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TMEMOIR

21 Feb 2021

阿帕拉契亚步道回忆录 – 连载4(终篇)

八月五日。

傍晚,凉风习习。我背对着夕阳的金光,腿上被照得很暖。我走在康乃狄克河(Connecticut River)的石桥上,给一个陌生女孩打电话,张罗租房的事情。那女孩很爽快,从未谋面,却答应把UT公寓双人间的其中一间租给我。我有房子住了!

桥梁的对面,是汉诺威小城(Hanover);桥梁的正中间,是福尔蒙特和新罕布什(New Hampshire)的州界。这个州界刻在石桥上,上面还顶着一个大圆球,特别醒目。回想之前的州界,要么是林子里的一块不起眼的牌子,要么是地上几条简单的油漆。还是“顶个球”更气派。

一过州界,不得不感叹自己真的进入了一个喜爱户外的州:满街的骑行者,许多车的顶上都绑了皮划艇,沿路跑步的人们都会跟徒步者打招呼。走进达特茅斯的校园,和孙立伟学长见面。孙立伟学长是达特茅斯神经学的博士生。他说现在是AT徒步者经过的旺季,经常能见着校园里“背着大包的”。因为是大学城,这里的精英气息尽显,让我们这群“背着大包的”显得特别乡土,跟藤校风范格格不入。

进入新罕布什州之后,到达白山之前,中间好隔着50英里。这50英里是达特茅斯的地界,此校每年夏天组织一群学生,不背大包,一天之内走完这50英里,可谓残暴。连白山的第一座大山——麋鹿山(Mt. Mooselauke),都是达特茅斯的土地,每年新生报道都要拉上去溜一溜。好吧,知道自己是怎么输在起跑线上了。

(话说这两天沿途都有达特茅斯户外组织DOC的标记,简直是白山黑帮啊。) 

八月六日。

在徒步了1800英里、127天之后,我终于走到了白山山脉的脚下。对我而言,之前的一切只能算是Hill,小山丘。 而当下要爬的麋鹿山,才是真正的mountain,大山。

白山是我全线最向往的山脉。早在本科的时候,徒步社的斯科特大叔就说过,“新罕布什才有真正的山,纽约的山脉都是小打小闹”。

我早听说过,白山是美国东部最崎岖嶙峋、气候多变、风景壮阔的山脉,其中的总统山脉全线穿越, 是美国单日徒步线路的经典。这里的山脊怪石嶙峋,风力极大,很多地方需要用手解决。

虽然如此,这里依然是全美国被访问得最多的景区之一,游客络绎不绝,设施完善,只因为它离波士顿比较近。可怜大美东人没地方可去,这里成了学府后花园、名校拉练场、科技公司郊游地。

在我都快要忘记为什么来AT的时候,经过千山万水,终于有了那惊艳的惊鸿一瞥。原来你也在这里。

八月九日。

为了准备好白山西门第一峰麋鹿山的登顶,我头一天专门走到了山脚附近扎营,把第二天专门留给这只“麋鹿”。

麋鹿山上坡中,下起了阵雨,在躲雨的时候看到了德州的那户特大的家庭。他们行走的方向和我相反:从下坡上山,从上坡下山,反向“Slackpack” (让别人看管你的包,只背单日徒步需要的东西,比如食物和水。沿途的旅店经常有这个业务。)德州妈妈说,这山的北坡特别陡,旁边还有瀑布,石头大而且湿滑,不适合下坡,所以他们就反向上来了。

麋鹿山山顶,刚下过阵雨,空气清新,雾气结成云朵,飘过山头。虽然正值盛夏,白山的寒气却渗入骨髓,好像夏天从未来过,这里还积攒着一整个冬天的冰冷。

山顶上的游客说,若是天气晴好,从麋鹿山还可远观福尔蒙特的绿山山脉和东部的总统山群(Presidential Range)。这里海拔超过4000英尺,自弗吉尼亚之后,还是第一次回到“空气稀薄地带”。

我怀念起来大西部——科罗拉多,华盛顿,加州,怀俄明……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山没有高下之分,他们坚定挺拔,却又超然洒脱,对人渺小的情感和思想毫不关心。我只奢望,若是AT全线多一点林线之上的景观,该有多好。

麋鹿山的下坡延续“垂直纪元”尿性,3英里直通谷底。瀑布地底的水渗出石头表面,浸漫40多度的石头坡。很多地方长着湿滑的苔藓,滑下山去后果不堪设想。有些路面没有步道,仅仅是光滑的花岗岩,志愿者造了几块木台阶、几根铁定子,稀稀拉拉地点缀在石头上。整个下坡没有扶手,仅仅在特别陡的路段添上一根辅助绳,栓在两棵树中间,把全身的力量放在手臂上,一拉,脚一摊,登山杖一撑,方可踩稳。德州一家子反向爬山的决定,实在明知。

比起这个下坡,麋鹿山的上坡可谓简单。希望白山其他的下坡旁边,不要都生长着一个瀑布——但我知道这只是奢望,因为据说麋鹿山是白山“最容易”的。

八月十一日。

麋鹿山脚下的林肯小城,我的记忆成片消失。八月十日。这一天我在干嘛、去哪里了?我翻看日记,寻找照片,一无所获。是的,我在八月九日登顶麋鹿山,八月十一日写下日记,但中间这一天,了无踪影。

很多年以后,我以为我仅仅在林肯度过了冷雨中的一夜;寻找证据,竟难以解释我连续几日的“失踪”。惟一的可能,竟是我在林肯连续住了三个晚上,度过了两个全休日。既然要抱佛脚,那就抱彻底吧。反正这么大的雨,也出不去。

连续两天下着雨,我好像沉睡了很久,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在梦里,我听着窗外的冷雨,依偎着水果和蛋白质,在床上读Scott Jurek的书《素食,跑步,修行》,读他在明尼苏达度过的艰辛的童年、向全素食者的转化、从公路跑到越野跑、破纪录生涯、娶妻、丧子……斯科特和女神戴维斯的背景几乎截然相反。他并不出身于基督教世家,从小贫苦、忍受霸凌,在隐忍中奋起,在科学饮食中追求身心合一,经历无数次的自我怀疑之后走向平和。

我又想到了另一位女神,安妮什(Heather “Anish” Anderson),PCT无支持纪录保持者,60天跑完2660英里,无支持、无后援,在2013年默默耕耘,一战成名。她不是运动员出身,青少年时还被肥胖症困扰,三十岁出头离婚,破PCT纪录的时候每天从凌晨四点走到午夜,遇到过山狮、黑熊,两个月只洗过三次澡。她每天的主要食物是能量棒、即食食品、面饼、咖啡因,因为没有时间煮饭、做饭。安妮什平均每小时的速度大约是5-6公里,很多时候是行走,而不是跑步。长期睡眠时间短、每天消耗四五千卡路里、巨大的运动量,让她的身体开始发出恶臭,“有一种生物腐烂的气味”。她时常在行走的过程中陷入幻觉。甚至有一两次,她走着走着就睡着了……

八月十二日。

在梦里,我和马克等人重聚,我们一起从林肯搭车,返回步道。上山的路又急又陡,我走了十几步便觉得心脏好似要跳出胸膛,头晕目眩。定了定神,继续手脚并用爬山。

在半山腰,前方闪出一个影子。她穿着灰色的连衣裙,扎着两根可爱的短辫子,背着灰色的小包,没有登山杖,在湿滑的石头上蹦蹦跳跳。

她跳到我跟前,我一眼认出了她。

“安妮什!”

看来传闻是真的。她在从北向南,挑战AT的无支持、无后援速度纪录。

我要求跟她合影,她很礼貌,马上答应了。她在挑战纪录,我自然不能问东问西,浪费人家的时间。

我唯一的问题是,你今晚要去哪?

她说,汉诺威镇。

我惊叫,我一个礼拜前才离开汉诺威,而你半天之内就要奔到那里。太惊人。太疯狂。

她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又蹦蹦跳跳,踩着石头,飞下山去,灰色的裙子很快消失在了视线中,林中没有一丝声响,好似她从没来过。

两年后,大陆分水岭步道,圣殿山口。在山口南边,我再次遇到了安妮什。

我兴奋地戳着丹尼尔, 让他给我们拍照合影。出乎意料的是,安妮什还记得我。现在的她,看上去更自在,更快乐了:她这次一定不是来破CDT的速度纪录的,我想。

一个男人跟着她走;之后有人告诉我,那是她的男朋友。

“他能追上安妮什吗?” 丹尼尔问那个跟随安妮什的男子。

我瞪了丹尼尔一眼:“我还不是照样追上了你。”

需要追上的时候,就自然会追上了。

在梦里,安妮什朝着她心中的南方奔去了,我还得回归自己的路,一路向北。

我向着南金斯曼(South Kinsman)的山顶而去。山顶在云里,在浓雾深处。我扬起头,看步道曲曲折折地伸向天空。

在梦里,我要顺着这天梯,爬回重庆大渡口那漆黑的六楼。上到六楼,打开第三个房门,便是四十平米的家。

在大人眼里,四十平米很小;在小孩眼中,那就是我的整个宫殿。

宫殿的窗户很宽,扶着凳子,爬到窗台上,看个究竟:第一层,是铁框围城的三米宽的花台,外婆在里面种了雏菊,茉莉,牵牛。那雏菊的枝桠上,爬着翠绿的蠕虫,和翠绿的枝桠融为一体,待我看见时,惊叫一声,从凳子上摔了下来。

第二层,是宫殿脚下的巨大森林,皂荚树向上生长着,呼吸着,伸着绿色的小手,向我朝贡。我记事时,那些皂荚树有三层楼高;我离开时,它们已经长到五楼了。

第三层,宫殿外一两里的山脚下的广袤田野,可以看出去好几十公里。因我家在山顶上,俯瞰全局,见三里外的油菜花,五里外的推土机,十里外的新楼房,二十里外的坟地,三十里外的公路,土康巴士能坐到解放碑,坐到朝天门。

我在巴士上站着,和陌生人前胸贴后背,睡着了……

在梦里,我扶着那大渡口区的走廊,慢慢悠悠,走到六楼高。

只是,山顶还没到。

我又顺着扶手往上攀援——这巨石,好似两岁孩童眼中的台阶,半个人高。我攀到了十层楼,可山顶还没到。石头有沙发那么大,有冰箱那样凉,有席梦思那么宽广,却不如沙发舒适,不如冰箱安全,不如席梦思温柔。

我攀到了十五楼。十五楼,超过90年代重庆孩子的全部想象。我只在北京的爸爸家、深圳的舅舅家见过十五楼。在我眼中,十五楼并不比六楼优越。这里风更大,夏天更热,若没有电梯,简直要爬到地老天荒。大人告诉我,不要小看顶层楼——楼层越高,就越贵。我实在不懂人们为何要把楼修到天际,就像我不理解此刻为何我到不了山顶。

南金斯曼的最后几步,我的手,比脚,用了更多的力。彼时,我只在奥斯丁试过一次攀岩。攀岩老师告诉我:要用力蹬,想象你在爬梯子——你总不是靠手的力量爬梯子的吧?我想一想,也对。要蹬。腿要使劲。

可我在岩壁上,依然用手抓住石头,抓住树根,把自己的重量,连同整个背包,吊着,悬着,挂着。

十五楼,二十楼,二十五楼。

我的脚,开始走起来了。我的手,终于可以握住登山杖了。我又开始已一个人的姿态行走,而不是卧地、匍匐。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到了山顶。

可山顶有什么呢?大雾把一切都罩住了,天空是红色的,红得比童年那些暴雨将至的下午,还要可怖。山顶没有外婆外公的笑脸等着我,没有皂荚树的枝叶伸向我,没有童年抓住的松鼠的牙印,更没有我的父亲母亲。

山顶一片空旷,了无一人。

我以为离开我的宫殿,爬上楼梯的顶端,就可以俯瞰我的王国,看到十里,三十里,五十里之外的世界。可此刻我被浓雾笼着,大地安静地像家里地抽油烟机,抽着,吸着。我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在梦里,我向山下索去,走出一英里,便在林线边缘,找了一小撮低矮的松树林,扎了帐篷。

天完全黑了,伸手不见五指。一个人影,拄着登山杖,磕磕盼盼地,从我帐篷外划过去了。

那人是谁呢。

八月十三日。

在梦里,外公站在门口,手里攥着一串钥匙,问我要不要出去溜达一圈。

外公眼睛很大,鼻子挺拔,头发卷曲,姓胡,老家在河北邢台。他定是蒙古人的后裔,因为他喜欢行走,喜欢游荡,不一定要跋山涉水,但至少闲庭信步。从我记事开始,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研究点杂七杂八的东西,就是散步了。每天一定要出去走上两三个小时才肯罢休。

他带我走重庆的石阶,爬坡上坎。我们去马王菜市场,去钢化商场,去女老师家喝茶,总要走许多路。他带我走向工地也走向坟地,走向补习班也走向坟地。更多的时候,我们漫无目的地行走。我在地上寻找彩色弹珠,奇怪的虫子;他则哼着小曲,挎着大步,目视远方。

走路的时候,外公很少跟我聊天。他从不讲过去的事情,我也不问。所以我极喜欢跟外公出门散步,那是我最早的徒步启蒙。我对远行没有幻想也没有抵触,对行走没有奢望也没有厌恶,对同伴没有期待也没有排斥。我们只是两双脚而已,脚把我们带到哪里,我们的心就去哪里。

在梦里,我在南金斯曼山顶的树丛里醒来,收起帐篷。

我什么都不剩了,只剩走。步道把我带到哪里,我就去哪里。

步道在我眼中,已不再是点到点的一条线。它是迷宫,是轮回,是四散的时间和空间,是多维的宇宙。春天,万物生长。秋天,宇宙坍缩。灵与肉,自然与人类,经历与记录,在这里并非二元对立。我感到一种巨大的宽广包裹着我,暖洋洋的,就像手心里窝着一只刚出壳的小鸡。

我的宇宙坍缩了,可白山还在生长着,AT还在生长着。

步道一路下坠,抱着树干和树根,把脚伸下半米高的石头坡,如此重复。这里只有常绿针叶林了,松、杉、柏遮天蔽日,吸收了人烟的气味。

白山的山脊很暴露,林线以上区域面积为AT各州之最。这么苍凉的风景,与之相应的是惊天的人潮——白山的年访客总量,是AT其他区域总和的两倍以上。

为了保护白山脆弱的高原山地生态系统,阿帕拉契亚山野俱乐部(Appalachian Mountain Club, 简称AMC)白山深处建造了8座大型庇护所,基本可算作较为简陋的“客栈”,其中7座提供三餐,在夏季和秋季由管理人员和志愿者服务。这些客栈的床位昂贵(多为100美金以上),可以在网上提前预约,十分抢手;AT徒步者可以在这里以打工换取住宿;在特殊情况下,管理人员也会留AT徒步者在地板上过夜。

我来到谷底的一处AMC木屋,里面飘着咖啡和热巧克力的香味。木桌,木椅,甜点已经收走,一两个衣服干净的男子在看书。里面的床位是上下铺,不知有没有热水。从这里出去,山路直上直下,虽离公路不远,但路程垂直,直线距离怕是没有海拔升降距离长。这些木头,都是直升机送下来的。

白山山路崎岖,客栈简陋,一般游客很难到达——这应该是白山步道的修建者早就规划好的。“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

小木屋几英里之外是公路和停车场。虽不是周末,停车场却是满当当的。

天空的云压下来了,没有风,空气湿润。一场暴雨快要来了。

停车场的人们在讨论要不要上山。他们比照着天气预报,讨论着降水概率。

我无心听了,一头扎进茂密的针叶林中。我还在谷底,若是真有暴雨,待我到高处了,再去做是去是留的思考吧。

步道带我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如果现在不走,我就再也没法走了。

因为我要去的不是别处,正是弗兰肯尼亚山脊。早在南方,人们就口耳相传,说弗兰肯尼亚是AT上最美的地方。一路走来,我早就学会对“步道传说”保持怀疑,对所谓的美景更是放低期待。可以说一路走来,没有一个地方能成为我的审美饕餮。

那么弗兰肯尼亚自然也是过誉的吧,我心想。

如此,我的心情反而平静了,只是顺着山路向上攀登。呼吸急促,脚步轻缓。一点雨滴洒下,我披上蓝色的塑料雨衣,闷闷的。雨云又飘走了,雨点也没了。我又把雨衣脱下来。如此循环,越往上空气越干净,行人越少。这段上山,似乎比之前的南金斯曼、麋鹿山温和了许多,或许是我适应了。

林线褪去了,视野突然开阔。一朵云移开,金光洒下来,照得大地亮堂堂的。

继续向前,大地敞开,树影和乌云同时消散,我上升到世界的顶端。前方左侧,一条巨龙之脊拔地而起,两侧崖壁一泻千里,拱拖着,舒展着,簇拥着。

巨龙的背脊上,两座山峰尤其明显。我知道那较低矮的隆起物,是林肯峰;那高耸的龙脊之巅,就是拉法叶。

头顶,云朵化成白兔吃草的形状,又变成了害羞的狐狸、吹笛人的蛇,扭扭捏捏,忽静忽动,聚拢,散开,暧昧,疏离。所有的云都一起涌向拉法叶,手牵手,环抱着龙脊之巅。

我放下背包,坐在阳光中的巨石上,朝天穹直愣愣地望着。背脊被晒暖了,背包被晒烫了。雷雨不见踪影。

我想继续向着北方走,顺着巨龙的脊背,跨上坐骑,安安稳稳,明明白白地让巨龙拖着我,看两侧倾泻而下的天地。若是说盘古洪荒,把这巨龙雕琢成美洲版图上拱起的眼睛,窥视着四州广袤的山脉和平原,那巨龙脊背上定有一个王座,王座之顶直通上帝之眼。

一个声音呼唤着我,叫我前行。可我不敢靠近。似乎再向前走,就要触发什么,触犯什么。

伊卡鲁斯飞向太阳,蜡质的羽毛终究被晒熔化了;普罗米修斯被绑在高加索山上,每日被鹰啄食肝脏,第二天再长好……

所有的石头都落进海底,所有的飞鸟都飞向太阳。山峰抹平,阿帕拉契亚在沉默,也在沉没。我的镜头拉远,一生都模糊成失焦的背景。路消失的时候,它从我心中升起来,永不坠落。

所以我无需再靠近。

时间还早,日光还长,我选择原地扎营,把帐篷搭在巨龙的尾部。

半夜,大雨终于落下了。

八月十四日。

写诗的人,追着脑中的字,到一处宽广的绿色草甸。草甸上蝴蝶飞舞,蒲公英清扬,流水潺潺。诗人俯身,采青草,集野花,作诗中的字。这草甸是不能寻到的,只能感知,摸着黑暗中的藤蔓,晃悠悠地睁开眼,看见这绿。诗人在床头,在厨房,在躺椅上,在大山里,在影院中,偶尔找得到这抹绿,但大多时候是找不到的,全凭运气。

诗人采来了词语和句子,铺在纸上,小心翼翼,或剑拔弩张。但诗人写下了字,就很少修改了。即使别人说他的诗再不好,他也不会改了。因为那草甸,是回不去的。

诗人不知道,他下一次会被召唤去哪里——但肯定不是那同一片绿草地了。诗变成字的那一刻,它就脱离了绿草地。绿草地在诗人心中,是一片永远失落的净土。写诗,就是回到净土的过程,无法复制,无法修改。

走路,亦是如此。脚印是我的字,土地是我的纸,头脑里写诗,背后没有七彩云,却也金光万丈。走路时的我,寻找那芳草地,有时候能寻到,但大部分时间都在漫无目地地找。

在AT上,找不到那芳草地的时间居多。但在弗兰肯尼亚山脊的这个早晨,我觉得我找到了。

凌晨五点,被狂风和日出唤醒。龙脊由南至北舒展,太阳从东方蹦出来。我迎着狂风,一步一个踉跄,登上林肯峰。太阳脱离出的那个山脊,就是我几天后要穿越的总统山脉。

林肯山顶山没有云,比林肯更高的,只有拉法叶了。拉法叶直上,只有湛蓝的天空了。连太阳都只在东方低矮处悬着,没有要侵犯谁的意思。

除了风声,龙脊安静得很,好像静默着、沉睡着,等待它的主人。没有英雄从天而降。没有骑士执剑而来。也许龙脊就在这里睡着,这是它惟一的意义。它不需要被谁驾驭,也不能被任何人唤醒。

我走得很慢,心中荡漾着一股温柔。也许这种柔情在AT上从未出现过,也不会再出现了。我不急,步道不急,风也不急。我们都在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步道很平,没有坡度,连石头都是温柔的。苍山莽野,巨石飞鸟,层层叠叠。

我好像脱离了东方的曲折幽静,回归了西域的辽阔苍茫。我脱离了向下坠落的势能,抵抗重力的方向。站在拉法叶山顶,我的诗也落笔了,停顿了。青草地在我身后,在我脑中,永不消逝,也永不归来了。

我从一个很长很长的梦里醒来了。

从拉法叶山顶到谷底,我没有流眼泪,但在我心里,有一种漠然的停顿。这是一个大晴天,没有一丝云,但这跟我们徒步者有何关系呢。我们终归是要坠入深渊、返回尘世、再度坠入深渊。

已经在步道上一百三十多天了。我惟一的诗,只有短短两行。

拉法叶的下坡很陡,坡度起码有50度,很多地方甚至要侧身、手拖着树干和石头借力,才能伸脚。登山杖基本没用。

一注泉水从石缝喷涌而出,直接化作瀑布,覆盖小径。几个徒步者横在小径中间,指着那注泉水:你们看啊,我们走在瀑布上。

我脑中一片空白,只依靠肌肉记忆,告诉我该往哪里下脚。但我对这么陡的乱石下坡,还很陌生,更谈不上有肌肉记忆。这跟我在科罗拉多、在太平洋山脊遇到的步道,全然不同。我需要成为飞檐走壁的武林高人,或是精通跑酷的现代Ninja,才能驾驭这种玩儿命的下坡。

弱者只有生存,没有诗。弗兰肯尼亚,只是一个梦而已。我不需要回到那个青草地了:阿帕拉契亚上的这四个多月,哪里需要什么诗意呢?不过是匍匐、跌倒、跪着、爬着。

到了谷底,步道又迅速上升,像一个上上下下的升降梯。我想着几天前的比喻句:步道是一座监牢,我们必须做苦力、赎身,服刑五个月,才能刑满释放。

现在我又有了新想法:步道是奴隶主,我就是千万奴隶中的一个。奴隶主掌控我们,也疼爱我们;我们对奴隶主,又爱又恨,但无法离开。在奴役的过程中,我爱上了桃花源里的天外飞仙。飞仙拯救不了我,却让我保守煎熬,因为我终究无法离开奴役我的庄园。我不能同时对两个人忠诚。我的身份混乱、认知分离,鞭笞着我。我身体上的伤痛,和灵魂中的迷惘,纠缠不清。

我爬到了加菲山(Mt. Garfield)顶端,无心跟郊游的人群坐着看山。步道的黑色幽默,我早已习惯:到了山顶,还能去哪儿呢?必然是向下,向下,再向下。

我边走边想,何日再回到白山,我一定要摔下山去。摔过了,疼到不能再疼了,我就不会这么战战兢兢了。我过于胆怯,过于谨慎,毫无灵敏度和协调性可言。“上山靠体力,下山靠技术”。下山对我而言,比上山漫长得多。摔下山除了壮胆,另一个好处是让我感受纯粹的肉体上的疼。“Pain demands to be felt.” 疼痛要求被感知。真正疼过了,就不觉清冷寂寞的难了。

再次落到谷底,又有一处小木屋,我也无心去看了。已经傍晚六点了,我不想在谷底扎营,只得继续往前——还能去哪呢,必然是下一座山,南双子峰(South Twin)。

爬南双子的过程,我已经完全忘了。回看海拔图——我应该是又回到了接近林肯峰的高度。那时应该很晚了,到山顶时天已经黑了。我是睡在山顶,还是摸黑走夜路,也已经不重要了。

次日,从南双子一路下坡,乱石丛生。谷底倒是平台许多,石头也不那么惹人生厌了。许多黑色的玄武落石,聚积在不到两侧,让我想起了黎海山口的石头堆。一瞬间,自己也分不清自己在哪里。好像梅雨时节还没结束,秋天就要来了。血山,大烟山,娄安山,龙牙,马卡菲,仙乃度,蓝岭,都成了上一辈子埋葬灵魂的驻地,无以回想。

又经过了西兰谷底(Zealand)的一个小木屋,步道平整舒坦得让人疑惑。来到卡拉夫山谷(Crawford Notch)的停车场,几个从波士顿来白山一日游的小伙伴把我搭回波士顿,第二天早上吃一顿港式早茶,买一些补给食物,再返回白山。

天气预报很乐观:今明后三天不会有雨。我坐在卡拉夫山口以东的悬崖上,山谷很深,公路在脚下几百米处,曲曲折折。萨拉若是没有从俄勒冈的悬崖坠下去,此刻定是在某座山上吧。不对,她坠下去了,也不会妨碍她,再回到山里。她更加自由了。

可我不羡慕萨拉。我还有路没有走完。此刻的心情,竟有一点倔,一点不服输。

把帐篷扎在韦伯崖壁(Webster Cliffs)附近的小林子里,目的很简单:第二日,冲顶华盛顿峰。

华盛顿峰是AT全线第二高峰(第一高点是大烟山内的克灵缦之顶)。据说,华盛顿是三大风力气旋冲撞的正中心,因美洲大陆几乎没有从西走向的山峰,北极冷气流便能一路南下,在此处遭遇大西洋暖流、加拿大南部的几股气旋,故华盛顿常年狂风呼啸。华盛顿的访客人数很大,许多人没有足够的准备,另一批人在冬日贸然登顶,落得冻死、冻伤的下场,华盛顿成了一个杀人机器,致死率在美洲山峰中排名第二,风速全球第一。

次日,起了个大早,一路循着玄武岩、花岗岩,登上总统山脉诸多以总统命名的山峰——杰克逊,皮尔斯,艾森豪威尔,富兰克林,门罗。

总统山穿越可以算是AT上最著名、人数最多的单日穿越了;走完AT之后,我私以为这是AT质量最高的单日徒步线路。前半段路,从杰克逊峰至华盛顿,步道平缓,石头细碎,土壤平实。弗兰肯尼亚固然有那摄人心魂气壮山河的龙脊,下至谷底、再上加菲,却十分难熬。与之相比,总统山穿越几乎全部在林线以上,若赶上晴朗、风小的天气,那苍凉的天地无止尽地蔓延,比弗兰肯尼亚的胸襟大了许多,好戏长了许多。

这一日,不仅艳阳高照,风速还特别低。到达山顶之前,好几个惊心动魄的警示牌:“停止——你现在进入的是全美天气最糟糕的区域,即使在夏天,许多人也在这里因失温,如果天气糟糕,请回吧。” 劝人衡量气候、做下山的打算,在此时竟有些出戏了——风和日丽,云淡风轻,看不出什么宇宙间的大悲状。 死亡山顶前有座AMC客栈,名曰“云上湖”。为了抵御华盛顿的大风,这客栈全是用石头砌的,而不是木头了,故不能称作小木屋。“云上湖”周边,游客虽不能说成百上千,但比整个白山目前看到的人数还要多。玄武岩圈出几个小水坑,有快中暑的客人,竟在里面洗脸、泡脚,怕是跟警示牌上所说的环境,相去甚远。

华盛顿的山顶,竟让我响起了纽约步道旁边的动物园和游泳池:一节小火车,每个几小时,就呼哧呼哧地爬到山顶,放下来几十个游客;还有不少人是开车来山顶的。

山顶上有博物馆、气象台、游客中心、食堂。我坐在熙来攘往的空调房里,看见山顶的风速只有15英里/小时,气温67华氏度,直逼山顶有史以来最高温(75华氏度)。吃两个汉堡,喝一瓶可乐,听电视机放着新闻,在手机上捯饬着。

人们乘着小火车上山下山,在“华盛顿山顶”的标牌前合影留念,队伍竟然排了几百号人。跟一群坐汽车、乘火车的游客争抢一个合照机会,我实在没什么兴趣。王安石的“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此刻像一句笑话。科技发达了,交通便利了,山也就矮了,海也就平了。区区一座不到海拔不到两千米的“小山”,还是地球上风速最大的地方,不赚点游客的钱、满足一下人们的好奇心,怎么像话?惟一吃亏的,只有游客自己。踩油门上山,和背着大包上山(而且是从佐治亚一路走过来的),体验、感触自然不同。

心底笑一下自己:我又有什么资格来做价值观判断呢?我走的步道,也是一种“交通方式”,这是前人千锤百炼、顶着大风大雨、移山搬石修好的步道。比起几百年前的探险家,我可以翻看手机GPS导航,背负总重量不到七公斤的背包,平步青云地踏上登顶之路。与先人相比,我和坐车上山的人,似乎没有什么两样。

说到这里,就更加复杂了:最初的探险家们,体验就一定比我等现代人更“好”、更“优越”吗?若是今日我非要走一条不寻常的路,抱石、攀岩,披荆斩棘,到达山顶,说不定体验欠佳,还受旁人耻笑。同理,如今登顶珠峰南北坡的诸位豪杰,走的其实也是“寻常步道”,梯子有夏尔巴人搭好,线路有前人们踩出。那他们的体验就一定比首登者更差吗?

到底怎样的“险远”,才值得“有志者”去追寻?现代社会,还存不存在这样的地方?

我此刻缅怀的,追求的,究竟是什么?

不知不觉,竟然在华盛顿山顶坐了三四个小时。傍晚时分,终于没有那么干、那么晒了,我才又打点行囊,重新上路。

本以为华盛顿之后的路,同样简单,步道却迅速打脸:没想到小径又回归了玄武岩山石,坡度陡,石头大且硬,傍晚的劲风一吹,竟有些站不稳。

我踉踉跄跄下山,天越来越暗,风越吹越劲。这一带都在林线以上,没有什么绿色,更别谈树林了。一时间,我觉得自己实在愚蠢。为何不趁着天光充足,早点下山呢?非要把自己拖到这步田地。

傍晚时分,太阳悬在西方,暖气流涌向高空,然后化作西风,扫向东方。山脊暴露,我能顺着微弱的光线,看见杰斐逊、亚当和麦迪逊三座山头。没有一棵树。麦迪逊是总统山脉的最后一座高山,而且登顶、下撤麦迪逊的那段路,被誉为“AT难度排名第2的单日徒步”(仅次于AT终点卡塔丁)。今日冲顶、下撤麦迪逊,肯定没有可能了。这意味着我需要在山脊上选择一个豁口、一个风速较为温和的高地扎营。

每个长距徒步者都有自己独特的露营偏好。奶爸最喜欢海拔低洼处的湖畔,最讨厌狂风呼啸的山脊。我最讨厌任何水域,最喜欢干燥的针叶林。我不喜欢临水露营,主要是因为有水处一般地势较低,若是遇上河沟、山谷,晚上所有的湿气和寒气定会下沉,又冷又湿。湖畔若是没有树林,缺少林子的逆向辐射,则跟在暴露的高原扎营无疑,还更加湿冷(且不说半夜若遇上雷暴,在湖畔扎营着实危险)。湖畔若有林子,又可能蚊虫密布、野生动物取水,侵扰睡眠。

但毫无疑问的是,在暴露、风大的山脊露营,不仅难受,而且危险,是下下策。

我扶着石头向山下探去。翻过克雷山(Mt. Clay),在攀援而上杰斐逊的途中,太阳沉下去了。风依然吹着,夜色还没有浸润总统山脉,大地安静又吵闹,流动又停滞。日落之后,天色的变幻才更精彩:粉色的棉花糖,肉色的玫瑰,紫罗兰的云纱,层层叠叠,比山峰的排列还变化多端。

登顶杰斐逊时,天色才真正暗了下去。随着太阳西沉、暖空气消失,气流也没那么放肆了,风越吹越温柔。若是在苍茫的太平洋山脊上,日落后的一两个小时正是我一天中徒步的“黄金时刻”,但在阿帕拉契亚,这里复杂的地表、刁钻的地形、难耐的天气,不允许漫长的夜行。我心里没那么紧张、害怕了,一步步地往前磕,遇到较为平整的地面,就打算扎营。

杰斐逊下山的路,尤其漫长。若此时有一架飞机掠过,离白山不远的话,说不定能瞥见我迷迷茫茫的白色头灯。这头灯是我在波士顿买下的,流明数很高;之前老款的头灯,此刻也装在背包里。两个头灯,的确奢侈,但此刻他们成了我最强劲的定心丸。有了光,山脊、黑夜,都成了和蔼可亲的乐园。有了光,鬼神形状的巨石,也被挡在门外。

我追着光,慢慢前进。光不能太强;强光会减弱人的夜视能力,减弱我对光圈之外世界的敏感度。而且,强光还会让我对这光束产生依赖,反而用尽全力去盯着这光芒,更容易疲劳。

夜空漆黑,没有月亮。把头灯关掉,闭上双眼三秒钟,再突然睁开,就能望见璀璨的银河。我就这么慢慢走着,在麦迪逊和亚当山之间的一处低地,发现了一块草坪。草坪湿润,似乎附近还有个泉眼,不是最理想的露营地,但放眼四周,皆是坚硬的巨石。再往前走,就要靠近亚当山山顶了,风会更大。就在这里睡觉吧。

我把帐篷搭在草坪和灌木相交边缘,关了头灯,坐在帐篷外面看星星。我不知道我走了多远,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这里。

如果不是在华盛顿耽搁的几小时,我可能今晚睡在林线以下,没有狂风,也看不见夜空。但如果我根本没有开始这段旅途,从未踏出一步——那所有的艰辛曲折,则可以全部减免了。

总有更轻松的路,总有更舒服的选择,既不用对抗天地,也不用反观内心。

但是我知道,那不是我想去的地方。

我在这无人之境,睡着了。

八月十八日。

他们说,喜马拉雅和落基山脉还在向上生长。板块挤压,拱起,涌成年轻的世界之巅。

与之相比,阿帕拉契亚很苍老。几百万年的狂风骤雨,和风煦雨,清风冷雨,把这里收割成山脉中的麦田,平坦,舒整,低矮,温和。它的脊背被人类文明压弯了,被风雨收敛了。

那更嶙峋、更妩媚的山脉,交给落基山脉去修剪,交给西耶拉内华达去扮演。冲劲儿,傲气,尖锐,在阿帕拉契亚早就被磨成了圆滑的岭谷。层叠但不复杂,挺拔但不突出。

阿帕拉契亚把它的姿态放得越低,我就越感到它的沉重。

来走AT的前一个月,我在脑海中构想着一个宏大的微电影主题。我把Radical Face的“Welcome Home” 这首歌分成了8个段落,每个段落都有主题:人脸,足迹,风景,路面……AT走完了,我想必会积累几小时的素材,到时候放到这8个“框”里,按照节奏,慢慢剪好,成一个迷你纪录片。

亚当山脚下,我收着被水浸湿的帐篷,心里苦笑:几个月以来,我越来越觉得,I’m not welcome, and this is not home. 为了一首“Welcome Home”, 我在巨石上反复爬好几个来回,在月夜里录延时,从帐篷里爬进爬出……也许视频能被分类成8个“框”,最后铺成一首叫做“欢迎回家”的歌,可我早已忘记家在哪里,我在哪里,这首歌又在唱什么。倒不如Radical Face的另一首歌贴切:

My feet plow on

From light to dawn

My empty belly and my body aches…

I carry in my chest

A pound of flesh

Could never tip the scale that I’ve made

I should have stayed

But I was never wise

从早到晚,拖着沉重的双腿

肚子空空,扛着疼痛的身躯

我的胸腔里装着一磅重的肉

也改变不了这一路悔恨酸楚

但我没有智慧,放弃这条路

是的,AT是“三重冠”的垫脚石,白山是AT的垫脚石。我的追求简单而世俗:如果不走完这条路,现在退出,我要计算回家的成本、放弃的成本,买好车票和机票,卖掉自己的脸面和骄傲,并在心中留下挥之不去的悔恨。前进的动力接近于无,但悔恨的震感更强烈。我继续走下去,并不是因为我渴望前进,而是因为我害怕后退。

爬升至亚当,山路再急转直下。我花了两三个小时,才登顶麦迪逊,被单日徒步者和其他长距离嗨客甩在身后。

一个亚洲面孔的徒步者,看我魂不守舍的样子,跟我搭讪。他说他去年(2014)通径徒步了AT。我问他,缅因是否更艰难?他说是的。

“你看到的白山,都是被开发得很好的了。缅因穷山恶水,荒无人烟,你才会知道什么叫做‘野’”。

我谢过了他,在麦迪逊山顶吃了两根能量棒,就急着下山了。

我并不知道“白山开发得很好”是什么意思。在我眼中,白山的步道修得极不合理,坡度太陡,水土流失严重,人们抱着树干、裹着树根向下爬,对步道并没有什么好处。华盛顿顶峰人潮涌动、白山全境的8个小木屋,的确算是它“开发”的一部分。但这些“开发”,并不为白山增光添彩。这里的山路像是人们掀起铲子,把泥土全部刨开,挖出地底的石头,就算做步道了。如果一个人从来没徒过步,第一次就来白山,让这里成为他脑中徒步应有的模样,那全美国其他的小径,就会变得小菜一碟。但是对于我这样被太平洋山脊、科罗拉多小径等维护甚好、全是被炸出来的小径娇生惯养三年的徒步者,白山的路可谓让人心力交瘁。熟悉了美国西部那平整之字形路线,我对白山的陌生感、距离感,真不是一两句能说的清楚。

麦迪逊至平克汗山口(Pinkham Notch)的这一段大下坡,在短短四英里之内直坠4000多英尺,被誉为“AT全线难度第二的单日徒步”,而且和麋鹿山一样,全是垂直向下、小轿车般大小的的石头,对膝盖是个沉重的考验。

麦迪逊山顶离林线还有好一段距离。我看着远方那窄窄的绿色入口和入口背后的青葱林海,觉得这么近,又那么远。若是算直线距离,应该只有几百米;大不了,算是绕着塑胶跑道两圈。可我每迈出一步,膝盖就阵痛一点,肌肉就缩紧一点,步子就沉重一点。坐在半山腰的大石头上,西西弗推石头上山的模样又忽隐忽现。

下山路上,我为了量化白山这几日的下坡,把难度分为5个等级:5摔了会死,4摔了会残,3摔了会受伤到走不了AT,2摔了会受小伤,1摔了不受伤。初步分析了以下,评定麋鹿山5级,加菲山 4级,南金斯曼 3级, 麦迪逊3级,拉法叶3级。

事后仔细回想,麋鹿山的下坡肯定被我高估了,不应该有5级那么难;麦迪逊也不止3级这么“简单”。应当是我适应了,身体记忆了一些动作,人的想象力和胆子也变得更大,开始有了一些新尝试。白山是练习徒步的好地方,这里的石头和树根毫无章法,特别培养协调性。如果正如麦迪逊山顶的徒步者所说,缅因州比白山要难很多……那白山不论多虐,也还是练手的。

进入林线的怀抱,针叶林以我为圆心,舒展,漫开,顿时又有了安全感。但林线以下,步道似乎更难了:不仅坡度没有减少,石头依然庞大,还多了泥和老树根。

我坐在半山腰的步道正中间,好几个嗨客后来居上,从我背后绕过。我认出了宾州那个“龙卷风警报庇护所”的老伙计Click和怎么也猜不出名字的艾瑞克。他们黑了很多,瘦了很多,眼睛里有一种饥饿的火焰,像是一个个跨栏选手,越难的屏障,越是激发他们的斗志。有好几个人跟着他俩身后,每个人都势不可挡地向山下跳越,灵敏如山羊。

我感到自己跟这个羊群格格不入,便等所有“羊”都向山下奔去了之后,在队伍末尾慢悠悠地搓下山去。

我在山脚发现了他们的大本营,小心打招呼,然后缓慢绕过,继续行走。他们是我在白山见到的惟一“熟人”,如果跟他们组成一队,继续行走,说不定他们的火可以点燃我的斗志。

可我丝毫没有交流的欲望,就像裹进了网里的鱼,已经停止摆动了。缄默,自负,胆怯。

就连马克一行老同伴,我都放弃了寻找和依附。我感觉这片叶子,已经抽离了步道的语境,茫茫然飘荡在另一个时空。

Welcome home. 可我找不到家。

大渡口六楼的“宫殿”之中,我可以看到远村田野和山脉。而我深处都市边缘,乡村已经离我很远,土地已经离我很远。

我十六岁来到美国,夜夜听“落叶归根”入睡,可几年后,中文竟然没有英文流利,回国时只觉身在异乡,了无归属。祖国已经离我很远。

我的父母在我三岁那年离开,待我再见时,他们已如陌生人。我的家人离我很远。

我此刻心中的人,寻找着他的“公主”和“女神”,“结婚后想要四个孩子”。我脱离了他的男权底色,依然魂不守舍,因为自己也浸润其中。我的爱离我很远。

我在这广袤的山川中,渴望融入,却又感到陌生。我的感官不如古人灵敏,手脚不如先民灵活,对天地自然的认知更是钝化。我本来寻求完整完满,体验治疗治愈,可求之不得。自然离我很远。

就连AT,也是远的。我此刻虽然站在它的身体上,却视它为“奴隶主”。我厌恶这段关系,却因要完成更宏大的计划,此刻必须苟且。我的心已经不在这里了,可它也不在简岳身上,不在奥斯丁,不在我想去或能去的任何地方。

我在此时此地,我不在此时此地。我的自我,离我很远。

平克汗山口的高速路很窄,有几个类似游客中心的简易建筑物,没有开门。我穿过高速,在谷底的另一侧扎营,次日攀援而上。

说“攀援”并不为过——这里甚至有两米高的垂直岩壁,难度大概在5.6左右,如若单日徒步,可以勉强应付,但背着大包,却感觉在负重无保护攀岩。心中的咒骂已经变成了错愕——这里真是AT上游客最多的路段吗?

一路手脚并用,来到山岭顶端,步道终于好走了一些。我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些,因为我马上就要走出这片困住我的地方了。

在海特山(Mt. Hight)附近的灌木丛里扎营,我写了九天以来的第一篇日记。

八月二十日,早起,风大。风往悬崖上吹。一个陌生男子爬上那石头,向风的方向倾斜身体。风很劲,像一张看不见的网,把他拖住了。

我走出了白山。

白山东北角的格翰小镇(Gorham),湿润清冽。我在青旅里租了个上铺。这青旅黑暗幽深,顶很高,立在主街旁边,像个被床铺填满的教堂。外面在下雨,不是南方的阵雨,倒是有点秋意的冷雨,不知何时是个尽头。天灰灰的,地灰灰的,人们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往返华盛顿顶峰的车辆来来往往——这里是白山的后门,可以驾车去山顶的。

从东北方吹来的风,没有卡塔丁的味道。四个多月以来,“卡塔丁”这三个字是多么抽象啊!它只是一个概念,一个“终点线”的代名词。类似的代名词,还有“死亡”和“时间”,待它来临了,流逝了,扑到你跟前了,你才能确信。接着是错愕,否认,愤怒,悲伤,接受,缅怀。离终点越来越近,本应是值得庆贺的事情,我却因为这几个月从未好好享受,只觉冷静和麻木。

在镇子上,本应是可以处理点“后事”,却一团乱麻,无从下手。登顶卡塔丁的日子定在9月6日,劳工节。几个波士顿的小伙伴说要前来庆祝,我定不能让他们扑空,所以一定要在9月6日之前赶到卡塔丁的山脚。之后回到德州,房子找到了,还要搬家。与此同时,德州大学的硕士项目也已经开课了,我还要给教授们一一发邮件,解释两个星期缺课的原因,并恳求他们大发慈悲,在作业和出勤计分上网开一面……我还要处理5个月以来的信件和账单,购买医疗保险。好在我没有车了,家什甚少,了无牵挂。

说是了无牵挂,其实牵挂也是有的。我跟简岳约好了10月去大峡谷徒步,而那之后,恐怕是不能再见了。除此之外,我呼朋引伴,把九月到十一月每个周末的出行都安排好了。走了快五个月,我竟然还没过瘾。也不知这一招是“深陷泥沼,仰望星空”,还是“亡羊补牢,未为迟也”。

我又上路了。

八月到了尾巴上,林子还是如常的绿,只因这里已经几乎没有落叶林了,松树、杉树是常绿的,让人偶尔忘却季节的重量。只有阵阵寒风提醒着我,秋天要来了,我已经走过了三个季节。几年后,我坐在干燥的书桌前,整理我的徒步碎片,惟有AT上是有春色的。西部不是沙漠就是雪山,一开篇,就撞进盛夏的怀抱,一点温和的过渡也没有。AT在这点上,倒是很仁慈,让我追着春天的尾巴一两个月。只是那气味,那颜色,已经很远了。AT的秋色很匮乏,这里没有黄叶,只有寒风,提醒我季节的转变。

虽说是到了缅因州的边界,可白山的影子总是阴魂不散,巨石像执拗而贪玩的小孩子,不肯离去。比起白山、中太平洋和南方,这里的大山的确更安静了,更杂乱无章了,绿色遮遮掩掩,花岗岩层层叠叠,像在隐藏一个个古老的秘密。

新罕布什和缅因州的州界,特别不起眼。我只是径直在林子里走着,见前方有两人驻足,盯着树干上的什么东西。走进了,发现是自从宾州就见过的一对情侣,牵着他们的狗“艾玛”。他们指着那树上的木牌——“新罕布什/缅因州界”——对我说,最后一个州了。

最后一个州了。

缅因是美国的黑龙江。这里的三九寒冬叫圣诞节,赫哲族和朝鲜族的近亲是印第安人。那印第安人崇拜的神山,缅因第一高峰,就是卡塔丁。

和我国的大东北一样,缅因也有成片成片的针叶林,巨大的四不像(麋鹿),连绵的火山湖群,冬天湖会冻成冰,动物和人都坐在冰上钓鱼。缅因的湖里有吸血虫(水蛭),海边有大龙虾,伐木是主要产业,人口密度、家庭收入,均在美国排倒数。这里只有两个季节:冬天,和不是冬天的短暂日子。盛夏之时,这里的山还渗透着凉气;每年只有8月,这里会迎来小小的旅游高峰。而进入十月,卡塔丁将随着第一场大雪,关闭到第二年春天。

只是,缅因州的人,比黑龙江少太多。年轻人都离开了这里,去更温暖的南方寻找工作。这里与新英格兰地其他州(康乃狄克,马萨诸塞,福尔蒙特,新罕布什)格格不入,连“农业”都好像暂时放弃了身价,走进历史的角落。与此类似的是西弗吉尼亚州,人口普查、选民数量连年败退,乡村人的悲歌都唱成了美国畅销书,在一年后跟随美国大选写进了历史。不过,那是后话了。

白山的石头虽然追到了缅因,但白山的人气却没有。正如那麦迪逊山上的亚洲人所说,缅因才是真正的“荒”。荒野荒野,wilderness is self-willed land. 在英文里,“wilderness”这个单词据说最早的含义是“self-willed”,自主的,自我的。荒野,就是有自我精神的土地,它不顺服于人类的需求,不买农业革命的帐,自顾自地生长,并不完全“野蛮”,但肯定没有被驯服。荒野是不为人类服务的土地。

讽刺的是,现代的“荒野”只存在于城市青年的头脑中,是一方不受拘束、不被人类玷污的净土,万物生长,人类坍缩。“荒野”好似从一个切实的名词,变成了一个抽象而主观的概念。一万个人心中,就有一万片不同的荒野。对于某些人,荒野是自然家园;对于另一些人,荒野是寸草不生的地狱。

自AT开始以来,我就没见过符合我心中“荒野”的地方。以AT的标准而言,我也确实没到过“荒野区”。不过,一进入缅因州界,“荒野”这个词就一直在我心里忽明忽暗地闪烁着。

那最荒,最野地路段,就是白山以北、缅因南部的牧户斯克山脉了(Mahoosuc Range)。

Mahoosuc这个词,一眼看上去,便知不是英文单词。寻找词根,发现有两个可能——一是Abenaki 印第安语中的“饥饿野兽的窝”,或Natick印第安语中的“巅峰”。

我更倾向第一个解释,饥饿野兽的窝。大多数徒步者定是要反对我的。因为缅因的海拔虽然低,没有绝对意义上的“高峰”,但这里的林线也很低,山头不长树,显得光秃秃地,故能看见好几十甚至几百公里外的群山,就像在世界之巅一样。

我却觉得“牧户斯克”是野兽聚居的窝,因为这里的万物没有章法,没有规律,只有亘古相传的原始气息。说这里是大型野兽的藏匿之地,更符合它的神秘气氛。

牧户斯克山脉大都是百万年前冰川消退的划痕。冰川切割出垂直的岩壁,被风雨侵蚀,碎裂成块状的黑石,再滚落下山崖,聚集成谷底的石头堆。

AT上最有名的1英里——“牧户斯克峡谷”(Mahoosuc Notch)——就是这样形成的。

这一英里有名,因为它还有个名字:“AT上最艰难的一英里”。

在太平洋山脊上,走完一英里需要20分钟到40分钟,取决于坡度。在AT上,走完一英里所用的时间除了取决于坡度,还取决于地表——若是有巨石,碎石,陡坡,泥潭,树根,这一英里会慢很多,但至少也在1个小时以内。

牧户斯克峡谷却是另一个概念。一小时若能走完这一英里,便算是佼佼者了。

在大学里,我上过一门叫做“环境伦理学”的课程。第二节课上,教授就给我们讲述了电影《127小时》中的故事:一个热爱户外的理工男,孤身进入犹他的某个红石峡谷中探秘,不料被巨石压住手臂,困在山谷中127小时,最后用瑞士刀隔断手臂,逃出生天。后来,理工男出了一本同名自传,书名叫做“Between the Rock and a Hard Place”, 直译过来就是“在石头和困难之处(选择)”,更传神的翻译是“进退两难”或“左右为难”。

进入牧户斯克峡谷的那个时刻,我脑中回放的全是这句话——between the rock and a hard place. 这就是我现在的处境。

向左,向右,向上,向下。都对。也都不对。

眼前,上千个吨量级的巨石横七竖八地躺在狭窄的山谷之中,好似宙斯用雷电劈开了神殿,宫殿的巨石滚落到人间,塞进了缅因深山这个狭窄的缝隙。风吹不到这里,水流不到这里。此处被世界遗忘了,更没有西西弗兢兢业业地把巨石推上山。

这些巨石有半个卡车那么大,以不规则的形状交错,重叠,就像搭错了的俄罗斯方块,中间会留出缝隙。对游戏玩家来说,这些缝隙就是定时炸弹,随时会越积越多,终结游戏。对于徒步者来说,这些缝隙就是逃出生天的洞口,“仿佛若有光,初极狭,才通人”。我需要扭曲身体,甚至匍匐、下跪,把背包推到狭窄洞口外边,然后爬着出来。有些时候,我需要把背包扔到石头下面,然后再像蜘蛛侠一样,两手抵着身旁的石头,用一种对抗的力,挪手,挪脚,蹭到石头底。这些石头长宽高大致2到3米左右,随意地跑和跳自是不可能了。

我爬到两个石头之间,刚站稳,手中的登山杖就划了下去,掉进了石头底下的缝隙之中。在进入这个岩洞迷宫之前,我就把一只登山杖收进了包里;没想到,另一只却掉进了石头坑里面。没办法,只得走一条更艰难的路,坠到最底层的洞里,取出登山杖。当我探进黑暗幽深的石头缝隙,竟发现了白色颗粒物——雪!八月的雪,夏天的雪!这是头一年暴雪的痕迹,竟在这幽暗不见天日的石头迷阵底部,安静地保存能量。

再爬回石头表面,听到有人地声音。是带着“艾玛”狗的夫妇。他们的栈道名只有一个——“八只脚”,把狗爪也算上了。八只脚夫妇,男生比女生看上去年轻许多。他们曾跟我说,这一路最吃苦的是小狗艾玛。狗腿肿过,吃饭吐过,掉了好几斤,还看过兽医。小艾玛平时跑跳欢畅,一背上“狗背包”就呆滞不动了,能“背包徒步”,只是给主人面子。艾玛虽然有四条腿,是狼的近亲,对大山并不陌生,却也被暴虐的步道折磨得精疲力竭。

不过,此刻在牧户斯克山谷里,艾玛是绝对得冠军。它的四条腿、肉垫良好的摩擦力、小巧的身形,帮助它在石缝之间穿梭,从两三米高的石头上跳下,或是选人类无法企及的坡度前行。它的两位主人和我一起爬着,跪着,似蜗牛,似乌龟,似蠕虫。

一位年轻男子加入了我们。男子比我们后进入山谷,却赶上了我们,身手矫捷,像小松鼠一样跳上跳下。他的背包看起来很小,骨骼突出,身材并不高大,但是手臂很长。

那美国男生见我们仨狼狈不堪,还不如小狗,便放慢了速度,和我们一起前进,还时不时讲两句笑话,鼓舞士气。

天色暗了下去,空气中漂浮着小雨点,我们仿佛已经在谷里生活了一个世纪。男生为了等我们,攀着一块岩石,做了几个引体向上。

“你攀过岩吗?” 他问道。

我说,只去过岩馆一次。

那男孩继续说,他本以为AT一直是“林荫隧道”,没想到却有这么多抱石“题”。他喜欢攀岩,所以这些石头,只算是小兵小将。

“不过,AT跟我预期中太不一样了。我本来以为是来徒步的(而不是攀岩的)。”

我在山谷的巨石间周旋,几乎什么姿势都用过了,就是没有用智人引以为傲的姿势——直立行走。我又变成了一只猴子,一只黑猩猩,但平衡能力、协调性、肌肉强度相差太远。

屋漏偏逢连夜雨。蒙蒙雨打在脸上,我本应该灰心丧气,可我检视内心,竟然没有什么负面情绪。这迷宫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我把精力放在了解题上。好像心理上的压抑和扭曲,此刻都交付给了身体,让身体去支招,去出力,去翻新,去想象,去经受磨难,去万劫不复,去解开这个死结。

那攀岩男生又说,你知道吗,有好多人爬到了尽头,又爬回起点,再来了一遍。我一点不意外。

在福尔蒙特,我不是说过——再不会回来AT了吗?为何此刻,又有一种变态的快感,觉得自己可以“再来一次”?

只怕如若再回来,美好的事情不能重复,悲伤的事情还要继续。可这个念头进了脑海,居然自证了合理性。我一定是疯了。

为何不呢?科罗拉多小径结束之后,我为什么会走PCT?当时也许就是多问了自己一个why not: 为什么不呢?这条路特别长,也没有中国人走过——这种挑战本身就很具有魅力。走完PCT之后,又问了自己一个why not: 为什么不试一试三重冠? Why not? 这次的AT之行,也算是为三重冠铺路了。

至于要不要再重来一次AT,我只得暂时把这个问题抛到脑后。卡塔丁优先。大陆分水岭优先。

2015年的我,万万不会想到,我在几年后会多么渴望再重回AT。我更不会想到,自己嫁给了一个攀岩的男孩子。

牧户斯克山谷的摸爬滚打终于结束。

我看了看表,两个半小时,一英里。

次日傍晚,步道平顺地伸展,像一匹驯服的小马,拖着人前进。

我看见很远处,有一个大湖。步道就拉着我,朝着那湖畔走。

这天,夕阳的光柔和,洒向湖面,碰到明镜的湖面,波浪翻开,白花花地反射阳光,直射进我的眼睛里。

塞着耳机,是李健版本的《在水一方》:

绿草苍苍 白雾茫茫

有位佳人 在水一方

那黄橙橙的反光的湖水,就这样黄橙橙地荡漾进心里。心里很空,没有学费,没有撞破的车,没有远走的人。什么都可以装下,却怎么也装不满。

我愿逆流而上 依偎在她身旁

无奈前有险滩 道路又远又长

我愿顺流而下 找寻她的方向

却见依稀仿佛 她在水的中央

我继续走着,不用看脚下的土地。缅因有很多泥路,很多老树根,稍不留神,就可能绊倒——我已经摔过两三回了。

可这天傍晚,我不那么在乎摔倒了。光芒像一只温柔的手,供拖着我,把我引向湖畔。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但是我怎么走,就是走不到湖边。好像我往前一步,湖水就后退一截。

我愿逆流而上,与她轻言细语。

无奈前有险滩,道路曲折无已。

我的眼眶湿润了。一种饱满丰盈的宏大光芒,扫进了满是尘埃的道路。

我停下了脚步,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睛。眼泪没有流出来,顺着湖水浪涛的方向,漂进心底。

我愿顺流而下,找寻她的踪迹。

却见仿佛依稀,她在水中伫立。

所有的光聚在一起,所有的色彩融合在一起,便会形成一种颜色——黑色。

黑色的山洞。黑色的深渊。黑色的宇宙。聚集所有,吞没一切。

在那年夏天之后,我还会坠落深谷,无人问津。

三年后,我会在本子上写:

坠落深渊,是一种奖赏,因为它证明,你曾站在高处。

怀疑人生,是一种福分,因为它提醒,你曾做出选择。

生存危机,只因为你“存在”,但不是每个人都走出过洞穴,看过这扇窗。

我知道,缅因无名湖畔的那一束光芒,要一直在我的生命里,荡漾下去。

因为,真正看见过的,便绝不会忘记。

一个嗨客告诉我,几年前有个年轻的AT通径徒步者死在了这个湖里。溺水。他说,那嗨客很健康,水性也很好;可能是结束了一天的徒步,背负着几个月的沉重,肌肉还没松弛下来,抽筋了。他离卡塔丁这么近,又这么年轻,真是遗憾。

我在一旁听着,不作声。

那人又说,即使不抽筋、不溺水,这水里也有吸血虫。还是别下水为妙。

我的本意也是不下水的。若是在大西部,徒步一天过后,看到任何形式的水源,我必然要跳进去,游个痛快。但是缅因不同。这里有一种褪不去的寒意,从冰川时代就累积下来的刺骨。湖很美,光很美,站在岸边欣赏就好了。我不想让那几万年的寒意渗透进我的骨子里。

缅因的寒意深重,罪魁祸首是水。这里泛滥着火山湖,每每登顶一个山头,放眼望去,必能看见湖泊。这里的水从地底冒出来,渗进老树根里,树根就变成了湿滑的香蕉皮。林子时而像亚寒带,时而像亚热带——不变的是青色的苔藓和地衣。

可我不知道的是,那寒意早就通过大烟山的雾、宾夕法尼亚的雷阵雨、白山凌冽的风,潜入了我的身体。宾州,简岳来时的那次痛经,只是几年后频繁痛经的开端。

AT还是以某种形式,留在了我的身体里。

另外留下的,还有记忆。但不是所有的记忆。记忆是有主次、有优先的。就像洋葱一样:最外层的,最先遗忘。

我最先遗忘的,是关于身体上的一切。是的,搓掉膝盖的皮之后,踏入淋雨的那一刻,我定是痛得刺骨了。但具体是怎样的痛,我已无法在脑中回放。是的,那片大脚趾掉下来的时候,我也应该有某种痛感;但如今,我却以为那根本不痛,因为记忆早就把身体的感觉偷走了。以此类推,所有的脚底阵痛、膝盖疼痛、盆骨神经痛、肩膀酸痛,也被抹掉了。若不是日记里偶尔留下记载,怕是它们全要蒸发掉。越野跑圈和登山圈都有句名言——“登山者/超跑者容易失忆”——就是指的这种对身体感知的遗忘。

其次遗忘的,是外部的环境和事件。比这更内里的,是人物。一个庇护所、一条林荫道、一次雷阵雨,只要有让我难忘的人,连每句对话都能变得具体。反之,再壮美的景色、难忘的场所,若是没有人物来做“锚”,便什么也留不下。他们说“去哪里无所谓,关键是跟谁去”,讲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我最后遗忘的,那洋葱最内里的,便是“心”,是情绪,是感觉。有时候只要说到一个地名,我先想起来的绝不是外物景致,不是故事次序,而是那里带给我的感觉。这感觉比身体的疼痛更具象,更切肤。我永远不会忘记,娄安山顶上,我们听杰斯特讲笑话的喜悦。我更永远不会忘记,简岳离开以后,AT褪色,“为什么”震颤于心,一走一停顿的悲凉。我可能会忘记登顶的多巴酚,但疼痛扛过去之后,身体产生的止痛剂——内啡肽,却能留很久。我丧失了对身体疼痛的记忆,但心灵疼痛、和疼痛之后的极乐,感召我再去经历,再去冒险。

此刻站在湖边,又有一种久违的感觉涌上来了:希望。

家园早已经远了。脐带早已经隔断了。所有的失望都失望过了。所有的背叛都背叛过了。所有的桥梁都烧掉了。所有的门都关上了。

干涸得只剩下希望了。

我走到一条大河旁边。

这条河叫做克内比克河(Kennebec River),是AT上最独特的一条河。因为河上没有桥,河水还很湍急。

惟一的办法,是乘“船”。AT上的人,管这艘船叫做ferry, 渡船。

这渡船很小,一次只能坐一两个人。渡船由缅因步道管理的俱乐部和AT总部一起调配,只在夏季开放,而且每天开放的时间有限。若赶不上当天的摆渡,便只能等到第二天。

河边确实停了两艘小船,只有一个摆渡人。他看上去比我年纪还小,皮肤黝黑,但不瘦弱。他说他来自缅因,“是这里最少见的人种——年轻人”。他还说在缅因,若不会摆弄皮筏、独木舟、皮划艇,便不能称自己是缅因人。

你一天要摆渡多少次?

最多的时候几百次。现在还没到高峰期。但都是AT通径徒步者——几乎没有什么别的短途旅行者。他说。

河水只有几十米宽,摆渡人驾轻就熟地逆着水流的方向,画了一条斜线,把我带到了河另一头。

我摆弄着GoPro,本以为录下了摆渡的视频,结果开关没按下去,我也不可能让摆渡人再把我带回来时的岸边。视频泡汤。

就像人生中大多数河流,过去了,便到了另一岸,另一个世界。我不能回头了。

余光中也说:

于是,我的灵魂也醒了,我知道

既渡的我将异于

未渡的我,我知道

彼岸的我不能复原为

此岸的我

但命运自神秘的一点伸过来

一千条欢迎的臂,我必须渡河

这条河是我们的教堂和寺庙。在河的另一头,我回头望向来时的岸边,突然感激AT这精心的设计,通过某种远古人类流传下来的仪式,让我们感到一种神秘的庄重。

还是别修桥了吧。

在镇子上补给,人们见我是山里出来的,便问我:你看见过那个老人吗?

哪个老人?

就是那个失踪的老女人。

哦,对。我曾经在很多步道口看见一则告示——一个六十六岁的戴着眼镜的大妈,步道名“Inchworm”,在通径徒步AT的时候,消失在了山里。七月中旬的某一天,她的丈夫曾经送她到步道口。之后她就再没出来过,音讯全无。

镇上的人说,她说不定是被丈夫杀害了,抛尸山野。

有人说,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仇家。她之前不是海军护士么?说不定得罪了什么人。

还有人说,那不可能,她都退休多少年了,慈眉善目的,怎有人会对她起杀意?

当我走到AT中部小镇Rangley的时候,她已经失踪了两年多了。据说,两年前,人们出动了搜救直升机,缅因州警,国家公园署护林人,消防队。她失踪的那一周,很不巧冷锋突袭,大雨连下了好几天,把行踪都掩盖了。搜救人员询问了AT嗨客,徒步了AT链接的所有支线小径,放出搜救犬,可什么也没找到。

一个活人,还是跟我一样的独身女性AT嗨客,就这样消失在了我正在行走的步道上——还是同一片区域。我曾经在美国国家户外学校的徒步教材里读到过,一般人失踪24小时以上,生存几率降低80%。

失踪两年多,她多半已经死了。

我回到步道上之后,不再听音乐了,耳朵和汗毛都竖起来了。

两年前,我曾经处理过一桩失踪案子。一个日本徒步者Taka,在2013年年末重返PCT,意图走完华盛顿北部的300英里。头一年,Taka试图通径PCT,可惜因为家庭变故,在华盛顿州南部退出了。Taka是我好哥们长沼的朋友,而且我当时也在准备第二年的PCT徒步,故对他的行程尤其关注。

Taka在华盛顿徒步开始没多久,一个日本老教授就给我发邮件,说Taka可能失踪了。他说他已经一周没有收到Taka的任何信息。

我将信将疑,联系了那时正在徒步PCT的另一个朋友,让他去PCT最后一个补给点的邮局问问,Taka的补给包裹有没有被取走。如果被取走了,说明Taka已经到了那个补给地,就还是安全的。那朋友去邮局询问,竟发现Taka的包裹还在。他的预计到达时间早已经过了。大事不妙了。

我联系了PCT步道最北端的步道天使丁斯摩一家。丁斯摩妈妈又联系了华盛顿本地的警察。

我们在脸书上建立了群,贴满了Taka的照片。我做了一张表格,列出了照片上可见的Taka的所有装备——尤其是他帐篷的款式、雨衣的颜色、鞋子的尺码和鞋底花纹、头巾的图案和颜色,等等。我们不知道他有没有带生火和做烟雾信号的工具。那时候,华盛顿的第一场雪已经下了,在山里有好几尺深。生火怕是很难了。

Taka失踪第五天的时候,我接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那人说是华盛顿北部某义务搜救队的队长。待我提供了信息,他们在当天派出了步行上山的搜救队。但因雪实在太大,只能折返。华盛顿州的大山,甚至比缅因还荒凉。搜救队在Taka有可能到过的区域发现了灰熊的脚印——要知道,灰熊可是美国本土食物链的顶端。

Taka失踪第六天,义务搜救队的直升机起飞了,队长也在飞机上。那天我正在餐馆里打工,收到了队长的电话,说Taka找到了。他没有生命危险,只是6天没怎么吃东西,很虚弱。Taka的帐篷是灰色的,跟白雪的颜色融为一体。好在他把帐篷搭在空地上,直升机很容易就找到了他。

大妈的事情成了笼罩在AT徒步者头顶上的一块阴云。但是我9月6日登顶卡塔丁的deadline刻不容缓,没有时间去战战兢兢。

我不知道大妈为什么消失了,但看看周围的密林——浓密之处,像极了热带雨林。

美国本土没有热带。我此刻站的地方,实则是极北苦寒之地。寒带的热带。在这样的林子里失踪,我并不意外。林子里总有细细簌簌的声响,但根本看不清楚是什么动物发出声音。偶尔听到人说话,但是林子太浓密了,也看不见那些人的影子。如果稍微偏离步道,想找回白色油漆,定是很难的——步道和周围的林子融为一体了。宾州的石头堆成了步道,缅因的林子漫上步道。何况,还有树根、烂泥、巨石等障眼法。

缅因是个大陷阱,诱惑人迷失于深山老林中。“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 王维写的是禅意,放在缅因的语境里,却叫人毛骨悚然。

大妈多半是不会从林子里再走出来了,但是我的路还没有结束。若有什么人要加害于我,我也最好不要提前知道。

该来的必定会来。此刻我眼前只有无比艰难又无比简单的一条路,通往卡塔丁。

缅因厚待我,不往我身上洒雨水,我已感激不尽。山顶上的蓝莓都长好了,镶嵌在低矮的灌木丛里,个头不大,却十分甜美。缅因的山顶都是“秃头”。这里因为寒冷,林线比别的州都要低一些,山还没到顶,就已经不长树了。早年修步道的人特别爱偷懒,因为这里的山顶上,几乎没有步道。人们把白油漆一条一条地画在暴露地花岗岩上面,偶尔做一个石头堆,告诉你这就是路了,循着它去吧。

人们说,AT是全世界标识系统做得最好得步道,不管站在步道上哪个地方,往南看还是往北看,都能看到白色油漆条,画在树干上、石头上或是地面上。我觉得这点不假。修步道的人总要多做点什么,来掩饰他们在“修步道”这件事本身上偷懒了。

不过,若是先人们把步道的坡度修得温柔一点、线路规划得合理一点、把石头多铲走一些,AT估计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而是纽约州那泳池的模样了。

走着走着,我看见地上放着一堆小石子,拼出“2000”的字样。那是只有北行AT徒步者才能看懂的暗号。

两千英里。

我看了看,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甚至忘了拿出手机拍照。有些人说,若是人在AT上走了2000英里,就算走完全程了。这些人有个称谓:“2000英里俱乐部会员” (2000 Miler)。

早在南方,我就习惯了嗨客之间的一种特殊的交流方式。如果你正在山道上走着,迎面走来一个徒步者,看上去资历特别老,或是面容特别沧桑,他打招呼的方式,多半是一个简单的问句:“缅因?” 我就心领神会,看他笑笑:“Yes.” 那嗨客多半会说:“Good luck.” (祝你好运)。我们三秒钟的照面,就这么结束了。他向南,我向北。在PCT上,嗨客会问我:“加拿大?” (意为:你是在沿着PCT朝加拿大国境线走吗?” )在三重冠里面,只有AT是不走到国境线的。

我偶尔想一想,我已经走到缅因了,我已经走过2000英里山路了,是不是应该高兴一下、庆祝一下?看看周围,四下无人,若是高兴也找不到人分享。还是别高兴了吧,赶路要紧。

在进入缅因的第十天,我终于看到了印第安人的神山,那五个月以来一直牵引我的北极星。

卡塔丁。

缅因州在AT境内共有200多英里,占了步道总长度的十分之一。在缅因境内,有一片特殊的土地,占去了缅因几乎一半的线路长度。而这个地区,没有公路、没有人家、没有高压线、没有补给地。若想进去,要带上鼓囊囊的急救包,因为若在里面受伤,是没有人来救你的。若是迷路了,就更不好办了,多半只能等死。

这个100多英里的奇怪区域,叫做“百英里荒野区”(100 Miles Wilderness)。这是AT上惟一一个联邦界定的荒野区,也是惟一的无人区。

百英里荒野区,是AT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地方,其重要性几乎与卡塔丁等同。在荒野去的南方界限上,有一座小城,名叫芒孙(Monson)。芒孙镇只有一条主街,几十户人家,有两个专门为AT徒步者准备的客栈,一个濒临湖畔的港口,可以租小船。我来到这里的时候,街上没有一个人,下着淅淅沥沥的毛毛雨,把这里衬托得像个鬼镇。缅因的补给地,大多是这个样子——哪怕是夏天,缅因旅游的“旺季”,这里也是没有什么人的。

芒孙惟一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AT最后的补给地。出了这个镇子,向北走,就进入了百公里荒野区了。

百公里荒野区的北方边界,就是卡塔丁所在的州立公园,巴克斯特(Baxter State Park)。那里有一条水泥公路,名叫“黄金大道”(Golden Road)。估计修这条路,花了很多钱,不然怎么能叫黄金大道呢。总之,到了大道,就说明走出荒野区了。离卡塔丁,就近在咫尺了。

在芒孙,纽约步道天使“山羊胡子”大叔再度接待了我。我们住在青旅里,墙壁上写着玛丽莲梦露的名言:“循规蹈矩的女人很少创造历史”。另一张图上画着一个走在山里的小人,旁边写着:“已完成2070英里,还要走114英里,再加上停车场里的几步路”。鼓舞人心啊。

不太鼓舞人心的,是这次补给要背上的食物。芒孙镇是我让胖哥给我寄最后一个补给包裹的地方。我把收到的食物摊在青旅的桌子上:4种口味、总共三十多根的能量棒,5包金枪鱼片,两大包、三十几张面饼,一袋坚果和果脯混杂的trail mix。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在AT上背过这么多食物。

重归重,吃的还是要背足。因为荒野区的门口,立了个牌子:

“警告:在接下来的100英里,没有地方可以获取补给,也别想要获得任何形式的帮助。若你没有准备足够吃10天的口粮和精良的装备,请不要尝试接下来的线路。这里是AT上最长的一片荒野区,不要低估它的难度。” 落款是缅因阿帕拉契亚山野俱乐部。算是很苦口婆心了。

我几乎从踏上步道的第一天,就听说了这个荒野区。有人说它里面全是沼泽地,有人说这里的河流里死过人,还有人说这里天天下雨。巴尔的摩当年就是在这里受伤,终止了第一次的AT旅程,然后又进行了8次反扑(即重新走了AT8次)。总之,这荒野区在每个人口中都挺难对付的。

可我不屑一顾。毕竟,没有补给、没有外援的路段,在PCT上到处都是。甚至应该说,我特别期待这样的荒野区。AT有太多能让我看到城市和高压线的山顶了,我都憋了五个月了,终于到了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可喜可贺。

山羊胡子大叔劝我不要懈怠。毕竟,我要在5天之内走出这个荒野区,时间很紧迫。六天之后,我就要跟朋友们见面,一起登顶卡塔丁了。叫朋友来,也算是给自己上了个“活人闹钟”,提醒自己不能再延续之前云里雾里的走路方式了。

临行前,我在青旅询问,荒野区有没有可能用5天全部走完。大家纷纷说,不太可能,一周时间更合理。还有个哥们儿说,他知道有个伙计4天之内走完。我心里想,那么5天就是有可能的了。

我跟大叔拥抱了一下,算作告别。他对我说,祝贺你。我突然有些想哭。

我走进了荒野区,那片绿色的森林。

荒野区里的丛林热天蔽日,几乎看不到太阳。地上随处是泥,不过不是那种湿滑的黄泥,而是硬邦邦的黑泥。地上满是蕨类和苔藓。天地之间好像只有两个颜色:绿色和深棕色。

大地太安静了,林子把飞鸟的声音都稀释了,我更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

天空是纯白的颜色。不蓝,可也不黑,没有要下雨的迹象。人们说,荒野区里的天气变幻莫测,说不定准。

缅因的步道本来就不清晰,荒野区里的步道更是和森林融为了一体,铺满了石头和叶子,每走一步都要很仔细。然而这里地势平缓,没有骇人的高山。山顶还是光秃秃的,没有什么土,就是一块巨大的花岗岩。有些地还很湿滑,鞋子若抓地不稳,便很容易从山上坠落下去。

美国自从颁布了《荒野法》,便规定了荒野区中不能出现任何形式的机械。所以这里的步道绝对是用铲子挖出来的,也绝对不会有桥梁。果不其然,第一天,我就过了一条水流湍急的河。河上挂了一条绳子,绑在两岸的树干上。我抓着绳子走到对岸,大腿以下都湿掉了,白花花的流水淹没了膝盖,水花溅上了背包。我却很开心,感觉就像回到了西部一样,一天湿脚过十几条河流和小溪,那里还没有绳子呢。

继续往前走,步道跟一条土路相交了。荒野区有几条护林人用的土路,每天有闸门,日出的时候开,日落的时候关。

这条路中间挂了个牌子:向右走四百米,有汉堡和汽水。

我顺着土路向右走,小石子散步在路上,磕得我脚底疼。走向食物的路,永远都是那么漫长。还没走到,便闻到了香气;有两个大胡子的嗨客,刚从一个小木屋里出来。我从来没见过他们。

我走进那小木屋里去。空间很逼仄,大概只有三平米见方。一个老爷爷还不等我回过神,就递了一个白色纸盘子给我,上面是两个热狗。热狗很咸,若在平时,我是不怎么吃的。可步道天使的好意不能拒绝。我吃了两个热狗,爷爷又给了我一瓶Mountain Dew, 加了咖啡因的雪碧。我坐在布满灰尘的小木屋里,不知身在何处。

爷爷说,他在百公里荒野区附近有块地。这小木屋不是他的财产,但是当地护林人允许他使用。他说这两天进入荒野区的嗨客明显多起来了,还告诉我接下来还要过两条特别汹涌的白水河。

我谢过了爷爷,从小木屋里出来。这是我两天来第一次说话,竟有些口齿不清了。

我又沿着那土路走回步道,身后2000英里的画面闪现:山羊胡子大叔,卡梅隆爷爷,在我膝盖撞破之后指导我购买药品的护士,佐治亚在路边烤汉堡的小哥,送我回大烟山看萤火虫的施老师和钟老师,送我回波士顿补给的小伙伴,会说中文的工程师艾瑞克,在旅途第四天早晨跟我搭讪的巴尔的摩杰克,在宾州大雨中接我们去旅馆的玛丽大妈,步道节那些辛勤的志愿者,甚至是……简岳。他们都是我的步道天使——在旅途上带给我温情和帮助的人们。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徒步老师格林爷爷每次带队结束以后,都要让我们说一句:I couldn’t have done this without you. 我的旅途不能没有你们的陪伴和帮助。多少年来,我总在签到簿上写“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时候写一句“I couldn’t have done this without you”了。

老爷爷说得对,步道很快又消失在白花花的水流里了。又要过河。这条河比上一条湍急了许多,也狭窄了一些。刚刚那两个大胡子的嗨客还没有过河,在讨论着要不要脱鞋,从哪里走最妥当。我跟他们轻轻地打了一声招呼,在河边端详了一下。水花聚集的地方,其实往往是最安全的,因为水底下一定有石头,而且水一定不太深。反而水流很安静、没有什么波纹的地方,要尤其小心。静水流深。这样的区域,我一般会努力避免。之前没有经验的时候,曾经淌进了很深的净水区,腰包里的护照和证件都湿透了。那本湿润的护照我一直留到现在,提醒我不要小觑水流的威力。

我看准了过河的一条“道路”,便径直走进那水里去。后面两个嗨客估计惊呆了,在岸边喊“加油,好运,我们会看着你的”之类的话。我感到十分骄傲,要飘起来了一样。不过不能飘——我得把重心沉下去,才能在水里站稳。

大概五分钟之后,我站在河对岸,回头看那两个大胡子嗨客,露出骄傲的笑容。

这荒野给我力量。这才是我熟悉的大山。

那两个嗨客见我这瘦小的身子都能过河,也壮了胆,颤颤悠悠地过来了。其中一个人没有登山杖,便在河岸边找了根粗大的木头,当他的第三只腿。另一个大胡子说,这河流比他想象中简单。我没有说什么,在岸边脱下鞋子,抖了抖里面的水。估计这鞋子要两三天才能完全干了。

荒野区果然是很野的。缅因曾有过不少垂直岩壁,有些岩壁因为太陡太长,上面还有铁梯子,直接嵌进岩壁里。然而因为荒野区不允许使用器械,这里的岩壁都得徒手攀登。还好坡度都不算陡,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用手。登山杖在此刻也没有什么用——那石壁都是坚硬的花岗岩,杖子插不进去,反而容易磨损。

令人尴尬的是,这样的花岗岩斜坡只能一冲到底,中途没有停脚的地方。我的爆发力很一般,只能在岩壁底下茆足一口气,然后心里背诵着中学课文: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彼竭我盈,故克之。

进入荒野区的第三天,我在某个这样的山顶上,晃晃悠悠地吃着蓝莓。蓝莓就是大山里的瓜子和薯片,吃一口便不想停下来,何况身边还有这么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卡塔丁高耸的影子在远方隆起,那是平原上一座突然耸立的大山——跟澳洲的乌鲁鲁巨岩有些类似。

卡塔丁越是胁迫着我向前走,越是叫我看看“闹钟”,我越是想要抗拒它的圣旨。

我在山顶蹲着,挖蓝莓一两个小时,吃到肚子满当当的都是蓝莓汁,才恋恋不舍地下山。缅因的山野几乎没有单日徒步者和短距徒步者,AT的“2000英里俱乐部会员”倒是有不少,所以在山顶吃蓝莓的往往不只我一个人,还有一些胡渣满脸的糙汉和肌肉健壮的女人们。

唐僧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回到中原,那这些蓝莓估计是我的第七十八难吧。

我在荒野区里,要保证每天徒步20英里,才能达到5天徒步100英里的目标。第三天,因为大石头突然多了起来,我还短暂地迷了一会儿路。手机Guthook APP说我就在步道上,可我怎么也找不到白色油漆。过了石头阵,在千篇一律的树干间寻找,才望见石头阵另一头某棵树干上的白油漆,只得再翻一遍石头阵。

总体来说,百公里荒野区仅仅是荒凉,线路并不很难,甚至比牧户斯克山脉和白山要简单许多。很多人惧怕这里,可能仅仅是因为这是AT的第一个、也是惟一一个荒野区,他们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不知道要面对什么。

我常常想,如果AT上全是这样的荒野区就好了。这样,人们才会真正懂得剪断脐带,脱离人类文明,和大山亲密地相处。

不过,这并不是AT的主旨——麦凯叶设想中的乌托邦手工业社区并不存在,步道也没有变成荒野乐园。事实是,城市包围了步道,但又仿佛感知到了步道的神秘力量,不敢进犯太深。步道也很慷慨,吸收了城市居民地人流,再用美国东部的枝叶,把他们遮蔽在大山深处。尤其是缅因这样的穷山恶水,更是贪婪的海绵,让成百上千个人们同处在一片森林里,却看不见彼此。偶尔若是撞见了同类,更加满心喜悦,“原来你也在这里”。这就是看似危险、实则安全的游乐场。

我听着那首Welcome Home,在白山时的那种乡愁不见了。对于大自然来说,我们都是浪子,都回不了家了。可这片土地、这片森林、这条步道依然接纳了我们,给我们一个寄居的港湾,让我们学会忍耐,学会接受。我的小苦,被包裹在了山林陌生的语言里。盖亚若真是万物的母亲,她一定也是在受苦的,而这苦绵绵不绝,包容了万物的苦。有存在,就有痛楚。

印第安人在这里被埋葬,树林在这里被割裂,土地让位给了农田和城市。这个潮流不可阻挡。也许过了千百年后,土地又会回到千百年前的模样。那时候,地球上的主人,就不知道是谁了。惟一不可否认的是,它还会继续受苦。因为苦难中,又有存在。以至,生生不息。

我这样想着,觉得自己是个高深的哲人。大山也不耻笑我作为人类的劣根幼稚,只是安静地包裹着我。又是一个金光灿灿的傍晚。又是一个波澜不兴的大湖。

因为第三天的短暂迷路,步道难度的增加,我必须要在第四天把里程数扳回来。

第四天的傍晚,步道漫无目的地升了又降,降了又升。我走过了好几个分岔口,看见了许多木牌子。木牌子指着临近步道的方向——荒野区里除了AT,还有其他的步道。周围的帐篷和人明显多了一些,应该是离荒野区的出口不远了,哪怕是短期的游客,也可以徒步两三天,来到我所在的区域。

入夜之后,我还需要走不少的路,才能达标。我看了看AWOL指南——没有夸张的海拔升降了。石头阵倒是可能遇到,不过我也管不了太多了。因为明天,我就会站在“黄金大道”,看那金光一直铺到卡塔丁山脚下。

我吃了几个能量棒,点亮头灯。自从波士顿之后,我就再没有寄走第一个头灯,而是把它作为备用,放在包里。同时拥有两个灯,我觉得我可以走到天荒地老。可以慢一点,再慢一点。

我想结束这一切,又不想。只有慢慢地走,才能让旅途无尽延长。

这时候,终于可以交代一下,那失踪的大妈究竟去哪里了。

旅途结束之后几个月,我才从新闻上读到,人们终于有了她的下落。

一个缅因州的护林人,进山检查他的领地,在一处非常浓密的林荫中,发现了一个坍塌的帐篷。帐篷外面有一个绿色的徒步包,里面有一些徒步装备——地图,一件雨衣,绳子,密封袋,一个仍然可以发亮的头灯。

还有一些能证明主人是谁的物件:蓝色的网球帽,牙线,一个手工制作的项链,上面穿着白色的石头。

当然,还有一堆白骨。

睡袋已经破得不成样子,可能是腐烂了,也可能是被动物咬碎了。

白骨旁边,有一个笔记本,本子上已经长了苔藓。封面上写着:“George Please Read”。乔治是她丈夫的名字。

日记本的最后一天,是2013年8月18日。她失踪之后的第26天。然而人们不能证实,这个日期是否是正确的。另一则日记写于“2013年8月6日:当你们找到我的尸体之后,请告诉我的丈夫乔治和我的女儿凯莉。请让他们知道,我已经死了,以及你是在哪里发现我的尸体的——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也请把这个日记本寄给他们。”

帐篷旁边的树干上,有被火烧过的黑色木炭痕迹。有人曾经试图在这里生火。

发现这一切的那个护林人说,如果不是走到离这帐篷近在咫尺的地方,便根本不可能看见这帐篷,因为林子太密了。可能是因为失踪后连绵的大雨,大妈不得不把帐篷搭在浓密的树丛底下。树丛遮蔽了天空,直升机上的救援队什么也看不见。

从帐篷向南方走70多米,便有一处可以看到天空的开阔陆地。从帐篷走25分钟,便有一条用于伐木的土路。从帐篷走不到2英里,便是大妈一新想要回去的那条有魔力的小路——阿帕拉契亚步道。

不是所有的人离开步道之后,都能找到回去的路。大妈仅仅是在上厕所的时候,偏离了步道200多米,她便迷路了,越走越远。她走上山岗,走上高低,试图发出短信,可这里一点信号也没有。她在连续试了两天之后,便不得不放弃了——因为手机的电量耗尽了。

两年后,人们打开她的手机和日记本,才读到了那么多的绝望:

一条未发出的短信里写:我遇到了一些麻烦。离开步道去上厕所。迷路了。请给AMC打电话,让一个步道维护人员来帮我。我在离Woods路北边一点的地方。吻。

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大妈绝望地写了十多条短信。没有一条发送出去。

第二天,她在下午四点多钟,试图发送另一条短信:我迷路一天多了。距离AT三四英里。给警察打电话求救。吻。

这是她试图发送的最后一条短信。

第三天,她的丈夫什么音信也没收到,联系了警方。缅因州警、国家公园署的护林人、直升机巡逻队和陆地搜救队都出马了,一无所获。

而大妈并不知道的是,有三支带着巡逻狗的K9陆地搜救队,曾经到过离她帐篷只有不到100米的地方。

林子太密,雨水冲刷去了人类的气味。最后的求生希望,也在这短短的100米搁浅了。

只是,这一切,当时的我并不知道。

我走过缅因这一片幽深的林子,她的尸骨就在不远处。若不是那绿色的背包,绿色的帐篷,帐篷里面的人类物件——这些白骨甚至可能被认作是动物的。

大妈没能走到卡塔丁,她死在了半路上。

她找不到AT了。

在这样的大山里,AT只是20厘米宽的、跟周遭山林融为一体的山路。大约一百年前,一战结束的时候,几个志愿者扛着出头和铁锹,推着小车,开垦出的这一条土地,竟可以在一个世纪以后,决定人的生死。

若我当时知道这些,一定不可能在缅因走夜路了。

但我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我自顾自地在黑夜里走着。

缅因的黑夜,比其他地方要更黑一些。森林也要更安静一些。我吃了有咖啡因的能量胶,提醒自己要保持警觉,又不能对周遭过于敏感。

即使这样,我还是每走出一段距离,就要回过头去,用头灯扫一扫身后的路,缺定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在跟踪我。

头灯能照亮的区域是有限的。我看清了身后的路,前面的路又黑下去了。顾此失彼。

我曾是很爱走夜路的。在科罗拉多小径和太平洋山脊,我都曾徒步到十点之后——我在PCT上创造的日行38英里的纪录,也是依靠着走夜路完成的。西部的夜,没有这么遮天蔽日。缅因的林子太密了,遮住了大妈回家的路,也让今晚的我,感到了一丝恐惧。

我开始害怕了。

看了看表,已经11点了。我对自己说,再走一英里吧。

就在这时候,步道前方的林子里,突然发出了响声。

不是动物叫喊的声音,也不是人的声音。

而是希希簌簌的、什么东西踩在地上、穿过林子的声音。

那东西,或是那一群东西,应该体积不小。它们穿梭过林子的时候,碰到了周遭的树叶。那响声,全是树叶摩擦的声音,还有树枝折断的声音。

欻欻欻。簌簌簌。嚓嚓嚓。

我停下来了,大气不敢出。我的直觉是:这一定是移动的鹿群。不然不可能又这么大的声响。

难道鹿群是要集体袭击我?

至少,比偷袭的山狮要好一些。起码是个明处的对手。

想着想着,希希簌簌的声音停止了。前方10米的林子里,闪出了两道微弱的光。

两道光移动到了步道上。我这才背脊发凉。天哪,难道是手电筒?难道是有人?比起野生动物,我更怕人。人比动物凶残得多,也更有想象力。

那手电筒靠近了。

我凝住呼吸,头灯照亮了前方得路。不,不是人。

一个轮廓出现了。

是一只熊。

不过,不是大熊。

熊仔。

我又惊慌了,熊妈妈和熊仔常常一起活动。熊妈妈可是杀人凶手,为了护仔不惜余力。

林子很安静。没有另一只熊的声音。

我轻松了一些。

这时候,我能做的,就是发出声响,举起登山杖,用力敲打,显得自己特别高大、有威胁性。

但是这一刻,我什么也没有做。

我怔怔地看着熊,熊也怔怔地看着我。

我没有动。它也没有动。

我头灯的光芒很弱,刚好能照亮它的轮廓,可看不见它的五官。

惟一能见的,只有那两道微弱的白光。准确地说,是冰蓝色的光芒。

透彻,温柔的冰蓝色。

多么美丽的眼睛啊。

我刚刚开始从惊吓转变成惊喜的时候,那小熊好像闻出了这种转变。它扭头就跑,刺啦刺啦刺啦刺啦,又踩断了好多枝叶,惊醒了好多熟睡的鸟。

一个没有恐惧的人类,竟然是这样让动物害怕。

小熊跑远了。我再没有见过它。

那两朵冰蓝色的光,一直留在了我的记忆里。

转眼间,北国的叶子开始变黄了。我惊诧于自己竟然已经在路上度过了春夏秋三个季节。我还记得佐治亚光秃秃的树干,大烟山寒冷的春雨,田纳西山顶的大风,弗吉尼亚的炎夏酷暑,宾州无休无眠的雷阵雨,纽约和麻省的蚊子,白山的第一丝寒意…然而现在的缅因,朋友口中的“极北苦寒”之地,已经入秋。

清明节出发,眼看着中秋节就快要到了…

在路上的日子里,时间成了抽象的数字。大自然地宏大和永恒,让季节的转变那么漫不经心,也让行走于其中的人们蓦然回首而不知所措。

人们说,AT上的“最后一天”,不包括卡塔丁的登顶。

那么,今天就是最后一天了。

然而关于这一天白天的那20英里路,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我只记得,我来到了黄金大道。至于是怎么来的,从哪里来的,花了多少时间来的,我也记不太清楚了。

我走出了荒野区。

黄金大道旁边,有一条阿波桥(Abol Bridge)。阿波桥下,流淌着本诺斯克河(Penobscot River)。阿波桥旁边,有一个阿波商业营地。这里注定跟AT通径徒步者无缘,因为营地需要好几月之前预定,才能有位子。

我穿过阿波桥,看着奔腾的河水。河水背后,有一大片树丛,绵延10英里。

那一切的一切之后,矗立着一座高耸的大山。那山很高,顶却很平,像是一座死火山。

但卡塔丁不死,它一直活着,是一个巨大的生物体。本诺斯克印第安人把它奉为神山,因为每天清晨,太阳的光芒总是最先照亮卡塔丁。“卡塔丁”在本诺斯克人的语言中,意为“最伟大的山”。卡塔丁山山脊暴露,怪石嶙峋,更有“刀刃”路线从狭窄的山脊穿过,两侧皆是悬崖峭壁。

AT的终点标志牌,便位于卡塔丁顶峰。

第一次见到那标牌的照片时,我还在读大学。那时候,和我在同一组做认知实验的好友、犹太姑娘泰玛尔,已经爱上了徒步,而我还是一个跃跃欲试的小白。大三开学后的某一天,泰玛尔兴致勃勃地向我展示了好几张打印好地照片。第一张照片是一个大湖,湖的另一面有丛林,然后一座高山“刷”地一下平地而起。泰玛尔说,这是巴克斯特公园之内的某个营地,她爸爸在半年前、刚开放预定的时候,就开始排队了,才拿到了“一个可以立帐篷的位子”。第二张照片,是泰玛尔和她的爸爸的合影。她们站在一堆巨大的石头中间。“说真的,在爬卡塔丁的时候,我好几次都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不是累死就是摔死。” 第三张照片,是一个平滑的山脊线。泰玛尔说,手脚并用攀爬了好几个小时之后,以为自己到了山顶,没想到是个假峰。真正的山顶标牌,还要往前走一英里,“差点要了小命”。

最后一张照片,是泰玛尔和爸爸灿烂的笑,他们中间,有一个巨大的木牌。上面写着:卡塔丁,巴克斯特峰顶,海拔5287英尺,阿帕拉契亚步道北端终结点。

后来,我又看见了许多有这个木制标牌的照片,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位于宾州的森林熔炉公园里,那个“AT中点博物馆”。在杰斯特完成他的“半加仑挑战”之前,我们一起在博物馆里逛了一圈。杰斯特指着一个立体的木制标牌说——这就是我15年前(2000年)登顶卡塔丁时看到的牌子。现在它已经“退休”了,被放在博物馆里。等我登顶卡塔丁的时候,看到的会是一个全新的牌子。

杰斯特在老标牌旁边流连了许久,我则盯着博物馆里的另一张照片出了神。在那张照片里,除了那个木牌和一个跪在它面前的人,全都是雾。雾遮住了一切。看不见那人的脸——应该是个男人,他把他全部的身体都扑在了木牌之上,像一个远行的游子,见到母亲棺木时的姿势。

在整个博物馆里,只有这一张登顶照片。这照片没有展示一个刚完成3500公里徒步的人的骄傲神情,没有展示一个徒步英雄的飒爽英姿。我只看到了悲怆,凄凉,和空洞。

AT把他挖空了。他跪在标牌上面哭泣,好像一个苍老的婴儿。

卡塔丁的历史很复杂,故事很漫长。早在四百年前,人们就开始攀登这座缅因最高峰。它只有1600米高,但因四周无山,山顶的天气情况很复杂,一年当中有300多天都是狂风骤雨,闪电荆棘。梭罗在离开了瓦尔登湖之后,来过这座山。山顶狂风四起,乌云兵临城下,雷电劈开了宇宙。梭罗感到害怕了。他看到了真正的荒野——地狱似的、不为人而存在的荒野。

卡塔丁山还有一个名字——巴克斯特峰。卡塔丁所在的地盘,名叫巴克斯特州立公园(Baxter State Park)。巴克斯特是缅因在1920年代的州长的名字。一百年前,巴克斯特州长在去世以前,捐建了这个庞大的州立公园,旨在“自然保护”,而非供游人观赏。公园的管理者尊崇巴克斯特州长的遗愿,只开放公园的一小部分,而且限制访客人数,从不增加公共设施。

所以,这个公园对游客的管理非常严格:公园仅在每年5月15日至10月15日之间全天开放;一年之内的其他时间根据天气情况择优开放;护林人员对每一个游客的信息都登记在册;任何人不得在公园境内非指定营地过夜;所有人都必须提前预约两大营地,从公园的3个入口进入;AT长距徒步者(北行)可以在AT专属的Birches庇护所过夜,无需预约,但所有人必须向护林人注册,每天的上限为12人。同理,AT徒步者每天登顶卡塔丁的上限也为12人。

巴克斯特不是一座一般的公园,而很不幸的是,并不是所有的AT徒步者都尊敬它的怪异之处。

就在两个月前——2015年7月,冲刺AT支持式速度纪录的Scott Jurek登顶卡塔丁时,违反了公园的好几项规定:开香槟(违反野外无酒精规定)、酒瓶散落一地(违反无痕规定)、摄制组人数超过12人(也是为了无痕,限制每个队伍的人数)、摄制组离顶峰太近(必须有900英尺的距离)等等。Jurek当场吃了罚单,之后又不得不跟巴克斯特公园对簿公堂。这一举动触到了多年以来巴克斯特州立公园的神经。ATC(前文中讲到的阿帕拉契亚步道协会)一直在坚持不懈地与公园协商,但公园一直要挟,要将卡塔丁对所有AT徒步者关闭,因为公园已经忍耐了AT徒步者的“胡作非为”太久了。

我走在长长的黄金大道上。这是百公里荒野区终点的停车场,也是巴克斯特州立公园的入口。我走进了一家餐馆,摆弄着菜单。点什么都行。点什么,都是最后的晚餐。

我打算今晚就在附近找个干净的地方躺下。凌晨三点出发。我要走10英里,才能到达卡塔丁山脚的停车场。一些从波士顿和纽约远道而来的小伙伴,会在那个停车场等我。我会走进护林人的小木屋报道,让护林人记录下我的名字,并且给我一个终点标牌。

正在发愣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了餐厅。

是马克!

如果之前的重逢都是意料之中,那么现在,不得不说这是“神迹”了。马克,从AT的第一天,直到AT的最后一天。我们都激动得哭了。

马克点了一杯啤酒,他说他现在只有一个人。战歌姑娘很早就结束了短距离徒步;Outro三天前登顶了;其他的朋友在身后不远。原来我5天穿越荒野区,竟然追上了前面的人。百感交集。

我和马克聊着,又有一个穿着制服的人进了餐馆。真是热闹呢。

那人主动跟我们打招呼。是一个年级跟我差不多大的美国姑娘,身上配着勋章。她应该是巴克斯特的护林人和管理员吧。

姑娘的确是管理员。她在黄金大道上搜寻所有的AT徒步者,因为要向每个人发出口头的“指令”。我和马克面面相觑,因为我们知道她要说什么。

“你们知道,AT徒步者只有12个位子。”

是的。每天晚上,只有12个AT徒步者可以在专属的Birches庇护所过夜,所有人必须向护林人注册。

“好消息是,现在还有两个位子。”

我和马克高声尖叫。命运太眷顾我们了!

那护林员姑娘走了,我和马克吃得正欢的时候,她又回来了。

“不好意思,有新调整。我刚得知,有第11个徒步者到达了Birches庇护所。现在是晚上7点。应该不会有人再进去了。也就是说,只剩最后一个位子。”

马克看着我,很快地说,把位子给中国石头吧,她第二天早上要在山脚下跟朋友汇合。

护林员盯着我说:你可以吗?还要走10英里。不过那10英里很简单。可能是你目前在AT上走过地最简单的10英里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说,我可以。然后给了马克一个深深的拥抱。

马克说,我们还是应该把今天算作是AT的最后一天。我说,是的。这叫做有始有终。

晚上七点,我跟马克依依惜别。在几年之后,我又在大陆分水岭附近见过他,后来甚至搬到了他所在的城市附近。那是后话了。

我的旅途,刚刚开始。10英里,我要在今晚到达Birches庇护所,跟一堆AT徒步者睡在一起。然后第二天早上出发。冲刺卡塔丁。

这是我在AT上的最后一夜了。

我进入公园地界不久,在步道右侧发现了一个登记小亭子。亭子有根木头柱子,上面有一张醒目的字条。仔细一看,那字条竟然是写给我的!

“中国石头:记住,你今晚必须到达Birches庇护所,不能在步道旁任何一处地方隐蔽扎营(stealth camping)。享受你的徒步吧。护林人“长筒袜”。”

我的心里默默地说。是的,我必将到达庇护所。我必须到达庇护所。我要把明天完完整整地留给卡塔丁。

我的心里突然异常激动——好像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护林人的“最后通牒”也好,10英里的漆黑夜路也罢——我终于要走到卡塔丁的山脚了。

我在安静的黑暗森林里走着,步道果真很平整,没有一块石头,没有一道树根。昨晚夜行撞见冰蓝眼睛的黑熊之后,我什么都不怕了。算了一算,我在AT上一共见到了7只熊——大烟山1只,仙乃度1只,宾州3只,福尔蒙特1只,缅因1只。美国人口最稠密的地方,刚好也是黑熊最多的地方,多么神奇啊!

步道越来越平,我开始奔跑起来。我觉得我跑过了很多地方,见过了很多景色,爱上了很多人。但是它们都碎成了陶瓷,洒落在了路上。

它们的影子变成了风,吹过缅因粉色的夕阳,总统山脉的酷暑,娄安山顶上的残雪,格里森高地上的草原和马驹,纽约的节日烟火,宾州大雨下的屋檐,福尔蒙特摔出的那一滩血,闹鬼的酒店和庇护所,大烟山泥泞的小径,蓝岭的杜鹃花宾州的水晶兰,缅因的松和杉,绿山山脉的观火台宾州中点的冰激凌华盛顿山顶的游客,想起他时喝的第一二三四杯啤酒,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一日的狂欢,倒数第四十三十二十一十和第五天的沉默,夜里没信号的时候写的想的挂念的一切,数不清的补给和旅店,悄然而逝的日子和英里数,在心里和AT和解又再埋怨又再和解,然后日子反复循环,顶峰永远遥远,暴雨一直倾盆,山路继续绵延……

我不能再跑了,因为步道进了山里,树根和石头多了一些,但也不至于让我减速。天完全黑了,月亮还没有出来。大地很安静,一如往常。

前方是水声。走进了,头灯照在一条溪流上,水全是黑的。步道可以过河,也可以不过河。如果不过河,会绕一点路。我看着那黑色的奔腾的溪流,心里突然感到害怕。我决定绕路,不过河。

从有溪流的林子里出来了,我第一次看到了明月。月亮不圆也不弯,但是能看到好多星星。

步道绕到了一个湖边。湖边的路很难走,我仔细地辨认着老树根和石头。我不能在夜里迷路——因为我的头灯找不到几十米外的白油漆。我只能完完全全地依附步道,遵循它的每一个任性地拐弯。

在夜里,我是没有任何力量的。我只剩行走了。

我既不觉得充盈,也不觉得空虚。我既不感到高兴,也不敢到悲伤。我没有任何情绪,又好像情绪太多,反而像是所有的颜色聚集到了一起,只剩下一种黑色。

黑色是彩色之母。我走在这黑夜里,看不清远方的样子。我只有此时此刻,只有脚下被头灯照亮的一两米的路。

傍晚11点半,我走完了这10英里,来到了Birches庇护所旁边的停车场。可就在这里,我迷路了。真是讽刺——在山里心无旁骛地走着一条道,却在人类建筑工程里迷失。

我反复地寻找庇护所,但是找不到。我在停车场附近搜寻标牌,也因为实在是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

护林人告诉我,必须在今晚到达庇护所。但是我如若睡在里面,怕是要弄醒其他11个人吧。但如果我不睡在里面,护林人是不是会说我没有遵守规定?

不过,都这么晚了,护林人肯定不会再检查了。如果第二天我一口咬定,昨天进庇护所地时候特别晚,第二天出来的时候特别早,没有人看见我。那应该也没有什么事吧。

再说,我已经到了停车场——这是人类的地盘了。我知道停车场不一定安全,黑熊最喜欢光顾的,不就是人类的营地和停车场吗?但是我没有别的选择了。

我在停车场里搜寻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连自己都有点看不起自己了。走了这么远的路,竟然在终点这么纠结。

我在停车场附近的林子里找了一块平地。平地可以看见外面的土路,可以看见一两辆车。大半夜,停车场却是满当当的。明天就是劳工节了,卡塔丁的顶上一定人山人海。

我没法搭帐篷,只能牛仔式露营。我铺好了白色的tyvek底布。吹满了防潮垫。把睡袋弄得蓬松。用装衣服的包当枕头。

我躺下了,脑子里还在飞速地运转着。

明天早上,我得去护林人小木屋领取“AT终点号码牌”。出发地时候,我是第1028位。中点处,我是第614位。我会是今年第几位走完AT的人呢?

明天天气会好吗?我会找到我的朋友们吗?已经好久没有信号了。他们此刻在哪里呢?

离开AT之后,我会乘朋友的车回波士顿,从那里坐上飞机,飞往奥斯丁。休息一天,就得立马去学校上课了。我已经旷了德州大学硕士学位前两个礼拜的课——教授会给我好脸色吗?

一个月前,我还在麻省的时候,简岳曾经给我发过微信,说他已经登顶了卡塔丁,还在顶峰的标牌下面,“给我留了一个惊喜”。

那惊喜会是什么呢?

21 Feb 2021

阿帕拉契亚步道回忆录 – 连载3

多少年后,当她再回望,却看不见历史的转角。事件发生,人物出现又消失,每一个转折点都会装扮成小丑的模样,待她意识过来时,生命已经被悄悄改写。

她寻找那藏起来的小丑。他不在马里兰高高的草垛里,不在平原上飞舞的蝴蝶里,不在农场的玉米丛中,不在背包上蠕动的毛毛虫里。宾夕法尼亚的石头还没有多起来,步道平缓,像剃过胡子的野蛮男人,也能暂时彬彬有礼。她走在杰斯特的左边,故意拉开一段距离,好让他举起镜头,拍摄她轻快的舞步,划过宾州南部的草甸。

这是她来这里的目的:找一个家,暂时安放她在打工时让她摔倒的那双黑皮鞋、那辆被撞得面目全非的汽车、那沾满了灰尘的奖杯、那从太平洋山脊和科罗拉多步道偷来的风。

AT能给她的东西不多。她和步道还在磨合之中。也许,她已经快要全心全意地接受AT了。这不是一件小事,因为她对这条步道,一直半信半疑。她就快要嫁给步道,为它奉献汗水、泪水和血。

简岳出现了,她和步道的爱情故事,也就此终止。

在哈勃港,我收到一条微信。一个叫做简岳的陌生男孩,打算在宾州跟我碰面,充当我的步道天使。简岳问我想吃什么。我说:桃子,葡萄,西瓜……任何新鲜水果。

他说好,我给你买水果。

那是我和杰斯特刚跨过曼森迪克森分界线的第二个路口。我在分界线的签到簿里写下“回到北方”四个字,署上我的步道名:中国石头,和杰斯特对着镜头跳了兔子舞,便真正走入了北方。我看看表,简岳跟我约的时间快到了。我又要迟到了。

当我和杰斯特终于走到那条公路,简岳已经在他的车里等候多时。

我仔细看着这个男孩:黝黑的脸庞,棱角分明,头发的状态界于“荒草”和流川枫之间。他高而瘦,说话的时候会把上半身放低,显得有些驼背。他穿着尼龙T恤,双臂很长,左手提着一串葡萄,右手提着一大包桃子。

简岳说,他上周末刚刚完成了AT的“马里兰挑战”,一天之内徒步41英里,穿越马里兰,所以腿还有些酸。我和杰斯特笑了:这个我们在北方遇见的陌生人,竟然能说我们徒步者的语言。不容易,不容易。

北方“陌生人”简岳搭我们去附近的温斯堡小城,参加那里举办的AT步道节。这里毕竟不是大马士革,步道节的规模非常小:免费的按摩和冰激凌、吃pie大赛,无痕山林和ATC代表也在场。我以在场“年龄最小徒步者”的身份拿到了一把挖猫洞的小铲子。

杰斯特举起相机,东拍拍西瞅瞅;我和简岳则像进入了一个游园会,我是装模作样的
AT行家,他的眼神明亮而好奇。

简岳带我和杰斯特去城里吃中式自助餐。我夹了三个麻团,宫保鸡丁,青椒炒肉丝,四分之一盘沙拉,半盘水果。杰斯特和简岳在讨论AT弗吉尼亚哪里最难走、宾州哪个补给地的甜品店有最软的面包、“马里兰挑战”的时间纪录……我嚼着饭,大量这个陌生人:为什么他会知道这么多?

为什么他知道这么多,聊天时却那么让人感到舒服,没有吹捧的意味?

简岳又拉我和杰斯特回到步道,把他的车停好,背上早已准备好的大包,跟我们同行一程。他只在AT上留宿一晚,“跟通径徒步者取取经”,所以可以在背包里放大量新鲜食物:桃子,苹果,牛肉干,咖啡,摩卡壶。他还准备了5个GoPro电池,可以给很多人取暖的羽绒被。

“我的东西没你们的专业,但是我能背,说不定你们还能用上。” 他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们走去六英里外的庇护所。步道笔直平缓,几乎没有石头,我和简岳边走边聊天,得知他在华盛顿特区工作,和千万美国华人一样,上班盯着电脑,下班变身超人。他是典型的“周末战士”,去俄勒冈飞滑翔伞,去犹他滑雪,去缅因漂流,去南卡冲浪,去弗吉尼亚骑山地车,偶尔搞一个40英里单日徒步,或是在不那么“战士”的周末进山,换个地方喝咖啡。

“我刚来美国的时候,就是降落在丹佛,所以我现在去科州就像回家一样。” 他说。

我难以置信:这个人是谁?为何他和我有这么多相似之处?我几乎想问他,有没有读过《瓦尔登湖》,看过《幽灵公主》和《天空之城》,在失眠的夜晚思考人类和地球?有没有在下雨的街道上,透过玻璃看面无表情的人群,听到蓝岭和落基山的召唤?

我们走到庇护所的时候,郁积很久的天空,突然降下大雨。我们都没准备好;因为在密林里走,遮天蔽日,几乎看不到乌云,而低气压几乎是AT的常态。还好庇护所里几乎没人;几个徒步者已经扎好了帐篷。

简岳趁着雨点小了一些,在庇护所外的林子里搭帐篷——居然和我在CT上用的那顶帐篷,一模一样!

他回到庇护所,泡了一壶菊花茶,分享给我和杰斯特。我们蜷着腿,坐在睡垫上,看雨滴溅在泥土里。

此时,一定有蝉蛹化蝶,孩子突然长成少年,某位科学家有重大发现:宇宙布好了棋局,人们都是棋子,他们盲目地走着。只有我们三个不是:我们有位置,有方向,身上没有玩偶地线。我们是真实的;简岳是真实的。

“我可以放音乐吗?” 他有些过于礼貌。《天空之城》的钢琴主题曲从手机里流出来,衬着雨滴落地的声音,在木头空间里散开。

这是一把钥匙,一句暗语。有什么沉重的东西打开了。我突然不需要知道他是谁,他为何了解我的世界。

我只知道,此时此刻,我们同在这里。

雨下了一整夜,我在庇护所里辗转反侧;然而我知道,昨晚的突然失眠,和雨并没有关系。

简岳收好帐篷,为我们端来咖啡。杰斯特一边品着,一边赞叹简岳的手艺。

“要是你能跟我们一起徒步就好了。” 老顽童说。

“我还会再来的。” 

我们沿着AT继续向北,简岳继续陪我们走了半英里,来到“烟囱石”。杰斯特手脚灵敏,连抓带爬地上到了石头顶。我尚未熟悉用手攀爬的模式,还好有简岳拉我一把。

烟囱石顶景色开阔,能看到几十公里外的山顶和绿树。简岳掏出GoPro, 送给我一块电池。我拍下了他在石头顶上跳跃的姿势,好似下一秒他就要回到云端。

我们拥抱一下,他跳下大石头,背上背包,回到他华盛顿的家;我和杰斯特,继续向北。

我看着他的背影,并无伤感。他还会回来,我还会继续行走。我们谁也没有失去什么。我们还拥有整个世界。

昨夜的大雨让小径分外泥泞。在休息的时候,五米外的一棵树,竟然拦腰折断,倒在了离我和杰斯特不足5米的地方。“看来我们今晚要多注意一下,别把帐篷搭在死树附近。” 我连忙点头。

晚上在庇护所,俩day hiker装扮的信使出现,告诉我们栈道天使玛丽就在附近的公路上,准备了啤酒和披萨。杰斯特是玛丽的老朋友,便自告奋勇,把好东西捎回来,和大家分享。

就在他离开的这档子,天色又不妙了,一阵阴风骤起,大家纷纷跑回帐篷,几颗雨点开始砸下来。杰斯特的帐篷没有搭雨帘,我把他的雨帘披上之后,便躲到自己的帐篷里,检查自己的脚。和杰斯特一起徒步之后,几乎每天都有雨。袜子湿了,脚就容易起水泡:我的AT零水泡纪录,终于被打破了。幸哉!

不一会儿,我就睡着了。老天爷装腔作势,大雨没下下来,我却错过了啤酒和披萨饼。

AT的总长度每年都在变化,所以中点的位置也不是固定的。为了让每个徒步者在心理上有个依托,大家普遍认为哈勃港是“心理中点”,曼森迪克逊分界线是“南北中点”,而松林熔炉州立公园是“半加仑冰激凌中点”。 至于地理位置上的真正半程,倒没人太在意。

我和和杰斯特在半程纪念碑稍作停留。这是AT真正意义上的“地理中点”,可我俩晕晕乎乎,兴奋不起来。

杰斯特的心,已经飞到了松林熔炉公园的冰激凌桶里去了。他害羞地问:“石头……哪个……你在温斯堡赢回来的挖屎坑的猫铲……能借我用一下吗?”

我用脚趾头都能猜到杰斯特要用猫铲干什么。

杰斯特在2000年徒步AT的时候,就奋不顾身地连续两天参加了“半加仑挑战”,而且他自我要求严格,不仅要把冰淇淋吃得一点不剩,还要记录时间。我并不知道在美国东部的山沟里吃半加仑冰激凌这件事有没有吉尼斯世界纪录;但杰斯特的个人纪录非常傲人——25分钟。我只能用这个时间,喝完一小杯酸奶。

这次阵仗比较大:我们的两个摄像机和三角架严阵以待,一大群人表示围观,我负责讲笑话陪杰斯特,度过这痛快而煎熬的半小时。

当然,杰斯特挖冰激淋的勺子,就是我赢来的猫铲。

35分钟之后,大功告成,杰斯特表示身体机能一切正常,但很遗憾,没有破他的个人纪录。

我为了向他致敬,也吃了两个小冰激凌,却累得不行。真有意思,糖也会让人犯困,看来这几个月我对食物的反应,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

就在我和杰斯特到达AT大西洋总部沸腾泉小镇(Boiling Springs)的这一天清晨,我手机的自由意志开始苏醒,自作主张地擦去了我的AT数据表。这张表我每天都会更新——徒步天数、扎营天数、酒店次数、独自扎营、水泡个数、熊的数量、步道天使的名字……转眼被清除。(我知道,可能只是我在走路的时候,一步小心碰到了手机上的“消除”键而已。) 可我宁愿相信我的手机替我做了这个决定,暗示着我:我的AT之行已经重启了,一切都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我对此没有怨言,甚至对机器做的这个充满仪式感的决定,心怀喜悦。

沸腾泉小镇的天色阴霾,红罂粟在热气蒸腾的泉水边颤抖。我们把背包放在AT中大西洋总部办公室外面,走进亮堂的房间,领取包裹。我穿上新的徒步跑鞋,把陪伴我走过800公里的旧鞋扔进垃圾桶。

一切都要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

从出发第7天就遇到的某位大叔(我早已忘记他的名字),神情苦涩地瘫坐在椅子上。

“我忍受不了了,太痛苦了,” 大叔说:“我的髂胫束好像断了。”

几分钟后,大叔决定离开AT。他一瘸一拐地走进蒸腾地雾气中。

(四年后,我在风河山脉再次遇到大叔,他瘦了许多,身轻如燕,健步如飞。我已认不出他;他却马上叫出了我的名字:“中国石头,你不记得我了吗?我就是在沸腾泉退出的大叔啊!”)

当一群人怔怔地盯着大叔离开地背影,连连摇头时(“他已经坚持了这么久了!” “是啊,我听说他已经拖着断腿走了半个月了”),龙卷风警报突然响起。这是一种生活在美国平原和沿海地区的人们都熟悉的声音,跟救护车警报很相似,但是尾音拖得更长,“翁——拉——翁——拉——”,飘在远方的天际,对耳膜友好,对心情暴击。

“下午3至6点之间有强势雷暴,可能伴随冰雹。” 一个嗨客读着手机里的警报。

在场的其他嗨客们纷纷订旅馆、找地方留宿,只有我、杰斯特、一对中年夫妇、一个德国人选择向乌云的深处前进。

我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兴奋。我和杰斯特交换了眼神,匆匆收好东西,简单吃了点,离开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2点。我们离最近的公路,还有8英里。哪怕用我在AT上行走的最快速度(每小时3英里),这8英里也得花两个半小时;到那时候,我们将身处雷暴之中。

杰斯特说他对这一带很熟悉,这段路没有石头,没有无脑上下坡PUDS,只有宽广的玉米地,“也许我们可以尝试,每小时走4英里,两小时到达公路。” 他鼓励我。

一切都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

我撕开补给包裹里的能量胶,小口抿着。能量胶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指令:行走,是惟一要务。

我盯着杰斯特粗壮的后腿,他的“三重冠”纹身沾满了泥点。乌云开始集结,远处又一阵龙卷风警报,被闪电河雷鸣阻断。

我的视野变得狭窄:眼前的小径,杰斯特的后腿,眼角余光中的麦田和玉米地,远处的树木和森林。我开始小跑,心跳和呼吸的声音,盖过雷雨声。脑中一片空白。

这是属于盛夏的雷雨,干净、彻底、直接。我们的过去从身体中拉扯出来,掉进身后的泥潭里。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所以我看不到2011年北京夏天暴雨过后的积水,看不到2012年在云南曲靖支教时暴雨冲刷得田野,看不到2013年科罗拉多那让我失温的高原盆地,看不到2014年西耶拉的雪。

我奋力奔跑着,背包变得很轻——我感到它和我的身体融为一体,步道变成了机场里的自动人行道,变成了跑步机,拖着我向前——推着我向前。我不能停下,如果停下,我会被步道跑步机甩出去,甩到另一个宇宙和时空。

杰斯特停下了,“该死,有只蜜蜂蛰了我!” 我忍住没笑出声,看他揉着红彤彤的后腿,一瘸一拐地继续奔跑。

他们跑进了风力,跑进雨了,跑进雷声里。她感到风暴之中,有一只大手向她张开双臂。

“还有一英里到公路!” 杰斯特的声音差点被雷声盖住。

突然,前方什么黑乎乎的东西,一个沉重的东西在天上一挥,划过弧线,落在前方3米的步道上。

她倒抽一口气,下意识蹲下,保住自己的头。树木倒下的时候,树干折断的巨响,被雨声和雷声所掩盖。

如果她走快一秒、杰斯特走慢两秒,他们就会被死树砸中!

她突然醒了,在死树前站了一会儿。杰斯特也停了下来,回望着出身的她。然后,突然一个激灵,他们又同时像两只回到笼子里的仓鼠一样,开始继续奔跑:“就要到公路了!” 杰斯特一边跑一边喊。

她的速度慢了下来,那颗死树好像把什么从她身体里抽走了。一切都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

我来到公路边——AT顺着天桥继续往前延申。杰斯特站在天桥前面等我。天桥下的公路,车辆在雨中穿梭。此刻要是搭车,必定会非常艰难。有谁会愿意搭两个全身是泥的从林子里冒出来的野人呢?

杰斯特嘴角划出一个微笑,示意我跟他拨开草丛,顺着一条“密道”,走到天桥下的公路旁。

有一辆车在等我们!

“给你介绍我的老朋友,步道天使玛丽。” 原来杰斯特早在两小时前刚得知龙卷风警报的时候,就联系前几天来庇护所送披萨的玛丽,让她在天桥下等我们。老奸巨猾!

玛丽帮我们解下背包,让我们坐进她车的后仓。我和杰斯特裹上温暖的毛毯。两个小时的雨中突击仪式正式结束,我们像被抽干了魂的似的,一边颤抖一边大笑。

待老夫妻和德国徒步者到达公路,5个“雷暴敢死队”成员全部到齐,玛丽发动引擎,开大暖气,把我们带到附近的汽车酒店。我们洗完热水澡,玛丽端来她的家常意面,杰斯特的另一个哥们儿随后到访,带来了更多的啤酒和披萨。“这是我经历过的最棒的步道奇迹。” 我对玛丽说。

玛丽他们走了之后,酒店房间只剩下我和杰斯特。我俩躺在各自温暖的被窝里,把暖气开到最大,穿着干净的衬衫,喝着啤酒。我执意要让杰斯特教会我用打火机开啤酒瓶的技术;杰斯特演示了一遍又一遍。“不对,不是用蛮力,你要把打火机当成一个杠杆。” “角度不正确。” “很接近了。” 一瓶宾夕法尼亚原产的Yuenling牌啤酒,就这样从冰镇状态,被我玩成了热啤。45分钟之后,我终于用打火机让瓶盖松动。让瓶盖完全脱落,竟然还是需要用手拧开。

“China, 我真心佩服你的固执。”

我看着这个头发和胡子都已花白的老顽童,想起了PCT上跟我父亲一般年纪的奶爸。杰斯特的年龄不可考证,他除了讲笑话、摆摆徒步龙门阵,对自己的经历和过往讳莫如深。我不知道他是否结过婚、是否有孩子、现在是什么工作。他的幽默是一个屏障,一层保护膜,阻隔开他和这个世界。也正是这种距离,增进了我对他的信任。

“简岳说他这周末想见我。” 

“嗯,然后呢?”

“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他展开这段关系……”

杰斯特泯了泯银铃啤酒,慢悠悠地说:“你是说,你不知道你们的关系,会不会对你的徒步产生影响?”

“不是……不对……不一定……我现在还不确定他对我的感觉……” 

“China, 该不该去见简岳、该不该开始一段感情,是你自己的决定,我在这方面也不算什么行家,不能给你提供有用的建议……” 他欲言又止。

“但是,就我在步道上这么多年所作的观察,所有的步道情缘,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要慎重。”

我苦笑了一下:“我和简岳哪怕能发生点什么,充其量只能叫做‘步道外情缘’(off-trail romance)吧。” 

“其实我曾经遇到过跟你类似的情况……但最后,我和她显然没能修成正果。这倒不是因为她是坏人,或是时机不对……” 

杰斯特安静了两秒,继续说:“步道是很奇怪的,它很有控制欲,你没法同时处理跟步道的关系和跟另一个人类的关系……” 

我眼皮越来越重,杰斯特的声音越来越轻。

在睡着之前,我已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跟我生命中很多其他决定一样,询问别人的观点,聆听他们的反对意见,只会让我对早已做好的决定,越来越笃信。

因为,一切都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

从“鹰石”远眺邓肯能(Duncannon)小镇,有一条弯曲的河流,环抱着村庄。我查看Guthook APP卫星地图,发现这条河就是萨斯奎哈纳河(Susquehanna River),那条穿过我本科所在的大学城宾厄姆顿的母亲河。几年前,我每天早上都要乘坐校车,穿过萨河,去学校里里明晃晃的大教室,上环境伦理、暴力与电影研究、非洲舞、阿拉伯语、东亚哲学等课程,去某个小教室开某个学生社团会议,为某场演出排练舞蹈,在学生联盟大楼的底楼吃一块奶酪比萨饼,晚上再坐车回到宾厄姆顿市区,关上灯,戴着耳机,在黑暗里起舞,任大大雪封门。

我突然有个冲动,我想告诉杰斯特关于我的一切:重庆土康巴士上的汽油味,北京陌生叔叔家里的油烟味,成都冬天的雾霾,纽约自言自语的母亲,这条河的上游的一切……我太想说点什么,以至于无言。

杰斯特掏出手机,拍下了我的背影。他是宾夕法尼亚人,这条河的下游,也有属于他的过往:父亲的坟墓,童年时扎破的轮胎,埋藏在森林里的死兔子,费城的灯光,爱过的第一个女人的香气……两个陌生又熟悉的人,就这样俯瞰着依傍着某个鬼城的河流,不知从何处而来,席卷着亿万人的秘密,凝视他们离开自己,去了别的地方,把另外的生命托付给了另外的河流。

杰斯特此时并不伤感。一路下坡,在步道连结城市的路口,一个男人迎面走来,给杰斯特了一个熊抱。

男人陪我们继续走着,又有另一个男人,上前给杰斯特拥抱。接着,又有一个男人……我们被七八个大汉“保驾护航”,我和杰斯特从“两个臭嗨客进城”变成了“一群流浪汉扫街”,杰斯特在这里的地位好似比市长还高。

我们的目的地很简单:Doyle Hotel, 一个闹鬼的旅馆。

传言中(AT各大论坛、指南书、徒步者闲聊等),Doyle旅馆的老板娘永远拉着臭脸,浴室天花板常年漏水,房间从来不打扫。这是一座建于19世纪末的老式旅馆,底楼是酒吧,隔壁是台球桌。那时的女人不能喝酒,连酒吧入口都要分男女。老板娘在客人付了房钱之后,会扔给你一张毛巾、一套床单,然后告诉你2楼没有热水要去3楼洗澡3楼没有马桶要去4楼解手等等住客须知,然后祝您好运。有一年,巴尔的摩杰克在自己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具死尸,原来是镇上的流浪汉在垂危时,随便找了个酒店的房间躺下了。巴尔的摩杰克和酒店老板一起,对这具死尸所在的房间号守口如瓶,所以如今谁也不知道,自己睡的房间,是不是死过人。

我好像忘了说,这酒店的门是不带锁的。

入住Doyle Hotel, 也是“走AT必挑战的项目”之一,跟跳詹姆士河、吃半加仑冰激凌、一天走45英里这些挑战并驾齐驱。因为杰斯特和酒店老板的关系特别好,他大概是那5%不会说酒店坏话的人之一,托杰斯特的福,我有幸也能在这里住上一晚。

老板娘自然给了杰斯特“最好的房间”,其实也就是面积稍大、多了两扇打不开的窗户而已。而且,肯定不是十几年前死过人的那间客房。

我和杰斯特分享一张大床,铺上两个睡袋,我喝了4瓶啤酒,倦意终于大过了惧怕,迷迷糊糊坠入梦乡。只记得门开了又关,杰斯特进进出出好几次,门外金黄的光线撒进房间。

我把黑色抓绒帽扯到眼皮以下,浑身发痒。不知过了多久,传来了杰斯特打呼噜的声音。

邓肯能这个小镇虽然有种阴森颓废的气场,却是杰斯特的第二故乡。作为一个费城人,杰斯特经常在宾州的AT上徒步,而他在2000年走AT时的的一大堆老友也住在附近,所以杰斯特要专门腾出一天来应酬。

我多想也停下来,休息一天,然后跟这个老顽童继续出发。可是,有另一种力量,把我拽向了别处:在两天之内,我要走46英里路,在第二天晚上和简岳碰面。

分别的早晨,杰斯特打开路书,指点江山,告诉我哪一带石头多,要做好心理准备。他总会加上一句:这一切没有想象的那么糟。宾州美名Rocksylvania石头之州,可目前的步道并没有比弗吉尼亚石头多到哪里去。大概是我对石头早已习惯,脚底也长出了老茧,或大脑已把石头当作大地的一部分,坦然接受了通向卡塔丁的天梯是石头铺成的这一事实。

至少,当时的我,认为我能应付得了这一切。

我穿过邓肯能小镇,走过大门紧闭的脱衣舞店(白天关门),走过店门油漆褪去、内部漆黑一片的酒吧,走过萨河大桥,去对岸寻找AT。

天空湛蓝,邓肯能的街道却显得枯黄,偶尔有一辆皮卡掠过,扬起灰尘,向大地宣告它的存在。我突然发现:那“闹鬼”的Doyle酒店,竟是整个城镇最生机勃勃的地方。

我想起布莱森在《林中漫步》里提到的宾州某“死城”,因过度采矿,发生大面积地陷,整个城市沦为一个喷岩浆的炼狱,现已基本无人居住。宾州是一个煤矿大州,在冷战时期是工业重地;如今,除了费城、匹兹堡等几个大城市以外,宾州大山里曾经依靠煤矿为生的城镇和村庄,随着煤炭产业的萧条而日渐衰落,年轻人纷纷搬走。州际高速虽然四通八达,带来商机和游客,然而以邓肯能为代表的一批“被高速遗忘的城市”,无人问津。哪怕能“有幸”被州际高速穿过,也只有加油站、快餐店、酒店和房车旅馆等依靠快速人流或益的产业能人丁兴旺,而这些产业往往修筑在城市外围,对本地经济并没有太大助益。AT哪怕能安慰性质地路过这些小镇,一年也最多只能带来两三千嗨客,而我们嗨客的购买力往往有限,对当地的经济促进微乎其微。当徒步季节过去、AT嗨客们不再在这个城市集结,就连Doyle酒店也会失去一年中惟一的客人——AT徒步者。所以,AT创始人们那重塑阿帕拉契亚经济人文生态的浪漫幻想,不仅远没有实现,还随着全球化,离目标越来越远。

我一个人穿过桥,开始爬升。步道循着山体,径直爬升,没有任何迂回,石头硕大,有些地方需要手脚并用。目前步道上惟一需要攀爬的地方,还是弗吉尼亚的龙牙附近;在龙牙以南,AT就是一条“正常”的步道,是用来走的,而不是用来“爬”的。

此时的我还不知道,邓肯能是AT的“石头分水岭”。自此之后,几乎每一天都有徒手攀爬的戏码。那只属于南方的“绿色长廊”,已进化为“绿色升降梯”。

一切都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

进入邓肯能之前,我和杰斯特曾经路过一个大型石头堆,他打趣说:“这些石头堆是人们修建宾州的步道时,特意堆在这里的,因为宾州需要配得上‘石头州’的名号,所以日后AT若是需要石头了,从这些有‘战略意义’的石头堆般几块石头,扔到步道上便是。”

我鼻子一酸,突然开始想念这个糟老头子。

杰斯特只是休息一天,他一定能追上来的。

在过了一条公路之后,我埋着头向前走,耳朵里塞着音乐。不知怎的,步道越来越奇怪,开始和公路平行;树干上,也寻不见白色油漆。

我迷路了。掏出Guthook卫星地图,我已偏离步道四五百米,此刻身处一条伐木小路上。肯定是过公路之后,三心二意,没有注意到AT和伐木路的分岔口……

一个人走路,容易犯蠢,我已经不意外了。而且这犯蠢往往发生在我需要赶路、走很多英里数的时候。作为对自己的惩罚,我选择走野路,取回AT最近的路线。

翻过一棵又一棵倒下的树木,踩断一根又一根树枝,杉树像面无表情的狙击手,包围了我。突然,我意识到科州的狩猎季节已经开始。我此刻穿着淡蓝色的衣服、黑色的裙子、背着深紫色的大包,并没有身着亮橘色的背心……我会不会被当成猎物,被枪打中?

正忧虑时,那二十厘米宽的小径出现了。我如释重负。这20厘米宽、3500公里长的泥土带,带给我一种并不合理的安全感。

回到AT,我接连遇上了女孩犹大、科州考古学家夫妇(2014年PCT的旧相识)、两个年轻男孩。他们翻过石头阵,轻快地聊天。我抬头看着天,就要下雨了。不知怎么,心情始终晴朗不起来。

雨终于落下来了,逼迫我们提前扎营。半夜,林子里传来什么动物行走的响声。

第二天早上,我和一起扎营的犹大讨论了一下,觉着不会是熊……行走几个小时之后,一个巨大的黑影,从步道旁的大树背后一闪而过。这是我目前在AT上遇到的最大的黑熊。

犹大随后目击了熊4口之家在林子里徜徉。科罗拉多的考古学加老夫妇也撞见了同一熊家子,还在一英里之外发现了熊的脚印。我们的反应不约而同:太开心了!连宾州这种每天过20条公路的地方,也能看到黑熊!

黑熊是安全的,因为它明目张胆。林子是危险的,因为它掩藏枪口。

简岳赶到酒吧的时候,我已经在那里坐了40分钟。在这之前,我走了24英里,AT开始以来最漫长的一天。

我在等简岳时,故意让酒吧老板把电视换到了中美女足对抗赛的频道。简岳大学的时候,曾经是足球队队长。

因为简岳迟到,为了抹去尴尬,我在他到达之前,故意跟身旁的大叔搭讪,假装在等一个对我并不那么重要的人。不重要的人,若是迟到了,也是可以原谅的。大叔名叫“教练”,费城人士,曾教过足球。他押中国队赢。

球赛进行到一半时,简岳推开酒吧的门,带来满身的水气。我在雨落大的时候,才搭上了一辆来到这个城市的车。现在的雨,已经落得无可救药了,门外的雨顺势要刮进来的样子。简岳赶忙关上了门。

我故作轻松,隔着简岳,继续跟坐在吧台右边的教练大叔聊天。简岳点了几盘菜,两瓶啤酒,我们交换着吃。他也一直在跟大叔说话,偶尔撇过头来,跟我说两句话。大叔是公用的。我猜,他一定对我和简岳的关系很好奇。

简岳处于礼貌,押美国队赢。他有点心不在焉,对足球的兴趣不如我想象中热烈。球赛的结果,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好像,中国队输了。

雨没有停止的迹象。我们去汉堡市附近的旅馆,车从大雨中的山道徐徐下降,归于平原的灯火。

酒店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床。简岳从外面提进来大包小包的东西:户外炉头,气罐,小锅,方便面,豆腐干,海苔,葡萄,橙汁,鸡蛋,调料,碗筷。他换上灰色T恤和短裤,坐在地上,轻车熟路地开灶,生火,下面,煮蛋,撒调料。看来在酒吧里没吃饱。

我肚子一阵剧痛,跑进厕所。我坐在马桶盖上,肚子里有什么东西被抽开了,腹部深处有一股气流,想要向外冲刺,却把针头戳进了腹中。气流久久不能排出。我咬紧牙,背后有一丝凉意。

我痛经了。我几乎是从来不痛经的。可能是被雨凉到了吧,我想。

“你没事吧?我能帮你什么吗?“简岳在门外问道。

疼痛过去之后,我躺在床上,估计脸色很难看。简岳帮我按摩肩背。“你怎么手艺这么好?” “我以前踢球的时候,我老妈经常帮我按摩,久而久之就学会了。” 

他给我讲他的过去,这是两个人关系更进一步之前的必要仪式:情史交换。他说大学里,花了很多年追一个女孩,最后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了。毕业之后,有了另一次感情,也无疾而终。他说他25岁才学会打飞机,至今没有跟女生发生过关系,“因为我想把初夜留到结婚之后,” 

最后这一点,我请他多做些解释。“可能是因为……希望对得起那个像天使一样的女孩子吧?” 他的声音也不太确定。

第二天清晨,雨继续下着,天边又传来了龙卷风警报。这是一周之内的第二次了。

我的手机也收到了警报:特大暴雨袭击宾州,不建议外出。

我想起了杰斯特,他该不会此刻在山里走路吧?给他发一条短讯,没有回音。接着,我给我在匹兹堡的好朋友路哥,发了短信:这么糟糕的天气,还是别来了。路哥回复:是啊,雷暴要持续两天,匹兹堡离汉堡,单程要开5小时呢。宾州太大了。

在汉堡市进行简单的采购之后,简岳带我回到步道。我们打算只走一小段,从一条公路走到另一条公路。我没有背大包,只是带了点食物,拄着一根登山杖,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进泥里。简岳跟在我身旁,俩人被雨水挟裹着。

简岳和我一样,到了步道上以后,话才变得多起来。

“我也很想杰斯特”,他说,“他上次不是还说,AT上最长的河,就是下过雨之后的宾州步道吗?”

“嗯,他还说,流成了一条河的AT,特别像正常状态下的弗罗里达小径。”

“哦?那还有人去走弗罗里达小径吗?”

“有啊,犹大姑娘就走过。她说一年中只有一月可以走,因为其他月份都湿热得不行。在缺水的地方,要提前开车在沿途隐蔽的地方藏好水,她的水还被人偷过!在水多的地方,要穿越沼泽,泥水过腰,水里还有短吻鳄……”

“我在大沼泽国家公园看过那些鳄鱼。他们不会攻击人吗?”

“据说攻击性不强。”

我们走到了AT上最著名地庇护所之一——501号庇护所,石墙四面包围,庇护所里面有灯光、有桌子、甚至还有上下铺。四五个愁容满面的男人已经占好了床铺,各种东西挂在各种绳子上,被水打湿的背包反射着白光,沾满了泥土的鞋和袜子在墙角摆了一排。

此刻,我对今天这意外的全休日,心生感激。

简岳跟我打开庇护所内的登记簿。上一个人署名Mado, 写道:“我要在这风雨里继续前进,念着我的咒语:雨停!雨停!雨停!” 我和简岳笑不出来。我往前面翻,没有熟人的名字。他们此刻都在哪里呢?

我在登记簿上留名:China Rock, 中国石头,画下一颗五角星。简岳也留下他的名字,旁边画上一把宝剑。

我会不会是战士从风雨中拯救出来的那个公主呢?

我们从501庇护所原路返回简岳的车,有几个落魄的徒步者站在路边,正要搭车进城。简岳让他们坐进车里,把他们载到Pine Grove小镇。有一个哥们儿说,他并不需要在这里补给,但是天气太糟糕,实在走不下去。

“给你两个个选择,” 简岳把雨刷调到最大档,眼睛不离开公路。

“夏天到AT来看石头,或是夏天到AT来看海。”

“你忘了,还有第三个选择:夏天到AT来看石头海。”

我们哈哈大笑,后面三个外国人听得不明所以。

第二天,返回步道,简岳和我一起步行了一段,然后他跑回他的车,再开到我前方的停车场来拦截我。

小径变成了一条河。一条全世界最难穿越的河。我们游不到对岸去——因为我们的目的地并不是对岸,而是这条河的下游。

我们的船叫做徒步鞋,我们的桨叫做登山杖,我们漂流的终点是卡塔丁。这条河有20厘米宽,3500公里长。

在石头稍微多一点的地方,或是落叶多一点的路段,水渗不进去,便会积成一个小池塘。小池塘里的水是清澈的,可以看见下面的石头或树叶。迈下脚,走一步,水就变得浑浊了。再过几分钟,小池塘就会恢复原样。

相反的,那我们徒步者最爱的黑土路,被雨水一闷,土地吸饱了水分,成了烂泥潭。

在PCT上,人们说爱斯基摩语言里有30多种“雪”,那么AT上,徒步者也会告诉你他们熟悉起码5种泥:“干燥凝固的黑泥” “基本凝固的干燥的踩上去不滑的泥” “黄色的粘稠的踩上去会滑的泥” “不成泥的形状的土水混合物” 和 “基本成液体的昏黄的土水混合物”。今天这段,在比较好的地方,是第4和第5种;偶尔会遇到第三种——黄色粘稠的踩上去会滑的泥。

泥不是雪,人对泥天生有种难以摆脱的厌恶感,与对屎的厌恶类似,是一种进化本能。若在PCT上,我们没有雪板,也能假装在步道上滑雪,大不了摔在雪上,没什么了不起;可在AT上,我从来没见过有人滑泥。遇到泥路,若是水比泥多,人们大概还是能当过河一样,淌过去。若是又烂又滑的黄泥,连最有耐心的嗨客也会在心里骂一句脏话,然后选一条不那么滑的路径走。

因为泥,人把步道越走越宽。

为了不让简岳等太久,我一路小跑。我的鞋早已经从蓝色变成了棕黄色,膝盖以下全部湿透。

泥渗进鞋里,我感到一丝冰凉。

我自由了,我对自己说。既然已经弄脏了,弄湿了,那么再脏一点、再湿一点、再屎一点,也无所谓了吧。干干净净,反而畏首畏尾。

我闭上眼睛,一瞬间,大烟山四月的寒气渗进骨髓。步道早已离开童年时期,进入中年危机。“孩童时代”的河流、泥石流、石头海,越往北方走,只会越来越深。

也许哪一天,我会全然陷在泥土里,陷在石头里,陷在河流里,不能前进,无法退后。

我在两个小时里一路小跑,走了8英里。到达跟简岳碰头的地方,见他正在跟一群嗨客说话。一个姜黄色的大胡子有些眼熟——原来是马克!

“中国石头!中——国——石——头!” 马克把我抱离了地面。“还好你来了!我走得太崩溃了!太绝望了!” “我也是!”

我们相约在3英里之外的庇护所一起扎营,不见不散。“这次是真的要不见不散啊!上次在Front Royal跟你擦肩,居然到现在才照面!得好好告诉我,这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

马克跟着其他嗨客们走了,步道口只剩下我和简岳。我们分享一块大石头,席地而坐。简岳穿着白色球鞋,坐在我左边;我把湿袜子脱下来,换上了白色人字拖,坐在右边。

简岳的脸色很奇怪。天空中露出一丝缝隙,是阳光。

我突然来了勇气:“不如我们来讨论一下吧……我和你的关系……?”

“嗯,好的。” 他又不说话了。

“你有什么想法吗?”

“我不知道,我觉得……我还需要一些时间去思考。”

天哪,居然如此。

嗯,果然如此。

“那好吧,我们暂停一下,彼此都思考一段时间,也挺好。” 我说。

简岳拿出一罐可口可乐,上面写着“Share this Coke with a…legend.” 跟一个传奇人物分享这瓶可乐。我喝一半,他喝一半。

我换上干净的袜子,背上简岳送给我的豆腐干,把脚放进湿黄的鞋里。

“我走了,不要送我。”

“嗯。” 他支吾着。

“真的不要送我,也别拍照片。我会哭的。”

我背过身,穿过马路,向北方走去。这感觉似曾相识。

走了十米,我回过头,他还站在马路另一边。

我一阵鼻酸,在脑海中冲洗着这一幕的底片。并没有掉泪。

他挥挥手。我转身继续向前走,再没回头。

我仿佛跳上了一个传送带,越走越快,不让自己停下。树木向后退去,森林向后退去。我要去哪里呢?

加速度竟然让我追上了马克。他走在我前边,抱怨着这一切:天气,泥沼,单调的景色,脑中的杂念……

我跟马克讲了我和简岳的事情。“嗯,我看出来了。” 他说。

我没有问马克我该怎么办,因为杰斯特早就告诉过我了。倒是他转过头,问道:“China, 你准备怎么办?”

“顺其自然吧。”

我们一起走到庇护所,在附近的空地扎了帐篷。庇护所里已经满员;加上花花绿绿的帐篷,估计有二十几个人在这里过夜。马克跟一个叫做Outro的姑娘在聊着天。我跟他们道了晚安,在天还没黑的时候,就钻进了帐篷里。

我在手机的记事本里写日记:

《127小时》的卷首语是这样的一句话:”Passion: For what I suffer, allow, and endure, is done to me. ” 

我们曾想摆脱的平庸、无聊、琐碎、污秽、不堪,都在栈道生活上潜伏着,随时准备侵蚀我们的浪漫情怀和雄心壮志。在步道上,总有晴天雨天,高潮低潮,此刻心情的低谷,也许只是天气和时机不对。我依然向往阿帕拉契亚的夕阳,漫山的杜鹃花,夜岚晨露…山中的空气给我力量。我不会忘记我来到这里的初衷。只要卡塔丁还在那个远方,只要乌云后面还有太阳,只要心中还知道有一个人可以依靠……漫漫长夜总会过去的吧。

这些文字是要发给袁弘,让他帮我放到网上的AT日记里去。我真正想写的话是:

简岳,为什么不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我是不是配不上你?你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跟我告别?我为什么要走这条路?我为什么不能选择跟你离去,去把我们的故事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或冒号?我为什么非要在大雨将至的夜晚,一个人坐在泥浆横流的地上,用一个薄纸一般的帐篷,吞下你带来的省略号?我还能再见到你吗?你曾经喜欢过我吗?我如何才能找到答案?追问?躲藏?欲盖弥彰?你是否已经告诉我答案了?我该怎样面对这个答案呢?

马克问我该怎么办。“顺其自然”的本意是“听天由命”吗。

至此,有些事情我再也无法回避。我虽然高呼着“AT虐我千百遍,我待AT如初恋”,却逃不开沉重的事实——在雨中徒步是一种煎熬,在石头上走路是一种煎熬,一个人的孤独是一种煎熬。时间已经所剩不多,同行的朋友越来越少,种种的困难不断地挑战着我的忍耐力。是因为对旅途艰辛而感到委屈,对同伴的温暖而感动,是冷暖对比之间的不甘,是自我软弱的内疚,还是这几年独自行走的寂寞,我不知道。

简岳建造的大厦还那么光鲜亮丽。但我知道,属于AT的纯真时代,已经结束了。

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第二天清晨,太阳从树枝间的缝隙撒进帐篷。路,还是要走。何不轻松快乐一点呢?

简岳,应该也想见到我轻松快乐的样子吧。这样的女孩才是有魅力的。

当晚我在日记里写:“今天醒来,神清气爽,昨日的阴霾一扫而光。哼着小曲,想通了很多事情,释然之后,快乐来得这么简单:一个晚上不下雨,真是给一点阳光我就灿烂。

我就又这么出发了。

和简岳分别的第三天,只走了8英里,就不得不在庇护所里躲雨。

两个小时之内,一个只能容纳7个人的庇护所,坐了二十几个饥寒交迫的嗨客,大家眼神呆滞,谁也不愿意说话,像被陷阱困住的小动物。

远处又传来了龙卷风警报鸣笛,我们的手机也几乎在同意时间叫了起来,是收到了特大暴雨警报……

我穿着简岳给我的防水服,上面还留着浓重的香气——不像是香水,倒像是洗衣液的味道。这是陪他上山下海的衣服。他就在我身旁,是那么干净。

呆坐了一个小时,马克从雨里走来。他像是泡水过久的死鱼,皮肤泛白,眼珠突出。

我问马克,我们一上午不都在一起走吗。怎么你落在我后面了。

马克把一幅折成两半的登山杖摔在地上,怒道:他的一根登山杖,夹在大石头间的缝隙里,用力一扯,折断了。所有的郁积的怒气都在那一刻爆发,马克举起折断的登山杖,在瓢泼大雨里,疯狂地敲击着石头,大喊着:你再给我断啊!我恨石头!我恨AT!伴随着各种脏话。如此以往近乎一小时,欲哭无泪。

是啊,我们并不是断剑的英雄。英雄起码还可以牺牲。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敌人是谁,这怨愤的出口在哪,在雨天踩石头海有何意义。

庇护所里的嗨客给马克腾出了位置。除我之外,还有犹大姑娘、带着狗的“三叶草”和“巧克力豆”夫妇、“规尺”爷爷、摄影师Click等等。最让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来自加州的一对小情侣Antsy和Zeuks。一个人开始讲笑话,第二个人接着继续讲,你一句我一句,没有目的。不能算快乐。不能算悲伤。

下午两三点,更多的嗨客陆续出现,可庇护所里已经满了,他们只好无奈地扎营。几个帐篷里陆续传出惊叫:原来,把帐篷搭在低洼处的人们,发现帐篷底下进了水,他们漂在防潮垫的“孤岛”上,帐篷里的东西全湿了。这些人只能骂骂咧咧地拆了帐篷,在泥里把东西收起来,另外找地方扎营。坐在庇护所里的人,一边为自己提早“占领”位置而庆幸,一边为自己的自私而愧疚。毕竟,中午就选择住进庇护所里的人,是懒惰而胆小的。步道奖励了我们这群懒惰而胆小的人,惩罚了那些走得更远更晚的人。这一切公平吗?

我深深地感到了自己装备的局限性:我的Zpacks Hexamid Solo帐篷属于最轻薄的夏季单层帐篷,底部仅仅是一层蚊帐,需要铺一层防水底布。 有时候地表石头多,插不进地钉,帐篷就完全搭建不起来。现在困在庇护所无法前进,并不是因为我害怕在雨里行走,而是担心晚上自己的帐篷无法撑住住强劲的雨势。一路上我一直在觊觎着那些“货真价实”的帐篷。我痛下决心去纽约买一顶“真帐篷”,再换一件雨衣。

几个大雨披出现。三个男孩子,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左右,都没穿雨衣,每个人拿着一根木棍,浑身都湿透了。我们连忙挪屁股给他们腾出位置。

几分钟之后,童子军的领队们也到了。几个小男子汉,一句抱怨也没有,默默等雨势小了之后,随着领队一起搭帐篷。晚餐时分,他们把徒步最后一天剩下没吃完的食物分给了我们:刚煮好的鸡肉,几包红莓干,脱水食物,竟然还有一袋爆米花!

三个男孩子坐在庇护所门口的台阶上,和大家一起玩“猜名字”的游戏。因为我们平时都用的是步道名,彼此不知晓真实姓名。一个叫贾斯丁的童子军小男孩,看了Antsy姑娘10秒钟,说:“你是不是叫奥利维亚?” Antsy惊叫,天哪,这孩子怎么会直到我的名字?小贾斯丁说,我猜名子很厉害的。果然,他又接连猜出了马克和另一个徒步者的真名。有一个艾瑞克,我们大家齐心协力,也没猜出他的本名,指责他说:都怪你长得太不像一个艾瑞克了。艾瑞克抗议:那你们说说,我应该长成什么样?我们哄笑。

轮到猜我的名字了,我直接摊牌:让别人猜我的中文名也太不公平了,更不会有人想到我的英文名是德文起源的海蒂。

“你为什么叫海蒂?是爸妈给你取的英文名吗?” 

不是,我说。是我12岁的时候自己给自己选的英文名。起源于《海蒂》电影里,秀兰邓波儿演的那个阿尔卑斯山里长大的小姑娘。

“哦,你是不是12岁就能预见自己以后会成为嗨客?” 

“嗯,是的,贾斯丁可以猜名子,我可以预言未来!” 我顺着胡扯。

“那你能预言这场雨啥时候停吗?”

 “我看是停不了了,不如我们学诺亚,造一艘方舟,驶出这场大洪水吧!指挥官就由我来做,因为我是诺娅!” 

庇护所都笑得沸腾了,就连马克也舒展开了愁容。

我们那些从中午就蜗在庇护所的懒虫和胆小鬼,是为了躲避在雨里走“刀刃”(Knife’s Edge)。山脊的两侧都是陡峭的石头悬崖,而脚下唯一的“路”则是不规整的巨大花岗岩。横七竖八的巨大花岗岩石头挡在眼前,完全没有土路,必须在石头之间跳来跳去。第二天傍晚到达庇护所时,规尺爷爷告诉我们他昨天在刀刃上摔了3次;科州考古学家夫妇,更是在这200米的一小段耗了将近1小时,大妈在冷雨之中几乎失温……

“庇护所难民事件”之后的第二天,没下雨,可行程任务并不重:只要走16英里,赶到黎海山口(Lehigh Gap)之前的庇护所就可以了。黎海山口是AT最有名的几大隘口,因为这里需要垂直上升900英尺,手脚并用攀岩。一般人会选择把这种事情放到一大早完成。

下降到谷底,穿过黎海河,小径便从高速公路的另一侧垂直向上。在黎海山口攀爬开始之前,我走到峭壁底下,突然想解大手。

左寻右觅,在步道旁边20米处,找到两科低矮的灌木,解下背包。事毕,寻找装厕纸的透明密封袋,里面空空如也。

“古代人是不用厕纸的” “印度人是不用厕纸的” “美国人在户外也常用树枝、石头、雪代替厕纸”等等念头冒了出来。我撅着光屁股,在背包里翻来翻去,只发现了一件能替代厕纸的东西——AWOL指南。我在每个包裹里,会给自己寄几十页的指南书;每到一个补给地,就把用过的页码扔掉。手边大概还有三四页书,对折,擦屁股,再对折,也只好如此。

几十米外,步道上几个嗨客的身影若隐若现。情急之下,我弃“厕纸”于不顾,拉起裙子,背上背包,立马走人。几张沾了粪便的AT指南书,就这样被我留在了宾州的石头海里,成了我自诩“无痕山林执行者”的污点。

在一段四十五度坡的土路之后,便到了需要攀岩的区域。我们把登山杖收了起来,因为根本用不着,还碍手碍脚。我拿出了GoPro的各种配置零件,在石头岩壁上上上下下走了几个来回,录制了各种角度的宾州“石头海盛况”。背后,是大平原和黎海河(LeHigh River);眼前,是电视机、摩托车、三轮车大小的石头,大小刚好足以让我们用手支撑身体、攀爬上去。石头之间并无土壤连结,完全依靠奇特地排列组合,形成精密优雅的自锁系统。虽然再完美的系统也会出bug,石头会在小概率的情况下脱离“集体”,松动、坠落,我们也只能在心里默念,希望这倒霉事别落到自己头上。

黎海攀岩尽头,大地平缓,山崖开阔,能看见几十公里外的建筑物和高压线。深青色的黎海河环抱小山头,弯弯曲曲。步道两旁有低矮的灌木丛,树莓垂手可得。

一块大木牌,树立在步道正中央。这很罕见:大多数AT的标识,都立在步道两旁,而不是正中间。

那霸道的牌子写道:Superfund Site, 黎海山口,宾夕法尼亚。

我转头去问规尺爷爷,什么是Superfund Site?

“这些地方,以前被工业污染过,后来联邦立了个法,圈了几块地,腾出了一点钱,拿来治理。也不知道现在治理成啥样,不过,这些树莓,你最好还是别吃了。”

我连忙把手收回来。

几天后,我上网查询,发现黎海山口曾有一个锌厂,在80年代排出了大量二氧化硫,还排出大量锌、铅、铬、砷化合物,植物消失,山头变秃,黎海河重度污染。

回想起本科时代,妈妈来宾厄姆顿拜访我,说那里的水“怪怪的”。宾厄姆顿离黎海并不远,污染源却不同:我们上大学的地区,曾经是IBM的工厂。后来厂子搬走,城镇衰败,留下一堆环境烂摊子。宾厄姆顿为首的纽约“南方边界”地区(Southern Tier),拜环境和经济问题所赐,拥有全美排名第二的抑郁症率。

可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黎海当地居民对锌厂无比忠诚,因为厂子在当地发展经济,解决就业,还帮助建了学校,甚至修了个AT青旅。很多锌厂员工,不愿意让锌厂名誉受损,甚至拒绝联邦调查人员在自家草坪取样(为了测试污染程度)。一来二去,黎海山口的问题拖到了90年代,靠了从外地来的志愿者尽心竭力整治,才有了效果。

正如我慌乱中在步道旁接手、不拿走厕纸,违反无痕山林原则一样:Superfund Site就是美国工业在地球上扔下的“厕纸”。我的恶,虽然小,但依然是恶。黎海人的恶,虽然大,但他们也是一群在林子里扔厕纸的人,也有难言之隐。自然的平衡是一个如此庞大复杂的体系,就像黎海山口石头阵一样,貌似按兵不动,却又岌岌可危。若哪天泥石流,山体崩塌,不是任何一块石头的错,也都是每一块石头的错。

关于2015年7月2日的那个下午,我的日记里只有这句短短的话:“伙食基本吃完的时候,沿着公路走一段去吃午餐,结果遇到了hiker自由鸟姑娘和她朋友的车,将我载到餐馆再送回栈道。”

关于这段路,我是有印象的。我记得这条公路很窄,很蜿蜒。公路两旁有人家,前院后院挂着美国国旗(国庆日快到了),有些院子还堆满杂物、草坪上装饰过剩,看上去不太贫穷,也不很富裕。公路窄,马路牙子就更窄了,窄到几乎不存在。偶尔一辆车从我身边擦过,小心一点的司机,得把车开过马路中间的双黄线,以免撞到我。除此之外,我还记得路旁长满了高大的阔叶树,树叶把阳光都遮蔽了,让所有的东西都罩上了绿色的影子。

我沿着马路走着,速度不快也不慢,有一种不知要走向哪里的感觉。离开步道,哪怕走在人群之中,也像是一只离家的兔子。

很多年后,当我回想起这个下午,很多片段都消失了。自由鸟姑娘是谁?我为什么要离开步道去餐馆?真的是因为食物吃完了吗?那家餐馆叫什么?我在那里吃了什么?我向何方走,走了多久,跟谁在一起,做了什么?恍惚之中,我只知道,我是怀着一种淡淡的惆怅在走这路的。至于是不是全然因为简岳,我也记不清了:关于这天,没有任何照片留下,没有日记里的真情吐露。

不做记录的日子,记忆的片段散落在了路上,无从拾起,就这么被风吹走了,死掉了。夏日在拉长,然而我的回忆却日渐缩短。这一天的我,短暂地消失了,被偷窃时间的灰先生拐走了,除了日记里简单的一句话,这一天连墓碑也没有了。

在Wind Gap的停车场,狼游身穿一件黑色T恤, 在马路的对面向我们招手。两年了,他还一点没变。

狼游是我在大学时期最好的哥们儿之一,我们在相同的两个社团里摸爬滚打两三年,一起为了各种活动忙到天昏地暗,见证过周围所有朋友包括对方的醉态窘态糊涂态,彼此虽不算无话不说却能两肋插刀,可以算是最佳死党闺蜜兼基友。四年前的夏天,狼游还在为马拉松横跨美国的王玄当志愿者,那个夏天的“横跨党”也成了我今天徒步的灵感之一。转眼间,我们已经毕业两年,我也有两年没回纽约看望妈妈和大学同学了。趁着7月4日美国国庆,我虽然还在宾州,在新泽西工作的狼游能把我捎回纽约,这样能把看烟火过国庆、为老妈过生日、参加大学同学会等诸多大事一起操办。

在“庇护所难民事件”中,一个叫做Antsy的姑娘一直坐在我后面。她和男友Zeuks,自从高一就好上了。两个人后来因为家庭缘故,双双辍学,做各种杂工,养活自己。他们从听说AT、到整装待发,中间只有不到一个月。刚好他俩也有去纽约看一看的计划,我便邀他们同行,杀回我在美国的“老家”。

坐上了狼游的车,Zeuks才说,他这次去纽约,就打算留在那里了。

“你打算在纽约做什么呢?” 

“不知道,没想好,看看有什么机会吧。”

 “你有什么梦想吗……兴趣、爱好什么的?”

 “我喜欢打游戏,但是不仅仅是娱乐的那种……如果有天能把这个当职业就好了。”

Antsy姑娘表情淡定,想必他们是已经商量好了。我对此,丝毫不感到惊讶;倒是开车的狼游,吓得不轻。

在纽约天际线映入眼帘时,我和身后的小俩口一起,发出惊叫和赞叹,好像是乡下人第一次进城。纽约是我来到美国时的第一个家,我在这里生活了六年,在这里恋爱分手压马路唱K吃麻辣烫做志愿者上大学毕业。纽约虽然脏乱差,虽然是钢筋水泥的森林,虽然是世界上最冷漠的城市之一,却见证了我的成长,维系着我特殊的情感,依然高冷地保持着自己的调调,兼收并蓄、吐故纳新。

世贸大厦又建起来了,曼哈顿的花儿又开了,哈德逊河边的自行车又开始熙来攘往了。这是我熟悉的纽约的夏天的味道。在曼哈顿的小理发店借用厕所,门后有门,别有洞天,小小地盘里一切井然有序。我和狼游回到法拉盛,吃了熟悉的火车头河粉,去KTV包场两小时,再到新世界地下一层,吃满记甜品的杨枝甘露。

看着大街上的潮男靓女,让我在心中默默祈祷,希望老妈没有扔掉我留下的衣服。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回到家,把生日蛋糕给妈妈,喝着她做的罗宋汤,里面简单的猪肉、土豆、西红柿,还是高中时候的味道。两年,屋里的陈设,没什么太大变化:门和厨房之间的逼仄空间,几张有妈妈、大舅一家、外公外婆的照片,妈妈大学时期的照片,还添上了我的毕业照;门旁边的陈列柜,落得一丈高的文件、医疗用具,穿或不再穿却舍不得丢的鞋;横在屋子正中间的沙发床,和我的小床之间,只有十几厘米距离,每次去厕所,都要侧身走过这个“英吉利海峡”;妈妈书桌前,贴着“排毒养生食物清单” 和各种菜谱。

妈妈和往常一样,小心翼翼地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她知道,我愿意告诉她的部分,大概已经写成了日志、发到网上了。对于她来说,了解我的近况的最好方式,就是去我的网站上,把日记背下来;或是翻译几段我的英文状态,转发给外婆。

母亲在我三岁的时候来到美国。我们第二次见面只有短短五天,那时我十三岁。第三次见面,就是我十六岁来美读书的时候了。我从没在妈妈家连续居住过超过一个月,母女二人几乎不通电话,大多数时候我过着我的生活,她走在她的世界。没有淡漠,没有撕裂,只是她对我的单相思、我对她的陌生感。有一个编剧说,在他幼年时,父母双亡,他便第一次看到了死亡。对我而言,我幼年时,父母离开,我便看到了绝对的孤独。无人言说,无法名状。是真理,是常态。不用修饰,不用弥补。没有理由,无需解释。

也许只有多年后,当我和母亲之间的河流越来越窄,越流越缓慢,我才能看见河对岸,母亲当年的艰辛和苦楚,她经历的压迫和反抗,以及完成这一切所付出的代价。我才能用一种非理性的角度去理解母亲当年的决定,不能算是感同身受,但至少设身处地。

但是这个时刻还没有来临,我们还行走在河的两岸,只能偶尔遥遥相望,然后继续前行。

至少,在这个晚上,我可以让她帮我按摩一下酸而紧的小腿。母亲以前为了生计,学过按摩,还没手生,但力道应是不如当年了。

我躺在沙发床上,她按摩完了,我也就睡着了。

七月四日,美国国庆节。早上,翻箱倒柜,找出来了“正常人”的衣服穿上,照镜子,微笑。没那么生硬,还能勉强冒充“扭腰客”。

狼游在我家借住,我们一起翻脸书,复习了那些年的照片人物和事件。我搬到德州之后,对老同学的近况孤陋寡闻,狼游一次性给我轰炸式更新。貌似大家都在去往高富帅白富美的精英阶层的方向努力,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实验着某服装品牌的那句广告词:不走寻常路。

和狼游去参加大学同学会。半路收到死党珅的短信,才想起过两天是她的生日。我俩一拍大腿,立即跳下公交车,去给她买蛋糕。在同学会见到几个老友,大学同学现在大部分在美国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平时的工作量很大,加班、熬夜,都是家常便饭,出来见个面更不容易,这居然是两年来大家第一次基本聚齐。

晚上,我和三个好友跳上地铁,去东河看国庆烟火。一风堂的拉面、TKettle的珍珠奶茶,东河的烟火和人潮。本次的体验主题是:是否能在徒步3个月之后,忍受几万人摩肩接踵,还能保持镇定。实验结果:纽约客血统已深入骨髓,对人群完全无感,就跟从来没进过山里徒步过的时候一样……

纽约市的烟火一年不如一年,不过我依然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夜空,期待着每一次的昙花一现。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是稍纵即逝的,任何长久的东西,都需要用妥协和忍耐来维持——很遗憾我太早明白了这个道理。

身旁,珅在问狼游,你觉得我们当中谁最早结婚?大家不约而同地看向正在谈恋爱的小奕。珅捅了捅我,问我有没有什么新消息。眼前浮现简岳的脸。我把他从头脑中赶走,他又一次次不请自来。

“轰——啪——”,另一朵烟花绽开,凋谢。

五年前,我和初恋,站在东河的河边,以同样的姿势,望着绚烂的夜空。那时的我,以为人生剧本已经写好,对未来很笃定:跟初恋成家,相夫教子,做一个脸不太臭的家庭主妇。可以有一份工作,也可以没有。每一年,我们都会在国庆节看烟火。可以在纽约,也可以在别的城市,没什么两样。

年少的时候,生命很长,未来很远,树还没有长得茂盛。突然有一天,叶子飞走了,跳上了一列火车,又换了一辆汽车,去了遥远的山脊,亲吻了别处的风,落在某个王子的城堡,又被扫到了某条未名河,冲向下游,落在别人的后院,暂时歇脚。或是被某人捡起来,放进书本里压着;或是被伐木的车碾碎,渗入泥土。或是飘了一圈,走得很远,又转了回来,被兔子撕碎,被鸟儿吞咽,零星脉络,落到了原来的那棵大树旁。树木盘根错节,老根伸展几公里远,一只蝴蝶落在树叶上,听不见地底下那隆隆的响声。一艘轮船,绕过冰山,只看见它的一角。海平面下,冰体宏大,直指无尽的黑暗。

我眯着眼睛,望向夜空,看着繁花盛开又一束。突然觉得,这瞬间爆发的热情,也是值得的。

今天返回栈道之前,承蒙纽约/新泽西某徒步群的盛情邀请,一起吃了顿港式早茶。在场的蜀黍阿姨哥哥姐姐都是三州徒步的前辈,Peter叔竟然还专门从费城开了两小时过来。饭局间,我竟然被邀请在菜单上签名……

饭局之后,群里的精壮劳动力一起驱车一个半小时,和我一起回到风山口(Wind Gap)。风山口以北的一段路被誉为“北宾石头海中的精华”,翻译过来就是“在这里你踩不到土,全是石头”。另有传言,在这里辛勤奋斗的步道维修志愿者们,每天早起之后的第一项任务,就是负责把石头磨尖磨利,好让人踩上去欲死欲仙。

“高手在民间”这话,形容杨斑竹和Jerry带领的徒步团一点不假。Jerry一踏上石头,就不见了踪影。我们追上他之后,便靠着集体鸡血效应,以3英里/小时的速度在石头海里,想象自己是杨过,正在练习轻功。这片石头海主要是镶嵌在土里的小石头,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跑的,脚没立住就迈出下一步,靠着冲量,一鼓作气,把脚下的石头堆当成炙热的火球,边跳边跑,反而不容易崴脚。

傍晚,Jerry一行人离开了。明天是周一,国庆假期结束,工作日开始。我挑了一块地,搭起了一顶全新的帐篷。跟之前那顶帐篷不同;我现在拥有的这顶,有内帐、外帐,自立式,内帐搭起来,不需要地钉。若是下雨、大风天,把外帐(也就是雨帘)套在外面,撑起来,像洋葱皮一样,把内帐包裹在里面。我闻着新帐篷的味道,抚摸它平滑的身体,想象着外面大雨倾盆,我在里面安之若素。

次日,从石头海,下降到特拉华河山口(Delaware Water Gap),穿过陆桥,去隘口另一边的群山——新泽西,AT第8州。

特拉华河山口,顾名思义,特拉华河从这里穿过,外加一条州际高速、一个国家景区,让这里人潮涌动。走路穿过城市,从烘培店里买一块蓝莓派,喝一杯热咖啡,抖抖包上的灰尘。穿过街道,河的另一边,人们在草坪上铺开毯子,小孩子穿着鲜艳的衣服,在野餐区域吹泡泡。

停车场中,几辆吉普车后,人们从后备箱里挖出几个巨型背包,撂到肩膀上,撑开登山杖,锁上车,沿着人行道,朝AT的方向走去。我没跟这些游客打招呼,也不在乎他们要去步道上待几天、会不会再照面。我甚至有点担心他们会跟我打招呼,便加快了脚步。

真正让我厌倦的,是陆桥下的车水马龙,繁杂的喇叭声,尾气的味道。我能适应纽约,因为钢筋水泥、游人如织,于我而言,只是各色的树:行走的树,80曾楼高的树,脏脏的、带有现代化历史的树,会发出声音的树。但是我不喜欢车流,它们会碾死树,会让城市的交响失去漂亮的音符,变成虚伪的噪音。徒步让我的脚结茧,却让我的耳朵更敏感、娇弱。

州界线划在桥上。新泽西,你又为我准备了什么样的试炼呢?

既然山口在河谷底,步道自然是要一路爬升,去山的另一面了。上坡,溪流相伴,石头海依然延续,甚至比宾州更甚了。

想得美,人家石头才不会以州界为生长边界呢。只是觉得新泽西的石头,怎么也比宾州的踩着踏实,好歹是新一个州的石头了。

晚上,坐在全新的飞溪帐篷里,脚伸到外面,脱下鞋。右脚的大脚趾指甲盖,已经变得乌黑,用手轻轻一碰,竟然松动了。该不会是天天在宾州泡“河水”、碰撞石头造成的?我端详着这灰色的大脚趾指甲盖,其中还有缝隙、纹路,灰得很不均匀。想起《走出荒野》,谢丽尔不是也掰下来8片黑灰的脚指甲盖吗?据说,不怎么痛。

我半信半疑,用手再一碰,一扯,那指甲盖,就这么脱落了,被我拿在手里,像个忏悔的囚犯,战战兢兢。我抚摸那暴露的指甲肉,同是乌色的皮肤,并无痛感,倒像是发现身上多了一块肉。那肉摸起来,稚嫩而老成,未经考验,却好像又饱含沧桑。

我穿上袜子,再套上鞋子,试探性地右脚碰了碰石头,再碰得重一点,竟也不痛。我心中有些失望,原来掉脚趾甲盖,是件这么没有仪式感的事情。掉了就掉了,好像那指甲从不曾存在过一样。

我抚摸指甲盖的表皮,坑坑洼洼,凹凸不平。把指甲盖扔进装垃圾的密封袋里,过几天出山了,再扔掉这个新泽西带给我的第一个“纪念品”吧。

新泽西是AT在中大西洋地区当中,最不起眼的一个州,中规中矩,没什么个性,倒是有个“新泽西路边摊大挑战”。因为新泽西的高速多,AT穿越的地方附近经常有小餐馆,所以几乎可以不怎么背食物。我的包里只有一点点零食和早餐,午餐和晚餐几乎都可以在路边摊解决。

七月七日,在马路边吃饱喝足之后,神的旨意把我带向了日出之山(Sunrise Mountain)。宿命啊,宿命!谁让这山前后几英里都没地方扎营,偏偏山顶有一个巨大的亭子,还有两三个高中生,穿着短裤和球鞋,两男一女,在亭子边逗留。我等到他们离开,本来打算把帐篷扎在亭子里,可风太大,根本hold不住内帐(亭子里插不了地钉),便把住址移动到了旁边的草地上。

这个日出之山,早已在我心中被复习了数次。十年前,AT纪录女皇戴维斯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大学毕业生的时候,第一次徒步AT,就在这新泽西“日出之山”的山顶,发现了一具刚刚上吊自杀的男青年的尸体,还在风中飘荡。戴维斯联系警察之后,发现还有另一个姑娘Susan也是目击者。她后来无心走路,下山全休,在附近的小镇教堂里和这位Susan姑娘偶遇了(戴维斯是虔诚的基督徒),从Susan那里听说了这位已故青年的故事。他本来是一位年轻的艺术家,貌似与家人发生了矛盾,抑或是有什么其他的伤心事,选择用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扎营时还不以为然。山顶的风很大,帐篷时不时会发出奇怪的响声。

半夜,我被风声惊醒,脑中浮现干尸在风中摇摆的画面,想到“鬼魂可能还在这里出没”这个念头时,觉得睡袋的一角莫名其妙地被动了一下,天空有一只叫声诡异的鸟正好飞过……

我又想到了那三个高中生。为什么他们会在一个星期四来到这里?是徒步上来的吗?对了,新泽西的AT都离高速非常近,所以他们应当是放学之后,开车到步道口,再沿着AT走上来的……这意味着,不论何时,任何人只要有车,腿脚灵便,便能轻而易举到达日出山……会不会有不轨之人,一时兴起,到日出山放风,结果发现我的帐篷,然后……

我在帐篷里僵硬地躺着,全身冒汗,眼睛睁大。风声盖过了其它动静,夜很深,然而并不是完全漆黑。这亭子是年轻人自杀之后,再修建的么?日出山不高,为什么风却那么大?有没有流浪汉曾经在亭子里过夜?他们是被警察赶走了么?……我对鬼魂又敬畏有惧怕,对活人更是充满不信任。

我再也睡不着了,但也不愿收拾行囊,拆帐篷走夜路。

打开手机,调出音乐软件,找到一首雪地摩托车乐队(Snow Patrol)的歌,名叫New York。这首歌里有一句歌词,循环往复:

Come on, come out, come here, come here.

来吧,出来吧,来这里,来这里。

继续听下去:

漫长的霓虹夜,海洋阵痛

火种开始燃烧

我想念这一切,从爱,到闪电

没有它们,我便被扯成两半

给我一个预言,一个结束,一个开始

让那安静的混沌,把我带回

漫长的霓虹夜,海洋温暖

火种开始熄灭

来吧,出来吧,来这里,来这里。

一切都来吧,来吧。我在这里。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我把音量开大,扯掉耳机,让这首歌的声音弥漫帐篷,穿过风声,散播山顶。

若是真有谁,真有什么,在夜里浮现身形,就让他(它)们都来吧,没有谁阻拦你们。

你们是自由的,我也是。

后半夜,“来吧,出来吧,来这里,来这里”循环播放了三小时。我游离于浅睡和清醒之间,刚要睡着,就被歌声或风声惊醒。

帐篷外的光越来越亮,天色全白后,我才关掉音乐,安心地睡到七点。又担心有游客来到山顶,便收了帐篷,下山。

在昏昏沉沉之中走了大半天,穿过高点公园(High Point State Park)。新泽西的沼泽地很多,好在泥地之上常有木板搭着,蚊子虽常来凑热闹,也不至于让我崩溃。走过一个木桥,桥头竟然挂了个牌子:“Lover’s Bridge”, 爱人桥。

傍晚经过Unionville小镇,和徒步群的袁贞阿姨会合,一起走了一段。若不是跟阿姨有约,我恐怕很难找到力量,走完20多英里。AT至此,一切已经变得非常单调:相同的景色、相同的天气、相同的事件甚至是相同的人物。我把树都认得差不多、手机里的每首歌都听过一百遍之后,脑子里还是需要用其他的事物来填充。歌里唱的那句“没想到答案,就不要寻找题目”,于此时此地的我,并不适用。

阿姨带来了番茄炒蛋、家常牛肉、水果和啤酒,用小锅煮了一锅米饭。我俩把帐篷搭在一个动物保护地旁边,头顶高压线,远方有几只鹭飞过湿地。

我对那夜的营地记忆犹新:我和阿姨差点没把地钉插进坚硬的石头地里。旁边有一条土路,貌似偶尔有保护区的护林人经过。周围没有帐篷,没有一个人。天色灰暗,好似远方起了山火。又想起来,这里几乎没有大山,湿度很高,应该是不会有大火的。

因为袁贞阿姨的陪伴,这个灰暗的晚上,就走进了我的记忆中。它有形状,有声色,有味道,有人气,有故事。那些苍凉的绿树,天际的飞鸟,一下就变得具体了。

那么,那些没有人陪伴的夜晚,没有嗨客同行的路段,没有人物的照片,是不是终究会失去回忆的锚,找不到可以攀附的坐标,记忆像杯子里的水一样蒸发掉,只留下浅浅淡淡的水渍?

我突然发现,我已经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独身行走的。是的,是离开邓肯能、离开杰斯特的那个清晨。从那以后,我就走进了一种混沌里。一种惆怅笼罩着我,哪怕和简岳在一起的日子,也没有散去。

我想念闪电和大猩猩把他们的脏袜子和臭内裤和我的衣服混在一个洗衣滚筒里清洗,然后我们一起去收衣服,分辨出粉红内裤和灰色T恤的主人,数一数彼此的衣服上各有几个洞。我想念哈利波特的背包,那么硕大,却还有空间装下一整罐头的盐。我想念在Over Mountain庇护所,一群人围绕着火堆,蹲着、趴着、吹着,只为了生一个“全世界最漂亮的火”。我想念大烟山那被风雨包围的庇护所,查姑娘湿哒哒地站在门口,人们挪开自己的脏衣服和臭鞋,为她找一个干净的位子。我想念在饥肠辘辘的时候,人们分享给我一根能量棒、两篇苹果干、三颗牛肉粒,因为再没有什么比互赠食物更能表达嗨客之间的爱。我想念杰斯特在天桥下为我开辟“秘密通道”,他被蜜蜂蛰得红彤彤的腿,邓肯能Doyle酒店那打不开的窗户,被我捂热的银铃啤酒。我想念AT曲径通幽,白油漆刷在密林中的树干上,但每走几英里,就能看到熟悉的红色背包、蓝色登山杖、各式越野跑鞋,瘫坐在步道边,然后互相瞪着对方的小腿,出一口粗气,继续向前。我想念马克,他在雨里断成两截的登山杖,他在林子里绝望的呼喊,因为没有那个雨天,所有的等待和救赎便失去意义。我想念Antsy和Zeuks小情侣,想念飞翔的萨拉,想念所有同行一程、同睡一个庇护所、同咒骂天气的人们。

我更想念简岳,因为它让我从步道的苦涩中抽离出来,短暂地尝到了爱情的果实,又因为太过香甜,让我被刺痛,被迷惑。

失去了族人,我就失去了我的图腾。我已经远离祖先的土地,走进了人类文明的荒野里,若是没有族人依附,失去共同的语言,忘记标记和符号,那我还剩什么呢?

只剩记忆中,淡淡浅浅的水渍,还有中大西洋那日复一日的绿。

在Vernon的旅馆里遇到德国大叔,他说目前最不喜欢的州就是新泽西。其实到了徒步的这个关头,不喜欢任何一个州,我都完全可以理解……

在小镇上买了一只烤鸡,回到酒店,拨通了简岳的电话。

谈话内容,无外乎简岳的闪烁其词,和我的寻求证明。我想证明我们之间存在过的爱的痕迹,但并无踪影。“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挥剑的骑士,去拯救我的公主。” 可惜你没有剑,我更不是公主。我们之间谈不上谁拯救谁,甚至连在这孤单的星球上相濡以沫都做不到。

简岳的梦没有醒,那我的呢?

“一觉醒来,还有一颗想要冒险的心。不管结局是喜是悲,我都想去尝试,去经历,义无反顾——这就是冒险者的共性吧。” 我在日记里写道。

七月十日,从新泽西进入纽约,回到了“home state”, 步道很给面子地再次进入石头海模式。大概两三英里没碰过土之后,我在马路边的冰激凌店,以糖代酒,一“醉”方休。

这个冰淇淋店坐落在山腰上。夕阳西下,人们趁着晚餐之后,还剩余的一点天色,开车上山,买一点甜点,坐在门外的长椅上,等夏日的酷热消散,夜空降临。

一个印度女孩,认出了我,还叫了我的名字——不是步道名China Rock,而是我在真实世界里用的“海蒂”,Heidi。我疑惑地看着她,认不出来。“我是你大学室友啊!你忘了吗?” 哦,是的,我还有印象,但不那么深刻了。我们尴尬地聊了两句。我告诉那女孩,我在走AT。“AT是什么?” 是一条很长很长地路,从佐治亚连结到缅因。“你为什么要走?” 因为我太无聊了,想做点有意思的事情。“辛不辛苦?” 很辛苦,很辛苦。

我有点尴尬,因为我忘了那室友的名字,她提的问题也让我为难。为何在步道上生活久了,谁也不认得了?

背对夕阳,我走回步道,在两英里外的山道附近选了棵还没死的树,把帐篷搭在下面。

几年前,我还没徒步过科罗拉多小径的时候,同样热爱大自然和旅行的郝女侠曾经跟我聊过徒步。她曾经带过另一个没有徒步经验的妹纸,走过纽约段的AT。当年我们的谈话内容我已经忘记,只依稀记得郝女侠说纽约段的AT没那么难,但比较单调。

现在,“单调”的部分我已经深深地理解了,因为这就是AT本来的样子,我也坦然地接受了这个常态。但出乎我意料的是,AT在纽约的部分难度系数极高,小径又开始变陡了,而且石头并不比宾州的少!我觉着自己被糊弄了:所有人都在抱怨宾州的石头海,为何没有人好心提醒一句,扭腰的石头才是大boss! 是进入新罕布什和缅因之前的演练!是垂直上升下降!我常常仰头望着岩壁,心中飘出歌词:那是一条神奇的天路啊……

解释很简单:越往北,走AT的人就越来越少,就像很多人见识过大烟山的雨,确没见识过玛卡菲之顶的日出;见过龙牙的嶙峋,确没见过宾州南部的平坦;见过风山口的石头海,却没见识过纽约的小假山……接下来,还会有什么只奖励给北方人的“惊喜”呢?

几乎刚过纽约州界,小径就给了一个下马威:两英里只内硬是没踩着土。而且步道的设计很诡异:它一定会把你往最大最陡的石头上引,而当你手脚并用气喘吁吁爬到顶上时,才看见附近有一条土路从石头旁绕过!谁叫我千万不能作弊,一定要跟着白色的AT路标走呢……

不过,这两天天气出奇地好,我也开始享受爬石头的乐趣了,就当是为学习攀岩做演练,怎么掌握重心的转移、怎么安排手和腿的位置以最省力。经过哈里森州立公园的“榨柠檬机”(Lemon Squeezer),其实就是倾斜版本的一线天,身形比较大的人,需要把包举起来或者扔到石头上才能通过。我早就听说了这个适合小个子的地标,果然一次性不脱背包,就从夹缝中间钻过去了。

纽约州的电话信号很好,无线网络通畅。我一个人走,慢慢悠悠,坐下来吃口面饼的时候,总会打开朋友圈,翻看简岳的状态。我们刚见面不久之后,他发了一张AT的照片,那是绿草铺满的林荫道。注释写着:你会把我带向何处?——那“你”,指的是我吗?

我不厌其烦地翻阅他地过往,保存照片在手机里,晚上躺在黄色地充气防潮垫上,耷拉着松垮地睡袋,总想着翻看他的照片,他写过的文字。我保存他去过的山脉,就好像那是我陪他去的;我观摩他飞翔过的天空,瞻仰他浸湿过的白水,就好像我也能完成那些勇敢的梦。他上个周末去哪里远足,这个周末去哪里骑车,我都背得滚瓜烂熟。在步道上,每个庇护所都写着简岳的名字,每个指示牌都指向他所在的方位,每块石头都有他敲打过的痕迹,每个爬不上去的假山,他都在顶上向我挥手。

在沉迷于简岳世界的夜晚,我总会偷懒,不写日记——我发给袁弘刊登到网上的徒步日志,频率也越来越稀疏,有时候每2、3天才会想起来写点什么徒步的东西,发到网上。我把这懒惰归功于徒步的辛苦、夏日的沉闷、独行的孤寂。我不愿意写任何关于简岳的文字。这种隐藏秘密的羞愧和耻辱,又加深了我的疤痕,鼓励着我的懒惰。

山羊胡大叔是一位极其忠诚的…粉丝(抱歉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名词),一直在微信上联系我,向我提供栈道前方的信息。我们终于在大熊山山脚碰头,大叔还带来了蛋饼和西瓜,全身行头颇足,单日徒步也要背上露营的装备,这样“就不用再另外为露营打包”了,而且“台风海啸时可以说走就走”。

我和山羊胡大叔一起爬了著名的石头台阶,在山顶远眺哈德逊河,望向曼哈顿的天际线。熊山顶上,可谓人山人海,平时蜗居的人们,周末都出洞了。他们可以乘坐小火车,从纽约市的各个角落,涌上城市周边的小山头。

见过大叔之后,我又要去赴第二场约会:我去哈德逊河旁与我大学时代的导师卡梅隆爷爷会面。

穿过了栈道旁的下饺子一般的游泳池、人满为患的湖泊。游泳池本身不大,皮面起码有一百多个人,大多数人并没有穿泳衣,人跟人之间不足二十厘米。岸上,孩子拖着绿色的游泳圈追逐着,粉红衣裳的小女孩吹着泡泡,几个中学生舔着冰激凌,大叔大妈挺着大肚子,晒着太阳……我突然感觉一阵眩晕,想要呕吐。

这个有泳池里的人数,大概比我这一路见过的人数总和还要多了。

继续往前走,穿过熊山脚下的动物园——里面居然有一只黑熊。这黑熊跟我在山里见到的,并无什么差别,只是这次,我可以拿出相机,毫无顾忌地拍摄。拍了两张照片,又觉得这种摄影,并没有什么意思,不过是记录囚徒在塑料假山里的疲态而已。

我翻看AWOL指南,这个公园还有小火车、哈德逊港口、博物馆、蒙特高里历史遗址、酒店、药房……前几日在纽约探亲访友,我对此并无反感,因为那并不是步道,我可以完全分割这两个迥异的世界。而现在,步道和都市的界限,完全消失了。我行走在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区域,寻找着AT的白色油漆,感觉像进入了一个巨大模拟器,被什么天眼观察着。

好在卡梅隆爷爷及时赶到,把我带离了这个异世界。

卡梅隆爷爷是个老嬉皮,银色长发飘飘,年轻时骑着摩托车满大街晃荡,在出版界混得如鱼得水,中年时代突然心血来潮,去修了一个教育学专业,然后在纽约上州某精神病院的特殊教育部门当老师。我曾经在他那里做过半年的实习生,每周去精神病院的门诊学校当一天助教。门诊学校只对13至17岁的患有多动症和情绪障碍的孩子开放,接收大宾厄姆顿地区的无法在公立学校里继续念书的孩子。学生不多,大概8-10人,只有两个教室、两个老师。卡梅隆爷爷教英语,社会科学和美术;皮特爷爷教数学,科学,体育和音乐。学校就座落在大宾汉姆顿地区最大的医院里,还配备专门的护士和心理医生。本科三年级上学期,我每个周五都会一大早来到学校,和孩子们上体育课,打打排球、做做体操,听某个十四岁的女孩讲她暗恋的男孩、喜欢的嘻哈歌手,然后坐在卡梅隆爷爷的大圆桌旁,跟三五个孩子讨论小说和15世纪的世界。午餐时间,我一般坐在孩子们之间,听他们聊电子游戏和明星轶闻;饭后的乒乓球和桌球大战,我几乎每局都输。我们会组织远足,去宾厄姆顿的街道上捡垃圾、做义工。学期的最后一次午餐,我炒了青椒肉丝和宫保鸡丁,煮了米饭,十几个孩子和教职员工都品尝到了美式中餐之外的“中国味道”……

虽然学校很小,而且是纽约州立拨款的项目,卡梅隆爷爷却把教室装扮得恢弘庞大:一整面墙的世界地图,一个红木书柜的《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爷爷很少用到教科书,若是历史课教到某个国家,爷爷会在网站上检索从跟这个国家有关的所有《国家地理》文章,然后从黄色书架上一本一本地寻出来,让圆桌旁的孩子每人选择一篇文章阅读,生态、地理、艺术、文化、科学等各个角度不一而足,读罢后大家相互交流。卡梅隆爷爷说,他每个学期都会招收像我一样的实习生,背景越多元化越好,最好肤色和语言都跟美国毫不相干,因为他希望孩子们能看到纽约州以外的世界。

爷爷为了回哈德逊河谷照顾他年迈的母亲,在去年提前退休了。他难以适应离开学校的日子,经常给我发邮件,念叨以前的学生们。他很早就告诉我他有徒步AT的梦想,对我这次的旅程更是倍加关注,向我发出哈德逊航海邀请。是的,作为一名教师,爷爷每年夏天放假的时间都用于航海,从哈德逊河一直漂到弗罗里达、加勒比海……

爷爷驱车把我带到了他的帆船俱乐部,让我参观了他的小帆船。他在俱乐部的公共厨房,为我煎了一磅重的牛排,配上啤酒。我们坐在哈德逊河的帆船港口,聊起了以前的孩子们:斯蒂文拿到高中毕业证了,保罗爱撒谎的老毛病让他屡屡受挫,琳恩的自残行为几乎停止了……因为教职工有严格的职业标准,不能私下跟孩子们加脸书、发短信,所以这几年,我跟孩子们的交流基本断了。

我大学的时候曾在学校的“社区连结办公室”义务做平面设计,上司阿利森女士也是帆船爱好者。她从小就住在纽约上州的大山里,赤脚跑步,周末露营。十九岁时的一次离婚,让她走上了追求事业的道路,可是她没有忘记冒险,每年夏天都去维京群岛参加帆船赛。“帆船是需要天赋的,我一碰它,就跟它的韵律心有灵犀。我天生就知道怎么掌握平衡,怎么判断风向,怎么在各种天气条件下做各种调整,那些费脑子的参数我一点就通,体力活也是我擅长的……” 她甚至在我毕业之后,借给我《长距离徒步》和《阿帕拉契亚步道磨难集》两本书,成为徒步AT最早的参考书。后来,我给她写了一封很长的感谢邮件,却听说阿利森女士在徒步的时候摔断了背,不得不提前退休……我记得她也说过,从小就想通径徒步AT。此刻让我厌烦的步道,是多少人不能完成的愿望呢?

傍晚,我把帐篷搭在了帆船俱乐部的草坪上。第二天早上,爷爷让我尝试掌舵,我们一起在哈德逊河上漂了三个小时,可惜没有什么风。我观察他启动引擎、扬帆、收帆、掌舵、抛锚、打结,闭上眼睛,闻着哈德逊河咸咸的风,在甲板上跑来跑去。我心不在焉,有一种难言的紧迫感,在催促我返回步道。

爷爷驱车,把我送回熊山脚下的巨型泳池,陪我走到了横跨哈德逊河的大桥边。我们紧紧地拥抱了一下,我就继续上路了。

几年后,卡梅隆爷爷的母亲去世了,他依然独自生活在哈德逊河谷之中,不再航海。我们再没有见过面。

脚下,哈德逊河席卷了几千公里的泥沙,昏黄黯淡,向大西洋流去;一条高速穿越几个翠绿的半岛。这座大桥的交通不算堵塞,因桥身庞大,我甚至感觉不到桥体的震动,但因为噪音,我还是戴上了耳机。每次过桥,都感觉自己要被车流卷走,但艳阳之下,又没有力气小跑过桥,只能忍耐。

走了一公里,勉强到桥对岸,穿过马路,是接连不断的爬升。正调整好背包,身后有人大叫:“石头!石——头——!” 转过身,原来又是马克哥!

从纽约回来的马克哥换了发型,对我说:石头,要不咱们搭档吧?我说,哥们儿,从最开始咱不就是好搭档了吗?我一直特别珍惜马克哥,因为他是我在起点的斯布林格山遇到的第一批徒步者之一,中间几次重逢、几次分散,如今竟然还能陪伴左右,真是奇迹。

马克拖着我上山,我气喘吁吁,故对话主要由他负责:

“石头,你知道纽约这一带的AT,在1920年代就建成了吗?我们走的可是世纪步道!” “石头,你最喜欢吃的水果是啥?哦,葡萄,桃子。我最喜欢吃柚子。啥?!你最讨厌柚子?!你错过了人生啊……” “石头,你听说了么,闪电他们已经走到白山了!他们说那边的路很难走,一小时最多能走两英里。哈哈,是的,现在一小时走两英里也挺难的……” “石头,我听说Zeuks不打算回AT了?真实可惜,不过Antsy已经回来了,应该走在咱们前面一两天的位置!” “石头,你跟简岳怎么样了?……我嘛,还是单身,跟之前好过的一个男生还有联系……我们的圈子很小,丹佛的gay倒是不少……我是怎么发现自己的性取向的?哈哈,说来话长……”

傍晚扎营的地方很抢手,在周围竟然有十几顶帐篷,好不热闹。

纽约北部的路程比南部要稍微简单一些,但蚊子已经渐渐多起来了。每当小径经过水塘、沼泽或是干枯的小溪,几只蚊子就开始在耳边嗡嗡作响。我第一次戴上了蚊帐面罩。傍晚,大家约好,几十个人一起杀到路边的披萨店,冰激凌、啤酒、汽水是传统项目。店主允许徒步者在后面的草地上扎营,帐篷散落一地,让人回想起了步道节的场面。两天之内竟然分别走了23英里和25英里,而且是在每天有N个路边摊的诱惑之下完成的。

托马克哥的福,认识了高个子的金发女孩Outro。姑娘是密苏里人,大学毕业三年了,在达拉斯的建筑师事务所画图,出发来AT的第三天才发现她已经通过了建筑师资格证书。为通过这个证书,她要考7个不同的大试小试。Outro让我想起了犹大姑娘,假小子,说话好像随时可以蹦出“又又切克闹”之类的句子,为人耿直爽朗,长腿一蹬,连马克哥都追不上……

在跟马克重聚之前,我已经熟悉了一个人走路的速度和心境。如今,身边新老朋友又多起来了,我被迫从简岳的洞穴里爬出来,见见天光。朋友们好像都比我走得快,逼迫我做追及问题。

纽约北部的鲍林镇(Pawling),沼泽里的荒草漫过胸部,一条小蛇从我脚下溜过,我竟然没看见,硬是踩上去了。那蛇一下就溜进了荒草中,不见影子,而我还要赶路,去追我的同伴们。鲍林镇有直达纽约市的火车,我们摇摇头,已经不想再跟那城市的游泳池和动物园有任何干系了。

过了鲍林镇,康乃狄克州界就到了。过了康州,就只剩下马萨诸塞、福尔蒙特、新罕布什和缅因四个州了。康乃狄克是新英格兰的门户州,面积很小,西侧被纽约州挤压着。AT在整个康州段也只有50多英里,两天便可走完。

也许是前两天走得太快了,一过康州的州界,我就开始周期性疲乏。康州的石头比纽约更甚,海拔升降频繁,坡短,基本属于早死早超生的痛快类型,每天都是“上上下下的享受”。

康维尔桥(Cornwall Bridge)小镇没有餐厅,杂货店关门,多亏酒店有人把车借给我们,可以开去奢侈型的肯特(Kent)吃晚餐。肯特镇干净小巧,街角摆放着花盆。

陪伴我的除了马克哥和Outro姑娘,还有一对奇怪的组合:一个金发女孩,原本和老公一起出发走AT,但现在老公已经超过了她3天。金发女现在的徒步搭档,是另一个男生……

返回酒店,我、Outro和马克对此延展出众多猜想,“栈道离婚”一言以蔽之。

不管是夫妻、情侣还是朋友,这几百天来的相处,足够让两个人从你侬我侬到撕破脸皮,从如胶似漆到形同陌路,从“我的眼里只有你”到“怎么老是你”。

何尝不是如此?从南方走到了新英格兰,我终于知晓步道是多么贪婪。步道渴求,甚至要求我奉献全部的灵与肉;它要求我生活在当下,重置过往,把心中的尘埃清零。我们从另一个世界带上步道的东西——不论是一件装备,还是一个伴侣——终将无法抵抗步道的嫉妒和拉扯。这毕竟是一种浓度太高的生活啊。我们既然购买了AT的游乐园门票,就只能坐上它的过山车。若不能把尘世的关系抛在脑后,必将在过山车的加速度下,体会一种难熬的失重感。

我想起了津巴多教授设计的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这是一项关于囚禁权威者和被监管者行为影响的心理学研究。充当看守和囚犯的都是大学生志愿者,他们很快地便适应了自己的角色,一步步地超过了预设的界限。最终,三分之一的看守被评价为显示出“真正的”虐待狂倾向,而许多囚犯在情感上受到创伤,有两人不得不提前退出实验。最后,津巴多受到警告,提前终止了整个实验。

我们被制度化了。监狱、工厂、医院、公司、学校、国家有它们或明或暗的语境,或强或弱的声调,或繁或简的语法。若不能说这种“语言”,便会异化成局外人。步道也是如此;我们书写步道,也被步道书写,被步道改变,被步道限制。徒步者生而自由,却脱离不了步道的框架。

第二天的计划比较短,“只有”17英里,于是我们磨蹭到上午11点才从镇上出发。大概是最近蛋白质没有吃够,我的肌肉很僵很紧,上坡吃力,很快落在了后面。没想到马克哥和Outro跑到了庇护所里去吃午餐,我竟然超过了他们。被追上时,我们才发现步道改了道。这个改道在我们的指南书和我的手机软件里都没有提及,貌似还很新:河上有座桥刚刚被拆,徒步者无法经过,所以必须绕着公路走3英里。

小径走惯了,我们都很避讳走公路:地硬伤脚,单调无聊,虽然步道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不过既然是正式改道,新线路上被打上了白色的AT标记,我们只好勉强遵从。

我们三人在白色厂房旁边找到了一个自动售货机,投币进去,竟然发现机器还在运转。于是,每人买了一罐可乐,沿着马路牙子,走在康州的小路上。Outro姑娘在前,马克在后。我们经过安静的墓地,马克纠正我公墓应该叫“cemetary”而不是“graveyard” (后者翻译成“乱葬岗”更合适)。右侧是高大的白杨树,一条小溪在沟里流淌,隐约透过树叶,看到几户坐落在水边的人家:木头房子,木头庭院,彩色的风车,奇异的石像。该不会是哪个常青藤教授的后院吧?

这里离梭罗的瓦尔登湖,只有一两小时的车距。梭罗吮吸生活的那间小木屋,远不如人们想象中那般与世隔绝。哪怕在梭罗独居的日子,他离人烟也只有很短的步行距离,时不时还有老友上门拜访,为他的“城乡结合部”半隐居生活带来一点鼓励。梭罗乘着浪漫主义漂亮的飞机云,把“荒野”可怖的面纱揭开,粉饰它的神性与美德,将其推进美国人的心里。

如今,我每天都能穿过公路,每走两小时就能遇到电线杆,从观景台俯瞰大地,遍是炊烟。杀人犯和大学教授都能轻而易举开车到达步道口。我不会看云识天气,以树影判断时间。我们失去了远古人类赤足跑步追踪猎物的能力,月圆月缺也不再是我们参考宇宙的坐标。梭罗比我早生一个多世纪,但我相信他也不比我强到哪里去。瓦尔登湖于他,AT于我,更像是对荒野生活的念讣告,立墓碑,然后用一种仪式,祭奠现代人的渺远幻想。

几天之后,我发现杰斯特的脸书状态更新了。他们一伙人为了去原有AT附近吃上一顿饭,居然,非法闯入桥梁被拆的地址,穿过湍急的河水淌到对岸……都怪新泽西和纽约太便利,竟给我们留下了“高速路食品”后遗症。中大西洋的平庸啊,愿你被新英格兰的香气和人情味洗净。

在康州的最后一天,马克联系到了他早在南方就结下深厚交情的战歌姑娘,载我们去纽约上州的伍德斯托克小镇(Woodstock)游玩。战歌一半是古巴血统,头发乌黑,眼睛是深棕色的,皮肤很白。

伍德斯托克早在六七十年代就是文艺青年重镇,它举办的民谣音乐节更是名扬海外,鲍勃迪伦(Bob Dylan)抱着吉他、站在伍德斯托克的舞台上唱《手鼓人》(Mr. Tambourine Man)的黑白影像,烙印在了经历过民权运动和反战时期的那代人的记忆中。这个小镇位于Catskill山脉脚下,现在依然啃噬着人们对那个文艺爆发时代的记忆,满街都是艺术家的店铺。嬉皮士们光着脚,头上插着鲜花,轻声细语,在路边购买水晶球和从西藏进口的布。

我们四人找了家泰国菜馆子,点上几杯泰茶。既然是在徒步,天天睡在山里,头上哪怕没有鲜花,也得有点苔藓,所以跟伍德斯托克这种左派小镇的气场,还是能勉强接轨。

饱食一餐,云开雾散,战歌姑娘提议去河上玩漂流,其他人一致同意。

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决定差点改变了我的AT之路。

我们玩的是单人的小皮筏(tubing),其实就是一个大轮胎,下面垫一个底。这种皮筏很简单,不带桨,只能靠调整重心操纵大致方向,属于真正的“随波逐流”。

当地的河水属于白水2级。开始的时候,河水浅、水流缓慢,有时候甚至还要站起来把轮胎拖一段,才能到能漂起来的深度。我们四个人一直保持在较近的距离,能够照应彼此。我用GoPro拍了好几个视频,嬉笑打闹之间,水流变得湍急了起来,水流撞击石头,泛起雪白的水花。我开始紧张了。

我的小艇撞到了一处大石头。我下意识地身体向前,重心前倾,只感觉皮筏从后面翻了上来,把我压在了水里。

第一次遇到“翻船事故”,我惊慌失措,在水里连忙蹬腿,喝了好几口水,在水下睁着眼睛,看见了黄色的大鹅卵石。

我浮上水面,抱住皮筏漂了一段,水流急得让我顾不得做其它反应。皮筏从我手中脱离了。慌乱之中,我抓住了左前方的战歌姑娘的皮筏,又被白浪打进了水里好几次,浮浮沉沉,水闷过头顶三四秒,能浮上来呼吸一秒,就又沉了下去。

今天不会就是我的死期吧,我还没活够……好歹也在陆地上走过7000多公里了,如今要死在水里就太荒唐了……

战歌姑娘的皮筏被我拽着,她重心不稳,也翻船了……

河流变浅,不知怎的,我和战歌都能站起来了。我俩看了看彼此狼狈的样子,站在原地大笑不止。“糟糕,我的GoPro被水流冲走了,后半程的照片和视频全没了!” 

战歌姑娘指了指我的脸,说我的狗扑肉还戴在头上,只是翻到了另一边而已。我一摸,谢天谢地!

我和战歌着急地寻找皮筏,马克哥奋勇跳进水里,把我俩的皮筏都给救了上来……我租的鞋子也丢了一只,居然在下游几个石头中间找到了。一场“事故”结束,惟一的损失是丢了一个太阳镜,喝进去好几口纽约上州的脏水。糟糕,得有多少病原体?

之后的漂流很顺利,吃一堑长一智,我知道了翻船是因为重心全部落到了前端,所以特别注意把整个身体的重量均匀地分散在皮筏上,遇到白水也依然保持躺着的姿势。

漂流结束,我们还了皮筏和鞋子,站在岸边哈哈大笑。马克调侃我走路的能力远超我划船的能力,对白水只是“水土不服”。晚上,我们四人住在战歌朋友的大宅子里,以奶酪白葡萄酒庆祝我的劫后余生。

白水事件再次让我复习了生命的可贵,增进了我想要完成AT的决心……直到我发现,我受了点伤。

四人返回步道,穿过康乃狄克-马萨诸塞两州的州界,从熊山顶上下来,我举步维艰,一个很简单的动作都要吃力地做很久,下山的时间是别人的两倍。第二天早上,瘀青露出了真面目:原来水流把我卷下去的时候,我的两只膝盖都撞到了石头。右侧大腿也被撞了,大腿肌肉吃力,膝盖自然承受不住。这天疼痛减少了一些,下山依然吃力,因为膝盖弯不起来,没办法用力。两天分别只走了10英里,还会有怎样的后果我无法知晓。

我只和马克、Outro、战歌一起走了两天,就不得不搭车到了麻省城市大柏灵顿(Great Barrinton),独自租了个酒店房间,买了樱桃、面包、奶酪和烤鸡,平躺、挂腿,希望能把伤治愈,不落下后遗症,以最佳状态应对后面更艰难的徒步。

躺在黑暗的酒店里,回想这一切,竟发现上天给我开了个玩笑:我越是想要独自徒步,越毫发无损;越是想要亲近别人,越容易受伤。心底深处,我体察到了一种人际关系的疲乏。好像我跟我的新朋友和老朋友,再无法回到亲密无间的状态。步道刚开始的时候,我面对每个人,都那么空如白纸、坦诚相对,如今的我,遮遮掩掩,心不在焉,甚至已经完全不渴望友谊了。

更可笑的是,这受伤居然不是因为步道,而是因为漂流;不是因为土,而是因为水!

我想起了简岳带来的那些雨。他每个周末的漂流,仿佛又是一个隐喻。我知道,他就是关闭我触觉和好奇心的那只手。有他在我的脑海中,我便无法对步道忠诚。可是,我没有办法把他从我的脑海中赶出去。他已经占据了一座城堡,修建了护城河和花园。他是完美的君王,有我对户外、对道德、对男性的所有幻想。

相比之下,AT显得庸俗、丑陋、艰难。这里不是荒原,这里也没有我的王国。阿帕拉契亚的森林被城市包围着,攻城略地,做着最后的妥协,却依然陡峭、蛮横、杂乱无章。雨点日复一日地打湿帐篷、打湿睡垫、打湿背包、打湿衣服。有人一次次在湿滑的石头上摔倒,有人不停受伤,有人诅咒着AT诅咒着徒步,有人怀着失望或是悲伤黯然离开。

我在这天的日记里写道:“我也借着受伤的机会拷问着自己,为什么一定要走AT、走完有什么用。在这个节点,问任何一个通径徒步者为什么要走AT,多半会得到一串漫长的沉默。我的答案是:既然开始了,就要好好地结束它。卡塔丁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它真真实实地存在着,它在召唤着我。一开始,我根本不敢去想卡塔丁; 而现在,它的光芒和热度已经让我不敢直视了。另外,AT再难,也有一万多人完成过通径徒步——既然这么多人都做到了,为什么我不能坚持下去?它真的有这么困难吗?长距徒步和其他的户外项目的确很不同,因为它的收获很缓慢。前面漫长的铺垫,就是为了最后短暂痛苦的朝圣之路。” 

“Scott Jurek和Jennifer Pharr Davis在破速度纪录的每分每秒想的是什么,我无从得知。但他们的坚韧、耐力和勇气感染着我。世界上其他所有耐力运动员们, 不论是环球航海、漂流、徒步、山地自行车、超跑还是其他的长线项目,都是对人类极限的终极挑战。如果说拼速度拼的是体能,那么耐力项目拼的就是头脑和心灵….. ”

早在我还没走出宾夕法尼亚的时候,斯科特就破了速度女皇珍妮弗戴维斯的纪录。然而,他仅仅把纪录削减了3小时。所以,在我心中,珍妮弗戴维斯依旧是不折不扣的AT纪录女皇。

在这个漆黑的酒店房间里,徒步节戴维斯演讲中的一句话,此刻尤其触动我:“有人说,我破了AT速度记录,是一件体育盛事。可我觉得他们理解错了……这其实是一个爱情故事。” 戴维斯全程的补给人,是她的丈夫Brew。 当她在最累最苦的时刻,前方爱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莫大的鼓励。她的46天的纪录,可以分解成几千次的补给、几千次的“我想要见到他,我需要见到他”的想法。

我深知这种意念的力量,毕竟它拽着我走完了科罗拉多小径和太平洋山脊。那这次呢?简岳会在卡塔丁等我吗?

我所有的努力,仿佛失去了一个宏大的期许。我此刻的惟一愿望,就是让他爱上我——如果徒步完成AT能做到这一点,我就去徒步AT。如果离开AT能做到这一点,我就离开AT。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满脸的痘印,被紫外线灼伤的皮肤,突出的牙齿,腿上深深浅浅的疤痕,长长的汗毛和腋毛……我拿了把剪刀,把额头前的长发剪成了刘海。

我不是公主,更不是女神。他不会爱上我。我这么丑,走得这么慢,这么平庸,不会有任何人爱上我。

我终究是被抛弃的——这不是将来时,不是现在时,而是过去时。

可如果我继续徒步,他就会爱上我吗?不会的。徒步只会给我带来更多的伤痕,晒出更深的痘印,让我苍老得更迅速。徒步会让我变成一只野兽,忘记礼节,忘记文明,忘记外表,忘记“女性所该从男性那里争取的东西”,摒弃“女人该有的样子”。我会离他心中那公主或女神的模样,越来越远。

步道会盘根错节,长成我心底的藤蔓,深入血液,成为一个器官,或是一颗毒瘤。

但那就是我渴望成为的模样。我本来的模样。

简岳和步道,终究是无解的吧。

能抵抗这种思维黑洞的惟一方法,就是找到其余的填充物。在这个全休日,我几乎全天都泡在酒店隔壁的书店,翻了一下《沙乡的沉思》,还发现了心念念已久的《雪豹》。书店里没有《孤独星球-尼泊尔》,却有尼泊尔大喜马拉雅小径的指南书。最后买了一本“Wandering Home”回酒店看。作者从福尔蒙特的长小径徒步至纽约的阿地伦达山脉(Adirondacks),沿途了解当地人与土地和自然的相处方式,探寻新英格兰和中大西洋地区的新型农业(包括酿造、养殖、伐木、有机农业等等)的发展趋势。我对养蜜蜂和种豆子并不感兴趣,只是需要一个塞满大脑的东西。

“石头,你是惟一一个在步道上还在读步道的人。” 闪电的那句调侃,一针见血。我终究只是一株不能离开步道生长的植物啊。

我想起闪电、马克、杰斯特称呼我的方式——China。这是我步道名“China Rock”的第一个词。他们不愿意叫我石头,却叫我中国

再想一想,China还有另一个意思:陶瓷,瓷器。

我突然释然了。我不是石头,我是脆弱的陶瓷。或更甚——China Rock, 陶瓷石头。外层脆弱,内里坚硬;外经过煅烧,内经过沉积。

步道的土,漂流的水,能挫伤我,能淹没我,但不能消灭我。因为我源于火,归于火。

我所忠诚的一切啊,请带领我吧。我在心里默念。

在大伯林顿休息了一天之后,膝盖的好转并不明显。新英格兰的小镇很“高冷”,奔驰宝马满大街,人们并不热情,所以我根本就没有搭车出城的打算。结果哈克贝瑞跟我一边聊天,一边伸大拇指,有一辆车一秒钟之内就停下来了。哈克贝瑞兄弟也是个流浪汉模样的嗨客, 形象和耶稣差不多。毕竟独身女性是最容易搭到车的。想必跟我“绑定”,能让这个外形彪悍的男子在别人眼中的“安全系数”陡增。

麻省是新英格兰的心腹,小径的风貌也有了变化。步道已经在纽约一带离开亚热带湿润性气候,纽约以北的地区都是温带大陆性气候。麻省的湿度较低,多风,多云,与南方的湿热有了明显区别。如果不是正值七月,用“秋高气爽”来形容这几天绝对不为过。另外一个区别就是小径本身——石头少了,多了松树和杉树铺盖的硬叶林。淤泥和盘错的老树根也为徒步增加了些许难度。

我一个人走着,耳朵里塞着音乐。两年前,在科罗拉多小径碰上日本人长沼说的一句“我行走时不听音乐,因为我想听到动物的声音”让我印象深刻,故在太平洋山脊上,哪怕孤身徒步,我也很少塞上耳机。可AT不一样。这里没有让我心花怒放的美景,没有让我急于追上的同伴,甚至没有西部那种令人永生难忘的奇遇。他们说AT百分之九十是“屎”,百分之十才是“哇塞”,我觉得一点不假。

当最开始意识到“我并不想待在这条路上继续行走”时,我吓了一跳。不仅如此,我还为自己脸红羞愧:为何别人可以无氧爬珠峰、宁可断臂也要逃出深谷、在林中穿行46天、失去性命也要到达南极点……而我就这么脆弱?

可昨天在酒店,我已经得出结论:脆弱就脆弱吧,抱怨就抱怨吧,这就是我此刻真实的心情,我“陶瓷石头”的本来面目。

而且,我不是早在几个月以前,就遇见了这一切吗?大自然在这场赌局里只赢不输,而且从不遮遮掩掩。我能做的,就只有忍、熬、磨、嗑、赖。谁赖到了卡塔丁,谁就最多和美国东部的大山打了个平手。

音乐,是我解救跟步道的敌对情绪的一剂解药。音符里有个世界,让我看到两年前的自己:除了最远的远方,我哪儿都不想去。除了最纯净的生活,我什么都不需要。除了必须有的东西,我尽可能不去拥有太多。反观现在的我,更像呼伦王乐队(Lord Huron)的“Lonesome Dreams”这首歌里唱的:

恍惚之间,我降临到这孤岛的海岸

鬼魂是我唯一的伴

我奔跑着穿过森林密布的岛屿

一步一步地追逐着阳光

我觉得我来过这里

当丛林边缘突然出现一大片旷野

我注视着那火红的太阳

终日的寻找都是徒劳——我总是孤单一人

我又一次梦想着一个孤独的世界

一个让我迷路的世界,一个我没有朋友的世界

梦里只有岩石和树木

和一条永无止尽的路

我又一次梦想着一个孤独的世界

一个让我迷路的世界。我独身一人

哪儿是我的归宿?这是一个谜

请别把我丢下

我躺在星空下面

季节的变换只在转瞬之间

我观察着斗转星移

旧的星辰死去,新的星辰诞生

但是我对此地如此陌生

这个荒野让我感到孤独

但也许这个梦境是真实的

也许这次,我不会醒来

走到上鹅湖(Upper Goose Pond),看着眼前如明镜般的湖泊,映射天空的蓝,突然渴望这种澄澈。本想跳湖游泳,意识到大姨妈很不合时宜地来了,便只能瘫坐在码头边,听三两个大胡子地嗨客聊天。这几个男生眼眶深陷,小腿粗壮,颧骨突出;他们在攀比着谁在旅途中掉了更多体重。有两个嗨客租了皮划艇,泛舟而去。我本想再赶几英里的路,可这湖水有一种力量,让我不得不停下。

到不了瓦尔登湖,在这里坐坐也是好的。我想起了梭罗那耳熟能详的名言:“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的有意义,我希望活的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 其实,英文原句中的“to live delibrately”, 此处翻译成“有意义”,实属误译。“Delibrately”, 刻意地、故意地。梭罗想要刻意而为的生活,而不是浑浑噩噩、随随便便的没有经过思考的生活。至于这种生活是否有意义,他没有评判。并不是所有刻意的生活,都能有意义。但所有有意义的生活,必然是刻意而为、不随波逐流的。

那我呢?我此刻的生活能算上“有意义吗”?能算上“刻意、故意、不马虎”吗?

次日,经过一个蓝莓庄园。蓝莓一筐10美金,颗粒饱满,随意采摘,把篮子装满即可,边吃边摘也是不要紧的。庄园主人也顺便做了AT步道天使,我无心采摘蓝莓,便从房主那里买了五毛钱一瓶的可乐。蓝莓庄园有个木制的大房子,玻璃透亮,房内的热带植物若隐若现。我坐在台阶上喝完了可乐,匆匆写过房主,便继续赶路了。我错过了什么呢?一大筐的蓝莓。一段和天使的交情。跟其他嗨客一起摘蓝莓的乐趣。我这么急匆匆地,是要去哪里呢?

早听人说,麻省的步道并不陡,但很泥泞。从上鹅湖到道尔顿(Dalton),穿过一大片玉米地,突然下起雨来。

每次你来的时候,总会带来一场雨,雨还不小。也许是命里注定多水,我们的秘密就像这些雨一样,淅淅沥沥。 上次你离开之后,AT上再也没下过雨。

不对,只下过一场。那场雨还真大——我穿着你的雨衣,坐在庇护所里沉默不语。

雨停了又下。而从那天之后,AT总是晴空万里:北宾,新泽西,纽约,康州,麻省。直到今天下午,7月24日星期五下午五点半,在这个决定性的时刻,雨点又砸下来了。

我在麻省的这个小城里,穿过一片玉米地,收到你的短信。你说你又来到了AT上,但不是来麻省找我。你说你要给我一个惊喜。你也说,你很对不起。

这次的雨不仅大,而且冷。我换上了新买的雨衣,而你的衣服已经打包好,等明天寄还给你。突然之间,我觉得这场雨仿佛昭示着什么。你说的“惊喜”,不会就是来麻省找我吧?虽然我曾说好了不见,可万一……

我掏出手机,只剩7%的电量了。雨点溅满了屏幕,我竟然没法打开微信。用裙子把屏幕擦干,还剩5%。关闭飞行模式、打开无线网络,电量一下掉到了3%,手机自动关机的老毛病又犯了……

我知道,此刻联系你也是徒劳。已经做的决定,无法再更改。

也许手机的突然关机,也是上天对我的暗示吧。

雨越下越大,一直延续到晚上。我知道,不论明天你出不出现,这都会是一个精彩的故事;不论明天会不会再下雨,你都已经来过。

雨下了一夜,早上八点多才慢吞吞地从睡袋里钻出来,在一天之内经穿过了道尔顿和柴郡(Cheshire)两个市镇。补给之密集,基本上背半天的零食就可以了。麻省北部再最后宠幸一下我们这些饥肠辘辘的满脸倦容的风尘之客,进了后面几个州就真正踏入“无人之境”了。 

道尔顿餐馆里的服务生心不在焉,他说自己徒步过AT和PCT,可明显满腹对徒步者的偏见。差评。只给了20%小费(其他人我都给30%)。 坐在柴郡的路边,手里一小桶薄荷巧克力冰激凌,看着头顶渐渐被雨云不满的天空,我感到出离地孤单。

马萨诸塞州的最后一日,我终于披上的全身的防蚊衣。AT上的蚊子快、狠、准,下口就起包。如果头天晚上不是在傍晚手忙脚乱地穿上全身防蚊服,必定全身各处挂彩。 一个人扎营,一个人收拾帐篷,一个人缓慢地爬升,来到麻省最高点——葛力洛克山(Mt.Greylock)。一个人到达山顶,真是个糟糕的事情,因为葛力洛克山顶通公路,又恰逢周末,游客携家带眷,人群熙熙攘攘。山顶还有一个巨大的塔,像小时候读《魔塔》时幻想中的邪恶之塔,直插云霄。人群和巨塔,那么跟大山格格不入。但是我走在山顶的时候,才觉得最格格不入的,竟然是自己。我飘荡着上了山,飘荡着去商店买汽水,飘荡着帮情侣拍合影照,飘荡着看着远方的云朵,又飘荡着下了山,就像一个幽魂。没人问我从哪里来,没人问我到哪里去。没一个人认识,也不想认识任何人。

我的膝盖依然没完全康复,下山还是别扭。到了山脚,搭车来到威廉姆斯小镇(Williamston),突然觉得这里的空气有点不一样。雾色散去,我看到了小镇背后的大山,那么高耸、苍茫、翠绿。

福尔蒙特州,绿山山脉。我终于在告别蓝岭山脉之后,回到了真正的大山。

威廉姆斯小镇是一个大学城,著名的威廉姆斯文理学院就坐落在这里。我无心闲逛,只是找了个酒店住下。本以为今晚又要独自一人,没想到早在弗吉尼亚中部就遇见过的“南行的北行大妈”也住在这里。几个偶尔照面的老大爷,坐在酒店阳台上跟我打招呼。熟悉和亲切的感觉,又回来了。

晚上,我和两位徒步大妈共进晚餐。我问:在AT上,你们啥时候差点放弃徒步?一个大妈说,从弗吉尼亚的龙牙下来到马卡菲的那一段,完全没水,烈日当头。她差点就一屁股坐在山脚的停车场,打电话叫家人来把她接走,打道回府了。

另一位大妈说,在AT上没有几天真正享受过徒步:不是太冷就是太热,一直都很潮湿,要么受伤,要么接近中暑……有时候都分不清adventure(奇遇)和torture(折磨)的区别。

我嚼着面条,应和着大妈们的讨论。我是有多么讨厌自己,才会把自己扔到这儿?转念一想,不对,我肯定是太宠爱自己了,才会走上这条路的。

回到酒店,我翻看手机。邮箱里多了一封的邮件——原来是在步道节上认识的弗吉尼亚的工程师Eric。艾瑞克去过中国,会说一点中文,没想到他竟然用中文给我发了一封邮件。标题曰:爬得怎么样?呵呵,老美的用词都如此恰当。

你好中国石头,

最近你怎么样?现在在哪里?我猜你必须有好多有意思的故事。你喜欢新帐篷吗?

下三个周末我去远足AT。 附近呀的AT走完了。最近在AT上我看到了几个熊。它们都从我跑去了。下星期六就是我最远远足的一天。一共走了34英里。上一天我太累了。八月我不要出去远足,因为我太忙。上周我要放假去海边。听说这个海边最近有几个鲨鱼攻击。所以我不让我女孩游泳。

希望你在AT上都安全舒服开心。一路平安。2015年7月21日。

我给他写了封回复。第二天早上醒来,又收到了他的回信:

谢谢你的回信。我刚从海边回家。我们很幸运。天气非常好,也没看过鲨鱼!我们去了北卡(NC)的海边。我不太喜欢弗吉尼亚的海边,因为人太多,景色也不北卡的漂亮。我一看你的信就知道应该写弗吉尼亚,不能写附近呀。

我再读你的信我发现我上和下时候的意思我用错了。我经常做这个错误。不知道为什么,因为这是很简单的事情。

你的膝盖怎么样?希望已经医治了。当然对远足你的膝盖很重要。

VT 的AT怎么样?我认为VT是很好的地方。是很美丽的地方文化也很好。夏天的气候也很舒服。我妈妈的家乡就是在VT。她的大学是UVM。

希望你的情况多很好!你很快AT做完了。加油!

“我很快AT做完了。” 我反复品味这句话。是的,福尔蒙特是AT的倒数第3个州。

我听说福尔蒙特也是AT的重要转折点,因为以北的小径会变得很陡。

我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难道之前的AT还不算“陡”吗?当我还在南边的北卡/田纳西一代抱怨栈道太陡的时候,PCT上遇到的几个走过AT的朋友纷纷留言:等着吧,在进福尔蒙特之前,小径可以算作是平的。的确,自从离开了弗吉尼亚,我已经不记得看见什么高大的山脉了……直到昨晚从麻省最高峰下来时,望见不远处的绿山山脉。好戏要开始了。

另一件让我紧张的事情,是我是否能按时完成AT。大多数徒步者是没有日期限制的,想闻闻野花,追追蝴蝶,在每个庇护所都睡上一觉,从三月走到十月,也无大碍。但是我没有时间去享受这种奢侈。我在德州大学的硕士项目,报道日期是八月底。这意味着,我需要在30天的时间内,徒步600多“垂直上下”的英里数,还不能允许一点差错,更别提受伤、全休日了。丧失了团队,徒步变成了一个人的死磕,没有人在身后推着我,在前面拽着我,“鸡血效应”很难激发出来。

“行路不难, 难在于应对进退而不失其中正;难在于婉转人际而犹有自己的字里行间;难在于往前铸足之时,还能回头自我眉批;难在于路断途穷之际, 犹能端庄句点 ,朝天一跃,另起一行 …… 行路颇难。” 简媜说的真好。

早上在威廉姆斯补给,超市大妈关切地叮咛:这几天天热了,要注意补水。我立马买了一瓶星巴克冷饮,咖啡因让我腾云驾雾,上坡像是坐了火箭,连膝盖的伤也不疼了。

 AT在福尔蒙特州的边界树立了一块牌子,显示此处也是“长小径”的起点。长小径总共274英里,是美国徒步的“小三重冠”之一(另外两个是约翰穆尔径和科罗拉多小径)。长小径还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长距离步道,大部分线路在1920年即完成;它也许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条完整的长距离景观“纵贯线”,贯通弗尔蒙特州,直通加拿大国境线。

长小径当中的前100英里,与阿帕拉契亚重合。与其这么说,不如说是阿帕拉契亚步道在后来“借道”了长小径的这段路,因为AT不论是从规划还是建成,都比长小径要晚十年左右。长小径之父詹姆斯泰勒,在1910年的春天召集了弗尔蒙特州的23个户外运动爱好者,提出了修建长小径的构想。同时,他提出要建立一个独立机构,发动志愿者,自行修建这条步道。这个独立机构名为“绿山俱乐部”。长小径的缘起、修建和成型,全部是由“绿山俱乐部”这一民间户外NGO一手规划的。直到今天,绿山俱乐部依然是长小径的惟一掌管者和唯一修建者。长小径之所以幸运,是因为它在1920年之前,就已经基本全面竣工;而最后连结至加拿大的路段,也在1930年经济大萧条刚刚开始时就完成。弗尔蒙特州小农经济发达,而在林业资源被大量瓜分、经济危机冲击到来之前,绿山俱乐部的志愿者们,就已经开垦了这条步道。所以长小径的历史,是美国历史上相对完整的独立自主的步道工程的呈现。

长小径的“风景”与其它两个完全不能比,因为地上全是老树根和泥,抬个头都不容易,不过也基本没有景色可以看。惟一让我欣慰的是天气大好,风和日丽,连蚊子也没那么嚣张了。离开弗吉尼亚以后,步道一直围绕着人烟,被电线杆、公路、民宅、公园撕破,好似一个巨大的景区,永远都不脱离人烟,丝毫没有“荒野感”。直到福尔蒙特,久违的高耸山脉重现,古树参天蔽日,蕨类植物铺满森林的土壤,绿叶把手伸向步道,步道越走越窄,因为都被放肆生长的植物覆盖了。抬头望天,蓝色又被枝叶割裂成斑驳的小块拼图。似乎,离开了仙乃度国家公园之后,我再没见过这么稠密、浓烈的森林了。

福尔蒙特的海拔升降也不是盖的,这两天明显有种在“爬山”的感觉了。连续登上了两座接近4000尺的高山,第二座山头就是斯特拉顿峰(Sctratton Mountain),福尔蒙特州南麓的最高峰。观火台下面立了块铜牌子,长长的四段话,说明斯特拉顿峰就是“长小径之父”詹姆斯泰勒构思这条连贯福尔蒙特的步道的地方。据说,“AT支付”麦凯叶也是因为长小径在20年代初连通,深受启发,才雄心勃勃地画出AT的蓝图,连结阿帕拉契亚全境。所以说,斯特拉顿峰就是整个阿帕拉契亚步道的灵魂诞生地。

我爬上斯特拉顿峰的观火台,扶着铁质栏杆,垂直向上,像是在爬梯子。观火台顶上,是一个密闭的阁楼,四周镶着玻璃窗,风倒是吹不进来了,不过也跟窗外的世界划出了分割线。我看着远处的群山,只知道这里可以看见麻省最高峰、远眺新罕布什州。群山在这里荡漾出温柔的曲线,青黛层叠,烟波飘渺。

不过我认不出来这些山头的名字,它们于我也只是擦肩而过的美人。我们终究对彼此陌生。

这一片林子是国家森林,由联邦管辖,不能进行大面积的商业活动,故没有什么人烟气。高压线就是乐谱上被戳破的孔,画卷里被染破的洞,在这里自然是没有的。两个观火台也只是比丛林高出一些些,并不破坏画面的和谐感。

我关在玻璃房子里,跟窗外的世界拉开屏障,呼吸着4000英尺的干净空气,看着这并不是荒野的荒野。绿山比纽约的林子更像荒野。大烟山比绿山更像荒野。俄勒冈比大烟山更像荒野。西耶拉内华达山脉比俄勒冈更像荒野。科罗拉多的圣胡安山脉比西耶拉内华达更像荒野。可这一系列比较,都只是在趋近数学上的“无穷”。真正的荒野、荒原,并无绝对,只存在比较。绝对的那个荒野,只在我们心里,存在着形而上的完美版本。一个没见过大山的孩子,没有参考系,无从比较,任何一点绿水青山,都能让他/她觉得荒凉。但这种“荒”,和梭罗、约翰缪尔、徐霞客、郑和眼中的荒,必然不同。和我眼中的,也必然不同。

可叹的是,既然世界上不存在外物的荒野了,那接近“无限”的纯粹,又能去哪里找呢?

在福尔蒙特的这座山上,自然是找不到的。下山的路很陡,一个黑色大胡子追上了我,硬说要给我演奏一首曲子。他从包里掏出了一个蓝色萨克斯,小巧玲珑。萨克斯大胡子坐在背包上,霸占了整个步道,因前后无人,山林寂寥。他演奏了一曲,熟悉的音质,不熟悉的曲调。我站在他面前,成了这个曲子惟一的听众。哦不,还有群山和森林。我们都在聆听,试图把音符吃进去。曲终,鸟儿都飞走了,我睁开眼睛,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继续赶路。

自从上次白水漂流受伤,我被落在了马克等人的后面,一直处于追赶的状态。不知从何时开始,突然发现反方向行走的徒步者人数陡增。我明白,这些伙计就是传说中的South Bounder, 即Sobo, AT向南行走的徒步者。AT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小径,有人向北走(比如我),也就自然有人会选择另一个方向。但为什么向南走的人比较少呢?那是因为AT的精华(白山和缅因)都在最北边,开场就把好戏演完了,后面就没有盼头了。所以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从线路简单、补给容易、景色一般的南方(即佐治亚)行走,走向北方的缅因。 

我打心底里对Sobo们佩服不已。他们最开始的路段是AT最难最危险的地方:齐腰的溪水、比人还高的大石头、泥沼乱石树根混合路面、缅因新生代蚊子……熬过来的,都不是等闲之辈。当然,小径对于他们来说也会越发简单,越发无聊。有些Sobo在南下白山之后就退出了,因为AT变得太单调,风景也少了,他们便觉得走下去没什么意思了。

傍晚和一个Sobo男孩扎营,我们谈到了AT的死亡地带:缅因州南部。Sobo说,有好多4、5英尺的大石头,要跳过去。他的原话是:我真不理解那些身高5尺7(175公分)以下的人是怎么过去的!我心里五味杂陈。

我遇到了一个让我特别感动的姑娘“休息”, 走了这么久,还能摩拳擦掌,朝气蓬勃,一直反复念着:Today is not the day to quit! (我不会在今天退出)。坚决不“休息”。她要赶八月底法学院开学的期限,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可以犯错的时间了,继续每天平均23英里,但她还是那么有信心,让我想起了長沼的那句话:It’s all in your mind。 真让我自愧不如。自己什么时候丢掉了那种迎难而上的自信呢?

福尔蒙特的这天下午,我和休息姑娘、迈阿密恶魔两人讨论PCT, 走着走着,来到了一段宽敞的大路,路面平整,而且是下坡,我觉得特别爽快,收起了登山杖,一路冲坡。

正想回头跟他们说“这段小径太像PCT了”,一不留神,被什么隐形的东西绊着了,因为速度太快,冲量太大,整个人飞了出去,连拽带拉的扑到在了石头路面上。 坐起来的时候并没有在意疼痛,而是被血流如注的膝盖吓着了。

迈阿密恶魔帮我把包取下来,我就干脆坐在土路上,先拿头巾止血,再用水冲了一下伤口。还好上次回纽约的时候,妈妈给了一些酒精纸,我当即擦了一遍血肉模糊的膝盖。很奇怪,并没有痛感,大概是神经细胞都磨掉了,死掉了。

最后,用纱布垫盖上,再用各种胶带粘上。左膝有一大块肉不见了。准确的说,我失掉了一块表皮,暴露出来的真皮还不少。

迈阿密恶魔曾经做过警察,他波澜不惊,表示见过许多类似场面,当即附身在地上寻找,“我要找到你丢掉的那块肉。” 我祈求他别找了,听着比看着痛。

中国石头,哦不,陶瓷石头。你终于把自己打碎,撒在路上了。这个碎片,捡不回来了。把陶瓷雕琢得温润晶莹,只为了把灵魂洒落在路上啊。

 还好此时离大路只有5英里,而且是皮肉伤,并没有伤到骨头。

我们继续前进,在高速公路处我发现了老朋友Sam, 他朋友的妻子刚好有车,可以载我进城。来到曼切斯特中心(Manchester Center),我取到了第四个补给包裹,里面还有一双新鞋。

镇上的住宿都满了,一家店主好心拉我去买了晚餐,再把我送到镇外的旅店。我拖着血流如注的腿,药店踟蹰,又遇到了一位好心的护士,正巧也在买急救用品。她看了看我的伤口,告诉我应该买双氧水、酒精纸、蝴蝶型邦迪、棉签棉球、胶布、纱布垫等等。

返回酒店,把一大堆医药用品摊在床上,首要任务是处理伤口。拿双氧水反复擦拭,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疼。

但是,下一步——冲澡——的确是耗尽了我的意志力。我把buff头巾洗干净,含在嘴里当毛巾,进水的那一刻一阵剧痛,咬紧毛巾,还是叫出声来。

洗完澡,用纱布垫吸干伤口的水分。我仔细打量两块血红的膝盖,像是形状奇怪的地图。是失落的亚特兰蒂斯、还是远古的潘诺西亚大陆?不浪费时间,再上双氧水,蝴蝶邦迪,盖上纱布垫,再用胶布贴好。

精心呵护伤口的过程,竟让我想到了化妆。

我在科罗拉多小径上失温过,在太平洋山脊上高反、缺水、缺盐,但这是第一次在小径上受伤。

我在日记里写:“徒步已经让我失去了许多东西,如果我以后有了女儿,一点不会让她接触户外,不会让她像我这一被晒黑、满腿是伤、皮肤过敏、一副硬生生逼成女汉子的可怜形象……”

“……有时候会突然慌神,不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这种牺牲值不值得。这种怀疑不是第一次有了,但是我知道,我变能因此变得更坚强,但也变得更柔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吧。” 与其说是吐露心声,不如说是自我催眠。一个“惨”字,我写不出来。

我还要赶路,我还要去卡塔丁,我还要……

第二日,等待大雨停,返回步道。

长小径跟AT的重合路段结束了,两条步道分道扬镳。我顺着AT向前,准确地说是向东。是的,AT拐角了,分流了,不再向北直愣愣地走了。若摊开AT地图,定会发现福尔蒙特中部的这个“大拐点”,像一个鱼钩,有倒刺。

这个拐点,划分出两个纪元。从此以东、以北,AT垂直向上,荆棘密布,恍如进入幽暗森林,再无南方的平坦和山花烂漫。我们姑且称今后的路为“垂直纪元”。步道偶尔暧昧地挑逗,平和地延展,恍然以为回到了“水平纪元”。当你觉得土地还会以水平线延伸开的时候,步道就撒上巨石、老树根、淤泥,把琴弦拨离人烟,划出一道土色的阶梯,直指穹顶。再过一会儿,脚下的大地龟裂,岩层挤压出皱纹,黑暗的谷底又再把人吸进去,坠入泥土的瀑布,一落千丈。如此反复,层峦叠嶂间,偶尔能喘息一次,坐在平地上。丝带抖动地更剧烈了。上,下。上,下。

开一个这么大的玩笑,连道歉也不用说。步道真是个大流氓。

AT长距不是个练习速度、心肺和体能的最佳地方,因为在背着徒步大包的情况下,速度基本快不起来。它赐予我的惟一奖赏,便是精壮的小腿:用力一捏,全是紧实的肌肉。一蹬,一弹,一提腿,一着地。扎稳,吃土,再蹬。爆发力从来就是我的弱项,可自垂直纪元开始,我被驯服得妥妥贴贴,大腿小腿变得更加黝黑、精瘦。

我膝盖上裹着两道白色,在垂直纪元的密林中,被土色丝带推到风口浪尖,再顺着重力向下走入深谷。

两周,两次受伤。我自从两年前大学毕业,再没有买过医疗保险。年初车祸时尖利的救护车乌拉乌拉声,还响彻耳边。我不能再继续受伤了。这对穷人是种奢侈——何况我既是金钱的穷人,也是时间的穷人。

我本来就已经落后计划进度半个月了,这下子速度又要减慢。其次,因为是外伤,又没有医保,缝针、打针、吃药便跟我无缘,我必须要极其当心感染,得穿着紧致的黑色透气打底裤,不能淋雨(家常便饭)。

我每天晚上都要“小手术”。先用酒精纸擦拭伤口,再上碘酒,风干后抹上药膏,贴上蝴蝶型创可贴,最后上纱布,用衣服材质的胶带固定好——这是城里那户视给我的忠告。两只腿都要如法炮制。最初这个过程要持续三四十分钟,后来效率逐渐提高,差不多一刻钟就可以搞定。

因为是第一次在野外处理伤口,没有什么经验,绑绷带的时候又磨破了几处皮肉,反而比本身裂开的大口子还疼。再酒店擦双氧水的时候,在浴缸里疼得龇牙咧嘴;后来发现可以通过自己掐自己的大腿来分散对疼痛的注意力,屡试不爽。

伤口每天都变一个样。护士说,使用蝴蝶型创可贴是为了不留疤痕。我很怀疑这点。这么重的创伤,而且还失掉了肉,不可能没有痕迹。至于它会深刻成马里亚纳海沟,还是东非大裂谷,抑或是某种陨石坑,我不得而知,只能竭尽所能让伤痕不那么具体。

这两天戴上了耳机,在徒步的时候享受音乐。反复循环陈绮贞的“流浪者之歌”, 许多感触如山崩海啸。在福尔蒙特的这个晚上,五味杂陈搅在一起,几乎感觉自己要陷入精神分裂的边缘。

许多人无法理解,我们在走路的时候,到底在想什么。事实上是:很少的回忆,很多的憧憬;很少的现实,很多的想象。一个念头带来另一个念头,无限循环,无法打消。

徒步,在许多人眼中,是一件那么自由、自然的事情。可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牢笼,更没有绝对的自由。境由心生。

在步道上,我们虽然忙着走路,但其实还是太“闲”。闲的发慌,无从诉诸,没有干扰,也没有新的启发和刺激。许多人通过与同伴的互动交流、与队友的相濡以沫来打发这种百无聊赖的空寂感,但我从最开始,就几乎一直保持了solo的状态,不组队,不依附。离开了闪电、大猩猩、杰斯特等人的气泡,和马克一直“青蛙跳”。

AT就是一辆火车,我上上下下,随遇而安。或者,不安。走不进荒野,也留不住人心。受伤的时候,周围总围了一群人;疗伤的时候,却只剩自己一个人,跟自己的心魔对话。我觉得小径就像是一座透明的监牢,我们是里面的囚徒,必须每天做苦力、受重刑,直到刑满释放的那天。我的思想、无聊、窘困,都与牢狱中的犯人无异。

我被困在自己的头脑里。

西西弗接受了惩罚,推着巨石上山,快到山顶的时候,巨石又滚了下来。我就这样周而复始地背着我的巨石,被它砸进谷底的深渊,又充满希望地再接再厉,推上,滑下,推上,滑下,无穷无尽……

撑住我,撑住我……

恰好文亭、白云、力立、立源四位波士顿华人户外圈的女神要来AT上探班,挽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头两天掐着时间,没走多少。最后一天爬基灵顿山(Killington Peak), 和四位姑娘在山顶会合。妹子们的笑声在老远就能听到,大家一起登顶,在山顶展望白山。四位姑娘都是拿白山当自家后院的大牛,说眼下的景色在那里随处可见。

四位姑娘攀岩、跑马拉松、越野跑,潜水滑雪登山样样精通,基灵顿这样的小山几乎没有运动量,走完了还有点不尽兴。

我们感叹到景色对于户外的重要性。说实话,如果没有景色,真的很容易让我忘却走进大自然的初衷……回想当时在半程之前的大南方,我还挺能接受“绿色长廊”,而现在我已经把徒步当作纯粹的有氧锻炼了,跟在健身房跑步没有区别。

基灵顿是美国东北部最大的雪场,我就是在这里认识小文的。跟他学习滑雪、开始相恋、开车游遍小半个美国,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跟他认识的时候,我还没开始正儿八经地徒步过——我们去大峡谷附近地哈瓦速派,吃着骡马扬起的马粪灰,背着大包小包,走进谷底的世外桃源,那红土之间的冰蓝色瀑布。我们跳进瀑布洗澡,融化在冰与火交织的梦境里。

后来,他给我寄了三十多个补给包裹,让我得以在2013年走完科罗拉多小径、在2014年走完太平洋山脊步道。但我终究不得不承认,我不爱他。他太“正常”,对我太好,不能满足我自我折磨的特质。

我离开他,来到大山里,重新寻求这种自我折磨。

现在我得逞了。简岳向我刺来痛苦的毒针,AT再把重伤的我包围起来,构造一个绿色的监狱。

我在监牢中,开始构想一种背叛。一种反抗:等出了这个牢狱,我要去大峡谷漂流,去尼泊尔爬雪山,去跑全程马拉松或是超级马拉松,去科罗拉多、去西耶拉内华达。我要去看我在AT上被亏欠的景色,去认识我在AT上没遇见的爱人。我开始盘算计划——九月初回到德州,十月就可以去科罗拉多走四山口,可以去大峡谷走R3谷底双重穿越。十一月可以去南犹他、北亚利桑那,郊狼谷、反射谷已经在心里念了许久。我可以把周五空出来,每周都飞到拉斯维加斯,飞到凤凰城,飞到旧金山,飞到沙漠和雪山的腹地,去写我的诗、经历雄奇的探险。我会在尼泊尔的风马旗和转经筒之间迷失,遥望珠穆朗玛和埃玛达布朗,在熟睡的冰川上做一个梦,我就能进入喜马拉雅的宏大吞吐和广袤语境,摆脱阿帕拉契亚的潮湿、冗杂,让宇宙的澄澈稀释我的痛苦和寂寞,让太平洋另一边的狂风吹出一个新的自我。

如果我能逃离这里,去哪里都是好的。只是,我现在还不能走。我的服役还没有满。

逃离这个名叫AT的监狱,并不是牢狱的终止。我知道,完成那些奇妙瑰丽的短途旅行,只是午后的小憩,并不是我的真正目的和归属。

只有另一次长距离徒步,能弥补我在AT上缺失的东西。这叫做“对症下药”。

是的。我还会投入另一座叫做大陆分水岭的监牢。新墨西哥的沙漠、科罗拉多的雪山、怀俄明的风河、蒙大拿的草甸,会让我服役于史诗之中。大陆分水岭西侧的水会注入太平洋,东侧的水会注入大西洋。我需要这种宽广的语系,让我的每个决定都能一两拨千金。哪怕是监牢,是服役,我也会安安心心地,不咒骂我地奴隶主。

真会如此么?我心生狐疑。

此刻,心底又冒出一个声音。你不会满足的。你不会得逞的。你的放逐和救赎,不是一剂灵丹妙药。它们治不好你此时此刻、在这条步道上积累的疤痕。

或许,惟一的解药,就是把AT再重新走一次?

我咬牙切齿。无法想象。自己怎么能冒出这么龌龊的念头?就算万劫不复,肝肠寸断,我也不会再走AT了。死掉的一切,就让它封印,让它沉没,让它积攒岁月的灰尘吧。

我不要再回来了。

21 Feb 2021

阿帕拉契亚步道回忆录 – 连载2

弗吉尼亚(Virginia)全线554英里,是AT路线最长的州,占整个步道长度的四分之一。

AT上的人常说,徒步者走到弗吉尼亚之后,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美名“Virginia Blues”。也许是AT上的各州风格迥异,其他的州都比弗吉尼亚短,“翻篇”很快,不容易审美疲劳。也许是因为走到弗吉尼亚时夏天已经来到,春天的懵懂和欣喜不再,步道从无虑的童年进入惆怅的少年。如果弗吉尼亚伍尔夫和歌德组合起来,说不定能写一部《少年弗吉尼亚之烦恼》。

我顾不得“烦恼”,因为大马士革的钟声召唤着我们一路人。杰斯特已经走过AT多次了,对大马士革熟门熟路,连店小二的名字都记得;我和闪电则异常激动,早上6:45出发,在两个半小时內狂飙10英里进城。

大马士革没有想象中那么温暖和繁华:主街上只有几家户外商店和杂货店,餐馆都藏在小街上,城里的洗衣房刚刚关闭,连冰淇淋店也倒闭了,超市在城外的高速旁。AT徒步者最需要的东西,这里竟然都没有。真是有点幻灭:不是说好了咱是AT上对徒步者“最友好”的城市吗?

还好青旅的热水够猛够足,洗了一次痛快的热水澡,可以评此为步道上的冠军水龙头。我在房间的墙上找到了几个挂钩,拿出绳子,撑起对角线,作为简易的晾衣杆。青色的速干长袖上衣、绿色的防风衣、黑色打底裤等衣服都早已在洗澡时顺便挫好,全部挂在晾衣绳上,神清气爽。

我和闪电分一个房,房间两侧是简易的木窗框架、储物空间,并没有床垫。我把白色的帐篷底部(Tyvek, 一种建筑工地常用材料)铺在坚硬的木板上,吹好防潮睡垫,在铺开绿色的-5摄氏度睡袋,擦拭登山杖、背包、手机、帐篷……

闪电撅着屁股,东西洒落满“床”,气定神闲地刷着手机朋友圈。

“石头,你在步道上看啥书?”

我把手机上的电子书向闪电展示一番:Scott Jurek的Eat and Run《跑得过一切》,一个老爷爷去南美洲徒步的故事,《背包客》杂志的徒步菜谱……

闪电惊呼:“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在步道上还在读步道的人,不可理喻!”

下午,食物中毒之后被落在队伍后面大猩猩出现了,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的和黑熊抢食的故事:半夜,赤身裸体的大猩猩发觉有一只黑熊试图夺取他挂在树上的食物袋。大猩猩穿上短裤,操起两根登山杖,互相击打,大半夜的在林子里吼叫类似“忐忑”一样的曲调,黑熊兄弟识趣地走开了 ,可大猩猩再也睡不着了,收了帐篷,竟然在大半夜继续赶路。林子里的每一个影子、每一种声响都刺激着大猩猩的神经:“最终,我活下来了,才能给你们讲这个故事。”

大马士革是我们一堆人分道扬镳的地方:闪电、我和大猩猩继续赶路,在一个星期之内走120英里,再从高速公路搭车,返回大马士革参加步道节。杰斯特和哈利波特在大马士革停留, 再向北走70英里之后,返回参加步道节。 气象员和家人团聚,会在大马士革待上好一阵,怕是遇不到了。

杰斯特在青旅前摆弄刚在包裹中收到的新登山杖,架上相机,开始录制每个人的采访:步道名、目前在AT受过的伤、最喜欢和最不喜欢的路段、对未来徒步者的建议。

在建议那条,我的回答是:No Rain, No Maine.

离开大马士革这天,我、闪电、大猩猩傍晚才上路,闪电边走边聊他的情史(“所有女人都被我迷得不要不要的“),比他更帅的大猩猩则不怎么说话。

到庇护所时已经9点了。庇护所内空无一人,我们仨很是得意。谁料,半夜有野鹿在林子里发出响声,小老鼠从庇护所里探头探脑。虽然霸占了整个庇护所,可谁都没睡好。

弗吉尼亚的第二天,我们仨拖着昏昏沉沉的脑袋,行走在弗吉尼亚的田野上。说是“田野”,不如说是“农场”。牛儿漫山遍野,栅栏圈出一个个农场的边界,徒步者需要走上一个个只有人类才能解锁的阶梯,才能穿过私人领地的界限。

美国是一个私有土地国度,尤其是在东部地区,70%左右的土地是私人属地。1976年,AT确立成为国家公园署当中的组成部分之后,全线都必须实现公有化,其周边的一些区域也要被算作国家公园的范围之内。联邦利用同一批法案当中建立的“土地和水资源保护基金”(Land and Water Conservation Funds),以低价购买沿途的土地,建立这条长为3500公里的国家公园。

这一措施迎来了一批“反环保主义”思潮,许多保守派的、反对联邦集权的政治团体认为这一举动侵害了私人财产所有权。另一方面,联邦并不愿意加深与民众的纠纷,于是把步道的管理和建设项目大量“外包”给民间志愿者组织,由他们用自己对AT建设的工作经验和对本地政治经济环境的切身体验,去周旋于私人地主之间,让地方和州级别的组织能够担当设计管理AT的职责。

联邦和民间的周旋终于于1984年达成最佳解决方案:阿帕拉契亚步道的统一管理权被正式交予阿帕拉契亚管理局(Appalachian Trail Conservancy)这一非政府、非营利的民间组织,而国家公园署等联邦机构依然提供部分支持。步道管理局联合沿途的31个山野俱乐部,与公园署、林业署、州级政府联合,形成了美国历史上独树一帜的民间和政府共同管理土地的局面。AT的最后的一片私有土地在2014年被购买,至此AT实现了100%的公有化。

所以,AT就是一条3500公里长的国家公园,这些农场主必须要保证徒步者能在不那么繁琐的情况下,穿过栅栏、翻越界限,还得确定自己的牛不会跑到别人家的草地上。几十年来联邦政府和私人之间的拉锯才形成了今天步道,不得不说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下,是个奇迹。相比而言,欧洲(尤其是英国和北欧)的山道,早在形成的初期,就约定俗成是公家的财产,人们可以有“自由游荡的权益”(The Right to Roam)。

大猩猩和闪电在大农场边的悬崖旁睡着了。90华氏度的大太阳天,频繁的上坡和沉重的背包加重了我们的疲劳。午休后,大猩猩和闪电饶有兴致地讨论如果中了1000万美金,该怎么分配这笔钱。下一个脑洞题是“我想拥有那种超能力”。

我们一边走着,一边玩各种口头游戏,最简单方便的就是“20道题”。出题者在心中想好一个人物、地点或事物,答题者为了猜出这样东西,可以提20个问题,出题者只能用“是”或“否”回答。闪电出的“银河”,很快被我和大猩猩猜中;大猩猩出的“超级玛丽”,我和闪电问了27个问题却还没猜到个大概。

我们想象世界被僵尸侵略,城市被血洗一空,核泄漏,恐袭,陨石撞击,地震,病毒泛滥……出山以后,我们成了世界上惟一的人类。

大猩猩掏出手机,没有信号。“兄弟们,准备好面对世界末日吧。”

“等等,莫非这是我能买到的最后一卷意大利香肠?” 闪电嚼着今天的第4顿饭,若有所思。

我们向着弗吉尼亚最高峰罗杰山(Mt. Rogers)进发。最后一个上坡,没有树木,空气干燥,大地暴露,我们仨都放慢了脚步,隔开了距离,“20道题”问答和世界末日幻想,都不了了之。揣着小三脚架登顶,以为可以拍日落的延时,结果山顶竟是一片松林,日落的影子都看不着。

在离开大马士革以前,闪电向杰斯特取经,把AT接下来这一路段的亮点掌握在手,其中最重要的两个点都集中在第三天:格里森高地(Grayson Highland)和一处可以游泳的溪流。前者,可以逗小马驹;后者,可以在中午泡澡。

格里森高地就是一处有灌木和小树林的大草原,地势开阔,风吹草低,野马遍地。这些马儿与世无争,天塌下来了都不能阻止它们淡定地吃草。它们毛发脏兮兮的,身材矮小,毛发的颜色五花八门。这些小马驹是不能喂的;听说曾经有俩妹子喂过马之后几十分钟后便被马儿攻击了。闪电和大猩猩不听我劝告,昨夜把帐篷搭在罗杰山开阔地草地上,半夜小马驹前来骚扰,他俩帐篷没破,也没受到惊吓(“我们和小马玩了帐篷内外捉迷藏”),不过又一个晚上的安眠泡汤。

两小时后,我们来到了杰斯特口中的透心凉小溪。闪电、我和大猩猩相继笨拙地钻进水里,溪水冰冷刺骨。闪电象征性地把头浸入水中1秒,大猩猩在把手臂拉在木桥上做了几个引体向上,他俩一会儿就上岸了,只有我在水里孜孜不倦地用GoPro尝试自拍。在一天之正午泡一泡冷水,看似会浪费一两小时,实则对下午的徒步大有助益:我在PCT上最远单日徒步38英里就包含了两个小时的泡水。

徒步的生活看似重复,其实充满着可以创新的空间,主要堪比怎么利用一天中的大把时间:你可以踽踽独行,也可以谈笑风生;你可以频繁歇脚,也可以上起发条;你可以遵从计划,也可以挑出盒子之外,换个方式走路。马驹、泡水,就是我们在夏日来临的催眠曲中的“出格”,可谓两针强心剂。

过去几天,我们商讨了一个新强心剂:在Partnership Shelter (联谊庇护所)搞一次“野餐”。注意此“野餐”和平常的徒步食品不同。我们从罗杰山游客中心上了去Marion市的班车,从超市买来红酒、葡萄、奶酪、烤鸡、油梨果、番茄、柚子、草莓、面包。红酒和草莓混在一起,就是一杯sangria。番茄和油梨果切片,夹上奶酪,加几片烤鸡肉,用面包夹住,就是一个鸡肉三明治。

刚好午后天降大雨,大约有三十个人挤在联谊庇护所所矮小的屋檐下,餐桌上堆满了食物,所有人就这么分着吃。闪电用了庇护所一楼的淋浴,接着一不小心从通往阁楼的梯子上掉了下来,又在切牛油果的时候划破了手,大喊:“这个庇护所有毒!” 众人笑瘫。

晚上,我们当中为“野餐计划”献身的功臣们,可以睡在庇护所二楼宽敞的阁楼中,房顶很高很尖,竟有了种睡在教堂钟楼的感觉。第二天醒来,花粉、树粉过敏的我,眼睛痒得泪水直流。我一边笑着擦眼泪一边对闪电和大猩猩说:“要是让我爹知道我每天跟一二十个陌生男人睡在地板上,第二天泪眼汪汪,他肯定不会饶了你们。” 众人再次笑瘫。

从罗杰山的游客中心,我买到了一本北美树木辨识的小册子,大猩猩也挑了一本鸟类辨识的集子。AT被誉为“绿色长廊”,而自己连这些绿树的名字都叫不出来,总觉得这几个月像是白过了。有了这本集子,我终于能认出小径边上的各种枫树、橡树、松树、郁金香白杨、山毛榉、七叶树、木兰等等在AT上常见的树,更了解了山月桂和杜鹃花的差别。

一路上,大猩猩和闪电一直在帮我认树。大猩猩虽是斯坦福高材生、出身于精英家庭,也是个“农村男孩”,从小生活在纽约上州的大农场上,从大学教授的父母那里学会了木工、砍柴、喂养家禽(他家养鸡)、烧饭等等。闪电虽在郊区长大,可受园艺工程师父亲耳濡目染,动手能力也很强。我的最直接感受是:这俩孩子认植物的能力甩我10条街,其他的手工能力根本不用比较……

让我反思了一下我国的教育:学过的都不记得了,记得的都没怎么用,倒不如美国的孩子懂得的常识多,起码能能认树认鸟认花草。

但转念又一想,国内的孩子们只认识公园、植物园里那插满名片的盆景和鲜花就已经不错了,升学考试的重担怎能让他们产生走入山中的欲望?哪怕走入大山,花鸟虫鱼松杉橡柏又能见到多少呢?美国的物种多样性远不如中国,但中国的物种消逝之迅速、灭绝之残忍、教育之匮乏,让我不得不怀疑几十年后、甚至几年后,我们的山林是否也会像美西的荒野一样,安安静静?

而且,大猩猩、闪电远不能代表美国大多数人通识教育水平;布鲁克林的孩子对大自然的认识度,不见得比我好到哪里去。也正因为这些由家庭、居住环境造成的差异,导致他们这类从小被自然主义熏陶的孩子,更容易走入大山、开启长距徒步之旅。

我正相反:我的“自然缺失症”已病入膏肓,当看到地球这一面的好山好水,便像冲出牢笼的囚犯一样,渴望呼吸新鲜的空气。徒步之旅完全是对此病的治愈过程,且我并不能骄傲地说自己已经痊愈。

路越走越窄,它把我们禁锢在了单一的价值观中;我们自以为是地学习到的“新产物”,只不过是昨日的旧习而已。而那些擦出火花的念念不忘的旅人们,也终究是被无穷的相似点带到了一起。我们能坐下来谈话,读类似的书,走同样的路 ——这都是因为我们视野狭窄,而不是宽广。

一直忙着抬头看树,脑海思绪万千,一下子就被大猩猩和闪电超过了。我们约定好在17英里外山顶的庇护所见面。下午的爬升很陡峭,我心不在焉慢摇慢摇地翻着小册子,辨认树木,到了山顶时已经下午六点了。Chestnut Knob庇护所在暴露开阔的山顶,有完整的四面墙壁、可以封紧的厚重石头门,想必是寒冬或早春躲避暴风雪的应急庇护所。大猩猩和闪电竟然不在山顶:他们在这里等了两个小时,决定继续前进,给我在登记簿上留言。我吃完晚饭后,离太阳落山还有两个小时,终于可以专心致志地徒步,不去抬头看树了。

昨天收到PCT同伴“长官”的短信:我们在PCT上的好友萨拉,去世了。

2014年,萨拉32岁,我们一起徒步了PCT的头两百英里。萨拉是我在PCT上惟一的女伴、第一个稳定的徒步搭档。她来自俄勒冈,十八岁搭车横跨美国两次,二十岁跑到欧洲旅游,认识了人生知己,果断把自己嫁了出去。二十二岁,她和荷兰老公Jasper一起回到美国,生活在波特兰。Sarah希望能和爱人来日一起徒步PCT,于是在256英里处的大熊湖退出。

我在PCT上的第一天,萨拉就坐在莫伦娜湖公园的长凳上,跟我讲述她在中国北京四中教书的经历。许多人在徒步开始之前,便听说过萨拉: 她自愿为100号人跑腿,打印地图。沿途的每个徒步者都于她有过交集:萨拉是那么风趣健谈、友好善意。她说西红柿是水果而不是蔬菜。她说Chia seeds的保健功效没有传说中那么好。她说我的脚疼是因为小腿太紧。她说应该迈小步而不是大步……

萨拉总是笑着,“在我22岁的时候,爬树的时候摔下来了,结果把腰摔坏了,还送了急诊。” 那时候我在华氏100多的沙漠里走得精疲力尽,需要靠舔背包上的盐渍来补充离子。我把最后的半瓶水分了一半给萨拉,让她继续前行。

之后萨拉说:“那天晚上我走啊走,走啊走,终于在12点之后到了藏水点。” 她在月光下面打开了沙漠的第三道大门,后面是水天使早早放好的几百公斤瓶装水。“我起码喝了两升水,直接打地铺睡着了。”

萨拉在大熊湖准备离开PCT时,把她的背包送给了奶爸;奶爸背着它走完了全程。卡洛斯也一直把在白水河边与萨拉扎营的经历当成PCT的亮点。我和萨拉一起登顶San Jacinto, 一起在剪刀口帮助栈道天使Monty烧烤,一起在天堂谷咖啡厅享用Jose Burger,一起在圣菲力培山脉口渴到晕眩,一起在南加州的山顶看战斗机低空掠过头顶,一起在天使之家Ziggy and the Bear泡脚露营,一起在大熊湖青旅畅所欲言……

萨拉偶尔说出两句零碎的中文。我说:你教的化学对徒步很有用,路上遇到的不少问题都跟化学有关。她回答:你学的心理更有用,徒步就是95%的心理戏。

几天前,她在午夜回家的路上坠崖身亡。萨拉和丈夫走在一条月光下的小径上,那是他们家附近的小路,他们非常熟悉。萨拉在一处悬崖的观景台上停留,说听见了海狮的叫声,寻音而去。丈夫回过头时,她已消失不见。

萨拉有一张甜美的脸,让人无法猜测她的年龄。她的身形偏胖。我常让她走在前面,每小时两英里,不快不慢。她走在南加州的山脊上,走在春天的鲜花里,走在高速路旁。她搭车的时候从容自信,竖起拇指,犹如一个骄傲的女皇。

我站在土地上,一次次抬头仰望。速度慢下来后,大猩猩和闪电也注意到我的改变。我们都没说什么,安静地生火、煮饭、搭帐篷。营地还有一个女孩,我已经忘记了她的名字。

火光暗下去了,我仰头望天。你会是最闪亮的那颗星吗。

5月14日,我收拾好帐篷,闪电冲我吼道:你准备好了吗?

我准备好了。大马士革,我们回来了。

中午,我们仨走到了和我的PCT好友“长官”约好的公路岔口,他果然在那里等待。一个熊抱之后,我、闪电、大猩猩挤进了长官的车后座,一行人向大马士革开去,参加步道节。

“你知道吗,萨拉去世的那篇新闻报道,是她的一个前男友写的。莫非是有婚外情?莫非是谋杀?” 长官一边开车,一边揣测。我在车后一言不发。

回大马士革参加步道节,并不在我的原计划之中,但错过这一大盛会,又有点可惜。对我而言,步道文化就是是美国亚文化的缩影。Trail Days虽本意为AT徒步者盛会,实则是类似火人节、Rainbow Gathering的嬉皮士大会,所有人在这里以步道为载体,以徒步者生态为依托,自由地表达自己。

大马士革被分出了几个大区:城中心主街上主要是为游客服务的装备商店,邮局人满为患,所有人都在寄包裹收包裹。

大多数徒步者扎营在“帐篷城”——城外的一块大草坪和一大片森林。草坪上是比较低调的可以见天日的“正常人”,森林里则是个嬉皮士天堂:不同年份的徒步者分别组成了Billville、Riffraff、Wanderland等几个聚集区,每个聚集区都可以按自己的特点,点缀森林。白天走进去,帐篷纷繁多样,犹如迷宫;夜晚走入森林,蜡烛、熏香、灯泡、图画、太阳星星吊坠、火堆,把夜空点燃,啤酒和毒品觥筹交错。这些部落都有几个核心首领,比如Billville的核心,就是我们的好朋友杰斯特。夜幕降临,美国的酒精法律就不再在森林里起作用了,警察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晚上9点开始,森林最深处会传出震天的鼓声,闻声而去,一群头戴面具、上身赤裸的男男女女,围绕着一个巨大的火圈起舞。火圈外不断有人加入。他们的舞步很简单,口中唱着古老的歌谣,或简单地随着鼓点发出声音。

若某外星生物拜访地球,在林间看到这一幕,可能真要以为人类还没有走出洞穴和大山。

我加入群魔,围着火堆,绕了一圈。

退入黑暗的围观群众中,仰头张望,繁星没有被火光削弱,若隐若现。仿佛胸中有什么淤积很久的东西,离开了身体。又有些难以言喻的沉重,填充其中。

人们走出了洞穴,离开了火堆,遗忘了群山。千百年后,又有人人选择了回去。只是,这一小部分人,仿佛同时拥有了两个世界:其中哪个是理想国,哪个是赝品,又抑或二者皆虚幻、我们不能拥有和掌控任意一个世界?

奥斯丁的雨冲垮堤坝,洪水淹没地下室,22人死亡。马其顿的警察和阿尔巴尼亚独立分子发生冲突事件。哥伦比亚西部山体滑坡。毕加索的《阿尔及尔女人-O版》在纽约拍卖出1.79亿天价。

我动了动,踩断了地上几根山毛榉的枝叶。

徒步者是全世界最大的徒步盛会之一,每年都有几万人参加,但是分段(或者是短途)徒步者的数量,比通径徒步者的数量更多。这些短距离徒步者可能只走过几百甚至几十英里,但他们认识了解AT、对步道有感情、在徒步中结实了其他通径的朋友,他们对AT的热爱不会轻易消磨 。我们在这里遇到了不少“老朋友”,甚至有些我们以为会中途退出的人,还依然留在步道上。大家的位置各不相同:我们早已进入弗吉尼亚,有些人刚刚走到大马士革,有些人还在北卡和田纳西。

本打算来Trail Days简单看看,了解下大概情况,再打道回府,结果精彩活动一个接着一个(换句话说,我们偷懒了),在大马士革待了两天三夜。

大草坪区域附近有绵延一公里的装备公司展销帐篷。Leki、Gregory、Black Diamond等公司会派出维修队和器械,免费修理装备;CLIFF bar、Marmot等等公司几乎是在直接发装备;Leki公司更是搞了个“扔登山杖比赛”,扔最远距离的人可以免费得一幅杖子。我绕着装备展销区走了几圈,但是没有讨要免费装备的兴趣。一个是因为我喜欢的几个小公司不在场,另一个是因为我对自己的装备都很满意,实在没有再购买的必要。闪电免费搞来一个原价200刀的背包,大猩猩也半价收入一个睡袋,其他人在“装备大扔抢”活动中售后袜子、能量食品、水袋若干。我呢?在教堂的供应免费食品的地方碰到了一个喜欢摄影的朋友,聊着聊着就忘了时间,错过了大抢购。

看装备帐篷累了,把手机、充电宝拿到“充电站”充电。志愿者大妈向我展示了充电站全貌:整整3个桌子,二十几个插线板,密密麻麻的插座和接口,还有密集似人头发的充电线。三百多部手机、电子书、充电宝,跟阅兵式一样,井然有序地躺在白色桌子上。

另一侧,又一个志愿者大妈在收集长距徒步者的脏衣服。她身后的白色大帐篷里,有3台洗衣机、3台烘干机,从步道节开始就没停止过运行。我、闪电、大猩猩凑了一防水袋的脏衣服,标注好步道名,撂给志愿者大妈处理,几小时后再来取。

大马士革市区里的教堂、市政厅都被步道节占用,作为活动场所。有著名徒步者经历分享会、动植物知识分享会、作家和纪录片导演分享会、纪录片首映式、户外组织(如美国长距徒步者协会)年会等。趁着等衣服烘干的时间,我去听了AT速度女皇Jennifer Pharr Davis(詹妮弗·法尔·戴维斯)的讲座。戴维斯在2011年以46天、11小时的时间,在丈夫Brew的补给团队支持下,通径徒步AT,打破速度纪录。她写的《成为奥德萨》让我对徒步AT又向往,又害怕。在2005年她的第一次AT之旅上,如果说被闪电击中、遇到干尸还不够惊悚,那2011年破纪录时在福尔蒙特遭遇胫骨发炎,疼痛难忍之下还要继续以历史最快的速度向着南方冲去,在泥地里一边摔一边安慰自己“这座山只摔了两次,状态不错哦”,在外人看来就有些难以理喻了。

戴维斯在这次演讲中,很少提到几年前她破纪录的事情:这次的主题是结婚生子之后,带全家进行全美50州汽车旅行的故事。她的脸庞轮廓分明,身材高挑,有着男人一般的轮廓,说话的时候气定神闲,有条不紊。丈夫Brew还助兴演奏一曲,二人通过卖书、演讲谋生,对几百听众的大场面早已司空见惯。

我买了一本她的新书《再次被召唤》,排队走到她面前,自我介绍,寻求签名。戴维斯说她好似听说过我,让我欣喜若狂到近乎晕倒。如果有时间,我真想坐下来和她聊聊,她身体里那枚闪闪发光的火球,其助燃物是否就是上帝(戴维斯是虔诚的基督徒)?她的速度是两性的速度纪录、全人类的速度纪录(在田径史上,女性几乎从未拥有过两性纪录)那么“女性”这个变量,对她的纪录有什么折损,有什么助益?除了徒步之外,她的平行宇宙在哪里?她是谁?她爱什么,担忧什么,背负着什么?

珍妮弗戴维斯的故事,我早在大学时期就有耳闻。我的学校离纽约州的阿帕拉契亚山麓不远,校园的后山就可以越野跑。大二的时候,学校户外社的主席在纽约上州一次徒步活动中,坠崖身亡,新闻传遍了纽约上州地区。那时,我的“户外经验”,还停留在旅游团、公路旅行和后院散步的水平。户外社主席的身亡,却在潜意识里埋下一根导火索。不久之后,我不知从哪里听说了美东深处这一条连通佐治亚和缅因的步道,听说了某个疯子姑娘在山里摸爬滚打46天啃下全程的故事……

走出戴维斯的故事会,艳阳高照。市中心的大草坪上,人们铺开海滩浴巾,头戴鲜花和草帽,在大树下乘凉。草坪尽头的舞台,徒步者三三两两上台表演。

杰斯特拿着一把吉他,戴着兔子耳朵,穿着爱尔兰裙,开始弹唱他的杰作《我到过天涯海角》:

当我在下雪的东冰川大道上收拾行李

一辆载满干草的皮卡在我面前停下

“哥们儿, 如果你要去冰川国家公园,上车吧”

他问我,下雪的时候我是否还在山道上

我说:“听着,老哥,我走过三重冠的每条路,去过海角天涯”

我去过海角天涯,走过每条步道

穿过每个沙漠,呼吸过每座山的风

徒步已经是我的生活

我去过海角天涯

我去过Steamboat, Vernon, Lima, Snowqualmie,

Pie Town, Quincy, Rawlins, Hiawassee,

Wrightwood, Packwood, Dubois, Drakesbad,

Pinedale, Troutdale, Macks Inn, Seiad,

Winter Park, Benchmark, Manning Park, Cracker Barrel,

Helena, Salida, and Sawtelle, 那又怎样?

我去过Daleville, Leadville, Burney, Andover,

Mt. Laguna, Caledonia, Anaconda, Hanover,

Rutland, Ashland, Monson, Durango,

Chief Mountain, Roan Mountain, Bear Mountain, Frisco,

Tennessee to Mojave/Tehachapi, Twin Lakes,

Grand Lake, Trout Lake, Crater Lake,我的天哪

我去过Damascus, Columbus, Stehekin, Catawba,

Silverton, Silverthorne, Tahoe, and Chama,

Cascade Locks, Millinocket, Big Bear, Darby,

Yellowstone, Duncannon, Timberline, Tuolumne,

Kincora, Etna, Hachita, Donner Pass,

Sonora Pass, Muir Pass, Mather Pass让我崩溃

我去过Lordsburg, Gatlinburg, Pearisburg, Colorado,

Pine Grove, Lake Morena, Leadore, Waynesboro,

Boiling Springs, Warner Springs, Hot Springs, Pagosa Springs,

Ghost Ranch, Old Station, Harpers Ferry, Deming,

Idyllwild, Erwin, Green Valley, Sierra City,

Atlantic City, Silver City, Lake City, 太遗憾了

我去过海角天涯,走过每条步道

穿过每个沙漠,呼吸过每座山的风

徒步已经是我的生活

我去过海角天涯

杰斯特唱得上气不接下气,台下的人倒是越听越兴奋,有人打拍子,有人欢呼大叫。

我听着歌词,里面有超过半数的地方我都很熟悉,还有另一半要在接下来的旅途中经过。若是有朝一日能走完三重冠,看着这些拗口的地名化为脑中清晰的实物,是不是就能如此有底气地说“我去过海角天涯”?哪怕不是海角天涯,这地名表也能算是“美国的犄角旮旯”了吧。

我去洗衣站收了衣服,去充电站收了手机,去帐篷区领了免费的晚餐,看另一个临时舞台正举办着“墨西哥麦辣汤品鉴大会”。游荡回了大草坪,几百个帐篷在绿草上花枝招展。

Eric和Lauren小夫妻带来了一顶巨大的白色帐篷,可以容纳十几个人,大猩猩、哈利波特等人就把那里当作大本营。闪电去了需要入场券的“徒步者舞会”,真好奇他的舞伴是谁。

5月16日周六,几千人穿上奇装异服,参加步道节大游行。游行的顺序不是杂乱无章的:森林里的几大部落按照资历排序,2000年届的老前辈们先走,以此类推。

我们2015届徒步者队伍排在最后。我混到2015届的最前端,把GoPro夹在登山杖底端,举到天空之上,拍摄身前身后蔚为壮观的徒步男女。镜头记录下了穿着染色迷幻T恤的剃头男、举着充气船的胡子男、穿着泳衣的太阳镜女、头发像鲍勃马利眼神似切格拉瓦的神秘男……队伍两侧,大马士革的居民们有的懒懒地坐在躺椅上,有的携家带口敲锣打鼓,有的滑板少年好奇地张望。徒步队伍时不时喊出“谢谢你,大马士革”。

从步道节重返AT,回到三天前长官迎接我们的路口,重新向北开始征程。

闪电、大猩猩和我纷纷抱怨这两天没休息好。虽然我们在步道节里没正式徒步,可每天没少走路(从帐篷城到主城有好几英里)。这两天看这看那,听听讲座、抢抢装备,晚上凑个热闹跳跳舞喝个酒,还是得睡在帐篷里,公共澡堂也不一定有热水,最糟糕的是我们仨的衣服没洗干净,上面还有(闪电的)臭袜子的味道!

下午天降倾盆大雨,时机正好,因为我们正在湿度为100%、温度为80华氏度的森林里汗如雨下。雷阵雨一来,大家纷纷庆祝,根本没人穿雨衣。比起身上下雨,我更希望天上下雨,只要不是太久。

今天我们的终点是“树洞青旅”。目前住过的青旅条件与难民营可比,比睡帐篷差太多,最重要的是不干净,房间飘满徒步者的“清香”。好在“树洞”把我的观念纠正了过来,让我重新对青旅抱有希望。

“树洞”是森林深处的一个有机农场, 主人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姑娘。姑娘和老公种菜、养猪、搭建新房,大多数家具都是手工制作,所有的食物全部自给自足。我们吃饭的盘子是姑娘烧的,屋顶是两人做的木工,连地毯都是手工编织的。两人都有按摩证、都会非洲鼓,房间飘着熏香,墙上挂着八卦图。这里不通公路,十分安静,大多数的嗨客也还没有从步道节回来,整个地方只有不到十人。

晚饭前,大家要手牵手闭眼10秒钟,说出心中所感恩之物。每个人闭着眼睛,发表演讲:“感恩上帝,感恩饭食,感恩陪伴,感恩没受伤,感恩步道,感恩家人,感恩健康的身体”。我们先分享了纯天然的沙拉和草莓,再喝下一碗浓郁的土豆汤,甜点是主人夫妇自制的冰激凌。

饭后,所有人依照“树洞部落”的规矩,帮助主人收拾桌子和洗碗。离开房间时,我们也要自己更换被单和倒垃圾。偌大的农场,只有两个主人,每天留下一两个徒步者,以劳动交换住宿和伙食。如果没有徒步者自觉打理,这一切很难有条不紊地运作。可能也正因为一切看上去那么井井有条,文艺清新,大家都不想破坏这个氛围,让正能量循环。树洞就这样,从民宿变成了社区,从酒店变成了家,从商业变成了文化。二十世纪许多哲学家、包括AT之父麦凯叶心中向往的那个乌托邦,人们自给自足,互帮互助,生活简单纯净,艺术返璞归真,能量与盖亚母亲融为一体……大概也不过如此。

我们预订了一个单间,三张大床,有自己的卫生间。洗完澡后,穿上浴袍,坐在楼下的吊椅上,听蝉鸣,看着猪猪们在远处的草地上徜徉。

闪电坐在阳台的木制摇椅上,看着远方:“我被治愈了。”

“我也是。”

从树洞醒来,大猩猩早上帮着女主人准备早饭,被小两口盛情邀请再留宿一晚。我和闪电则在饱餐一顿之后,直奔Eric的化工厂。

我和Eric, 不过才认识三天。步道节中Jennifer Pharr Davis的分享会上,他坐在我的右边。我们先是用英文搭讪:他是弗吉尼亚本地人,化学工程师,工厂就在AT旁边;他正在短距离徒步AT, 争取能把弗吉尼亚州的步道拉通走完。当Eric得知我来自中国时,眼睛一亮,一字一顿地说:“你是拿力人?” 原来他曾经拖家带口,在南京工作过3年,女儿“小兔子”也在中国出生。后来,因为担心国内雾霾对女儿健康有影响,他们一家三口才回到了弗吉尼亚。回到大草坪之后,我发现Eric的帐篷就在我不远处,便继续唠嗑,话题涉及装备、政治、女性地位、教育、中英文比较、北美板栗树种植,等等等等。他果断邀请我们三人在去Pearisburg补给之前给他电话,由他充当我们的栈道天使。

Eric搭我和闪电,进城买补给,匆匆20分钟解决任务,直奔墨西哥餐加碳。几个卷饼、一瓶蛋白质饮料之后,我的胃终于开始抗议了,大概是这两天吃得东西太好了,我匆匆与艾瑞克告别之后便冲进厕所……

弗吉尼亚最令人称道的景点是“龙牙”和“玛卡菲之顶”。离开“树洞”之后,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便是接近这两个别人口中的“AT最具有标志性的景观”。

弗吉尼亚已经在夏天的酒里浸泡得张牙舞爪,山月桂乳粉色的花瓣落上温润的一笔,也修饰不了盛夏的决绝。步道回归了AT的本来面目:50度的上坡要靠脚尖来走,山脊上的石头堆要用手攀爬,速度掉到每小时0.5英里也得忍着,稍有不慎就能摔个十几米。

绿色的森林,模糊成了一块巨大的屎。

我把登山杖插进石缝里,站稳后向前迈步,登山杖却拔不出来了。稍一用力,“咔嚓”,登山杖断成两截,下面那截有气无力地怂搭着头,等待我地怒斥。我索性把两截从中掰断,收起登山杖残损地尸体,放进背包,继续走。

我经过印第安人的古战场,华盛顿的草原,南北战争游击队的碉堡,名人或草芥的墓碑和白骨。它们的痕迹早已消逝,留我在脑海中,立碑。

忘记攀登上了哪座山,爬了第几个1000米,我在傍晚到达某个山顶,睡在大石头上。十几米外有单日徒步者在嬉笑打闹。闪电在哪里,大猩猩在哪里,杰斯特在哪里,哈利波特在哪里,我不知道。躺着,看着天,腿部有些痒,是两只蚂蚁爬过。

我睡着了。

与此同时,一百英里以南,“鲍勃军团”的志愿者正挥汗如雨。步道节结束之后,鲍勃把几百号人运到小径上,新建庇护所、维修被损毁和侵蚀的路段、改建“之”字形线路。一两天之后,工程就基本完工了。人多力量大。鲍勃再负责把所有人送回他们各自需要重返的步道口。一百年前,AT上几乎没有循序渐进的坡度,所有的路段都是直上直下,有些地方斜度甚至超过60度。近年走AT的人多了,许多人开始投诉:AT有些地方太难,石头多、坡度陡,不够“亲民”。各地志愿者便纷繁投身改建的工作。

这样做也不是没有坏处:一些地方变得简单了,甚至是太简单了,导致徒步者在遇到“AT真面目”时无所适从。

弗吉尼亚州是AT全程14州中路线最长的州,共计550英里(AT总长度为2180英里)。在南部的时候,有人传言弗州又平又绿,特别好走。时至今日,我们才领会了一条金玉良言:永远不要相信别的嗨客说的话。

从Pearisburg补给结束至Dalesville这一段,我们不停地翻山,每天的海拔图都是几个M和W字母。弗吉尼亚的“三重冠”——龙牙、马卡菲之顶、廷克崖壁,都挤在两天之内。

上龙牙的山路,崎岖陡峭,但尚不至于困难,偶尔有几处大石头需要攀缘。龙牙是两块巨大的花岗岩,有两层楼那么高。放下背包后,我和闪电一起,攀岩至龙牙顶端。眺望远处的山脉,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就在山麓另一侧;Roanoke城顺着公路就可以抵达。高压线和房屋点缀在绿色的树林和田野间。半日车城外,是华盛顿特区;一日车程外,是亚特兰大;两日车程外,是纽约。我有些眩晕,用GoPro自拍几张后,便爬下了这两座类似童年假山的石头。

从龙牙下来的路线陡峭至极,我一瞅就知道自己要用屁股来蹭一段路。大猩猩在下坡的时候迷路了,因为四处皆是垂直下降的石头,难以认清哪里才是步道,迷迷糊糊走到错误的路上,在陡峭的石壁上挣扎,回头一看,一条白色油漆在远方耻笑自己……

三人连滚带爬下了龙牙山,来到Catawba小镇(其实只有几户居民)的某著名农家乐式餐厅吃晚饭。餐厅本身是一栋巨大的别墅,有接近100年历史,门前种着一棵参天的橡树,门后的草原上有几匹马驹。我们点了热汤和桃子酱,坐在角落,品鉴周围散发出洗发水和洗衣液香味的干净游客们。

吃罢,继续走路,到离玛卡菲之顶最近的庇护所时,已经是晚上9点,趁着月光找好了扎营地。庇护所里某人的呼声很大,我在半梦半醒之间徘徊。

不知过了多久,闪电爬起来开始收东西,大猩猩说:哥们儿,你知道现在才3点吗?

闪电说,我知道,可是我1点就睡不着了……

我和大猩猩在凌晨5点爬起来,去三英里外的玛卡菲之顶追赶日出,可还是迟到了二十分钟。老是在林子里走,看不到什么景色,但一旦柳暗花明,视野一打开,便会把每个壮观的地方视为珍宝。走在去玛卡菲的路上,点着头灯,聆听着自己的喘息和心跳,我感谢自己对每一个美景和日出还能葆有最初的那份激动和好奇。换个地方看日出和日落——我已不知人生中还有什么能比这更重要。

闪电泡好了早饭,裹着睡袋,躺在背包上,翘起二郎腿,奚落我们两个懒人,错过了这一“AT徒步必不可少的日出”。

大猩猩沉默不语了十分钟,然后像念电影台词一样叙述了一遍几个宇宙起源的理论,探讨了他的大爆炸观点、生命起源,最后抛出了生命目的性的问题。闪电和卡菲之顶上另外几个游客闲聊,有个本地人已经是第100次登顶玛卡菲看日出了。

崖壁好似恶魔的舌头,或《狮子王》中的荣耀之顶。我们三个“辛巴”“彭彭”和“丁满”,把相机架在十几米外的悬崖边,一二三木头人,搞怪自拍。

两个男生的背影像两座大山,太阳从他们中间升起。一只蝴蝶黏在我的鞋底,扇动翅膀,不肯离开。

在玛卡菲逗留两个多小时,我们才收拾行囊,重新出发,一路向北。闪电一边走一边认树,终于把几种山胡桃的区别分清了。我们三人里,大猩猩的腿最长,但是闪电的速度最快,比我当年的战友長沼和卡洛斯的速度还要快,我每次都直接放弃追击。

两个人如果一起走路,会产生一种“拉伸效应”。前面的人为了不让后面的人觉得自己走得慢,便会开足马力、加快速度;后边的人为了不让前面的人觉得自己走得慢,也会加快速度追上。一个人走路,自己跟自己赛跑,外界的压力消失了,速度全由自己决定,自由的代价便是丧失了“鸡血效应”。

我并不知道,这是我和大猩猩、闪电在步道上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清晨。

来到Daleville小镇,我们定了两个旅馆房间。大猩猩和闪电在房间里放“人猿星球”。这两个男生都是机械工程出身,每天走路都要听podcast科学广播,手机里都有两三个辨认树木和鸟类的app, 到镇子里之后都会一本正经地坐下来补日记。

第二天,我们三宝受到了Terrence/Emi和琳达两家人的热情款待,在“三只小猪”餐馆吃到了一顿肉食大餐。两家人从长岛一路开下来(最近是美国国殇日假期),经过费城,来弗吉尼亚和我见面之后又要马不停蹄地穿过仙乃度国家公园。

吃罢,我们“三只小猪”走路去Krogers采购食物。因为我不煮热食,每次的“主食”便成了面饼三明治:面饼+奶酪+意大利香肠+其他创意(梅干、培根屑等等)。早餐是甜到腻的Pop Tart饼 (400卡路里一块,类似夹心饼干)和坚果(主要是花生和葵花子)。一天中的零食包括trail mix (即各种坚果和果干的合体)、牛肉干(我的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当然奶酪和香肠salami也不能少)、果汁软糖等等。这样下来,每天的食物有两磅重,比当年煮热饭时代的单日净重要高出许多,但是节约了燃料、炉具、水和炉头的重量,更重要的是节约了时间,想吃就吃,不用煮水和洗碗。

大猩猩和闪电这“两只小猪”下午五点出发,我继续留宿一晚。第二天天亮了之后,我又改主意了,打算继续留一天,搞一个double zero双休日。

就这样,我在床上看了一天的动物星球、变性人体育明星Bruce Jenner的访谈和Tonya Harding (94年美国女子花样滑冰丑闻主角)的纪录片。我来美国之后,就几乎没看过电视,在一天之内恶补了不少文化常识。

一下子落后大猩猩和闪电两天。

在PCT上,我在西耶拉遭遇了一场大雪,休息了两天,因而落后奶爸和卡洛斯等同伴。重返步道,“万径人踪灭”。前路漫漫,孤身一人。在白雪皑皑的山谷盆地中仰望苍穹,脚下是明晃晃的洁白,眼前是我一人独享的美景,而我竟然无心兴奋或者感动,只心想着追上远方的朋友们。

步道被雪埋了,脚印还在。这些脚印在雪地上特别明显,每天不同的时段,脚印也是不同的。早上的雪硬、脚印就比较浅;而下午的时候,太阳把雪晒软了,雪一踩就踏。有时候,脚深陷在这些“陷阱”里,拔不出来;或是脚挣扎着出来了,鞋还陷在雪里面,用手狗刨,手和脚都湿透,嘴唇和脸却被太阳晒得滚烫。

有几次,我近乎癫狂地寻找着认识的脚印——任何脚印。我对于这些或陌生或熟悉的脚印,都有一种痴迷的依恋:我坚信它们的正确性,坚信它们带领我走向对的方向。我为此做过一些错误的决定,吃过好几次亏,都是因为脚印本身领向的方向是错误的,而我把它们当作圣旨去遵循。

而我知道,这些脚印对我的意义,已不再只是路标和导航。它们成了成了苍茫大海上的灯塔,岛屿上的炊烟。哪怕看不见人,只拥有脚印、灯光、乃至人几个小时前生过火的气味,都能消灭我对未知的一点点恐惧。有几次,在终于发现脚印的时候,高兴得几乎落泪。有几次,却又孤独惆怅,再度坠入低谷。

七天之后,我终于在猛犸湖,与我的PCT同伴重逢了。我还特别查看了他们的鞋印;发现我并没有“最强大脑”,竟然把一些鞋印记错了。然而哪怕是把脚印完全认错了,那种依托感是无可取代的。说它们支撑我走过了这7天西耶拉雪路,也毫不为过。

说回AT。我选择休息两天,一方面是放松身心,从弗吉尼亚中部的陡坡和酷暑中,缓一缓神。

另一方面,是在他人与自我之间寻求平衡,重拾solo hiking的初衷。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出发的,在终极意义上来说都是独身徒步者。虽然途中结伴,但并无契约。这个“集体”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只是短暂的结盟,我不应该因此而妥协自己的计划。

等等,有什么好像不对劲。

不,我并不是这么想的。我并不“需要”一个人走。

大猩猩和闪电,其实是很好的旅伴。闪电这家伙的徒步风格比较彪悍,和卡洛斯的速度类似。大猩猩比较温和,类似奶爸,可他在纽约州就要离开了。我在PCT上和卡洛斯、奶爸尚能青蛙跳到加拿大,为何此刻却想要挣脱大猩猩和闪电的队伍?

可能,PCT上那个追逐别人脚印的我,并不是真正开心的我。可能,跟别人“绑定”的旅途,并不是属于我的旅途。

可能,闪电的莽撞和孩子气,大猩猩的温润和压抑,我的极尽妥协,让我回想起了曾经旅途上的某种权力关系。可能,我并不喜欢这种关系,不想重蹈覆辙。

抑或,我其实内心想要跟大猩猩和闪电重新相聚:会不会,回到步道上,我又会开始发疯地寻找他俩的脚印?会不会,我让他俩先走,是为了更好地追逐、让他们拽着我,向卡塔丁飞奔?

我到底想推开什么,想靠近什么?

我把电视声音关小,腿搭在墙上,嚼着红莓干。背包在椅子上,睡袋在床边,帐篷挂在晾衣线上。它们都在瞪着我。

不管怎样,现在我是一个人了。

大猩猩和闪电在两天之外的北方;步道上的徒步者少了,线路的惊喜也少了。石头不多,线路不太陡,还是那熟悉的爬坡,下降,再重来。

夏天,真的来了。

第一个反应是晚上睡不好了。我的睡袋是华氏20度的标温,最近晚上弗州的温度得有五六十度,故,我裹在睡袋里,与桑拿无异。把睡袋拉链拉开,略有帮助,后半夜才能完完全全睡着。估计是折腾得累的。

第二个反应是汗如雨下。注意,这并不是比喻。我徒步过德克萨斯的沙漠,南加州的沙漠,亚利桑那的沙漠,经历过100华氏度的高温,在仙人掌堆里撒野,可是现在我懂了,温度不是全部啊!还有一个变量叫“湿度”啊!美国东部夏天的湿度,说“汗如雨下”,还真不如直接下雨来得爽快!

第三个反应是蚊子多起来了。我现在尽量避免在每天最热的那段时间走路,所以不得不把徒步的时间滞后。日落前后一小时是蚊虫攻势最猛烈的时段,好在现在的蚊子还处于青少年时期,还不怎么叮人。有一种体型很小的飞虫,插嘴迅速,雁过不留痕,乍眼一瞅会发现腿上多了几个小包,以虎牌万金油拭之,方能维持神志。

我开始期待我的全身防蚊衣了。

杜鹃花几乎要开败了,花瓣凋落在小径上。黄昏时,一抹粉色映衬在球形水塔上,好似一个外星工程建筑。一个大石头尴尬地夹在两堵石壁之间,不知几百年后是否会掉下来,或是明天。

次日来到詹姆斯河边,河上有AT最长的步行桥。一块石头牌匾写着:“詹姆士河步行桥:纪念威廉.T.脚先生(1946-2000)”。 我揉了揉眼睛再看一遍,那位故人的姓氏确实是“Foot”, 脚。多么好的姓啊。千里之行,始于Mr. Foot. 

詹姆斯桥出名另有原因:从这里“跳河”,是AT徒步者的传统。

AT还有很多其它奇葩传统:从最南端的斯布林格山捡一块石头,一直背到卡塔丁再扔掉;在半程的哈勃港吃一桶半加仑的冰淇淋;24小时中喝掉24瓶啤酒同时走24英里;“西弗马宾”四州单日穿越,等等……

我来大姨妈了,所以没有跳河。有个姑娘跳了,出来之后直呼大爽,有恐高症的人都能这么享受……我则和其他几个徒步者在岸边享受步道奇迹:两瓶饮料,一个热狗。多乎哉,不多也。步道天使的哥们儿赤身裸体地在河上划站立浆。他们明天要南下,去寻找更多徒步者聚集的地方。

拍拍灰尘,继续上路。我要走到黑夜里。只有黑夜里,森林才是可以亲近的;其他时候,它是酷暑的同伙,孤独的帮凶。

我走在月桂丛中,花已经没了。来到一处开阔的悬崖边,掏出相机,录影中,由我哼着的小曲配乐:

是的,这会是一个寒冷而孤独的夏天

但我能排解这种空虚——

我每天都会在梦里,给你写一封信

以吻封谏

我会在阳光中看见你

我会在所到之处,听到你的声音

我会朝你奔跑,保你入怀

但亲爱的,你并不在身边

我并不想在这个夏天,和你说再见

因为我知道,我们将错过这一切

所以请让我们相约,在九月再相见

以吻封谏

夜幕逼近,山路上,一个美国大妈穿着连衣裙,精瘦的身躯和脸庞,肌肉紧绷。她在夕阳的余光下,拄着木头杖子,轻快地蹦下山,好似一只雨燕。

她看到我,精神突然一阵:“你好,你是中国石头吗?我早听说过你,今天终于见着了。”

我半信半疑。

“我是向南走的北行者。我们见过面,但你应该把我当成了个单日徒步者,所以没印象了。”

向南走的北行者?

大妈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她有两辆汽车。她在步道上的北端某处,把车子A停好,从北方向南方走,跟北行的徒步者直接照面。走到南端的车子B时,她会把车子B开到车子A以北的下一个补给地,补给后,继续向南,走到车子A, 再把车子A开到车子B以北的地方,向南走,以此类推。这样,她得以在“微观”层面,点到点的层面,向南走;但“宏观层面”,她其实跟我们一样,都在向卡塔丁靠近。所以,她是一个“向南走的北行者”,能跟我们这些纯北行者(Nobo, northbound的简称)经常交汇。

大妈还要赶路,向南去找她的车,说不定晚上能在哪里洗个热水澡,在车里睡一夜。她走后,我才发现自己忘记了问大妈,是否见过大猩猩和闪电。

可能,对大猩猩和闪电的行踪,我已经不在意了。

我来到半山腰处一块开阔的平地,山一侧的石崖边,有密闭矮小的树丛,成天然的屏障。月亮还没有升起来,山脚下平原上,飘来一朵云。云朵很低,跟我的视线平行。它像一艘船,不知道驶向何处;周围的“海洋上”,没有其他云朵陪伴,船儿形单影只。

我打地铺,吹睡垫,把睡袋摊开。今夜是我在AT上第一次不搭帐篷的“牛仔式露营”。我坐在这个山崖上,任山风吹拂,月亮升起。云朵船飘走了。

我把自己埋进睡袋里。以吻封谏。

半夜,有什么东西刺痛了我的眼睛。睁开眼,一轮又大又白的圆月挂在天上,好像一个电灯泡。

“南行的北行者”大妈对我说,不要对Buena Vista抱太多期待,能闪人就快点闪。

次日,我遇上一个德国哥们“Off”,走了18英里进城。当我觉得自己的忍耐程度已达极限:这辈子从来没这么脏过,每天好似在自己生产的盐水里“洗澡”时,惊喜接踵而至:Amish小店里发现炸牛油果酱等奇特的阿密使人(宾州和俄亥俄一带的奇特民族,不用电,自产自销,自给自足)土特产,路边摊主请我们吃西瓜,从邮局到图书馆到赛百味的店员都很热情。

人品守恒:入住印度人开的酒店,房间很脏,连被单都没有,还得睡在自己的睡袋里。我和Off分一个大床,把床垫假象成庇护所的木板,就差铺上tyvek底布了。

第二天起来之后,大腿起了一些小红点,和蚊子咬的包一样痒,德国人说可能是bed bug……

撤离酒店,和德国人在汉堡王上网,遇到一个老爷爷,说可以搭我们回步道。老爷爷的车居然是65年的Impala, 内置华丽,酒红色的座椅,古朴高端,跑起来很拉风,但后排没有安全带。我不懂车,但见德国哥们和老爷爷眉飞色舞地聊着……

晚上八点半终于走完了14英里,在渐暗的天色中搭帐篷。庇护所此地无银三百两,宾馆又有床虫,还是睡自己的帐篷最靠谱。

佐治亚、北卡、田纳西、大烟山,好似回忆童年往事那般遥远。那时,我们听闻弗吉尼亚一马平川,日行25英里毫无压力,心向往之。

如今行走在弗吉尼亚的我们,只感觉自己已成为她的奴隶。弗吉尼亚已经占据了我的全部世界。我看不到弗州以北的远方,回不到千里之外的来处。我被困在毫无目的的升升降降中,炙烤于“绿色长廊”的蒸笼里,朋友四散,不得超生。

这就是“Virginia Blue”吗?

上升3000英尺到神父山,下降3000英尺掉到Tye River, 再上升3000英尺到三山。今天是步道目前为止海拔变化最大的一天——总共上升6000多英尺,合2000米。在90华氏度,90%湿度的酷暑中。棒极了。

在神父山顶前,有个兵哥哥在跟陌生hiker聊天。他看上去比我年纪小,步兵裤,尼康单反,背包后面挂着一支来福枪。兵哥哥对AT很感兴趣,问这问那,还拿出小本子来记笔记。

我向他讨要过来福枪,自己背上。回想出发前,我曾在德州的大农场玩过狙击枪和手枪。有人曾问,来徒步AT是否要带枪;此刻我掂量着比我帐篷还要重10倍的武器,五味杂陈。是的,你不需要带枪,因为你根本背不动。是的,你不需要带枪,因为危险来的时候,那手枪可能埋在背包最深处。是的,你不需要带枪,因为总有个兵哥哥,比你的枪更厉害。

神父山顶上的庇护所,登记簿里所有人的笔记,都以“忏悔”为主题。一本《圣经》放在登记簿旁边。

我翻开忏悔笔记本:“我忏悔,昨天不该吃1磅冰淇淋,因为我没带够厕纸,而且因为屁臭,我的同伴已经拒绝和我分享庇护所了 ” “我忏悔,不应该和熊自拍,因为它的instagram账号被林业局404了” “我忏悔,我在詹姆士河非法跳水,还撒了一泡尿” “我忏悔,昨天庇护所水源上游有个厕所,我进去贡献了点病原体” “我忏悔,我经常从悬崖往下扔石头,但我并不知道下面有没有人” “我忏悔,我把一个能量棒偷偷放进同伴的背包深处,让老鼠去吃吧” “我忏悔,我憎恨大自然,讨厌在林子里扎营”……

每个人都忏悔都像是在恶搞,分不清哪些是真心实意。步道这座“监牢”,困住我们的身体,压抑我们的心情,若幽默感也被抢走,那可真需要忏悔了。

下山的时候,又是熟悉的“AT Style”——石头+陡坡,我的思绪飘到了《走入荒野》主人公 Chris McCandless身上。克里斯搭车全美国、皮划艇漂流到墨西哥、涉足阿拉斯加,背离家庭,唾弃社会,摒弃教育和规范。他的世界和“正常人”的世界那么不同。他不愿无聊地生,无聊地死,不愿做除了“极致”之外其他琐碎的事物,蔑视物质和金钱,或者觉得它们与生命完全无关。矛盾的是,克里斯对自己的父亲有着严苛的道德要求,又对社会底层的人分外宽容和同情。我想到了他在路上认识的那些人,想到了他离奇的食物中毒和死亡,想到了阿拉斯加,想到了20岁的自己,猎奇,大胆:如果没有奇遇和历险,生命则毫无意义……这就是徒步中的“zone”, 一个思维的黑洞,进入这个空间以后,行走完全靠肢体最本能的反应支配,大脑天马行空。

下降至山脚,有奔腾的溪流,坚固的木桥,庇护所附近有十几个帐篷。没一个认识的人。这样也好,反正我不想跟任何人说话,不想被打扰。就好像自己真在做什么重要的事、想什么重要的人似的。

我又掉进了那个黑洞里,不想出来。

次日正午,我来到一处悬崖边吃午餐。毕,起身涂防晒霜,忽见步道附近,一黑乎乎的四脚动物悠然登场。这哥们气定神闲,搔首弄姿,明显对我刚才进食的行为很感兴趣,也想参与。它在我面前扭扭捏捏,我淡定地拿出GoPro,拍照、录影。

熊哥们离我越来越近,超过我的舒适范围地线之后,我收起了相机。熊哥见闪光灯不再,黯然离场。我也开始移步。它一听见我走路的声音,突然恐慌地跑进林子里,在离我五米之外的地方躲猫猫。

这只熊明显吃过人类的食物,不论是偷的抢的还是被人喂的,可以看出他对人类很适应。这一段有一个标牌:“此处一英里范围不许露营”。不知是否与此熊哥有关。

收起背包,继续前行。森林模糊,小径模糊,天空模糊,日子模糊。我抠了抠腿上被床虫咬的疤,三个小红点一组。满是盐的衣服已经硬了;黑色短裙下偶尔可以感受到一丝热风。

我好似醒着,又好似睡着了,做了一个巨大的梦,梦境遮天蔽日。

接近鱼石山口前的几英里,便看到山下的高速公路忽隐忽现,车鸣声更是刺耳。看来世界还没有毁灭,人类依然存在,我不是最后那个不幸的“幸存者”。

走到步道口,山道变成了水泥路,穿过两三个停车场,继续下坡。步道右侧开阔之处,耸立着一个巨大建筑物。走到门口,发现是一个酒店。但停车场一辆车也没有。酒店的门是开着的,里面漆黑一片。左侧一个玻璃门围着一个办公室,电脑杂乱无章地摆放着。好像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这里了。

我感到一丝寒意,退了出来。我寻找头顶的窗户,有几扇是开着的。然而没有灯光。没有空调的轰鸣。没有人气。再退几步,我回望整个酒店的全貌。莫非人们都被外星人掳去了?莫非真的发生了什么灾难,我的确是最后那个人类?

别做梦了,一定是酒店爬满了床虫,被关闭了。

从隧道穿过高速公路,路旁的标牌上写着:“鱼石山口,海拔1900英尺,蓝岭之巅”。

蓝岭,蓝岭,莫非就是你,给我的弗吉尼亚,画上了一抹蓝色?

仙乃度国家公园(Shenandoah National Park),是20世纪初美国建造的最有历史意义的国家公园之一。当时黄石、优胜美地等西部国家公园大行其道,东部的商人、土地持有者和政府也不甘示弱,经过长时间的游说、筹款、规划,终于在弗吉尼亚州的北部圈出来了这一块地,接近首都华盛顿特区,意图在美国东部人口最密集的区域建立一个远离尘嚣的自然天堂。

蓝岭公路(Blue Ridge Parkway)从公园内部穿越,AT的规划者也把步道设计在了与蓝岭平行的位置。公园内的蓝岭公路美名曰“天际之路” (Skyline Drive),步道穿过它28次,共在公园内绵延104英里。传说中,这104英里平坦舒畅,AT也能经过公园内的几个游客中心——Loft Mountain, Lewis Mountain, Big Meadow和Skyland,可从其“Wayside”小卖部买到好喝的蓝莓奶昔。仙乃度和大雾山是AT经过的惟二国家公园,二者都禁止狩猎,所以黑熊数目大。仙乃度最常见的哺乳动物是白尾鹿,常见的鸟类有30多种,植物种类繁多,媲美大烟山。

AT的规划者为了把步道设计得离大城市更近,在纽约和宾州牺牲了一定的美观度,跳过了阿帕拉契亚山脉的核心地区——西弗吉尼亚,而把小径放在了山脉最东麓的区域。蓝岭就是这个区域最显著的山脉。AT“为人民服务”,让美国东部的城里人能够不用花太多力气,就能找到一个“散散步”的地方。可惜,最初的设计者把小径修得太难太陡,即使能来AT的人很多,能走的人却很少。大多数人都是比尔布莱森在《林中漫步》里形容的“旅游鞋观光客”“轮椅徒步者”。

我倒要看看这仙乃度,到底是荒岛丛林,还是平原假山。

步道口有一串栈道天使的名字,义务接送徒步者进城。在弗吉尼亚的温斯堡小镇(Waynesboro)逗留一晚。免费的YMCA大草坪供徒步者搭建帐篷,也有一个教堂为徒步者敞开大门。次日,2栈道天使Ping把我送回鱼石山口。

一回到AT,天上就暗了下来,云层变厚,雨点透过浓密的树叶落下来。这与大烟山门口芳塔娜水坝上的雨,何其相似!我打了个哆嗦。大地的魔法棒一挥,夏天便消失了。也许魔法棒再一挥,它又会出现;然而看魔术的我们是否知道,这是个赝品,并不再是先前的那个夏天。

前方出现了一个简单的木质标牌,旁边的铁箱子里有登记簿,填好信息,把许可证挂在包上,我就这么进入了国家公园。有几个徒步者,选择水路穿越仙乃度。此刻他们应该正漂在与狭长公园平行的一条河上。

第二日,雨下了一天。因为我的帐篷是湿的,不得不进庇护所睡地铺,所以当天只走了12英里到达黑石庇护所。仙乃度和庇护所和大烟山的风格类似,可以睡10个人以上。我左边一个大妈,第二天就要离开步道;右边的哥们儿一边煮水一边诅咒恶劣的天气,他的包里破了一个洞,所有东西全湿了。在六百英里前的热泉市,曾经见过的越野跑夫妻,此刻又出现在庇护所里。那姑娘浑身哆嗦,老公指挥大家把庇护所二层的位置空出来给她用。二人神色凝重,也没有互相交谈。

庇护所前面有个烧烤架子,下面可以放木柴,周围圈着大石头,作为屏障。一个男人说:“我见过有人在雨里,用电工胶带和酒精洗手液生火。” 大家包里都有电工胶带,这是贴装备破洞、黏放过脓液的水泡的必需品;我作为重度洁癖,也随身带着酒精洗手液。然而没人吭声,大概我们头脑中都有一团火焰,在大雨中燃烧着。靠着那团火,取暖已经足够。

雨下了一夜。睁开眼,庇护所里的人都还躺,便继续睡去。如此往复,终于在早上8点左右一个个起来了,满脸的不情愿。

仙乃度雾气弥漫。我一边走,一边收集被雨水洗过的黄樟叶子。这种叶子可以吃,刚好我挺久没吃蔬菜了,一早上补充了不少野生维生素。进来,辨别树木已有大长进,在野外应该不用怕饿死了。在科罗拉多,我曾弹尽粮绝,吃白桦树叶,把叶子泡在果汁里,还祛不尽它的苦涩。只是那时,我并不知白桦树叶是否可以吃,也辨别不出毒蘑菇和毒蛇。

中午到达Loft Mountain Campground, 在营地的小杂货店里歇脚。托马斯坐在店门口,望着窗外的大雾,一言不发。我和Easy Strider把湿掉的衣服和袜子搭在空调下面,每人买了点零食当午餐,把手机插上电,就在店里闲逛。守店的爷爷热情地招呼我把帐篷也晾出来。我在等东西晒干的空档里,翻了几本画册。照片中的仙乃度,阳光明媚。

我们徒步者是狗,仙乃度是主人家,蓝岭公路是每天的“放风时间”,因为只有在这条人造的公路上,我们才能看见天空。这是何等讽刺。

穿过公路,走回参天的密林,在自然氧吧里吸收负离子,却有一种室内的窒息感。丛林像一个绿色的内脏,而我早已被什么怪物吃了进去,它的血盆大口,我已不记得,只知道要在这个真假幻境中,继续向前。

我从小就喜欢黑暗,喜欢封闭的空间,因为我只能在锁上门、拉紧窗帘的小房间,才能写出让老师称道的作文。初中漂亮的城外语文老师说,班里只有我一个人有语言天赋。彼时,我所有的成就感,都是在学习中获得的。写作于我,就如是被拖进房间里去,心满意足地自我鞭笞。我享受这种内心隐隐有喜悦的折磨。关上门,只有台灯的灯光、纸笔和我自己。遮天蔽日,暗无天日。一定不能有任何干扰——不是干扰,而是窥测。我害怕在写作的时候被人看到。我只能面对纸和自己。但反而,这样深入地讨伐灵魂的写作,在客观上能被认同是好的作品,被老师拿去全班朗诵,甚至班级之间传阅、上校报。但我讨厌老师让我上台,朗读自己的作文和诗歌;就像公众审讯,当面承认错误,或让掏心掏肺的文字,被暴露在阳光底下,所有的黑色都被晒得透明,然后萎掉。

我记得我用过的每一个笔记本,写过的每一篇作文和诗。然而某一天,我突然发现它们全都不见了。我怎么找也找不到了。它们遗落在了哪里,我也不记得了。它们是被语文老师们偷走了,被登上作文集了,还是被我扔掉在路上、在飞往美国的太平洋里,我也不记得了。那些文字已经从我身体中抽走,或被我催吐而出,再无身影。

后来,上了大学,我在临床心理学和精神疾病课上,学到了赋格式解离性失忆症。赋格是巴洛克时期一种流行的复调音乐体裁,运用模仿对位法,使一个简单的而富有特性的主题,在乐曲的各声部轮流出现一次(呈示部),此后主题及插段又在各个不同的新调上一再出现(展开部),直至最后主题再度回到原调(再现部)。离散型赋格失忆症,则更加烂漫:一个人完全忘却自己的过往,出现在一个新的城市,用新的名字、新的身份、新的职业,重启人生。她的前一个“自我”之镜被打碎,再也无法拼凑成平整光滑的镜面……

树枝伸向苍穹,把天空割成一个又一个裂缝,阳光洒不到地面上。我踩在林间的泥土上,落叶没有声音。

由于我在AT上经常拍花(实质是因无大景可拍),被施老师和钟鑫发现蓝岭附近的杜鹃花季已到。恰好六月初大烟山的萤火虫又开始展示他们交配的过程,于是施老师和钟叔便准备一箭双雕,从仙乃度南下大烟山,再从蓝岭公路返回,一路追花,顺道跟我在蓝岭见个面。

钟鑫、施皖是人人网的摄影大牛。我们提前约好了在仙乃度见面的时间。二位神算,见面的前三天每天都在下雨,两位一来雨就停了,丁达尔了一天。三人在Skyland吃了一顿豪华晚餐,本以为日落平平,便沿着天际公路拍云。八点过,日落有了好兆头,三人按照原计划走了一段AT,到小石头人观测台拍日落。可惜,施老师没找到照片中的水坑,悻悻而归。当晚我们睡在车里。第二天早上两位老师重返小石头人拍日出,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小石头人。

本来只打算和两位吃晚餐、看日落,结果变成了睡车+吃早餐,开始有了公路旅行的感觉。

我也开始纠结要不要同去大烟山看萤火虫:萤火虫年年都有,但和两位老师同行的学习机会,怕是失不再来,“说走咱就走”也符合我一贯的不靠谱风格,便临时决定跳上车,南下大烟山,回到一个多月以前辛苦徒步的地方,看看自己是否还认得克灵曼之顶的模样,浓雾是否依然。

可惜许久未坐车长途旅行,山路十八弯,居然晕车晕到吐了…淡定吐完之后满血复活,下午准时到达大烟山附近的集合场地,惊吓到了在场不少朋友。Pigeon Forge在大烟山北麓,朋友们租了两个小木屋。贾老师今年和小伙伴们拿下了7张萤火虫许可证,福泽众生,专业团和酱油团加起来一共有40余人。开进萤火虫森林的国家公园巴士上,全是我们的人,场面蔚为壮观,跟春游似的。因为我没有武器和家伙,属于深度酱油,只能带着眼睛和心去欣赏萤火虫。几位踩过点的老师轻车熟路,“误入”野花深处,很快就不见踪影。天黑之后,大家都以红光视人,我没带头灯,便倚仗着维生素A和登山杖走回了栈道口,在午夜之前坐上了返程车。

朋友租的小木屋十分给力(我乡下人没住过小木屋),我洗了两小时热水澡,第二天早上疏了头——两个月以来第一次。第二天乖乖地睡到自然醒,起来喝啤酒吃冰淇淋。多么丰盛的早餐啊。乳糖不耐的“病友”依然不忘先吃药。我药已停,无为而治。

和大家一一惜别,我的20张酱油AT明信片被一抢而空。6月7日是“雾里看花”日,两位老师先是去了克灵曼之顶,让我好好看了看没有大雾的大烟山是什么模样,傍晚时在山顶某游客中心一会儿向南一会儿向北,愣是在挑战我路痴并不存在的方向感。拍云时突然黑云压顶,转瞬大雨倾盆,二位在车和悬崖边做了几次往返跑。风光摄影师的执着让我深深折服。7日晚在Waynesville吃了顿还不错的晚餐,施老师连夜奋战写论文,靠一杯茶刷夜一宿。我和钟叔继续睡车,在凌晨四点被叫醒,去找日出点。

8日是“摔镜头”日。日出十分,一坨白雾跑来凑热闹,越聚越多。小睡一会,惊闻钟叔的镜头滚下了坡。三人凭借头灯和登山杖,终于在青草深深处找回了失落的镜头。日出之后,三人又刷了Graveyard和Craggy Gardens两点,龙螈比杜鹃花长得更上镜。下午在Viaduct桥边踩点之后,我沉沉睡去,二位依然执着地追赶着游客中心盖章的脚步,可惜有两个已关门。当天的最后一个点是Rough Ridge。 这名字没有取错,小径的确是够rough的,全是水坑。在拍了施老师的悬崖照之后,二人继续向山顶奔去,我则试着延时大雾,其实就是懒得继续爬山。下山时惊雷作响,我开始在石头上蹦哒,雨水不饶人,到栈道口时已成落汤鸡。钟叔給背包套了雨罩,自己没穿雨衣。施老师随后赶到,表示看见云来了继续刚着,收包时一个镜头滚了出来…“摔镜头日”在Blowing Rock的夜宵和旅店里完满告终。

最后一天还有一半多的路要赶。二位早上起来拍日出,我延续酱油党风格,又华丽丽地睡过去了。这一天拍了水车和湖,三人以麻辣泰菜完满结束蓝领飙车之旅。我吃了两个月以来第一顿米饭。

据我统计,钟叔每天睡眠时间不超过4小时(可加上车上半小时打盹),施老师平均睡眠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两人没有落下一次日出,每天的运动量比我的要大得多。深感风光摄影师的体能和毅力无与伦比。骄奢淫逸的长距徒步者表示深深敬佩。

四天里,和二位认了不少植物(惊叹一声,然后过耳即忘)。钟叔是活百科全书,脑容量有128G+,神经元异常健壮。施老师精力无上限,在三周没怎么睡的情况下没有颓态,连“累了”的状态都这么嗨。钟叔表演了10秒手剥橙子,我示意了打火机开啤酒瓶,钟叔在新技能get之后把撸来的啤酒都干掉了。三人在车里从朴树听到宋胖子再听到万能青年旅店,从“我们去大草原的湖边看候鸟飞回来”到“夹着尾巴逃跑了”。这一切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一直以来,我都能在大自然中找到我最舒适的状态。我欣赏自然,更多是从美学的角度;但站在自然的门外,管中窥豹,却总觉得隔了点什么。两位老师提醒了我,什么才是打开自然之门的钥匙。要走的路还很长,不过推开了门之后,总不会绕路太远。

我在9日晚上11点被送回步道,走了一英里,牛仔扎营在蓝岭公路旁边。因为地太硬,插不进地钉。我躺在苍穹下,周围偶尔有车经过,被萤火虫的光芒包围着。

我又回到了熟悉的家。

虽然四天的公路旅行里没怎么睡觉(还是比两位老师睡得多),返回步道的早晨,仿佛我脑袋里有个什么开关被重置了,起来时觉得打了鸡血。

刚刚从蓝岭公路回来,不免有些“后遗症”:脑海里一直重播那几首歌曲,满眼的花草树木就逼自己回忆是XX科XX属的(虽然最后只能勉强憋一个名字),公路旅行造成的PTSD症状很明显。怕是这次听的歌要一直耳虫,直到卡塔丁。

自从闪电和大猩猩走远之后,我就很少跟人一起徒步了,见着的朋友也会因为速度不相同而错过,所以公路旅行上的陪伴,也是很让我怀念的。都怪歌词太文艺,都怪景色太美丽,都怪小伙伴会发光。刚刚回来,的确有点失落。

经过了大草坪的Wayside, 喝了举世闻名的蓝莓奶昔,遇见了许多失散很久的朋友。休息了四天之后,不少人又赶上来了。“犹大”姑娘和几个嗨客坐在游客中心门口,讨论蜱虫。蜱虫喜欢氧气稀少的部位,比如头部和腿部的毛发之中。这些虫子特别小,可能藏在头发、袜子、腰带、内裤各种奇葩的空间里。它们会把尖利的嘴插入被吸附者的身体,需要用镊子才能安全夹走。如若蜱在身上附着超过24小时,它们会传染莱姆病(一种神经系统的疾病),严重可至死亡。貌似已经有徒步者感染上了莱姆病。我头发又黑又密,而且防范意识不够,一直仰仗着自己有“第三世界国家抵抗力”,然而蜱虫可没有种族歧视,它不会因为我是中国人,就不愿亲近我。忽然觉得熊和山狮亲近多了,毕竟它们有庞大的身形,为人熟知的习性,是“公平”的捕猎者。

在公园里,经常会有游客来询问我们走AT的故事。他们穿着T恤,踩着人字拖,一只手拿着奶昔或咖啡,另一只手揣着从游客中心买来的纪念品。他们走20米,回到车里,开去下一个景点;有些好奇的人,会移动到嗨客聚集的桌子旁,问东问西。更多的时候,我们瞪着他们,他们瞪着瞪他们的我们。时间在他们身上不是线性蔓延的;空间在他们体内并非由南向北。我看着无穷的时空,以彩色的线条,从他们身上四散溅开。

傍晚,我在Skyland游客中心吃了甜点,走到了大石头人和小石头人。这是两处悬崖,可以眺望西部的仙乃度大平原,是看日落的绝佳场所(施老师他们就是来这里拍日落的)。我在大石头人上试图用狗扑肉拍延时,结果相机掉到了水坑里。风太大,雾蒙蒙的,太阳没多久就沉到了云里。

回到小石头人,在悬崖边发现了一块平地,插不进地钉,只好继续牛仔。一边吃牛肉干,一边眺望星光和远处山谷的灯光,看夕阳的粉红色渐渐消退,闻一闻山风的气息。“我们囿于黑夜、厨房与爱,却终将归去江河湖海。那是我们的来处,也是我们的去向。”

山风狂吹了一夜,一晚上大概睡了两小时。不过牛仔露营的一大好处就是不会睡懒觉,早上收拾东西也奇快。连续两天晚上没扎帐篷,可见北仙乃度的地有多硬。相应的,步道上的石头也多了起来,水源依旧稀疏。火成地貌的风格要贯穿宾州,一直延续到新泽西。

在仙乃度最后的傍晚,我又来到了一个Wayside, 品尝了蓝莓冰淇淋,写了明信片,喝了星巴克的咖啡饮料,补了日志,终于在傍晚7点结束了一切与徒步不相干的工作。仙乃度的无线网络信号特别好,天天有4G。这也许归功于仙乃度接近华盛顿DC的地理位置。我不太希望步道上的信号太好,不然干扰太多,总觉得要打开手机查一点什么,一开手机(关闭飞行模式)又不干正事。

至此,我已经把公园的三大Wayside小卖部和一个度假村都糟蹋过了,“不虚此行”。仙乃度是我拜访过的第21个国家公园,徒步穿越过的第10个。我已经做好离开它的准备了。

太阳西沉,白天的酷暑渐渐消退,正是徒步的大好时机。我一个人趁着咖啡因的劲儿走了几英里夜路,又有点害怕会遇着熊,最惨的还是找不到可以插地钉的营地……终于,在林子里找到了一小块有土的平地,地钉只能插一半,不过也比牛仔式强太多。虽说是插了地钉、搭了帐篷,可林子里的土地上植物繁茂,入夜之后,所有的虫子都冲着头等的光源,往帐篷的方向飞(爬)。光源是个好东西,利用得好,可以把帐子里的虫子引到外边去,屡试不爽。可这次还有两只漏网之鱼:一只大蚂蚁和一只大蜘蛛,难兄难弟一不小心被我关在了帐篷里边。其实虫子都不大喜欢待在密闭空间里,因为氧气太少,它们的活动也受限,没有那么生龙活虎了。我已经累得管不着帐篷内部的生态多样性了,沉沉睡去。

第二天,拖着满身的黏液,给仙乃度做一场告别式。晨光中,一只黑熊也来凑热闹,未等我按下快门,就急忙消失在了森林里。

夏天来了,树儿绿了,莓子熟了,梦还没醒。100英里的仙乃度,比我策划的时间长了一倍。感谢一场下不完的雨,一些陌生或熟悉的朋友,一些被萤火虫点亮的夜晚,让AT的故事有了起承转合,弦外之音。

在一场暴雨降临之前,搭车进Front Royal小城。收到了REI新的登山杖,把折断的旧杖退掉了。一个人大吃一顿晚餐,一个人去超市买了蓝莓和札幌啤酒,冲了一小时的澡,顺便检查蜱虫。 把冷风开到最大,在酒店的床上慢悠悠地睡着了。

半夜,我被什么奇怪的梦惊醒。坐在床上,看着酒店里奇怪的装潢,手触碰到了身边那温暖的绿色睡袋。

我在哪里?

几乎有一半的早晨,我睁开被眼屎糊上的双眼,脑中都会冒出这个问题。我在哪里?我在做什么?为什么才6点就醒了?为什么“床”这么舒服?为什么天这么高?为什么头顶有树?

反而,在城里的酒店里,我的感官甚至觉得白噪音也太过尖锐,床太软,被子太厚,窗户太紧,空气太稀薄,梦太多……

早上重播宋胖子的《鸽子》,赖在房间里不想走。离AT的“心理中点”哈勃港(Harper’s Ferry)只有55英里,我要在两天半之内赶到,可我一点危机感都没有。一个人慢悠悠地托付酒店把名信片寄走,开始往城外的方向走。

天空中飞翔着木棉花,街边的莓子熟了,地上满是野草莓。一辆车停下,大爷把我载到步道口,我突然发现了一个熟人——马克“再见哥“!那个两个多月、900多英里都没见着的马克!

我们同时吼一句脏话,两个人紧紧拥抱了一下,寒暄彼此的遭遇。马克在弗吉尼亚南部感染了一种寄生虫,没能去参加步道节,还拉稀、发烧了一礼拜,痊愈之后,瘦了五磅。

马克要进城,我要回步道,两人就此别过,约定在哈勃港再见。

见着老朋友了,心里乐滋滋的。路边的桑葚熟了,手一碰就能掉下来,几个人拿着塑料袋收着莓子。经过一大片草坪,坐在椅子上看太阳肆虐着,嚼一口奶酪,用小红莓和蓝莓果干当甜点。我对莓子的魅力又有了重新的认识。

三个手提塑料袋的男生经过。他们穿着短裤,鼻子和膝盖晒得碳红,浑身散发一种雄性荷尔蒙的味道,想必也是AT徒步者。我看了看他们双手提着的袋子——里面装的都是垃圾,是他们在AT沿途捡的垃圾。

“我们从斯布林格就开始捡垃圾了。” 另一个人说:“你不敢相信,有些地方,每走一英里,就能捡到一磅重的垃圾!” 

“你们把垃圾扔在哪儿?” 

“我们一直提着,直到看到垃圾箱。有时候步道天使也会帮助我们把垃圾运到城里扔掉。”

 三位哥们儿还说,他们随身带着一个称重计,每天结束时,会统计当天“收集”的垃圾重量。迄今为止,AT还未半程,他们已收集了超过700磅重的垃圾!

“你不敢相信步道上的垃圾有多千奇百怪,” 一个哥们儿说,“人们太有想象力了。”

我想起了PCT上的好友“悬崖”,他曾在北加州一边走一边拣人们遗弃在步道上的东西(悬崖不愿称那些东西为“垃圾”)。他曾经在一天早上,连续捡到帐篷杆子、挖屎坑用的小猫铲、飞到山崖下的PCT地图。悬崖熟知所有无痕山林条款,常跟我们讨论吃过的果核应不应该仍在林子里、抄近路的诸多害处、塑料的降解速度等等。整条路上,我们常常都会为了讨论无痕山林的细节规定而吵得不可开交,比如是否应该把厕纸埋进猫洞,或是能否在山里扔苹果核。甚至到了有网络的地方,第一件事就是翻看《LNT手册》寻找答案。我们在无痕的行为上互相监督,有时做错了事,会受到集体的压力。奶爸和卡洛斯认为水果核可以降解,无伤大雅,而悬崖却告诉我们,如果水果在当地山林并非原产,就不能扔掉水果的任何部分,每年都有很多鹿误食橘子皮而死。从此以后,奶爸和卡洛斯只好乖乖的把苹果核吞进肚子里。

悬崖很帅,却惋惜年轻的时候不务正业:“我可以被称为,恩,一个小偷。” 悬崖说,他曾经是个“坏人”,因为偷东西被判过刑。我却发现,走着走着,身边的每个人都变成了他。

晚上的营地已经被人占了,我迁移到附近的一块平地,是一个石子路边的停车场,已经有一顶帐篷立在了那里。几个老朋友相继出现,寻找合适的营地。停车场的石头路面坚硬,肯定插不进地钉,我直接放弃搭帐篷,牛仔式露营。

10点之后,天边的闪电越来越亮,几朵乌云聚拢了起来,草丛中的萤火虫依然欢乐地跳着舞。

雨就这样毫无征兆地下了下来。我顽强抵抗了一阵,最后还是狼狈地收拾东西,转移阵地。回到被占满的营地边缘,还剩下很小的空间,勉强够我搭帐篷。我把帐篷扎在另一个陌生帐篷旁边,地钉碰地钉,雨帘碰雨帘。我在心里对那帐篷的人说了句抱歉。

在雨里搭帐篷,浑身湿透,又险些插不进地钉,心里发毛。奋斗20分钟之后,我钻进已经被打湿的帐篷,和一堆湿掉的装备郁闷地坐在一起,大眼瞪小眼。

四天的公路旅行、两天牛仔露营、一天酒店噩梦、一天雨中搭帐篷……算下来,自从进入仙乃度,我就没睡好过。

打开手机,有微弱的信号,发现“蓝岭三人组”的微信头像统一了风格,心情又好了许多。AT至此,已成了一场心理战。一个人独行,面对高温酷暑、蚊虫叮咬、水源稀缺、荆棘乱石,每天被汗水浸透,渴望一场暴雨洗去满身的黏液和尘土。回想两个月前,我们在大烟山的雨里冻到牙齿发颤,坐在庇护所里意淫夏天。转眼间,季节变换,果子熟了,蚊子来了,天气热了,我们又开始怀念那微冷的温度。PCT上的同伴鲁多曾经说过,冷比热更好。冷,起码可以用加衣、快走等方式让身体回温。热,心烦气躁,不能再脱,喝的水都成了汗,人走得更慢,也更懒散……

在热里怀念冷,在夏天怀念早春,一个人的时候怀念一群人……为什么我总是渴望走进自己虚构的“围城”?

第二天早上,我赖着不想走,直到九点才出发,慢悠悠地挪步。

中午和七十多岁的老夫妻Will和Way午餐之后,我干脆找了棵大树,铺开底布,观察了下周围有没有三叶毒葛,便躺在背包上迷迷糊糊地小憩,周围苍蝇蚊子蚂蚁都来凑热闹。挂在半梦半醒之间,拿起收集,开始改图、补日志,下午的时光就这么溜走了。

在步道上浪费时间的惟一好处,是激将出自我潜能,在拖延完毕之后,定一个“大计划”。结束了几个小时的“休息”,我便雄心壮志地给自己立了走22英里夜路、连夜赶到哈勃港的“宏愿”。头13英里是臭名昭著的“过山车”,要连续翻越13个陡峭的山头,上坡下坡不超过半英里,但是几乎垂直。

“过山车”的中途,经过地上用石头摆成的大字:1000 MILES. 一千英里!终于超过四位数了。三年来,科罗拉多栈道+太平洋山脊+约翰缪尔+风河山脉+阿帕拉契亚,已让我的总英里数超过了4100。下一站会是哪里,我的心里已经有数,不过,得先拿下卡塔丁.

夜幕降临之后,所有的飞虫都冲着头灯而来,步道又全是石头,独自行走,无人监督,我便开始当这个“22英里夜路计划”没发生过。在夜里翻过山车,的确太作孽,内心安慰着自己是“为了安全着想”,“不算打脸”,便在11点在找了块平整的地方,沉沉睡去。

早上5点钟被闹钟叫醒,满心不情愿地把自己从睡垫上揪起来,开始慢悠悠地穿衣服。今天要在下午四点之前走18英里,赶到AT总部,去会面美国中文电视和《世界日报》的记者朋友们。

还剩5英里的“过山车”,昏昏欲睡,举步维艰。飞奔穿过一条高速,因为正值早高峰,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好不容易到对岸,发现了一张粉丝贴出来的海报,致敬Scott Jurek。此人是超跑冠军,素食者,著有Eat and Run一书,今年准备破Jennifer Pharr Davis曾创下的46天徒步AT的纪录。他也是被补给团队提供支持的选手,每天日行(跑)50英里,据说现在已经离我很近了。( 他在17日凌晨经过哈勃港, 那时我正在青旅睡大觉)。破长距步道纪录的形式有两种:支持性和非支持性,决定因素在是否有补给团队(司机,采购,医务人员,摄影师等等)。非支持式的徒步者其实就是我们现在的通径徒步者风格,自食其力,无后援团队。截至2015年夏天,AT的支持式纪录是46天,非支持式是58天。PCT的支持式是57天,非支持式是60天。

下午穿过山脊的乱石滩,口干舌燥,顾不上喝水,在乱石滩中艰难挪步。我没学会踢毽子、跳长绳、摇呼啦圈,自行车骑得半斤八两;平衡感不是我的强项,只能在心里骂脏话。

终于过了弗吉尼亚州界,来到了第5州——西弗吉尼亚。我于5月7进入弗州,6月15才出来,560英里用了40天,算是我走过时间第二长的州了(第一是加州,1700英里,96天)。

从石桥上俯瞰仙乃度河,河水低平,浅流之中有些许石头。河面宽广,远方雷声隆隆,日光斜坠。汽车从身后飞驰而过。

明天太远,昨天太近,眼眶竟然湿润了。这就是那歌里的“Blue Ridge Mountains, Shenandoah River”。蓝岭山脉,仙乃度河。

乡村路,带我回家。

赶到AT总部时,已经迟到了40分钟。我简单洗漱整理了一下,开始接受采访。这是我第一次接受电视媒体采访,好在姑娘们年纪相仿、性格活泼,都有老朋友的感觉,所以回答问题时一点不紧张。几位姑娘在总部等了一个多小时,回去还要赶稿+整理采访资料,我在心底深深佩服。晚上几个姑娘一起吃了一顿晚饭,这是我全程的第一顿中餐,竟然还不算太美式。她们带我来到哈勃港青旅,我们就此别过。

早就听大猩猩聊过哈勃港:一个充满历史情调的小镇、绝赞的冰激凌和青旅。我一到青旅,大妈就告诉我这里的食物可以随便吃,包括半加仑的冰激凌,我呆若木鸡1分钟之后,自觉地前往冰箱,该干嘛干嘛。

躺在床上写30张名信片(有20张是在ATC刚印出来的)。临床的大妈来自蒙特利尔,一口法国腔。听说我是徒步的,她连忙问我认不认得杰斯特。我说:那个混蛋,我当然认得啊!

我太喜欢这个爱扯淡的老头儿了,去了蓝岭四天之后,他刚好能追上。法国大妈告诉我,今天杰斯特和他的七十多岁的妈妈载了她一程,他们明天就能到青旅了。我心里一乐:杰斯特妈妈的糕点名扬步道内外,她的巧克力球让我垂涎已久,这次不仅能见到本人,还能有吃不完的甜点……

法国大妈还说,哈利波特和杰斯特在一起徒步。我忙问:气象员呢?高个子呢?笑话框呢?大妈说,她没见到这些人,并不知道他们在那里。

一个月前,我的“嗨客黑帮”,有几个人——五个,八个,还是十个——我已经记不清了。我们每天“青蛙跳”,每晚相约露营,在城镇上喝咖啡吃披萨,却在走路时很少相遇。我看过他们每个人的鞋印和背影,熟悉他们帐篷的形状和颜色,闻过他们的屁臭和狐臭。我们被一种说不清的契约绑在一起,彼此依赖,彼此照应。

但是,这么庞大的队伍,终究会四散。哈利波特要从哈勃港离开AT,继续他的美国之旅下半场,在暑假结束后回到德国,开始上大学。杰斯特要一边走一边拍摄AT纪录片,怕是不会像我一样心急火燎地赶路。马克还在赶来青旅的路上。大猩猩和闪电可能三四天前就离开了哈勃港。高个子大叔负伤,不知是否还在步道上。笑话框、气象员、银铃大妈、灰熊大爷、吸大麻地父子、德州一家人、另一个“海蒂”……我们在这条宽20厘米的泥土丝带上,互相缠绕。在学会拥抱的同时,也学会孤独,学会疏离。

这不仅是步道,也是人生吧。我想着想着,在青旅舒服的床上睡着了。

梦中隐约有汽笛声。

在翻过山车地时候,我就在心里许诺自己:等到了哈勃港,我要舒舒服服地奖赏自己一个全休日。

到了哈勃港,我又在心里说,要不,在这里待两天吧!

在青旅醒来,老板娘准备了丰盛的早餐,我磨洋工地补了日志,打算走路去哈勃港。因为昨晚的记者姐妹们搭车载了我一程,我跳过了一段路,所以今天得向南行3英里,把这段路补回来。

哈勃港曾是美国第二大兵工厂,在南北战争时被北方军摧毁,后落入南方军手中,却因驻守的南方部队拉长线支援李将军时,没能及时赶到,最终促成了北方军胜局,可以说是一个有趣的历史转折点。这里位于两江之交的三角洲,是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和马里兰三个州的交汇点,自古是兵家必争之地。

向坡上行半个小时,又回到了AT的总部(即阿帕拉契亚步道管理局,简称ATC)。从ATC了解到,步道在哈勃港这一带,修得特别陡,是因为地表之下有南北战争的遗迹,如若炸山体、开辟折型线路,会损坏遗址。这一带都是国家公园署的地盘,还得由着他们。

ATC的秘书长像见到亲人一般招呼我:“石头,你好歹回来了,昨天忘了给你照相了!”

照相?

“我们要给每个徒步者照相,作为到达中点的庆祝仪式,照片会‘载入史册’!”

秘书长说的“史册”,就是ATC建立以来的30年间,为徒步者整理的名册。秘书用拍立得,让我在ATC的标志旁边摆好造型,又帮我把照片打印了20份,其中一份插进了2015年徒步者名册中。大妈用红笔在我的照片上面写上编号:619。我是今年到达哈勃港的第619名徒步者!我隐约记得在步道伊始,我领取过一个“出发编号”,排名1000出头。这说明我已经超过了起码400名徒步者,走到了队伍的靠前端。

我挪步ATC总部办公室,这里被布置成了一个小型博物馆:历年徒步者经过此地的照片被挂在墙上,展厅中部有一块巨大的AT地形板,角落有AT图书馆、网吧和小商店。我翻开了2000年AT年册,年轻了15岁的杰斯特穿着红色衬衫,和同伴们开心地笑着。墙角的电视上,《林中漫步》电影预告片播了一遍又一遍。

别看ATC的面积小,这个组织已经有了90年的历史,管理着超过4万会员,总资产达1700万美金。我所在的哈勃港,只是ATC总部办公室,但更像是一个“徒步者会堂”;真正的ATC, 共有53名全职员工,15名董事会成员,一个总部和5个支部办公室,联合了31个山野俱乐部、39个沿线城市、14个州的25万英亩土地、包括国家林业署和国家公园署在内的5个联邦组织,当之无愧是美国步道管理的最大机构。

我在ATC转悠了两个多小时,没有等到杰斯特,却无意中提起了Leave No Trace(无痕山林), 引起了ATC秘书长的兴趣。得知我在为无痕山林做宣传,她提出为我牵线LNT手册的作者(曾是ATC员工)。

恰好,ATC的CEO也出现了,正好帮我解答这几个月以来的疑问:为何美国西部的太平洋山脊步道PCT同是修建在火成地貌上,却没有那么多突兀的石头。答曰:AT只开放给行人和狗,PCT开放给徒步者和各种牲畜骡马,所以修建时使用了炸药,开辟之字形线路,那些花岗岩都被炸碎了,步道上自然没有大石头。

墙上的一张统计表,记录着AT自2001年以来,每年的出发人数、到达哈勃港(中点)的人数、到达卡塔丁的人数,和分段徒步者统计。2001年,大约有2375人从斯布林格山出发,只有702人到达哈勃港,最后登顶卡塔丁的只有寥寥402人,完成率仅有17%。去年(2014年),大约有2500人开始了通径徒步AT的征程,到达哈勃港签到者只有1267人,最后走到卡塔丁的只有674人,完成率为27%。过去15年间,AT完成率最高的年份,也只有30%。

我并不对这个数字感到惊讶,照了一张像,便把它抛在脑后。

只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差点让我放弃AT徒步,成为离开的那70%。

晚上回到青旅,杰斯特、杰斯特妈和哈利波特已经在等我了。终于吃到了久违的巧克力球,第二天睡过了头。连续三天第三次跑ATC,遇到了台湾人陈衍霖,他已经在美国生活了20年。杰斯特妈带着她的绝世糕点满城跑,向各个青旅送货,不收一分钱,栈道天使是也!

我走路去哈勃港城区。现在整个城市已经成为国家公园体系之下的历史遗址公园,每栋古旧的楼房,都是一个展厅。被烧毁的军工厂、布朗将军的纪念碑,立在小镇的显眼处。穿过墓地、岩石和花圃,我回到了两百年前没有太多硝烟的战场。马里兰、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把我怀抱在中心,波多马克和仙乃度两条河淡然淼远。

杰斯特的再次出现,把我射偏轨迹的箭,又拉回了准心。故事里有了熟悉的老朋友,便能自圆其说。我不愿再看到阴森的外星人酒店,不愿在大雨里一个人扎营,不愿在别人的热闹里,掉进黑洞。

哈利要去弗罗里达的海滩上晒太阳,第一天就见面结果之后再也没碰上的布莱克也走到了青旅。杰斯特搜刮了妈妈的麻球,换上2000年的红色衬衫,准备第二天跟我一起出发,攻占马里兰州。

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阴天的哈勃港,满是离别的气氛。杰斯特跟老妈、哈利波特一一惜别(据他描述,几近落泪),我俩并肩踏上向北的征程。

说是“并肩”,实不为过,因为仙乃度河旁的小径是个“双人道”。实际上,几乎整个马里兰都是“双人道”,步道上没有石头,平坦得让人不适应。

西弗吉尼亚只有4英里,马里兰只有41英里,是公认的AT最简单的一段路,可以在一天之内完成;也有人把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马里兰-宾夕法尼亚连在一起,一天走完45英里,单日涉足4个不同的州,这就是AT上有名的“四州挑战”。我和杰斯特并无此雄心壮志,因为杰斯特已经在2000年完成了四州挑战;我也打算这次好好欣赏风景,把这个拉练机会留给下次旅途。

离开弗吉尼亚之后,我们便正式搞别了AT语境中的“南方”,来到了大西洋地区——西弗吉尼亚,马里兰,宾夕法尼亚,新泽西,纽约。杰斯特马上就要回到生养他的宾州;我也离我在纽约皇后区的“老家”,越来越近。

爬上山顶的巨石,远眺哈勃港,河谷的乌云开始聚集。在一场暴雨之前,我们调戏了一只乌龟、一只青蛙和几只蜗牛,然后在10分钟的滂沱大雨里不穿雨衣,顺便冲个“凉水澡”。

七点到达庇护所的时候,一个衣冠整洁( = 不是徒步者)的国家公园员工帅哥坐在一堆嗨客中间。他自我介绍为Indie。

我大吼一声:“INDIE! 你是那个PCT上的那个Indie吗?!”

帅哥之前在跟杰斯特聊,把我华丽丽地忽略了。“我是中国石头啊!” 

“啊啊啊!中国石头!好久不见!” 

Indie是去年我在太平洋山脊上有短暂交会的沉默迷之男子,他的女朋友“文艺吉普赛”姑娘更健谈,也经常抱怨Indie酗酒、走得太快等等。那时的Indie帅哥留着大胡子,而现在的男青年正襟危坐、体面威严,代表了国家公园署的最高旨意,比去年外向了不知道多少倍,幽默健谈,和记忆中的糙男判若两人。更让我惊异的是,他和文艺吉普赛居然还在一起……

早上和路人聊天,两人到华盛顿纪念碑时已经10点。我在饥渴地采摘桑椹,听到杰斯特在和旁边的游客聊天:“你们知道为什么他们把纪念碑关闭了吗?” 

“听说昨天晚上有人在里面被闪电击中了。” 

我和杰斯特面面相觑,猜测也只有通径徒步者才会愿意睡在纪念碑的塔里。二人自觉打开手机,见华盛顿邮报:三名AT徒步者在华盛顿纪念碑被闪电击中,一人(性别女)头部受伤(摔在了石头上),送医院缝针,其他两人无大碍。

我和杰斯特一身寒战。昨晚半夜狂风暴雨,我俩把帐篷扎在树下。又曾听说,今年冬天的狂风吹断大树,砸死了帐篷里睡觉的hiker……我俩昨天还在讨论科罗拉多的雷暴:“CT上的很恐怖”“大陆分水岭步道上的更恐怖!”……

说起科罗拉多,今天我们经过了I-70, 两人百感交集。我曾沿着70号州际高速,从盐湖城搭车到丹佛。之后,我在徒步科罗拉多步道时,再次经过了I-70。杰斯特也在走大陆分水岭时,对I-70印象深刻。

一条高速,连结着落基山脉和阿帕拉契亚的心腹,穿针引线我们的过往。他们说“每一条步道都会相连”,all trails connect。果真如此。

在穿越70号州际时,AT走的是天桥。桥下有点堵车,所有的车子聚在一起,司机们也许是看到了桥身上“阿帕拉契亚小径”的标记,挥手的挥手,鸣笛的鸣笛,甚至粗犷的大卡车司机们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我和杰斯特俩活宝站在桥上,享受着桥下大卡车司机们的敬仰,自豪地举起登山杖,蹦蹦跳跳,像两个战胜的士兵,或是被狗仔追踪的名人,好不威风。逗留许久,杰斯特还拿出摄象机拍下了这一切。

离开公路桥,我们俩默不作声。

杰斯特在大陆分水岭上拍摄的纪录片名叫“Embrace the Brutality”, 拥抱残酷。他在太平洋山脊上,也边走边拍了“PCT魔法师”。只有2000年的AT, 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徒步,他什么影片也没留下,所以今年打道回府,完成个人三部曲。然而他每每提到15年前的那次AT徒步,和巴尔的摩杰克等疯子嬉笑怒骂,穿着奇装异服偷袭补给站,编奇奇怪怪的歌曲,背奇奇怪怪的玩具,在白天睡觉,在晚上狂奔……他的眼神中总有一种淡淡的惆怅。

“你知道吗,石头,” 杰斯特停顿了很久,“我上次徒步AT的时候,没有拍什么东西。” 他的声音有些抖。

“但那是我操蛋的一辈子里最好的纪录片。”

在曼森迪克逊线,杰克逊驾起三脚架,戴上兔耳朵,拉着我跳了一段“兔子舞”。

我们不知道这个仪式有何意义,或是有什么好庆祝的——我们正式离开美国的南方,在一块写有“曼森迪克斯分界线”的墓碑上,庆祝着一个完全由人类虚构出来的地理分界线。一脚在木牌前,一脚在木牌后,也没感觉有什么两样。

“杰斯特,走过了这个牌子之后,我要重新做人。”

“真巧,我也这么想。”

21 Feb 2021

阿帕拉契亚步道回忆录 – 连载1

2014年9月。

回家的第一个晚上,我跟男朋友小文分手了。

当我俩关了灯望着天花板,他突然问我:“你不会今天晚上就要跟我分手吧?”

而我,眼前只有一汪北方清澈的湖泊。

我俩都知道,我从不曾爱过他。这半年所经历的蜕变,只能让我的愧疚一天天加深。我不想再浪费他的时间;我想去北方的湖,那是我忘不掉的眼睛。

是的,小文已经为我付出了太多,早已超过了一个男朋友的范畴。那天晚上他没有哭,他只是问:为什么不可以继续呢?我知道你不爱我,但是我可以承受这个事实。我知道你想去非洲。我知道你想继续出走。哪怕你要离开十年,我会一直支持你。只要你不离开我。

我翻过身,任两人之间的裂谷灌满海水。我知道,如果没有小文,我不可能走完科罗拉多小径,不可能走完太平洋山脊。但在走路的人是我。他总是跟在我身后。

所以,我看不到他。

两周后,小文帮我把少许物件搬上他的车,开往奥斯丁。

我在奥斯丁的朋友K同意短期接待我。奥斯丁和达拉斯之间有3小时车程。我们约定在中途的Waco市“交接”。

小文一路十分气愤,我缄口不言。他能让我在分手后两周暂住他家、此刻还不把我从车上扔下去,已经是莫大的仁慈。

K见到我时,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他帮我把行李和自行车搬上了他的白色雪弗莱,和小文寒暄两句,便启程向奥斯丁进发。K开车到圆石市的宜家,置办了几件东西,带我去了超市,然后帮我搬入了他在奥斯丁北部的公寓。

我并不知道,接下来的时光,将是我徒步生涯的第一个低谷。自由早已标好了价码;如今,我要开始一点点偿还。

我就这样开始了寄居在K家的生活。白天他去上班,我在家里写写画画,买菜做饭,无所事事。晚上他回家,若是对晚餐中肯,我便欣喜若狂;如果我俩发生了争吵,第二天我就会走路一小时去买他爱吃的牡蛎,配上白葡萄酒,“将功赎罪”。

K在我入住之前跟我约法三章:我包办所有的早餐,还要做煎饼果子。早餐容易:周末去中国超市买点包子馒头,早上放进蒸笼即可。煎饼果子一事却被我当成了K的幽默,抛在脑后。

直到一天,K因没吃到煎饼果子而闷闷不乐,仿佛老爹看到不争气的女儿,只剩沉默和失望。

我和K从不曾真正熟悉过;我们相差七八岁,出身遥远,只因我大学时期在网络上发表的关于旅行和户外的文章而认识。他是圈内大咖,呼朋唤友,招兵买马,做各种高规格的trip,发各种浏览过万的文章。若不是K,我不会认识王阳,开始科罗拉多小径之旅;他几年前对我的一句褒奖,我可以记很久很久。K对我来说,是领我进门的”师父“,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兄长。他拥有我所没有的:稳定的工作、稳定而庞大的朋友圈、想买就买的摄影器材,还有一份猎头特有的善于招贤纳士的社交智慧。我是一匹独狼;他是狼群的首领。

首领要吃煎饼果子,我便去置办。在亚马逊上买了个三十多刀的摊饼锅,在亚超买了各种面粉,按照标准比例配置,却做不出像样的饼,更别谈煎蛋和油条了。K继续郁郁寡欢,我便扔了锅,又去买了个100多刀的。我们终于吃上了煎饼果子,K开始在朋友圈炫耀,我却感觉不到一点喜悦。

一日,K上班离开后,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手机上的潘多拉APP播放着音乐。一阵旋律响起,宏大深远的和声,歌词模糊不清,却好似山民们在远古的荒野呐喊。

我疲软的身体为之一振,电流穿过大脑,脚底发痒,风霜和尘土、夹杂一点松针味的空气迎面扑来。音乐是另一种空间:但是在这首歌里,我没有感到西部的粗犷和干燥,取而代之的清冷和深幽的潮气。

打开手机,看到歌名:Blue Ridge Mountains. 

蓝岭山脉。

我想走去卡塔丁,因为我走过的路太少。死读书那阵儿,每天走的路就是从寝室到教室到食堂再到教室;死走路那阵儿,每天就是从白走到黑,从迷糊走到清醒再走到迷糊。读书那阵儿,走的路太少。走路那阵儿,没心思读书。结果,闹了半天,书读了一半,路也没有走好。前几年稀里糊涂读了几本《在路上》《野性的呼唤》《涉足荒野》《瓦尔登湖》就以为可以上路了,结果发现自己啥都不懂,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路。认不出名儿的野花野鸟,还是认不出名儿;地质地貌结构研究了千百遍,还是纸上谈兵;指南书翻了千百本,去过的地方就只有那么点儿,而且大多还是走马观花、不求甚解。既然这辈子的智商大概就是这么着了,我还是趁脚还能动,多走点路吧。卡塔丁,听着不错,可以吃吗?

K有了个新点子:他要拍一个沙发客纪录片,地点就在自己家。

K总是不缺新点子,虽然常常烂尾。我在PCT上,走路的时候是大山的沙发客,休息的时候是步道天使的沙发客,其余的时候是运气的沙发客。这个文化我已不陌生,甚至略感厌倦。

K接待的第一户旅行者是一对来自澳大利亚的音乐家,不出名,没有几张成品CD。他们来奥斯丁的原因纯粹是因为Austin City Limits, 全美最大的音乐节之一。他们太小众,根本排不上音乐节的演唱会榜单,只能凑个热闹,趁着全世界的音乐爱好者齐聚奥斯丁,找几个餐馆和酒吧卖唱。女主人挺着大肚子,兴致勃勃地说孩子出生了之后要取名为Leonard, 以纪念Leonard Cohen。(我当时只知道科恩的世界名曲Hallelujah, 自己甚为喜欢,其他关于科恩之事我一概不知,还以为他就是六七十年代愤世嫉俗的民谣歌手一枚。几年之后,科恩成了我最爱的歌手和诗人;听到他的旋律,我就会想到这一对澳洲夫妇。)

歌手们在K家举行了小型演唱会,客厅坐满了K在奥斯丁的密友,加上免费火锅的吸引力,竟然来了二三十个人。我趁机邀请了高中同学、同在奥斯丁的睿劼,和PCT上的老友“悬崖”作客。悬崖在一大堆中国人里扭扭捏捏,很是拘谨。我心知肚明:我和他都是离开部族的“失语者”。二人点头微笑,嘘寒问暖,不予言说。

我们去奥斯丁东区的酒吧街看澳洲夫妇卖唱,我甚至在酒吧里清唱了一首王菲的《我愿意》。在这个牛仔城市的泥土气息里,多了点青草和流水的香味。

临走前,澳洲夫妇送给我一件美丽的无袖衫,工笔画着一只精致的兔子图案。夫妇说,这是他们艺术家朋友的礼物,不要钱。

澳洲夫妇走后,我又开始在家里写写画画,看书做饭。

K在几个月前跟他深爱的女朋友分手,筹备着一个人去伯利兹大蓝洞潜水的行程,只为了完成他和前女友许下的约定。

我偶尔给K展示最新的画作、刚写的文字,只听到一句:

“哎,你们这些文艺女青年。”

奥斯丁的第一个秋天,我品尝到了离开小文之后的流离。K带我去超市,去拍万圣节游行,去看电影,去宜家买铁板,黏上他走遍美国收集来的几百个冰箱贴。我会依然偶尔忘记K家的地址。有时候K的朋友来找他借摄影器材,毕恭毕敬;我却对K家的旅行书和玩偶们敬而远之。

入住后一个月,我卖掉了陪伴我科罗拉多小径全程的帐篷和背包,放在阳台上的自行车不翼而飞。我走路去超市,继续做煎饼,把绿豆粉和面粉混合到适当的比例,浇上生蛋,裹紧油条和香菜。

可是我不想念纽约,不想念小文,不想念属于或不属于我的一切。我的心已经去了它该去的地方。

2014年的感恩节,K一个人去了伯利兹大蓝洞,我默默把行李打包,搬进了小胖家。

胖哥和胖嫂是在K的朋友圈中,但跟K的关系若即若离。他们家的大房子有一个卧室出租,月租金500美金。

胖嫂带我买了车、考了驾照,送给我床铺和枕头,卖给我一些二手家具。这是我大学毕业以后,第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房间。我又向邮局申请,更改住址。

十二月,胖嫂拉我去找短工。她把我介绍给了一家台湾菜的老板娘,离家开车5分钟,不走高速,刚好适合我这个新手。

台菜店卖猪脚,卖三杯鸡,卖烂大街的美式中餐。大厨是老板本人,厨房其他伙计依然不意外地都是墨西哥兄弟,服务员都是50多岁地老大姐,只有两个收银员是我的同龄人,一个在UT读研,一个在读护士学位。

上海外卖大哥跟我说,护士妹妹偷过店里的钱,让我不能轻信她。

台菜堂吃的人不多,外卖生意却很紧俏。常驻外卖员有“四大金刚”,除了上海大哥之外,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华侨。四大金刚不需要谷歌地图,因为他们熟悉奥斯丁几角旮旯的每条街道,知道哪里可以避免红灯等左转,哪里下班高峰期车不那么多,哪里晚上夜路不容易出事。有次上海大哥送我回家,说起送外卖这一行,“用命在赚钱”。我才知道合格外卖员必定是数学高手、脑子快、能一心多用,这一行做得顶尖也不容易,会被其他的餐馆挖墙脚。

我的“同事”都是五十多岁的老大娘们,每天我们进店第一件事仍是准备红茶、水果、冷水、肉汤这些餐馆常备品。我已经很是熟络。闲暇之时,大妈们也偶尔磨磨嘴皮子。最常被人在背后讨论的是上海大妈明华;大家都说她有点“神经兮兮”。明华是个老单身,抹口红,喜欢艺术,号称经常去攀岩,不过不愿跟我约岩馆,因为“有些攀岩姿势养成了坏习惯,不能教给别人”。

台菜管要求员工们穿上黑皮鞋、黑衬衫。我拿着第一天60美金的工资,开着3700美金购买的二手福特金牛座,去Target买皮鞋衬衫。在辛苦一天之后,“省钱”的重要性总是排在最低。我穿着沾满油渍和厨房炒菜香味的衣服回到家,打开彩色的房间,进入另一个天地。我买了绿色的椅子,红色的书架,黄色的挂钟,蓝色的被套,五彩的纸板。我买了很多书,很多可有可无的装饰品,网购了会喷水的音响。打开音响,会有五彩的灯光亮起来,透明塑料柱子里有一小注喷泉按照音乐地节奏上上下下。

我邀请睿劼和她的朋友作客我的小天地。我们在夜里关上灯,打开音响,播放Sufjan Stevens的音乐,看水柱和律动和彩色的光芒印在天花板上。就像北极的奥罗拉。

我想走去卡塔丁,因为那里有最真切的太阳。日出,就是日出。日落,就是日落。雨点打在身上,湿气就会渗进皮肤。该是什么的,就是什么。大自然从来不会推推嚷嚷、模棱两可。大烟山的雾气和阴雨会冻死人,就不该让睡袋被打湿;华盛顿山顶的狂风会把小个子刮跑,你就应该埋怨自己当年晒得太阳太少,吃的蛋白质不够,或是爸妈怎么没把自己多生个五厘米;他们说卡塔丁的乱石会滚落、有恐高症者不要轻易尝试,你就该欺骗自己,路在上面,往下看干嘛。蓝岭和白山不会撒谎,大自然在这场赌局里只赢不输,而且从不遮遮掩掩;这时候,轮到你做的,就只有忍、熬、磨、嗑、赖。谁赖到了卡塔丁,谁就最多和美国东部的大山打了个平手。

2014年十二月初,我在买了3本跟阿帕拉契亚步道相关的指南书,其中包括AT支持性FKT纪录保持者珍妮弗戴维斯(Jennifer Pharr Davis)大学毕业之后第一次走AT的自传。几天后,我又拿到了一本砖头厚的GRE备考资料。打工,作题,看书。

奥斯丁不像达拉斯,这里离沙漠地带更远,冬天没有那么冷。偶尔走路去家附近的快餐店,跟早高峰的人流拥挤在狭小的空间里,看窗外的冷雨,模糊的红绿灯,面无表情的行人,脑海里回放着那首Blue Ridge Mountains. 

In the quivering forest

Where the shivering dog rests

Our good grandfather

Built a wooden nest

And the river got frozen

And the hole got snowed in

And the yellow moon glowed bright

‘Til the morning light…

此刻,生命轻得只剩重复。

离开某个家,前往某个陌生的城市,打工、筹钱,看书、准备。变穷,同时变富。失眠,上路,行走。再离开。再重复。

行走AT,好似不再是我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是不得不做、别无选择的一件事。

我对AT的憧憬远不如PCT,只因阿帕拉契亚曾是我最熟悉的地方——高中时期纽约的家的后院,国内幽深潮湿的黑森林,大学时期纽约上州的后山,从长沼口中听闻的“10%风景不错,90%没有风景”的步道……

除此之外,行走让我付出的代价,已经大到了我无法放弃它的程度。

离开步道之后,我发现自己能供应给这个世界的东西,与这个世界的需求脱节了:世界希望赚钱,积累财富,提高效率,节省之间。我一直对这些事情特别不在行,更不感兴趣。

而徒步者的信条更是彻底:忘掉钱、忘掉物质、忘掉效率、甚至忘掉时间……

深陷长距离徒步的人,会发现进入了一种“文化”。可怕的是,这种“文化”和其他文化的转化过程缓慢,而且代价极高。

我已经习惯了几个月睡地上、坐路边、说脏话、不插电、不工作、不化妆、不憋尿的生活,习惯了和人之间没有戒备和忌讳的交往、每天按照英里数来安拍deadline、按照水源来计算时间、按照步频来提高效率、按照爬山的速度来总结“个人成就”,习惯了大山洁净的空气、怎么吃都不会胖的幸福感、每天运动带来的多巴酚、和周围的部落人民心照不宣、100%不予言说的相互理解……

偏离了徒步生活之后,离开了每天的阳光、大运动量、早睡早起的节奏,荷尔蒙(乃至整个精神系统)都很容易失调。这也就是为什么《尤吉指南》中要特别列出一章,名曰“Re-entry”,列出几个徒步者的自白,大意就是“没关系,跟你一样没法回到正常生活的人,还很多。”

“没有回来”的人,常常会错觉是自己“选择了这种步道生活”;但另一个方面,我们也被步道生活选择,无法抽离。

回想一年前对PCT无限憧憬的那个我,此刻只剩苦笑。也许,除了少数真正的自然人、超凡的隐士,这种身份和精神世界的抽离感,带来的更多是不便、尴尬和痛苦。很多人以为自己选择的是一段旅途,但其实他们选择的是这被一同“打包”了的、难以交流的无助感。

我对这种匮乏和剥夺,又爱又恨。Thru-hiker成了我想融入又想挣脱的标签。

阿帕拉契亚,阿帕拉契亚,阿帕拉契亚。它是照片里会让人眩晕的峭壁、是烟雾弥漫的深山、是被赋予浪漫幻想的朝圣之路。听闻阿帕拉契亚之时我还是少年。除了高中时期背诵的美国地形图,大学时期更闻美国东部有一条山中“长廊”,纵贯千里,年年有疯子企图从南到北,风餐露宿,一次性走完全程。那时的我对隐居山林之事抱有着乌托邦的幻想,以为《在路上》的生活可以被一双皮靴和一个登山包轻易复制。直到我看见朋友郊游回来的照片——那是一条垂直而上的峭壁,布满了古怪磷峋的巨石,模样甚是恐怖,像怪物一样高耸,一直冲着苍穹的方向申去。朋友骄傲的说,那是阿帕拉契亚小径的终点,卡塔丁山。

阿帕拉契亚的故事让我生畏。AT的完成率只有20%。AT女皇珍妮弗戴维斯在第一次通径徒步之后出版回忆录,当中的描写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 戴维斯在一天之内被蚊子咬了137个包;在林子里发现了一具刚刚上吊的尸体;被寂寞男青年骚扰;每几天就被雨淋成落汤鸡;在庇护所要么是别人打呼噜声音太大要么是被短途背包客当成游乐场要么是有疯子骂街自言自语,反正从来没睡好过;被闪电间接击中;在镇上遭遇酒鬼;饿得渴得神志不清;经常手脚并用还要攀岩……另一本传记“Hiking Through”中的情况也没有好到哪去,作者在旅途的最后几个月几乎天天需要睡在旅馆里,已经身心俱疲。

(“46天跑完AT女超人”的戴维斯并不是运动员出身。2005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她耗时4个半月通径了AT。2008年,她再度返回AT, 并一举攻破了AT女子速度记录,用57天8小时完成了3500公里徒步,平均每天行走60公里。2011年,戴维斯再度改写历史:她只用了46天11小时20分钟就完成了AT, 平均每天行走76公里。戴维斯的AT纪录有一定争议,因为她采用了“支持式”(supported thru-hike) 补给原则,即把背负和补给的任务交给他人,而自己只完成徒步的部分。不论如何,戴维斯的纪录是世界超跑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西边干燥的狂风已经吹不到奥斯丁了。此刻,我的眼睛只面向东部那幽暗的森林。

“朋友太多了,不缺这一个” “你们这些文艺女青年,不管自己是否愿意,总是会对别人造成麻烦和负担” ……

我搜索K的微信,才发现他已经把我删除了。

圣诞平安夜的晚上,美国人的商店和餐馆都关门了,台菜馆照常营业。饥肠辘辘、回不了家的人打爆了餐馆的电话,“四大金刚”外卖员神色匆忙;我和另外三个服务员更是手忙脚乱,门口刚进来一桌客人,第4桌客人要结账,第7桌客人要点菜,第10桌客人要加饮料……我们几个服务员是平坦小费,所有的桌子都要照顾,堂前堂后小跑,焦头烂额。

一桌客人点了猪脚饭,我赶忙送去。只顾着手端稳沉重的餐盘,没想到脚下踩到油润的地面,一个打滑,我失去重心,连人带菜摔在地上。

周围人沉默了一会儿,几分钟后房间里的喧闹和窃窃私语继续进行。

我爬起来,给周围人道歉。老板娘过来帮我收拾残局:“有没有伤到?” “还好,没有,十分抱歉。” “以后注意要穿防滑的鞋子来上班,没事就好。”

大约20分钟之后,全场爆满,大堂十分喧闹。我端着更重的餐盘,走向靠角落的一桌客人。正经过餐厅最中央的位置时,脚后跟又一滑,正当我脑袋闪过“不会吧,再来一次”的念头时,我已经又连人带餐盘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巨响震动了整个餐厅,一瞬间世界寂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停止就餐,向我看过来。厨房好似也安静了。

我的脸滚烫,垂下头,不敢让别人看清我的脸。

在座的有K的朋友。

收拾残局之后,我在厨房发呆,久久不敢出去待客。老板气哄哄地打开厨房的门,大吼一声:“真是中了邪了,一个晚上摔两次!” 他没直接看我,更像是朝着老天发了一句牢骚。

老板娘的懊恼里没有责备的意思,厨房门外又开始吵吵闹闹,世界重新开始运转。

我盯着脚下“背叛”我两次的黑色皮鞋,心想:还是徒步鞋防滑啊。

“摔跤惨案”之后,我买了厨房专用的黑色防滑皮鞋。打工的一切恢复正常:跨年夜、元旦我们照常营业,门庭若市。这几天我每天都能赚到一百多块。

在几乎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我去考了GRE。几周之后拿到了分数。考得不错,申请UT的教育硕士戳戳有余。配合上讲述我徒步故事的文书、面见教授的陶瓷经历、本科几乎全A的成绩单、大学时期还能让我吃点老本的实习和科研经历,我在网上把德州大学奥斯丁分校的资料全部交齐。

2015年1月6日,我约了睿劼和另外几个朋友,由我开车,去奥斯丁西边的汉密尔顿池塘转了转。

德州丘陵地区的地貌主要是石灰岩形成的峡谷和山丘。汉密尔顿溪与佩德纳雷斯河汇合处上游3/4英里处,从石灰岩露头溢流而出,形成一个50英尺长的瀑布,瀑布直冲而入陡峭箱型峡谷。 瀑布永远不会完全变干,但是在干燥的时候,瀑布的流量会大大降低。所以汉密尔顿池塘的水一直呈碧绿色,水量基本恒定。

一月的德克萨斯,天色湛蓝,空气清冽。翡翠绿的池水好似一滩还在生长的死水,“瀑布”的水帘已经缩小到细腻的一注。走入箱型峡谷,天空被遮去一半,池水碧绿浑浊,倒影里看不清任何人的脸庞。

我们又去了距离不远的Reimer’s Ranch. 这里的石灰岩壁是这一带的攀岩胜地。我们只是散步。

突然间,我看到河谷对岸的草丛中,一只大型野兽穿过草原。它身形如牛,足短,脸部宽大,鼻子突出,皮毛呈黑色,粗糙。

野兽穿过黄色的干草,黑褐色时隐时现。不知它是否察觉了对岸的人类,野兽没有发出声音,但转瞬消失在了草原中。

凭样貌判断,它应该是一只野猪。 

我大叫“河对面有野猪”,同伴们却好似没有察觉,以至于我自己也开始怀疑:我到底看见了什么?

生命中注定有许多事,难以与人言说。憋久了,甚至都不记得那些事是否真正发生过。

我再没见过野猪。

回程路,依然是我开车。这是我第一次开车“出远门”,又带着一车人,紧张、自知。

这天是周二,工作日的正午,路上没有什么车。顺利回城之后,在离打工地方不远处吃了一餐寿司。作罢,朋友们驱车回家;我自己开车去台菜馆,准备下午4点开始的晚班。

我想走去卡塔丁,因为我稀里糊涂地从墨西哥走到过加拿大,还没弄清走路是怎么一回事儿,故事就结束了。我还没来得及辨认花朵和树木的姓名,学会看云识天气;我还没来得及把每一个路上的笑脸放进相框,把每一个姑娘和汉子的脸庞记在心里。一切如梦,太匆匆;哪怕做了万全的准备,真正的旅程还是无法回头的列车。这次,我想慢下来。我想记住狼吞虎咽后盘子里的残羹剩饭的气味,我想记住旁边那个睡袋里的男人的胡渣的形状,我想看清楚路上的每一块石头,喝干每一瓶啤酒,然后背脊朝南,义无反顾。

那辆车冲过来的时候,我脑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还没走AT呢!”

一声巨响,气囊弹出。

再一声巨响,我撞上路边的栏杆。

停顿。万物俱静。

我推开车门,瘫坐在路边的草丛上。

刚才发生了什么?

仿佛几个世纪前,我来到了熟悉的左转口:在左转道上等待直行车辆全部通过,便可以左转进入台菜馆所在的购物广场。

但是,此刻正是下班高峰期,我在左转道(没有红绿灯)停了许久,对面的车辆依然川流不息;我的车后面也渐渐排起了长队。

正当我焦急时,对面一个车道的司机似乎想让我先走,把车停了下来。不久,对面马路正中另一个车道,也开始为我让位。

有七八辆车,全部停在对面两个车道上。

司机示意,我可以左转。

我踩下油门,一秒,两秒,经过了第个车道,经过了第二个车道,正快要进入广场的时候,没想到第三个车道冲出一辆车……

快到我只能用右眼的余光看到一片加速的色彩,快到撞击的巨响和强烈的震动感同时进行。

就像闪电和雷声之间没有任何空隙,在同一微秒发生。

只是此刻,长沼不会再出现,我只能独自弃船,漂浮在雷雨交加的海上。

我依然在路边呆坐着。车的副驾驶一侧被剧烈撞击后,失去控制,撞上路边的电线杆。好在电线杆附近没有路人,车也因此而完全停止(似乎发动机受到了损坏,因为我以记不清是否踩下刹车),并且没有任何火花和冒烟。

刚才在对面车道礼让我的司机们,此刻纷纷下车,询问我的状况。

有人拨打了911。

我在错愕中,感觉不到周围人的存在。只记得从天边飘来救护车的鸣笛,下一秒就有个黄色的救护车停在眼前。一切就像梦境中的片段,失序、混乱、破碎。

一个男人问我,是否可以遵从他,做一些简单动作。我照做了。他在本子上记录着什么。

紧接着,他问我是否感觉有异样。我的确感觉胸闷,肋骨有轻微的疼痛感。

可我随即想起,我没有医疗保险。

“你可以选择跟随我们上救护车,去医院接受急诊检查,也可以不上车。这是你的权力。”

半晌之后,我摇摇头:“我不上车,谢谢。”

救护车开走了。

接下来,我的神智慢慢恢复正常。我给睿劼打了电话,配合警察出示了驾驶证和汽车保险。

警察说这个路口常有类似车祸,因为离我最远的、冲出来一辆车的那个车道,是个很窄的右转道。一旦马路中几个显眼的车道堵车,那个右转道就会成为极其隐蔽的视觉盲区。

但是,因为我是左转,即使被车撞了,责任依然在我。

警察把对方的汽车保险给我。并给我出具罚单。哪怕我是被撞的人,除了自己的车被损毁,还要自己承担医药费、拖车款、罚单。对方车辆的损毁,会由我的保险公司负责评估和赔偿。

我在各种记不清内容的表格上签字。给破损难堪的车拍“遗照”。车的右侧轮胎已经撞歪,副驾车门和车顶盖完全变形。

撞我的车主是一户墨西哥夫妇。因为有警方介入,他们和我没有任何交流。

又过了几十分钟,拖车公司到了。他们给我留了名片,去取车的时候再付拖车款。

之后我和睿劼等人如何去吃了一顿韩国骨头汤、她如何送我去北部的拖车厂取车、我是如何把破车拖到城里并卖给了零件回收商,我已经不记得了。

惟一有印象的是,当我完全把所有款项交齐,把车以500美金处理给了零件商之后,我走了一个小时,回到胖哥胖嫂家。

那天天很蓝,空气不干净。奥斯丁的马路依然不友好,人行道似有似无。

行走。这种姿态陌生而熟悉。

不知为何,我感到一丝轻松。

我想走去卡塔丁,因为我不知青春为何物、该怎么珍惜。越是年轻,就越害怕别人说自己年轻,因为知道银行里的这笔“青春存款”迟早要拿来还债,落得自己两手空空。我反感“年龄决定论”,因为那些教唆着“什么年纪就该有什么年纪该做的事儿”的人,往往自己做得并不好,对生活充满悔意。人的局限,都是自己给自己定的;有小孩儿5岁就走到了卡塔丁,也有老人85岁才登顶;年龄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个数字罢了。他们说,你这样的年轻人,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可是,我腰疼。我的腰带总是把自己勒得太紧,弄得我神经痛。

在出车祸的前一天,我其实就给自己找好了新工作:一家奥斯丁北部的日餐料理店。台菜馆的老板娘、老板和上海外卖大叔都很照顾我,但台菜馆的小费实在有限。我在出车祸前花了一天时间在奥斯丁的餐馆四处询问,最后一家中高档日餐店的中国老板因缺人而招了我。

可是第二天,我就出了车祸。车子报废,我又变成了几个月前的状态。

打工赚钱的渴望让我很快投入下半场战斗:我从台菜馆辞职,每天坐公交车往返日餐店。

奥斯丁的“步行指数”只有36分(满分100分),所以公共交通也颇为差劲。我每天要走15分钟才能到离家最近的公交站,坐20分钟之后下车,又要走10分钟才能到日餐店。但我毫不在乎。日餐店的日均收入基本是台菜馆的两倍,且每个服务生负责特定的客人,不用跟其他员工分小费。

白天,属于油腻、污秽、繁琐,“生活被琐碎消耗殆尽”。

夜晚,属于书籍、茶叶、沉静,“把一切不属于生活的内容剔除得干净利落。”

在出车祸的两天前,我仿佛有了神谕的先见之明,在亚马逊上下单了一本《车轮上的瓦尔登湖》:主人公负债、远行、还债、求学、非法住在自己改造的车里。他写下了自己在过去五年中进行的成长实验,“吮吸生活的骨髓”,褪去污渍和噪音,只保留和追寻物质和经历最真实和深刻的模样。作者Ken只比我大几岁。他的文字是我在车祸后急需的养料和知音,强化我曾经固若金汤、如今破落不堪的信念。

“一周前,当我在五月的晴空下,站在路边、立着自己大拇指的那一刻,我才终于放弃了掌控权,扔掉了按部就班的日程,放弃了远大宏图,切掉了木偶的绳子……我把生命交给了某种未知。现在,没有人——甚至包括我自己——驾驶着这辆生命列车,而我却感到一股莫名的力量,充满身心。有时,把生命的掌控权交给命运,其实才是获得掌控权的惟一方式。”

此刻,夜晚并非悄无声息。它喧闹、拥挤:繁星在万米高空呓语,植被在万米深谷繁栖。世界并没有死,它只是用冰僵的身躯酝蓄着下一轮的爆发。大地并没有睡,它只是用暂时的休眠迎接最后的清醒。

醒着的一切注视着我。我知道,“怂”字拆开了,就是“从心”。

2015年1月底,我手里拿着《户外探险》杂志社给我买的回国机票,前往“中国户外金犀牛奖”的颁奖典礼现场。

这时候,我刚出车祸不久,在日餐店打着两年来的第4份工,没车没房没钱,甩了一个可能是这辈子最爱我的人,在奥斯丁有几个熟或不熟的朋友,有几件凑在一起价值上千美金的装备。仅此而已。

若不是出车祸时脑中闪现那句“我还没走AT呢”,有时候我醒来真不知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什么是金犀牛奖?当时我不甚了解。我从没去过武功山和西藏,没在川藏线上搭过车,没在青海湖骑过车,没在新藏线开过车。我在8264上发的文章被盗用,在穷游网上贴的故事烂尾。我没买过凯乐石和探路者,没参加过旅行社和同学会之外的国内户外活动。我对中国户外圈一知半解,中国户外圈对我完全不熟。

回去干嘛?我不知道。至少我可以看到亲爱的外婆,“后大裤衩时代”的久违的北京。

《户外探险》的编辑让我写一份自我介绍登在杂志上,放几张能见人的、像素不算低的照片(很难找)。文章和照片的大意是自我推销,等在微信公众号上让人投票,发给评委们参度考量。可我把这篇文章当成了一场自我嘲讽:

每当被复杂的社会现实评价的时候,被纠结的人际关系弄得一筹莫展的时候,或是望着街上庸庸碌碌的人群而感到失望的时候,抑或是纯粹想念那山峰清泉丛林原野的时候,我常有一种幻觉:远处的群山,在召唤着我,所以我必须要回去。

可是,我的内心深知,我无法回去得太久。栈道是我的家,可是这个美丽而残缺的人类社会更是赋予我身躯和智慧的地方。栈道教给了我坚持,忍耐,和接纳的能力,这并不是要我在现实社会里愤世嫉俗,活得一筹莫展。相反,我认为健康的“追梦”,能给人处理“入世”难题更大的力量。

不要让追求到的自由,重新给你戴上镣铐。

稿子交上去之后,我内心的苦笑没人看到。直到收到通知:我获得了2014年金犀牛“最佳背包客”奖。我内心一片混沌,又在湖底隐隐约约觉得碰到了救命稻草。彼时几颗痘痘不合时宜地冒了出来,给我回国见那些没听说过名字的大牌评委增加了点自卑心。

在大雪纷飞的底特律转机,北京冬天的空气质量不敢恭维,父亲接机的时候送的礼物是几张防霾口罩。

颁奖典礼之前空出的两天时间,我腾出来去ESPO走了走(感谢《户外探险》的亚洲户外展入场券)。展区人头攒动,国产和进口的装备公司、材料公司、周边公司争奇斗艳,国产和进口的户外达人(我是后者)埋伏其中。这是我淌进国内户外圈这潭水的第一课,大众对户外的热情超过了我的想象,却又总感觉有点不对劲。

颁奖典礼上,主办方很有心地给我的外婆留出一个空位。所有的奖项获得者都坐在前排(也只有我们有洲际大酒店的客房招待,这可能是我这辈子住过的最豪华的酒店了)。我拿着发烫的评委名单:孙斌,郭川,党琪,赵嘉,奚志农,刘航,等等等等。我周围坐着的则是罗静、钟齐鑫、宋坤等男神女神。我几年前在电视节目里见过罗静;而其他人只是最近才知晓。

我穿了一键黑色长袖T恤,一条在科罗拉多步道上被我烧出两个洞的尼龙(窟窿)裤。上台的时候就像闯入了别人家的化妆舞会,只能假装自然。主持人问我“走这么多路为什么不累”,我想回“其实在城里活着挺累”,但忍住了,说“只是身体累,心不累”。不算违心。主持人又问“每天走多少路”,我把25英里说成了25公里,自行删减了近40%的路程,也算是被迫谦虚。

颁奖典礼结束,我灰溜溜地回到旅馆房间。奖杯是玻璃做的,很重,估计占我全部家当重量的7%。现在它被放在我老板车库里的某个角落,吃灰。

接下来的几天,连轴转地跑分享会、采访、ESPO、午饭聚餐、晚饭聚餐。被很多人画了很多饼。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在某些人眼里是一块金砖,但能明显感觉到人民对户外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而且这种需求不一定能长久。有些人想在上升期把内容制造者们紧紧抓牢,缔造一些真真假假的户外网红。虚虚实实我且不在意,但一有介绍美国步道体系的机会,我绝不放过。我仿佛背负着一种自我膨胀的使命:要赶在“信息差”利用和误导人民群众之前,把它扼杀在襁褓之中。

惟一的清流,是认识了穷游网的一帮人,拿到了写《太平洋山脊穷游锦囊》的合约。我知道,未来几个月步道上的补给,就要用这笔稿费来买了。

更让我欣喜的是,自然之友“无痕山林”团队也在金犀牛嘉宾之中。我和老驴、莲花等志愿者一拍即合,因为Leave No Trace早已深入美国户外骨髓,我也被长沼、奶爸、悬崖等人悉心“教育”过LNT准则。老驴作为无痕山林微薄的“幕后操控者”,已经follow我很长一段时间了。见到他们,就像见到了志同道合的老友。我决定用接下来的AT之旅为中国的“无痕山林”宣传做点什么。

那年冬天的北京,赵嘉老师骑着自行车来穷游网总部唠嗑,问我《走出荒野》和真正的PCT之旅有什么不同;奚志农老师是惟一一个在金犀牛典礼结束之后,跟我一样早早离开,还一直搭讪到电梯口的人;自然之友总理事张伯驹跟我年纪相仿,身负重担,带领着17个人的团队走在中国环保战役的最前线;曹峻“曹老大”帮我在分享会打圆场,宋坤把酒店的床位让给我的外婆、还有我见了惟一一面的郭川老师……有些人后来成为挚友,有些人再也没有交集。

我这个初出茅庐的“灰马”(不是黑马)只是户外前辈脑海数据库的一个新名字。没人知道我的蛰伏潦倒、“非徒步者人格”;另一方面,我只想把他们的目光放在步道上,但又挣扎着,不愿把“徒步者”的身份烙印得太深,不愿让步道取代我色彩斑驳的大地和天空。哪怕别人被这个名号骗了,我也不能骗自己。

英文中有个词叫“breakthrough”, 突破口。我明晰金犀牛就是我的breakthrough, 别人口中的“突然绽放”;然而我对它能带给我的一切,还抱着暧昧的态度。我不知要break什么,要go through什么。

鱼缸里的红龙睛被上帝之手扔进了大海,沧海寄余生,“箭已离弦”。

我想走去卡塔丁,因为我想要放声痛哭。我读着别人写的传记,揣摩着他们走去卡塔丁的经历,会和我的有什么不同。我可能也会像他们一样,在泥沼里的木头桩子上滑倒,摔个真正的狗啃泥;我可能也会遇上冰雹,被闪电击中,在大石头堆里痛苦地爬上爬下,在小木屋里被别的徒步者的鼾声弄得睡不好觉,在镇上被酒鬼骚扰……我可能会生平第一次在栈道上放声痛哭。可是我期待这种哭天抢地的嚎啕大哭。好久以来,我都是为了电影、书本、音乐里那些别人的故事流眼泪。我什么时候也该同情一下自己,赏给自己一次真正流泪的机会,然后咒骂:我真是个傻子,把自己领来这要死不活的trail上来受罪,究竟是为了干嘛?然后,发现这是个伪命题,继续哭得痛快,酣畅淋漓。

回到美国,我决定打好手里的牌:穷游锦囊,个人网站,无痕山林。

我一个人生活在胖哥胖嫂家的二楼的某个房间。孤独是我的出厂设置,我对此不屑一顾。二月和三月,除了打工,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做个人网站和写PCT攻略锦囊上。

我很少赖床,每天总有念头把我从混沌中拉出来。偶尔小胖家会来客人,都是跟我同龄的年轻人,当中有不少是UT的某某主席,某某石油系高材生,某某未来企业家。这种时候我才喜欢“赖床”,在下午三四点关紧窗帘,把屋子打造得跟史前洞穴一样黑暗。

不管是向着目标蠕动、还是不顾一切冲刺,我在这段时间极其高效:和通过K认识的朋友袁弘一起弄了个网站,我负责框架和内容,他负责所有的技术;为了写《PCT穷游锦囊》,把PCT的日记和攻略重新翻了一遍,慢慢累积了几万字的素材,从地址地理到装备补给,为第一份中文的长距徒步攻略倾尽我的所有;卖了单反,买了GoPro, 学了Adobe系列软件,为网站提供装备照片……

准备PCT时我兴奋而全面,每天做功课、写下进程;准备AT时我干练而沉稳,不再追求全面,只愿意抓住重点。PCT时尚有小文支持我、陪我走过准备期的全过程;AT的孤军作战,难免有诸多限制。

我除了自己的脑子必须清楚之外,还得把重要的信息全部写成一份“说明书”,交给胖哥胖嫂和袁弘。说明书的内容无外乎是:如果我N天没联系、电话打不通,他们有必要走警方的程序,通过我前几年寻找Taka学到的野外搜救那一套,确认我的下落。我还留下了包括我银行密码、护照绿卡照片、所有信用卡信息在内的完整档案,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这些信息说不定还有用。

就差写封遗书了。

胖哥胖嫂对“trail boss”补给员的身份一窍不通,我为了减轻他们的压力、同时吸取我在PCT上给自己过度邮寄的教训,这次只定下了5个邮寄点,其余几十个补给点完全依靠沿途购买。

“邮寄包裹”和“沿途购买”两种补给方案,各有利弊。总结CT和PCT的经验,我发现:

邮寄包裹适用于远离城镇、补给昂贵、物资稀缺的地区。邮寄包裹的好处是食物营养价值的可控性;可以批发购买食品,价格便宜;不用在补给镇子上耽误太多时间、增加徒步效率。邮寄包裹的缺点是依赖于邮政系统,包裹不一定能按时收到;依赖于邮局的工作时间(美国每个地区邮局的工作时间不同,但周日都是不开门的)。一般而言,邮寄包裹的最佳接受地点是补给城镇上的酒店、青旅、杂货店、户外用品店这样7天都营业的商业机构,而不是邮局。

沿途购买适用于沿途有较大城镇、物资丰富、价格公道的地区。沿途购买最大的好处是方便、可控性、食物的多样性。沿途购买的缺点是商品的价格可能会很昂贵;某些地区的小卖部规模有限,购买不到营养价值高的、适用于长距徒步的食品或是商品。

阿帕拉契亚小径是一条补给特别方便的小径,沿途有许多公路和城市。所以我选择主要沿途购买、再由胖哥胖嫂把越野跑鞋(大概600英里需要更换)、袜子、指南书对应的章节、存储卡、维生素/蛋白粉/离子含片等等寄到途中5个地点。

我根据网上的信息,买了AT的指南书:AWOL Guide。有关AT的资料太多、太杂。毕竟这条步道的历史比PCT整整长了半个世纪,徒步人数在2015年之前应该是PCT的好几倍,而且并不偏远,所以指南书的特点也跟我之前使用的不太一样。AWOL指南精确到每个重要的水源、庇护所、山顶和地标,而且它的英里数覆盖在海拔升降图上,让徒步者对“上上下下的享受”一目了然。

2月9日,在我24岁生日这天,我发布了网站。三月初,我又更新了AT的补给地表格和装备清单。补给地经过美国东部的14州,有六十多个城镇。我写道:“对于想在中途加入我的朋友,我一概不拒绝,只是希望你们知道我将会保持我的速度和行走习惯。加之这次AT的平均完成时间是6个月,我只给自己定了4个半月,时间很紧,怕是很少有机会能减慢速度。如果您愿意加入我,可以参照我的AT博客更新,确定我在某个时间大概的位置(大约一个星期内的预测较为准确),用微博或邮件与我取得联系。我们可以在小径上碰面,一起走一段,之后再按步速的差别做决定。”

网站上,还有不少有关太平洋山脊的文章。为了对比电影《走出荒野》和真实徒步的区别,我把Wild原片反复看了好几遍。《走出荒野》原著作者谢丽尔在书里写道:“虽然我的过去满目疮痍,但站在这条步道上,绝对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我就在我应该在的地方。” 电影里说:“如果上天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还会做同样的决定”。果真如此吗?谢丽尔是1995年徒步的PCT, 而《走出荒野》17年之后才出版、几乎20年之后才作为电影问世。这些离开步道的年月里,她是否也纠结挣扎过跟步道这个“前男友”的关系?是否也有过冲突与和解?她写的是否真的是1995年的那个自己、还是2012年重新回首时想看见的那个自己呢?

而我知道,2015年春天的那个我,冲动、短视,却不纠结、沉溺。蛰伏期的苦无以言说,可我并没有因此而萎靡不振。我不大相信虚无,认为徒步就是意义。大学时期推着我、燃烧着我的那股劲儿还没有断。但是这股劲能维持多久?

雄心壮志的我先在脸书(Facebook)立了个旗子:“年底之前,你们就会通过我的网站,跟随我在3500公里的阿帕拉契亚步道上“走”了一遍;会在夏天读到我的PCT中文攻略;会看到我的AT纪录片《我想走去卡塔丁》;会在国内的跟徒步相关的书上看到我的名字;会看到我在野外教授无痕山林的知识;会看到我徒步尼泊尔的照片……而且,我秋季就将成为德州大学奥斯丁分校的研究生了!”

事实证明,在我刚刚适应“自言自语居然能有人愿意听”的那段时期,立“小目标”还是能看到成效的:年底前,这些项目旁边,都打上了小勾勾。

出发的时间定在四月五日。三月底的奥斯丁已然是夏天,空气中散发着泥土和青草的香味,搅动着人的心绪,暗藏着大地的阴谋。得克萨斯的已经从春入夏,姑娘们穿起短裤走在傍晚的暖风中,笑声弥漫了奥斯丁大街小巷。

和去年的这个时候一样,我夜夜失眠。就像是跟现世的账还没算清、却又要被推往远方的未知……一年前的我,亢奋、不安、紧张;一年后的我,依然如此,丝毫没有长进。可是在那个我和这个我之间,已经隔了4200公里。

临行的前几天,我还是发扬了自己拖延症的光荣传统,一如既往地临时抱佛脚:收拾房间、整理行李、拍照和改照片、跑银行、跑邮局、联络好友、整理最后的文稿、更新网站……面对着这么多的“不从容”,也只好自我安慰:“行拂乱其所为”是“天将降大任”的前置条件。

除了带上路的一大背包装备,我还得考虑沿途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所以把剩下不带走的装备也做了清点和整理。我把这些“留守儿童”分门别类放进密封袋,标注名称(无外乎就是小绿小红这样的外号),统一放进一个大箱子里,交给Trail Boss胖哥胖嫂两口子。当然,这些“上缴”的物品中,也包含着我的护照、身份证件、银行卡等等。能带走的,永远就只有那么几样。就像翻箱倒柜地收拾搬家的行李,结果发现一年之中就用了那么几件物品,穿了那么几件衣服,90%的东西都是闲置状态。

这次徒步,我大部分的家伙都来自去年走太平洋山脊的装备。那个吸附着我的汗水的背包,被修修补补几十次的睡袋,舒服得像自家的床一样的睡垫,怎么虐都不会出卖我的净水器,在火山焚过几百次却依然坚挺的小锅,伴着我在黑夜里唱着“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的头灯,只有两个工具的“多功能”刀,压过沙子鹅卵石仙人掌刺的帐篷底布,还有那在曾经被老鼠咬穿了一个口的食物袋……

我把房间清空了,将所有的物品放进了箱子。掐指一算,毕业的两年之内,我的常住地址改了四次:纽约,宾汉姆顿,达拉斯,奥斯丁。说来可笑,两年前站在大学毕业领奖台上的那个光鲜亮丽、雄心满满的我,肯定不会想到如今我竟然小半年都会住在帐篷里、吃脱水食物、睡羽绒睡袋。那时的我肯定也想不到,背上这区区10英镑的家伙,竟能成为让我生命更加富裕充足的养料和工具。

终于有勇气阅读了《走入荒野》(Into the Wild),却发现这本被徒步者吹捧的“巨著”,在我心中有些过誉。

临行前两天,重新翻了Bill Bryson的《林中漫步》(A Walk in the Woods)。这老头子的文字嬉笑俏皮,没有沉重严肃的大道理,却能在字里行间透露出他对阿帕拉契亚小径的怀念。是怎样的沉淀之后,他才能大笔一挥,写下“A Walk in the Woods”这样的标题,就好像他刚刚习以为常地在家后面散了一个步一样。


回想自己:一直以来,我所追求的理想生活,只是为了能让手中的能力匹配上我的野心,让内在的冷静压制过外在的名号。睁开眼睛,所有的虚荣都是那么遥远,欢呼声和鼓励声仿佛来自另一个宇宙,与我毫不相干。我只剩下双手双腿,面前的背包,和一次无法预测未来的漫长旅途。

不知是不是这个时代,让我们不痛不痒;也不知是不是太好的生活,让我按耐不住。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缺少太多东西——但是我缺故事、缺经历、缺冒险;终究,我缺的是“大苦”。而徒步,能带给我一场跌跌撞撞的旅途,更能带给我这种切肤的体验。也许像李宗盛唱的,这只是一次次对命运的“不自量力的还手”。命运如果先不打脸,我就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些虐待的理由。

只是这半年,如梭罗的那句“吮吸生活的骨髓”。我应是吸得太狠,有点疼。我在深夜听着谭维维改编的《乌兰巴托的夜》,竟然痛哭了一宿。

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只怕这次的远行只为了求一个心安理得:我愿为心中所向的远方,受苦、忍耐、锤炼,义无反顾。半年以来,生活试着打击我、诱惑我、误导我,告诉我什么是好的、对的、舒服的、安稳的。但我站住了,没有从。

也许,正是身后的那些路和脚印,给了我这种定力。

“我们做了那么多努力,不是为了改版这个世界,而是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去年4月4日清晨六点,我和美国大叔鲍勃沿着蜿蜒的山路,在晨曦的微光之中驶向PCT的起点。一路上,我一句话没说。站在国境线,背脊朝南,我就这么一个人开始了PCT。

在PCT上的第二个星期,我有次竟在疲惫的行走中失了神,恍然看见長沼(CT同伴)在我前面带路。他走得很快,头也不回。我被这种力量牵了去,加快了步伐,下意识地想要跟上他——这是我在科罗拉多栈道上跟他一起徒步的常态。但当我意识到前面那个引导我的人只存在于自己的幻觉中时,只有一阵委屈的鼻酸。峰回路转,在那之后第二天,我就遇到了我在PCT上真正的引导者们:卡洛斯、奶爸、花和鲁多。我们看着彼此的背影、吃进去前一个人脚步扬起的灰尘,在这个默认的契约之中成为了彼此的标杆和推手,直至PCT结束。

可这次的AT,明显不一样了。亚特兰大的一群好友前来送行,远方胖哥胖嫂和袁弘的加油打气,让我知道看着我背影的人,还在身后。

但实际上,这也依然只是我一个人的旅途。背上沉重的背包,我才意识到,除了平时打工走的那些步数,我没有为AT做任何的体能训练。实际上,这可能是我大学毕业以来体能最差的时候。我有些踟蹰。

海南安慰我说:徒步者的姿态已经在你的骨髓里了,怎么会忘记呢?

海南几年前立下“我要走遍美国,去拍留学生的故事”的志愿,一时轰动了社交网站,也把他拉入了我的视线。几年来,海南的计划磕磕碰碰,机缘峰回路转;当年的壮志在浪起浪落之后进入了停滞的状态。在这个瓶颈期里,海南用德州扑克养活了自己,可这个影像计划始终是他心里的一个坎,一个未竟的梦。海南答应要为我拍摄AT起点的画面,此刻他正举着摄影机,在背着大包的我身边窜来窜去,寻找最佳角度。

海南说的对。包里装满了4天的食物、一升水、我的所有装备。刚背上的时候觉得沉,恐怕只是有大半年没适应过这个重量了。走了几米以后,背包好像轻了不少。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或许,身体的负重,把精神的负重给“挤压”走了。身体里有什么沉甸甸的东西被抽空了。

在山脚下的登记簿注册时,我发现自己是今年第1018名徒步者。目的地一栏,大家不约而同地写着“卡塔丁”(AT最北端,位于缅因州)。

上Springer Mountain步道的初始,有一个石拱门。拱门旁边立着一块深棕色的木牌,上面写着:

至AT起点斯布林格山山顶(佐治亚)—— 8.5英里

至AT终点卡塔丁山(缅因)—— 2108.5英里

用刚买不久的GoPro自拍了大合影,跟好友做别,我一个人向着AT真正的起点Springer山顶进发。四月初的佐治亚不算寒冷,我穿着绿色的防风衣、打底裤配短裤、越野跑鞋,背着PCT上的同一个背包,拄着PCT上同一副登山杖。

步道穿行在枯木林中,新绿尚不属于大地,一二十米高的橡树犹如整装待发的士兵,沉默而熙攘地凑成连绵的方阵。待树叶发芽之时,我又会在哪里?我是否永远只会比绿色,更靠近北方一点?

熟悉的酸痛感又回来了。我不紧不慢地按照最舒服的速度走,还是超过了不少徒步者:他们要么看似背着一座大山,要么自己看上去就像一座山。有些人三三两两地踽踽而行,走三步一喘,走五步一歇。

在美国所有长距徒步线路中,AT是最受欢迎的“处女线”。我佩服这些首次尝试长距离徒步的人们,因为AT一开始就毫不留情地翻山越岭,对菜鸟毫不仁慈。我听说从亚特兰大,如果约一辆到达AT起点地专车,可以要求司机在8.5英里外的另一个步道口等待,以便能在刚刚开始旅途之后就能马上放弃。甚至有些出租车司机专门做这类徒步者的生意,在AT起点附近的各大步道口等着,一有人退出,立马抢生意:要不要送你去酒店?要不要去镇上喝啤酒?

我难以想象,旅途还没有真正开始(还没走到AT起点),就决定退出,是一种怎样的心境。不过既然有这么多服务供应,说明第一天就退出AT的“需求量”应该不低。实际上,第一天往往是最难的。但对于没有经验的徒步者,他们看不到未来的曙光,没尝过苦尽甘来的希望,眼前只有最沉重的脚步、背叛期望的伤感。

一个背着Hyperlight Mountain Gear的大爷趁着我摆弄GoPro录像的时候超过了我。他步履轻盈,没拄登山杖。我想起来在本科读书时期,我的徒步老师John Green和Scott,都喜欢把手插在口袋里徒步。也许是他们带领的学生速度太慢。我们挥舞着登山杖一步一喘,老师们手插口袋哼着小曲,闲庭信步……也许我现在看着这些菜鸟徒步者,就跟我的徒步老师们当年看着我一般?

Springer山顶很平坦,有不少人是从离这1英里之外的停车场走来的。AT的起点既然就在这里,我之前爬山所走的那段路只能算“拉练”,不能算真实的AT里程。

有个人兴奋地叫着:找到第一个白油漆(white blaze)了!山顶靠近悬崖出,有一块平坦的空地,上面的一块大石头中,镶嵌着AT的纪念章,旁边画上了一道白色油漆。

这是AT沿途一万多个白油漆条纹中的老大,是这3500公里旅程的第一道杠。白色油漆是5厘米长、15厘米宽的长条竖直记号,一般每个几米至十几米就有一个。AT沿线的这种白色记号据说总共有超过一万个;如果徒步者走了一里左右还没有看到标记,那多半是走错路了。山野俱乐部也尝试使用其他的标示(如菱形铁片等等),但都没有这种白色记号保留得长久。另一种AT的记号是蓝色油漆(blue blaze),指示AT附近的其他步道,或是AT的改道、紧急天气使用的使用路径等等。在高原地区,这些记号可能会标记在大石头上,或是由小石头垒成的小山代替。

因为AT沿途的标记充足,徒步者一般可以不使用地图。AT不容易迷路,但同时也容易迷路,就是因为每隔几步路,树干上就会有一道白油漆。人们不需要认地图,只需要辨认好方向,别倒着走回头路,就行了。我在准备CT和PCT的时候,经常参考的whiteblaze.net网站,其名称也源于AT这道白油漆。白油漆是AT的坐标、名片和代言人。

第一夜,我选择在离斯布林格山顶3英里外(也就是AT正式里程第3英里处)的庇护所附近扎帐篷。到达时是傍晚,庇护所里已经有了20几个徒步者,围着火堆晚餐。吃罢,竟有几人开始自发地练瑜伽,做各种伸展活动。科罗拉多的年轻人马克开朗温和,让我想起了卫斯理(CT同伴);姑娘艾伦牵着一只狗;一对年轻的姐妹还带上了父母走一段;五十多岁的凯恩跟我的装备一模一样;乔伊是我在PCT上好友灰狼的同学……

AT的完成率不足20%。我今天遇见的这二十多位和善的面孔之中,只有不到四人能站在卡塔丁上微笑。在最初这几天结识的朋友,会一个又一个地消失。

阿帕拉契亚步道呈南北走向,我刚到达的是最南端Springer Mountain,最北端是缅因的卡塔丁山(Mt. Katahdin),全长3500公里,途经14个州:佐治亚、北卡罗莱纳、田纳西、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马里兰、宾夕法尼亚、新泽西、纽约、康乃狄格、马萨诸塞、弗尔蒙特、新罕布什、缅因。

步道主要沿着阿帕拉契亚山脉山脊而建。阿帕拉契亚山脉是地球上最古老的山脉之一,承受着亿万年的风化侵蚀洗礼,养育着美利坚百分之七十的人口。人们世世代代在阿帕拉契亚山脉伐木、农耕,这里既是“五月花”的开拓者对新大陆的第一瞥,也孕育着世界上最前沿的思想和文明。常春藤的教授把这里当成后花园,纽约的商人把这里当成避风港。

AT最初的修建意向并非单纯是为了保护环境、为游客提供户外资源。“AT之父”麦凯叶(Benton MacKaye)希望把AT建造成为一个规模宏大的社区发展项目,带动和保护沿途的农业经济、维护林业资源、促进手工业发展,让那些东部山林中的较为贫困的农业社区能够在访客的带动下重新恢复生机。麦凯叶的老本行是建筑,本来做得顺风顺水,没想到妻子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自杀了。这让麦凯叶重新考量环境和人性的关系、建筑与自然的平衡。

今日,在距离AT一天车程的范围之内,居住着超过美国总人口三分之二的居民,涵盖的大城市包括纽约、华盛顿、波士顿、亚特兰大、费城、里士满等等,游客的逐年增加既符合AT最初的推广民众野外体验的概念,也为其带来了困扰。AT步道管理局鼓励直通徒步者分散开始徒步的时间、或者不要单一地从最南端开始徒步,这样可以减轻步道的拥堵现象,让营地和庇护所的使用更合理,减少对环境带来的污染和对户外体验的破坏。

实际上,AT因为没有PCT上“刚走完沙漠就要翻雪山”的复杂地形,它的时间窗口要宽裕得多:只要你不怕早春最后得暴风雪、不怕超市阴霾的大烟山、不想跟别人扎堆,你几乎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一天出发走AT。话虽如此,徒步AT的最佳季节仍是夏季:每年的3月至10月是徒步高峰期。三月之前,美国的南部海拔较高区域依然大雪封山,加之东部本身的湿润气候,这些降雪湿度大,伴随着高风速,极其寒冷。而北部的缅因属于“苦寒之地”,即使在两千英尺的海拔都有高山自然带;卡塔丁山所在的巴克斯特州立公园更是在10月15日之后对徒步者基本关闭。

我听说就在今年3月,马里兰州的AT上刚死了一个人:一个徒步者的帐篷搭在森林中的雪地上,半夜被死掉的大树压倒(大树也可能是因为不堪积雪的重负)。冬天徒步AT并不是个浪漫童话。

因为AT长达80年的徒步文化的影响,大多数人都愿意和别人“扎堆”,选择3月或4月这个最热门的出发时间。我选择的4月5日,纯粹是致敬去年(2014年4月4日)PCT的出发日期。2015年4月5,简单好记。

出发,往往是最简单的。因为听说AT和PCT的“尿性”完全不同,讨厌之处几乎没有重合点,我还特意采访了几个走过AT的朋友:下雨了怎么办?太冷了怎么办?泥路怎么走?这些破事儿我在PCT上几乎没有经历过啊!

他们一致回答:suck it up! (凑合着办)。

出发之前我便知道天气预报:除了第一天天气晴朗,之后的3天都会是阴雨。刚上步道第二天,设想中最挑战的情况就出现了:在雨中的泥潭和水坑里爬超过40度的上坡,在被青苔覆盖的光滑大石头上走超过40度的下坡,在上坡和下坡之间,忍着大便。

杜鹃花树根低矮,枝蔓像手掌一样张开,呈兰花的形态,支撑一个倒立的“伞”。杜鹃叶在雨中颤抖着,油绿的叶片仿佛要渗出油脂。路面湿滑,还要在雨中跳石头过河。反正跑鞋早已湿透,落水也没有什么成本。我的雨衣是绿色的,乔伊的雨衣是橙色的,艾伦的雨衣是蓝色的。我们这群4月5日出发的年轻人,在雨中的迷雾山林,你追逐我,我超过你,一天就这么“青蛙跳”着。

AT的核心地标是“庇护所” (shelter)。这是一种木头半敞式小屋,一到两层,一面暴露在外,但是头上有顶,可以直接把帐篷睡袋放下睡在里面,省去了扎帐篷的麻烦。AT沿线的庇护所有270余个。这些庇护所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名称——新英格兰常称之为“Lean-to”(棚),仙乃度国家公园称之为“hut” (小木屋), 其他地区的统称为“shelter”(庇护所)。名称各异,但庇护所通常是一面镂空、三面围砌、有顶部的简陋建筑,通常是木质。庇护所有倾斜的屋顶,顶部有可以悬挂物品的衡量,墙上有挂钩;内部是一个一米左右的平台;底部为悬梁。庇护所附近有简陋的山中厕所(privy),依靠自然分解,没有冲水系统;附近多有平坦地面可以搭建帐篷,且有自然水源(小溪、河流等)。

我已是AT今年第1018个徒步者(实际人数可能更多),每天从起点出发的人超过四五十个,大家一窝蜂抢一个只能睡十五人的小房间是不现实的。庇护所除了能省去扎营的麻烦,其他的好处很少:你周围可能躺了六七个鼾声震天的大汉,头顶可能有老鼠爬过,谁半夜翻来覆去的话整栋“楼”都会知道,早上想要提前离开也不方便。庇护所往往也是社交场所、hiker吹牛的地方,对于喜欢早点休息的人,还是三个字:别想了。

第一天的庇护所里还有几个位置,但我还是扎了帐篷。第二天就不同了,下雨下一天,所有的人都想抢庇护所的位子,包括我。

但下午三点到的时候,我想待的庇护所里面已经满了,因为有几个徒步者整整在里面待了一天避雨!美名曰:步道上的全休日。

其他辛苦在雨里走了一天的人只能干瞪眼。我的心态比较平和,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在AT上是早晚得在雨里扎帐篷的,那就练练手呗,谁怕谁。

庇护所里,早到的人仿佛已经在睡袋里躺了一天。哈士奇蜷缩在胡渣大汉的睡袋上。我的同胞们用白气炉、木屑炉、酒精炉、口袋炉、一体炉等烧水做饭,把防风衣、雨衣、羽绒服搭在庇护所的横梁支架上。我没有带任何炉具,只能在雨里“吃冷饭”:墨西哥卷饼、果脯、香蕉干、能量棒……

布莱克和乔伊聊起了AT的完成率。官方统计的完成率是15%,他俩觉得实际数据应该更低。昨天大家还谈笑风生,可是能不能到卡塔丁,是一件很现实的事情。据说过了尼尔山口(Neel Gap), 继续下去的徒步者人数会骤减。而这才是最初的30英里。

傍晚,几十个人在一起讨论明天的计划,大家的意见分成两派:要么作死,上血山(Blood Mountain),一路杀到尼尔山口, 一共16英里;要么舒舒服服地走8英里,第二天再翻血山。

血山是战役旧址,地势险峻,下坡很陡,而且周围6英里不能扎营(除非有熊罐),所以需要一鼓作气翻过去。我当然是想马上到第一个补给地,避免抢庇护所的尴尬,所以选择了第一个方案。

雨没有降低行走的效率,却让扎营及其不便。第三日早上起来之后,一大堆东西都湿了。我的帐篷是Zpacks单层帐,下面是蚊帐,雨水很容易溅起来洒进帐篷里。打包的过程很痛苦,帐篷外部的泥巴和水加起来得有一磅重,还不算其他湿掉的东西。看来到尼尔山口青旅的计划是一定得完成了。

一天没有见到一个通径徒步者,但是遇见了几十个短途和一队栈道维修志愿者,他们每个周六从各自所在的社区出发,相聚AT。

AT和其他小径一样,绝大多数是由志愿者维护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各州开辟AT路线的过程当中,大批的志愿者投入建设的过程。他们的工具非常原始,手头的任务艰巨:美东的岩石坚硬,埋藏在林线之下,侵蚀作用较少,沙土并不多,很多步道都是从土壤里“挖”出来的大石头累积而成。这也是AT与PCT的一大不同:AT没有使用炸药,所有的树根、泥土和石头均是土地本来的面貌。AT初期的核心即是自愿主义:阿帕拉契亚步道在20年代至40年代的两个罗斯福时期基本完全由民间管理和建设的。各地的山野俱乐部组织志愿者,设计、规划、实施步道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与私人领地所有人握手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让AT得以从私人的“后院”经过。

血山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难,上升是两英里升高600英尺,比PCT上见过的1英里1000英尺要简单许多。下坡的确不容易,小径上全是泥和湿润的石头、树根,有些地方落差很大,需要用手协助。

血山脚下就是尼尔山口 Neel Gap (Gap和西部的山口、垭口的用词pass是一个意思)。公路旁有AT最著名的装备商店Mountain Crossing,店门口有一棵“屈辱之树”,上面挂满了鞋子。这是那些退出的徒步者留下的。血山这是AT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老大难山头。不少人从血山上下来之后,就直接退出了,所以尼尔山口享有“20%退出率”的美名。有些人打算再坚持一下,就在尼尔山口的装备商店Mountain Crossing搞一个“装备大清点”,让店里的工作人员检验每样家伙,扔掉不必要的、更换更轻的、把过重的东西寄回家。装备店自带邮局,把你的旧装备寄回家,可谓是一条龙服务,太会做生意了。

在步道这头三天,我预料之中的难点都发生了:没有景色、潮湿、陡、石头多、庇护所拥挤……步道本身就是最好的筛选者。

傍晚在装备商店里买了东西,订了青旅的床位,正愁没有吃的,一群栈道天使就出现了。他们是当地的教会组织,经常来这里做栈道奇迹。这次他们准备了三道菜和甜点,我连吃了两大盘。

青旅的下铺住的是“教授”。教授的确是一位教授,儿子在空难中丧生,教授此行是为了完成儿子的遗愿。我心里一震,想到了出发前刚读到的故事:父亲把儿子的骨灰带上栈道,但自己有伤不能完成,把儿子的骨灰交给了路上遇到的姑娘,由她带到终点。另外一本AT游记,作者的妻子得乳癌去世了,他在一年之后辞去工作、走上AT,以纪念亡妻,并感恩现在的生活。

步道上还流传着“保罗的靴子”的故事,行走AT是已故青年保罗的遗愿,他的家人便把他厚重的皮靴交给AT上的徒步者们“接力”,每个人背着靴子走一段路,再传给下一个人。就这样,靴子从斯布林格山被一路背到了卡塔丁,保罗的亡魂也跟着靴子,完成了他生前的愿望。

第二天,在Mountain Crossing商店逛了逛,翻了翻店里卖的《林中漫步》。坐在店门口整理食物袋子的时候,一个大腹便便、胡子比我头发还长的大爷走了过来,跟我唠嗑。

我说:我这次时间有点紧,八月底要赶回去上课。

大爷:如果到时候你没走完,时间到了,怎么办?

我:走完再说。

大爷:真好。我第一次走AT的时候,在终点前100英里退出了。虽然第二年又回去走了之前没完成的部分,但是感觉实在是太不一样了。如果能完成,就不要放弃。

我:之后呢?你又去了哪里?

大爷:后来我又通径徒步AT八次。

我一脸错愕。原来我见到了名人——走了AT九次的巴尔的摩杰克(Baltimore Jack,他已经于2018年去世)。我之前还听说过走完AT十三次的人。走完PCT十四次的威廉姆森干脆就把家搬到了步道旁边。以前我无法理解人为何要一次次重复走同一条路,但前段时间突然有了再走一次PCT的念头…..

今儿天气很好,我中午才出发。被杰克教育了一凡之后,我又遇到了老夫妻“把手”和“记号笔”。他俩知道我来自中国之后,便告诉我路的前方有一个美女剧作家,名叫“抄写”。抄写姑娘在中国教过书,旅行过三十几个地方,现在正和老公+哈士奇一起走AT,为新剧找灵感。之后,我果然在步道上遇到了一对带着哈士奇的年轻夫妇。我直接走上前,开始跟“抄写”说中文。她先是惊讶得不知如何回答,然后跟我聊起了如何喜欢大理、热爱成都的小吃、在火车站用中文买票被围观、被北京出租车司机坑钱……夫妻两人精神状态不错,但哈士奇狗狗看上去很累了。他们是我此行遇见的第三组带着狗狗通径徒步AT的人。

傍晚时分,到达庇护所时,连外面的空地上都已经搭起了二十多个帐篷,花花绿绿好似大本营。我甚至跟一个黑人姑娘和她的女伴走了一英里。要知道,我可从来没在CT、PCT上见过一个黑人!

我下午的状态很好,便决定继续赶路。今晚第一次在AT上独自扎营。第一次长距的人都很害怕一个人露营,喜欢往避难所附近的人堆里扎,于是AT沿途其他地方几乎没有露营的人。回想起两年前的夏天——我在CT上第一次尝试独自扎营的夜晚,阴风阵阵,松树参天,吓得我一夜几乎无眠。尔后,与其说熟悉了独自扎营的感觉,不如说每天都把自己弄得只想倒头就睡,就没精力在帐篷里翻来覆去了。

傍晚,远处响起了郊狼此起彼伏的叫声。我把食物袋重新整理好,所有食物全部密封,然后和它一起睡进了帐篷里。应对黑熊的办法有很多,可我没有熊罐容器,没有避难所旁边挂食物袋的绳索,也没有绳子和树能让我把袋子挂在营地附近。如果徒步王Andrew Skurka出现,一定会狠狠教育我的“不专业”。

可黑熊远不是我最担心的。

到目前为止,AT上的死亡案例十有八九都是凶杀,作案者大多数是沿线的居民、或者是逃难的怪蜀黍。马克的父亲本想在谷歌搜索上查找“Appalachian Trail Maps” (AT地图),跳出来的第一个词条却是“Appalachian Trail Murders” (AT凶杀)。想当初胖哥胖嫂听说我要去走东部的某条巨长无比的步道,就说知名美剧CSI的新内容是某杀人狂在AT上吃人肉……

美国东部的大山一直就不算是个安全的地方。《户外》杂志曾经长篇报道上世纪末宾夕法尼亚AT一个骇人听闻的谋杀案,男女主角皆被残忍地杀害;比尔布莱森的《林中漫步》曾写过仙乃度国家公园两位女同性恋者被枪杀,“AT速度女王”珍妮弗戴维斯也在她的第二本传记中写过2000年初美国东部山林内的连环谋杀案,等等。

AT上的死法层出不穷:在大烟山睡湿掉的睡袋,晚上气温骤降,被冻死;三月暴风雪被倒掉的树劈死、在步道1英里范围之内迷路26天之后饿死、各种物理性质的死亡(摔滑坠崖等等),但这些都没有流浪汉、杀人犯等更能捕捉人们的眼球。

阿帕拉契亚步道曾一度成为美国禁区。

美国东部的山野其实非常贫穷,尤其是我所处的阿帕拉契亚南麓(佐治亚、卡罗莱纳一段),这里民风淳朴彪悍,居民固守传统,有着“深南”性格,爽朗开放。可惜这里丘陵此起彼伏,土壤贫瘠,并不适合农业,很多人把这里当成进行各种非法活动的场所;再者AT离城市实在太近,宾州、弗吉尼亚就经常有流浪汉长年累月生活在步道上……“AT之父”麦凯叶最初的想法,就是建一条步道让AT沿线的社区“富起来”,可没想到,让AT火起来的,竟然是因贫穷和暴力而产生的凶杀案。

想着想着,我背脊发凉。我的帐篷位置不算隐蔽,可周围不见一人,竟让我有点怀念庇护所的拥挤。看来,我得摒弃PCT上养成的“随地而睡”的习惯,尽量扎堆庇护所。

在PCT上,法国同伴鲁多总结过:前一百英里是最难忘的,其刻骨铭心(精疲力竭)的程度远超之后2500英里。现在,我也不得不承认,AT最前面这段确实让我累炸了。

传说之中,今天下午三点之后会有雷阵雨。可走了一天,不仅没掉一滴雨点,还又热又闷。今年的新生代蚊子也开始学习它们的妈妈,跃跃欲试,想练习下祖传技能,往我身上直扑。四月的蚊子已经开始咬人了,这让我对这漫长的夏天充满了“期待”。

海尔瓦塞(Hiawassee)是AT经过的第一个城镇,从Unicoi山口和深溪山口两个地方都可以搭车前往。今天经过Unicoi山口的时候,我忍住了,心想可以再走二十几英里,明天从深溪山口再搭车。而这样做的顾虑是我的食物储备告急,不知道能不能再撑一天。

当然,大片总是有最后三分钟的拯救:山口正飘着烧烤的香味,原来是当地某教堂的志愿者们正在搞栈道奇迹:双层安格斯牛柳黄油奶酪夹心汉堡包!我感激涕零地咽下去了,原上帝真的不想让我现在进城啊,那我就再走一段路吧……

这两天,我已经把大多数一起出发的人都甩在身后,和我玩“青蛙跳”(速度相近)的只有马克和铃铛大妈。

马克是科罗拉多人,住在丹佛,已经有了徒步者的大胡子,年龄不可考,约20-35之间。马克的栈道名是Adios (西班牙语里“再见”的意思)。因为马克速度比较快,老是超过别人,不停向大家说拜拜,就此得名“再见哥”。

铃铛大妈,五十岁左右,缅因人,身强体壮型,徒步过美利坚的半壁江山,这次只走一半AT。大妈脚趾做过手术,现在又有点感染了。

其实前两天我也被自己的脚趾吓唬过。走之前太懒,没有剪脚趾甲;因为脚一直在水里泡,指甲也一直顶着鞋,昨晚已经有了乌黑的颜色。莫非要像Wild女主角谢丽尔那样一片一片把快要脱落的脚指甲从指头上撕下来了,说不定指甲盖还能做收藏。

六天之内,已经遇到了三次栈道奇迹。今天的奇迹除了有吃有喝之外,还包括被车送进城。

海尔瓦塞市依山傍水,城市明亮整洁,是不少富人夏天度假的地方。我和俩弗罗里达的姑娘+一缅因大叔在城里徒步了一小时,才走到了传说中的披萨饼自助餐。一路上他们在讨论着这一带的彪悍民风,还有流传甚广的犯罪故事。提到《女巫布莱尔》(又名《死亡习作》)这部电影的时候,我所有的神经元都开始警觉。还好在披萨自助餐里遇到了两大桌熟悉的面孔,减少了我们被“女巫”抓走的可能性。我已经一个星期没吃热食了,看见“美国深南”那物美价廉的菜单、便宜到麦当劳都逊色的美食,不禁大开吃戒。

昨天熊孩子们没来光顾我的帐篷,但听说有位大姐的营地被熊骚扰了两次。祸不单行,这位大姐在同一个晚上被毒蜘蛛咬了,从手指到手臂全部肿了。旁边的一位大叔当即让她把伤口割开,放毒血。直升机和警察全部出动,护送大姐进城里的医院。大姐今日在镇上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所有人都上前进行“采访”,大姐欣然表示这些小问题不会影响她的AT计划。

出发之前,我在个人网站上发表了一篇问答帖,摘录了近两三年来天南地北的网友们陆续提出的问题。其中有一个问题特别有意思:

“在你徒步美国的过程中,不怕发生意外缺胳膊断腿吗?不怕踩坑摔死吗?不怕滚落山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吗?不怕被凶禽猛兽流浪狗咬伤得不到及时救治甚至尸骨无存吗?不怕遭遇电锯杀人狂被杀害吗?不怕邂逅色狼变态狂被侵袭吗?”

这位知乎网友的问题,可以说是这几年来从家人到陌生人都最关注的:安全。这些问题如果平移至城市生活中,会不会更面熟:开车的时候不怕被酒架司机追尾吗?在逛街的时候不怕拦路抢劫吗?在家做饭不怕被查水表吗?在大街上走着不怕天上掉大石头吗?不怕变态杀人狂跟踪偷袭吗……活中小概率的事情很多,在城里不一定比在野外安全。但这并不代表小概率的危险事件就应该被忽视。野外最大的危险之处是一旦有小概率问题发生,得到救治的时间会比城市大大延长,甚至救治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所以野外的最重要课题不是如何应对问题、解决问题,而是如何避免问题。

就这点而言,我做得不算好。但从统计学的角度来讲,女生完成长距步道的比例,比男生要高。我认为这跟女性比男性活得长的原因类似:女性普遍更谨慎,没有男性那么“虎”;同时,我们的视野比男性稍微更发散,所以“第六感”更强。因此,我们因为莽撞、短视、急性子而犯下的错误,比男性要少。

John是我本科大学的徒步课老师,我第一次参加他领队的活动,就被带着爬雪山。我穿着牛仔裤、棉衣、绒靴子,在雪地里打滚,在风火台大叫……下山时,我看着30多度的雪坡,战战兢兢,生怕滑倒。John支开我的关注点,一边跟我慢慢往下蹭,一边跟我讨论:为何女性普遍比男性更害怕下坡?不知是他安慰我,还是确有其事,John非常诚恳地说:他认为女性普遍对摔倒更谨慎,是因为我们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大部分资源都给了孩子。孕妇,或是孕龄的女性,需要保全腹中的胎儿,所以一个普通的摔倒,男性的成本几乎为0,女性却可能会因此流产、甚至危及自己的性命。

聊着聊着,我便放松了起来。他的一句“其实摔了,也不会太糟糕;反正是软雪”让我真正从恐惧中解脱出来(我确定自己那时候没怀孕),撒欢了似的往下跑……没想到纽约的第一次雪山之行,竟然也变成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越野跑经历! 

而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撒欢地下坡。我的习惯性模式是:拄着登山杖,谨小慎微,每一步都要踩稳、避免所有的碎石和泥坡……如果说我在CT上活到最后是“狗屎运”,那走完PCT大致是因为“怂人命长”吧。

回到镇上的旅店,店老板告诉我房间已经订满了。我支吾道:有两个同伴在我后面…有一个缅因来的大妈…四五十岁…棕色短发…还有一个丹佛来的男生…二十多岁……

店老板问:你知道他们真实的姓名吗?于是我就傻了。步道上大家都用trail name称呼彼此,我到现在还不知道铃铛大妈的姓名是啥。

正一筹莫展时,说曹操曹操到。铃铛大妈笑容满面地把我拉进她的房间,安顿下来后,马克“再见哥”买来了啤酒,三人在露天阳台上吹吹牛聊聊天。房间是“蜜月房”,我和银铃大妈睡床,马克睡沙发,如果还有人想要跟我们分房,还可以睡在主卧内的巨型浴缸中……可惜佐治亚北部的物价太便宜,硕大的房间只要五十多刀,其他人纷纷定下独立的房间,整个汽车旅馆被徒步者占满。

酒店所有的房客几乎都是AT徒步者。每年夏天,就是我们这些人为沿途的小城带来无限商机。傍晚,一行9人压马路去自助餐厅扫荡,饭桌上大家又聊起了小径上的凶杀案。据说被害者大多数是赌独身女徒步者,大家都往我这里瞅。过去两个晚上我都是一个人扎营的,也经常一个人走路,让不少扎堆庇护所的人颇为惊讶。美国东部的徒步的确与众不同,不仅有毒蜘蛛和黑熊,还有怪蜀黍……

银铃大妈的大拇指被医生钻了两个洞,把里面的脓血放了出来,据说不疼了。那天在林子里被毒蜘蛛侵犯的大妈也上路了。如果人人都像他们那样强悍,估计AT的退出率就不会那么高了(当然,步道也会更挤……)

从海尔瓦塞返回步道,神清气爽,脚下生风。昨晚吃了两片过敏药,结果光荣地睡过了第一班车,导致上午十一点才出发。镇上吃的饕餮大餐在一宿睡眠之后发挥了作用,三瓶蛋白质饮料也让肌肉舒服了许多。回步道的班车是旅馆安排的,15个座位全部坐满。

重返步道。半路上,一小伙子傲娇地把小径堵住了,我就只好跟他走一段。他叫罗素尔,亚特兰大的码农,佐治亚理工毕业,卖了房卖了车,然后把身子卖给了AT。罗素尔说他在电脑前面坐了五年,没怎么锻炼,腿部肌肉都退化了。这分明是扯蛋,因为他没有登山杖,还能跟我走得一样快(前提:目前在AT上我也就遇到一两个人比我走得更快)。罗素尔明显是有备而来,在装备和食物上都做了很深的研究。“极客”在科学备战这方面,的确不容小觑。

走着走着,步道右侧的大树上挂着一个木牌:佐治亚/北卡罗莱纳州界。天哪,第一个州就这么被我们走掉了?旅途刚开始不到一周,这“打怪”“升级”之路的奖赏也有点密集了吧?要知道,PCT上我可是在加州待了90多天啊……

我和罗素尔在午餐时还翻看了指南书,发现新罕布什和缅因州有不少魔鬼上下坡,什么0.4英里之内上升850英尺啦,2英里之内上升3000英尺啦,让我刷新了对美国栈道系统坡度的认知极限(PCT上最陡的是1英里上升1000英尺)。几天前,我在脸书上抱怨这两天的小径太陡了,结果某AT大叔跑来评论:忍着吧,AT在进入新罕布什之前我,都是“平的”。另一位AT大叔说:进了新罕布什之后,就可以把登山杖扔了,因为爬步道要用手……

八点到了营地,又是几十号人,大家燃起篝火,簇拥在5000英尺的山顶上吹牛,看日落西山,看繁星升起。一直都听说有人穿着拖鞋走长距线路,今天终于得见一位拖鞋高人,穿着Crocs走完了约翰穆尔径。营地旁边有条小溪,几个兄弟抓了小虾,得瑟地炫耀着。

“只要爱对了人,情人节每天都过。” 我说:只要走对了路,每天都是假期。

醒来,晴空万里。我每天睡在帐篷里,把tyvek底布平铺在zpacks单人帐篷底下的蚊帐之上。帐篷用一根登山杖支起来,我睡在黄色气垫上,“岛屿”周围的海洋里散落着包里所有的装备:钛小锅,水杯和净水器,衣服,急救包,手机,GoPro, 食物…… 春末渐暖,不下雨的晚上,我只穿一件尼龙单衣,就能在20华氏度温标的睡袋里舒服地睡着。醒来时,我会花很长时间,仔细检查羽绒睡袋那薄脆的表面,用强力胶带(tenacious tape)修修补补,不让一根羽毛逃离。

穿上五指袜和越野跑鞋,收起帐篷,沐浴在斑驳的树影下。北卡的橡树林还没蹿绿,天空暴露而博大,偶尔走入杜鹃林中,杜鹃叶遮蔽天空,围出精致的绿色“隧道”。

灰熊大叔和我一边走一边聊天。他说有个朋友制作了一部关于AT的纪录片,讲的是一个失踪大妈的搜救故事。谈话正进行到高潮,前面出现一条小溪,灰熊大叔敏捷地踩石头蹦过了河,瞅着我在后面小心翼翼,步步为营。

过河之后,灰熊说:大妈的尸体在一年后被找到了,在一条河的下游,所以我刚才要看着你过河……

我听后向灰熊表示感谢,幸亏您在我过河之后才说明真相,不然我脚抖……

午餐时,灰熊告诉我河边有个姑娘,也叫“海蒂”。Heidi是我的英文名,貌似在美国这名字已经绝种,因为她是个“祖母才有的名字” (Grandma’s name)。海蒂姑娘居然跟我差不多年纪,相机都是同一款,还主动要求合影,说“现在叫海蒂的不多了”。海蒂姑娘生长在爱荷华那大平原中,从小没见过几座山,刚进入户外圈,就直奔AT,有点吃不消。在爬100英里观火台的时候,有一段很陡的上坡,白油漆刷在笔直的巨石上,需要用手攀爬。我让海蒂走在前面定速度,自己负责在后面气喘吁吁,以鼓励海蒂姑娘“你不是一个人”。

观火台是美国东部山林间特有的建筑,和庇护所、白油漆、林间厕所(privy)一样,是阿帕拉契亚的标志。这座观火台的位置,也正好是AT第100英里。我在纽约州立大学“冰蛤蟆屯分校”(Binghamton University) 读书的时候,学校户外队领队John大叔经常带我们去爬观火台。John立志要走完纽约所有有观火台的山峰,不知今天的他是否了却了这个心愿?

走了20英里,来到庇护所。我先选平坦的、被橡树叶覆盖的地表扎营,确认周围只是枯树而不是死树,离庇护所不进不远,不在从庇护所走到厕所的“要道”上。之后,我在附近取水,拖着水和食物袋子,走到庇护所横梁下的餐桌,参与集体时光。

除了马克,庇护所里还有两个年轻人:大猩猩和闪电。大猩猩市德国后裔,闪电是意大利后裔;他们的厨艺也被祖先的文化所影响。大猩猩用小刀细腻地割开干奶酪和香肠,扔进煮好的方便面里;闪电淘气地把大段地Salami意大利式香肠截成小段,穿在树枝上,在篝火里烧烤,一口一大块,让人垂涎欲滴。闪电搅拌着意面块,一边说着“我感觉吃进去一个小火炉”,一边得瑟地看着我又冷又干的大饼。

大家都对我的两件事表示惋惜:一是我没有炉子和气罐来煮热饭,二是我要赶时间,尽量在140天内完成AT,回奥斯丁上学。大家纷纷鼓励我翘一个星期的课,不要老是把刚认识的人甩在身后;但我很喜欢做追及问题,说不定一路走一路赶超,能把今年走AT的几千号人都认识一遍。我明白这只是乏力的自我安慰。如果我有充足的时间,我更愿意在步道上跟我喜欢的朋友们待在一起、共同前进,而不是匆匆赶路、不停道别。

我和黎晨哥是通过Bay Area Chinese Hiking 的脸书认识的,他曾在PCT上造访过两次,武功了得,体能上限未知。黎晨哥在AT出发前告诉我,他有一个表姐在富兰克林市,可以带我进城。

我没想到的是,雅玲表姐不仅带了我和其他四位一样又脏又臭的hiker trash来到了富兰克林,还带着我们去了两家超市+吃了两顿大餐+花了一天的时间陪我们转悠+把她的空房间腾出来给我们使用。雅玲姐是我们在AT上第一位全能栈道天使,让我们几个人感叹自己是何德何能得到这么好的待遇,以后必当日行一善回报上帝。

在雅玲姐的房子背后,一条小河安静地流淌着。我们五个人喝着红酒,吃着葡萄和草莓,躺在仰椅上,看着天上的云飘过。这让我想起了无数个南加的夜晚,繁星把夜空点燃,思绪翩翩起舞,言语泛滥。

我们这一队人里,只有我一个女孩。马克是四海为家的厨师;闪电是有痞气的码农;帆布男是沉默的画家;大猩猩是个文艺温柔的工科男。

大猩猩与我同岁,直男,纽约上州人,德国后裔,牛高马大,轮廓分明。大猩猩的父亲是动物学家,从小教给他各种哺乳动物的叫声;他把猩猩的求偶啼声学得最顺溜,经常跟我们表演,故得此名。大猩猩是传说中被“家庭教育”培养出来的小孩,18岁之前都是父母当老师,爹地心血来潮了就会拉着他和姐姐俩人进行公路旅行,一出走就是五个月。每次公路旅行都有个主题,内容涉及战争、地质、植物、政治等等,主要“授课地点”在各大国家公园,当然沿途顺带介绍常识,从汽车维修到美国公路系统到各地文化,一并延展开去。大猩猩的本科学校是纽约州立水牛城分校,说起来还是我半个校友。本科毕业后他去了斯坦福读研(学的居然是EE),八月底就要去洛杉矶工作、过白领生活了。  

马克和大猩猩的出身大不相同。马克的父母都是军医,从小驻扎再各个部队,一直颠沛流离。马克的母亲在他10岁时就去世了。他从15岁开始一直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大学也没有念完,但这并不能遮掩他的聪慧和才华。马克和大猩猩都做得一手好菜,而且他俩三观正、情商高,能跨越阶级和性取向(马克是弯男),聊得到一块儿。                                                                                                                                                                                                        

另外一个有趣的人是闪电。闪电哥也是精英家族出身,工科男,毕业之后工作了几年,再出来徒步。闪电特别聪明,却有一点痞子气,上能喝酒下能嗑药,和草根们打成了一片。                                                                                                                                                                                                        

帆布男是一个有四十岁大叔长相的27岁青年,画家,面容粗犷,性格随和,是闪电的小跟班。      

闪电和大猩猩聊起了步道带给人的变化,我微笑地听着,不说话。在两年前的夏天,我也曾有过一模一样的顿悟,而现在走得太远,竟然难以描述自己的改变。

虽然本科学的是心理,我现在对脑神经学的理解也所剩无几。研究人们身体和大脑的这群科学家们早就列出了徒步的诸多好处,我却不愿意了解太多。我只是一个爱走路的人;我当然知道走路能让我更“健康”,心肺能力更好、骨骼更健壮、睡眠更沉更香。可是这些好处,一个勤于运动的人也能得到,不需要走上长距步道、做大半年的“野人”。

过去半年的日子,我分手、搬家、车祸、领奖、蛰伏、出发;这也是一段“长距徒步”。要说其“生命密度”,也不算小;时间上,刚好是一段长步道的通径窗口。那为什么在奥斯丁我很难感到“活着”,而在AT的此刻,“活着”却是那么不容置疑?为什么我在城里也有“自由意志”,然而在步道上,我才能真正感觉自己是命运的主人?为什么我能在操场上跑马拉松,却不会像步道上经历一段“英雄之旅”?是我真的在那个“平凡的世界”里活得不好不坏不痛不痒,还是我此刻在一个“异世界”中,穿越过一扇门、一道屏障、一片森林,便可到传说中那升华的生命、真正的极乐之地?“异世界”有巨龙、鬼火、被“虚无”侵占的国度,有会说话的猫、不会老的人、魔法城堡和惊天阴谋吗?还是“异世界”只是我们猿猴脑的生理反应、情绪支配,是我们创造的幻象?

我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也不愿拥有上帝视角。徒步伊始的一切,就像人类的童年时光:无忧无虑,充满好奇,有安全和依靠感。最糟的天气不会让我们郁郁寡欢,家里的烦心事不会干扰走路时的惬意。但是,两三个月后,当这段AT之旅进入“青年迷乱”“中年危机”和“老年平静”时期,我在脑中营造的那个“异世界”又会变成怎样?

从富兰克林小镇返回步道第一天,傍晚五点,他们四位男士占领了庇护所,可我还想继续行走,毕竟自己一般都能走到七八点钟。

在最后的山顶上有一处观火台,我爬上顶端一探究竟。

台上坐着一对情侣和只狗。女生的眼神如鹰般锐利,男生笑的时候眼角有鱼尾纹。两人的皮肤有太阳斑,可能是因为被日落风霜打磨太久,我看不出他们的年纪。他们在天台上脱去鞋子,正襟危坐,面向日落。我心中什么东西震了一下,不说话,跟他们一起看着西边。

他们教我辨认远处大烟山的山脊,向我指出AT要经过的几个山头。山脊上的积雨云已经开始酝酿,向我们的方向缓慢移动着;他俩看着层层叠叠的雨云竟然越来越兴奋,大喊着“太酷了”。

我的直觉是这两人一定是搞户外的。不出所料,男孩在大烟山国家公园工作,女孩在我明天要去的Nantahala户外中心工作。户外人心中的火苗,在大自然里一点就着。

目睹大烟山的山脊线之后,我就对接下来的路程充满了期待。

我去过19个美国的国家公园,徒步穿越过7个,大烟山却是我一直以来最向往的目的地。

大烟山国家公园(Great Smoky Mountains)是AT要穿过的两个国家公园之一。大烟山是美国国家公园体系中年均访问量最高的公园;它常年云雾笼罩,多雨潮湿,在南塔黑拉的土地上孕育了种类纷繁的动植物,是全美生物多样性最高的地区之一。这里的鸟类、植物、大型哺乳动物(如黑熊、麋鹿)、萤火虫、菌类等等都是镇园之宝。

AT会在大烟山爬升至6000英尺,并到达全线海拔最高点——克灵曼之顶(Clingman’s Dome)。这里没有靠谱的气象观测台,每个山头就是一个气象体系,一天之中晴雨多变。因此,大烟山的76英里穿越也是AT全程最困难的部分。这里常年被雾气笼罩着,天气变幻莫测,寒冷、阴雨、大风、雷电、暴雪都可能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出现。

自从进入北卡之后,每天都会下雨,我已把此当成常态,尽情地享受着。我当然希望在晴朗的天气目睹群山的真容,但我坚定的认为雨水和云雾是大烟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接下来的几天我在大烟山遭遇了恶劣的天气,这必然是她真正的面貌。

来徒步之前,资料上都说AT没有景色,全在林间漫步,单调无聊。我倒是很喜欢AT的“绿色长廊”风格。一天之中,绿色是主题:绿叶、藤蔓、青草、苔藓目不暇接。雨中,白色的雾气穿过森林,整个小径仿佛是天空之城的走廊。每到开阔之处,便能看见云海沉入山谷,远方的山峰漂浮着,仿佛白色奶油蛋糕上的巧克力。松、柏、杉、橡、桦是山林中的士兵,庄严挺立。脚踩在松软的泥土上,大地发酵着,散发出潮湿的清香。在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的循环中,这片北美大陆上最古老的山林吸纳吞吐着亿万年来的日升月落。

在山中,饮不尽的是这种沉默的威严。陶潜、李白、王维、苏轼正合适,白居易、李煜、纳兰性德也可乱入,李清照的“天接云涛连晓雾,星河欲转千帆舞”也竟然试用。我眼前的这场大戏,和千百年前在太平洋另一头的土地上出演的剧目,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就安静地听雨吧,如果古人没有抱怨,现在有帐篷和雨衣的我,还能说什么呢?

上午在泥里滑了6英里,来到了南塔黑拉户外中心。这里是北卡的水上运动重镇,来这里玩白水漂流的人尤其多。

雨砸了整整一天,徒步者相继从山里出现,背包裤脚鞋袜上盖满了泥巴,脸色苍白阴郁。昨天才说“雨中的大烟山是她本来的面貌”,今天就尝到了打脸之痛。

放下背包、在屋檐下享用一顿热餐之后,他们满意地靠在椅背上,点一瓶啤酒,向其他人吹吹牛,感叹一下雨中徒步的不易。一个19岁的高中毕业生说,雨衣没有屁用,因为里面还是会因不透气而闷得全是汗,最终得结果都是全身湿透。

我和马克对坐着,分享着一桌菜肴。马克是我全程目前为止最有好感的男生,他和其他那些五大三粗的荷尔蒙爆棚的大汉不同,比较细腻、温和。我曾经看到他穿着支持LGBTQ的衬衫,对他的性取向略感好奇。果不其然,饭桌上,马克跟我聊着聊着,便透露他是gay。我的步道罗曼史的男猪脚要另觅他人了……

等了十二天,今天终于睡进了庇护所。

我对庇护所又爱又恨,这跟我的徒步风格有关。我在AT上目前这段(佐治亚-北卡)区域一天能走20英里(合32公里),大约能经过2~3个庇护所。每晚七八点钟结束徒步的时候,最后到达的那个庇护所多半都满了,因为有很多人每天只走六七英里,从一个庇护所移动到下一个庇护所,在最早的时间抢占位置。但我又不肯少走一点路,如果让我每天下午一两点就结束徒步,还不如要了我的命。我不希望让每天的徒步计划成为庇护所位置的奴隶。

另外,庇护所是嗨客们睡觉吃饭吹牛聊天嗑药避雨搭讪休息的场所。不像帐篷里那么自由,想啥时候睡觉就啥时候睡觉。有些人在庇护所嗑药、喝酒、大声喧哗,你只能眼睁睁地瞪着。

庇护所也是老鼠的乐园。老鼠对徒步者来说是比熊还恐怖的动物,它们牙尖嘴利,无孔不入,飞檐走壁,攀绳索翻背包样样武功了得。它们在夜里发出叫声,一个屋子的人都没法睡好,生怕自己的食袋被老鼠咬穿。我在华盛顿的PCT见识过鼠哥哥的威力。阿鼠从食袋的口子直接爬进去,把装满trail mix的密封袋咬了一个口,里面的东西被舔得干干净净。我还听说过老鼠咬穿帐篷吃东西的故事。这些山鼠和城里的同伙们品种不同,功力更甚。

但是庇护所有一样东西是让人无法抗拒的:屋顶。在庇护所里睡觉,就意味着不用搭帐篷。试想着在倾盆大雨中走了一天,鞋袜都湿了,在雨里把包里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在雨里搭帐篷……庇护所是雨中的最佳避难所,一到烂天气就人满为患。

从南塔黑拉户外中心出来,发现二十多个人在竞争同一个庇护所,让我有点毛。我一天能走的距离,他们要分两天走,因为这样可以天天睡庇护所。但这样就让那些走了更多路的人丧失了机会。

雨砸了一天,小径变成了泥河,一步一滑,我是真的不想搭帐篷了。庇护所里有几个哥们在这里休息了一天避雨,其中一个人大概觉得不好意思了,把他自己的位置清出来让给了我。

谢天谢地,今夜又将与鼠兄同床共枕。香烟的味道已经熏得我眼睛呛了。

二十分钟之后,闪电和眼镜男出现了。马克“再见哥”在南塔黑拉等包裹,估计我和他无法再见了。既然跟马克没有未来,我倒是真想把他介绍给奶爸,毕竟走长距路线的gay实在是太稀有了。

我和闪电讨论了一下,两人都觉得我们应该后来居上,赶超这些“庇护所懒人”,争取走到队伍的最前端。4月5日在AT的出发日期里算是偏晚的,但我们目前周围的人基本都是三月底出发的了,说明我们已经超过了不少人。

次日,在庇护所内醒来,一夜没怎么睡好。半夜有鼠哥哥吱吱叫唤,鼠兄弟们爬上绳索,把谁的食袋给咬穿了,嗤嗤直响。

我的食袋放在背包里,但我还是不放心,把食袋塞进了睡袋里,就这样辗转睡着了。

在前往大烟山的路上,AT一路下坡,抵达Fontana Dam芳塔娜水坝。芳塔娜是大烟山的南侧入口,有一个度假村,住宿昂贵。我从AT进入度假村,竟然在渡口迷路。

在芳塔娜度假村,我居然见到了去年PCT的朋友——茶姑娘。茶姑娘和她的三个朋友比我早一天从墨西哥国境线启程,我们在出发之前一同住在栈道天使鲍勃大叔的家里。茶说她去年十月底才到达加拿大,走完全程用了六个半月,庆幸的是华盛顿没有下雪。但因为速度慢,她和同伴被加州接连不断的山火困扰,甚至在山火里被消防员保护着,冲出林中火灾现场…….

大多数徒步者都直奔一个地方:芳塔娜“希尔顿酒店”。“希尔顿酒店”其实是一个庇护所,但它不仅有上下两层,还提供热水、淋浴、照明,可以睡二十几个人,是AT上最“豪华”的庇护所之一。闪电兄进了庇护所占位置,我却没有太大兴趣。庇护所把一批批徒步者集中在一起,几十个人簇拥着,以类似的速度前进,抢占下一个庇护所,造成了步道上的拥堵和滞留。还听说有人在“希尔顿”待上好几天.…..

我决定当晚继续前进,穿过水坝,进入大烟山,在第一个营地扎营。

芳塔娜水坝附近在举办什么盛大的活动,路上是豪华的跑车,天上是大疆无人机。这个水坝是40年代建造的,长720米。没人跟我一起进大烟山,我便一个人走在傍晚的潮气中,穿过水坝,来到大烟山的入口。天色渐暗,远处乌云骤起,蒙蒙雨打扰着水面。走进梦中的大烟山,我却感到莫名的惆怅。除了乌云和水汽,还有什么重重地东西压在心头,不可名状。

因为AT经过的路段属于大烟山内部远离公路的偏远区域,这里向AT直通徒步者收取20刀的AT徒步者许可证费用,主要用于向园内的巡逻人员“Ridge Runner”缴纳工资,这些人是半志愿性质的雇员,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在园内巡逻,向徒步者提供天气预报、教授他们无痕徒步的知识、汇报步道需要修复的部分、并且对步道和使用者的大致情况作出记录,等等。

每一间庇护所内有4个位置为AT徒步者所保留。其他的非AT长距徒步者可以提前在网上预订庇护所内的“位置”,在庇护所满员时,这些非AT徒步者有优先权,AT徒步者需要把位子让给他们。在庇护所内依然有空位的情况下,所有人需使用庇护所,不能扎营;如果庇护所没有位置,不得不扎营,也必须把帐篷搭在庇护所周围的地方。这个规定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徒步者的安全(大烟山的黑熊数量较多),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公园内脆弱的生态环境。

一路上坡。遇到一个向南下山的老人,这是他第十次穿越大烟山了。深林是一座迷宫,解法早就写在万众生灵的基因里,他们一起编制了这个庞大的秘密。只有我是闯入者,是局外人。

Ridge Runner巡逻员检查了我的许可证,还撂给我一个好消息:明天全天下雨。虽说雨已经下了一个星期,但明天却十分关键,因为这是我计划登顶AT最高点——克灵曼之顶的日子。

在第一个石头庇护所旁搭了帐篷。半夜狂风骤雨,铁马冰河入梦来。醒来,速速收好东西,把帐篷拆了,跑进庇护所加上一层衣服。庇护所里的人都醒了,十二双迷迷糊糊的眼睛盯着我,准确地说,是瞪着我。大家都觉得这小姑娘疯了,大雨天还这么瞎正经。摩托车老头说:We are signed up for this. 是啊,都是自找的。生命在于折腾,且作且珍惜。

我走出庇护所时,一个声音说:“小心点,别迷路。” 我曾听说过大烟山的“诅咒”:因为这里常年云雾缭绕,能见度很低,曾有AT徒步者分不清来路和去路,在庇护所睡了一夜,第二天竟然按照来时的路、沿着反方向,走回了头一天的庇护所,到了之后才发现,这地方好像来过,哭笑不得。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我仔细确认庇护所的标牌,认定方向正确之后才敢前进。白油漆的确把我们从地图和指南针中解放出来,可也削弱了我们辨认方向的能力、了解地形的欲望。

小径变成了一条河,黄色的泥水流成了瀑布,一脚踩下去,陷进泥坑里,再用加倍的力气把脚拽出来。深深浅浅中,我前几天“雨中的大烟山才是真实大烟山”的浪漫幻想踪迹全无。

这已是三年来的家常便饭。遥想去年PCT在加州爬雪山,每天要涉水过几十条河,陷进雪坑里,还拽不出鞋来。半夜气温降到零下,鞋子结冰,第二天早上起来要烧沸一壶热水,浇在鞋子上,才能把脚放进鞋子里。有时候一连好几天,脚都没有干过,每天早上都要鼓起勇气把脚塞进袜子鞋子里……长距徒步的日常,就是湿、冷、汗、热、饿、渴。

AT与PCT的区别已经很明显了。PCT坡度缓,气象稳定,每天的计划都基本能完成,就算12天不洗澡也不会太难受。AT老是来“大姨妈”,一整月不停,一连好几天都不见太阳和蓝天,还真以为在“穹顶之下”。人在AT上,只要三四天不洗澡,就会浑身发痒发臭,跟长霉了似的。

正出神,一只熊从我前方跑过。它的毛色很浅,体型较小,从山顶飞奔下山,像是一只回家避雨的小黑熊。昨天我就在栈道上看见了熊脚印,心想着,如果在大烟山还看不见熊,就太遗憾了。我对美洲黑熊完全没有惧怕,只担心它跑的速度太快,来不及照相。

这里是国家公园,是联邦政府属地,所有的动物受到保护,甚至“过度保护”:据说70年代的时候,这里的庇护所都被带电的栅栏围起来。熊围在栅栏外,好奇地看着人。这就是公园“保护游客也保护野生动物”的绝佳方式。到最后,熊虎视眈眈,人提心吊胆,电栅栏也没能让熊跟人真正和平相处。现在,庇护所附近没有任何栅栏,人们反而更加戒备,妥善处理自己的食物,留给熊的机会反而更少。

雨越下越大,我离克灵曼之顶还有八英里,雨衣的内部湿了,打湿了防风衣,我越走越冷。

正好前方有一个庇护所。庇护所的前庭是个风口,我可怜地掏出两个能量棒,站在背风的墙后面啃着。房子里传出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很热闹。凑近去一看,整一个小地方堆满了人,花花绿绿的湿衣服挂在各处。

“进来吧,我们在生火。” 庇护所的角落有一束小火焰,火苗很小,烟雾浓重,一个小伙子坐在火堆前面折树枝。第二层上的姑娘大声地说着话,眉飞色舞,手中捧着一壶热巧克力,水汽从锅里升起来,看上去真像一碗神仙汤。三三两两的人煮着饭,其他人交谈着,没有人有要离开的意思。看来这一帮人昨晚就睡在这里,今天打算留下来避雨。

这么一瞅,我的雄心壮志也没了,毕竟在这样的凄风苦雨里登顶克灵曼也没啥意思,不如留下来跟这帮人吹吹牛,总比再失温一次强。因为这一次,肯定没有长沼来救我。我想起CT上遇到的惟一步道天使“苹果大叔”曾说过,他每年十月会在大烟山接待照顾南行的AT徒步者,其中有人在大烟山没做好背包防水,淋雨一天之后,睡袋湿透。晚上睡在湿睡袋里,半夜气温骤降至零下,睡袋结冰。早上起来,已经是一具死尸……

正在庇护所里窝着烤火,茶姑娘突然出现在了门口。她没穿长裤,雨珠滴答滴答地往下落,腿上溅满了泥,看得出来她在瑟瑟发抖。作为PCT老战友,我赶快给她腾出位置。

庇护所里有一对父子搭档,是专业的生火团队。爹地心态很年轻,儿子当他的面吸大麻,老爹泡也不冒一个,估计自己也年少轻狂过。这两父子一个负责在外面捡木柴、折木柴,一个负责照看火堆。

庇护所是没有“门”的,只有三面墙。大烟山的庇护所比较高大上,门脸是一面巨大的帆布,下面用大石头固定住,可以挡风。狂风在外面撕扯着帆布,发出震天的响声;屋里的火堆艰难的挣扎着。不过大家对父子档给予众望,分别把湿漉漉的衣服挂起来晾着,好像这火苗就真能把什么晒干一样。

我居然过上了自己最鄙视的“步道nero”。这么一休息,计划又不得不推迟一天。

第二天早上,雨停了,我们在大雾之中,登顶了克灵曼。AT的最高点白茫茫一片,啥也没看着。不过听说一年之中能在克灵曼顶上看到东西的日子不超过40天,我也就心理平衡了。克灵曼前后一英里,松树和杉树取代了低海拔的落叶林。树干折弯了腰,顶在步道之上,像万圣节的鬼魂,披上翠绿的苔藓,折腰接待路人,去往断魂谷深处。

中午,浓雾散去,我搭车前往盖特林伯格(Gatlinburg)。盖特林伯格是田纳西的旅游胜地、度假重镇,地处大烟山国家公园的边界,有国道穿过,游客络绎不绝。AT徒步者都很避讳来盖特林伯格,觉得这儿不过是一座用旅客的钱堆起来的小城,跟拉斯维加斯无异,只会吸金,搞不好来了以后进入“物质漩涡”,连继续徒步的兴致都没了。这种顾虑是有道理的,因为盖特林伯格是资本砸出来的度假城,街上有各国餐厅、书店、游乐场、电影院、服装店、纪念品商店,都是些徒步者“带不走”的商品,我们只能眼巴巴地window shopping。晚餐居然是德州牛排。我和茶姑娘、营养学家三人在暴雨中的屋檐下喝着啤酒,看着这个小城的观光客狼狈地在暴雨里狂奔,感叹时来运转。

在雨里玩了一个星期,终于从北卡的“穹顶之下”挣脱出来,我赏给了自己一个单间。第二天磨磨蹭蹭,直到下午一两点,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别梦了,还要继续上路。

为了回步道,我重操起了自己的老本行:搭车。话说自从三年前搭车去丹佛,之后连续两年走步道,途中去补给地都需要搭车。站在路旁树大拇指的经历有了不少,不过更多时候还是通过微笑和口水,“游说”步道附近的游客,载我(们)一程。今天运气不错,五分钟之内就有车停下了。吉米是个心宽体胖的中年大汉,已经有了5个小孩,全家福挂在车前方醒目的位置,车子里则载满了音响设备。吉米对AT一无所知,我也很难向他解释在林子里走五个月是什么概念,所以两人一路的对话主要关于北卡和田纳西的大山。

回到AT,终于遇到了“德州一家子”,爸妈俩带着三个小孩,要走完AT全程。我早听说这家人与众不同:他们的7个孩子全是“home school” (家庭教育), 没一个孩子去过一天学校;一家人是虔诚的基督教某分支的信徒,爸爸在达拉斯做医生,妈妈全职在家当老师。但是他们在周六做礼拜,而不是周日。每逢周六,哪怕天气再好,他们全家也绝不会走1英里,认准了要“安息”,敬拜上帝。人们议论纷纷,说他们应当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友”,至于这个基督教分支有什么样的名声,在鄙视链的哪一头,我也不大清楚。虽然这些孩子没进入过校园体系,他们的言谈举止却不亚于同龄的孩子,甚至更加成熟、体面。三个孩子中,有两个姑娘是奥林匹克冬运会滑雪项目的种子选手,背负重量跟成年人差不多,行走速度却比大多数人都快。

在庇护所又遇到了闪电,他的膝盖受伤了,需要在热泉市休息一天,看来我又要失去一个熟人了。

大烟山的最后一天。天气异常晴朗,步道沿着山脊延申。途中有几个时刻,恍然觉得自己回到了南加州的大山。这76英里,回忆里满载了雨水和泥。老天大概是觉得空降了足够的液体排泄物,这两天来了个大晴天。大烟山北部的步道平缓、视野广阔,还有变幻的云朵和惬意的山风(时而是狂风)作伴,轻松拿下24英里,晚上住进了“站立熊青旅” (Standing Bear Farm)。

每年夏天,两千人次以上的通径徒步者+N千人的分段徒步者会组成一路移动大军,浩浩荡荡地碾压过美国东部的山川和大街小巷,所以自然有不少人打起了做徒步者生意的主意。AT徒步已经兴盛了五六十年,最开始有许多人免费提供住所和服务,跟PCT上不计报偿的索夫里一家很像。但这些年徒步者数量陡增,栈道天使不得不变成“收费天使”,原先许多小规模的私人服务也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大型一条龙“青旅式补给点”。 之前经过的尼尔山口(AT第30英里,“耻辱树”所在地)和南塔黑拉户外中心(AT第137英里)都是小规模的补给系统,它们虽然不在城镇里,却包涵了青旅+食品店+户外商店+木屋出租+洗衣淋浴等等专卖针对徒步者的设施,住宿大约20美金一个床位,其他的服务另外收费(其实床就是一块木板一张床垫而已)。最坑人的属AT最开始50英里的所有步道口、公路岔口,几乎都能看见各式“广告”;我手中的AWOL指南上写出的不少“青旅”,口碑都不算好,因为拿杯自来水,主人都恨不得要收费;洗衣服、洗澡,都要明码标价。对于我们这种走过别的长距步道的人来说,享受惯了免费的服务,难免有些不适应。

今晚的“站立熊”是一个挺有个性的青旅。它其实只是山坳之中的几座低矮小木屋,旁边的“公路”还是石子路。主人把当中的一个小木屋改造成了上下铺青旅,另外的木屋成了厨房/浴室/洗手间/洗衣房。商店里没有收银台,大家随便拿东西,把商品和价格记录在一张纸条上,全靠自觉。这里有如大山深处的世外桃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没网没信号,几十个徒步者聚在一起,洗澡,喝酒,吃饭,聊天,吃饭,吃饭,再吃饭,聊天,喝酒,吹牛,睡觉,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AT一共经过14个州,可现在这段路却异常纠结:小径贴着北卡和田纳西的州界线,一会儿在北卡,一会儿在田纳西;两个州的庇护所、补给地风格完全不同。

离开站立熊之后,小径上了一处高地,我等怒赞风景大好,却分不清此地是在哪个州。在站立熊,一直听大家聊Max Patch曼克斯高地,一直不知道那是啥玩意,只听说那里有360度无遮拦的开阔景观,可以向四周远眺群山。这样的景色在PCT上几乎每天都有,让我几乎审美疲劳;如今在大美东,四面环绕的景色倒成了稀有之物,许多地方只能远眺180度以内的远山,剩下的范围都被临近的山体给遮挡住了。曼克斯高地果然不负众望,让我不由得感叹:这不是回到了科罗拉多嘛!这不是回到了加州嘛!也不知这种比较会不会委屈了这个田纳西原产的景观:拼了命也只能跟西部看齐啊。

四月底的艳阳里,森林活起来了。当初离开佐治亚时,树枝还是光秃秃的;转瞬间,我已在步道上整整三个星期,夏天也逼近了家门口。蚊虫开始在林子里转悠,围攻每一个携带“移动沼泽”气息的旅人。叶片从新绿转为嫩绿转为翠绿,阳光从上午九时起就开始撒欢。比恐龙时代古老得多的蕨类植物在低海拔泛滥。我们走出了大烟山的气候区。

光影流转,北卡和田纳西的林中漫步,也越发惬意。

从站立熊青旅出发的大军浩浩荡荡朝曼克斯高地前进的途中,居然在登顶前遇上了两组栈道奇迹,好事成双。一组提供甜品、冰淇淋,一组提供啤酒饮料和炸鸡肉汉堡。可惜这两家人都把车停在了一个风口上,十几个徒步者哆哆嗦嗦,吃着冰淇淋喝着冷饮,感觉像进了大冰箱。有教堂大妈发放自己手工缝制的毛帽;有一个个用小篮子装好的零食;有烧烤、啤酒、急救箱、甜食、晚餐;有“垃圾处理员” (因为徒步者需要背着自己的垃圾,无痕山林原则一定得遵守)。和PCT最不同的是,所有的栈道奇迹的准备者(即栈道天使)都在现场,不像PCT上的奇迹都是无人看管的。这些天使们大多都不是AT徒步者,怀着一部分崇拜、一部分怜悯的心态,向这些山间“野人”提供物质、换取故事。

阿帕拉契亚步道虽然不是美国最古老和最长的步道,却是世界上最长的只允许人通行的徒步路径。它的情怀和象征意义每年都感召着全世界的“朝圣者”,是一条“追梦人”之路。不论是“精英”大猩猩或闪电,“草根”马克或帆布男,“右派”的德州信徒一家,还是“左派”的大烟山父子:AT的徒步者的形象大致如此:生活简朴,有独立意识;一个极端是革命,另一个极端是隐居。在过去的100年来,AT徒步者的年龄(5岁到85岁),用时(从46天到8个月)和目的(从体育竞赛到艺术创作)各不相同,却各自为AT独特的“步道文化”注入活力。

AT的第一个徒步者是Earl Shaffer, 早在1947年就用了124天徒步完成全线,并在之后完成了从北到南的直通徒步,成为了第一个从两个方向出发完成AT的人。AT年纪最大的直通徒步者当时是87岁高龄。2013年,年仅5岁的Christian Thomas(步道名Buddy Backpacker)在父母的伴随下完成了AT全线,成为了史上年龄最小的AT通径徒步者。2014年,Buddy完成了太平洋山脊径的徒步。我和他在PCT上有过短暂的相遇。

小径在一连串的拔高之后升至山顶,脊背竟是一连串陡峭的石群,需要用手攀爬。背后的大叔说:你知道不,有个盲人徒步过AT,真不知道他(遇上了这样的情况)是咋走下来的!

在热泉市的青旅,玻璃柜里展出了一双皮靴,那是“小松鼠”的徒步鞋。小松鼠是一个小姑娘,年仅15岁在无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走完了AT,又听见有人说:真不知道她是咋走下来的!

步道天使Tom向我将该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好基友,从宾州划船,沿着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南下,划船几千公里之后还没过瘾,之后紧接着从佐治亚开始,徒步AT。在划船的时候,他们居然在船板下发现了一只小猫。兄弟俩决定把这只猫带上AT。于是,俩人途经的所有庇护所,从来没有老鼠偷食。因为全程“营养”条件太好,小猫刚被发现时重4磅,俩兄弟到走到卡塔丁时,猫已经长到17磅——比我此刻的背包还重!

AT最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应该算是盖特伍德奶奶了(Grandma Gatewood)。1955年,高龄67岁的盖特伍德奶奶成为了第一位通径徒步AT的女性。更让人震惊的是她的装备:一双Keds网球鞋,一张军毯,一张塑料的浴室帘布(宿营用),一件雨衣,一个搭在单肩的手缝背包。就此,盖特伍德奶奶成为了“轻量化运动”的开山始祖。她在72岁和75岁高龄时还分别通径了AT两次。

每当有人问我是不是一个人徒步时,我都难以回答。我只是突然想到,“ A Walk in the Woods”这本书的德文翻译是“与熊野餐”, 中文译名是“偏偏与山过不去”。经过了这么多路、遇见了这么多人、听了这么多故事,我觉得还是那四个字最恰如其分:林中漫步。

在美国的步道体系里,很少有路段会穿越过一个城市。在PCT上,南加州的甜水镇是全线惟一一个在小径上的城市。而AT上,这样的栈道城市有好几个:北卡的热泉市,弗吉尼亚的大马士革,新罕布什的汉诺威等等。

在经历了270英里、十几天大雨、大烟山和南塔黑拉的洗礼之后,热泉市(Hot Springs)的一切都那么惬意。我在这里躺了一天,吃了一天,看徒步者从青旅进进出出。青旅的通风很好,采光充足。如果房间太闷,我会在半夜胸闷气短,从噩梦中惊醒。青旅里挂着“平”“智”“爱”几个中文字,一幅巨大海报上拼接了一百多张AT沿路标识的照片。

深南爵士乐队在酒吧演出,大得吃不完的披萨饼,度假村的温泉和啤酒,篝火和星空,一队狐朋狗友相伴。大猩猩、19岁的加尔文、弗吉尼亚夫妇和我,穿上红橙黄绿的雨衣,青蓝紫的拖鞋,提着黑白灰的食物袋,走去镇上采购。主街两侧有招待徒步者的网吧、咖啡馆和会所,“大烟山早餐”,图书馆精致小巧,一个穿着徒步者衣服的老人坐在洗衣房外面拉着小提琴。

我们去邮局取补给包裹。加尔文把方方正正的白色美国邮政平价箱子拆开,把食物分类:每天都有几个能量棒、一包脱水面或是饭做晚餐、各式各样的零食。他的膝盖不舒服,膝盖外侧下部的抗震腺体因为在下坡时受压力过大而肿胀发炎,一动就疼。我跟加尔文说这种疼痛并不是伤筋动骨的大事,但是要保证休息+补充蛋白质+把腿抬高+冰敷+布洛芬,“让时间治愈一切”。

长距徒步,从某个层面上看,是许多个短距徒步相加的结果。而这些短距徒步的终点,就是补给地。我们在路上想着念着寄托着的,也无非是一顿丰盛的晚餐、一个遮雨的屋檐、一张舒服的床、可以洗三小时的热水澡、飘着洗衣粉香味的袜子、穿着人字拖window shopoing的惬意、酒足饭饱之后給家里打个电话或是更新一下博客的连结感。徒步帮助我们更好地体会这些平凡琐事的重要性,返还给我们孩童时代那简单的快乐。

离开热泉市,穿越法国河,河对岸幽暗的树林中,有些人仿佛长期寄居在破败的帐篷或吊床里,岸边隐秘处摆着生活必需品、零零散散的椅子、矿泉水和衣服。热泉市只有500多个常住居民,几乎都是依靠温泉和步道为生的旅游行业从业者。他们在大山里居住,却离农业和生产很遥远,生活水平非常低。我们在他们眼里,可能只是更高档的无业游民。徒步者的生活艰苦,然而苦中作乐,在“享受”和“承受”二者之间徘徊。我们不知道晚上在哪里歇脚、不知道明天身在何处、有时候要借助他人的力量、利用他人的资源。我们只是有“优越感”的流浪者而已,权且因为一点点的“情怀”和“理想”,仿佛和社会底层划清界限,但从外界看来,我们不过如此。其实也真的不过如此。流浪生活没有那么糟糕,徒步没有那么光鲜。天堂没有那么近,地狱也没有那么远。

在热泉市,我终于遇到了传说中的杰斯特——长距徒步大“导演”杰斯特!

自从2013年,我就开始看杰斯特的博客,在《尤吉指南》中读过他对装备、食物的见解,还买过他拍摄的PCT纪录片DVD。 PCT启程之后,我收到过杰斯特在脸书上的留言:小姑娘,我对你的徒步非常羡慕,好好享受吧。

杰斯特是爱尔兰人后裔,出身贫苦,和母亲相依为命,二十几岁的时候就中了长距徒步的毒。那时候他刚从波士顿大学电影专业毕业,可既没有家庭背景也没艺术天赋,跟大多数美国人一样,学费是贷款付的,毕业之后欠了一屁股债,大导演之路就此破灭。后来他做过木工、水管工、建筑工等七七八八的临时工作。杰斯特徒步PCT和CDT的时候都拍摄了“纪录片”,其实也就是徒步微电影,剪辑粗糙,制作低廉,我买了之后有些后悔。但电影之路的瑕疵不能掩盖他的真正才华:幽默。

杰斯特此行有备而来:拍摄AT纪录片。他他背了10磅重的摄影装备,包括机身、两个镜头、三脚架,腰包有我的背包一半大,背包看上去更让人生畏。可杰斯特是谁?老顽童!幽默大王!他怎能沦为这座大山的奴隶,必将化沉重为浆糊!他将计就计,做起了一个实验:在开始徒步的前几天,他隐瞒身份、藏好腿上“三重冠”的纹身,观察别人对他背包的反应。果然,有许多人看到了他的背包,以为他是新手,都主动上前当起了老师,“教我怎么徒步、怎么减轻负重”。 他把这些人的反应用相机录下来,甚至对他们进行“采访”:您认为我应该怎样徒步才够“专业”?要知道杰斯特可是三重冠、目前AT上我遇到过的最有资历的徒步者。

杰斯特的脑洞不止于此。他不算是严格的轻量化徒步者;甚至以自己曾经背过的东西为荣:风筝,绒毛玩具,兔子耳朵绒帽,水枪,荧光棒,夏威夷衬衫,飞盘,车牌,4磅的战士雕像……他的金句更是层出不穷:“千里之行,始于一个鸡块” “AT庇护所的礼节是:遵循无痕守则,携带一对耳罩” “我喜欢吃的食物常让我打屁,所以如果你带的东西我不喜欢吃,我会一直抱怨;但是如果你带的东西我喜欢吃,你会经常抱怨”,如此云云。

因杰斯特的AT纪录片需要有稳定的“主角”,所以他的徒步同伴非常固定,都是走得很快的长腿男:6尺6的高个子大哥、20岁的德国小伙“哈利波特”、不用登山杖的“笑话筐”。大猩猩、“气象员”和我加入了他们的队伍,一行7人,6男1女。杰斯特负责把我们关进冷笑话大冰箱,在我们捧腹的时候,出其不意举起单反,录下我们的镜头。哈利波特说,跟杰斯特在一起久了,已经训练出了镜头感,不该笑的时候绝对不能笑,铺垫工作要做好。

笑话筐,人如其名,语不惊人死不休,经常和杰斯特一唱一和,比美剧精彩得多,让我深深领会美式幽默的精髓,这两天竟然也能说上几个段子了。

哈利波特,德国小男孩,脑袋转得很快,小步子迈得很勤,除了有点口音之外,接收和吞吐笑话的能力已于美国人无异。

高个子大叔,最严肃正经,好心肠,走得最快。

气象员是笑容可掬的生物学家,已经受过一次大伤,回家疗养了一个星期,刚刚返回步道就遇到了我们。

和杰斯特一伙人爬了秃头山。上山时,我走在杰斯特后面,他虽然背负沉重,却步履轻盈。山顶收获颇丰:从顶峰远眺,层峦叠嶂,浩宇苍穹,大地之广阔尽收眼底。一堆人坐在山顶一望无边的草地上,叉开腿,咀嚼软糖熊和奶酪片,听风的声音。

“德州一家子”也到了秃头山顶,两个滑雪运动员妹妹没有休息,继续背负家人的使命,向前行走,抢占庇护所。我慢悠悠地下坡,在庇护所旁搭帐篷。

次日,一路飞奔,终于在中午赶到田纳西小城Erwin附近的著名青旅——乔尼大叔之家。可这间青旅名不副实:洗澡水不够热、架子床垫不舒服、房间里有臭屁虫、一进门就闻到狗骚味(也确实有一只狗在沙发上舔鸡鸡)。乔尼大叔本人脾气古怪,旅店其它工作人员也好像有人欠他们钱的模样,真是让人不想多待又不得不待着,因为青旅就在步道旁边,离城市却有一段距离。

乔尼大叔赚钱的方式有很多:他组织“徒步者快车”,把我们送进城里和他有关系的几家餐厅;交多一点钱,这些快车还可以把你送到步道前方的任意路口,你可以把背包放在旅店里,单日徒步从这些路口徒步返回旅店,名曰“slack-packing”(偷懒式徒步),然后当晚继续住旅店,房费照收……田纳西山中人民的生意头脑,不比纽约第五大道的银行家差多少。

在乔尼大叔这里没休息好,又不得不继续上路。天气预报不乐观,但是经过这一个月洗礼,我们当中已经没有谁还信任天气预报了。大猩猩留在了路上的第一个庇护所,我选择了继续前进,在雨势大起来之前把帐篷搭好了。这次在Erwin错过了的,我一定要做大马士革血债血偿。

傍晚在帐篷里写日志,帐篷外电闪雷鸣、狂风暴雨。雨滴重重地砸在帐篷上,就在离我不到十厘米的空间外肆虐。我绻在睡袋里,谈不上怡然自得,但起码有一个小小的避风港,一个阻隔我和大自然之间的屏障。《车轮上的瓦尔登湖》写道:

我意识到自然的美只存在于你跟它保持一段安全距离的时候。隔着车窗看日落,你能感受到的或许是浪漫、沉静、美好。而在湖上泛舟时看日落,你也许就得面对蚊子、风暴和寒冷了。当那个年少的我心醉于自然的美,只是因为我根本不认识真正的自然而已,根本没跟它相处过。当我在这段旅途上度过40天之后,我不再把“自然”和“自我”看成两个独立的个体了;“自我”就是自然,存活于树根、昆虫、动物、风暴中的自然。因为自然对我的存在不屑一顾,我也开始对自然无感。

半夜突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感觉帐篷随时都会被吹垮。好在我周围还有五六顶帐篷,大家有难同当。回想PCT上最难忘的经历,就是我、卡洛斯、装备婊一起塞进奶爸的帐篷,逃离山口的大风。不知在AT上,我是否还能找到这样的朋友,回望山脚的城市、下班高峰期的公路,大声说道:你看那华灯初上的公路,好像一条金色的蛇?

因为扎营后果惨烈,我打算不再重蹈覆辙,次日果断在下午三点抢占庇护所。所有的分段徒步者都乖乖地把庇护所里的位置让给了thru-hiker。徒步者有个无形的等级:通径徒步者最大,分段徒步者其次,周末和单日徒步者排最后。任何设施、步道奇迹、庇护所位置等资源都按这个约定俗成的“阶级”分配。

在半个小时之内,七八个哥们儿相继经过庇护所。他们只在这里吃顿饭,打算今晚夜行,冲顶娄安山。娄安是AT第三高峰,海拔超过六千英尺。这一堆人貌似比我提前二十几天出发,一路走一路玩,偶尔搞搞这种大动作。他们聊起了许多人,没一个是我认识的。我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进入了第一个“气泡”队伍的尾部。AT上每一大波徒步者聚集的现象,被称为“气泡”bubbles. 许多人会选择3/20、3/25、4/1、4/5这样的凑整时间出发,加之大家速度相近、都在类似的补给地和庇护所停留,容易产生争抢资源的现象。我一直避免陷进气泡里面,却可能已经进入第二个气泡的前端、第一个气泡的尾部。偶尔看到几个从来没见过的新人,多半是前方队伍落下来的、速度慢的、回家养伤的、在城里晃荡太久的。

一个戴眼镜的小哥抽出一对塑料“双子剑”,学着日本忍者,在庇护所附近的空地上挥舞,众人大笑。我感觉清冷而抽离,坐在长凳上按摩腿。这个气泡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暗语和笑料,只被他们体会过的经历和故事。我无法参与其中,也不想参与其中。而我又属于哪个气泡?我是否想要属于任何一个气泡?森林里的雾气越来越浓。我们都是独身上路、终究也要孤身走完这条路的人,不是吗?我为自己的自相矛盾感到气恼。我可能就是不喜欢这群人吧,然而他们跟奶爸、马克、杰斯特又有什么不同呢?

气泡们走后,我独坐在庇护所里,打量这里漆黑潮湿的木头。地上只有土和泥,但又隐隐约约能看到食物的残渣。供人睡觉的木板并不干净;庇护所角落放着一个扫把。我知道,我对庇护所的厌恶,来源于它的肮脏。它的肮脏是由人造成的。大地和土壤是干净的,而有人的地方便有污垢。我每天早上坐在睡袋里,翻转查看睡袋的每一寸缝纫、每一片羽毛,每到市镇时必须擦干净背包和帐篷,有时甚至会先清理装备、再清洗自己。我能忍受自己12天不洗澡,却无法忍受睡垫上有灰尘。又一次自相矛盾。

我是自然的一部分,我的装备是我自我认同的一部分,我的“清理程序”是我每天自我净化的一部分。我想像泥土一样干净或肮脏,像青草一样独立或连结,像风一样没有形状却安抚万物。这又是自相矛盾:若我还在歌颂自然,我就依然还不是它的一部分。我用崇拜的眼光看着它,说明我还没有成为它。

远方,一群和我一样、自愿参与“徒步”这个社会实验的人们,在别处纠结着他们的泥土和风,离群索居和水乳交融。庇护所门前有一棵没长新叶的枫树,树干粗糙笔直,成百上千的枝干从树的胸腔中,以各种角度挣扎地伸向天际,从不互相触碰。

老早就听杰斯特和巴尔的摩杰克聊过Over Mountain Shelter, 据说如果不在这间庇护所过夜的人都是疯子,因为它可以睡起码48人,庇护所直面山谷,加上满月和篝火,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成为不醉的李白。

娄安山顶有头两天落下地残雪,这大概是春天的最后一场雪吧?穿过停车场和公路,走向娄安高地,方圆几十里都是波澜的温柔山脊线。林线之上,同伴的位置一清二楚;近一个月的“林中漫步”,视线往往只有几十米,看不见拐弯之后的世界,少有柳暗花明。我坐在步道边,吃着自制的卷饼,大猩猩和哈利波特走上来搭讪。我们一起走去Over Mountain庇护所。

最后的一英里,午后阳光把舞蹈中的榉树林照亮,树木白色的手臂伸向大地和蓝天。绿草蹦出泥土,哈利波特的影子在几百米外融入树影之中。一个步道分岔口的路牌,指引Over Mountain庇护所,拐角处柳暗花明的一瞥,只见不远处的山腰上有一个木制大厂房,万绿从中一点烟火气。

谢谢你,春天。

下午三点赶到时,里面竟然只有几个熟人:杰斯特,长腿大叔,气象员,笑话桶,“蘑菇”姑娘。某人带了一只狗,大猩猩扔出飞盘,狗飞奔到树林边上,没追到飞盘,却被什么小动物勾去了魂。大猩猩转而放弃追狗,开始操心起生火。铅笔大小的小柴在最底下,指挥棒大小的木柴搭成圆锥状,留出缝隙。大猩猩用打火机点燃一溜干燥的树皮,用树皮去引燃小柴,小柴引燃圆锥。哈利波特在旁边添上几根铅笔柴。

“我要生出全世界最好看的火!”

没想到晚上八点,一队童子军涌进了庇护所。我觉得至少有一二十人。他们竟然在二楼地板上搭上帐篷,还带上了便携式马桶……同伴都已经进睡袋了,童子军的篝火夜宵才刚开始。大家艰难地尝试入睡,童子军们的声音越来越大,说说笑笑,有人竟然放起来了音乐。我索性从睡袋中爬起来,架起GoPro, 拍摄月夜延时摄影。还有人坐在火堆旁,篝火忽明忽暗,火苗在长曝光中划出晶亮的曲线。

昨晚我随口说了一句脚跟有点痛,高个子大叔表示有同感。“不过,我最讨厌有人说‘我痛’的时候,另外一个人接着说‘我也痛,比你更痛’,好像疼痛可以用来竞争似地。” 他补充道。

今天我就见着大叔面色凝重地坐在路边揉腿,一问,原来痛感蔓延到了整个小腿。好在我们离Kincora青旅不到两英里,下坡的时候我和大猩猩慢慢引路,时不时听见大叔在身后疼痛得叫唤。

到了青旅之后,大叔果断表示要在这里养伤起码两天。气象员和高个子大叔都是越野跑运动员,两个雷峰塔接连倒掉,我也开始提心吊胆了。

Kincora青旅是AT沿线最有名的青旅,并不因为它的硬件设施突出、或是多么干净明亮。恰恰相反:青旅内非常脏乱差,床铺好似从来没洗过,二楼的二十几个上下铺和零散的装备让人有密集恐惧症。一楼有狭窄的公共厨房、散落各地的咖啡杯和徒步书籍,几十本AT名册可以追述到90年代。门外有几个摇椅,还有人在柱子旁挂上了吊床。

杰斯特对Kincora情深意切,因为这是他20年前第一次徒步AT时最喜欢的青旅。青旅的主人叫Bob, 看上去已经有70多岁了。Bob组织的志愿者团队名叫“Bob’s People”, 鲍勃军团,他们跟弗吉尼亚(是的,我们快到弗吉尼亚了)的山野俱乐部合作,负责步道的修缮、改道,增进用户体验。杰斯特就是在鲍勃军团做义工的时候,跟Kincora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AT修建于20世纪20和30年代,那时候尚没有“之字形”路线的概念。沿途各州的山野俱乐部为了展现自己家乡的“风貌”,让单日徒步更加“有趣”,特地把步道选在了难度较高、风景最美的路段。近年来,南部的志愿者们开始修建“之字形”路线,减少了一些难度,同时也为步道总长度增加了一些英里数,以至于AT的距离每年都在增加,却没人抱怨。十年、二十年之后,AT的总距离从3500公里上升到4000公里,也是极有可能的。鲍勃军团就是这样的志愿者团队;如果没有他们,北田纳西、南弗吉尼亚的步道可能比现在陡峭许多,下雨天造成的步道侵蚀也会更严重。

跟救命的之字形路线相比,AT更多的是无厘头的上下坡、逢山必上的强迫症。比方说,步道沿着山脊侧切,下方有一个河谷。若是在PCT, 步道一定老老实实地贴在山腰上;而AT, 一定会绕到山顶、或是在山腰修一些不必要的上上下下的大坡,好让你对这段路终生难忘。这些“脑残上下坡“又名PUDS, pointless ups and downs (毫无意义的升降)。我常在步道上听到人们讨论线路:“接下来海拔变化如何?” “哦,PUDS而已。”

据说,各个州在修建AT的时候,都争相“做贡献”,越修越难。一方面是AT所在的路段变质岩很多,地表坚硬,挖不成舒服的土质路面,索性把步道引到已经巨石表面、或者象征性地挥动锄头,把大石头挖出来,上面用白油漆刷个条——看,多省事的工程,多壮观的AT!还有个理论更惊人:AT的计划者的确希望把美国东部穿针引线,修一条林间长廊;但是他们根本没想到,有一群疯子竟然愿意把这条长廊连起来走!1947年Earl Shaffer第一次通径徒步AT的时候,人们才惊呼:原来还可以这么玩!可惜,那时候AT的雏形已经定位成“陡,险,难”,幸亏几十年来沿线的35个户外俱乐部重新返修AT,才得以有今天我脚下的路。

我们搭车往返娄安市早餐和补给、帮栈道天使把陷进泥里的车推出来、从春雪进入炎热的夏阳、最终在Kincora青旅和其他徒步者集结,目光望向不远之处的AT重镇——大马士革。

徒步三年,里程碑和地标见了不少:中点、州界、重要城市、大本营,可没一个地方像大马士革一样让我神往。也许是它的名字充满了历史沧桑感和宗教意味。说来也巧,大马士革市就是世界长距徒步者心中的耶路撒冷和麦加。这不是一座简单的AT城市,它是Trail Days的举办地,被誉为“全世界对徒步者最友好的城市”。每年5月的第二个周末,一万五千人挤满了这座小城:新老AT徒步者,栈道天使,装备厂家,户外机构,志愿者,徒步者家属,媒体,游客,几千顶帐篷在市中心的大草坪上林立。如果说AT是美国亚文化的缩影,大马士革就是AT的心脏,Trail Days是全世界嬉皮士、自由人和瘾君子的节日。

田纳西的最后一日,气温升高到了30摄氏度,湿度近乎100%,走在林间的大蒸笼中,太阳没有直射,却汗如雨下。在Laurel’s Falls瀑布拍照,杰斯特戴上了他的兔耳朵,我黄雀在后。从瀑布绕道河边,竟然发现了好久不见的老伙计闪电。闪电在热泉养伤,现在后来居上,竟然追上来了。“别靠近小溪,我看到一条铜头蛇。” 闪电提醒我。

大猩猩好像食物中毒了,吐了好几次,下午脸色惨白地告诉我他得提前扎营。

我确认大猩猩安顿好之后,竟然也开始不舒服了。猛喝几口水,越来越眩晕、无力。我很明确地知道这是由于天热,出汗过多,离子失调。而我不煮热饭,少了很多补盐的机会,容易丧失电解质。AT至此,我几乎从不缺水,但电解质(尤其是氯化钠)却被忽视了。

我翻看食物袋:明天就到大马士革,包里只剩下几根甜的能量棒、几块大饼、一包奥利奥。

眉头紧皱时,哈利波特经过我瘫坐的大石头。

“你怎么了?” 

“我缺盐,你有啥咸的东西吗?”

 “啊哈,我不仅有咸的东西,我还有盐!”

哈利波特从背包里拿出小半升盐——竟然是商店里最常见的大食盐罐头!这孩子高中毕业,没有什么轻量化的新潮装备,却如此聪明谨慎地带了一大罐救命盐。我往密封袋里倒了一些盐,再拿出奥利奥,全新美食诞生:奥利奥蘸食用盐。哈利走后,我感觉太阳穴一激灵,头脑中的迷雾散开了,四肢又有了力气。

在南加州的沙漠里,我有次不得不舔背包上的盐渍,全靠“恶魔鱼”分享高电解质的泡腾片,才走出圣菲利佩大山的7道门。看来下次进城,得多买香肠、奶酪、牛肉干这种高盐食品,学着长腿大叔每天中午吃一包SPAM超咸火腿肠,应对东部的夏天。

在大马士革前夜,田纳西最北端的庇护所早已被占满,周围搭了花花绿绿十几顶帐篷。我朝着熟悉的声音奔去,是杰斯特、闪电、哈利波特和气象员。我本有意继续赶路,可一坐下来跟他们几个聊上天就没得完。我们憧憬着大马士革的奶昔,满大街的新老朋友,热水澡,晚餐,啤酒。

闪电拿出笔记本,画下今天中午经过的那满是涂鸦的庇护所。杰斯特把SPAM超咸香肠切成小块,放到爱达荷超咸土豆泥中搅拌。蘑菇姑娘在翻看AWOL指南上大马士革的设施:冰激凌、洗衣店、大型超市。哈利波特在火堆旁看一本很厚的纸质小说。灰熊大爷的右腿膝盖下侧都是假肢,我和他在步道第100英里处左右相遇,没想到走到400多英里后,他依然在我的“气泡”中……

杰斯特一边嚼着晚餐,一边道出振聋发聩的“杰式哲学”:“”We always get where we’re going. Because at the end of the day, wherever we are is where we were going.” (我们总是能到我们想到的地方,因为最终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其实就是最初那个我们要去的地方。)

吾心安处是吾乡。还是中文利索!

我感谢AT在第一个月奉献给我的一切,我也庆幸自己在走了这么多路之后,能依然保留那份憧憬和期待。在山顶上,我列下了一串长长地名字,要留到“圣城”一一联系;这些人包括我的家人、老师、领队、CT和PCT的徒步战友、同学。他们有的人还在路上,有的人每天刷电脑关注我的消息,有的人已经许久未联系,也许对我的徒步毫不知情。我突然想一一感谢他们,间接或直接地把我带到了这里。

我想留在这一刻,留在这个春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