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拉契亚步道回忆录 – 连载3
多少年后,当她再回望,却看不见历史的转角。事件发生,人物出现又消失,每一个转折点都会装扮成小丑的模样,待她意识过来时,生命已经被悄悄改写。
她寻找那藏起来的小丑。他不在马里兰高高的草垛里,不在平原上飞舞的蝴蝶里,不在农场的玉米丛中,不在背包上蠕动的毛毛虫里。宾夕法尼亚的石头还没有多起来,步道平缓,像剃过胡子的野蛮男人,也能暂时彬彬有礼。她走在杰斯特的左边,故意拉开一段距离,好让他举起镜头,拍摄她轻快的舞步,划过宾州南部的草甸。
这是她来这里的目的:找一个家,暂时安放她在打工时让她摔倒的那双黑皮鞋、那辆被撞得面目全非的汽车、那沾满了灰尘的奖杯、那从太平洋山脊和科罗拉多步道偷来的风。
AT能给她的东西不多。她和步道还在磨合之中。也许,她已经快要全心全意地接受AT了。这不是一件小事,因为她对这条步道,一直半信半疑。她就快要嫁给步道,为它奉献汗水、泪水和血。
简岳出现了,她和步道的爱情故事,也就此终止。
在哈勃港,我收到一条微信。一个叫做简岳的陌生男孩,打算在宾州跟我碰面,充当我的步道天使。简岳问我想吃什么。我说:桃子,葡萄,西瓜……任何新鲜水果。
他说好,我给你买水果。
那是我和杰斯特刚跨过曼森迪克森分界线的第二个路口。我在分界线的签到簿里写下“回到北方”四个字,署上我的步道名:中国石头,和杰斯特对着镜头跳了兔子舞,便真正走入了北方。我看看表,简岳跟我约的时间快到了。我又要迟到了。
当我和杰斯特终于走到那条公路,简岳已经在他的车里等候多时。
我仔细看着这个男孩:黝黑的脸庞,棱角分明,头发的状态界于“荒草”和流川枫之间。他高而瘦,说话的时候会把上半身放低,显得有些驼背。他穿着尼龙T恤,双臂很长,左手提着一串葡萄,右手提着一大包桃子。
简岳说,他上周末刚刚完成了AT的“马里兰挑战”,一天之内徒步41英里,穿越马里兰,所以腿还有些酸。我和杰斯特笑了:这个我们在北方遇见的陌生人,竟然能说我们徒步者的语言。不容易,不容易。
北方“陌生人”简岳搭我们去附近的温斯堡小城,参加那里举办的AT步道节。这里毕竟不是大马士革,步道节的规模非常小:免费的按摩和冰激凌、吃pie大赛,无痕山林和ATC代表也在场。我以在场“年龄最小徒步者”的身份拿到了一把挖猫洞的小铲子。
杰斯特举起相机,东拍拍西瞅瞅;我和简岳则像进入了一个游园会,我是装模作样的
AT行家,他的眼神明亮而好奇。
简岳带我和杰斯特去城里吃中式自助餐。我夹了三个麻团,宫保鸡丁,青椒炒肉丝,四分之一盘沙拉,半盘水果。杰斯特和简岳在讨论AT弗吉尼亚哪里最难走、宾州哪个补给地的甜品店有最软的面包、“马里兰挑战”的时间纪录……我嚼着饭,大量这个陌生人:为什么他会知道这么多?
为什么他知道这么多,聊天时却那么让人感到舒服,没有吹捧的意味?
简岳又拉我和杰斯特回到步道,把他的车停好,背上早已准备好的大包,跟我们同行一程。他只在AT上留宿一晚,“跟通径徒步者取取经”,所以可以在背包里放大量新鲜食物:桃子,苹果,牛肉干,咖啡,摩卡壶。他还准备了5个GoPro电池,可以给很多人取暖的羽绒被。
“我的东西没你们的专业,但是我能背,说不定你们还能用上。” 他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们走去六英里外的庇护所。步道笔直平缓,几乎没有石头,我和简岳边走边聊天,得知他在华盛顿特区工作,和千万美国华人一样,上班盯着电脑,下班变身超人。他是典型的“周末战士”,去俄勒冈飞滑翔伞,去犹他滑雪,去缅因漂流,去南卡冲浪,去弗吉尼亚骑山地车,偶尔搞一个40英里单日徒步,或是在不那么“战士”的周末进山,换个地方喝咖啡。
“我刚来美国的时候,就是降落在丹佛,所以我现在去科州就像回家一样。” 他说。
我难以置信:这个人是谁?为何他和我有这么多相似之处?我几乎想问他,有没有读过《瓦尔登湖》,看过《幽灵公主》和《天空之城》,在失眠的夜晚思考人类和地球?有没有在下雨的街道上,透过玻璃看面无表情的人群,听到蓝岭和落基山的召唤?
我们走到庇护所的时候,郁积很久的天空,突然降下大雨。我们都没准备好;因为在密林里走,遮天蔽日,几乎看不到乌云,而低气压几乎是AT的常态。还好庇护所里几乎没人;几个徒步者已经扎好了帐篷。
简岳趁着雨点小了一些,在庇护所外的林子里搭帐篷——居然和我在CT上用的那顶帐篷,一模一样!
他回到庇护所,泡了一壶菊花茶,分享给我和杰斯特。我们蜷着腿,坐在睡垫上,看雨滴溅在泥土里。
此时,一定有蝉蛹化蝶,孩子突然长成少年,某位科学家有重大发现:宇宙布好了棋局,人们都是棋子,他们盲目地走着。只有我们三个不是:我们有位置,有方向,身上没有玩偶地线。我们是真实的;简岳是真实的。
“我可以放音乐吗?” 他有些过于礼貌。《天空之城》的钢琴主题曲从手机里流出来,衬着雨滴落地的声音,在木头空间里散开。
这是一把钥匙,一句暗语。有什么沉重的东西打开了。我突然不需要知道他是谁,他为何了解我的世界。
我只知道,此时此刻,我们同在这里。
雨下了一整夜,我在庇护所里辗转反侧;然而我知道,昨晚的突然失眠,和雨并没有关系。
简岳收好帐篷,为我们端来咖啡。杰斯特一边品着,一边赞叹简岳的手艺。
“要是你能跟我们一起徒步就好了。” 老顽童说。
“我还会再来的。”
我们沿着AT继续向北,简岳继续陪我们走了半英里,来到“烟囱石”。杰斯特手脚灵敏,连抓带爬地上到了石头顶。我尚未熟悉用手攀爬的模式,还好有简岳拉我一把。
烟囱石顶景色开阔,能看到几十公里外的山顶和绿树。简岳掏出GoPro, 送给我一块电池。我拍下了他在石头顶上跳跃的姿势,好似下一秒他就要回到云端。
我们拥抱一下,他跳下大石头,背上背包,回到他华盛顿的家;我和杰斯特,继续向北。
我看着他的背影,并无伤感。他还会回来,我还会继续行走。我们谁也没有失去什么。我们还拥有整个世界。
昨夜的大雨让小径分外泥泞。在休息的时候,五米外的一棵树,竟然拦腰折断,倒在了离我和杰斯特不足5米的地方。“看来我们今晚要多注意一下,别把帐篷搭在死树附近。” 我连忙点头。
晚上在庇护所,俩day hiker装扮的信使出现,告诉我们栈道天使玛丽就在附近的公路上,准备了啤酒和披萨。杰斯特是玛丽的老朋友,便自告奋勇,把好东西捎回来,和大家分享。
就在他离开的这档子,天色又不妙了,一阵阴风骤起,大家纷纷跑回帐篷,几颗雨点开始砸下来。杰斯特的帐篷没有搭雨帘,我把他的雨帘披上之后,便躲到自己的帐篷里,检查自己的脚。和杰斯特一起徒步之后,几乎每天都有雨。袜子湿了,脚就容易起水泡:我的AT零水泡纪录,终于被打破了。幸哉!
不一会儿,我就睡着了。老天爷装腔作势,大雨没下下来,我却错过了啤酒和披萨饼。
AT的总长度每年都在变化,所以中点的位置也不是固定的。为了让每个徒步者在心理上有个依托,大家普遍认为哈勃港是“心理中点”,曼森迪克逊分界线是“南北中点”,而松林熔炉州立公园是“半加仑冰激凌中点”。 至于地理位置上的真正半程,倒没人太在意。
我和和杰斯特在半程纪念碑稍作停留。这是AT真正意义上的“地理中点”,可我俩晕晕乎乎,兴奋不起来。
杰斯特的心,已经飞到了松林熔炉公园的冰激凌桶里去了。他害羞地问:“石头……哪个……你在温斯堡赢回来的挖屎坑的猫铲……能借我用一下吗?”
我用脚趾头都能猜到杰斯特要用猫铲干什么。
杰斯特在2000年徒步AT的时候,就奋不顾身地连续两天参加了“半加仑挑战”,而且他自我要求严格,不仅要把冰淇淋吃得一点不剩,还要记录时间。我并不知道在美国东部的山沟里吃半加仑冰激凌这件事有没有吉尼斯世界纪录;但杰斯特的个人纪录非常傲人——25分钟。我只能用这个时间,喝完一小杯酸奶。
这次阵仗比较大:我们的两个摄像机和三角架严阵以待,一大群人表示围观,我负责讲笑话陪杰斯特,度过这痛快而煎熬的半小时。
当然,杰斯特挖冰激淋的勺子,就是我赢来的猫铲。
35分钟之后,大功告成,杰斯特表示身体机能一切正常,但很遗憾,没有破他的个人纪录。
我为了向他致敬,也吃了两个小冰激凌,却累得不行。真有意思,糖也会让人犯困,看来这几个月我对食物的反应,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
就在我和杰斯特到达AT大西洋总部沸腾泉小镇(Boiling Springs)的这一天清晨,我手机的自由意志开始苏醒,自作主张地擦去了我的AT数据表。这张表我每天都会更新——徒步天数、扎营天数、酒店次数、独自扎营、水泡个数、熊的数量、步道天使的名字……转眼被清除。(我知道,可能只是我在走路的时候,一步小心碰到了手机上的“消除”键而已。) 可我宁愿相信我的手机替我做了这个决定,暗示着我:我的AT之行已经重启了,一切都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我对此没有怨言,甚至对机器做的这个充满仪式感的决定,心怀喜悦。
沸腾泉小镇的天色阴霾,红罂粟在热气蒸腾的泉水边颤抖。我们把背包放在AT中大西洋总部办公室外面,走进亮堂的房间,领取包裹。我穿上新的徒步跑鞋,把陪伴我走过800公里的旧鞋扔进垃圾桶。
一切都要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
从出发第7天就遇到的某位大叔(我早已忘记他的名字),神情苦涩地瘫坐在椅子上。
“我忍受不了了,太痛苦了,” 大叔说:“我的髂胫束好像断了。”
几分钟后,大叔决定离开AT。他一瘸一拐地走进蒸腾地雾气中。
(四年后,我在风河山脉再次遇到大叔,他瘦了许多,身轻如燕,健步如飞。我已认不出他;他却马上叫出了我的名字:“中国石头,你不记得我了吗?我就是在沸腾泉退出的大叔啊!”)
当一群人怔怔地盯着大叔离开地背影,连连摇头时(“他已经坚持了这么久了!” “是啊,我听说他已经拖着断腿走了半个月了”),龙卷风警报突然响起。这是一种生活在美国平原和沿海地区的人们都熟悉的声音,跟救护车警报很相似,但是尾音拖得更长,“翁——拉——翁——拉——”,飘在远方的天际,对耳膜友好,对心情暴击。
“下午3至6点之间有强势雷暴,可能伴随冰雹。” 一个嗨客读着手机里的警报。
在场的其他嗨客们纷纷订旅馆、找地方留宿,只有我、杰斯特、一对中年夫妇、一个德国人选择向乌云的深处前进。
我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兴奋。我和杰斯特交换了眼神,匆匆收好东西,简单吃了点,离开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2点。我们离最近的公路,还有8英里。哪怕用我在AT上行走的最快速度(每小时3英里),这8英里也得花两个半小时;到那时候,我们将身处雷暴之中。
杰斯特说他对这一带很熟悉,这段路没有石头,没有无脑上下坡PUDS,只有宽广的玉米地,“也许我们可以尝试,每小时走4英里,两小时到达公路。” 他鼓励我。
一切都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
我撕开补给包裹里的能量胶,小口抿着。能量胶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指令:行走,是惟一要务。
我盯着杰斯特粗壮的后腿,他的“三重冠”纹身沾满了泥点。乌云开始集结,远处又一阵龙卷风警报,被闪电河雷鸣阻断。
我的视野变得狭窄:眼前的小径,杰斯特的后腿,眼角余光中的麦田和玉米地,远处的树木和森林。我开始小跑,心跳和呼吸的声音,盖过雷雨声。脑中一片空白。
这是属于盛夏的雷雨,干净、彻底、直接。我们的过去从身体中拉扯出来,掉进身后的泥潭里。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所以我看不到2011年北京夏天暴雨过后的积水,看不到2012年在云南曲靖支教时暴雨冲刷得田野,看不到2013年科罗拉多那让我失温的高原盆地,看不到2014年西耶拉的雪。
我奋力奔跑着,背包变得很轻——我感到它和我的身体融为一体,步道变成了机场里的自动人行道,变成了跑步机,拖着我向前——推着我向前。我不能停下,如果停下,我会被步道跑步机甩出去,甩到另一个宇宙和时空。
杰斯特停下了,“该死,有只蜜蜂蛰了我!” 我忍住没笑出声,看他揉着红彤彤的后腿,一瘸一拐地继续奔跑。
他们跑进了风力,跑进雨了,跑进雷声里。她感到风暴之中,有一只大手向她张开双臂。
“还有一英里到公路!” 杰斯特的声音差点被雷声盖住。
突然,前方什么黑乎乎的东西,一个沉重的东西在天上一挥,划过弧线,落在前方3米的步道上。
她倒抽一口气,下意识蹲下,保住自己的头。树木倒下的时候,树干折断的巨响,被雨声和雷声所掩盖。
如果她走快一秒、杰斯特走慢两秒,他们就会被死树砸中!
她突然醒了,在死树前站了一会儿。杰斯特也停了下来,回望着出身的她。然后,突然一个激灵,他们又同时像两只回到笼子里的仓鼠一样,开始继续奔跑:“就要到公路了!” 杰斯特一边跑一边喊。
她的速度慢了下来,那颗死树好像把什么从她身体里抽走了。一切都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
我来到公路边——AT顺着天桥继续往前延申。杰斯特站在天桥前面等我。天桥下的公路,车辆在雨中穿梭。此刻要是搭车,必定会非常艰难。有谁会愿意搭两个全身是泥的从林子里冒出来的野人呢?
杰斯特嘴角划出一个微笑,示意我跟他拨开草丛,顺着一条“密道”,走到天桥下的公路旁。
有一辆车在等我们!
“给你介绍我的老朋友,步道天使玛丽。” 原来杰斯特早在两小时前刚得知龙卷风警报的时候,就联系前几天来庇护所送披萨的玛丽,让她在天桥下等我们。老奸巨猾!
玛丽帮我们解下背包,让我们坐进她车的后仓。我和杰斯特裹上温暖的毛毯。两个小时的雨中突击仪式正式结束,我们像被抽干了魂的似的,一边颤抖一边大笑。
待老夫妻和德国徒步者到达公路,5个“雷暴敢死队”成员全部到齐,玛丽发动引擎,开大暖气,把我们带到附近的汽车酒店。我们洗完热水澡,玛丽端来她的家常意面,杰斯特的另一个哥们儿随后到访,带来了更多的啤酒和披萨。“这是我经历过的最棒的步道奇迹。” 我对玛丽说。
玛丽他们走了之后,酒店房间只剩下我和杰斯特。我俩躺在各自温暖的被窝里,把暖气开到最大,穿着干净的衬衫,喝着啤酒。我执意要让杰斯特教会我用打火机开啤酒瓶的技术;杰斯特演示了一遍又一遍。“不对,不是用蛮力,你要把打火机当成一个杠杆。” “角度不正确。” “很接近了。” 一瓶宾夕法尼亚原产的Yuenling牌啤酒,就这样从冰镇状态,被我玩成了热啤。45分钟之后,我终于用打火机让瓶盖松动。让瓶盖完全脱落,竟然还是需要用手拧开。
“China, 我真心佩服你的固执。”
我看着这个头发和胡子都已花白的老顽童,想起了PCT上跟我父亲一般年纪的奶爸。杰斯特的年龄不可考证,他除了讲笑话、摆摆徒步龙门阵,对自己的经历和过往讳莫如深。我不知道他是否结过婚、是否有孩子、现在是什么工作。他的幽默是一个屏障,一层保护膜,阻隔开他和这个世界。也正是这种距离,增进了我对他的信任。
“简岳说他这周末想见我。”
“嗯,然后呢?”
“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他展开这段关系……”
杰斯特泯了泯银铃啤酒,慢悠悠地说:“你是说,你不知道你们的关系,会不会对你的徒步产生影响?”
“不是……不对……不一定……我现在还不确定他对我的感觉……”
“China, 该不该去见简岳、该不该开始一段感情,是你自己的决定,我在这方面也不算什么行家,不能给你提供有用的建议……” 他欲言又止。
“但是,就我在步道上这么多年所作的观察,所有的步道情缘,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要慎重。”
我苦笑了一下:“我和简岳哪怕能发生点什么,充其量只能叫做‘步道外情缘’(off-trail romance)吧。”
“其实我曾经遇到过跟你类似的情况……但最后,我和她显然没能修成正果。这倒不是因为她是坏人,或是时机不对……”
杰斯特安静了两秒,继续说:“步道是很奇怪的,它很有控制欲,你没法同时处理跟步道的关系和跟另一个人类的关系……”
我眼皮越来越重,杰斯特的声音越来越轻。
在睡着之前,我已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跟我生命中很多其他决定一样,询问别人的观点,聆听他们的反对意见,只会让我对早已做好的决定,越来越笃信。
因为,一切都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
从“鹰石”远眺邓肯能(Duncannon)小镇,有一条弯曲的河流,环抱着村庄。我查看Guthook APP卫星地图,发现这条河就是萨斯奎哈纳河(Susquehanna River),那条穿过我本科所在的大学城宾厄姆顿的母亲河。几年前,我每天早上都要乘坐校车,穿过萨河,去学校里里明晃晃的大教室,上环境伦理、暴力与电影研究、非洲舞、阿拉伯语、东亚哲学等课程,去某个小教室开某个学生社团会议,为某场演出排练舞蹈,在学生联盟大楼的底楼吃一块奶酪比萨饼,晚上再坐车回到宾厄姆顿市区,关上灯,戴着耳机,在黑暗里起舞,任大大雪封门。
我突然有个冲动,我想告诉杰斯特关于我的一切:重庆土康巴士上的汽油味,北京陌生叔叔家里的油烟味,成都冬天的雾霾,纽约自言自语的母亲,这条河的上游的一切……我太想说点什么,以至于无言。
杰斯特掏出手机,拍下了我的背影。他是宾夕法尼亚人,这条河的下游,也有属于他的过往:父亲的坟墓,童年时扎破的轮胎,埋藏在森林里的死兔子,费城的灯光,爱过的第一个女人的香气……两个陌生又熟悉的人,就这样俯瞰着依傍着某个鬼城的河流,不知从何处而来,席卷着亿万人的秘密,凝视他们离开自己,去了别的地方,把另外的生命托付给了另外的河流。
杰斯特此时并不伤感。一路下坡,在步道连结城市的路口,一个男人迎面走来,给杰斯特了一个熊抱。
男人陪我们继续走着,又有另一个男人,上前给杰斯特拥抱。接着,又有一个男人……我们被七八个大汉“保驾护航”,我和杰斯特从“两个臭嗨客进城”变成了“一群流浪汉扫街”,杰斯特在这里的地位好似比市长还高。
我们的目的地很简单:Doyle Hotel, 一个闹鬼的旅馆。
传言中(AT各大论坛、指南书、徒步者闲聊等),Doyle旅馆的老板娘永远拉着臭脸,浴室天花板常年漏水,房间从来不打扫。这是一座建于19世纪末的老式旅馆,底楼是酒吧,隔壁是台球桌。那时的女人不能喝酒,连酒吧入口都要分男女。老板娘在客人付了房钱之后,会扔给你一张毛巾、一套床单,然后告诉你2楼没有热水要去3楼洗澡3楼没有马桶要去4楼解手等等住客须知,然后祝您好运。有一年,巴尔的摩杰克在自己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具死尸,原来是镇上的流浪汉在垂危时,随便找了个酒店的房间躺下了。巴尔的摩杰克和酒店老板一起,对这具死尸所在的房间号守口如瓶,所以如今谁也不知道,自己睡的房间,是不是死过人。
我好像忘了说,这酒店的门是不带锁的。
入住Doyle Hotel, 也是“走AT必挑战的项目”之一,跟跳詹姆士河、吃半加仑冰激凌、一天走45英里这些挑战并驾齐驱。因为杰斯特和酒店老板的关系特别好,他大概是那5%不会说酒店坏话的人之一,托杰斯特的福,我有幸也能在这里住上一晚。
老板娘自然给了杰斯特“最好的房间”,其实也就是面积稍大、多了两扇打不开的窗户而已。而且,肯定不是十几年前死过人的那间客房。
我和杰斯特分享一张大床,铺上两个睡袋,我喝了4瓶啤酒,倦意终于大过了惧怕,迷迷糊糊坠入梦乡。只记得门开了又关,杰斯特进进出出好几次,门外金黄的光线撒进房间。
我把黑色抓绒帽扯到眼皮以下,浑身发痒。不知过了多久,传来了杰斯特打呼噜的声音。
邓肯能这个小镇虽然有种阴森颓废的气场,却是杰斯特的第二故乡。作为一个费城人,杰斯特经常在宾州的AT上徒步,而他在2000年走AT时的的一大堆老友也住在附近,所以杰斯特要专门腾出一天来应酬。
我多想也停下来,休息一天,然后跟这个老顽童继续出发。可是,有另一种力量,把我拽向了别处:在两天之内,我要走46英里路,在第二天晚上和简岳碰面。
分别的早晨,杰斯特打开路书,指点江山,告诉我哪一带石头多,要做好心理准备。他总会加上一句:这一切没有想象的那么糟。宾州美名Rocksylvania石头之州,可目前的步道并没有比弗吉尼亚石头多到哪里去。大概是我对石头早已习惯,脚底也长出了老茧,或大脑已把石头当作大地的一部分,坦然接受了通向卡塔丁的天梯是石头铺成的这一事实。
至少,当时的我,认为我能应付得了这一切。
我穿过邓肯能小镇,走过大门紧闭的脱衣舞店(白天关门),走过店门油漆褪去、内部漆黑一片的酒吧,走过萨河大桥,去对岸寻找AT。
天空湛蓝,邓肯能的街道却显得枯黄,偶尔有一辆皮卡掠过,扬起灰尘,向大地宣告它的存在。我突然发现:那“闹鬼”的Doyle酒店,竟是整个城镇最生机勃勃的地方。
我想起布莱森在《林中漫步》里提到的宾州某“死城”,因过度采矿,发生大面积地陷,整个城市沦为一个喷岩浆的炼狱,现已基本无人居住。宾州是一个煤矿大州,在冷战时期是工业重地;如今,除了费城、匹兹堡等几个大城市以外,宾州大山里曾经依靠煤矿为生的城镇和村庄,随着煤炭产业的萧条而日渐衰落,年轻人纷纷搬走。州际高速虽然四通八达,带来商机和游客,然而以邓肯能为代表的一批“被高速遗忘的城市”,无人问津。哪怕能“有幸”被州际高速穿过,也只有加油站、快餐店、酒店和房车旅馆等依靠快速人流或益的产业能人丁兴旺,而这些产业往往修筑在城市外围,对本地经济并没有太大助益。AT哪怕能安慰性质地路过这些小镇,一年也最多只能带来两三千嗨客,而我们嗨客的购买力往往有限,对当地的经济促进微乎其微。当徒步季节过去、AT嗨客们不再在这个城市集结,就连Doyle酒店也会失去一年中惟一的客人——AT徒步者。所以,AT创始人们那重塑阿帕拉契亚经济人文生态的浪漫幻想,不仅远没有实现,还随着全球化,离目标越来越远。
我一个人穿过桥,开始爬升。步道循着山体,径直爬升,没有任何迂回,石头硕大,有些地方需要手脚并用。目前步道上惟一需要攀爬的地方,还是弗吉尼亚的龙牙附近;在龙牙以南,AT就是一条“正常”的步道,是用来走的,而不是用来“爬”的。
此时的我还不知道,邓肯能是AT的“石头分水岭”。自此之后,几乎每一天都有徒手攀爬的戏码。那只属于南方的“绿色长廊”,已进化为“绿色升降梯”。
一切都是新的,过往已被清零。
进入邓肯能之前,我和杰斯特曾经路过一个大型石头堆,他打趣说:“这些石头堆是人们修建宾州的步道时,特意堆在这里的,因为宾州需要配得上‘石头州’的名号,所以日后AT若是需要石头了,从这些有‘战略意义’的石头堆般几块石头,扔到步道上便是。”
我鼻子一酸,突然开始想念这个糟老头子。
杰斯特只是休息一天,他一定能追上来的。
在过了一条公路之后,我埋着头向前走,耳朵里塞着音乐。不知怎的,步道越来越奇怪,开始和公路平行;树干上,也寻不见白色油漆。
我迷路了。掏出Guthook卫星地图,我已偏离步道四五百米,此刻身处一条伐木小路上。肯定是过公路之后,三心二意,没有注意到AT和伐木路的分岔口……
一个人走路,容易犯蠢,我已经不意外了。而且这犯蠢往往发生在我需要赶路、走很多英里数的时候。作为对自己的惩罚,我选择走野路,取回AT最近的路线。
翻过一棵又一棵倒下的树木,踩断一根又一根树枝,杉树像面无表情的狙击手,包围了我。突然,我意识到科州的狩猎季节已经开始。我此刻穿着淡蓝色的衣服、黑色的裙子、背着深紫色的大包,并没有身着亮橘色的背心……我会不会被当成猎物,被枪打中?
正忧虑时,那二十厘米宽的小径出现了。我如释重负。这20厘米宽、3500公里长的泥土带,带给我一种并不合理的安全感。
回到AT,我接连遇上了女孩犹大、科州考古学家夫妇(2014年PCT的旧相识)、两个年轻男孩。他们翻过石头阵,轻快地聊天。我抬头看着天,就要下雨了。不知怎么,心情始终晴朗不起来。
雨终于落下来了,逼迫我们提前扎营。半夜,林子里传来什么动物行走的响声。
第二天早上,我和一起扎营的犹大讨论了一下,觉着不会是熊……行走几个小时之后,一个巨大的黑影,从步道旁的大树背后一闪而过。这是我目前在AT上遇到的最大的黑熊。
犹大随后目击了熊4口之家在林子里徜徉。科罗拉多的考古学加老夫妇也撞见了同一熊家子,还在一英里之外发现了熊的脚印。我们的反应不约而同:太开心了!连宾州这种每天过20条公路的地方,也能看到黑熊!
黑熊是安全的,因为它明目张胆。林子是危险的,因为它掩藏枪口。
简岳赶到酒吧的时候,我已经在那里坐了40分钟。在这之前,我走了24英里,AT开始以来最漫长的一天。
我在等简岳时,故意让酒吧老板把电视换到了中美女足对抗赛的频道。简岳大学的时候,曾经是足球队队长。
因为简岳迟到,为了抹去尴尬,我在他到达之前,故意跟身旁的大叔搭讪,假装在等一个对我并不那么重要的人。不重要的人,若是迟到了,也是可以原谅的。大叔名叫“教练”,费城人士,曾教过足球。他押中国队赢。
球赛进行到一半时,简岳推开酒吧的门,带来满身的水气。我在雨落大的时候,才搭上了一辆来到这个城市的车。现在的雨,已经落得无可救药了,门外的雨顺势要刮进来的样子。简岳赶忙关上了门。
我故作轻松,隔着简岳,继续跟坐在吧台右边的教练大叔聊天。简岳点了几盘菜,两瓶啤酒,我们交换着吃。他也一直在跟大叔说话,偶尔撇过头来,跟我说两句话。大叔是公用的。我猜,他一定对我和简岳的关系很好奇。
简岳处于礼貌,押美国队赢。他有点心不在焉,对足球的兴趣不如我想象中热烈。球赛的结果,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好像,中国队输了。
雨没有停止的迹象。我们去汉堡市附近的旅馆,车从大雨中的山道徐徐下降,归于平原的灯火。
酒店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床。简岳从外面提进来大包小包的东西:户外炉头,气罐,小锅,方便面,豆腐干,海苔,葡萄,橙汁,鸡蛋,调料,碗筷。他换上灰色T恤和短裤,坐在地上,轻车熟路地开灶,生火,下面,煮蛋,撒调料。看来在酒吧里没吃饱。
我肚子一阵剧痛,跑进厕所。我坐在马桶盖上,肚子里有什么东西被抽开了,腹部深处有一股气流,想要向外冲刺,却把针头戳进了腹中。气流久久不能排出。我咬紧牙,背后有一丝凉意。
我痛经了。我几乎是从来不痛经的。可能是被雨凉到了吧,我想。
“你没事吧?我能帮你什么吗?“简岳在门外问道。
疼痛过去之后,我躺在床上,估计脸色很难看。简岳帮我按摩肩背。“你怎么手艺这么好?” “我以前踢球的时候,我老妈经常帮我按摩,久而久之就学会了。”
他给我讲他的过去,这是两个人关系更进一步之前的必要仪式:情史交换。他说大学里,花了很多年追一个女孩,最后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了。毕业之后,有了另一次感情,也无疾而终。他说他25岁才学会打飞机,至今没有跟女生发生过关系,“因为我想把初夜留到结婚之后,”
最后这一点,我请他多做些解释。“可能是因为……希望对得起那个像天使一样的女孩子吧?” 他的声音也不太确定。
第二天清晨,雨继续下着,天边又传来了龙卷风警报。这是一周之内的第二次了。
我的手机也收到了警报:特大暴雨袭击宾州,不建议外出。
我想起了杰斯特,他该不会此刻在山里走路吧?给他发一条短讯,没有回音。接着,我给我在匹兹堡的好朋友路哥,发了短信:这么糟糕的天气,还是别来了。路哥回复:是啊,雷暴要持续两天,匹兹堡离汉堡,单程要开5小时呢。宾州太大了。
在汉堡市进行简单的采购之后,简岳带我回到步道。我们打算只走一小段,从一条公路走到另一条公路。我没有背大包,只是带了点食物,拄着一根登山杖,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进泥里。简岳跟在我身旁,俩人被雨水挟裹着。
简岳和我一样,到了步道上以后,话才变得多起来。
“我也很想杰斯特”,他说,“他上次不是还说,AT上最长的河,就是下过雨之后的宾州步道吗?”
“嗯,他还说,流成了一条河的AT,特别像正常状态下的弗罗里达小径。”
“哦?那还有人去走弗罗里达小径吗?”
“有啊,犹大姑娘就走过。她说一年中只有一月可以走,因为其他月份都湿热得不行。在缺水的地方,要提前开车在沿途隐蔽的地方藏好水,她的水还被人偷过!在水多的地方,要穿越沼泽,泥水过腰,水里还有短吻鳄……”
“我在大沼泽国家公园看过那些鳄鱼。他们不会攻击人吗?”
“据说攻击性不强。”
我们走到了AT上最著名地庇护所之一——501号庇护所,石墙四面包围,庇护所里面有灯光、有桌子、甚至还有上下铺。四五个愁容满面的男人已经占好了床铺,各种东西挂在各种绳子上,被水打湿的背包反射着白光,沾满了泥土的鞋和袜子在墙角摆了一排。
此刻,我对今天这意外的全休日,心生感激。
简岳跟我打开庇护所内的登记簿。上一个人署名Mado, 写道:“我要在这风雨里继续前进,念着我的咒语:雨停!雨停!雨停!” 我和简岳笑不出来。我往前面翻,没有熟人的名字。他们此刻都在哪里呢?
我在登记簿上留名:China Rock, 中国石头,画下一颗五角星。简岳也留下他的名字,旁边画上一把宝剑。
我会不会是战士从风雨中拯救出来的那个公主呢?
我们从501庇护所原路返回简岳的车,有几个落魄的徒步者站在路边,正要搭车进城。简岳让他们坐进车里,把他们载到Pine Grove小镇。有一个哥们儿说,他并不需要在这里补给,但是天气太糟糕,实在走不下去。
“给你两个个选择,” 简岳把雨刷调到最大档,眼睛不离开公路。
“夏天到AT来看石头,或是夏天到AT来看海。”
“你忘了,还有第三个选择:夏天到AT来看石头海。”
我们哈哈大笑,后面三个外国人听得不明所以。
第二天,返回步道,简岳和我一起步行了一段,然后他跑回他的车,再开到我前方的停车场来拦截我。
小径变成了一条河。一条全世界最难穿越的河。我们游不到对岸去——因为我们的目的地并不是对岸,而是这条河的下游。
我们的船叫做徒步鞋,我们的桨叫做登山杖,我们漂流的终点是卡塔丁。这条河有20厘米宽,3500公里长。
在石头稍微多一点的地方,或是落叶多一点的路段,水渗不进去,便会积成一个小池塘。小池塘里的水是清澈的,可以看见下面的石头或树叶。迈下脚,走一步,水就变得浑浊了。再过几分钟,小池塘就会恢复原样。
相反的,那我们徒步者最爱的黑土路,被雨水一闷,土地吸饱了水分,成了烂泥潭。
在PCT上,人们说爱斯基摩语言里有30多种“雪”,那么AT上,徒步者也会告诉你他们熟悉起码5种泥:“干燥凝固的黑泥” “基本凝固的干燥的踩上去不滑的泥” “黄色的粘稠的踩上去会滑的泥” “不成泥的形状的土水混合物” 和 “基本成液体的昏黄的土水混合物”。今天这段,在比较好的地方,是第4和第5种;偶尔会遇到第三种——黄色粘稠的踩上去会滑的泥。
泥不是雪,人对泥天生有种难以摆脱的厌恶感,与对屎的厌恶类似,是一种进化本能。若在PCT上,我们没有雪板,也能假装在步道上滑雪,大不了摔在雪上,没什么了不起;可在AT上,我从来没见过有人滑泥。遇到泥路,若是水比泥多,人们大概还是能当过河一样,淌过去。若是又烂又滑的黄泥,连最有耐心的嗨客也会在心里骂一句脏话,然后选一条不那么滑的路径走。
因为泥,人把步道越走越宽。
为了不让简岳等太久,我一路小跑。我的鞋早已经从蓝色变成了棕黄色,膝盖以下全部湿透。
泥渗进鞋里,我感到一丝冰凉。
我自由了,我对自己说。既然已经弄脏了,弄湿了,那么再脏一点、再湿一点、再屎一点,也无所谓了吧。干干净净,反而畏首畏尾。
我闭上眼睛,一瞬间,大烟山四月的寒气渗进骨髓。步道早已离开童年时期,进入中年危机。“孩童时代”的河流、泥石流、石头海,越往北方走,只会越来越深。
也许哪一天,我会全然陷在泥土里,陷在石头里,陷在河流里,不能前进,无法退后。
我在两个小时里一路小跑,走了8英里。到达跟简岳碰头的地方,见他正在跟一群嗨客说话。一个姜黄色的大胡子有些眼熟——原来是马克!
“中国石头!中——国——石——头!” 马克把我抱离了地面。“还好你来了!我走得太崩溃了!太绝望了!” “我也是!”
我们相约在3英里之外的庇护所一起扎营,不见不散。“这次是真的要不见不散啊!上次在Front Royal跟你擦肩,居然到现在才照面!得好好告诉我,这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
马克跟着其他嗨客们走了,步道口只剩下我和简岳。我们分享一块大石头,席地而坐。简岳穿着白色球鞋,坐在我左边;我把湿袜子脱下来,换上了白色人字拖,坐在右边。
简岳的脸色很奇怪。天空中露出一丝缝隙,是阳光。
我突然来了勇气:“不如我们来讨论一下吧……我和你的关系……?”
“嗯,好的。” 他又不说话了。
“你有什么想法吗?”
“我不知道,我觉得……我还需要一些时间去思考。”
天哪,居然如此。
嗯,果然如此。
“那好吧,我们暂停一下,彼此都思考一段时间,也挺好。” 我说。
简岳拿出一罐可口可乐,上面写着“Share this Coke with a…legend.” 跟一个传奇人物分享这瓶可乐。我喝一半,他喝一半。
我换上干净的袜子,背上简岳送给我的豆腐干,把脚放进湿黄的鞋里。
“我走了,不要送我。”
“嗯。” 他支吾着。
“真的不要送我,也别拍照片。我会哭的。”
我背过身,穿过马路,向北方走去。这感觉似曾相识。
走了十米,我回过头,他还站在马路另一边。
我一阵鼻酸,在脑海中冲洗着这一幕的底片。并没有掉泪。
他挥挥手。我转身继续向前走,再没回头。
我仿佛跳上了一个传送带,越走越快,不让自己停下。树木向后退去,森林向后退去。我要去哪里呢?
加速度竟然让我追上了马克。他走在我前边,抱怨着这一切:天气,泥沼,单调的景色,脑中的杂念……
我跟马克讲了我和简岳的事情。“嗯,我看出来了。” 他说。
我没有问马克我该怎么办,因为杰斯特早就告诉过我了。倒是他转过头,问道:“China, 你准备怎么办?”
“顺其自然吧。”
我们一起走到庇护所,在附近的空地扎了帐篷。庇护所里已经满员;加上花花绿绿的帐篷,估计有二十几个人在这里过夜。马克跟一个叫做Outro的姑娘在聊着天。我跟他们道了晚安,在天还没黑的时候,就钻进了帐篷里。
我在手机的记事本里写日记:
《127小时》的卷首语是这样的一句话:”Passion: For what I suffer, allow, and endure, is done to me. ”
我们曾想摆脱的平庸、无聊、琐碎、污秽、不堪,都在栈道生活上潜伏着,随时准备侵蚀我们的浪漫情怀和雄心壮志。在步道上,总有晴天雨天,高潮低潮,此刻心情的低谷,也许只是天气和时机不对。我依然向往阿帕拉契亚的夕阳,漫山的杜鹃花,夜岚晨露…山中的空气给我力量。我不会忘记我来到这里的初衷。只要卡塔丁还在那个远方,只要乌云后面还有太阳,只要心中还知道有一个人可以依靠……漫漫长夜总会过去的吧。
这些文字是要发给袁弘,让他帮我放到网上的AT日记里去。我真正想写的话是:
简岳,为什么不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我是不是配不上你?你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跟我告别?我为什么要走这条路?我为什么不能选择跟你离去,去把我们的故事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或冒号?我为什么非要在大雨将至的夜晚,一个人坐在泥浆横流的地上,用一个薄纸一般的帐篷,吞下你带来的省略号?我还能再见到你吗?你曾经喜欢过我吗?我如何才能找到答案?追问?躲藏?欲盖弥彰?你是否已经告诉我答案了?我该怎样面对这个答案呢?
马克问我该怎么办。“顺其自然”的本意是“听天由命”吗。
至此,有些事情我再也无法回避。我虽然高呼着“AT虐我千百遍,我待AT如初恋”,却逃不开沉重的事实——在雨中徒步是一种煎熬,在石头上走路是一种煎熬,一个人的孤独是一种煎熬。时间已经所剩不多,同行的朋友越来越少,种种的困难不断地挑战着我的忍耐力。是因为对旅途艰辛而感到委屈,对同伴的温暖而感动,是冷暖对比之间的不甘,是自我软弱的内疚,还是这几年独自行走的寂寞,我不知道。
简岳建造的大厦还那么光鲜亮丽。但我知道,属于AT的纯真时代,已经结束了。
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第二天清晨,太阳从树枝间的缝隙撒进帐篷。路,还是要走。何不轻松快乐一点呢?
简岳,应该也想见到我轻松快乐的样子吧。这样的女孩才是有魅力的。
当晚我在日记里写:“今天醒来,神清气爽,昨日的阴霾一扫而光。哼着小曲,想通了很多事情,释然之后,快乐来得这么简单:一个晚上不下雨,真是给一点阳光我就灿烂。”
我就又这么出发了。
和简岳分别的第三天,只走了8英里,就不得不在庇护所里躲雨。
两个小时之内,一个只能容纳7个人的庇护所,坐了二十几个饥寒交迫的嗨客,大家眼神呆滞,谁也不愿意说话,像被陷阱困住的小动物。
远处又传来了龙卷风警报鸣笛,我们的手机也几乎在同意时间叫了起来,是收到了特大暴雨警报……
我穿着简岳给我的防水服,上面还留着浓重的香气——不像是香水,倒像是洗衣液的味道。这是陪他上山下海的衣服。他就在我身旁,是那么干净。
呆坐了一个小时,马克从雨里走来。他像是泡水过久的死鱼,皮肤泛白,眼珠突出。
我问马克,我们一上午不都在一起走吗。怎么你落在我后面了。
马克把一幅折成两半的登山杖摔在地上,怒道:他的一根登山杖,夹在大石头间的缝隙里,用力一扯,折断了。所有的郁积的怒气都在那一刻爆发,马克举起折断的登山杖,在瓢泼大雨里,疯狂地敲击着石头,大喊着:你再给我断啊!我恨石头!我恨AT!伴随着各种脏话。如此以往近乎一小时,欲哭无泪。
是啊,我们并不是断剑的英雄。英雄起码还可以牺牲。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敌人是谁,这怨愤的出口在哪,在雨天踩石头海有何意义。
庇护所里的嗨客给马克腾出了位置。除我之外,还有犹大姑娘、带着狗的“三叶草”和“巧克力豆”夫妇、“规尺”爷爷、摄影师Click等等。最让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来自加州的一对小情侣Antsy和Zeuks。一个人开始讲笑话,第二个人接着继续讲,你一句我一句,没有目的。不能算快乐。不能算悲伤。
下午两三点,更多的嗨客陆续出现,可庇护所里已经满了,他们只好无奈地扎营。几个帐篷里陆续传出惊叫:原来,把帐篷搭在低洼处的人们,发现帐篷底下进了水,他们漂在防潮垫的“孤岛”上,帐篷里的东西全湿了。这些人只能骂骂咧咧地拆了帐篷,在泥里把东西收起来,另外找地方扎营。坐在庇护所里的人,一边为自己提早“占领”位置而庆幸,一边为自己的自私而愧疚。毕竟,中午就选择住进庇护所里的人,是懒惰而胆小的。步道奖励了我们这群懒惰而胆小的人,惩罚了那些走得更远更晚的人。这一切公平吗?
我深深地感到了自己装备的局限性:我的Zpacks Hexamid Solo帐篷属于最轻薄的夏季单层帐篷,底部仅仅是一层蚊帐,需要铺一层防水底布。 有时候地表石头多,插不进地钉,帐篷就完全搭建不起来。现在困在庇护所无法前进,并不是因为我害怕在雨里行走,而是担心晚上自己的帐篷无法撑住住强劲的雨势。一路上我一直在觊觎着那些“货真价实”的帐篷。我痛下决心去纽约买一顶“真帐篷”,再换一件雨衣。
几个大雨披出现。三个男孩子,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左右,都没穿雨衣,每个人拿着一根木棍,浑身都湿透了。我们连忙挪屁股给他们腾出位置。
几分钟之后,童子军的领队们也到了。几个小男子汉,一句抱怨也没有,默默等雨势小了之后,随着领队一起搭帐篷。晚餐时分,他们把徒步最后一天剩下没吃完的食物分给了我们:刚煮好的鸡肉,几包红莓干,脱水食物,竟然还有一袋爆米花!
三个男孩子坐在庇护所门口的台阶上,和大家一起玩“猜名字”的游戏。因为我们平时都用的是步道名,彼此不知晓真实姓名。一个叫贾斯丁的童子军小男孩,看了Antsy姑娘10秒钟,说:“你是不是叫奥利维亚?” Antsy惊叫,天哪,这孩子怎么会直到我的名字?小贾斯丁说,我猜名子很厉害的。果然,他又接连猜出了马克和另一个徒步者的真名。有一个艾瑞克,我们大家齐心协力,也没猜出他的本名,指责他说:都怪你长得太不像一个艾瑞克了。艾瑞克抗议:那你们说说,我应该长成什么样?我们哄笑。
轮到猜我的名字了,我直接摊牌:让别人猜我的中文名也太不公平了,更不会有人想到我的英文名是德文起源的海蒂。
“你为什么叫海蒂?是爸妈给你取的英文名吗?”
不是,我说。是我12岁的时候自己给自己选的英文名。起源于《海蒂》电影里,秀兰邓波儿演的那个阿尔卑斯山里长大的小姑娘。
“哦,你是不是12岁就能预见自己以后会成为嗨客?”
“嗯,是的,贾斯丁可以猜名子,我可以预言未来!” 我顺着胡扯。
“那你能预言这场雨啥时候停吗?”
“我看是停不了了,不如我们学诺亚,造一艘方舟,驶出这场大洪水吧!指挥官就由我来做,因为我是诺娅!”
庇护所都笑得沸腾了,就连马克也舒展开了愁容。
我们那些从中午就蜗在庇护所的懒虫和胆小鬼,是为了躲避在雨里走“刀刃”(Knife’s Edge)。山脊的两侧都是陡峭的石头悬崖,而脚下唯一的“路”则是不规整的巨大花岗岩。横七竖八的巨大花岗岩石头挡在眼前,完全没有土路,必须在石头之间跳来跳去。第二天傍晚到达庇护所时,规尺爷爷告诉我们他昨天在刀刃上摔了3次;科州考古学家夫妇,更是在这200米的一小段耗了将近1小时,大妈在冷雨之中几乎失温……
“庇护所难民事件”之后的第二天,没下雨,可行程任务并不重:只要走16英里,赶到黎海山口(Lehigh Gap)之前的庇护所就可以了。黎海山口是AT最有名的几大隘口,因为这里需要垂直上升900英尺,手脚并用攀岩。一般人会选择把这种事情放到一大早完成。
下降到谷底,穿过黎海河,小径便从高速公路的另一侧垂直向上。在黎海山口攀爬开始之前,我走到峭壁底下,突然想解大手。
左寻右觅,在步道旁边20米处,找到两科低矮的灌木,解下背包。事毕,寻找装厕纸的透明密封袋,里面空空如也。
“古代人是不用厕纸的” “印度人是不用厕纸的” “美国人在户外也常用树枝、石头、雪代替厕纸”等等念头冒了出来。我撅着光屁股,在背包里翻来翻去,只发现了一件能替代厕纸的东西——AWOL指南。我在每个包裹里,会给自己寄几十页的指南书;每到一个补给地,就把用过的页码扔掉。手边大概还有三四页书,对折,擦屁股,再对折,也只好如此。
几十米外,步道上几个嗨客的身影若隐若现。情急之下,我弃“厕纸”于不顾,拉起裙子,背上背包,立马走人。几张沾了粪便的AT指南书,就这样被我留在了宾州的石头海里,成了我自诩“无痕山林执行者”的污点。
在一段四十五度坡的土路之后,便到了需要攀岩的区域。我们把登山杖收了起来,因为根本用不着,还碍手碍脚。我拿出了GoPro的各种配置零件,在石头岩壁上上上下下走了几个来回,录制了各种角度的宾州“石头海盛况”。背后,是大平原和黎海河(LeHigh River);眼前,是电视机、摩托车、三轮车大小的石头,大小刚好足以让我们用手支撑身体、攀爬上去。石头之间并无土壤连结,完全依靠奇特地排列组合,形成精密优雅的自锁系统。虽然再完美的系统也会出bug,石头会在小概率的情况下脱离“集体”,松动、坠落,我们也只能在心里默念,希望这倒霉事别落到自己头上。
黎海攀岩尽头,大地平缓,山崖开阔,能看见几十公里外的建筑物和高压线。深青色的黎海河环抱小山头,弯弯曲曲。步道两旁有低矮的灌木丛,树莓垂手可得。
一块大木牌,树立在步道正中央。这很罕见:大多数AT的标识,都立在步道两旁,而不是正中间。
那霸道的牌子写道:Superfund Site, 黎海山口,宾夕法尼亚。
我转头去问规尺爷爷,什么是Superfund Site?
“这些地方,以前被工业污染过,后来联邦立了个法,圈了几块地,腾出了一点钱,拿来治理。也不知道现在治理成啥样,不过,这些树莓,你最好还是别吃了。”
我连忙把手收回来。
几天后,我上网查询,发现黎海山口曾有一个锌厂,在80年代排出了大量二氧化硫,还排出大量锌、铅、铬、砷化合物,植物消失,山头变秃,黎海河重度污染。
回想起本科时代,妈妈来宾厄姆顿拜访我,说那里的水“怪怪的”。宾厄姆顿离黎海并不远,污染源却不同:我们上大学的地区,曾经是IBM的工厂。后来厂子搬走,城镇衰败,留下一堆环境烂摊子。宾厄姆顿为首的纽约“南方边界”地区(Southern Tier),拜环境和经济问题所赐,拥有全美排名第二的抑郁症率。
可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黎海当地居民对锌厂无比忠诚,因为厂子在当地发展经济,解决就业,还帮助建了学校,甚至修了个AT青旅。很多锌厂员工,不愿意让锌厂名誉受损,甚至拒绝联邦调查人员在自家草坪取样(为了测试污染程度)。一来二去,黎海山口的问题拖到了90年代,靠了从外地来的志愿者尽心竭力整治,才有了效果。
正如我慌乱中在步道旁接手、不拿走厕纸,违反无痕山林原则一样:Superfund Site就是美国工业在地球上扔下的“厕纸”。我的恶,虽然小,但依然是恶。黎海人的恶,虽然大,但他们也是一群在林子里扔厕纸的人,也有难言之隐。自然的平衡是一个如此庞大复杂的体系,就像黎海山口石头阵一样,貌似按兵不动,却又岌岌可危。若哪天泥石流,山体崩塌,不是任何一块石头的错,也都是每一块石头的错。
关于2015年7月2日的那个下午,我的日记里只有这句短短的话:“伙食基本吃完的时候,沿着公路走一段去吃午餐,结果遇到了hiker自由鸟姑娘和她朋友的车,将我载到餐馆再送回栈道。”
关于这段路,我是有印象的。我记得这条公路很窄,很蜿蜒。公路两旁有人家,前院后院挂着美国国旗(国庆日快到了),有些院子还堆满杂物、草坪上装饰过剩,看上去不太贫穷,也不很富裕。公路窄,马路牙子就更窄了,窄到几乎不存在。偶尔一辆车从我身边擦过,小心一点的司机,得把车开过马路中间的双黄线,以免撞到我。除此之外,我还记得路旁长满了高大的阔叶树,树叶把阳光都遮蔽了,让所有的东西都罩上了绿色的影子。
我沿着马路走着,速度不快也不慢,有一种不知要走向哪里的感觉。离开步道,哪怕走在人群之中,也像是一只离家的兔子。
很多年后,当我回想起这个下午,很多片段都消失了。自由鸟姑娘是谁?我为什么要离开步道去餐馆?真的是因为食物吃完了吗?那家餐馆叫什么?我在那里吃了什么?我向何方走,走了多久,跟谁在一起,做了什么?恍惚之中,我只知道,我是怀着一种淡淡的惆怅在走这路的。至于是不是全然因为简岳,我也记不清了:关于这天,没有任何照片留下,没有日记里的真情吐露。
不做记录的日子,记忆的片段散落在了路上,无从拾起,就这么被风吹走了,死掉了。夏日在拉长,然而我的回忆却日渐缩短。这一天的我,短暂地消失了,被偷窃时间的灰先生拐走了,除了日记里简单的一句话,这一天连墓碑也没有了。
在Wind Gap的停车场,狼游身穿一件黑色T恤, 在马路的对面向我们招手。两年了,他还一点没变。
狼游是我在大学时期最好的哥们儿之一,我们在相同的两个社团里摸爬滚打两三年,一起为了各种活动忙到天昏地暗,见证过周围所有朋友包括对方的醉态窘态糊涂态,彼此虽不算无话不说却能两肋插刀,可以算是最佳死党闺蜜兼基友。四年前的夏天,狼游还在为马拉松横跨美国的王玄当志愿者,那个夏天的“横跨党”也成了我今天徒步的灵感之一。转眼间,我们已经毕业两年,我也有两年没回纽约看望妈妈和大学同学了。趁着7月4日美国国庆,我虽然还在宾州,在新泽西工作的狼游能把我捎回纽约,这样能把看烟火过国庆、为老妈过生日、参加大学同学会等诸多大事一起操办。
在“庇护所难民事件”中,一个叫做Antsy的姑娘一直坐在我后面。她和男友Zeuks,自从高一就好上了。两个人后来因为家庭缘故,双双辍学,做各种杂工,养活自己。他们从听说AT、到整装待发,中间只有不到一个月。刚好他俩也有去纽约看一看的计划,我便邀他们同行,杀回我在美国的“老家”。
坐上了狼游的车,Zeuks才说,他这次去纽约,就打算留在那里了。
“你打算在纽约做什么呢?”
“不知道,没想好,看看有什么机会吧。”
“你有什么梦想吗……兴趣、爱好什么的?”
“我喜欢打游戏,但是不仅仅是娱乐的那种……如果有天能把这个当职业就好了。”
Antsy姑娘表情淡定,想必他们是已经商量好了。我对此,丝毫不感到惊讶;倒是开车的狼游,吓得不轻。
在纽约天际线映入眼帘时,我和身后的小俩口一起,发出惊叫和赞叹,好像是乡下人第一次进城。纽约是我来到美国时的第一个家,我在这里生活了六年,在这里恋爱分手压马路唱K吃麻辣烫做志愿者上大学毕业。纽约虽然脏乱差,虽然是钢筋水泥的森林,虽然是世界上最冷漠的城市之一,却见证了我的成长,维系着我特殊的情感,依然高冷地保持着自己的调调,兼收并蓄、吐故纳新。
世贸大厦又建起来了,曼哈顿的花儿又开了,哈德逊河边的自行车又开始熙来攘往了。这是我熟悉的纽约的夏天的味道。在曼哈顿的小理发店借用厕所,门后有门,别有洞天,小小地盘里一切井然有序。我和狼游回到法拉盛,吃了熟悉的火车头河粉,去KTV包场两小时,再到新世界地下一层,吃满记甜品的杨枝甘露。
看着大街上的潮男靓女,让我在心中默默祈祷,希望老妈没有扔掉我留下的衣服。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回到家,把生日蛋糕给妈妈,喝着她做的罗宋汤,里面简单的猪肉、土豆、西红柿,还是高中时候的味道。两年,屋里的陈设,没什么太大变化:门和厨房之间的逼仄空间,几张有妈妈、大舅一家、外公外婆的照片,妈妈大学时期的照片,还添上了我的毕业照;门旁边的陈列柜,落得一丈高的文件、医疗用具,穿或不再穿却舍不得丢的鞋;横在屋子正中间的沙发床,和我的小床之间,只有十几厘米距离,每次去厕所,都要侧身走过这个“英吉利海峡”;妈妈书桌前,贴着“排毒养生食物清单” 和各种菜谱。
妈妈和往常一样,小心翼翼地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她知道,我愿意告诉她的部分,大概已经写成了日志、发到网上了。对于她来说,了解我的近况的最好方式,就是去我的网站上,把日记背下来;或是翻译几段我的英文状态,转发给外婆。
母亲在我三岁的时候来到美国。我们第二次见面只有短短五天,那时我十三岁。第三次见面,就是我十六岁来美读书的时候了。我从没在妈妈家连续居住过超过一个月,母女二人几乎不通电话,大多数时候我过着我的生活,她走在她的世界。没有淡漠,没有撕裂,只是她对我的单相思、我对她的陌生感。有一个编剧说,在他幼年时,父母双亡,他便第一次看到了死亡。对我而言,我幼年时,父母离开,我便看到了绝对的孤独。无人言说,无法名状。是真理,是常态。不用修饰,不用弥补。没有理由,无需解释。
也许只有多年后,当我和母亲之间的河流越来越窄,越流越缓慢,我才能看见河对岸,母亲当年的艰辛和苦楚,她经历的压迫和反抗,以及完成这一切所付出的代价。我才能用一种非理性的角度去理解母亲当年的决定,不能算是感同身受,但至少设身处地。
但是这个时刻还没有来临,我们还行走在河的两岸,只能偶尔遥遥相望,然后继续前行。
至少,在这个晚上,我可以让她帮我按摩一下酸而紧的小腿。母亲以前为了生计,学过按摩,还没手生,但力道应是不如当年了。
我躺在沙发床上,她按摩完了,我也就睡着了。
七月四日,美国国庆节。早上,翻箱倒柜,找出来了“正常人”的衣服穿上,照镜子,微笑。没那么生硬,还能勉强冒充“扭腰客”。
狼游在我家借住,我们一起翻脸书,复习了那些年的照片人物和事件。我搬到德州之后,对老同学的近况孤陋寡闻,狼游一次性给我轰炸式更新。貌似大家都在去往高富帅白富美的精英阶层的方向努力,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实验着某服装品牌的那句广告词:不走寻常路。
和狼游去参加大学同学会。半路收到死党珅的短信,才想起过两天是她的生日。我俩一拍大腿,立即跳下公交车,去给她买蛋糕。在同学会见到几个老友,大学同学现在大部分在美国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平时的工作量很大,加班、熬夜,都是家常便饭,出来见个面更不容易,这居然是两年来大家第一次基本聚齐。
晚上,我和三个好友跳上地铁,去东河看国庆烟火。一风堂的拉面、TKettle的珍珠奶茶,东河的烟火和人潮。本次的体验主题是:是否能在徒步3个月之后,忍受几万人摩肩接踵,还能保持镇定。实验结果:纽约客血统已深入骨髓,对人群完全无感,就跟从来没进过山里徒步过的时候一样……
纽约市的烟火一年不如一年,不过我依然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夜空,期待着每一次的昙花一现。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是稍纵即逝的,任何长久的东西,都需要用妥协和忍耐来维持——很遗憾我太早明白了这个道理。
身旁,珅在问狼游,你觉得我们当中谁最早结婚?大家不约而同地看向正在谈恋爱的小奕。珅捅了捅我,问我有没有什么新消息。眼前浮现简岳的脸。我把他从头脑中赶走,他又一次次不请自来。
“轰——啪——”,另一朵烟花绽开,凋谢。
五年前,我和初恋,站在东河的河边,以同样的姿势,望着绚烂的夜空。那时的我,以为人生剧本已经写好,对未来很笃定:跟初恋成家,相夫教子,做一个脸不太臭的家庭主妇。可以有一份工作,也可以没有。每一年,我们都会在国庆节看烟火。可以在纽约,也可以在别的城市,没什么两样。
年少的时候,生命很长,未来很远,树还没有长得茂盛。突然有一天,叶子飞走了,跳上了一列火车,又换了一辆汽车,去了遥远的山脊,亲吻了别处的风,落在某个王子的城堡,又被扫到了某条未名河,冲向下游,落在别人的后院,暂时歇脚。或是被某人捡起来,放进书本里压着;或是被伐木的车碾碎,渗入泥土。或是飘了一圈,走得很远,又转了回来,被兔子撕碎,被鸟儿吞咽,零星脉络,落到了原来的那棵大树旁。树木盘根错节,老根伸展几公里远,一只蝴蝶落在树叶上,听不见地底下那隆隆的响声。一艘轮船,绕过冰山,只看见它的一角。海平面下,冰体宏大,直指无尽的黑暗。
我眯着眼睛,望向夜空,看着繁花盛开又一束。突然觉得,这瞬间爆发的热情,也是值得的。
今天返回栈道之前,承蒙纽约/新泽西某徒步群的盛情邀请,一起吃了顿港式早茶。在场的蜀黍阿姨哥哥姐姐都是三州徒步的前辈,Peter叔竟然还专门从费城开了两小时过来。饭局间,我竟然被邀请在菜单上签名……
饭局之后,群里的精壮劳动力一起驱车一个半小时,和我一起回到风山口(Wind Gap)。风山口以北的一段路被誉为“北宾石头海中的精华”,翻译过来就是“在这里你踩不到土,全是石头”。另有传言,在这里辛勤奋斗的步道维修志愿者们,每天早起之后的第一项任务,就是负责把石头磨尖磨利,好让人踩上去欲死欲仙。
“高手在民间”这话,形容杨斑竹和Jerry带领的徒步团一点不假。Jerry一踏上石头,就不见了踪影。我们追上他之后,便靠着集体鸡血效应,以3英里/小时的速度在石头海里,想象自己是杨过,正在练习轻功。这片石头海主要是镶嵌在土里的小石头,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跑的,脚没立住就迈出下一步,靠着冲量,一鼓作气,把脚下的石头堆当成炙热的火球,边跳边跑,反而不容易崴脚。
傍晚,Jerry一行人离开了。明天是周一,国庆假期结束,工作日开始。我挑了一块地,搭起了一顶全新的帐篷。跟之前那顶帐篷不同;我现在拥有的这顶,有内帐、外帐,自立式,内帐搭起来,不需要地钉。若是下雨、大风天,把外帐(也就是雨帘)套在外面,撑起来,像洋葱皮一样,把内帐包裹在里面。我闻着新帐篷的味道,抚摸它平滑的身体,想象着外面大雨倾盆,我在里面安之若素。
次日,从石头海,下降到特拉华河山口(Delaware Water Gap),穿过陆桥,去隘口另一边的群山——新泽西,AT第8州。
特拉华河山口,顾名思义,特拉华河从这里穿过,外加一条州际高速、一个国家景区,让这里人潮涌动。走路穿过城市,从烘培店里买一块蓝莓派,喝一杯热咖啡,抖抖包上的灰尘。穿过街道,河的另一边,人们在草坪上铺开毯子,小孩子穿着鲜艳的衣服,在野餐区域吹泡泡。
停车场中,几辆吉普车后,人们从后备箱里挖出几个巨型背包,撂到肩膀上,撑开登山杖,锁上车,沿着人行道,朝AT的方向走去。我没跟这些游客打招呼,也不在乎他们要去步道上待几天、会不会再照面。我甚至有点担心他们会跟我打招呼,便加快了脚步。
真正让我厌倦的,是陆桥下的车水马龙,繁杂的喇叭声,尾气的味道。我能适应纽约,因为钢筋水泥、游人如织,于我而言,只是各色的树:行走的树,80曾楼高的树,脏脏的、带有现代化历史的树,会发出声音的树。但是我不喜欢车流,它们会碾死树,会让城市的交响失去漂亮的音符,变成虚伪的噪音。徒步让我的脚结茧,却让我的耳朵更敏感、娇弱。
州界线划在桥上。新泽西,你又为我准备了什么样的试炼呢?
既然山口在河谷底,步道自然是要一路爬升,去山的另一面了。上坡,溪流相伴,石头海依然延续,甚至比宾州更甚了。
想得美,人家石头才不会以州界为生长边界呢。只是觉得新泽西的石头,怎么也比宾州的踩着踏实,好歹是新一个州的石头了。
晚上,坐在全新的飞溪帐篷里,脚伸到外面,脱下鞋。右脚的大脚趾指甲盖,已经变得乌黑,用手轻轻一碰,竟然松动了。该不会是天天在宾州泡“河水”、碰撞石头造成的?我端详着这灰色的大脚趾指甲盖,其中还有缝隙、纹路,灰得很不均匀。想起《走出荒野》,谢丽尔不是也掰下来8片黑灰的脚指甲盖吗?据说,不怎么痛。
我半信半疑,用手再一碰,一扯,那指甲盖,就这么脱落了,被我拿在手里,像个忏悔的囚犯,战战兢兢。我抚摸那暴露的指甲肉,同是乌色的皮肤,并无痛感,倒像是发现身上多了一块肉。那肉摸起来,稚嫩而老成,未经考验,却好像又饱含沧桑。
我穿上袜子,再套上鞋子,试探性地右脚碰了碰石头,再碰得重一点,竟也不痛。我心中有些失望,原来掉脚趾甲盖,是件这么没有仪式感的事情。掉了就掉了,好像那指甲从不曾存在过一样。
我抚摸指甲盖的表皮,坑坑洼洼,凹凸不平。把指甲盖扔进装垃圾的密封袋里,过几天出山了,再扔掉这个新泽西带给我的第一个“纪念品”吧。
新泽西是AT在中大西洋地区当中,最不起眼的一个州,中规中矩,没什么个性,倒是有个“新泽西路边摊大挑战”。因为新泽西的高速多,AT穿越的地方附近经常有小餐馆,所以几乎可以不怎么背食物。我的包里只有一点点零食和早餐,午餐和晚餐几乎都可以在路边摊解决。
七月七日,在马路边吃饱喝足之后,神的旨意把我带向了日出之山(Sunrise Mountain)。宿命啊,宿命!谁让这山前后几英里都没地方扎营,偏偏山顶有一个巨大的亭子,还有两三个高中生,穿着短裤和球鞋,两男一女,在亭子边逗留。我等到他们离开,本来打算把帐篷扎在亭子里,可风太大,根本hold不住内帐(亭子里插不了地钉),便把住址移动到了旁边的草地上。
这个日出之山,早已在我心中被复习了数次。十年前,AT纪录女皇戴维斯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大学毕业生的时候,第一次徒步AT,就在这新泽西“日出之山”的山顶,发现了一具刚刚上吊自杀的男青年的尸体,还在风中飘荡。戴维斯联系警察之后,发现还有另一个姑娘Susan也是目击者。她后来无心走路,下山全休,在附近的小镇教堂里和这位Susan姑娘偶遇了(戴维斯是虔诚的基督徒),从Susan那里听说了这位已故青年的故事。他本来是一位年轻的艺术家,貌似与家人发生了矛盾,抑或是有什么其他的伤心事,选择用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扎营时还不以为然。山顶的风很大,帐篷时不时会发出奇怪的响声。
半夜,我被风声惊醒,脑中浮现干尸在风中摇摆的画面,想到“鬼魂可能还在这里出没”这个念头时,觉得睡袋的一角莫名其妙地被动了一下,天空有一只叫声诡异的鸟正好飞过……
我又想到了那三个高中生。为什么他们会在一个星期四来到这里?是徒步上来的吗?对了,新泽西的AT都离高速非常近,所以他们应当是放学之后,开车到步道口,再沿着AT走上来的……这意味着,不论何时,任何人只要有车,腿脚灵便,便能轻而易举到达日出山……会不会有不轨之人,一时兴起,到日出山放风,结果发现我的帐篷,然后……
我在帐篷里僵硬地躺着,全身冒汗,眼睛睁大。风声盖过了其它动静,夜很深,然而并不是完全漆黑。这亭子是年轻人自杀之后,再修建的么?日出山不高,为什么风却那么大?有没有流浪汉曾经在亭子里过夜?他们是被警察赶走了么?……我对鬼魂又敬畏有惧怕,对活人更是充满不信任。
我再也睡不着了,但也不愿收拾行囊,拆帐篷走夜路。
打开手机,调出音乐软件,找到一首雪地摩托车乐队(Snow Patrol)的歌,名叫New York。这首歌里有一句歌词,循环往复:
Come on, come out, come here, come here.
来吧,出来吧,来这里,来这里。
继续听下去:
漫长的霓虹夜,海洋阵痛
火种开始燃烧
我想念这一切,从爱,到闪电
没有它们,我便被扯成两半
给我一个预言,一个结束,一个开始
让那安静的混沌,把我带回
漫长的霓虹夜,海洋温暖
火种开始熄灭
来吧,出来吧,来这里,来这里。
一切都来吧,来吧。我在这里。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我把音量开大,扯掉耳机,让这首歌的声音弥漫帐篷,穿过风声,散播山顶。
若是真有谁,真有什么,在夜里浮现身形,就让他(它)们都来吧,没有谁阻拦你们。
你们是自由的,我也是。
后半夜,“来吧,出来吧,来这里,来这里”循环播放了三小时。我游离于浅睡和清醒之间,刚要睡着,就被歌声或风声惊醒。
帐篷外的光越来越亮,天色全白后,我才关掉音乐,安心地睡到七点。又担心有游客来到山顶,便收了帐篷,下山。
在昏昏沉沉之中走了大半天,穿过高点公园(High Point State Park)。新泽西的沼泽地很多,好在泥地之上常有木板搭着,蚊子虽常来凑热闹,也不至于让我崩溃。走过一个木桥,桥头竟然挂了个牌子:“Lover’s Bridge”, 爱人桥。
傍晚经过Unionville小镇,和徒步群的袁贞阿姨会合,一起走了一段。若不是跟阿姨有约,我恐怕很难找到力量,走完20多英里。AT至此,一切已经变得非常单调:相同的景色、相同的天气、相同的事件甚至是相同的人物。我把树都认得差不多、手机里的每首歌都听过一百遍之后,脑子里还是需要用其他的事物来填充。歌里唱的那句“没想到答案,就不要寻找题目”,于此时此地的我,并不适用。
阿姨带来了番茄炒蛋、家常牛肉、水果和啤酒,用小锅煮了一锅米饭。我俩把帐篷搭在一个动物保护地旁边,头顶高压线,远方有几只鹭飞过湿地。
我对那夜的营地记忆犹新:我和阿姨差点没把地钉插进坚硬的石头地里。旁边有一条土路,貌似偶尔有保护区的护林人经过。周围没有帐篷,没有一个人。天色灰暗,好似远方起了山火。又想起来,这里几乎没有大山,湿度很高,应该是不会有大火的。
因为袁贞阿姨的陪伴,这个灰暗的晚上,就走进了我的记忆中。它有形状,有声色,有味道,有人气,有故事。那些苍凉的绿树,天际的飞鸟,一下就变得具体了。
那么,那些没有人陪伴的夜晚,没有嗨客同行的路段,没有人物的照片,是不是终究会失去回忆的锚,找不到可以攀附的坐标,记忆像杯子里的水一样蒸发掉,只留下浅浅淡淡的水渍?
我突然发现,我已经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独身行走的。是的,是离开邓肯能、离开杰斯特的那个清晨。从那以后,我就走进了一种混沌里。一种惆怅笼罩着我,哪怕和简岳在一起的日子,也没有散去。
我想念闪电和大猩猩把他们的脏袜子和臭内裤和我的衣服混在一个洗衣滚筒里清洗,然后我们一起去收衣服,分辨出粉红内裤和灰色T恤的主人,数一数彼此的衣服上各有几个洞。我想念哈利波特的背包,那么硕大,却还有空间装下一整罐头的盐。我想念在Over Mountain庇护所,一群人围绕着火堆,蹲着、趴着、吹着,只为了生一个“全世界最漂亮的火”。我想念大烟山那被风雨包围的庇护所,查姑娘湿哒哒地站在门口,人们挪开自己的脏衣服和臭鞋,为她找一个干净的位子。我想念在饥肠辘辘的时候,人们分享给我一根能量棒、两篇苹果干、三颗牛肉粒,因为再没有什么比互赠食物更能表达嗨客之间的爱。我想念杰斯特在天桥下为我开辟“秘密通道”,他被蜜蜂蛰得红彤彤的腿,邓肯能Doyle酒店那打不开的窗户,被我捂热的银铃啤酒。我想念AT曲径通幽,白油漆刷在密林中的树干上,但每走几英里,就能看到熟悉的红色背包、蓝色登山杖、各式越野跑鞋,瘫坐在步道边,然后互相瞪着对方的小腿,出一口粗气,继续向前。我想念马克,他在雨里断成两截的登山杖,他在林子里绝望的呼喊,因为没有那个雨天,所有的等待和救赎便失去意义。我想念Antsy和Zeuks小情侣,想念飞翔的萨拉,想念所有同行一程、同睡一个庇护所、同咒骂天气的人们。
我更想念简岳,因为它让我从步道的苦涩中抽离出来,短暂地尝到了爱情的果实,又因为太过香甜,让我被刺痛,被迷惑。
失去了族人,我就失去了我的图腾。我已经远离祖先的土地,走进了人类文明的荒野里,若是没有族人依附,失去共同的语言,忘记标记和符号,那我还剩什么呢?
只剩记忆中,淡淡浅浅的水渍,还有中大西洋那日复一日的绿。
在Vernon的旅馆里遇到德国大叔,他说目前最不喜欢的州就是新泽西。其实到了徒步的这个关头,不喜欢任何一个州,我都完全可以理解……
在小镇上买了一只烤鸡,回到酒店,拨通了简岳的电话。
谈话内容,无外乎简岳的闪烁其词,和我的寻求证明。我想证明我们之间存在过的爱的痕迹,但并无踪影。“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挥剑的骑士,去拯救我的公主。” 可惜你没有剑,我更不是公主。我们之间谈不上谁拯救谁,甚至连在这孤单的星球上相濡以沫都做不到。
简岳的梦没有醒,那我的呢?
“一觉醒来,还有一颗想要冒险的心。不管结局是喜是悲,我都想去尝试,去经历,义无反顾——这就是冒险者的共性吧。” 我在日记里写道。
七月十日,从新泽西进入纽约,回到了“home state”, 步道很给面子地再次进入石头海模式。大概两三英里没碰过土之后,我在马路边的冰激凌店,以糖代酒,一“醉”方休。
这个冰淇淋店坐落在山腰上。夕阳西下,人们趁着晚餐之后,还剩余的一点天色,开车上山,买一点甜点,坐在门外的长椅上,等夏日的酷热消散,夜空降临。
一个印度女孩,认出了我,还叫了我的名字——不是步道名China Rock,而是我在真实世界里用的“海蒂”,Heidi。我疑惑地看着她,认不出来。“我是你大学室友啊!你忘了吗?” 哦,是的,我还有印象,但不那么深刻了。我们尴尬地聊了两句。我告诉那女孩,我在走AT。“AT是什么?” 是一条很长很长地路,从佐治亚连结到缅因。“你为什么要走?” 因为我太无聊了,想做点有意思的事情。“辛不辛苦?” 很辛苦,很辛苦。
我有点尴尬,因为我忘了那室友的名字,她提的问题也让我为难。为何在步道上生活久了,谁也不认得了?
背对夕阳,我走回步道,在两英里外的山道附近选了棵还没死的树,把帐篷搭在下面。
几年前,我还没徒步过科罗拉多小径的时候,同样热爱大自然和旅行的郝女侠曾经跟我聊过徒步。她曾经带过另一个没有徒步经验的妹纸,走过纽约段的AT。当年我们的谈话内容我已经忘记,只依稀记得郝女侠说纽约段的AT没那么难,但比较单调。
现在,“单调”的部分我已经深深地理解了,因为这就是AT本来的样子,我也坦然地接受了这个常态。但出乎我意料的是,AT在纽约的部分难度系数极高,小径又开始变陡了,而且石头并不比宾州的少!我觉着自己被糊弄了:所有人都在抱怨宾州的石头海,为何没有人好心提醒一句,扭腰的石头才是大boss! 是进入新罕布什和缅因之前的演练!是垂直上升下降!我常常仰头望着岩壁,心中飘出歌词:那是一条神奇的天路啊……
解释很简单:越往北,走AT的人就越来越少,就像很多人见识过大烟山的雨,确没见识过玛卡菲之顶的日出;见过龙牙的嶙峋,确没见过宾州南部的平坦;见过风山口的石头海,却没见识过纽约的小假山……接下来,还会有什么只奖励给北方人的“惊喜”呢?
几乎刚过纽约州界,小径就给了一个下马威:两英里只内硬是没踩着土。而且步道的设计很诡异:它一定会把你往最大最陡的石头上引,而当你手脚并用气喘吁吁爬到顶上时,才看见附近有一条土路从石头旁绕过!谁叫我千万不能作弊,一定要跟着白色的AT路标走呢……
不过,这两天天气出奇地好,我也开始享受爬石头的乐趣了,就当是为学习攀岩做演练,怎么掌握重心的转移、怎么安排手和腿的位置以最省力。经过哈里森州立公园的“榨柠檬机”(Lemon Squeezer),其实就是倾斜版本的一线天,身形比较大的人,需要把包举起来或者扔到石头上才能通过。我早就听说了这个适合小个子的地标,果然一次性不脱背包,就从夹缝中间钻过去了。
纽约州的电话信号很好,无线网络通畅。我一个人走,慢慢悠悠,坐下来吃口面饼的时候,总会打开朋友圈,翻看简岳的状态。我们刚见面不久之后,他发了一张AT的照片,那是绿草铺满的林荫道。注释写着:你会把我带向何处?——那“你”,指的是我吗?
我不厌其烦地翻阅他地过往,保存照片在手机里,晚上躺在黄色地充气防潮垫上,耷拉着松垮地睡袋,总想着翻看他的照片,他写过的文字。我保存他去过的山脉,就好像那是我陪他去的;我观摩他飞翔过的天空,瞻仰他浸湿过的白水,就好像我也能完成那些勇敢的梦。他上个周末去哪里远足,这个周末去哪里骑车,我都背得滚瓜烂熟。在步道上,每个庇护所都写着简岳的名字,每个指示牌都指向他所在的方位,每块石头都有他敲打过的痕迹,每个爬不上去的假山,他都在顶上向我挥手。
在沉迷于简岳世界的夜晚,我总会偷懒,不写日记——我发给袁弘刊登到网上的徒步日志,频率也越来越稀疏,有时候每2、3天才会想起来写点什么徒步的东西,发到网上。我把这懒惰归功于徒步的辛苦、夏日的沉闷、独行的孤寂。我不愿意写任何关于简岳的文字。这种隐藏秘密的羞愧和耻辱,又加深了我的疤痕,鼓励着我的懒惰。
山羊胡大叔是一位极其忠诚的…粉丝(抱歉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名词),一直在微信上联系我,向我提供栈道前方的信息。我们终于在大熊山山脚碰头,大叔还带来了蛋饼和西瓜,全身行头颇足,单日徒步也要背上露营的装备,这样“就不用再另外为露营打包”了,而且“台风海啸时可以说走就走”。
我和山羊胡大叔一起爬了著名的石头台阶,在山顶远眺哈德逊河,望向曼哈顿的天际线。熊山顶上,可谓人山人海,平时蜗居的人们,周末都出洞了。他们可以乘坐小火车,从纽约市的各个角落,涌上城市周边的小山头。
见过大叔之后,我又要去赴第二场约会:我去哈德逊河旁与我大学时代的导师卡梅隆爷爷会面。
穿过了栈道旁的下饺子一般的游泳池、人满为患的湖泊。游泳池本身不大,皮面起码有一百多个人,大多数人并没有穿泳衣,人跟人之间不足二十厘米。岸上,孩子拖着绿色的游泳圈追逐着,粉红衣裳的小女孩吹着泡泡,几个中学生舔着冰激凌,大叔大妈挺着大肚子,晒着太阳……我突然感觉一阵眩晕,想要呕吐。
这个有泳池里的人数,大概比我这一路见过的人数总和还要多了。
继续往前走,穿过熊山脚下的动物园——里面居然有一只黑熊。这黑熊跟我在山里见到的,并无什么差别,只是这次,我可以拿出相机,毫无顾忌地拍摄。拍了两张照片,又觉得这种摄影,并没有什么意思,不过是记录囚徒在塑料假山里的疲态而已。
我翻看AWOL指南,这个公园还有小火车、哈德逊港口、博物馆、蒙特高里历史遗址、酒店、药房……前几日在纽约探亲访友,我对此并无反感,因为那并不是步道,我可以完全分割这两个迥异的世界。而现在,步道和都市的界限,完全消失了。我行走在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区域,寻找着AT的白色油漆,感觉像进入了一个巨大模拟器,被什么天眼观察着。
好在卡梅隆爷爷及时赶到,把我带离了这个异世界。
卡梅隆爷爷是个老嬉皮,银色长发飘飘,年轻时骑着摩托车满大街晃荡,在出版界混得如鱼得水,中年时代突然心血来潮,去修了一个教育学专业,然后在纽约上州某精神病院的特殊教育部门当老师。我曾经在他那里做过半年的实习生,每周去精神病院的门诊学校当一天助教。门诊学校只对13至17岁的患有多动症和情绪障碍的孩子开放,接收大宾厄姆顿地区的无法在公立学校里继续念书的孩子。学生不多,大概8-10人,只有两个教室、两个老师。卡梅隆爷爷教英语,社会科学和美术;皮特爷爷教数学,科学,体育和音乐。学校就座落在大宾汉姆顿地区最大的医院里,还配备专门的护士和心理医生。本科三年级上学期,我每个周五都会一大早来到学校,和孩子们上体育课,打打排球、做做体操,听某个十四岁的女孩讲她暗恋的男孩、喜欢的嘻哈歌手,然后坐在卡梅隆爷爷的大圆桌旁,跟三五个孩子讨论小说和15世纪的世界。午餐时间,我一般坐在孩子们之间,听他们聊电子游戏和明星轶闻;饭后的乒乓球和桌球大战,我几乎每局都输。我们会组织远足,去宾厄姆顿的街道上捡垃圾、做义工。学期的最后一次午餐,我炒了青椒肉丝和宫保鸡丁,煮了米饭,十几个孩子和教职员工都品尝到了美式中餐之外的“中国味道”……
虽然学校很小,而且是纽约州立拨款的项目,卡梅隆爷爷却把教室装扮得恢弘庞大:一整面墙的世界地图,一个红木书柜的《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爷爷很少用到教科书,若是历史课教到某个国家,爷爷会在网站上检索从跟这个国家有关的所有《国家地理》文章,然后从黄色书架上一本一本地寻出来,让圆桌旁的孩子每人选择一篇文章阅读,生态、地理、艺术、文化、科学等各个角度不一而足,读罢后大家相互交流。卡梅隆爷爷说,他每个学期都会招收像我一样的实习生,背景越多元化越好,最好肤色和语言都跟美国毫不相干,因为他希望孩子们能看到纽约州以外的世界。
爷爷为了回哈德逊河谷照顾他年迈的母亲,在去年提前退休了。他难以适应离开学校的日子,经常给我发邮件,念叨以前的学生们。他很早就告诉我他有徒步AT的梦想,对我这次的旅程更是倍加关注,向我发出哈德逊航海邀请。是的,作为一名教师,爷爷每年夏天放假的时间都用于航海,从哈德逊河一直漂到弗罗里达、加勒比海……
爷爷驱车把我带到了他的帆船俱乐部,让我参观了他的小帆船。他在俱乐部的公共厨房,为我煎了一磅重的牛排,配上啤酒。我们坐在哈德逊河的帆船港口,聊起了以前的孩子们:斯蒂文拿到高中毕业证了,保罗爱撒谎的老毛病让他屡屡受挫,琳恩的自残行为几乎停止了……因为教职工有严格的职业标准,不能私下跟孩子们加脸书、发短信,所以这几年,我跟孩子们的交流基本断了。
我大学的时候曾在学校的“社区连结办公室”义务做平面设计,上司阿利森女士也是帆船爱好者。她从小就住在纽约上州的大山里,赤脚跑步,周末露营。十九岁时的一次离婚,让她走上了追求事业的道路,可是她没有忘记冒险,每年夏天都去维京群岛参加帆船赛。“帆船是需要天赋的,我一碰它,就跟它的韵律心有灵犀。我天生就知道怎么掌握平衡,怎么判断风向,怎么在各种天气条件下做各种调整,那些费脑子的参数我一点就通,体力活也是我擅长的……” 她甚至在我毕业之后,借给我《长距离徒步》和《阿帕拉契亚步道磨难集》两本书,成为徒步AT最早的参考书。后来,我给她写了一封很长的感谢邮件,却听说阿利森女士在徒步的时候摔断了背,不得不提前退休……我记得她也说过,从小就想通径徒步AT。此刻让我厌烦的步道,是多少人不能完成的愿望呢?
傍晚,我把帐篷搭在了帆船俱乐部的草坪上。第二天早上,爷爷让我尝试掌舵,我们一起在哈德逊河上漂了三个小时,可惜没有什么风。我观察他启动引擎、扬帆、收帆、掌舵、抛锚、打结,闭上眼睛,闻着哈德逊河咸咸的风,在甲板上跑来跑去。我心不在焉,有一种难言的紧迫感,在催促我返回步道。
爷爷驱车,把我送回熊山脚下的巨型泳池,陪我走到了横跨哈德逊河的大桥边。我们紧紧地拥抱了一下,我就继续上路了。
几年后,卡梅隆爷爷的母亲去世了,他依然独自生活在哈德逊河谷之中,不再航海。我们再没有见过面。
脚下,哈德逊河席卷了几千公里的泥沙,昏黄黯淡,向大西洋流去;一条高速穿越几个翠绿的半岛。这座大桥的交通不算堵塞,因桥身庞大,我甚至感觉不到桥体的震动,但因为噪音,我还是戴上了耳机。每次过桥,都感觉自己要被车流卷走,但艳阳之下,又没有力气小跑过桥,只能忍耐。
走了一公里,勉强到桥对岸,穿过马路,是接连不断的爬升。正调整好背包,身后有人大叫:“石头!石——头——!” 转过身,原来又是马克哥!
从纽约回来的马克哥换了发型,对我说:石头,要不咱们搭档吧?我说,哥们儿,从最开始咱不就是好搭档了吗?我一直特别珍惜马克哥,因为他是我在起点的斯布林格山遇到的第一批徒步者之一,中间几次重逢、几次分散,如今竟然还能陪伴左右,真是奇迹。
马克拖着我上山,我气喘吁吁,故对话主要由他负责:
“石头,你知道纽约这一带的AT,在1920年代就建成了吗?我们走的可是世纪步道!” “石头,你最喜欢吃的水果是啥?哦,葡萄,桃子。我最喜欢吃柚子。啥?!你最讨厌柚子?!你错过了人生啊……” “石头,你听说了么,闪电他们已经走到白山了!他们说那边的路很难走,一小时最多能走两英里。哈哈,是的,现在一小时走两英里也挺难的……” “石头,我听说Zeuks不打算回AT了?真实可惜,不过Antsy已经回来了,应该走在咱们前面一两天的位置!” “石头,你跟简岳怎么样了?……我嘛,还是单身,跟之前好过的一个男生还有联系……我们的圈子很小,丹佛的gay倒是不少……我是怎么发现自己的性取向的?哈哈,说来话长……”
傍晚扎营的地方很抢手,在周围竟然有十几顶帐篷,好不热闹。
纽约北部的路程比南部要稍微简单一些,但蚊子已经渐渐多起来了。每当小径经过水塘、沼泽或是干枯的小溪,几只蚊子就开始在耳边嗡嗡作响。我第一次戴上了蚊帐面罩。傍晚,大家约好,几十个人一起杀到路边的披萨店,冰激凌、啤酒、汽水是传统项目。店主允许徒步者在后面的草地上扎营,帐篷散落一地,让人回想起了步道节的场面。两天之内竟然分别走了23英里和25英里,而且是在每天有N个路边摊的诱惑之下完成的。
托马克哥的福,认识了高个子的金发女孩Outro。姑娘是密苏里人,大学毕业三年了,在达拉斯的建筑师事务所画图,出发来AT的第三天才发现她已经通过了建筑师资格证书。为通过这个证书,她要考7个不同的大试小试。Outro让我想起了犹大姑娘,假小子,说话好像随时可以蹦出“又又切克闹”之类的句子,为人耿直爽朗,长腿一蹬,连马克哥都追不上……
在跟马克重聚之前,我已经熟悉了一个人走路的速度和心境。如今,身边新老朋友又多起来了,我被迫从简岳的洞穴里爬出来,见见天光。朋友们好像都比我走得快,逼迫我做追及问题。
纽约北部的鲍林镇(Pawling),沼泽里的荒草漫过胸部,一条小蛇从我脚下溜过,我竟然没看见,硬是踩上去了。那蛇一下就溜进了荒草中,不见影子,而我还要赶路,去追我的同伴们。鲍林镇有直达纽约市的火车,我们摇摇头,已经不想再跟那城市的游泳池和动物园有任何干系了。
过了鲍林镇,康乃狄克州界就到了。过了康州,就只剩下马萨诸塞、福尔蒙特、新罕布什和缅因四个州了。康乃狄克是新英格兰的门户州,面积很小,西侧被纽约州挤压着。AT在整个康州段也只有50多英里,两天便可走完。
也许是前两天走得太快了,一过康州的州界,我就开始周期性疲乏。康州的石头比纽约更甚,海拔升降频繁,坡短,基本属于早死早超生的痛快类型,每天都是“上上下下的享受”。
康维尔桥(Cornwall Bridge)小镇没有餐厅,杂货店关门,多亏酒店有人把车借给我们,可以开去奢侈型的肯特(Kent)吃晚餐。肯特镇干净小巧,街角摆放着花盆。
陪伴我的除了马克哥和Outro姑娘,还有一对奇怪的组合:一个金发女孩,原本和老公一起出发走AT,但现在老公已经超过了她3天。金发女现在的徒步搭档,是另一个男生……
返回酒店,我、Outro和马克对此延展出众多猜想,“栈道离婚”一言以蔽之。
不管是夫妻、情侣还是朋友,这几百天来的相处,足够让两个人从你侬我侬到撕破脸皮,从如胶似漆到形同陌路,从“我的眼里只有你”到“怎么老是你”。
何尝不是如此?从南方走到了新英格兰,我终于知晓步道是多么贪婪。步道渴求,甚至要求我奉献全部的灵与肉;它要求我生活在当下,重置过往,把心中的尘埃清零。我们从另一个世界带上步道的东西——不论是一件装备,还是一个伴侣——终将无法抵抗步道的嫉妒和拉扯。这毕竟是一种浓度太高的生活啊。我们既然购买了AT的游乐园门票,就只能坐上它的过山车。若不能把尘世的关系抛在脑后,必将在过山车的加速度下,体会一种难熬的失重感。
我想起了津巴多教授设计的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这是一项关于囚禁权威者和被监管者行为影响的心理学研究。充当看守和囚犯的都是大学生志愿者,他们很快地便适应了自己的角色,一步步地超过了预设的界限。最终,三分之一的看守被评价为显示出“真正的”虐待狂倾向,而许多囚犯在情感上受到创伤,有两人不得不提前退出实验。最后,津巴多受到警告,提前终止了整个实验。
我们被制度化了。监狱、工厂、医院、公司、学校、国家有它们或明或暗的语境,或强或弱的声调,或繁或简的语法。若不能说这种“语言”,便会异化成局外人。步道也是如此;我们书写步道,也被步道书写,被步道改变,被步道限制。徒步者生而自由,却脱离不了步道的框架。
第二天的计划比较短,“只有”17英里,于是我们磨蹭到上午11点才从镇上出发。大概是最近蛋白质没有吃够,我的肌肉很僵很紧,上坡吃力,很快落在了后面。没想到马克哥和Outro跑到了庇护所里去吃午餐,我竟然超过了他们。被追上时,我们才发现步道改了道。这个改道在我们的指南书和我的手机软件里都没有提及,貌似还很新:河上有座桥刚刚被拆,徒步者无法经过,所以必须绕着公路走3英里。
小径走惯了,我们都很避讳走公路:地硬伤脚,单调无聊,虽然步道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不过既然是正式改道,新线路上被打上了白色的AT标记,我们只好勉强遵从。
我们三人在白色厂房旁边找到了一个自动售货机,投币进去,竟然发现机器还在运转。于是,每人买了一罐可乐,沿着马路牙子,走在康州的小路上。Outro姑娘在前,马克在后。我们经过安静的墓地,马克纠正我公墓应该叫“cemetary”而不是“graveyard” (后者翻译成“乱葬岗”更合适)。右侧是高大的白杨树,一条小溪在沟里流淌,隐约透过树叶,看到几户坐落在水边的人家:木头房子,木头庭院,彩色的风车,奇异的石像。该不会是哪个常青藤教授的后院吧?
这里离梭罗的瓦尔登湖,只有一两小时的车距。梭罗吮吸生活的那间小木屋,远不如人们想象中那般与世隔绝。哪怕在梭罗独居的日子,他离人烟也只有很短的步行距离,时不时还有老友上门拜访,为他的“城乡结合部”半隐居生活带来一点鼓励。梭罗乘着浪漫主义漂亮的飞机云,把“荒野”可怖的面纱揭开,粉饰它的神性与美德,将其推进美国人的心里。
如今,我每天都能穿过公路,每走两小时就能遇到电线杆,从观景台俯瞰大地,遍是炊烟。杀人犯和大学教授都能轻而易举开车到达步道口。我不会看云识天气,以树影判断时间。我们失去了远古人类赤足跑步追踪猎物的能力,月圆月缺也不再是我们参考宇宙的坐标。梭罗比我早生一个多世纪,但我相信他也不比我强到哪里去。瓦尔登湖于他,AT于我,更像是对荒野生活的念讣告,立墓碑,然后用一种仪式,祭奠现代人的渺远幻想。
几天之后,我发现杰斯特的脸书状态更新了。他们一伙人为了去原有AT附近吃上一顿饭,居然,非法闯入桥梁被拆的地址,穿过湍急的河水淌到对岸……都怪新泽西和纽约太便利,竟给我们留下了“高速路食品”后遗症。中大西洋的平庸啊,愿你被新英格兰的香气和人情味洗净。
在康州的最后一天,马克联系到了他早在南方就结下深厚交情的战歌姑娘,载我们去纽约上州的伍德斯托克小镇(Woodstock)游玩。战歌一半是古巴血统,头发乌黑,眼睛是深棕色的,皮肤很白。
伍德斯托克早在六七十年代就是文艺青年重镇,它举办的民谣音乐节更是名扬海外,鲍勃迪伦(Bob Dylan)抱着吉他、站在伍德斯托克的舞台上唱《手鼓人》(Mr. Tambourine Man)的黑白影像,烙印在了经历过民权运动和反战时期的那代人的记忆中。这个小镇位于Catskill山脉脚下,现在依然啃噬着人们对那个文艺爆发时代的记忆,满街都是艺术家的店铺。嬉皮士们光着脚,头上插着鲜花,轻声细语,在路边购买水晶球和从西藏进口的布。
我们四人找了家泰国菜馆子,点上几杯泰茶。既然是在徒步,天天睡在山里,头上哪怕没有鲜花,也得有点苔藓,所以跟伍德斯托克这种左派小镇的气场,还是能勉强接轨。
饱食一餐,云开雾散,战歌姑娘提议去河上玩漂流,其他人一致同意。
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决定差点改变了我的AT之路。
我们玩的是单人的小皮筏(tubing),其实就是一个大轮胎,下面垫一个底。这种皮筏很简单,不带桨,只能靠调整重心操纵大致方向,属于真正的“随波逐流”。
当地的河水属于白水2级。开始的时候,河水浅、水流缓慢,有时候甚至还要站起来把轮胎拖一段,才能到能漂起来的深度。我们四个人一直保持在较近的距离,能够照应彼此。我用GoPro拍了好几个视频,嬉笑打闹之间,水流变得湍急了起来,水流撞击石头,泛起雪白的水花。我开始紧张了。
我的小艇撞到了一处大石头。我下意识地身体向前,重心前倾,只感觉皮筏从后面翻了上来,把我压在了水里。
第一次遇到“翻船事故”,我惊慌失措,在水里连忙蹬腿,喝了好几口水,在水下睁着眼睛,看见了黄色的大鹅卵石。
我浮上水面,抱住皮筏漂了一段,水流急得让我顾不得做其它反应。皮筏从我手中脱离了。慌乱之中,我抓住了左前方的战歌姑娘的皮筏,又被白浪打进了水里好几次,浮浮沉沉,水闷过头顶三四秒,能浮上来呼吸一秒,就又沉了下去。
今天不会就是我的死期吧,我还没活够……好歹也在陆地上走过7000多公里了,如今要死在水里就太荒唐了……
战歌姑娘的皮筏被我拽着,她重心不稳,也翻船了……
河流变浅,不知怎的,我和战歌都能站起来了。我俩看了看彼此狼狈的样子,站在原地大笑不止。“糟糕,我的GoPro被水流冲走了,后半程的照片和视频全没了!”
战歌姑娘指了指我的脸,说我的狗扑肉还戴在头上,只是翻到了另一边而已。我一摸,谢天谢地!
我和战歌着急地寻找皮筏,马克哥奋勇跳进水里,把我俩的皮筏都给救了上来……我租的鞋子也丢了一只,居然在下游几个石头中间找到了。一场“事故”结束,惟一的损失是丢了一个太阳镜,喝进去好几口纽约上州的脏水。糟糕,得有多少病原体?
之后的漂流很顺利,吃一堑长一智,我知道了翻船是因为重心全部落到了前端,所以特别注意把整个身体的重量均匀地分散在皮筏上,遇到白水也依然保持躺着的姿势。
漂流结束,我们还了皮筏和鞋子,站在岸边哈哈大笑。马克调侃我走路的能力远超我划船的能力,对白水只是“水土不服”。晚上,我们四人住在战歌朋友的大宅子里,以奶酪白葡萄酒庆祝我的劫后余生。
白水事件再次让我复习了生命的可贵,增进了我想要完成AT的决心……直到我发现,我受了点伤。
四人返回步道,穿过康乃狄克-马萨诸塞两州的州界,从熊山顶上下来,我举步维艰,一个很简单的动作都要吃力地做很久,下山的时间是别人的两倍。第二天早上,瘀青露出了真面目:原来水流把我卷下去的时候,我的两只膝盖都撞到了石头。右侧大腿也被撞了,大腿肌肉吃力,膝盖自然承受不住。这天疼痛减少了一些,下山依然吃力,因为膝盖弯不起来,没办法用力。两天分别只走了10英里,还会有怎样的后果我无法知晓。
我只和马克、Outro、战歌一起走了两天,就不得不搭车到了麻省城市大柏灵顿(Great Barrinton),独自租了个酒店房间,买了樱桃、面包、奶酪和烤鸡,平躺、挂腿,希望能把伤治愈,不落下后遗症,以最佳状态应对后面更艰难的徒步。
躺在黑暗的酒店里,回想这一切,竟发现上天给我开了个玩笑:我越是想要独自徒步,越毫发无损;越是想要亲近别人,越容易受伤。心底深处,我体察到了一种人际关系的疲乏。好像我跟我的新朋友和老朋友,再无法回到亲密无间的状态。步道刚开始的时候,我面对每个人,都那么空如白纸、坦诚相对,如今的我,遮遮掩掩,心不在焉,甚至已经完全不渴望友谊了。
更可笑的是,这受伤居然不是因为步道,而是因为漂流;不是因为土,而是因为水!
我想起了简岳带来的那些雨。他每个周末的漂流,仿佛又是一个隐喻。我知道,他就是关闭我触觉和好奇心的那只手。有他在我的脑海中,我便无法对步道忠诚。可是,我没有办法把他从我的脑海中赶出去。他已经占据了一座城堡,修建了护城河和花园。他是完美的君王,有我对户外、对道德、对男性的所有幻想。
相比之下,AT显得庸俗、丑陋、艰难。这里不是荒原,这里也没有我的王国。阿帕拉契亚的森林被城市包围着,攻城略地,做着最后的妥协,却依然陡峭、蛮横、杂乱无章。雨点日复一日地打湿帐篷、打湿睡垫、打湿背包、打湿衣服。有人一次次在湿滑的石头上摔倒,有人不停受伤,有人诅咒着AT诅咒着徒步,有人怀着失望或是悲伤黯然离开。
我在这天的日记里写道:“我也借着受伤的机会拷问着自己,为什么一定要走AT、走完有什么用。在这个节点,问任何一个通径徒步者为什么要走AT,多半会得到一串漫长的沉默。我的答案是:既然开始了,就要好好地结束它。卡塔丁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它真真实实地存在着,它在召唤着我。一开始,我根本不敢去想卡塔丁; 而现在,它的光芒和热度已经让我不敢直视了。另外,AT再难,也有一万多人完成过通径徒步——既然这么多人都做到了,为什么我不能坚持下去?它真的有这么困难吗?长距徒步和其他的户外项目的确很不同,因为它的收获很缓慢。前面漫长的铺垫,就是为了最后短暂痛苦的朝圣之路。”
“Scott Jurek和Jennifer Pharr Davis在破速度纪录的每分每秒想的是什么,我无从得知。但他们的坚韧、耐力和勇气感染着我。世界上其他所有耐力运动员们, 不论是环球航海、漂流、徒步、山地自行车、超跑还是其他的长线项目,都是对人类极限的终极挑战。如果说拼速度拼的是体能,那么耐力项目拼的就是头脑和心灵….. ”
早在我还没走出宾夕法尼亚的时候,斯科特就破了速度女皇珍妮弗戴维斯的纪录。然而,他仅仅把纪录削减了3小时。所以,在我心中,珍妮弗戴维斯依旧是不折不扣的AT纪录女皇。
在这个漆黑的酒店房间里,徒步节戴维斯演讲中的一句话,此刻尤其触动我:“有人说,我破了AT速度记录,是一件体育盛事。可我觉得他们理解错了……这其实是一个爱情故事。” 戴维斯全程的补给人,是她的丈夫Brew。 当她在最累最苦的时刻,前方爱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莫大的鼓励。她的46天的纪录,可以分解成几千次的补给、几千次的“我想要见到他,我需要见到他”的想法。
我深知这种意念的力量,毕竟它拽着我走完了科罗拉多小径和太平洋山脊。那这次呢?简岳会在卡塔丁等我吗?
我所有的努力,仿佛失去了一个宏大的期许。我此刻的惟一愿望,就是让他爱上我——如果徒步完成AT能做到这一点,我就去徒步AT。如果离开AT能做到这一点,我就离开AT。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满脸的痘印,被紫外线灼伤的皮肤,突出的牙齿,腿上深深浅浅的疤痕,长长的汗毛和腋毛……我拿了把剪刀,把额头前的长发剪成了刘海。
我不是公主,更不是女神。他不会爱上我。我这么丑,走得这么慢,这么平庸,不会有任何人爱上我。
我终究是被抛弃的——这不是将来时,不是现在时,而是过去时。
可如果我继续徒步,他就会爱上我吗?不会的。徒步只会给我带来更多的伤痕,晒出更深的痘印,让我苍老得更迅速。徒步会让我变成一只野兽,忘记礼节,忘记文明,忘记外表,忘记“女性所该从男性那里争取的东西”,摒弃“女人该有的样子”。我会离他心中那公主或女神的模样,越来越远。
步道会盘根错节,长成我心底的藤蔓,深入血液,成为一个器官,或是一颗毒瘤。
但那就是我渴望成为的模样。我本来的模样。
简岳和步道,终究是无解的吧。
能抵抗这种思维黑洞的惟一方法,就是找到其余的填充物。在这个全休日,我几乎全天都泡在酒店隔壁的书店,翻了一下《沙乡的沉思》,还发现了心念念已久的《雪豹》。书店里没有《孤独星球-尼泊尔》,却有尼泊尔大喜马拉雅小径的指南书。最后买了一本“Wandering Home”回酒店看。作者从福尔蒙特的长小径徒步至纽约的阿地伦达山脉(Adirondacks),沿途了解当地人与土地和自然的相处方式,探寻新英格兰和中大西洋地区的新型农业(包括酿造、养殖、伐木、有机农业等等)的发展趋势。我对养蜜蜂和种豆子并不感兴趣,只是需要一个塞满大脑的东西。
“石头,你是惟一一个在步道上还在读步道的人。” 闪电的那句调侃,一针见血。我终究只是一株不能离开步道生长的植物啊。
我想起闪电、马克、杰斯特称呼我的方式——China。这是我步道名“China Rock”的第一个词。他们不愿意叫我石头,却叫我中国。
再想一想,China还有另一个意思:陶瓷,瓷器。
我突然释然了。我不是石头,我是脆弱的陶瓷。或更甚——China Rock, 陶瓷石头。外层脆弱,内里坚硬;外经过煅烧,内经过沉积。
步道的土,漂流的水,能挫伤我,能淹没我,但不能消灭我。因为我源于火,归于火。
我所忠诚的一切啊,请带领我吧。我在心里默念。
在大伯林顿休息了一天之后,膝盖的好转并不明显。新英格兰的小镇很“高冷”,奔驰宝马满大街,人们并不热情,所以我根本就没有搭车出城的打算。结果哈克贝瑞跟我一边聊天,一边伸大拇指,有一辆车一秒钟之内就停下来了。哈克贝瑞兄弟也是个流浪汉模样的嗨客, 形象和耶稣差不多。毕竟独身女性是最容易搭到车的。想必跟我“绑定”,能让这个外形彪悍的男子在别人眼中的“安全系数”陡增。
麻省是新英格兰的心腹,小径的风貌也有了变化。步道已经在纽约一带离开亚热带湿润性气候,纽约以北的地区都是温带大陆性气候。麻省的湿度较低,多风,多云,与南方的湿热有了明显区别。如果不是正值七月,用“秋高气爽”来形容这几天绝对不为过。另外一个区别就是小径本身——石头少了,多了松树和杉树铺盖的硬叶林。淤泥和盘错的老树根也为徒步增加了些许难度。
我一个人走着,耳朵里塞着音乐。两年前,在科罗拉多小径碰上日本人长沼说的一句“我行走时不听音乐,因为我想听到动物的声音”让我印象深刻,故在太平洋山脊上,哪怕孤身徒步,我也很少塞上耳机。可AT不一样。这里没有让我心花怒放的美景,没有让我急于追上的同伴,甚至没有西部那种令人永生难忘的奇遇。他们说AT百分之九十是“屎”,百分之十才是“哇塞”,我觉得一点不假。
当最开始意识到“我并不想待在这条路上继续行走”时,我吓了一跳。不仅如此,我还为自己脸红羞愧:为何别人可以无氧爬珠峰、宁可断臂也要逃出深谷、在林中穿行46天、失去性命也要到达南极点……而我就这么脆弱?
可昨天在酒店,我已经得出结论:脆弱就脆弱吧,抱怨就抱怨吧,这就是我此刻真实的心情,我“陶瓷石头”的本来面目。
而且,我不是早在几个月以前,就遇见了这一切吗?大自然在这场赌局里只赢不输,而且从不遮遮掩掩。我能做的,就只有忍、熬、磨、嗑、赖。谁赖到了卡塔丁,谁就最多和美国东部的大山打了个平手。
音乐,是我解救跟步道的敌对情绪的一剂解药。音符里有个世界,让我看到两年前的自己:除了最远的远方,我哪儿都不想去。除了最纯净的生活,我什么都不需要。除了必须有的东西,我尽可能不去拥有太多。反观现在的我,更像呼伦王乐队(Lord Huron)的“Lonesome Dreams”这首歌里唱的:
恍惚之间,我降临到这孤岛的海岸
鬼魂是我唯一的伴
我奔跑着穿过森林密布的岛屿
一步一步地追逐着阳光
我觉得我来过这里
当丛林边缘突然出现一大片旷野
我注视着那火红的太阳
终日的寻找都是徒劳——我总是孤单一人
我又一次梦想着一个孤独的世界
一个让我迷路的世界,一个我没有朋友的世界
梦里只有岩石和树木
和一条永无止尽的路
我又一次梦想着一个孤独的世界
一个让我迷路的世界。我独身一人
哪儿是我的归宿?这是一个谜
请别把我丢下
我躺在星空下面
季节的变换只在转瞬之间
我观察着斗转星移
旧的星辰死去,新的星辰诞生
但是我对此地如此陌生
这个荒野让我感到孤独
但也许这个梦境是真实的
也许这次,我不会醒来
走到上鹅湖(Upper Goose Pond),看着眼前如明镜般的湖泊,映射天空的蓝,突然渴望这种澄澈。本想跳湖游泳,意识到大姨妈很不合时宜地来了,便只能瘫坐在码头边,听三两个大胡子地嗨客聊天。这几个男生眼眶深陷,小腿粗壮,颧骨突出;他们在攀比着谁在旅途中掉了更多体重。有两个嗨客租了皮划艇,泛舟而去。我本想再赶几英里的路,可这湖水有一种力量,让我不得不停下。
到不了瓦尔登湖,在这里坐坐也是好的。我想起了梭罗那耳熟能详的名言:“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的有意义,我希望活的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 其实,英文原句中的“to live delibrately”, 此处翻译成“有意义”,实属误译。“Delibrately”, 刻意地、故意地。梭罗想要刻意而为的生活,而不是浑浑噩噩、随随便便的没有经过思考的生活。至于这种生活是否有意义,他没有评判。并不是所有刻意的生活,都能有意义。但所有有意义的生活,必然是刻意而为、不随波逐流的。
那我呢?我此刻的生活能算上“有意义吗”?能算上“刻意、故意、不马虎”吗?
次日,经过一个蓝莓庄园。蓝莓一筐10美金,颗粒饱满,随意采摘,把篮子装满即可,边吃边摘也是不要紧的。庄园主人也顺便做了AT步道天使,我无心采摘蓝莓,便从房主那里买了五毛钱一瓶的可乐。蓝莓庄园有个木制的大房子,玻璃透亮,房内的热带植物若隐若现。我坐在台阶上喝完了可乐,匆匆写过房主,便继续赶路了。我错过了什么呢?一大筐的蓝莓。一段和天使的交情。跟其他嗨客一起摘蓝莓的乐趣。我这么急匆匆地,是要去哪里呢?
早听人说,麻省的步道并不陡,但很泥泞。从上鹅湖到道尔顿(Dalton),穿过一大片玉米地,突然下起雨来。
每次你来的时候,总会带来一场雨,雨还不小。也许是命里注定多水,我们的秘密就像这些雨一样,淅淅沥沥。 上次你离开之后,AT上再也没下过雨。
不对,只下过一场。那场雨还真大——我穿着你的雨衣,坐在庇护所里沉默不语。
雨停了又下。而从那天之后,AT总是晴空万里:北宾,新泽西,纽约,康州,麻省。直到今天下午,7月24日星期五下午五点半,在这个决定性的时刻,雨点又砸下来了。
我在麻省的这个小城里,穿过一片玉米地,收到你的短信。你说你又来到了AT上,但不是来麻省找我。你说你要给我一个惊喜。你也说,你很对不起。
这次的雨不仅大,而且冷。我换上了新买的雨衣,而你的衣服已经打包好,等明天寄还给你。突然之间,我觉得这场雨仿佛昭示着什么。你说的“惊喜”,不会就是来麻省找我吧?虽然我曾说好了不见,可万一……
我掏出手机,只剩7%的电量了。雨点溅满了屏幕,我竟然没法打开微信。用裙子把屏幕擦干,还剩5%。关闭飞行模式、打开无线网络,电量一下掉到了3%,手机自动关机的老毛病又犯了……
我知道,此刻联系你也是徒劳。已经做的决定,无法再更改。
也许手机的突然关机,也是上天对我的暗示吧。
雨越下越大,一直延续到晚上。我知道,不论明天你出不出现,这都会是一个精彩的故事;不论明天会不会再下雨,你都已经来过。
雨下了一夜,早上八点多才慢吞吞地从睡袋里钻出来,在一天之内经穿过了道尔顿和柴郡(Cheshire)两个市镇。补给之密集,基本上背半天的零食就可以了。麻省北部再最后宠幸一下我们这些饥肠辘辘的满脸倦容的风尘之客,进了后面几个州就真正踏入“无人之境”了。
道尔顿餐馆里的服务生心不在焉,他说自己徒步过AT和PCT,可明显满腹对徒步者的偏见。差评。只给了20%小费(其他人我都给30%)。 坐在柴郡的路边,手里一小桶薄荷巧克力冰激凌,看着头顶渐渐被雨云不满的天空,我感到出离地孤单。
马萨诸塞州的最后一日,我终于披上的全身的防蚊衣。AT上的蚊子快、狠、准,下口就起包。如果头天晚上不是在傍晚手忙脚乱地穿上全身防蚊服,必定全身各处挂彩。 一个人扎营,一个人收拾帐篷,一个人缓慢地爬升,来到麻省最高点——葛力洛克山(Mt.Greylock)。一个人到达山顶,真是个糟糕的事情,因为葛力洛克山顶通公路,又恰逢周末,游客携家带眷,人群熙熙攘攘。山顶还有一个巨大的塔,像小时候读《魔塔》时幻想中的邪恶之塔,直插云霄。人群和巨塔,那么跟大山格格不入。但是我走在山顶的时候,才觉得最格格不入的,竟然是自己。我飘荡着上了山,飘荡着去商店买汽水,飘荡着帮情侣拍合影照,飘荡着看着远方的云朵,又飘荡着下了山,就像一个幽魂。没人问我从哪里来,没人问我到哪里去。没一个人认识,也不想认识任何人。
我的膝盖依然没完全康复,下山还是别扭。到了山脚,搭车来到威廉姆斯小镇(Williamston),突然觉得这里的空气有点不一样。雾色散去,我看到了小镇背后的大山,那么高耸、苍茫、翠绿。
福尔蒙特州,绿山山脉。我终于在告别蓝岭山脉之后,回到了真正的大山。
威廉姆斯小镇是一个大学城,著名的威廉姆斯文理学院就坐落在这里。我无心闲逛,只是找了个酒店住下。本以为今晚又要独自一人,没想到早在弗吉尼亚中部就遇见过的“南行的北行大妈”也住在这里。几个偶尔照面的老大爷,坐在酒店阳台上跟我打招呼。熟悉和亲切的感觉,又回来了。
晚上,我和两位徒步大妈共进晚餐。我问:在AT上,你们啥时候差点放弃徒步?一个大妈说,从弗吉尼亚的龙牙下来到马卡菲的那一段,完全没水,烈日当头。她差点就一屁股坐在山脚的停车场,打电话叫家人来把她接走,打道回府了。
另一位大妈说,在AT上没有几天真正享受过徒步:不是太冷就是太热,一直都很潮湿,要么受伤,要么接近中暑……有时候都分不清adventure(奇遇)和torture(折磨)的区别。
我嚼着面条,应和着大妈们的讨论。我是有多么讨厌自己,才会把自己扔到这儿?转念一想,不对,我肯定是太宠爱自己了,才会走上这条路的。
回到酒店,我翻看手机。邮箱里多了一封的邮件——原来是在步道节上认识的弗吉尼亚的工程师Eric。艾瑞克去过中国,会说一点中文,没想到他竟然用中文给我发了一封邮件。标题曰:爬得怎么样?呵呵,老美的用词都如此恰当。
你好中国石头,
最近你怎么样?现在在哪里?我猜你必须有好多有意思的故事。你喜欢新帐篷吗?
下三个周末我去远足AT。 附近呀的AT走完了。最近在AT上我看到了几个熊。它们都从我跑去了。下星期六就是我最远远足的一天。一共走了34英里。上一天我太累了。八月我不要出去远足,因为我太忙。上周我要放假去海边。听说这个海边最近有几个鲨鱼攻击。所以我不让我女孩游泳。
希望你在AT上都安全舒服开心。一路平安。2015年7月21日。
我给他写了封回复。第二天早上醒来,又收到了他的回信:
谢谢你的回信。我刚从海边回家。我们很幸运。天气非常好,也没看过鲨鱼!我们去了北卡(NC)的海边。我不太喜欢弗吉尼亚的海边,因为人太多,景色也不北卡的漂亮。我一看你的信就知道应该写弗吉尼亚,不能写附近呀。
我再读你的信我发现我上和下时候的意思我用错了。我经常做这个错误。不知道为什么,因为这是很简单的事情。
你的膝盖怎么样?希望已经医治了。当然对远足你的膝盖很重要。
VT 的AT怎么样?我认为VT是很好的地方。是很美丽的地方文化也很好。夏天的气候也很舒服。我妈妈的家乡就是在VT。她的大学是UVM。
希望你的情况多很好!你很快AT做完了。加油!
“我很快AT做完了。” 我反复品味这句话。是的,福尔蒙特是AT的倒数第3个州。
我听说福尔蒙特也是AT的重要转折点,因为以北的小径会变得很陡。
我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难道之前的AT还不算“陡”吗?当我还在南边的北卡/田纳西一代抱怨栈道太陡的时候,PCT上遇到的几个走过AT的朋友纷纷留言:等着吧,在进福尔蒙特之前,小径可以算作是平的。的确,自从离开了弗吉尼亚,我已经不记得看见什么高大的山脉了……直到昨晚从麻省最高峰下来时,望见不远处的绿山山脉。好戏要开始了。
另一件让我紧张的事情,是我是否能按时完成AT。大多数徒步者是没有日期限制的,想闻闻野花,追追蝴蝶,在每个庇护所都睡上一觉,从三月走到十月,也无大碍。但是我没有时间去享受这种奢侈。我在德州大学的硕士项目,报道日期是八月底。这意味着,我需要在30天的时间内,徒步600多“垂直上下”的英里数,还不能允许一点差错,更别提受伤、全休日了。丧失了团队,徒步变成了一个人的死磕,没有人在身后推着我,在前面拽着我,“鸡血效应”很难激发出来。
“行路不难, 难在于应对进退而不失其中正;难在于婉转人际而犹有自己的字里行间;难在于往前铸足之时,还能回头自我眉批;难在于路断途穷之际, 犹能端庄句点 ,朝天一跃,另起一行 …… 行路颇难。” 简媜说的真好。
早上在威廉姆斯补给,超市大妈关切地叮咛:这几天天热了,要注意补水。我立马买了一瓶星巴克冷饮,咖啡因让我腾云驾雾,上坡像是坐了火箭,连膝盖的伤也不疼了。
AT在福尔蒙特州的边界树立了一块牌子,显示此处也是“长小径”的起点。长小径总共274英里,是美国徒步的“小三重冠”之一(另外两个是约翰穆尔径和科罗拉多小径)。长小径还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长距离步道,大部分线路在1920年即完成;它也许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条完整的长距离景观“纵贯线”,贯通弗尔蒙特州,直通加拿大国境线。
长小径当中的前100英里,与阿帕拉契亚重合。与其这么说,不如说是阿帕拉契亚步道在后来“借道”了长小径的这段路,因为AT不论是从规划还是建成,都比长小径要晚十年左右。长小径之父詹姆斯泰勒,在1910年的春天召集了弗尔蒙特州的23个户外运动爱好者,提出了修建长小径的构想。同时,他提出要建立一个独立机构,发动志愿者,自行修建这条步道。这个独立机构名为“绿山俱乐部”。长小径的缘起、修建和成型,全部是由“绿山俱乐部”这一民间户外NGO一手规划的。直到今天,绿山俱乐部依然是长小径的惟一掌管者和唯一修建者。长小径之所以幸运,是因为它在1920年之前,就已经基本全面竣工;而最后连结至加拿大的路段,也在1930年经济大萧条刚刚开始时就完成。弗尔蒙特州小农经济发达,而在林业资源被大量瓜分、经济危机冲击到来之前,绿山俱乐部的志愿者们,就已经开垦了这条步道。所以长小径的历史,是美国历史上相对完整的独立自主的步道工程的呈现。
长小径的“风景”与其它两个完全不能比,因为地上全是老树根和泥,抬个头都不容易,不过也基本没有景色可以看。惟一让我欣慰的是天气大好,风和日丽,连蚊子也没那么嚣张了。离开弗吉尼亚以后,步道一直围绕着人烟,被电线杆、公路、民宅、公园撕破,好似一个巨大的景区,永远都不脱离人烟,丝毫没有“荒野感”。直到福尔蒙特,久违的高耸山脉重现,古树参天蔽日,蕨类植物铺满森林的土壤,绿叶把手伸向步道,步道越走越窄,因为都被放肆生长的植物覆盖了。抬头望天,蓝色又被枝叶割裂成斑驳的小块拼图。似乎,离开了仙乃度国家公园之后,我再没见过这么稠密、浓烈的森林了。
福尔蒙特的海拔升降也不是盖的,这两天明显有种在“爬山”的感觉了。连续登上了两座接近4000尺的高山,第二座山头就是斯特拉顿峰(Sctratton Mountain),福尔蒙特州南麓的最高峰。观火台下面立了块铜牌子,长长的四段话,说明斯特拉顿峰就是“长小径之父”詹姆斯泰勒构思这条连贯福尔蒙特的步道的地方。据说,“AT支付”麦凯叶也是因为长小径在20年代初连通,深受启发,才雄心勃勃地画出AT的蓝图,连结阿帕拉契亚全境。所以说,斯特拉顿峰就是整个阿帕拉契亚步道的灵魂诞生地。
我爬上斯特拉顿峰的观火台,扶着铁质栏杆,垂直向上,像是在爬梯子。观火台顶上,是一个密闭的阁楼,四周镶着玻璃窗,风倒是吹不进来了,不过也跟窗外的世界划出了分割线。我看着远处的群山,只知道这里可以看见麻省最高峰、远眺新罕布什州。群山在这里荡漾出温柔的曲线,青黛层叠,烟波飘渺。
不过我认不出来这些山头的名字,它们于我也只是擦肩而过的美人。我们终究对彼此陌生。
这一片林子是国家森林,由联邦管辖,不能进行大面积的商业活动,故没有什么人烟气。高压线就是乐谱上被戳破的孔,画卷里被染破的洞,在这里自然是没有的。两个观火台也只是比丛林高出一些些,并不破坏画面的和谐感。
我关在玻璃房子里,跟窗外的世界拉开屏障,呼吸着4000英尺的干净空气,看着这并不是荒野的荒野。绿山比纽约的林子更像荒野。大烟山比绿山更像荒野。俄勒冈比大烟山更像荒野。西耶拉内华达山脉比俄勒冈更像荒野。科罗拉多的圣胡安山脉比西耶拉内华达更像荒野。可这一系列比较,都只是在趋近数学上的“无穷”。真正的荒野、荒原,并无绝对,只存在比较。绝对的那个荒野,只在我们心里,存在着形而上的完美版本。一个没见过大山的孩子,没有参考系,无从比较,任何一点绿水青山,都能让他/她觉得荒凉。但这种“荒”,和梭罗、约翰缪尔、徐霞客、郑和眼中的荒,必然不同。和我眼中的,也必然不同。
可叹的是,既然世界上不存在外物的荒野了,那接近“无限”的纯粹,又能去哪里找呢?
在福尔蒙特的这座山上,自然是找不到的。下山的路很陡,一个黑色大胡子追上了我,硬说要给我演奏一首曲子。他从包里掏出了一个蓝色萨克斯,小巧玲珑。萨克斯大胡子坐在背包上,霸占了整个步道,因前后无人,山林寂寥。他演奏了一曲,熟悉的音质,不熟悉的曲调。我站在他面前,成了这个曲子惟一的听众。哦不,还有群山和森林。我们都在聆听,试图把音符吃进去。曲终,鸟儿都飞走了,我睁开眼睛,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继续赶路。
自从上次白水漂流受伤,我被落在了马克等人的后面,一直处于追赶的状态。不知从何时开始,突然发现反方向行走的徒步者人数陡增。我明白,这些伙计就是传说中的South Bounder, 即Sobo, AT向南行走的徒步者。AT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小径,有人向北走(比如我),也就自然有人会选择另一个方向。但为什么向南走的人比较少呢?那是因为AT的精华(白山和缅因)都在最北边,开场就把好戏演完了,后面就没有盼头了。所以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从线路简单、补给容易、景色一般的南方(即佐治亚)行走,走向北方的缅因。
我打心底里对Sobo们佩服不已。他们最开始的路段是AT最难最危险的地方:齐腰的溪水、比人还高的大石头、泥沼乱石树根混合路面、缅因新生代蚊子……熬过来的,都不是等闲之辈。当然,小径对于他们来说也会越发简单,越发无聊。有些Sobo在南下白山之后就退出了,因为AT变得太单调,风景也少了,他们便觉得走下去没什么意思了。
傍晚和一个Sobo男孩扎营,我们谈到了AT的死亡地带:缅因州南部。Sobo说,有好多4、5英尺的大石头,要跳过去。他的原话是:我真不理解那些身高5尺7(175公分)以下的人是怎么过去的!我心里五味杂陈。
我遇到了一个让我特别感动的姑娘“休息”, 走了这么久,还能摩拳擦掌,朝气蓬勃,一直反复念着:Today is not the day to quit! (我不会在今天退出)。坚决不“休息”。她要赶八月底法学院开学的期限,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可以犯错的时间了,继续每天平均23英里,但她还是那么有信心,让我想起了長沼的那句话:It’s all in your mind。 真让我自愧不如。自己什么时候丢掉了那种迎难而上的自信呢?
福尔蒙特的这天下午,我和休息姑娘、迈阿密恶魔两人讨论PCT, 走着走着,来到了一段宽敞的大路,路面平整,而且是下坡,我觉得特别爽快,收起了登山杖,一路冲坡。
正想回头跟他们说“这段小径太像PCT了”,一不留神,被什么隐形的东西绊着了,因为速度太快,冲量太大,整个人飞了出去,连拽带拉的扑到在了石头路面上。 坐起来的时候并没有在意疼痛,而是被血流如注的膝盖吓着了。
迈阿密恶魔帮我把包取下来,我就干脆坐在土路上,先拿头巾止血,再用水冲了一下伤口。还好上次回纽约的时候,妈妈给了一些酒精纸,我当即擦了一遍血肉模糊的膝盖。很奇怪,并没有痛感,大概是神经细胞都磨掉了,死掉了。
最后,用纱布垫盖上,再用各种胶带粘上。左膝有一大块肉不见了。准确的说,我失掉了一块表皮,暴露出来的真皮还不少。
迈阿密恶魔曾经做过警察,他波澜不惊,表示见过许多类似场面,当即附身在地上寻找,“我要找到你丢掉的那块肉。” 我祈求他别找了,听着比看着痛。
中国石头,哦不,陶瓷石头。你终于把自己打碎,撒在路上了。这个碎片,捡不回来了。把陶瓷雕琢得温润晶莹,只为了把灵魂洒落在路上啊。
还好此时离大路只有5英里,而且是皮肉伤,并没有伤到骨头。
我们继续前进,在高速公路处我发现了老朋友Sam, 他朋友的妻子刚好有车,可以载我进城。来到曼切斯特中心(Manchester Center),我取到了第四个补给包裹,里面还有一双新鞋。
镇上的住宿都满了,一家店主好心拉我去买了晚餐,再把我送到镇外的旅店。我拖着血流如注的腿,药店踟蹰,又遇到了一位好心的护士,正巧也在买急救用品。她看了看我的伤口,告诉我应该买双氧水、酒精纸、蝴蝶型邦迪、棉签棉球、胶布、纱布垫等等。
返回酒店,把一大堆医药用品摊在床上,首要任务是处理伤口。拿双氧水反复擦拭,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疼。
但是,下一步——冲澡——的确是耗尽了我的意志力。我把buff头巾洗干净,含在嘴里当毛巾,进水的那一刻一阵剧痛,咬紧毛巾,还是叫出声来。
洗完澡,用纱布垫吸干伤口的水分。我仔细打量两块血红的膝盖,像是形状奇怪的地图。是失落的亚特兰蒂斯、还是远古的潘诺西亚大陆?不浪费时间,再上双氧水,蝴蝶邦迪,盖上纱布垫,再用胶布贴好。
精心呵护伤口的过程,竟让我想到了化妆。
我在科罗拉多小径上失温过,在太平洋山脊上高反、缺水、缺盐,但这是第一次在小径上受伤。
我在日记里写:“徒步已经让我失去了许多东西,如果我以后有了女儿,一点不会让她接触户外,不会让她像我这一被晒黑、满腿是伤、皮肤过敏、一副硬生生逼成女汉子的可怜形象……”
“……有时候会突然慌神,不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这种牺牲值不值得。这种怀疑不是第一次有了,但是我知道,我变能因此变得更坚强,但也变得更柔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吧。” 与其说是吐露心声,不如说是自我催眠。一个“惨”字,我写不出来。
我还要赶路,我还要去卡塔丁,我还要……
第二日,等待大雨停,返回步道。
长小径跟AT的重合路段结束了,两条步道分道扬镳。我顺着AT向前,准确地说是向东。是的,AT拐角了,分流了,不再向北直愣愣地走了。若摊开AT地图,定会发现福尔蒙特中部的这个“大拐点”,像一个鱼钩,有倒刺。
这个拐点,划分出两个纪元。从此以东、以北,AT垂直向上,荆棘密布,恍如进入幽暗森林,再无南方的平坦和山花烂漫。我们姑且称今后的路为“垂直纪元”。步道偶尔暧昧地挑逗,平和地延展,恍然以为回到了“水平纪元”。当你觉得土地还会以水平线延伸开的时候,步道就撒上巨石、老树根、淤泥,把琴弦拨离人烟,划出一道土色的阶梯,直指穹顶。再过一会儿,脚下的大地龟裂,岩层挤压出皱纹,黑暗的谷底又再把人吸进去,坠入泥土的瀑布,一落千丈。如此反复,层峦叠嶂间,偶尔能喘息一次,坐在平地上。丝带抖动地更剧烈了。上,下。上,下。
开一个这么大的玩笑,连道歉也不用说。步道真是个大流氓。
AT长距不是个练习速度、心肺和体能的最佳地方,因为在背着徒步大包的情况下,速度基本快不起来。它赐予我的惟一奖赏,便是精壮的小腿:用力一捏,全是紧实的肌肉。一蹬,一弹,一提腿,一着地。扎稳,吃土,再蹬。爆发力从来就是我的弱项,可自垂直纪元开始,我被驯服得妥妥贴贴,大腿小腿变得更加黝黑、精瘦。
我膝盖上裹着两道白色,在垂直纪元的密林中,被土色丝带推到风口浪尖,再顺着重力向下走入深谷。
两周,两次受伤。我自从两年前大学毕业,再没有买过医疗保险。年初车祸时尖利的救护车乌拉乌拉声,还响彻耳边。我不能再继续受伤了。这对穷人是种奢侈——何况我既是金钱的穷人,也是时间的穷人。
我本来就已经落后计划进度半个月了,这下子速度又要减慢。其次,因为是外伤,又没有医保,缝针、打针、吃药便跟我无缘,我必须要极其当心感染,得穿着紧致的黑色透气打底裤,不能淋雨(家常便饭)。
我每天晚上都要“小手术”。先用酒精纸擦拭伤口,再上碘酒,风干后抹上药膏,贴上蝴蝶型创可贴,最后上纱布,用衣服材质的胶带固定好——这是城里那户视给我的忠告。两只腿都要如法炮制。最初这个过程要持续三四十分钟,后来效率逐渐提高,差不多一刻钟就可以搞定。
因为是第一次在野外处理伤口,没有什么经验,绑绷带的时候又磨破了几处皮肉,反而比本身裂开的大口子还疼。再酒店擦双氧水的时候,在浴缸里疼得龇牙咧嘴;后来发现可以通过自己掐自己的大腿来分散对疼痛的注意力,屡试不爽。
伤口每天都变一个样。护士说,使用蝴蝶型创可贴是为了不留疤痕。我很怀疑这点。这么重的创伤,而且还失掉了肉,不可能没有痕迹。至于它会深刻成马里亚纳海沟,还是东非大裂谷,抑或是某种陨石坑,我不得而知,只能竭尽所能让伤痕不那么具体。
这两天戴上了耳机,在徒步的时候享受音乐。反复循环陈绮贞的“流浪者之歌”, 许多感触如山崩海啸。在福尔蒙特的这个晚上,五味杂陈搅在一起,几乎感觉自己要陷入精神分裂的边缘。
许多人无法理解,我们在走路的时候,到底在想什么。事实上是:很少的回忆,很多的憧憬;很少的现实,很多的想象。一个念头带来另一个念头,无限循环,无法打消。
徒步,在许多人眼中,是一件那么自由、自然的事情。可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牢笼,更没有绝对的自由。境由心生。
在步道上,我们虽然忙着走路,但其实还是太“闲”。闲的发慌,无从诉诸,没有干扰,也没有新的启发和刺激。许多人通过与同伴的互动交流、与队友的相濡以沫来打发这种百无聊赖的空寂感,但我从最开始,就几乎一直保持了solo的状态,不组队,不依附。离开了闪电、大猩猩、杰斯特等人的气泡,和马克一直“青蛙跳”。
AT就是一辆火车,我上上下下,随遇而安。或者,不安。走不进荒野,也留不住人心。受伤的时候,周围总围了一群人;疗伤的时候,却只剩自己一个人,跟自己的心魔对话。我觉得小径就像是一座透明的监牢,我们是里面的囚徒,必须每天做苦力、受重刑,直到刑满释放的那天。我的思想、无聊、窘困,都与牢狱中的犯人无异。
我被困在自己的头脑里。
西西弗接受了惩罚,推着巨石上山,快到山顶的时候,巨石又滚了下来。我就这样周而复始地背着我的巨石,被它砸进谷底的深渊,又充满希望地再接再厉,推上,滑下,推上,滑下,无穷无尽……
撑住我,撑住我……
恰好文亭、白云、力立、立源四位波士顿华人户外圈的女神要来AT上探班,挽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头两天掐着时间,没走多少。最后一天爬基灵顿山(Killington Peak), 和四位姑娘在山顶会合。妹子们的笑声在老远就能听到,大家一起登顶,在山顶展望白山。四位姑娘都是拿白山当自家后院的大牛,说眼下的景色在那里随处可见。
四位姑娘攀岩、跑马拉松、越野跑,潜水滑雪登山样样精通,基灵顿这样的小山几乎没有运动量,走完了还有点不尽兴。
我们感叹到景色对于户外的重要性。说实话,如果没有景色,真的很容易让我忘却走进大自然的初衷……回想当时在半程之前的大南方,我还挺能接受“绿色长廊”,而现在我已经把徒步当作纯粹的有氧锻炼了,跟在健身房跑步没有区别。
基灵顿是美国东北部最大的雪场,我就是在这里认识小文的。跟他学习滑雪、开始相恋、开车游遍小半个美国,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跟他认识的时候,我还没开始正儿八经地徒步过——我们去大峡谷附近地哈瓦速派,吃着骡马扬起的马粪灰,背着大包小包,走进谷底的世外桃源,那红土之间的冰蓝色瀑布。我们跳进瀑布洗澡,融化在冰与火交织的梦境里。
后来,他给我寄了三十多个补给包裹,让我得以在2013年走完科罗拉多小径、在2014年走完太平洋山脊步道。但我终究不得不承认,我不爱他。他太“正常”,对我太好,不能满足我自我折磨的特质。
我离开他,来到大山里,重新寻求这种自我折磨。
现在我得逞了。简岳向我刺来痛苦的毒针,AT再把重伤的我包围起来,构造一个绿色的监狱。
我在监牢中,开始构想一种背叛。一种反抗:等出了这个牢狱,我要去大峡谷漂流,去尼泊尔爬雪山,去跑全程马拉松或是超级马拉松,去科罗拉多、去西耶拉内华达。我要去看我在AT上被亏欠的景色,去认识我在AT上没遇见的爱人。我开始盘算计划——九月初回到德州,十月就可以去科罗拉多走四山口,可以去大峡谷走R3谷底双重穿越。十一月可以去南犹他、北亚利桑那,郊狼谷、反射谷已经在心里念了许久。我可以把周五空出来,每周都飞到拉斯维加斯,飞到凤凰城,飞到旧金山,飞到沙漠和雪山的腹地,去写我的诗、经历雄奇的探险。我会在尼泊尔的风马旗和转经筒之间迷失,遥望珠穆朗玛和埃玛达布朗,在熟睡的冰川上做一个梦,我就能进入喜马拉雅的宏大吞吐和广袤语境,摆脱阿帕拉契亚的潮湿、冗杂,让宇宙的澄澈稀释我的痛苦和寂寞,让太平洋另一边的狂风吹出一个新的自我。
如果我能逃离这里,去哪里都是好的。只是,我现在还不能走。我的服役还没有满。
逃离这个名叫AT的监狱,并不是牢狱的终止。我知道,完成那些奇妙瑰丽的短途旅行,只是午后的小憩,并不是我的真正目的和归属。
只有另一次长距离徒步,能弥补我在AT上缺失的东西。这叫做“对症下药”。
是的。我还会投入另一座叫做大陆分水岭的监牢。新墨西哥的沙漠、科罗拉多的雪山、怀俄明的风河、蒙大拿的草甸,会让我服役于史诗之中。大陆分水岭西侧的水会注入太平洋,东侧的水会注入大西洋。我需要这种宽广的语系,让我的每个决定都能一两拨千金。哪怕是监牢,是服役,我也会安安心心地,不咒骂我地奴隶主。
真会如此么?我心生狐疑。
此刻,心底又冒出一个声音。你不会满足的。你不会得逞的。你的放逐和救赎,不是一剂灵丹妙药。它们治不好你此时此刻、在这条步道上积累的疤痕。
或许,惟一的解药,就是把AT再重新走一次?
我咬牙切齿。无法想象。自己怎么能冒出这么龌龊的念头?就算万劫不复,肝肠寸断,我也不会再走AT了。死掉的一切,就让它封印,让它沉没,让它积攒岁月的灰尘吧。
我不要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