并不忙着找路痴一行人,而是享用了一顿丰厚的早茶,添了好几倍咖啡。走路去买补给,还遇到了嗨客自愿帮我照看背包;我于是给他们买了个冰激凌,表示感谢。
来到小旅馆,路痴、伍迪警长、迪伦三人的装备攻城略地。他们三人组前天晚上就到了,所谓“Big days, big stays”. 每天疯狂徒步,再到镇上疯狂休息。
这三人中,迪伦时第一次长距离徒步,就能跟伍迪、路痴这些老手并驾齐驱,一天30英里、再雪地上狂奔、藐视倒伏,带着他冰球运动员的狠劲,初生牛犊的无畏,前途无量!
晚饭的时候,迪伦突然走心,说要跟我道歉。
我惊讶道,啊?道什么欠?
他说离开鬼影农场哪天,他们几个大老爷们没注意到我没跟上来,让他们自责了几天。
我又惊讶道,你们太见外了吧……徒步不该就是按照自己的速度走吗……
说到这里,坐在对面的路痴大爷郑重地对我说:圣胡安的情况很不同,独行非常危险,建议组队。
他向我伸出橄榄枝,愿意跟我走接下来最困难地这几百公里。
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那个全世界有名的“三重三重冠”说要带着我这个雪地小弱鸡走圣胡安?我表面委婉推辞,心里早就疯狂点头、说了几百个yes了!
当晚冰球比赛,宾州夺得冠军。酒吧里的一个宾州哥们儿喝嗨了,包下了全酒吧人的酒单。于是,伍迪警长和迪伦小哥千杯不醉,在啤酒和烈酒之间比拼火力,觥筹交错。我默默地喝了一瓶啤酒,打算开溜,却被迪伦拉住,让我喝了一口龙舌兰。虽然只是一小口,却是我大学之后第一次喝烈酒……
回到房间,路痴大爷却悄悄跟我说,迪伦其实正在考虑退出了——因为他有个漂亮的女朋友,不愿意让他继续徒步,想让他回家去。迪伦现在很纠结。
还有另一条八卦:晕羊姑娘前些时间在格兰特镇摔伤了手,马上就要重返步道了。据说,她已经跟伍迪警长好上了。伍迪警长和迪伦的二人组合,很快就要不保。
这次,路痴大爷再度充当奶爸角色,买单了3个晚上、我们一共4人的房间。
在路痴大爷的指导下,我这个伪轻量化主义者又回到了当初严格坚持的信条:扔掉一切不必要的东西;如果一件物品,需要的时候却没有,那你就并不需要它。
说自己很“伪”,是因为自从阿帕拉契亚步道以来,我的徒步风格越来越“舒服”,背着一些并不笔要的东西,比如双氧水、书、拖鞋、坐垫等等。这和我在太平洋山脊上连牙刷都锯掉一半、从不穿拖鞋、连地钉都要追求“世界最轻”的严格态度,相去甚远。
但是,为了应对圣胡安的强度,我必须再次丢盔弃甲、返璞归真,只留下最重要的物品。把额外的背负,腾给大量的食物、保命的冰镐和雪链子。在大爷的反复劝说下,我也保留了卫星通讯其,要是真出事儿了,还能叫直升机……
我和路痴大爷组队,两人合作,争取在四天之内翻过众多垭口和山谷,到达下一个补给地——怕狗撒热泉(Pagosa Springs)。
因为知道路痴大爷是世界首屈一指的徒步者,我故意加快了速度,哪怕他在身后提醒我不要“跑”。
上路不久,两位老人沿着之字形路线下山,跟我们照面。一问才知,他们也是北行地徒步者,但是离开查玛镇38英里后,他们居然决定原路折返!
为什么要走回头路?为什么要放弃?
跟我心里最害怕的答案如出一辙:雪量太大了,尤其是山脊侧壁的徒步,一失足便可能滑坠几百米。他俩虽然试图绕路,但是绕得太远,“都走到地图的边界之外了”。虽然已经走了这个脚程的一半,他俩决定暂时放弃科罗拉多,坐车去怀俄明的大盆地,走那里没有雪的部分,改日再回来走圣胡安。
我和路痴大爷摇摇头。老两口的决定有如当头一棒,昭示着我们将要面临的险境。
海拔渐渐逼近4000米,我俩同时开始头痛。
我的高海拔经验并不算少。我曾经在尼泊尔待了25天,徒步过珠峰地区和安纳普尔娜地区,最高到过5500米,4000米以上更是家常便饭。科罗拉多,我也已经来了7次。高原环境虽会让我呼吸短促,速度放慢,但从不至于头痛、或更严重的高反症状。
这次,我知道罪魁祸首是谁:昨天的咖啡因、啤酒加龙舌兰。抑制作用和兴奋作用同时在大脑里乱撞,细胞呼唤着更多水分;而高原的空气干燥稀薄,身体失水更多,若不能严格地掐着时间大量补水,身体很快就会进入高反状态。
路痴大爷看我吃力,自己先在雪坡边上躺了下来。“休息一下再走吧。”
从表面看上去,路痴大爷很容易被解读:长发的老嬉皮,素食主义、极简主义、轻量化、洁癖、挥金如土。这些标签背后,却有太多的故事,等着我去发掘。
比如,路痴貌似从不在自己的身上花钱,而且对自己的财富缄口不提,只说自己当了十二年的“流浪汉”,还干了几十年的建筑工人。
他还曾经把自己买的公寓,在某次吵架后直接送给俄罗斯前女友,自己则跑到新墨西哥边境,买了块地。
那之后,他从波特兰出发,骑自行车跨越美国,到达东北部的缅因(相当于从拉萨骑车到了黑龙江)。他把自行车留在缅因,从卡塔丁山一路南下,徒步了整条阿帕拉契亚小径。到了亚特兰大之后,他又捡回了自行车,骑车去了弗罗里达,“顺便”走完了弗罗里达小径,还从小径的终点骑车去了Key West;接着,他又从基韦斯特向西,再次骑自行车穿越美国大陆,来到了圣地亚哥(相当于从厦门到墨脱);这还没完,圣地亚哥是啥的起点呢?对,正是太平洋山脊小径——他又从南到北,沿着PCT走到了加拿大;从温哥华再次骑上车,沿着海岸线,向南回到加州的圣塔芭芭拉,再骑车回到他在新墨西哥的地皮……整个人力旅程不间断地持续了两年多。
没想到,出去徒步一圈之后,回到自己的地盘,却发现房车被偷了、吉普被烧了。只能从头来过。
此后的每个夏天,路痴都着了魔地走回山里——太平洋山脊三次,阿帕拉契亚三次,如今是大陆分水岭的第三次。仿佛没有了这些蜿蜒于山间、本身并无意义的狭窄土路,他就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似的。
我俩行至暴露的山脊,一阵狂风袭来,我站立不稳,寸步难行。路痴大爷走到了我的上风处,用身体挡住狂风,拉起我的手,不让我被吹倒。我俩搀扶着,走了将近50米。
山顶的湖泊融化了一半,土地暴露出来。虽然可以绕过残雪行走,却无法避开雪化之后的烂泥、水塘、沼泽。
我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应对“泡泡雪”身上。这种雪又称sun cups, “太阳杯”。太阳杯的形态和海绵的波涛很相似:六边形的“杯口”,中间凹陷下去。每一个杯子的开口类似,大小类似,众多的杯子聚集在一起,犹如蜂巢。阳光是促成太阳杯形成的最重要原因,所以这种形态的雪往往常见于春末夏初、马上就要完全融化的雪坡上。
太阳杯也是徒步者的噩梦、最难行走的一种雪。它被几个月的阳光、风力反复挤压,“忍辱负重”,踩上去跟土地的硬度差不多,然而又是内部深陷的形状,故只能走在杯子的边缘一圈、窄窄的部分。一片雪地上,可能有成百上千个太阳杯需要穿过,从一个杯子口、踮着脚跳到下一个杯子口上。这非常考验徒步者的平衡感和小腿、脚部的肌肉群;稍有不慎,失去平衡,就有可能摔到杯子里。
傍晚,我俩从山脊速降,所有的路线全在雪下,所以可以不管步道在哪、直接瞄准谷底。我们在潮湿的残雪堆中间搭好了Zpacks帐篷(我和路痴的帐篷是同一款),白色的粗笨帐篷和白雪融为一体。
圣胡安的第一天,就是雪原、偏头疼、沼泽、直线下降,我消耗了不少体力,吃了两顿晚餐的饭量。路痴是真正的轻量化行者,没有净水器、炉头和气罐。他偶尔用碘片净水,把方便面泡在冷水里,就这么解决晚餐。
我把湿了的袜子挤出水分、晾在一边。脚光着,在寒风中发抖。
路痴把自己的手套取下来,搭在我的光脚上。大爷提醒我,今晚我们湿了的鞋和袜子中的水分都有可能变成冰,鞋会被冻成一个没有弹性的“摸具”。所以,我们要在睡前把鞋子撑大、把鞋带全部松掉,不然第二天没法把脚放进去。
第二天清晨,我一早就把微型冰爪(microspikes)穿上,冰镐不离手。然而,路痴大爷平衡感爆棚,不用任何雪具就能在雪坡和冰面上飞奔。他每走一段,就必须停下来等我几分钟。
雪地行走,是一门艺术。“How to DO snow”,需要了解雪的性质、一天当中各种时段的形态,知道该踩哪里、如何用力。我生长在南方,在二十几岁的时候才接触雪;我对雪有一种天然的陌生感。练习得少,不免对雪地徒步有一种恐惧,所以这几晚都没怎么睡好。
路痴大爷走过这段路两次,他最害怕的地方就是蓝湖的湖畔。这里的步道在树丛中,倾斜而下,下方就是湖面。稍不留神,就会从林间的深雪里滑坠,掉进依然冰封的湖中。于是,我俩看了看地图,决定走到高处、切到大陆分水岭的山脊上,避免滑坠危机。走到了山脊上,为了切回步道附近,我们又必须下滑到谷底。
我对坐滑特别热衷。只要是能用屁股滑下来的地方,我绝对不用脚。当然,裙子、内裤都会湿掉;在干燥的高海拔紫外线下,它们又很快干了。
我们没有道路,只有方向;没有小径,只有“最安全”的方案。而这些更加安全的路线,不存在于任何地图上,只存在于我和路痴大爷当下的观察和决定。这就是大陆分水岭真正的难度——如何判断、决策、选择路线,甚至是在cross country中创造路线。读懂地形中微妙的cue,需要大量经验。幸运的是,我和路痴大爷能讨论和相互参考,有两双眼睛、两个大脑来分析数据。很多时候,我们的决策很相似。我对雪地的恐惧,反而变成了一个优势:我的决策往往是最保守的、相对而言最安全的。
大多数人为了避免冰湖,绕道于一条更远的小径。我和路痴虽然紧贴着步道行走,却无可避免地来到一处陡峭地雪坡前。步道绕过雪坡;我俩决定径直向上,到达阳光照射地山脊。
冰镐在手,一步一步,屏住呼吸,全神贯注。路痴大爷在前方开路,从坡面上升至山脊,站在那里大气也不敢出,盯着我前进。他给我指出最简单地上升路线。我身材矮小,必须用手攀爬一段。神奇的是,也许是去年在胡德、沙斯塔和亚当做了不少雪坡训练,我对这段陡峭的上升,并没有感觉恐惧。
在这天末尾,我俩又面对一段暴露的爬升,要上升至一个4000多米的山口。我的身体疲惫不堪,大脑停止运转。高海拔的大强度升降,一次次下降到谷底再回升到山脊,已经让我没有精力说话,更没有体力做必要的思考。
迎着傍晚的狂风,我们朝着山口攀登。可是,我俩同时大意,再狂风中无心检查地图,便离步道越来越远;虽然到了顶,方向却完全偏了。为了纠正路线,我们必须沿着更陡峭的坡度下降。
太阳悬在山谷的边缘,我迎着坚硬的光芒,踉跄地踩着太阳杯子们,半滑半滚地溜下山坡。路痴大爷把我远远甩在了后面。十几分钟后,我们到达了陡坡中间惟一一处有树木和土壤地平地。然而,我俩刚才净顾着上下坡、纠正路线,都忘了取水。
路痴大爷四处观察山体,用鹰一样地视力,发现了半山腰一处银色的水柱。他拿着水袋冲了上去,一刻钟之后满载而归。山侧的雪坡背靠阳光,已经在晚风中冻得结冰。而他跑上跑下,没有冰爪雪链,像一个不会苍老的顽童,在自己的乐园里,享受大山的馈赠。
雪坑不平,无法站住脚。要么像我一样步步维艰,要么像路痴大爷一样直接跑起来,忘掉平衡,忘掉登山杖,忘掉落脚点,让步子迅速落下、又迅速离开冰面,如雨点,如迅雷,都是身体最本能的反应。
白色从四方袭来,冷风从天庭灌入。路痴在冰封的雪原上跳舞,我看着不远处他的背影,竟然感到一种幸运和幸福。
第三天,我们依然在早晨五点醒来、六点出发。早上的雪地干而硬,下午的雪地湿而软。我用Guthook App确认位置、了解步道走向、读出步道的大概角度,并且找出地面的参照物,指给路痴大爷;大爷用手机版的雷地图PDF,和我交叉检查。我们对于路线的判断,也达到了完全的统一——不管步道怎么走,只管步道去哪里。如果是去另一个山头,我们就径直下切到谷底、再径直上升雪坡,而不是跟着被埋在雪下的路线,切山坡的侧面。
路痴大爷帮我再多,却无法代替我走路。
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段60度的大下坡,一半是雪,一半是暴露的石头。我的恐高开始发作,双脚和心都在颤抖。路痴大爷感应到了我的紧张,说:你自己小心,我会先下去,在山脚等你。
我一步步,跟随着前方的脚印坑,来到了雪坡旁的土坡。碎石滑落,我胆战心惊,身体僵直。若是雪坡,下滑尚可制动,就是速度快了点;然而土坡,却让我无能为力,只能祈祷:不要掉下去。
不要掉下去。不要掉下去。
最后,我从土坡到了另一个雪坡,从这里坐滑下山。路痴大爷在谷底挥手。我用冰镐增大摩擦力,慢慢蹭到了谷底。
我在这里花费了太久,周四到达爬狗萨小镇,已经基本不可能。路痴大爷为了安慰我,笑着说,到不了就是到不了,酒店大不了取消就行。我心里充满了歉疚。如果我能走得再快一点、在雪地上再自如一点、胆子再大一点,说不定明晚就能睡在酒店床上了。
我俩在陡坡底下吃着午饭,大爷突然发现山体上的人影。原来,迪伦、伍迪警长他们,已经追上来了。同行的还有瞬时姑娘和晕羊姑娘。
我和大爷喜出望外,站在谷底,看着顶上的人重复我们步步惊心的行进路线。最前面的那个小黑点,在雪坡上大步前进,仿佛毫无恐惧。我和大爷同时发出惊呼。两个姑娘卡在了半山腰;一个人选择全走土路,另一个选择全走雪坡。
两个黑点走进了;前面那个是长腿的伍迪警长,新人迪伦紧跟在后面,仿佛暗中较劲,不甘示弱。伍迪警长腿长胆子大,能在雪地上保持4英里/小时的速度;迪伦是冰球运动员,协调性、平衡感都很好,还有一股竟争的心气。
就这样,我跟大爷的两人组变成了圣胡安敢死6人队。几个年轻人担心我和大爷因雪况而退出,没想到在最后这段路追上了我们;我也收到激励,决定奋力赶上他们的速度,在原计划时间睡到预定的酒店。
伍迪警长一伙代理了我的导航地位,直接冲到队伍最前面探路,给后面的姑娘们(瞬时、晕羊、我)指出最简单的路。瞬时姑娘脚上绑着宽大的雪鞋,没法走得太快;我跟在她身旁,紧张得很,生怕掉队。最开心的是路痴大爷,他终于能跟男孩子们享受一下雪地冲锋的乐趣了。而迪伦他们虽然速度极快,却非常照顾我的感受,从不让我有“走得慢”的感觉。大爷也时不时绕到队伍末尾,保证跟我一直在一起。哪怕不能按照计划进城,他也要保证我的安全。
这天的傍晚,我们循着伍迪警长和迪伦探路的方向,攀爬雪坡到山脊,却发现没有下山的路;只能再回到谷底,从山谷另一侧碰碰运气。我看着瞬时踩着那么大的雪鞋,在五十度的坡度上费力前进、脚跟绷直,一阵血涌上头脑,内啡肽暂时战胜了肾上腺素,就连下坡也比平时快了许多。
下撤到谷底,我们六人找了一处干燥的草皮作营地。再走24英里关方路线,就能到达公路了——实际上,我们每天究竟走了多少野路,没人能统计。
春溪山口,是史上最难搭车的山口。
四年前我在高原冷雨里站了两个小时,只有17辆车经过。没人愿意载我这个滴着泥水、背着大包的奇怪“游客”,我只能绝望得沿着高速路牙,向着25公里外的湖城踉踉跄跄地挪步。几公里后,一辆轿车在我身边停下。来自阿拉巴马的传教士夫妇一脸狐疑地看着我,问我有没有“紧急联络电话”……半小时之后我到了湖城……而四年之后,我又回到了这里。
湖城号称是全美国“最偏僻的小镇”,整个郡只有这一个城市,常住居民400人,夏天则增加到2000人,街上满是德州车牌的游客,空了一年的“避暑山庄”又有了人气。湖城拥有分水岭西侧最古老的教堂,也出了个美国鼎鼎有名的吃人狂魔。据说杀人犯帕克在冬天和5名同伴进山,在大雪封山、饥不择食之后杀掉了同伴、吃肉充饥,而且并没有受到制裁。
我曾在科罗拉多大学以帕克命名的食堂吃饭……如今想想,不寒而栗。我那时候不会是沿着帕克留下的“光荣传统”,吃到了人肉包子吧?
四年前,我留宿的“乌鸦青旅”依然健在,店主Lucky早已忘了我。
四年后,宿舍已经按照男女严格分区,而那熟悉的大木桌、摆满了《尤吉指南》的书架、开阔的厨房、空气闭塞的客房,依然和记忆中无异。路痴大爷走进青旅,扔一包“采购成果”在桌上:一小桶牛油果酱、一瓶汽水、一桶冰激淋、一包薯片,“他奶奶的,这些东西要27美刀,这是卖黄金吗?!”
四年前,她坐在乌鸦青旅的长凳上,如饥似渴地翻着《尤吉指南-太平洋山脊》。她读到“背包腰带一定要留3寸的可被再收缩的空间,因为你在徒步中会越来越瘦”,恍然大悟,拿出相机把这段话拍下来,上传到人人网,顺便吐槽她的鹰包腰带已经松了。
四年后,我在同一个长凳山读着《科罗拉多隐秘趣事》,读到在科州诞生了美国第一个汽车车牌、全美最长的街道Colfax大道、海拔最高的小镇Leadville、全年日照超过300天的Colorado Springs……我嘴角上扬,把书买下,寄回了家。
四年前,她在银城旅馆,开了两瓶啤酒。日本人变魔术般地掏出一根超轻钓鱼竿,把钓竿拉到最长,长到塞满了整个房间的对角线。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两根钓鱼线:“这是我在步道上捡到的”,他抿一口冰啤,加了一句:“我对这种乱扔的行为真是深恶痛绝。”
四年后,我和麦克大爷走路去镇子另一头的邮局。半道上,警铃突然刺破耳膜,一辆小轿车被迫停了下来。警察走上去,跟车主交涉。“多半是超速了。” 麦克大爷说。我俩相视一笑——车牌果然是德州的。
四年前,她和日本人在“安妮早餐店”吃油腻的炸土豆、英式肉汁饼干。他们去买亚利桑那冰红茶、一两个新鲜的桃子。雨后的湖城很湿润,街道很漫长,一挪步,就要穿过时间的边界,进入一个不知名的世代。那里的一切都很不同,但是雾气和今天一样凝重。
四年后,我走在铺满阳光的街道上。和我同一天完成PCT的阿闪,竟然也来湖城的比赛凑热闹。阿闪带来了他的新婚妻子,和伍迪、晕羊、路痴、木鱼围绕在篝火旁。越野赛的跑者披着毛巾,湿润的头发在火光里蒸发。
四年前,她躺在床上装睡。日本人把她的身体翻过来,和她接吻。在很久之后,他会出一本叫做《钓步日记》的书,写到这一幕时,日本人说空气里飘来的是惠特尼休斯顿的“我会永远爱你”。可她在那天晚上,却真真切切听到了隔壁牛排店传来的《加州旅馆》:“哦,多么美的面庞,多么美的地方……有些人跳舞是为了铭记,有些人跳舞是为了遗忘。”
四年后,我走路经过那同一家旅店。
可是她和他,已经走了。
当晚,我被白色包围,在雪坡上倾斜,没有退路。三百六十度,了无人影。我感觉胸闷、口干、出汗,想大声求救,却发不出声。
我猛地坐起,胸口因缺乏氧气而起伏着。我在哪里?这里好像是一个闭塞的小房间,周围好像还有人……直到我看见门缝隙背后的微光,才想起一切。
我推开门,让客厅的氧气流进来,在刺眼的灯光中睡去了。
然后,他们出现了。
这是我在湖城的第3个全休日。日光灼热的午后,我在咖啡店用网、翻书,决定在这个让人慵懒的“能量漩涡”,再停留一天。
当我推开青旅的玻璃门,三双陌生的眼睛杀了过来。一顶棕色头发站在水槽边,“匡匡匡”地清理着净水器。一顶棕色头发在木桌旁看书。一顶黑头发刚洗完澡。路痴大爷坐在他们中间,若无其事地磕着薯片。
三个男孩宣称他们是5月16日从边境出发的大陆分水岭徒步者。5月16日!比我的出发日期晚了(也就是快了)15天。
他们是我目前遇到的走的最快的CDT徒步者。
黑头发黄皮肤的洗澡男名叫Beans(豆豆),因为他每个补给包裹里都有一整罐的豆子;棕色头发的看书男是Diatom(大陶),他和父亲在加州海边合营了一家陶艺店;在水槽边清理净水器的是Deep,他19岁徒步AT的时候因深沉的嗓音而得此名。Deep他没说自己是哪里人,但是听口音……这德国腔没得跑。
得知我的名字后,三人大惊:“原来你就是中国石头!”
原来,他们和加州老俩口一起走了南圣胡安的雪路。我和老俩口关系好,还在深山里给他们发短信、交代详细的线路攻略,所以他俩逢人就提起我。从三个男孩口中,我得知双步大妈在南圣胡安坐滑,撞伤了屁股,二人选择走克里德短线,避开北圣胡安其实并不存在的“大雪”。我在山里给他们发的那些鼓励的言语,也就这样随风飘散了。
在我扼腕叹息之时,路痴大爷看着我的眼睛说:“别担心他们,你这样的独身女徒步者,跟喜马拉雅雪人一样稀有。”
徒步者常说“一个人要向一支队伍”。而他们仨,简直是一整只军队。
豆豆姓朴,是韩裔美国人。我对自己的“亚洲唯一CDT徒步者”地位被抢走,略有不快。可豆豆眨巴着大眼睛,小胡子贴在上唇,一脸无辜模样。他是纽约的金融资讯白领,不知受了什么召唤,决定把大陆分水岭作为第一条长距徒步线路,野心颇大。
豆豆被其他两位老司机“领进门”,学习速度惊人,一下子就坐上了火箭。他性格温顺,任大陶在一边调侃着:“他是新泽西人……新泽西!哈哈哈……” (大陶是加州人,美国东部和西部之间的互相嘲讽类似于中国南北之隔。)
大陶一边调侃豆豆,一边整理他下段路的伙食。他把4天的食物摊开:3包用密封袋装好的晚餐,里面是各种谷物和豆子的合体,明显是提前煮熟、干蒸过的;十几种不同的能量棒,每天都有六七根;已经躺得整整齐齐的坚果和果脯什锦;早餐是一包包燕麦片,里面混了很多黄色绿色的粉末,据大陶说,那是奶粉、姜黄、葡萄干、奇亚籽的混合物。
大陶早在出发之前,就做好了180包晚餐、180顿早餐,全部干蒸入袋。他的ULA背包此刻方方正正地端坐在脚边,干净得像新买的一样。
“大陶在家里跟他爸妈的作息时间一样,晚上九点睡觉,早上五点起床,平时看看报纸喝喝咖啡,像个老年人。” 豆豆补上一刀。
同住在青旅里的美国姑娘Demi被这三个男生迷住了。她正在徒步科罗拉多步道,对一切跟装备、饮食、线路的问题好奇。“我不想煮晚饭了,你们对可以浸泡的晚餐,有什么建议?”
大陶慢声慢气地讲着土豆泥粉和诺牌方便饭的泡发时间、冷食的优劣,我却心急火燎地想插嘴,虽然自己并不是“泡冷饭”的专家。
Deep一直在水槽边默默听着,没有插话。他正在洗一个透明的塑料罐头。
“如果我想走三重冠,应该先走哪一条?按什么顺序走最好?” Demi换个了话题。
我终于有了表现机会,赶忙插嘴:“一定要先走PCT!线路简单,风景又好!第二条走AT。当你被AT磨到无聊至极的时候,就会对大陆分水岭感兴趣了。”大陶对我的回答非常满意,看来他自己就是按这个顺序走的。
Deep终于转过身来,好似是回答Demi的问题,又好像回应我:“其实你可以先走AT……那时候你对其他步道一无所知,不会刻意比较,觉得AT的一切都是好的。走完了AT之后再走PCT,你会对美景更心存感激。”
“不会刻意比较,” 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对美景心存感激。”
大陶并不买账:“呵呵,那为何你自己走了AT之后,隔了整整五年才来走其他的线路?是不是太失望了,不想回来了?” Deep说,自己走AT的时候只有19岁,要等到上完了大学才有机会再来美国走长线。
朴豆豆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像我一样,先走CDT吧!虽然我不能保证你可以活下来!”
“对,因为你不一定能遇到我们这么‘好’的同伴了。” 大陶说。
全场哄笑。青旅一下变得热闹了起来,我的旅程也好像被仙女的魔棒一点,开始有了颜色。
我拉着灰鸟姑娘的衣袖,强迫她跟我一起“乌鸦寻宝”。我们在青旅的各个神秘角落,发现了28个形态各异的乌鸦图案:厨房的杯子上、海报上、橱窗里的T恤上、洗手池的毛巾上……
“人们总是误会乌鸦,其实它不仅仅象征死亡和厄运。” 灰鸟是文学专业出身,她最有发言权。“乌鸦还代表智慧……它是动物界中的先知。乌鸦出现的地方,经常预兆着剧变、重生。”
灰鸟带我们去小镇上惟一的老式电影院,看一周只放一次的《加勒比海盗5》。那影院座无虚席,装扮成海盗船长的员工和长得像奥巴马的主持人一起抽奖,比电影还精彩。我们打开灰鸟的车门,发现车里没有座椅,已经被改造成了一个小“卧室”。三男三女鱼贯而入,挤在狭小的空间里。这三个基本从不在镇上逗留、闷着头专心走路的男孩,因为太久没和同龄女性相处,闷到不行。
我在圣胡安的屡次坐滑“成果”依旧写在大腿上,小腿因为三天没有活动而僵硬。拥有最大变化的是手——我的手掌心里,冒出了一个个小水泡,像海底苍白的珊瑚礁。当我在青旅灯下琢磨自己的手上是长了真菌还是短暂脱皮的时候,Deep走了过来。
他可能只是想在临走前从桌上拿什么东西,或者吃掉我留在冰箱里的冰激淋。但是我凑了过去,给他看我的手掌。“你觉得这是什么?”
“我不知道……应该没有什么大碍吧。”
坐在返回春溪山口的卡车背后,风呼啸着,盖过了我的声音。我们几个人穿上了防风衣,哆哆嗦嗦地遮住嘴巴。“你–那–帽–子–真–有–意思。” 我对Deep吼。
他正坐在我对面吃着苹果。那一刻,我突然想成为他的“荒野忍者”帽子,他手中的索尼相机,甚至他口中的苹果。
我返回步道的时候上气不接下气,苦心经营的海拔适应能力消失无踪,上坡十步就要歇一歇。借着上厕所的名义,我故意落后。大陶他们三个很快就没影儿了。
我在熟悉又陌生的雪岭上走着,哼着小曲。四年前Snow Mesa的惊雷和闪电,化作今日的艳阳和大风。我好像失去了什么,又好像拥有一切。
在傍晚的时候,我经过了某个垭口附近的帐篷,和里面的老人攀谈,询问三个男孩的去向。我知道他们要在第二天清晨攀登圣路易斯峰,一定会在那山下扎营。果不其然,我在圣路易斯峰下,发现了四顶帐篷。
四顶——那第四个人是谁?我急切地想知道答案,想听他们的声音,想在这个日出日落都很美的山口,和我的同类一起看太阳跳舞。
可是我在他们帐篷十米开外,僵住了不到三秒钟,便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拔腿就跑,连招呼都没打一声。
我一边逃离,一边想象第二天他们从背后追上我的场景。是的,他们一定要追上我,而不是我追上他们——最好在重聚的时候,他们能在心里赞叹:这中国石头走得贼快了!不对,他们还应该说:中国石头走得真么快,不如我们一起走吧?
每离他们远一步,我的心里就增加一丝窃喜。
有时候我这样猜测:如果我早离开湖城一天,甚至一个上午,他们一定会在第二天的清晨七点,经过我的帐篷,轻声细语,在露珠沾湿的泥土上留下一串脚印。他们从墨西哥一路奔袭,就像从天而降的追兵,必定是要飞奔再飞奔,游击每一个小镇,跟每一个徒步者擦肩而过,然后只留下签到簿上模糊的名字,和我永恒的猜想。
我们也许就这样,永远不会遇见。
赤名莉香和永尾完治用三个月上演的“错过”,在步道上只需要花三分钟。我愿倒带、篡改密码、偷取时间的情报,删除和每个人错过的戏码,在这个步道这个“迷你人生”里掌握命运的节奏,让每个苦心的铺垫都貌似瞬间绽放的巧合。
月亮升起来了,我在少年时代暗恋了3年的男生的脸,浮现在熟悉的河谷里。是的,我又一次埋下头,跑开了。他们该是都睡着了吧。
傍晚,蚊子恼人,我在夕阳下的步道上把裙子掀了起来,挠了挠屁股上的包。
突然间,我觉得背后有人。扭头看,竟然是大陶。我一时羞愧难当,赶快道歉。一天的憧憬瞬间被毁。
大陶有点不好意思:“嗨,没关系……这种事儿挺常见的……” 他边说着,边从侧包里掏出被我落在步道上的一只拖鞋。这双拖鞋是在AT上大烟山附近的盖特林伯格小镇买的,我穿了整整三年。“今天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上你,你走得太快了!”
我心里乐开了花。看看表,傍晚6:30,我已经走了接近45公里了。“其他人呢?”
“还在后面。我们需要在这附近找水……可能就在这儿扎营了。没想到今天的水这么少,我们都断水好几公里了。”
“是的,今天又平又干,简直就是新墨西哥重现。”
我告别了大陶,走上了上山的土路,在夕阳下的斜坡上,可以眺望整个空旷的山谷。我直勾勾地盯着来时的某个转角:如果此时,一顶棕色头发出现在某个拐角,我一定会大声呼喊他的名字。
可是他没有出现。
追上加州夫妇之后,我松了口气。双步大妈的屁股依然没痊愈;分拍大叔对不得不错过北圣胡安的美景略感遗憾。他俩在克里德短线“披荆斩棘”,现在终于遇到了个能继续聊书的人。于是,《基因》《杂食者的困境》《卡迪拉克沙漠》和关于氨基酸、风河的雪、丁克家庭的闲谈声,又飘在了大陆分水岭干燥的空气里。
“我在圣胡安没用净水器,会不会被鞭毛虫感染?”
“只要你取的是一万英尺以上的水,保证没事!” 有时候,我对分拍大叔的这种笃定和自信,将信将疑。
终于见到Deep的时候,又近黄昏。他披上防风衣,坐在地上刷手机,等待后面两个男孩。
四年前我印象颇深的撒金特坡 (Sargents Mesa),被某个CT徒步者提名为“吸血坡” (Suck-ass Mesa), 以纪念某一种“伟大”的女性生物。大陶和豆豆被蚊子追得落荒而逃。“90%的时候,我们都是分开走的,只有扎营和吃饭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 Deep说。
加州夫妇提到这段路上的CT徒步者丢三落四、处处“留痕”时,Deep默默从包里掏出了他捡到的登山尼龙绳、水杯、衬衣。我和加州夫妇也在步道上看见了这些东西,但我们谁都没那背负额外重量的心力去把它们捡起来。
一英里之后,路边出现了一顶帐篷。那是我熟悉的“小康”帐篷。Deep的头从里面探出来。“你来了,” 他指了指旁边的小树林,“大陶和豆豆在林子里。”
我走进林子,大陶和豆豆都已经消失在了各自的帐篷里。“欢迎你来和我们扎营,” 大陶说。
“不了,我还要继续走。” 我撒谎道。
“我们一定是太无聊了,完全留不住妹纸啊。” 豆豆哀叹。
我仰天大笑,说了声拜拜,然后走回Deep的帐篷边,开始打地钉……
当晚,他就在我两米开外的地方呼吸。我们的帐篷是一样的,背包是一样的,睡袋是一样的,连走过的路都是一样的。他的帐篷很安静。月光刺眼,我辗转反侧,在脑海里哼着老鹰乐队的歌:
“If finding love is just a dance, proximity and chance, you will excuse me if I skip the masquerade.”
“如果寻爱只是一场舞蹈
交织着接近与偶然
那么你会原谅我,在我扔掉面具的时刻。”
DDB三人组的作息很奇怪:每天第一个起床出发的永远是大陶,然而三个人会约好在同一个地方吃“早饭”。正式早饭前,他们可能已经走了十几公里了。所以,当我在步道边看见三个人守着小溪、坐在土上、每个人怀里抱着一只小锅、锅里竟然是燕麦片的时候,非常惊讶。原来Deep在湖城洗的透明罐头,就是他浸泡早饭的容器啊!
Deep突然问我:“你打算什么时候走完CDT?”
“没有定准,怎么?”
“如果你下个全休日有空,不妨来跟我们一起跑个50英里(80公里)的比赛吧。在Leadville,十天之后。” 原来,他昨天在“吸血坡”上刷手机,就是为了倒腾这个事儿。徒步中跑超马,也太疯狂了吧?
朴豆豆对Deep的发言表示抗议:“谁说是‘我们’?我们仨里明明只有你自己想去吧……”
我的大脑飞速运转,说:“如果你们仨里有两个人报名参赛,我就去!”
“原来我身边不只有一个疯子!” 豆豆对我的回应表示惊叹。
大陶的态度非常坚决:他绝不参赛,但是愿意和我们同去,加油鼓劲。
Deep没管他俩,继续郑重其事地报道比赛细节:50.1英里,乡间土路,往返跑,跑步比赛头一天是自行车比赛,自己的好朋友是组织者,可以拿到报名折扣,等等……看着样子,他对参赛一事不是脑袋发热,信口说说的。
豆豆和大陶不正经地开着脑洞:“不如,我们去‘跑’头一天的自行车赛?” “你租辆自行车去参赛,然后我们在起点用登山杖把你绊倒……” “不如我们在步道上的每个州的跑个超马?” “石头,你千万别答应他,你要是去了,我就有压力了……”
我的脑洞已经无法继续膨胀了。下午,他们仨在前面飞奔,而我在后面苦苦思索:去不去?去不去?如果受伤怎么办?如果伤势影响徒步怎么办?如果到不了加拿大怎么办?我右腿上那曾经在PCT上发炎过的腺体、在AT上被石头撞过的膝盖,怎么能确保这次不再复发?既然徒步是主要任务,为啥还要跑步?即使想跑步,为何还是8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徒步完了之后再比赛不行吗?
是啊,为什么偏偏这次,我竟会为这种过去想都不曾想的事儿而纠结呢?
君王山口的小卖部里,大陶和豆豆在我的唆使下,点了开心果味的甜筒冰激凌。我提到了山口上的签到簿,“为什么大陶写了一句,‘我喜欢放屁?’”
大陶摇着头,哭笑不得;而豆豆已经笑得缩到了桌子下面:“大陶走得最快,所以我们在后面签到的人就……” 我秒懂。看来我还需要一定时间,适应这些男孩的美式幽默。
Deep坐到我对面,以为我还在犹豫,便继续进行劝说。很明显,他们仨已经把一切都计划好了:先徒步到布莱肯山,坐公交去迪伦镇的REI买跑步装备,搭车回Leadville, 住青旅、比赛,再返回布莱肯山,继续徒步……
我摆出一副若有所思、犹豫不决的表情,问道:为啥我该去参加这个比赛呢?
Deep脸红了,想了想说,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机不可失、大概如此云云。他说话有点结结巴巴,紧张得像一个第一次教大课的大学老师。
几分钟后,他予以反击:“为啥你的名字是Heidi?” 这下轮到我脸红了。(海蒂是一个德语名字。)
之后,他说起自己10月1日从冰岛返回德国、分水岭之后的计划、曾经在北欧的向导经历,“我要记住170只性格各异的狗的名字……每天早上凌晨四点起床,给哈士奇喂食。它们要经过两小时消化、排泄,才能开始拉雪橇的工作……” 他的舌头又捋直了。
我们四个人在CDT上最好吃的冰激淋店里埋了两个小时,直到商店关门。
“其实你刚才劝我参赛,都是徒劳。”
他一惊。
“因为我在来的路上,就想好了。”
我想去他去的地方,参加他参加的比赛,经历他经历的事情,变成他旅途的一部分,变成他的一部分。我不知道尝试的结果会如何;但我知道放弃,会有什么结局。
“我去跟你们一起跑步。布莱肯山,不见不散!”
商店打烊了,停车场也空了。我在公路边站着,树起大拇指,等待有车停下,搭我进Salida城。而他们三个,在商店里去了补给包裹,将要继续赶路。我们真的只能一周以后再见了。
三分钟后,一辆车停下了。我上车坐稳,关上车门以前,看见三个男孩站在远处,朝着我挥动臂膀。
我也挥动手臂,心里一暖,关上车门。
麦克大爷进医院了。几天前,我就收到他的短信:“我在Salida医院的急诊室。别担心。” 麦克大爷、冬天哥和我,在圣胡安也算是一起出生入死过了,怎能不担心?
打车到了Salida城,我终于在青旅见到了麦克。原来,大爷在离开湖城的第一天爬升中和我遇到了一样的情况,喘不过气,四肢无力。在接近圣路易斯山的时候,他觉得头重脚轻,便让步道志愿者把它带了出去。麦克在医院做检查,所有指标都正常,唯有血糖低于正常水平。休息两天、N个冰激凌之后,他的血糖才勉强达标。低血糖,也是我的家族病。我安慰大爷:还好你是低血糖,能吃、也必须吃糖。这对我们徒步的人来说不是坏事;如果你是高血糖,就另当别论了。
麦克大爷跟我一起重返步道,在君王山口的狂风里,又开始一步一歪。我极力劝阻他下山;而他刻意坚持,一边流着鼻血,一边跟我说“没事”。
我只得放慢速度,跟大爷提前扎营;大爷忘了取水,我又来回跑了1英里,给他提来两升溪水。我给大爷规划了第二天的各种应急方案,非常强硬:如果他醒来之后感觉依然很遭,就必须停止前进。对于麦克来说,此刻放弃,就意味着他也许再也无法重返高海拔、无法应对科州其他路段的分水岭了。一直擅长拖后腿的我,第一次遇到了需要保护队友的情况,有些不知所措。
第二天清晨,我陪着麦克大爷走了最后一个山口。他的状态不错,过4000米海拔的山口时速度比我还快。在山口北坡的湖边,我们正式分别。路痴大爷和我走高线;麦克大爷走低线。
路痴大爷后来对我说:当时麦克的状况很糟糕,但他要求路痴保守秘密,“别告诉中国石头我很难受。”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边为麦克大爷担惊受怕,一边为自己忧心忡忡。步道上有有了雪坡、雪檐、雪桥等传统死磕项目,而我已经把冰爪和冰镐从湖城寄回了家。我还能继续“雪上飘”,一方面要感激路痴大爷,另一方面要谢谢Deep把它的雪链给了我。
7月4日,美国国庆。我和路痴在学院山脉的最深处,居然听到了连绵的枪声。
“为啥会有人在这里练枪?这里不是荒野区吗?” (美国的荒野区禁止任何机械进入。)
“美国他妈早就没有荒野了!” 路痴大爷吼道。
路痴大爷帮我东翻西找,硬是没在双子湖小卖部的包裹寄存处发现我的补给盒子。那盒子很重要,里面有我参加跑步比赛的跑鞋。我只能心急火燎地让我的补给人加寄一双,直接送到布莱肯山。
我穿着底快被磨穿的旧鞋,往自己的疯狂计划里再添加一笔——我要去爬科州第二高峰、也是美国本土第三高峰——无量峰(Mount Massive)。
我害怕跑80公里的比赛,害怕在比赛之后马上又要登上CDT的最高点格雷峰,害怕自己丢脸、达不到他的期望,更害怕他对我没有期望、毫不在乎。但是这种害怕让我上瘾,让我想在奔赴沙场之前,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把剑磨得更锋利一些;好似这样,就会让我离他更近。
站在无量山步道口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了。第一对下来的父子,说“山路上几没有雪”,第二个下来的大妈,说“步道上有雪,但是可以勉强走”,第三个下来的小哥战战兢兢地说“路太狠”,于是我放弃提问,专心和我的恐惧作伴。快到达山顶的时候,我的自尊心已经磨光(“为什么上坡还是这么慢?不是已经在科州适应了一个月海拔了吗?”)。黑云压阵,石头的剪影上,突然跳出一个白色的头和两只犄角。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山羊。它仿佛一个胡须垂落的智者,不谙世事,观察着两米开外的我,侧身摆好造型,容我拍照。三秒后,它灵活地跳跃到五米开外的岩石下,顺着陡峭的山脊,消失了。
我登山无量峰的顶,想去寻找那只山羊的影子,但放眼望群,四周群山苍茫,点缀着白雪。
每一只羊就是一座山,每一座山也是一只沉睡的羊。
回到CT上,几十个科罗拉多步道的徒步者,跟我擦肩而过。只有一个独身的姑娘,扎着黑色的辫子。不知为何,我想为她停步。
她说喜欢步道上的人们,结交了几个朋友,但又有所保留,希望能去一条不太“拥挤”的步道徒步。她说自己走得太慢,不愿拖队友后腿,所以倾向一个人走,在晚上和别人一起扎营。她说自己哪里都想去,但是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聊着CT和PCT和AT,蚊子也过来凑热闹。我们一边说话一边打蚊子,像极了四年前的密歇根独狼和我。
我突然意识到,密歇根独狼在四年前预言的,就是今天的我。而四年后,今天的我又会变成明天的她。而四十年前,大陆分水岭成为美国第三条国家景观步道的时候,那些探路者们,何尝不是在憧憬着四十年后的今天,正走在这条路上的我们?
灰鸟坐在驾驶座上,朝我微笑着。“加油,和那帮小子have fun!”
“注意‘保护措施’!” 木鱼大叔朝我挤了挤眼睛。
我推开迪伦酒店119号房间的门,一股“男人味”迎面飘来。Deep和豆豆迅速穿好上衣,大陶把铺在地上的装备推到一边。
“你这几天真是太不容易了!” 大陶说。
是啊。库伯山滑雪场附近的步道居然因为山火关闭了,我被灰鸟好心搭进布莱肯山的“火炉青旅”订房,在灰鸟的车里睡了一夜,结果因为第二天早上想偷偷溜进青旅去洗澡,被老板大声呵斥,赶了出来;在小镇的体育馆澡房,遇见一堆因火灾而被紧急疏散的大妈,听她们讨论走之前抢救了几双滑雪靴;和两对步道情侣一起午饭,成了电灯泡,又被木鱼和灰鸟玩了“猜猜中国石头喜欢上了美国人、德国人还是亚洲人”的游戏……
六天没见,三个男孩对我的内心戏一无所知。
DDB三人把酒店选在电影院隔壁,不是没有理由的。豆豆已经开始大声朗读他早在出发前就做好的功课了:“在迪伦看《神奇女侠》;在汽船镇看《蜘蛛侠》;在怀俄明看《敦刻尔克》;还有《人猿星球》《极盗车神》《风河》《极寒之城》;哦,《皇家特工2》要等到九月上映,那时候该已经走完了吧……”
晚餐的小酒馆,就在酒店旁边。Deep在看完《神奇女侠》之后就消失了;我和大陶、豆豆每人喝了两杯,他才出现。
“我已经很久没看过这么烂的电影了。” 我说。
Deep接话:“是的,我觉得这电影真的不咋地,和《林中漫步》有得一拼。” 虽然大陶和豆豆极力反对,我和Deep也只是一致认为他俩被好莱坞英雄片模式荼毒了。
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他看电影的时候坐在我的右边,在最后震耳欲聋的战斗场景垂下头去,一副睡着的模样……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我们的背景里,马拉松是用公里而不是英里来计算的,football是足球而不是橄榄球,《格林童话》胜于《辛普森家族》……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他点了最淡的小麦啤酒,去超市采购的时候喜欢买新鲜的食物,从来没有参加过跑步比赛但是喜欢跑步,下午消失的时候,是跑去修背包的胸扣了……
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晚上,我俩在酒店温泉关闭的前一分钟出现,老板好心把温泉向我们多开放了十分钟。整个游泳池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保持着距离,就连他在上岸擦身的时候,也背过身去,不看我。
我回房间翻出了补给包裹里的新书《银河系漫游指南》,读了两页,笑出声来。“我很喜欢这本书。” Deep说。
他刚说完,豆豆开始起哄了:“中国石头,你今晚要‘选’谁分一张床?”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大陶说:“完全是你的决定,我们不介意……”
“其实我也无所谓……” 我扭捏着。我真的无所谓么?在AT上和杰斯特分床的时候,我无所谓;在PCT上和奶爸分床的时候,我无所谓;甚至在和某个德国小哥分床的时候,我也无所谓。因为我信任我们之间,什么也不会发生。
“这样吧,” 我说,“我们来抓阄。” 我写下了三个人的名字,揉成三个纸团。我虽然只想写下一个人的名字,但还是选择100%诚实。我把三个纸条弄混,伸出手,抓住一个纸团。
打开纸条,龙飞凤舞的“Deep”从里面跳出来了。Deep. Deep. It’s Deep.
我压抑住自己的兴奋,而他回应道:“如果我现在拒绝呢?”
“那我真是万分抱歉啊——不行。”
灯暗下去,房间里的鼾声响起来。他的每一次转身都撼动着我的海市蜃楼。他的每一丝呼吸都是用不能回头的河流。
他靠近了吗,他越来越远了吗。他在哪里呢。
他在哪里呢?我仿佛可以预见,可以预见他在棉木上顶上抿着线头,一针一线缝上被磨破的衣袖;我可以预见他在大盆地的牛粪堆旁边醒来,问我要不要吃止痛药;我可以预见柏林的第一场雪,他和新爱人的31条短信;我可以预见我以为他坠落了的那个悬崖,科罗拉多河源头的裸泳,日偏食下的大地变得寒冷;我可以预见,我不能预见,那些昏迷状态之外的种种平行人生。
我在哪里呢?我在长沼的左边,在卡洛斯的左边,在文艺的左边。我在他的第15个爱人之后,未来的30个爱人之前。我在时间中,是一片叶;在阳光下,是一条枝。我对它们而言无足挂齿,它们对我而言却是一切。
他靠近了些,我靠近了些。
一亿颗星星坠落,旷野上的一百只蚂蚁正在掘地,白鹭开始羡慕鸵鸟,青蛙在沼泽里卖力跳跃,花瓶打碎,镜子重圆,传世五代的瑞士手表被研究大爆炸的学者买走,某个孩子埋在育空的信件开始发霉,萨满在意大利的天主教堂戴上大卫之星,清教徒在泰国的禅寺念着《可兰经》,夏威夷的火山岩浆凝固又爆发又凝固又爆发,南极的冰川碎裂,一万只蝴蝶在亚马逊死亡,太阳和月亮合二为一……
“我们并不需要为了那一刻的到来而忧心忡忡。因为在某一时刻,那段路会自己寻上门——它会越过群山,像潮水一样涌来。自此之后,我们再无需思考,无需抗拒。”
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是割了谁家兔子的喉咙、绊倒了哪个皇帝的孙子、赢了哪个宇宙大奖,才让此生如此有心去自我折磨,把心挂起来掉打,把身体逼上绝路。十天前的决定,随时会断送我的旅途。
我还是来了。我和Deep、豆豆站在起跑线,周围簇拥着四百个选手。豆豆第7遍背诵数据:起点海拔3000米。最高海拔4000米。总爬升2500米。5个补给站。关门时间14小时。
14小时?——对,我就争取12小时完成吧——Deep说。
哦,那我就争取不死吧。
头一天晚上,我们仨借了X的水杯、Y的袜子、Z的绑脚;Deep苦口婆心地教豆豆缝纫;大陶为我们煮了意大利面……没有人想等待:比赛要么马上开始,要么永远也别开始。
整个青旅里充满了焦灼。漂亮的以色列超马冠军着急地讨教高海拔作战经验,韩国大叔和意大利人交头接耳,甚至那波士顿的越野跑老油条都厌烦了自夸。跟这些从缅因纽约加拿大以色列专程来参赛的“专业选手”不同,我们三个是名正言顺的半吊子,除了我之外,没人有马拉松经验,更别提超级马拉松了。我不想跟老鸟们班门弄斧,便把从跑马那里学来的补碳水、排空、补电解质和防抽筋等技能当悄悄话“传授”给豆豆和Deep。毕竟,这是我进入他们仨的王国的门票。
Leadville的青旅比湖城的乌鸦青旅大了许多,男女生依然分区,我买到了女生房的最后一个床位,却一直待在男生寝室里。Deep会在房间空着的时候抱着我,亲吻我的耳朵。我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聊天,我的手放在他的大腿上。豆豆从房间走出来,假装没看见我俩。
枪声响了,周围有一股力量把我向前推。Deep回过头来,在我唇上轻吻,然后什么也没说,就消失在了红色蓝色黑色紫色金色橙色的人流中。
我松了一口气,消失吧,奔跑吧,别回头吧。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追赶了。
我抿着防止抽筋的盐片,嚼了一根能量棒,和天哥在队伍的最后,用着走路的速度慢跑着。天哥正在和家人公路旅行,经过科罗拉多时得知我要跑比赛,便自告奋勇来作我的陪跑“兔子”。
上坡,上坡,再上坡,我开始慢慢超过别人。大陆分水岭至今的两个月徒步,已经让我熟悉了高原的氧含量,训练了我的脚掌承受十几个小时行走;这对于其他从海平面来的选手,是难以想象的优越条件。
天哥连连感叹我上坡之威猛,他不知道,下坡才是我的软肋。我右腿的同一个腺体在过去3年里受伤5次——其中包括了我的第一次马拉松。那场比赛的最后5公里,我是拖着伤腿走完的。比赛结束第二天,我去见理疗师和按摩师,二人的话如出一辙:你(的肌肉)怎么这么紧?
怎么这么紧?因为这世界上有一种运动,每天进行12小时,一周进行6天,一年进行5个月。而我,是个不幸又万幸的运动员。
在第二个休息站,我没有看见大陶。Deep和豆豆早就不见踪影,连天哥也开始在我的鼓励下“放飞自我”,跑到了前面去。我用计划中速度磨着。“完赛,就好。”
左右,前后,胯骨,小臂,膝盖,小腿,脚跟,脚掌,眼睛,心脏,耳朵。重复。抬腿。落下。溪水。绕开。鞋湿了。红衣服从左边超过。蓝衣服在右边。她的金色头发好美。他们在交谈。他们竟然能不喘气。Deep在想什么呢。她来自密苏里。超过了。右脚进了石头。要不要吃一口能量胶。咬不破。7:34分了。土路变窄了。这里是矿场吗?Deep会不会在某个转角等着我。他会陪着我一起跑完吗。我们一起完成该会多浪漫。站在终点拥抱。又超过了一个人,两个。有鸟叫声。风打在脸上。右膝盖还没有感觉。记住别脚后跟触地。下坡要慢。回去之后吃什么。喝酒吗。Deep在哪里呢。那要十几个小时之后了。绿衣服超过了我。调整呼吸。慢。好了可以走一段。下一个补给站要拿几包能量胶。盐片吃一颗。别抽筋。完成了多少呢。哦,二十八分之一……
身体相对于大地在移动,头脑却被关上监牢。
这个监狱很小,除了我和我的意识,空无一物。
在接近折返中点的路上,我遇到了豆豆。拥抱之后,他竟告诉我Deep在他的前面。
不是折返跑吗?为什么Deep在豆豆前方、我却没有看到他?
几公里之后,我才发现自己“中计”了。路线虽基本是在半途折返,但添加了两个单行道的小圆弧。我跟Deep,大概就在这些单行道上,错过了。
回程的路上,大陶在倒数第二个补给站做义工,他证实了我的猜想——Deep已经在我前面至少一小时的位置了。“他有望在10小时之内完赛,很兴奋的样子呢。”
我喝了大陶递过来的可乐,看了看表:我已经跑了9个小时,离终点还有二十多公里,也就是半马的距离。半马,我能做到,不是么?我的半马最快个人纪录不是1小时42分么?
我今天可能不会死吧。
五年前,某个二月的清晨,我穿着厚重的棉衣和运动裤,去参加人生的第一个跑步比赛,距离只有五千米。“就五公里,大不了爬完!” 我义薄云天气壮山河地给自己打气。最后,我用37分钟完赛,勉强没有四肢伏地。
在我苦心追求波士顿马拉松那个遥不可及的BQ的时候,朋友建议我尝试超级马拉松,也就是距离超过42公里的越野跑比赛。“超马选手不在乎时间,完赛就好。” 我动心了。
我想跑超马已经好几年了,而最终真正参赛,却是因为某个随机的旅途偶遇的男孩,指引着我,把我拉上爱情的贼船,让我自愿跳下冰川。他不会告诉我:太难了,别做。而是:很难,但是你能做到。
到底是我想利用他的爱情,来达到我完成超马的目的?或是我想通过跑步比赛来追随他?抑或两者都不是,我们只是用一场比赛,来铭记一个夏天,然后在三个月之后,像今天一样完美地错过彼此?
也许,让我在这五年里把跑步距离从五千米增加到五十英里的,并不是我自己,而是那些在我生命里匆匆出现、愿意陪我跑一程的人吧。
比赛最后的16公里,我飞起来了。
我奔跑着,又抑或不是我自己在奔跑。我在想着什么,又好像大脑一片空白。我的额头上的汗珠是别人的,小腿的酸楚是别人的,脚底触碰大地的痛感也是别人的。仿佛生命的一部分就要被带走,再也不会被归还。
有赢的办法吗?或许只是有办法输得慢些?
我在脑海里回放着迪伦的夜晚。房间的另一张床上,豆豆和大陶的呼噜声出奇地大(我敢保证,在旅途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再没有过那么大的呼声)。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可能是在你答应要跑步的时候吧。
当我毫不迟疑地奔下一个大陡坡,全速冲过终点线的时候,连我自己也不相信,人生的第一个超级马拉松,竟然无伤无痛完成了。Deep在赛道右边,呼喊我的名字,我们拥抱在一起,分不清彼此的汗水味。
我的完赛时间是12小时40分钟,比Deep整整慢了两小时。这一定是因为他的腿比我的长20%。
如果说比赛之前,我尚能把“怎么活过这80公里”当作生存第一要务,那么现在,我不得不强迫自己正视一些更棘手的问题:
第一,我和Deep从来没有在一起徒步过。
第二,我不知道他靠不靠谱。
第三,我们甚至没怎么聊过天。
只是,许多类似的疑虑,好像很少阻挡过我。我一次次倾盘而下的赌注,筹码越来越大:刚开始徒步,就去走CT;凭着一腔莽撞的热血,追逐长沼和卡洛斯;在对自己完全没信心的情况下去走PCT,现在又来这徒步界的“博士学位”打酱油……“把自己推下悬崖,然后在下落的过程中长出翅膀”,这对所有情况都适用吗?
CDT徒步者这个身份,是一张VIP门票,一张黄金会员卡,一条绿色通道。它让我方便快捷地把“自己人”从茫茫人海中挑选出来,在完成“认证”之后给他们贴上个“可信任”的标签,顺便往标签里塞一些假设:吃苦耐劳、体能贼好、甘于寂寞、热爱自然……在城市生活中需要几个月才能确定下来的品质,几乎能在几秒钟内被“徒步者”这三个字顺带打了包。可是这样快捷方便、甚至是偷懒的认知方式,真的合理吗?
Deep在帐篷里告诉我:是你的自信吸引了我。我回答说:傻子,那不叫“自信”。自信,是知道自己可以做到而去做。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做到,但是依然选择去做的,叫做“勇气”。
我又一次选择相信:山不过来,我过去。却没机会思考:我那不自信、没勇气的一面,那笃定之后的迟疑、迟疑之外的恐惧,迟早会把这假象拆穿。
我加入了三个男孩,DDB三人组正式成为了DFBR四人组:Deep Fried Beans Rock, 刚好包含了四个人的名字。我们骄傲地把DFBR四个字母写在青旅冰箱的食物箱子上。大陶迫不及待地给我们的新队伍成员安排头衔:Deep看地图和找路的技术好,是“导航员”;大陶喜欢走野路,是“探路者”;豆豆经常帮团队预订各种事务,是“秘书”;至于我,还是从PCT就延续下来的老职位——狗仔。
可惜,我们的“秘书同志”着急赶路,去大河镇和他的妹妹碰面;大陶也决定给我和Deep一些二人空间,和豆豆飞奔向前(其实他是嫌弃我和Deep两个刚跑完超马的“伤残队员”,上山时速度太慢,还连连发出惨叫。)
这段路,我要和Deep单独走了。
上山的路上,空气越发潮湿,雨云像巨大的黑幕,徐徐垂下,雨点吧嗒吧嗒打在衣服上。近处有泥土的清香,远处有隆隆雷声。天空突然张开口子,闪电劈下,白花花地照亮大地。
科罗拉多的雨季又来了,一如回忆中的模样。
我从Deep的口中拼凑他的过往:他出生在德国西南边境的黑森林,成绩不好不坏,最讨厌的课是法语;高中毕业的时候走了AT,回到德国中部的大学读了生态学,大二的时候又耐不住寂寞,去瑞典留学了一年;他做过徒步、独木舟、滑雪和狗拉雪橇向导,在来CDT之前刚去走了尼泊尔珠峰大本营的大环线;他有两个弟弟,老二和他一样喜欢冒险;黑森林靠近阿尔卑斯山,那里是他的后花园,他小时候要么把自己关起来读一整天的科幻小说,要么去山里数牛、在泥巴地里打滚、收集矿石和化石……他的话不算多,对没有被问到的话题,不做多余的回答。但谈到让他兴奋的事情,他总是重复着相同的憧憬。
“石头,我真高兴你能跟我们一起徒步。”
“谢谢,这太好了——不过,这是你五分钟之内第三次说这句话了。”
我漂浮在海面上,冰山露出了一角;拼图的方块,零零散散。他无需给我全部碎片:我的脑和心,会自动把画面填满。
雨夜之后,我们颤颤巍巍走在山脊上。因为腿酸痛的原因,他走得很慢。一阵风吹来,我走在左边,他拉起我的手。我们双手扣着,在风里直不起腰,就像两个在公园里散步的老人,踩着落日的黄叶。
“如果下一刻,我突然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想必也会很开心吧。”
我眺望四周——这里的CDT,已经正式离开了科罗拉多步道,延伸到了真正的分水岭之上。我们在苍穹之下,群山之上,四周苍苍茫茫,都是看不尽的山岭,没有屏障,没有庇护。
好一个巨大的公园,好一对散步的老人,好一张无尽的画布。
我想说话,想这样一直走下去,想让时光快进70年。但是最后,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和他搀扶了十几步之后,主动放开了手。
几小时前灿烂的晴天,转眼间变为倾盆暴雨。掌管天气的众神,一定和创造山川的神布下了阴谋:我们走在山脊上,两侧的山体也陡然倾斜、下坠,石头变得湿滑,泥土开始松软。大雾侵蚀山峦,飘过一个个山头,迷雾笼罩着苍穹,一切只剩下黑白。无关的一切都退开、淡去。在没有能见度的山脊上,处处似路,处处无路。
林线之上,完全没有树的影子。我在Deep的带领下,越过一座座小山丘,一次比一次艰难。“很抱歉,今天走得太慢。” 他的声音被雾气盖住了。
我的雨衣终于撑不住了,从袖口到侧腰都开始渗水。他的“雨衣”也经历了3条长距步道的劫难,失去了防水功能,变成了一件“防风衣”。我们翻过一个小哑口,眼前出现了一条三米宽的土路——土路之下,是一排针叶林。我们俩仿佛同时抓住了救命稻草,不顾一切地往山下冲,在泥里一步一滑。
在吉普路边扎好了帐篷,杉树丝毫没有遮挡雨滴;两人坐进去的时候,帐篷里已经湿了一半。雨衣雨裤堆在门外,湿掉的背包耷拉在滴着泥水的跑鞋旁边。
我们没有煮饭,各自嚼着能量棒和果干;他嘟哝了几句,郁郁寡欢,我强作镇定,不知是安慰他还是安慰自己。
两个人一起走的第一天,就这么结束了吗?伴随着惊喜的,有伤人的利刃,更有生锈的钝感。
而昨晚在帐篷里咯吱的笑声,仿佛是一种嘲讽。
你谈过几次恋爱?
没数过,大都不太认真。
原来是这样,我还一度以为你是gay。
徒步AT的时候我19岁,大多数同伴都比我岁数大。徒步PCT的时候,没有遇到喜欢的人。然后,就遇到你了……
糟了,我们忘了一件很重要的装备……
别担心,我已经买了。你在Leadville寄包裹的时候,我骑着青旅的自行车去买的。
谢谢,你想得真周到!
你知道我说的是能量棒,对吧?
对面的山坡上,山羊一家六口,坐的坐站的站,仿佛传来阵阵讥笑。山羊们一蹬脚、一跳跃,一道华丽的“之”字,转弯在悬崖的石壁上,消失在了山谷里。
而我们,就是要从同一个悬崖,下到那谷底。
“你确定这是‘步道’?” 我的声音里有恼怒,更有惊恐。“很抱歉,但路线图上确实是这么显示的。”
我沿着岩壁边缘走了几步:右边是70度的雪坡和雪檐,pass;左边是更陡峭的石头坡,pass。只有面前,横切过一小撮雪坡,虽然之后的路被山体挡住了,但是这一定是一条可以下山的路——这必须是。
目前,我的心上人只知道我能在12小时40分钟跑完80公里。他不知道我怕雪路怕大石头怕打滑怕雷雨,最怕的是陡峭的下坡路。这是上帝开的玩笑吗?要让我的脸面丧尽、真相暴露无遗,才能正式进入蜜月期?
Deep听不见我内心天人交战。他向下蹭到那一米宽的雪坡旁边:那残雪耷拉在一条山涧之上,几乎是垂直而下,左右是突出的岩壁,而下面,是大概20米的深沟,一直通到谷底。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扶着山沟两侧的岩壁,把重心放在山体一侧,一脚一脚地踩雪、开路。
我深吸一口气,在他的注视下,直接放弃倚靠他一步步踩出的脚印——坡度实在太陡,我们没有头盔,一旦坠落不堪设想——而是踩到雪和山崖之间的缝隙之中,用一个很扭曲的姿势,越到了另一侧的土上。
“在CDT上走的疯狂路太多,有时候真容易忘掉哪段段路是最荒唐的。”
还有20米的下坡路,我选了右侧的斜坡,他则选了左边的路径。一开始,他尚在视线之中;可我用屁股蹭着、手摸着石头步步向下,把登山杖扔下山谷,然后靠着上半身力量支撑着、用臀部“走到”谷底的时候,他已经被我左侧的岩石遮住,看不见了。我在谷底大声朝他呼喊,终于看到了还在半坡中的人影。
他下到谷底,看了看表:早上9点。“真是一次愉快的‘晨练’呢。”
(一周之后,我们在CDT脸书论坛读到某个徒步者的疑问:除了跳伞,这个坡还能怎么下?)
Deep在通往格雷峰的垭口上,等我吃完两个能量棒。“继续走吧,我们不能再停了。”
我们不能再停了,因为我们现在已经身处海拔4000米以上的格雷峰“龙脊”,而高原的细雨随时有可能转为雨夹雪、冰雹,或者更致命的闪电。白雾像雪,像烟,像空气,包裹着群山,劫持了阳光和空气。我们除了眼前的这个“天空之岛”,惟一能看见的,只有彼此,和脚下向前不到10米的石头路。这甚至不能勉强叫“路”。半人大的石头,以各式错乱地姿态摞压在山脊上,没有任何人为开凿的步道的影子。CDT的最高点——海拔4352米的格雷峰——就在这条龙脊的尽头,在迷雾之中躲闪着。
突然间,Deep消失了。
龙脊上伸张出锯齿形的“鳞片”,让石头堆变成了假山似的抱石矩阵。我们一路用手攀爬、下降、攀爬、下降,选最好落脚的、最不湿滑的、看上去最像有人走过的地方迈步。一个转角,我选择下降到龙脊左侧,Deep离开了视线。我大声呼喊,想确认自己走的路可以返回龙脊之上,然而没有回应。
在Deep消失的三分钟里,我看到了四年前,那高原盆地冷雨中竖起的“白旗”。那白旗涌动在迷雾的边缘,在冷雨之中,引领着我前进。我饿,我渴,我没力气,我想就此躺下。但是那白旗依然在移动。四年之后,历史重演。在惊慌地呼喊Deep的名字的时候,我再次把全部信任交托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Deep出现了。他在一个小垭口上焦急地站着,不停地搓着暴露在外的双手。我不知道我们还能撑多久。
突然间,雨里出现一个人影,朝着我俩走来。我们好像漂浮在宇宙飞船上,在云端另一侧的异世界,首领派来使者,向我们交涉。不,我从不是科幻小说迷,也不曾信仰上帝。但那一刻,我的双脚,仿佛真的不在这个星球上。
走来的是个三四十岁模样的女人,她和我们只言片语交换了信息,就迅速离开了。她离开的那一瞬,也带走了我的全部能量。这一切超现实的感知让我崩溃。我对Deep说:你别等我了,自己登顶吧,我们山下见。
“不行,我们绝对不能分开,尤其在这个时候。”
眼前岔开了两条路:一条通往山上,一条通往山下。我们在地图上和徒步者的描述中,都知道CDT经过格雷峰的顶峰。那么上山的路,就应该是正确的路。可是Deep观察了地形,认为CDT有两条下山的路:一条路,经过格雷峰山顶,然后从山顶侧边下山;另一条,就是我们眼前的这个岔口,无需登顶,可以直接下山。
我此刻已不得不100%相信他。他在岔口放下背包,我立即知道他想要上山、登顶,然后原路返回取包、下撤。我照做了。
顶峰,什么也看不见。格雷峰旁还有一座海拔1430米的高峰,名为托利,格雷-托利二者之间有步道串联。在阳光晴好的周末,这两座是美国攀爬人数最多的高峰;如今,格雷上只有我俩,而再去爬托利,已经是绝对不可能。
“我们做到了。” 是的,7天之内,我们各爬了2坐4300+米高峰,还跑了80公里越野赛。
该结束了。
下撤,下撤,下撤。海拔越来越低,空气越来越暖和。步道终于有了像样的形状,不再是巨石堆,但却成了小溪和泥石流沟。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蹭下山,在10分钟之内摔倒了两次;我可以把责任都推卸到跑鞋上——赞助商给我寄来的是公路跑鞋,鞋底在那场比赛之后,就基本被磨平了。
格雷-托利双峰,之所以平日是美国最受欢迎的高峰,完全是因为坐落在70号州际公路上——是的,那条载着我搭车去丹佛的州际70,那条让我站在AT的人行天桥上欢呼雀跃的州际70。长距徒步,已经越来越像一场记忆错乱的精神病人的游戏,同一个地点,不同的天气、事件、情绪、人物。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那能多次造访同一个地方吗?
走了不知多久,我们终于到了格雷峰步道口的停车场。上天给我们开了个玩笑:公共厕所的门紧锁着,我们只得肩并肩站在屋檐下,对着大雨,竖中指。
更具嘲讽意义的是,格雷峰步道口附近,有许许多多的木屋别墅;只可惜,这些别墅都空无一人。我们象征性地敲门、观察前庭,经过每个百万豪宅的时候就指指点点。这些楼宇让我想起了奥斯丁河边的富豪区,和那些在干燥空气里晨跑时的仰慕和惊叹。而这时,这些楼房只是无用的空壳,徒有巨大的屋顶,而却不能给任何人提供温暖的庇护。
Deep已经全然成为了我的向导。他对我犯下的两个错误——没有给背包套内置防水袋,也没有外置防水套——既哭笑不得又深表同情;他还教我在失温的边缘,如何让手掌恢复温度。“双手垂直在身体两侧,拳头捏紧,松开,捏紧,再松开,如此反复。”
Deep的血液循环不好,经常手脚冰凉;他却十分钟爱寒冷的地方。他讲起半年前在芬兰的某知名狗拉雪橇圣地当向导,他们每天要工作20小时,从早上4点起床、5点给哈士奇喂食,到带上流明数最高的头灯、三层buff面罩,到每天在农场主人的吆喝下打杂……这三个月,他们住在十几个男人一间的大屋子里,几乎没有薪水。“但是我学到了很多……可实在受不了女主人,就跳槽去了挪威。” 在挪威的冰雪酒店,哈士奇向导有更好的待遇、更高的薪水,然而Deep并没有因此而更喜欢这里。
我们聊到尼泊尔的珠峰大本营,和四月底“瑞士机器”在珠峰附近的坠亡事件。“那时候我们就在现场附近,运载他尸体的直升机就从头顶飞过。”
听他描述着另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我却突然没那么冷了。
Deep和豆豆、大陶这三个男孩之间的关系,是我从未见过的类型。
三个男孩虽来自不同国家(大陶是加州人,Deep是德国人,豆豆是韩裔美国人),但身高相同、脚一样大、都是家里的长子。在我出现之前,他们每天商量好扎营地点,哪怕走散,也总能在晚上相聚;每段路都有理由条按部就班,除了偶尔的脑洞冒险,没有什么“意外”:Deep和大陶讨论了作死的新花样、好玩的野路,豆豆就会无条件奉陪;豆豆买了本《第六次灭绝》,Deep就会把书名记下来;Deep提前查询未来3个补给点的设施,大陶提出建议,豆豆打电话预订;豆豆还没打包完成,Deep就帮他把插头装好;大陶和Deep在圣胡安互换徒步鞋,还被人误认为是亲兄弟……难怪Deep会说:“你一出现,好像有什么场力被破坏了……就连老天也开始天天下雨。”
作为在中国大陆长大的九零后,我接触的所有男性几乎都是独子(包括我父亲)。所谓“兄弟”,只出现在革命题材的电视剧里,和同班男生偶尔擦出的基情中。而我熟悉的男友形象,或是“正常”的男生形象,应该是爱情高于一切、女伴大于朋友的。而就像我的出现颠覆了三匹狼的固有节奏,他们的出现也不得不强迫刷新我对男性和恋爱的认知。
从格雷峰下来的第二天,Deep就提议单日徒步40英里(64公里),追赶豆豆和大陶。我并不意外:我们到了I-70,果断订了旅店,躲过一夜骤雨;第二天,又在高速公路休息站打地铺,再次有了屋顶的庇护。经过两天“腐败”,我们和豆豆大陶的距离越拉越大。“抱歉,我从来没有跟另一个女生像跟你这样单独徒步过……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在詹姆斯峰山脚下,我不想再拖累他的进度,便让他单独走。
在他转身过后的30小时里,我又回到了踽踽独行的“自由人”。步道从詹姆斯峰坠落,我避开了高原的草甸,从侧腰的土路下山。似路,又无路。似有风,又无风。一切安静,却暗自流动。
我有点不满他宁愿一个人走,又理解他想和队友重聚的渴望;我喜欢他重视兄弟的品格,又害怕他不够喜欢我;我感叹自己速度太慢,又不愿牺牲自我来追求爱情;我羡慕他的随性自然,也嫉妒他能如此洒脱。比赛之前,我一心只想追赶他、跟他共度时光;而现在,我又回到了若即若离的心境,怀疑自己佯装的那些“不依赖”,是否只是为了掩盖心里的洞,而撒下的谎。
大河镇是落基山国家公园边界线上的旅游小镇。CDT沿着大河镇水库的边缘前进;水利工程把大河分割成了几个人工湖。大河与从怀俄明奔流而下的绿河交汇,在此地融合成为全世界最有名的河流之一——科罗拉多河。著名的大峡谷、胡佛水坝、鲍威尔湖,流淌的无不是科罗拉多河的河水。在举世闻名由鲍威尔率领的“科罗拉多河历险”之后,在《走入荒野》的克里斯托弗漂流于墨西哥之前,这条河虽不是美国最长最大的河流,却被无数水坝和电力工程“轮奸”,成了人类历史上被驯服得最彻底的一条河。
第二天下午4点,我终于来到了大河镇,却得知豆豆却失踪了。
豆豆心急火燎地奔袭至大河镇,并不容易;毕竟,他也和我们一起参加了80公里越野跑比赛,“伤势”并不比我们轻,却因为要信守承诺,和妹妹在大河镇见面,便不得不一路快马加鞭。
但是豆豆一到大河镇,就人间蒸发了,连澡都没洗,手机也不在服务区。
我们仨只得揣摩着他的去向,在镇里寻觅晚餐去处。最火爆的牛排店已经满员;颇受好评的美式早餐店已经打烊;几间酒吧的菜单都不尽如人意。大陶好不容易相中的餐馆,被Deep枪毙了。
大陶和我拽着脚步,跟在Deep后面,他跟我一样恼:“Deep在城里必须要得到他想要的,才能满意!”
当Deep好不容易找了家墨西哥餐厅的时候,豆豆和他的妹妹也出现了。作为绝世好哥哥,豆豆在妹妹的请求(央求?)之下去国家公园里陪她徒步,全程没信号。
“十分抱歉……结果我们走了半天,也没上到山顶……”
餐厅的音乐震耳欲聋。我们朝着彼此大喊,在歌曲结束的间隙简短地交谈,最后也只能喝着玛格丽塔,盯着天花板。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豆豆再次失踪了。
豆妹和朋友一大早已经离开;三个男孩决定去国家公园单日徒步。大陶跟Deep下午4点就“跑”完了这40公里,返回了镇上;而豆豆,据说一开始就落在后面,一直没追上。
“豆哥一定是被这两个疯子拽得太辛苦,吃不消了。” 我对此深有体会。
“你会不会突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大陶呼唤着狼同伴。
大概是因为昨天晚饭的阴影,Deep提议我们今天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可是,在我们逛了城里的3家价格昂贵的超市、购买做菜原材料之后,在大陶用城里基本买不到的新鲜蔬菜炮制了一份加州沙拉之后,当同青旅的大妈给我们分享她烤制的蛋糕之后,在Deep烤制了一小时乳蛋饼之后,甚至在我慢炖了两小时番茄萝卜牛肉土豆大杂烩之后,豆豆也没出现。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们仨不约而同地伏在青旅的窗户前,观察楼下的路。
“他来了!” Deep突然大喊,和大陶一溜烟跑没了。
我冲到楼下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幅奇异的画面:大陶和Deep把豆豆抬在手臂上,三个人又抓又闹,东倒西歪,勉强走了十几米。宿舍门口的台阶前,二人把豆豆放了下来,又坚持要在豆豆进屋的时候,再次坐上“花轿”,“以展示他接受的皇家待遇”。门一推开,豆豆坐在大陶和Deep手上,满脸幸福。
我们三位厨师贡献了自己作品,Deep的乳蛋饼被大陶快速要了第二碗和第三碗,我的牛肉汤被豆哥频频“续杯”。Deep从烤箱里端上了甜品——他用巧克力粉烤制的蛋糕,再缀上冰淇淋。“考虑到我们这里有两位乳糖不耐受的同学,我特意买了无乳糖的冰激淋。”
我和豆豆相视一笑。
在并不遥远的初中时代,我的牙膏要头天晚上挤好,吃饭把书放在大腿上背课文,有时候干脆不脱毛衣就睡觉,走路生风恨不得5秒内直达目的地。
而今晚,我和Deep、豆豆,围坐在黑暗之中。杉树压下逼仄的影子,月亮在狭窄的视野里缺席。豆豆把白天用冰雪冻上的啤酒取出——纯粹落基山脉冰啤。我们仨围坐在一起,把酒瓶递来递去。
这是离开大河镇的第一个晚上,大陶成了“失踪者”——他的包裹没有按时抵达,只能在镇上滞留一夜。在逼近黄昏的时候,Deep和豆豆走在我前面,我听不见他们的对话,只能看见模糊的背影。
我的心就像冰冻的啤酒,一开瓶,就要溢出泡沫。
“Deep,有时候,我觉得你可以像对待正常女人一样待我。”
他停顿了一下,想了想问道:“‘对待正常女人’具体来说,应该是啥模样呢?”
我不知道。说话温柔一点?少开一点玩笑?懂一点小女生心态?把我奉为公主?手拉手跟我走完全程? 或者,让我永远不再嫉妒大陶和豆豆?
我的回答敷衍了事。猫头鹰传来低嚎,划过头顶。
回到帐篷里,我躺在他的左边,他从帐篷里伸出手来,搂住我的肩。从比赛之后,我们一直分享帐篷:有时有用我的Fly Creek UL2, 有时用他的Tarptent Contrail。帐篷里偶尔有两人的汗臭狐臭脚臭屁臭味。有时候,他会在睡前看书;早晨,他总是比我先醒来,在面包圈上涂上Nutella巧克力酱,让后分我一半。
“我真的很喜欢你。”
“你喜欢我什么?”
“不知道……你是一个很有趣的人……我很开心我们能在一起徒步,和大陶、豆豆一起……”
“我也很喜欢你,甚至有可能爱上了你。我也许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我总感觉,我之前的情感,总有很多自私的成分。我不知道……这可能只是我靠近爱的一次尝试,但起码是目前为止,最靠近真心的一次。”
我像是在往火山湖里扔石子。
谈话从爱情蔓延到了家庭。Deep的父亲在两个小时之外的城镇工作。“我的两个弟弟都已经成年、离开家了。我从大学之后就开始自己养活自己……走完步道之后我要么继续读硕士,要么继续探险,回家,不是选择之一……虽然我的妈妈一定会接纳我。”
我则提到了我那父母缺席的童年,和我不生育的打算:“如果我不是百分之百真心想要孩子,我宁可不生。” 他则认为,孩子是必须要的;宁可放弃游荡的生活,也要给孩子一个安稳的童年。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你读过《毛毛》和《讲不完的故事》吗?这是我小时候最爱的书……”
“当然读过!米歇尔・恩德的书,是每个德国孩子的必读书……你还记得《毛毛》里的灰先生吗?Mr. Grey……”
我当然记得。灰先生一群偷时间的怪物,他们裹在大衣里,跟踪人类,偷走他们的时间,然后把偷走的时间卷成烟不停的吸,一根接一根。如果烟灭了,他们就会死掉。可是人类,却听从灰先生的伎俩,心甘情愿地交出他们的时间,做着基于谎言和重复的工作,期待赚够了钱之后,就可以从灰先生那里拿回来有着超高利息的节省下来的时间,享受生活。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灰先生利用了人们的短视,拿走了他们心中最宝贵的时间之花。交出时间的时刻,心,也枯竭了。
那些被我处心积虑、锱铢必较的种种,被淹没在了遗忘的洪流里。他躺在我身边,我们心甘情愿地跟着万物一起,漂流在时间的湖上。湖面庞大,吞噬彼此,石子下沉,冰山融化,湖水节节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