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拉契亚步道回忆录 – 连载1


阿帕拉契亚步道回忆录 – 连载1

2014年9月。

回家的第一个晚上,我跟男朋友小文分手了。

当我俩关了灯望着天花板,他突然问我:“你不会今天晚上就要跟我分手吧?”

而我,眼前只有一汪北方清澈的湖泊。

我俩都知道,我从不曾爱过他。这半年所经历的蜕变,只能让我的愧疚一天天加深。我不想再浪费他的时间;我想去北方的湖,那是我忘不掉的眼睛。

是的,小文已经为我付出了太多,早已超过了一个男朋友的范畴。那天晚上他没有哭,他只是问:为什么不可以继续呢?我知道你不爱我,但是我可以承受这个事实。我知道你想去非洲。我知道你想继续出走。哪怕你要离开十年,我会一直支持你。只要你不离开我。

我翻过身,任两人之间的裂谷灌满海水。我知道,如果没有小文,我不可能走完科罗拉多小径,不可能走完太平洋山脊。但在走路的人是我。他总是跟在我身后。

所以,我看不到他。

两周后,小文帮我把少许物件搬上他的车,开往奥斯丁。

我在奥斯丁的朋友K同意短期接待我。奥斯丁和达拉斯之间有3小时车程。我们约定在中途的Waco市“交接”。

小文一路十分气愤,我缄口不言。他能让我在分手后两周暂住他家、此刻还不把我从车上扔下去,已经是莫大的仁慈。

K见到我时,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他帮我把行李和自行车搬上了他的白色雪弗莱,和小文寒暄两句,便启程向奥斯丁进发。K开车到圆石市的宜家,置办了几件东西,带我去了超市,然后帮我搬入了他在奥斯丁北部的公寓。

我并不知道,接下来的时光,将是我徒步生涯的第一个低谷。自由早已标好了价码;如今,我要开始一点点偿还。

我就这样开始了寄居在K家的生活。白天他去上班,我在家里写写画画,买菜做饭,无所事事。晚上他回家,若是对晚餐中肯,我便欣喜若狂;如果我俩发生了争吵,第二天我就会走路一小时去买他爱吃的牡蛎,配上白葡萄酒,“将功赎罪”。

K在我入住之前跟我约法三章:我包办所有的早餐,还要做煎饼果子。早餐容易:周末去中国超市买点包子馒头,早上放进蒸笼即可。煎饼果子一事却被我当成了K的幽默,抛在脑后。

直到一天,K因没吃到煎饼果子而闷闷不乐,仿佛老爹看到不争气的女儿,只剩沉默和失望。

我和K从不曾真正熟悉过;我们相差七八岁,出身遥远,只因我大学时期在网络上发表的关于旅行和户外的文章而认识。他是圈内大咖,呼朋唤友,招兵买马,做各种高规格的trip,发各种浏览过万的文章。若不是K,我不会认识王阳,开始科罗拉多小径之旅;他几年前对我的一句褒奖,我可以记很久很久。K对我来说,是领我进门的”师父“,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兄长。他拥有我所没有的:稳定的工作、稳定而庞大的朋友圈、想买就买的摄影器材,还有一份猎头特有的善于招贤纳士的社交智慧。我是一匹独狼;他是狼群的首领。

首领要吃煎饼果子,我便去置办。在亚马逊上买了个三十多刀的摊饼锅,在亚超买了各种面粉,按照标准比例配置,却做不出像样的饼,更别谈煎蛋和油条了。K继续郁郁寡欢,我便扔了锅,又去买了个100多刀的。我们终于吃上了煎饼果子,K开始在朋友圈炫耀,我却感觉不到一点喜悦。

一日,K上班离开后,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手机上的潘多拉APP播放着音乐。一阵旋律响起,宏大深远的和声,歌词模糊不清,却好似山民们在远古的荒野呐喊。

我疲软的身体为之一振,电流穿过大脑,脚底发痒,风霜和尘土、夹杂一点松针味的空气迎面扑来。音乐是另一种空间:但是在这首歌里,我没有感到西部的粗犷和干燥,取而代之的清冷和深幽的潮气。

打开手机,看到歌名:Blue Ridge Mountains. 

蓝岭山脉。

我想走去卡塔丁,因为我走过的路太少。死读书那阵儿,每天走的路就是从寝室到教室到食堂再到教室;死走路那阵儿,每天就是从白走到黑,从迷糊走到清醒再走到迷糊。读书那阵儿,走的路太少。走路那阵儿,没心思读书。结果,闹了半天,书读了一半,路也没有走好。前几年稀里糊涂读了几本《在路上》《野性的呼唤》《涉足荒野》《瓦尔登湖》就以为可以上路了,结果发现自己啥都不懂,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路。认不出名儿的野花野鸟,还是认不出名儿;地质地貌结构研究了千百遍,还是纸上谈兵;指南书翻了千百本,去过的地方就只有那么点儿,而且大多还是走马观花、不求甚解。既然这辈子的智商大概就是这么着了,我还是趁脚还能动,多走点路吧。卡塔丁,听着不错,可以吃吗?

K有了个新点子:他要拍一个沙发客纪录片,地点就在自己家。

K总是不缺新点子,虽然常常烂尾。我在PCT上,走路的时候是大山的沙发客,休息的时候是步道天使的沙发客,其余的时候是运气的沙发客。这个文化我已不陌生,甚至略感厌倦。

K接待的第一户旅行者是一对来自澳大利亚的音乐家,不出名,没有几张成品CD。他们来奥斯丁的原因纯粹是因为Austin City Limits, 全美最大的音乐节之一。他们太小众,根本排不上音乐节的演唱会榜单,只能凑个热闹,趁着全世界的音乐爱好者齐聚奥斯丁,找几个餐馆和酒吧卖唱。女主人挺着大肚子,兴致勃勃地说孩子出生了之后要取名为Leonard, 以纪念Leonard Cohen。(我当时只知道科恩的世界名曲Hallelujah, 自己甚为喜欢,其他关于科恩之事我一概不知,还以为他就是六七十年代愤世嫉俗的民谣歌手一枚。几年之后,科恩成了我最爱的歌手和诗人;听到他的旋律,我就会想到这一对澳洲夫妇。)

歌手们在K家举行了小型演唱会,客厅坐满了K在奥斯丁的密友,加上免费火锅的吸引力,竟然来了二三十个人。我趁机邀请了高中同学、同在奥斯丁的睿劼,和PCT上的老友“悬崖”作客。悬崖在一大堆中国人里扭扭捏捏,很是拘谨。我心知肚明:我和他都是离开部族的“失语者”。二人点头微笑,嘘寒问暖,不予言说。

我们去奥斯丁东区的酒吧街看澳洲夫妇卖唱,我甚至在酒吧里清唱了一首王菲的《我愿意》。在这个牛仔城市的泥土气息里,多了点青草和流水的香味。

临走前,澳洲夫妇送给我一件美丽的无袖衫,工笔画着一只精致的兔子图案。夫妇说,这是他们艺术家朋友的礼物,不要钱。

澳洲夫妇走后,我又开始在家里写写画画,看书做饭。

K在几个月前跟他深爱的女朋友分手,筹备着一个人去伯利兹大蓝洞潜水的行程,只为了完成他和前女友许下的约定。

我偶尔给K展示最新的画作、刚写的文字,只听到一句:

“哎,你们这些文艺女青年。”

奥斯丁的第一个秋天,我品尝到了离开小文之后的流离。K带我去超市,去拍万圣节游行,去看电影,去宜家买铁板,黏上他走遍美国收集来的几百个冰箱贴。我会依然偶尔忘记K家的地址。有时候K的朋友来找他借摄影器材,毕恭毕敬;我却对K家的旅行书和玩偶们敬而远之。

入住后一个月,我卖掉了陪伴我科罗拉多小径全程的帐篷和背包,放在阳台上的自行车不翼而飞。我走路去超市,继续做煎饼,把绿豆粉和面粉混合到适当的比例,浇上生蛋,裹紧油条和香菜。

可是我不想念纽约,不想念小文,不想念属于或不属于我的一切。我的心已经去了它该去的地方。

2014年的感恩节,K一个人去了伯利兹大蓝洞,我默默把行李打包,搬进了小胖家。

胖哥和胖嫂是在K的朋友圈中,但跟K的关系若即若离。他们家的大房子有一个卧室出租,月租金500美金。

胖嫂带我买了车、考了驾照,送给我床铺和枕头,卖给我一些二手家具。这是我大学毕业以后,第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房间。我又向邮局申请,更改住址。

十二月,胖嫂拉我去找短工。她把我介绍给了一家台湾菜的老板娘,离家开车5分钟,不走高速,刚好适合我这个新手。

台菜店卖猪脚,卖三杯鸡,卖烂大街的美式中餐。大厨是老板本人,厨房其他伙计依然不意外地都是墨西哥兄弟,服务员都是50多岁地老大姐,只有两个收银员是我的同龄人,一个在UT读研,一个在读护士学位。

上海外卖大哥跟我说,护士妹妹偷过店里的钱,让我不能轻信她。

台菜堂吃的人不多,外卖生意却很紧俏。常驻外卖员有“四大金刚”,除了上海大哥之外,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华侨。四大金刚不需要谷歌地图,因为他们熟悉奥斯丁几角旮旯的每条街道,知道哪里可以避免红灯等左转,哪里下班高峰期车不那么多,哪里晚上夜路不容易出事。有次上海大哥送我回家,说起送外卖这一行,“用命在赚钱”。我才知道合格外卖员必定是数学高手、脑子快、能一心多用,这一行做得顶尖也不容易,会被其他的餐馆挖墙脚。

我的“同事”都是五十多岁的老大娘们,每天我们进店第一件事仍是准备红茶、水果、冷水、肉汤这些餐馆常备品。我已经很是熟络。闲暇之时,大妈们也偶尔磨磨嘴皮子。最常被人在背后讨论的是上海大妈明华;大家都说她有点“神经兮兮”。明华是个老单身,抹口红,喜欢艺术,号称经常去攀岩,不过不愿跟我约岩馆,因为“有些攀岩姿势养成了坏习惯,不能教给别人”。

台菜管要求员工们穿上黑皮鞋、黑衬衫。我拿着第一天60美金的工资,开着3700美金购买的二手福特金牛座,去Target买皮鞋衬衫。在辛苦一天之后,“省钱”的重要性总是排在最低。我穿着沾满油渍和厨房炒菜香味的衣服回到家,打开彩色的房间,进入另一个天地。我买了绿色的椅子,红色的书架,黄色的挂钟,蓝色的被套,五彩的纸板。我买了很多书,很多可有可无的装饰品,网购了会喷水的音响。打开音响,会有五彩的灯光亮起来,透明塑料柱子里有一小注喷泉按照音乐地节奏上上下下。

我邀请睿劼和她的朋友作客我的小天地。我们在夜里关上灯,打开音响,播放Sufjan Stevens的音乐,看水柱和律动和彩色的光芒印在天花板上。就像北极的奥罗拉。

我想走去卡塔丁,因为那里有最真切的太阳。日出,就是日出。日落,就是日落。雨点打在身上,湿气就会渗进皮肤。该是什么的,就是什么。大自然从来不会推推嚷嚷、模棱两可。大烟山的雾气和阴雨会冻死人,就不该让睡袋被打湿;华盛顿山顶的狂风会把小个子刮跑,你就应该埋怨自己当年晒得太阳太少,吃的蛋白质不够,或是爸妈怎么没把自己多生个五厘米;他们说卡塔丁的乱石会滚落、有恐高症者不要轻易尝试,你就该欺骗自己,路在上面,往下看干嘛。蓝岭和白山不会撒谎,大自然在这场赌局里只赢不输,而且从不遮遮掩掩;这时候,轮到你做的,就只有忍、熬、磨、嗑、赖。谁赖到了卡塔丁,谁就最多和美国东部的大山打了个平手。

2014年十二月初,我在买了3本跟阿帕拉契亚步道相关的指南书,其中包括AT支持性FKT纪录保持者珍妮弗戴维斯(Jennifer Pharr Davis)大学毕业之后第一次走AT的自传。几天后,我又拿到了一本砖头厚的GRE备考资料。打工,作题,看书。

奥斯丁不像达拉斯,这里离沙漠地带更远,冬天没有那么冷。偶尔走路去家附近的快餐店,跟早高峰的人流拥挤在狭小的空间里,看窗外的冷雨,模糊的红绿灯,面无表情的行人,脑海里回放着那首Blue Ridge Mountains. 

In the quivering forest

Where the shivering dog rests

Our good grandfather

Built a wooden nest

And the river got frozen

And the hole got snowed in

And the yellow moon glowed bright

‘Til the morning light…

此刻,生命轻得只剩重复。

离开某个家,前往某个陌生的城市,打工、筹钱,看书、准备。变穷,同时变富。失眠,上路,行走。再离开。再重复。

行走AT,好似不再是我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是不得不做、别无选择的一件事。

我对AT的憧憬远不如PCT,只因阿帕拉契亚曾是我最熟悉的地方——高中时期纽约的家的后院,国内幽深潮湿的黑森林,大学时期纽约上州的后山,从长沼口中听闻的“10%风景不错,90%没有风景”的步道……

除此之外,行走让我付出的代价,已经大到了我无法放弃它的程度。

离开步道之后,我发现自己能供应给这个世界的东西,与这个世界的需求脱节了:世界希望赚钱,积累财富,提高效率,节省之间。我一直对这些事情特别不在行,更不感兴趣。

而徒步者的信条更是彻底:忘掉钱、忘掉物质、忘掉效率、甚至忘掉时间……

深陷长距离徒步的人,会发现进入了一种“文化”。可怕的是,这种“文化”和其他文化的转化过程缓慢,而且代价极高。

我已经习惯了几个月睡地上、坐路边、说脏话、不插电、不工作、不化妆、不憋尿的生活,习惯了和人之间没有戒备和忌讳的交往、每天按照英里数来安拍deadline、按照水源来计算时间、按照步频来提高效率、按照爬山的速度来总结“个人成就”,习惯了大山洁净的空气、怎么吃都不会胖的幸福感、每天运动带来的多巴酚、和周围的部落人民心照不宣、100%不予言说的相互理解……

偏离了徒步生活之后,离开了每天的阳光、大运动量、早睡早起的节奏,荷尔蒙(乃至整个精神系统)都很容易失调。这也就是为什么《尤吉指南》中要特别列出一章,名曰“Re-entry”,列出几个徒步者的自白,大意就是“没关系,跟你一样没法回到正常生活的人,还很多。”

“没有回来”的人,常常会错觉是自己“选择了这种步道生活”;但另一个方面,我们也被步道生活选择,无法抽离。

回想一年前对PCT无限憧憬的那个我,此刻只剩苦笑。也许,除了少数真正的自然人、超凡的隐士,这种身份和精神世界的抽离感,带来的更多是不便、尴尬和痛苦。很多人以为自己选择的是一段旅途,但其实他们选择的是这被一同“打包”了的、难以交流的无助感。

我对这种匮乏和剥夺,又爱又恨。Thru-hiker成了我想融入又想挣脱的标签。

阿帕拉契亚,阿帕拉契亚,阿帕拉契亚。它是照片里会让人眩晕的峭壁、是烟雾弥漫的深山、是被赋予浪漫幻想的朝圣之路。听闻阿帕拉契亚之时我还是少年。除了高中时期背诵的美国地形图,大学时期更闻美国东部有一条山中“长廊”,纵贯千里,年年有疯子企图从南到北,风餐露宿,一次性走完全程。那时的我对隐居山林之事抱有着乌托邦的幻想,以为《在路上》的生活可以被一双皮靴和一个登山包轻易复制。直到我看见朋友郊游回来的照片——那是一条垂直而上的峭壁,布满了古怪磷峋的巨石,模样甚是恐怖,像怪物一样高耸,一直冲着苍穹的方向申去。朋友骄傲的说,那是阿帕拉契亚小径的终点,卡塔丁山。

阿帕拉契亚的故事让我生畏。AT的完成率只有20%。AT女皇珍妮弗戴维斯在第一次通径徒步之后出版回忆录,当中的描写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 戴维斯在一天之内被蚊子咬了137个包;在林子里发现了一具刚刚上吊的尸体;被寂寞男青年骚扰;每几天就被雨淋成落汤鸡;在庇护所要么是别人打呼噜声音太大要么是被短途背包客当成游乐场要么是有疯子骂街自言自语,反正从来没睡好过;被闪电间接击中;在镇上遭遇酒鬼;饿得渴得神志不清;经常手脚并用还要攀岩……另一本传记“Hiking Through”中的情况也没有好到哪去,作者在旅途的最后几个月几乎天天需要睡在旅馆里,已经身心俱疲。

(“46天跑完AT女超人”的戴维斯并不是运动员出身。2005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她耗时4个半月通径了AT。2008年,她再度返回AT, 并一举攻破了AT女子速度记录,用57天8小时完成了3500公里徒步,平均每天行走60公里。2011年,戴维斯再度改写历史:她只用了46天11小时20分钟就完成了AT, 平均每天行走76公里。戴维斯的AT纪录有一定争议,因为她采用了“支持式”(supported thru-hike) 补给原则,即把背负和补给的任务交给他人,而自己只完成徒步的部分。不论如何,戴维斯的纪录是世界超跑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西边干燥的狂风已经吹不到奥斯丁了。此刻,我的眼睛只面向东部那幽暗的森林。

“朋友太多了,不缺这一个” “你们这些文艺女青年,不管自己是否愿意,总是会对别人造成麻烦和负担” ……

我搜索K的微信,才发现他已经把我删除了。

圣诞平安夜的晚上,美国人的商店和餐馆都关门了,台菜馆照常营业。饥肠辘辘、回不了家的人打爆了餐馆的电话,“四大金刚”外卖员神色匆忙;我和另外三个服务员更是手忙脚乱,门口刚进来一桌客人,第4桌客人要结账,第7桌客人要点菜,第10桌客人要加饮料……我们几个服务员是平坦小费,所有的桌子都要照顾,堂前堂后小跑,焦头烂额。

一桌客人点了猪脚饭,我赶忙送去。只顾着手端稳沉重的餐盘,没想到脚下踩到油润的地面,一个打滑,我失去重心,连人带菜摔在地上。

周围人沉默了一会儿,几分钟后房间里的喧闹和窃窃私语继续进行。

我爬起来,给周围人道歉。老板娘过来帮我收拾残局:“有没有伤到?” “还好,没有,十分抱歉。” “以后注意要穿防滑的鞋子来上班,没事就好。”

大约20分钟之后,全场爆满,大堂十分喧闹。我端着更重的餐盘,走向靠角落的一桌客人。正经过餐厅最中央的位置时,脚后跟又一滑,正当我脑袋闪过“不会吧,再来一次”的念头时,我已经又连人带餐盘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巨响震动了整个餐厅,一瞬间世界寂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停止就餐,向我看过来。厨房好似也安静了。

我的脸滚烫,垂下头,不敢让别人看清我的脸。

在座的有K的朋友。

收拾残局之后,我在厨房发呆,久久不敢出去待客。老板气哄哄地打开厨房的门,大吼一声:“真是中了邪了,一个晚上摔两次!” 他没直接看我,更像是朝着老天发了一句牢骚。

老板娘的懊恼里没有责备的意思,厨房门外又开始吵吵闹闹,世界重新开始运转。

我盯着脚下“背叛”我两次的黑色皮鞋,心想:还是徒步鞋防滑啊。

“摔跤惨案”之后,我买了厨房专用的黑色防滑皮鞋。打工的一切恢复正常:跨年夜、元旦我们照常营业,门庭若市。这几天我每天都能赚到一百多块。

在几乎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我去考了GRE。几周之后拿到了分数。考得不错,申请UT的教育硕士戳戳有余。配合上讲述我徒步故事的文书、面见教授的陶瓷经历、本科几乎全A的成绩单、大学时期还能让我吃点老本的实习和科研经历,我在网上把德州大学奥斯丁分校的资料全部交齐。

2015年1月6日,我约了睿劼和另外几个朋友,由我开车,去奥斯丁西边的汉密尔顿池塘转了转。

德州丘陵地区的地貌主要是石灰岩形成的峡谷和山丘。汉密尔顿溪与佩德纳雷斯河汇合处上游3/4英里处,从石灰岩露头溢流而出,形成一个50英尺长的瀑布,瀑布直冲而入陡峭箱型峡谷。 瀑布永远不会完全变干,但是在干燥的时候,瀑布的流量会大大降低。所以汉密尔顿池塘的水一直呈碧绿色,水量基本恒定。

一月的德克萨斯,天色湛蓝,空气清冽。翡翠绿的池水好似一滩还在生长的死水,“瀑布”的水帘已经缩小到细腻的一注。走入箱型峡谷,天空被遮去一半,池水碧绿浑浊,倒影里看不清任何人的脸庞。

我们又去了距离不远的Reimer’s Ranch. 这里的石灰岩壁是这一带的攀岩胜地。我们只是散步。

突然间,我看到河谷对岸的草丛中,一只大型野兽穿过草原。它身形如牛,足短,脸部宽大,鼻子突出,皮毛呈黑色,粗糙。

野兽穿过黄色的干草,黑褐色时隐时现。不知它是否察觉了对岸的人类,野兽没有发出声音,但转瞬消失在了草原中。

凭样貌判断,它应该是一只野猪。 

我大叫“河对面有野猪”,同伴们却好似没有察觉,以至于我自己也开始怀疑:我到底看见了什么?

生命中注定有许多事,难以与人言说。憋久了,甚至都不记得那些事是否真正发生过。

我再没见过野猪。

回程路,依然是我开车。这是我第一次开车“出远门”,又带着一车人,紧张、自知。

这天是周二,工作日的正午,路上没有什么车。顺利回城之后,在离打工地方不远处吃了一餐寿司。作罢,朋友们驱车回家;我自己开车去台菜馆,准备下午4点开始的晚班。

我想走去卡塔丁,因为我稀里糊涂地从墨西哥走到过加拿大,还没弄清走路是怎么一回事儿,故事就结束了。我还没来得及辨认花朵和树木的姓名,学会看云识天气;我还没来得及把每一个路上的笑脸放进相框,把每一个姑娘和汉子的脸庞记在心里。一切如梦,太匆匆;哪怕做了万全的准备,真正的旅程还是无法回头的列车。这次,我想慢下来。我想记住狼吞虎咽后盘子里的残羹剩饭的气味,我想记住旁边那个睡袋里的男人的胡渣的形状,我想看清楚路上的每一块石头,喝干每一瓶啤酒,然后背脊朝南,义无反顾。

那辆车冲过来的时候,我脑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还没走AT呢!”

一声巨响,气囊弹出。

再一声巨响,我撞上路边的栏杆。

停顿。万物俱静。

我推开车门,瘫坐在路边的草丛上。

刚才发生了什么?

仿佛几个世纪前,我来到了熟悉的左转口:在左转道上等待直行车辆全部通过,便可以左转进入台菜馆所在的购物广场。

但是,此刻正是下班高峰期,我在左转道(没有红绿灯)停了许久,对面的车辆依然川流不息;我的车后面也渐渐排起了长队。

正当我焦急时,对面一个车道的司机似乎想让我先走,把车停了下来。不久,对面马路正中另一个车道,也开始为我让位。

有七八辆车,全部停在对面两个车道上。

司机示意,我可以左转。

我踩下油门,一秒,两秒,经过了第个车道,经过了第二个车道,正快要进入广场的时候,没想到第三个车道冲出一辆车……

快到我只能用右眼的余光看到一片加速的色彩,快到撞击的巨响和强烈的震动感同时进行。

就像闪电和雷声之间没有任何空隙,在同一微秒发生。

只是此刻,长沼不会再出现,我只能独自弃船,漂浮在雷雨交加的海上。

我依然在路边呆坐着。车的副驾驶一侧被剧烈撞击后,失去控制,撞上路边的电线杆。好在电线杆附近没有路人,车也因此而完全停止(似乎发动机受到了损坏,因为我以记不清是否踩下刹车),并且没有任何火花和冒烟。

刚才在对面车道礼让我的司机们,此刻纷纷下车,询问我的状况。

有人拨打了911。

我在错愕中,感觉不到周围人的存在。只记得从天边飘来救护车的鸣笛,下一秒就有个黄色的救护车停在眼前。一切就像梦境中的片段,失序、混乱、破碎。

一个男人问我,是否可以遵从他,做一些简单动作。我照做了。他在本子上记录着什么。

紧接着,他问我是否感觉有异样。我的确感觉胸闷,肋骨有轻微的疼痛感。

可我随即想起,我没有医疗保险。

“你可以选择跟随我们上救护车,去医院接受急诊检查,也可以不上车。这是你的权力。”

半晌之后,我摇摇头:“我不上车,谢谢。”

救护车开走了。

接下来,我的神智慢慢恢复正常。我给睿劼打了电话,配合警察出示了驾驶证和汽车保险。

警察说这个路口常有类似车祸,因为离我最远的、冲出来一辆车的那个车道,是个很窄的右转道。一旦马路中几个显眼的车道堵车,那个右转道就会成为极其隐蔽的视觉盲区。

但是,因为我是左转,即使被车撞了,责任依然在我。

警察把对方的汽车保险给我。并给我出具罚单。哪怕我是被撞的人,除了自己的车被损毁,还要自己承担医药费、拖车款、罚单。对方车辆的损毁,会由我的保险公司负责评估和赔偿。

我在各种记不清内容的表格上签字。给破损难堪的车拍“遗照”。车的右侧轮胎已经撞歪,副驾车门和车顶盖完全变形。

撞我的车主是一户墨西哥夫妇。因为有警方介入,他们和我没有任何交流。

又过了几十分钟,拖车公司到了。他们给我留了名片,去取车的时候再付拖车款。

之后我和睿劼等人如何去吃了一顿韩国骨头汤、她如何送我去北部的拖车厂取车、我是如何把破车拖到城里并卖给了零件回收商,我已经不记得了。

惟一有印象的是,当我完全把所有款项交齐,把车以500美金处理给了零件商之后,我走了一个小时,回到胖哥胖嫂家。

那天天很蓝,空气不干净。奥斯丁的马路依然不友好,人行道似有似无。

行走。这种姿态陌生而熟悉。

不知为何,我感到一丝轻松。

我想走去卡塔丁,因为我不知青春为何物、该怎么珍惜。越是年轻,就越害怕别人说自己年轻,因为知道银行里的这笔“青春存款”迟早要拿来还债,落得自己两手空空。我反感“年龄决定论”,因为那些教唆着“什么年纪就该有什么年纪该做的事儿”的人,往往自己做得并不好,对生活充满悔意。人的局限,都是自己给自己定的;有小孩儿5岁就走到了卡塔丁,也有老人85岁才登顶;年龄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个数字罢了。他们说,你这样的年轻人,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可是,我腰疼。我的腰带总是把自己勒得太紧,弄得我神经痛。

在出车祸的前一天,我其实就给自己找好了新工作:一家奥斯丁北部的日餐料理店。台菜馆的老板娘、老板和上海外卖大叔都很照顾我,但台菜馆的小费实在有限。我在出车祸前花了一天时间在奥斯丁的餐馆四处询问,最后一家中高档日餐店的中国老板因缺人而招了我。

可是第二天,我就出了车祸。车子报废,我又变成了几个月前的状态。

打工赚钱的渴望让我很快投入下半场战斗:我从台菜馆辞职,每天坐公交车往返日餐店。

奥斯丁的“步行指数”只有36分(满分100分),所以公共交通也颇为差劲。我每天要走15分钟才能到离家最近的公交站,坐20分钟之后下车,又要走10分钟才能到日餐店。但我毫不在乎。日餐店的日均收入基本是台菜馆的两倍,且每个服务生负责特定的客人,不用跟其他员工分小费。

白天,属于油腻、污秽、繁琐,“生活被琐碎消耗殆尽”。

夜晚,属于书籍、茶叶、沉静,“把一切不属于生活的内容剔除得干净利落。”

在出车祸的两天前,我仿佛有了神谕的先见之明,在亚马逊上下单了一本《车轮上的瓦尔登湖》:主人公负债、远行、还债、求学、非法住在自己改造的车里。他写下了自己在过去五年中进行的成长实验,“吮吸生活的骨髓”,褪去污渍和噪音,只保留和追寻物质和经历最真实和深刻的模样。作者Ken只比我大几岁。他的文字是我在车祸后急需的养料和知音,强化我曾经固若金汤、如今破落不堪的信念。

“一周前,当我在五月的晴空下,站在路边、立着自己大拇指的那一刻,我才终于放弃了掌控权,扔掉了按部就班的日程,放弃了远大宏图,切掉了木偶的绳子……我把生命交给了某种未知。现在,没有人——甚至包括我自己——驾驶着这辆生命列车,而我却感到一股莫名的力量,充满身心。有时,把生命的掌控权交给命运,其实才是获得掌控权的惟一方式。”

此刻,夜晚并非悄无声息。它喧闹、拥挤:繁星在万米高空呓语,植被在万米深谷繁栖。世界并没有死,它只是用冰僵的身躯酝蓄着下一轮的爆发。大地并没有睡,它只是用暂时的休眠迎接最后的清醒。

醒着的一切注视着我。我知道,“怂”字拆开了,就是“从心”。

2015年1月底,我手里拿着《户外探险》杂志社给我买的回国机票,前往“中国户外金犀牛奖”的颁奖典礼现场。

这时候,我刚出车祸不久,在日餐店打着两年来的第4份工,没车没房没钱,甩了一个可能是这辈子最爱我的人,在奥斯丁有几个熟或不熟的朋友,有几件凑在一起价值上千美金的装备。仅此而已。

若不是出车祸时脑中闪现那句“我还没走AT呢”,有时候我醒来真不知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什么是金犀牛奖?当时我不甚了解。我从没去过武功山和西藏,没在川藏线上搭过车,没在青海湖骑过车,没在新藏线开过车。我在8264上发的文章被盗用,在穷游网上贴的故事烂尾。我没买过凯乐石和探路者,没参加过旅行社和同学会之外的国内户外活动。我对中国户外圈一知半解,中国户外圈对我完全不熟。

回去干嘛?我不知道。至少我可以看到亲爱的外婆,“后大裤衩时代”的久违的北京。

《户外探险》的编辑让我写一份自我介绍登在杂志上,放几张能见人的、像素不算低的照片(很难找)。文章和照片的大意是自我推销,等在微信公众号上让人投票,发给评委们参度考量。可我把这篇文章当成了一场自我嘲讽:

每当被复杂的社会现实评价的时候,被纠结的人际关系弄得一筹莫展的时候,或是望着街上庸庸碌碌的人群而感到失望的时候,抑或是纯粹想念那山峰清泉丛林原野的时候,我常有一种幻觉:远处的群山,在召唤着我,所以我必须要回去。

可是,我的内心深知,我无法回去得太久。栈道是我的家,可是这个美丽而残缺的人类社会更是赋予我身躯和智慧的地方。栈道教给了我坚持,忍耐,和接纳的能力,这并不是要我在现实社会里愤世嫉俗,活得一筹莫展。相反,我认为健康的“追梦”,能给人处理“入世”难题更大的力量。

不要让追求到的自由,重新给你戴上镣铐。

稿子交上去之后,我内心的苦笑没人看到。直到收到通知:我获得了2014年金犀牛“最佳背包客”奖。我内心一片混沌,又在湖底隐隐约约觉得碰到了救命稻草。彼时几颗痘痘不合时宜地冒了出来,给我回国见那些没听说过名字的大牌评委增加了点自卑心。

在大雪纷飞的底特律转机,北京冬天的空气质量不敢恭维,父亲接机的时候送的礼物是几张防霾口罩。

颁奖典礼之前空出的两天时间,我腾出来去ESPO走了走(感谢《户外探险》的亚洲户外展入场券)。展区人头攒动,国产和进口的装备公司、材料公司、周边公司争奇斗艳,国产和进口的户外达人(我是后者)埋伏其中。这是我淌进国内户外圈这潭水的第一课,大众对户外的热情超过了我的想象,却又总感觉有点不对劲。

颁奖典礼上,主办方很有心地给我的外婆留出一个空位。所有的奖项获得者都坐在前排(也只有我们有洲际大酒店的客房招待,这可能是我这辈子住过的最豪华的酒店了)。我拿着发烫的评委名单:孙斌,郭川,党琪,赵嘉,奚志农,刘航,等等等等。我周围坐着的则是罗静、钟齐鑫、宋坤等男神女神。我几年前在电视节目里见过罗静;而其他人只是最近才知晓。

我穿了一键黑色长袖T恤,一条在科罗拉多步道上被我烧出两个洞的尼龙(窟窿)裤。上台的时候就像闯入了别人家的化妆舞会,只能假装自然。主持人问我“走这么多路为什么不累”,我想回“其实在城里活着挺累”,但忍住了,说“只是身体累,心不累”。不算违心。主持人又问“每天走多少路”,我把25英里说成了25公里,自行删减了近40%的路程,也算是被迫谦虚。

颁奖典礼结束,我灰溜溜地回到旅馆房间。奖杯是玻璃做的,很重,估计占我全部家当重量的7%。现在它被放在我老板车库里的某个角落,吃灰。

接下来的几天,连轴转地跑分享会、采访、ESPO、午饭聚餐、晚饭聚餐。被很多人画了很多饼。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在某些人眼里是一块金砖,但能明显感觉到人民对户外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而且这种需求不一定能长久。有些人想在上升期把内容制造者们紧紧抓牢,缔造一些真真假假的户外网红。虚虚实实我且不在意,但一有介绍美国步道体系的机会,我绝不放过。我仿佛背负着一种自我膨胀的使命:要赶在“信息差”利用和误导人民群众之前,把它扼杀在襁褓之中。

惟一的清流,是认识了穷游网的一帮人,拿到了写《太平洋山脊穷游锦囊》的合约。我知道,未来几个月步道上的补给,就要用这笔稿费来买了。

更让我欣喜的是,自然之友“无痕山林”团队也在金犀牛嘉宾之中。我和老驴、莲花等志愿者一拍即合,因为Leave No Trace早已深入美国户外骨髓,我也被长沼、奶爸、悬崖等人悉心“教育”过LNT准则。老驴作为无痕山林微薄的“幕后操控者”,已经follow我很长一段时间了。见到他们,就像见到了志同道合的老友。我决定用接下来的AT之旅为中国的“无痕山林”宣传做点什么。

那年冬天的北京,赵嘉老师骑着自行车来穷游网总部唠嗑,问我《走出荒野》和真正的PCT之旅有什么不同;奚志农老师是惟一一个在金犀牛典礼结束之后,跟我一样早早离开,还一直搭讪到电梯口的人;自然之友总理事张伯驹跟我年纪相仿,身负重担,带领着17个人的团队走在中国环保战役的最前线;曹峻“曹老大”帮我在分享会打圆场,宋坤把酒店的床位让给我的外婆、还有我见了惟一一面的郭川老师……有些人后来成为挚友,有些人再也没有交集。

我这个初出茅庐的“灰马”(不是黑马)只是户外前辈脑海数据库的一个新名字。没人知道我的蛰伏潦倒、“非徒步者人格”;另一方面,我只想把他们的目光放在步道上,但又挣扎着,不愿把“徒步者”的身份烙印得太深,不愿让步道取代我色彩斑驳的大地和天空。哪怕别人被这个名号骗了,我也不能骗自己。

英文中有个词叫“breakthrough”, 突破口。我明晰金犀牛就是我的breakthrough, 别人口中的“突然绽放”;然而我对它能带给我的一切,还抱着暧昧的态度。我不知要break什么,要go through什么。

鱼缸里的红龙睛被上帝之手扔进了大海,沧海寄余生,“箭已离弦”。

我想走去卡塔丁,因为我想要放声痛哭。我读着别人写的传记,揣摩着他们走去卡塔丁的经历,会和我的有什么不同。我可能也会像他们一样,在泥沼里的木头桩子上滑倒,摔个真正的狗啃泥;我可能也会遇上冰雹,被闪电击中,在大石头堆里痛苦地爬上爬下,在小木屋里被别的徒步者的鼾声弄得睡不好觉,在镇上被酒鬼骚扰……我可能会生平第一次在栈道上放声痛哭。可是我期待这种哭天抢地的嚎啕大哭。好久以来,我都是为了电影、书本、音乐里那些别人的故事流眼泪。我什么时候也该同情一下自己,赏给自己一次真正流泪的机会,然后咒骂:我真是个傻子,把自己领来这要死不活的trail上来受罪,究竟是为了干嘛?然后,发现这是个伪命题,继续哭得痛快,酣畅淋漓。

回到美国,我决定打好手里的牌:穷游锦囊,个人网站,无痕山林。

我一个人生活在胖哥胖嫂家的二楼的某个房间。孤独是我的出厂设置,我对此不屑一顾。二月和三月,除了打工,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做个人网站和写PCT攻略锦囊上。

我很少赖床,每天总有念头把我从混沌中拉出来。偶尔小胖家会来客人,都是跟我同龄的年轻人,当中有不少是UT的某某主席,某某石油系高材生,某某未来企业家。这种时候我才喜欢“赖床”,在下午三四点关紧窗帘,把屋子打造得跟史前洞穴一样黑暗。

不管是向着目标蠕动、还是不顾一切冲刺,我在这段时间极其高效:和通过K认识的朋友袁弘一起弄了个网站,我负责框架和内容,他负责所有的技术;为了写《PCT穷游锦囊》,把PCT的日记和攻略重新翻了一遍,慢慢累积了几万字的素材,从地址地理到装备补给,为第一份中文的长距徒步攻略倾尽我的所有;卖了单反,买了GoPro, 学了Adobe系列软件,为网站提供装备照片……

准备PCT时我兴奋而全面,每天做功课、写下进程;准备AT时我干练而沉稳,不再追求全面,只愿意抓住重点。PCT时尚有小文支持我、陪我走过准备期的全过程;AT的孤军作战,难免有诸多限制。

我除了自己的脑子必须清楚之外,还得把重要的信息全部写成一份“说明书”,交给胖哥胖嫂和袁弘。说明书的内容无外乎是:如果我N天没联系、电话打不通,他们有必要走警方的程序,通过我前几年寻找Taka学到的野外搜救那一套,确认我的下落。我还留下了包括我银行密码、护照绿卡照片、所有信用卡信息在内的完整档案,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这些信息说不定还有用。

就差写封遗书了。

胖哥胖嫂对“trail boss”补给员的身份一窍不通,我为了减轻他们的压力、同时吸取我在PCT上给自己过度邮寄的教训,这次只定下了5个邮寄点,其余几十个补给点完全依靠沿途购买。

“邮寄包裹”和“沿途购买”两种补给方案,各有利弊。总结CT和PCT的经验,我发现:

邮寄包裹适用于远离城镇、补给昂贵、物资稀缺的地区。邮寄包裹的好处是食物营养价值的可控性;可以批发购买食品,价格便宜;不用在补给镇子上耽误太多时间、增加徒步效率。邮寄包裹的缺点是依赖于邮政系统,包裹不一定能按时收到;依赖于邮局的工作时间(美国每个地区邮局的工作时间不同,但周日都是不开门的)。一般而言,邮寄包裹的最佳接受地点是补给城镇上的酒店、青旅、杂货店、户外用品店这样7天都营业的商业机构,而不是邮局。

沿途购买适用于沿途有较大城镇、物资丰富、价格公道的地区。沿途购买最大的好处是方便、可控性、食物的多样性。沿途购买的缺点是商品的价格可能会很昂贵;某些地区的小卖部规模有限,购买不到营养价值高的、适用于长距徒步的食品或是商品。

阿帕拉契亚小径是一条补给特别方便的小径,沿途有许多公路和城市。所以我选择主要沿途购买、再由胖哥胖嫂把越野跑鞋(大概600英里需要更换)、袜子、指南书对应的章节、存储卡、维生素/蛋白粉/离子含片等等寄到途中5个地点。

我根据网上的信息,买了AT的指南书:AWOL Guide。有关AT的资料太多、太杂。毕竟这条步道的历史比PCT整整长了半个世纪,徒步人数在2015年之前应该是PCT的好几倍,而且并不偏远,所以指南书的特点也跟我之前使用的不太一样。AWOL指南精确到每个重要的水源、庇护所、山顶和地标,而且它的英里数覆盖在海拔升降图上,让徒步者对“上上下下的享受”一目了然。

2月9日,在我24岁生日这天,我发布了网站。三月初,我又更新了AT的补给地表格和装备清单。补给地经过美国东部的14州,有六十多个城镇。我写道:“对于想在中途加入我的朋友,我一概不拒绝,只是希望你们知道我将会保持我的速度和行走习惯。加之这次AT的平均完成时间是6个月,我只给自己定了4个半月,时间很紧,怕是很少有机会能减慢速度。如果您愿意加入我,可以参照我的AT博客更新,确定我在某个时间大概的位置(大约一个星期内的预测较为准确),用微博或邮件与我取得联系。我们可以在小径上碰面,一起走一段,之后再按步速的差别做决定。”

网站上,还有不少有关太平洋山脊的文章。为了对比电影《走出荒野》和真实徒步的区别,我把Wild原片反复看了好几遍。《走出荒野》原著作者谢丽尔在书里写道:“虽然我的过去满目疮痍,但站在这条步道上,绝对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我就在我应该在的地方。” 电影里说:“如果上天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还会做同样的决定”。果真如此吗?谢丽尔是1995年徒步的PCT, 而《走出荒野》17年之后才出版、几乎20年之后才作为电影问世。这些离开步道的年月里,她是否也纠结挣扎过跟步道这个“前男友”的关系?是否也有过冲突与和解?她写的是否真的是1995年的那个自己、还是2012年重新回首时想看见的那个自己呢?

而我知道,2015年春天的那个我,冲动、短视,却不纠结、沉溺。蛰伏期的苦无以言说,可我并没有因此而萎靡不振。我不大相信虚无,认为徒步就是意义。大学时期推着我、燃烧着我的那股劲儿还没有断。但是这股劲能维持多久?

雄心壮志的我先在脸书(Facebook)立了个旗子:“年底之前,你们就会通过我的网站,跟随我在3500公里的阿帕拉契亚步道上“走”了一遍;会在夏天读到我的PCT中文攻略;会看到我的AT纪录片《我想走去卡塔丁》;会在国内的跟徒步相关的书上看到我的名字;会看到我在野外教授无痕山林的知识;会看到我徒步尼泊尔的照片……而且,我秋季就将成为德州大学奥斯丁分校的研究生了!”

事实证明,在我刚刚适应“自言自语居然能有人愿意听”的那段时期,立“小目标”还是能看到成效的:年底前,这些项目旁边,都打上了小勾勾。

出发的时间定在四月五日。三月底的奥斯丁已然是夏天,空气中散发着泥土和青草的香味,搅动着人的心绪,暗藏着大地的阴谋。得克萨斯的已经从春入夏,姑娘们穿起短裤走在傍晚的暖风中,笑声弥漫了奥斯丁大街小巷。

和去年的这个时候一样,我夜夜失眠。就像是跟现世的账还没算清、却又要被推往远方的未知……一年前的我,亢奋、不安、紧张;一年后的我,依然如此,丝毫没有长进。可是在那个我和这个我之间,已经隔了4200公里。

临行的前几天,我还是发扬了自己拖延症的光荣传统,一如既往地临时抱佛脚:收拾房间、整理行李、拍照和改照片、跑银行、跑邮局、联络好友、整理最后的文稿、更新网站……面对着这么多的“不从容”,也只好自我安慰:“行拂乱其所为”是“天将降大任”的前置条件。

除了带上路的一大背包装备,我还得考虑沿途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所以把剩下不带走的装备也做了清点和整理。我把这些“留守儿童”分门别类放进密封袋,标注名称(无外乎就是小绿小红这样的外号),统一放进一个大箱子里,交给Trail Boss胖哥胖嫂两口子。当然,这些“上缴”的物品中,也包含着我的护照、身份证件、银行卡等等。能带走的,永远就只有那么几样。就像翻箱倒柜地收拾搬家的行李,结果发现一年之中就用了那么几件物品,穿了那么几件衣服,90%的东西都是闲置状态。

这次徒步,我大部分的家伙都来自去年走太平洋山脊的装备。那个吸附着我的汗水的背包,被修修补补几十次的睡袋,舒服得像自家的床一样的睡垫,怎么虐都不会出卖我的净水器,在火山焚过几百次却依然坚挺的小锅,伴着我在黑夜里唱着“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的头灯,只有两个工具的“多功能”刀,压过沙子鹅卵石仙人掌刺的帐篷底布,还有那在曾经被老鼠咬穿了一个口的食物袋……

我把房间清空了,将所有的物品放进了箱子。掐指一算,毕业的两年之内,我的常住地址改了四次:纽约,宾汉姆顿,达拉斯,奥斯丁。说来可笑,两年前站在大学毕业领奖台上的那个光鲜亮丽、雄心满满的我,肯定不会想到如今我竟然小半年都会住在帐篷里、吃脱水食物、睡羽绒睡袋。那时的我肯定也想不到,背上这区区10英镑的家伙,竟能成为让我生命更加富裕充足的养料和工具。

终于有勇气阅读了《走入荒野》(Into the Wild),却发现这本被徒步者吹捧的“巨著”,在我心中有些过誉。

临行前两天,重新翻了Bill Bryson的《林中漫步》(A Walk in the Woods)。这老头子的文字嬉笑俏皮,没有沉重严肃的大道理,却能在字里行间透露出他对阿帕拉契亚小径的怀念。是怎样的沉淀之后,他才能大笔一挥,写下“A Walk in the Woods”这样的标题,就好像他刚刚习以为常地在家后面散了一个步一样。


回想自己:一直以来,我所追求的理想生活,只是为了能让手中的能力匹配上我的野心,让内在的冷静压制过外在的名号。睁开眼睛,所有的虚荣都是那么遥远,欢呼声和鼓励声仿佛来自另一个宇宙,与我毫不相干。我只剩下双手双腿,面前的背包,和一次无法预测未来的漫长旅途。

不知是不是这个时代,让我们不痛不痒;也不知是不是太好的生活,让我按耐不住。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缺少太多东西——但是我缺故事、缺经历、缺冒险;终究,我缺的是“大苦”。而徒步,能带给我一场跌跌撞撞的旅途,更能带给我这种切肤的体验。也许像李宗盛唱的,这只是一次次对命运的“不自量力的还手”。命运如果先不打脸,我就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些虐待的理由。

只是这半年,如梭罗的那句“吮吸生活的骨髓”。我应是吸得太狠,有点疼。我在深夜听着谭维维改编的《乌兰巴托的夜》,竟然痛哭了一宿。

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只怕这次的远行只为了求一个心安理得:我愿为心中所向的远方,受苦、忍耐、锤炼,义无反顾。半年以来,生活试着打击我、诱惑我、误导我,告诉我什么是好的、对的、舒服的、安稳的。但我站住了,没有从。

也许,正是身后的那些路和脚印,给了我这种定力。

“我们做了那么多努力,不是为了改版这个世界,而是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去年4月4日清晨六点,我和美国大叔鲍勃沿着蜿蜒的山路,在晨曦的微光之中驶向PCT的起点。一路上,我一句话没说。站在国境线,背脊朝南,我就这么一个人开始了PCT。

在PCT上的第二个星期,我有次竟在疲惫的行走中失了神,恍然看见長沼(CT同伴)在我前面带路。他走得很快,头也不回。我被这种力量牵了去,加快了步伐,下意识地想要跟上他——这是我在科罗拉多栈道上跟他一起徒步的常态。但当我意识到前面那个引导我的人只存在于自己的幻觉中时,只有一阵委屈的鼻酸。峰回路转,在那之后第二天,我就遇到了我在PCT上真正的引导者们:卡洛斯、奶爸、花和鲁多。我们看着彼此的背影、吃进去前一个人脚步扬起的灰尘,在这个默认的契约之中成为了彼此的标杆和推手,直至PCT结束。

可这次的AT,明显不一样了。亚特兰大的一群好友前来送行,远方胖哥胖嫂和袁弘的加油打气,让我知道看着我背影的人,还在身后。

但实际上,这也依然只是我一个人的旅途。背上沉重的背包,我才意识到,除了平时打工走的那些步数,我没有为AT做任何的体能训练。实际上,这可能是我大学毕业以来体能最差的时候。我有些踟蹰。

海南安慰我说:徒步者的姿态已经在你的骨髓里了,怎么会忘记呢?

海南几年前立下“我要走遍美国,去拍留学生的故事”的志愿,一时轰动了社交网站,也把他拉入了我的视线。几年来,海南的计划磕磕碰碰,机缘峰回路转;当年的壮志在浪起浪落之后进入了停滞的状态。在这个瓶颈期里,海南用德州扑克养活了自己,可这个影像计划始终是他心里的一个坎,一个未竟的梦。海南答应要为我拍摄AT起点的画面,此刻他正举着摄影机,在背着大包的我身边窜来窜去,寻找最佳角度。

海南说的对。包里装满了4天的食物、一升水、我的所有装备。刚背上的时候觉得沉,恐怕只是有大半年没适应过这个重量了。走了几米以后,背包好像轻了不少。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或许,身体的负重,把精神的负重给“挤压”走了。身体里有什么沉甸甸的东西被抽空了。

在山脚下的登记簿注册时,我发现自己是今年第1018名徒步者。目的地一栏,大家不约而同地写着“卡塔丁”(AT最北端,位于缅因州)。

上Springer Mountain步道的初始,有一个石拱门。拱门旁边立着一块深棕色的木牌,上面写着:

至AT起点斯布林格山山顶(佐治亚)—— 8.5英里

至AT终点卡塔丁山(缅因)—— 2108.5英里

用刚买不久的GoPro自拍了大合影,跟好友做别,我一个人向着AT真正的起点Springer山顶进发。四月初的佐治亚不算寒冷,我穿着绿色的防风衣、打底裤配短裤、越野跑鞋,背着PCT上的同一个背包,拄着PCT上同一副登山杖。

步道穿行在枯木林中,新绿尚不属于大地,一二十米高的橡树犹如整装待发的士兵,沉默而熙攘地凑成连绵的方阵。待树叶发芽之时,我又会在哪里?我是否永远只会比绿色,更靠近北方一点?

熟悉的酸痛感又回来了。我不紧不慢地按照最舒服的速度走,还是超过了不少徒步者:他们要么看似背着一座大山,要么自己看上去就像一座山。有些人三三两两地踽踽而行,走三步一喘,走五步一歇。

在美国所有长距徒步线路中,AT是最受欢迎的“处女线”。我佩服这些首次尝试长距离徒步的人们,因为AT一开始就毫不留情地翻山越岭,对菜鸟毫不仁慈。我听说从亚特兰大,如果约一辆到达AT起点地专车,可以要求司机在8.5英里外的另一个步道口等待,以便能在刚刚开始旅途之后就能马上放弃。甚至有些出租车司机专门做这类徒步者的生意,在AT起点附近的各大步道口等着,一有人退出,立马抢生意:要不要送你去酒店?要不要去镇上喝啤酒?

我难以想象,旅途还没有真正开始(还没走到AT起点),就决定退出,是一种怎样的心境。不过既然有这么多服务供应,说明第一天就退出AT的“需求量”应该不低。实际上,第一天往往是最难的。但对于没有经验的徒步者,他们看不到未来的曙光,没尝过苦尽甘来的希望,眼前只有最沉重的脚步、背叛期望的伤感。

一个背着Hyperlight Mountain Gear的大爷趁着我摆弄GoPro录像的时候超过了我。他步履轻盈,没拄登山杖。我想起来在本科读书时期,我的徒步老师John Green和Scott,都喜欢把手插在口袋里徒步。也许是他们带领的学生速度太慢。我们挥舞着登山杖一步一喘,老师们手插口袋哼着小曲,闲庭信步……也许我现在看着这些菜鸟徒步者,就跟我的徒步老师们当年看着我一般?

Springer山顶很平坦,有不少人是从离这1英里之外的停车场走来的。AT的起点既然就在这里,我之前爬山所走的那段路只能算“拉练”,不能算真实的AT里程。

有个人兴奋地叫着:找到第一个白油漆(white blaze)了!山顶靠近悬崖出,有一块平坦的空地,上面的一块大石头中,镶嵌着AT的纪念章,旁边画上了一道白色油漆。

这是AT沿途一万多个白油漆条纹中的老大,是这3500公里旅程的第一道杠。白色油漆是5厘米长、15厘米宽的长条竖直记号,一般每个几米至十几米就有一个。AT沿线的这种白色记号据说总共有超过一万个;如果徒步者走了一里左右还没有看到标记,那多半是走错路了。山野俱乐部也尝试使用其他的标示(如菱形铁片等等),但都没有这种白色记号保留得长久。另一种AT的记号是蓝色油漆(blue blaze),指示AT附近的其他步道,或是AT的改道、紧急天气使用的使用路径等等。在高原地区,这些记号可能会标记在大石头上,或是由小石头垒成的小山代替。

因为AT沿途的标记充足,徒步者一般可以不使用地图。AT不容易迷路,但同时也容易迷路,就是因为每隔几步路,树干上就会有一道白油漆。人们不需要认地图,只需要辨认好方向,别倒着走回头路,就行了。我在准备CT和PCT的时候,经常参考的whiteblaze.net网站,其名称也源于AT这道白油漆。白油漆是AT的坐标、名片和代言人。

第一夜,我选择在离斯布林格山顶3英里外(也就是AT正式里程第3英里处)的庇护所附近扎帐篷。到达时是傍晚,庇护所里已经有了20几个徒步者,围着火堆晚餐。吃罢,竟有几人开始自发地练瑜伽,做各种伸展活动。科罗拉多的年轻人马克开朗温和,让我想起了卫斯理(CT同伴);姑娘艾伦牵着一只狗;一对年轻的姐妹还带上了父母走一段;五十多岁的凯恩跟我的装备一模一样;乔伊是我在PCT上好友灰狼的同学……

AT的完成率不足20%。我今天遇见的这二十多位和善的面孔之中,只有不到四人能站在卡塔丁上微笑。在最初这几天结识的朋友,会一个又一个地消失。

阿帕拉契亚步道呈南北走向,我刚到达的是最南端Springer Mountain,最北端是缅因的卡塔丁山(Mt. Katahdin),全长3500公里,途经14个州:佐治亚、北卡罗莱纳、田纳西、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马里兰、宾夕法尼亚、新泽西、纽约、康乃狄格、马萨诸塞、弗尔蒙特、新罕布什、缅因。

步道主要沿着阿帕拉契亚山脉山脊而建。阿帕拉契亚山脉是地球上最古老的山脉之一,承受着亿万年的风化侵蚀洗礼,养育着美利坚百分之七十的人口。人们世世代代在阿帕拉契亚山脉伐木、农耕,这里既是“五月花”的开拓者对新大陆的第一瞥,也孕育着世界上最前沿的思想和文明。常春藤的教授把这里当成后花园,纽约的商人把这里当成避风港。

AT最初的修建意向并非单纯是为了保护环境、为游客提供户外资源。“AT之父”麦凯叶(Benton MacKaye)希望把AT建造成为一个规模宏大的社区发展项目,带动和保护沿途的农业经济、维护林业资源、促进手工业发展,让那些东部山林中的较为贫困的农业社区能够在访客的带动下重新恢复生机。麦凯叶的老本行是建筑,本来做得顺风顺水,没想到妻子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自杀了。这让麦凯叶重新考量环境和人性的关系、建筑与自然的平衡。

今日,在距离AT一天车程的范围之内,居住着超过美国总人口三分之二的居民,涵盖的大城市包括纽约、华盛顿、波士顿、亚特兰大、费城、里士满等等,游客的逐年增加既符合AT最初的推广民众野外体验的概念,也为其带来了困扰。AT步道管理局鼓励直通徒步者分散开始徒步的时间、或者不要单一地从最南端开始徒步,这样可以减轻步道的拥堵现象,让营地和庇护所的使用更合理,减少对环境带来的污染和对户外体验的破坏。

实际上,AT因为没有PCT上“刚走完沙漠就要翻雪山”的复杂地形,它的时间窗口要宽裕得多:只要你不怕早春最后得暴风雪、不怕超市阴霾的大烟山、不想跟别人扎堆,你几乎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一天出发走AT。话虽如此,徒步AT的最佳季节仍是夏季:每年的3月至10月是徒步高峰期。三月之前,美国的南部海拔较高区域依然大雪封山,加之东部本身的湿润气候,这些降雪湿度大,伴随着高风速,极其寒冷。而北部的缅因属于“苦寒之地”,即使在两千英尺的海拔都有高山自然带;卡塔丁山所在的巴克斯特州立公园更是在10月15日之后对徒步者基本关闭。

我听说就在今年3月,马里兰州的AT上刚死了一个人:一个徒步者的帐篷搭在森林中的雪地上,半夜被死掉的大树压倒(大树也可能是因为不堪积雪的重负)。冬天徒步AT并不是个浪漫童话。

因为AT长达80年的徒步文化的影响,大多数人都愿意和别人“扎堆”,选择3月或4月这个最热门的出发时间。我选择的4月5日,纯粹是致敬去年(2014年4月4日)PCT的出发日期。2015年4月5,简单好记。

出发,往往是最简单的。因为听说AT和PCT的“尿性”完全不同,讨厌之处几乎没有重合点,我还特意采访了几个走过AT的朋友:下雨了怎么办?太冷了怎么办?泥路怎么走?这些破事儿我在PCT上几乎没有经历过啊!

他们一致回答:suck it up! (凑合着办)。

出发之前我便知道天气预报:除了第一天天气晴朗,之后的3天都会是阴雨。刚上步道第二天,设想中最挑战的情况就出现了:在雨中的泥潭和水坑里爬超过40度的上坡,在被青苔覆盖的光滑大石头上走超过40度的下坡,在上坡和下坡之间,忍着大便。

杜鹃花树根低矮,枝蔓像手掌一样张开,呈兰花的形态,支撑一个倒立的“伞”。杜鹃叶在雨中颤抖着,油绿的叶片仿佛要渗出油脂。路面湿滑,还要在雨中跳石头过河。反正跑鞋早已湿透,落水也没有什么成本。我的雨衣是绿色的,乔伊的雨衣是橙色的,艾伦的雨衣是蓝色的。我们这群4月5日出发的年轻人,在雨中的迷雾山林,你追逐我,我超过你,一天就这么“青蛙跳”着。

AT的核心地标是“庇护所” (shelter)。这是一种木头半敞式小屋,一到两层,一面暴露在外,但是头上有顶,可以直接把帐篷睡袋放下睡在里面,省去了扎帐篷的麻烦。AT沿线的庇护所有270余个。这些庇护所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名称——新英格兰常称之为“Lean-to”(棚),仙乃度国家公园称之为“hut” (小木屋), 其他地区的统称为“shelter”(庇护所)。名称各异,但庇护所通常是一面镂空、三面围砌、有顶部的简陋建筑,通常是木质。庇护所有倾斜的屋顶,顶部有可以悬挂物品的衡量,墙上有挂钩;内部是一个一米左右的平台;底部为悬梁。庇护所附近有简陋的山中厕所(privy),依靠自然分解,没有冲水系统;附近多有平坦地面可以搭建帐篷,且有自然水源(小溪、河流等)。

我已是AT今年第1018个徒步者(实际人数可能更多),每天从起点出发的人超过四五十个,大家一窝蜂抢一个只能睡十五人的小房间是不现实的。庇护所除了能省去扎营的麻烦,其他的好处很少:你周围可能躺了六七个鼾声震天的大汉,头顶可能有老鼠爬过,谁半夜翻来覆去的话整栋“楼”都会知道,早上想要提前离开也不方便。庇护所往往也是社交场所、hiker吹牛的地方,对于喜欢早点休息的人,还是三个字:别想了。

第一天的庇护所里还有几个位置,但我还是扎了帐篷。第二天就不同了,下雨下一天,所有的人都想抢庇护所的位子,包括我。

但下午三点到的时候,我想待的庇护所里面已经满了,因为有几个徒步者整整在里面待了一天避雨!美名曰:步道上的全休日。

其他辛苦在雨里走了一天的人只能干瞪眼。我的心态比较平和,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在AT上是早晚得在雨里扎帐篷的,那就练练手呗,谁怕谁。

庇护所里,早到的人仿佛已经在睡袋里躺了一天。哈士奇蜷缩在胡渣大汉的睡袋上。我的同胞们用白气炉、木屑炉、酒精炉、口袋炉、一体炉等烧水做饭,把防风衣、雨衣、羽绒服搭在庇护所的横梁支架上。我没有带任何炉具,只能在雨里“吃冷饭”:墨西哥卷饼、果脯、香蕉干、能量棒……

布莱克和乔伊聊起了AT的完成率。官方统计的完成率是15%,他俩觉得实际数据应该更低。昨天大家还谈笑风生,可是能不能到卡塔丁,是一件很现实的事情。据说过了尼尔山口(Neel Gap), 继续下去的徒步者人数会骤减。而这才是最初的30英里。

傍晚,几十个人在一起讨论明天的计划,大家的意见分成两派:要么作死,上血山(Blood Mountain),一路杀到尼尔山口, 一共16英里;要么舒舒服服地走8英里,第二天再翻血山。

血山是战役旧址,地势险峻,下坡很陡,而且周围6英里不能扎营(除非有熊罐),所以需要一鼓作气翻过去。我当然是想马上到第一个补给地,避免抢庇护所的尴尬,所以选择了第一个方案。

雨没有降低行走的效率,却让扎营及其不便。第三日早上起来之后,一大堆东西都湿了。我的帐篷是Zpacks单层帐,下面是蚊帐,雨水很容易溅起来洒进帐篷里。打包的过程很痛苦,帐篷外部的泥巴和水加起来得有一磅重,还不算其他湿掉的东西。看来到尼尔山口青旅的计划是一定得完成了。

一天没有见到一个通径徒步者,但是遇见了几十个短途和一队栈道维修志愿者,他们每个周六从各自所在的社区出发,相聚AT。

AT和其他小径一样,绝大多数是由志愿者维护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各州开辟AT路线的过程当中,大批的志愿者投入建设的过程。他们的工具非常原始,手头的任务艰巨:美东的岩石坚硬,埋藏在林线之下,侵蚀作用较少,沙土并不多,很多步道都是从土壤里“挖”出来的大石头累积而成。这也是AT与PCT的一大不同:AT没有使用炸药,所有的树根、泥土和石头均是土地本来的面貌。AT初期的核心即是自愿主义:阿帕拉契亚步道在20年代至40年代的两个罗斯福时期基本完全由民间管理和建设的。各地的山野俱乐部组织志愿者,设计、规划、实施步道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与私人领地所有人握手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让AT得以从私人的“后院”经过。

血山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难,上升是两英里升高600英尺,比PCT上见过的1英里1000英尺要简单许多。下坡的确不容易,小径上全是泥和湿润的石头、树根,有些地方落差很大,需要用手协助。

血山脚下就是尼尔山口 Neel Gap (Gap和西部的山口、垭口的用词pass是一个意思)。公路旁有AT最著名的装备商店Mountain Crossing,店门口有一棵“屈辱之树”,上面挂满了鞋子。这是那些退出的徒步者留下的。血山这是AT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老大难山头。不少人从血山上下来之后,就直接退出了,所以尼尔山口享有“20%退出率”的美名。有些人打算再坚持一下,就在尼尔山口的装备商店Mountain Crossing搞一个“装备大清点”,让店里的工作人员检验每样家伙,扔掉不必要的、更换更轻的、把过重的东西寄回家。装备店自带邮局,把你的旧装备寄回家,可谓是一条龙服务,太会做生意了。

在步道这头三天,我预料之中的难点都发生了:没有景色、潮湿、陡、石头多、庇护所拥挤……步道本身就是最好的筛选者。

傍晚在装备商店里买了东西,订了青旅的床位,正愁没有吃的,一群栈道天使就出现了。他们是当地的教会组织,经常来这里做栈道奇迹。这次他们准备了三道菜和甜点,我连吃了两大盘。

青旅的下铺住的是“教授”。教授的确是一位教授,儿子在空难中丧生,教授此行是为了完成儿子的遗愿。我心里一震,想到了出发前刚读到的故事:父亲把儿子的骨灰带上栈道,但自己有伤不能完成,把儿子的骨灰交给了路上遇到的姑娘,由她带到终点。另外一本AT游记,作者的妻子得乳癌去世了,他在一年之后辞去工作、走上AT,以纪念亡妻,并感恩现在的生活。

步道上还流传着“保罗的靴子”的故事,行走AT是已故青年保罗的遗愿,他的家人便把他厚重的皮靴交给AT上的徒步者们“接力”,每个人背着靴子走一段路,再传给下一个人。就这样,靴子从斯布林格山被一路背到了卡塔丁,保罗的亡魂也跟着靴子,完成了他生前的愿望。

第二天,在Mountain Crossing商店逛了逛,翻了翻店里卖的《林中漫步》。坐在店门口整理食物袋子的时候,一个大腹便便、胡子比我头发还长的大爷走了过来,跟我唠嗑。

我说:我这次时间有点紧,八月底要赶回去上课。

大爷:如果到时候你没走完,时间到了,怎么办?

我:走完再说。

大爷:真好。我第一次走AT的时候,在终点前100英里退出了。虽然第二年又回去走了之前没完成的部分,但是感觉实在是太不一样了。如果能完成,就不要放弃。

我:之后呢?你又去了哪里?

大爷:后来我又通径徒步AT八次。

我一脸错愕。原来我见到了名人——走了AT九次的巴尔的摩杰克(Baltimore Jack,他已经于2018年去世)。我之前还听说过走完AT十三次的人。走完PCT十四次的威廉姆森干脆就把家搬到了步道旁边。以前我无法理解人为何要一次次重复走同一条路,但前段时间突然有了再走一次PCT的念头…..

今儿天气很好,我中午才出发。被杰克教育了一凡之后,我又遇到了老夫妻“把手”和“记号笔”。他俩知道我来自中国之后,便告诉我路的前方有一个美女剧作家,名叫“抄写”。抄写姑娘在中国教过书,旅行过三十几个地方,现在正和老公+哈士奇一起走AT,为新剧找灵感。之后,我果然在步道上遇到了一对带着哈士奇的年轻夫妇。我直接走上前,开始跟“抄写”说中文。她先是惊讶得不知如何回答,然后跟我聊起了如何喜欢大理、热爱成都的小吃、在火车站用中文买票被围观、被北京出租车司机坑钱……夫妻两人精神状态不错,但哈士奇狗狗看上去很累了。他们是我此行遇见的第三组带着狗狗通径徒步AT的人。

傍晚时分,到达庇护所时,连外面的空地上都已经搭起了二十多个帐篷,花花绿绿好似大本营。我甚至跟一个黑人姑娘和她的女伴走了一英里。要知道,我可从来没在CT、PCT上见过一个黑人!

我下午的状态很好,便决定继续赶路。今晚第一次在AT上独自扎营。第一次长距的人都很害怕一个人露营,喜欢往避难所附近的人堆里扎,于是AT沿途其他地方几乎没有露营的人。回想起两年前的夏天——我在CT上第一次尝试独自扎营的夜晚,阴风阵阵,松树参天,吓得我一夜几乎无眠。尔后,与其说熟悉了独自扎营的感觉,不如说每天都把自己弄得只想倒头就睡,就没精力在帐篷里翻来覆去了。

傍晚,远处响起了郊狼此起彼伏的叫声。我把食物袋重新整理好,所有食物全部密封,然后和它一起睡进了帐篷里。应对黑熊的办法有很多,可我没有熊罐容器,没有避难所旁边挂食物袋的绳索,也没有绳子和树能让我把袋子挂在营地附近。如果徒步王Andrew Skurka出现,一定会狠狠教育我的“不专业”。

可黑熊远不是我最担心的。

到目前为止,AT上的死亡案例十有八九都是凶杀,作案者大多数是沿线的居民、或者是逃难的怪蜀黍。马克的父亲本想在谷歌搜索上查找“Appalachian Trail Maps” (AT地图),跳出来的第一个词条却是“Appalachian Trail Murders” (AT凶杀)。想当初胖哥胖嫂听说我要去走东部的某条巨长无比的步道,就说知名美剧CSI的新内容是某杀人狂在AT上吃人肉……

美国东部的大山一直就不算是个安全的地方。《户外》杂志曾经长篇报道上世纪末宾夕法尼亚AT一个骇人听闻的谋杀案,男女主角皆被残忍地杀害;比尔布莱森的《林中漫步》曾写过仙乃度国家公园两位女同性恋者被枪杀,“AT速度女王”珍妮弗戴维斯也在她的第二本传记中写过2000年初美国东部山林内的连环谋杀案,等等。

AT上的死法层出不穷:在大烟山睡湿掉的睡袋,晚上气温骤降,被冻死;三月暴风雪被倒掉的树劈死、在步道1英里范围之内迷路26天之后饿死、各种物理性质的死亡(摔滑坠崖等等),但这些都没有流浪汉、杀人犯等更能捕捉人们的眼球。

阿帕拉契亚步道曾一度成为美国禁区。

美国东部的山野其实非常贫穷,尤其是我所处的阿帕拉契亚南麓(佐治亚、卡罗莱纳一段),这里民风淳朴彪悍,居民固守传统,有着“深南”性格,爽朗开放。可惜这里丘陵此起彼伏,土壤贫瘠,并不适合农业,很多人把这里当成进行各种非法活动的场所;再者AT离城市实在太近,宾州、弗吉尼亚就经常有流浪汉长年累月生活在步道上……“AT之父”麦凯叶最初的想法,就是建一条步道让AT沿线的社区“富起来”,可没想到,让AT火起来的,竟然是因贫穷和暴力而产生的凶杀案。

想着想着,我背脊发凉。我的帐篷位置不算隐蔽,可周围不见一人,竟让我有点怀念庇护所的拥挤。看来,我得摒弃PCT上养成的“随地而睡”的习惯,尽量扎堆庇护所。

在PCT上,法国同伴鲁多总结过:前一百英里是最难忘的,其刻骨铭心(精疲力竭)的程度远超之后2500英里。现在,我也不得不承认,AT最前面这段确实让我累炸了。

传说之中,今天下午三点之后会有雷阵雨。可走了一天,不仅没掉一滴雨点,还又热又闷。今年的新生代蚊子也开始学习它们的妈妈,跃跃欲试,想练习下祖传技能,往我身上直扑。四月的蚊子已经开始咬人了,这让我对这漫长的夏天充满了“期待”。

海尔瓦塞(Hiawassee)是AT经过的第一个城镇,从Unicoi山口和深溪山口两个地方都可以搭车前往。今天经过Unicoi山口的时候,我忍住了,心想可以再走二十几英里,明天从深溪山口再搭车。而这样做的顾虑是我的食物储备告急,不知道能不能再撑一天。

当然,大片总是有最后三分钟的拯救:山口正飘着烧烤的香味,原来是当地某教堂的志愿者们正在搞栈道奇迹:双层安格斯牛柳黄油奶酪夹心汉堡包!我感激涕零地咽下去了,原上帝真的不想让我现在进城啊,那我就再走一段路吧……

这两天,我已经把大多数一起出发的人都甩在身后,和我玩“青蛙跳”(速度相近)的只有马克和铃铛大妈。

马克是科罗拉多人,住在丹佛,已经有了徒步者的大胡子,年龄不可考,约20-35之间。马克的栈道名是Adios (西班牙语里“再见”的意思)。因为马克速度比较快,老是超过别人,不停向大家说拜拜,就此得名“再见哥”。

铃铛大妈,五十岁左右,缅因人,身强体壮型,徒步过美利坚的半壁江山,这次只走一半AT。大妈脚趾做过手术,现在又有点感染了。

其实前两天我也被自己的脚趾吓唬过。走之前太懒,没有剪脚趾甲;因为脚一直在水里泡,指甲也一直顶着鞋,昨晚已经有了乌黑的颜色。莫非要像Wild女主角谢丽尔那样一片一片把快要脱落的脚指甲从指头上撕下来了,说不定指甲盖还能做收藏。

六天之内,已经遇到了三次栈道奇迹。今天的奇迹除了有吃有喝之外,还包括被车送进城。

海尔瓦塞市依山傍水,城市明亮整洁,是不少富人夏天度假的地方。我和俩弗罗里达的姑娘+一缅因大叔在城里徒步了一小时,才走到了传说中的披萨饼自助餐。一路上他们在讨论着这一带的彪悍民风,还有流传甚广的犯罪故事。提到《女巫布莱尔》(又名《死亡习作》)这部电影的时候,我所有的神经元都开始警觉。还好在披萨自助餐里遇到了两大桌熟悉的面孔,减少了我们被“女巫”抓走的可能性。我已经一个星期没吃热食了,看见“美国深南”那物美价廉的菜单、便宜到麦当劳都逊色的美食,不禁大开吃戒。

昨天熊孩子们没来光顾我的帐篷,但听说有位大姐的营地被熊骚扰了两次。祸不单行,这位大姐在同一个晚上被毒蜘蛛咬了,从手指到手臂全部肿了。旁边的一位大叔当即让她把伤口割开,放毒血。直升机和警察全部出动,护送大姐进城里的医院。大姐今日在镇上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所有人都上前进行“采访”,大姐欣然表示这些小问题不会影响她的AT计划。

出发之前,我在个人网站上发表了一篇问答帖,摘录了近两三年来天南地北的网友们陆续提出的问题。其中有一个问题特别有意思:

“在你徒步美国的过程中,不怕发生意外缺胳膊断腿吗?不怕踩坑摔死吗?不怕滚落山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吗?不怕被凶禽猛兽流浪狗咬伤得不到及时救治甚至尸骨无存吗?不怕遭遇电锯杀人狂被杀害吗?不怕邂逅色狼变态狂被侵袭吗?”

这位知乎网友的问题,可以说是这几年来从家人到陌生人都最关注的:安全。这些问题如果平移至城市生活中,会不会更面熟:开车的时候不怕被酒架司机追尾吗?在逛街的时候不怕拦路抢劫吗?在家做饭不怕被查水表吗?在大街上走着不怕天上掉大石头吗?不怕变态杀人狂跟踪偷袭吗……活中小概率的事情很多,在城里不一定比在野外安全。但这并不代表小概率的危险事件就应该被忽视。野外最大的危险之处是一旦有小概率问题发生,得到救治的时间会比城市大大延长,甚至救治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所以野外的最重要课题不是如何应对问题、解决问题,而是如何避免问题。

就这点而言,我做得不算好。但从统计学的角度来讲,女生完成长距步道的比例,比男生要高。我认为这跟女性比男性活得长的原因类似:女性普遍更谨慎,没有男性那么“虎”;同时,我们的视野比男性稍微更发散,所以“第六感”更强。因此,我们因为莽撞、短视、急性子而犯下的错误,比男性要少。

John是我本科大学的徒步课老师,我第一次参加他领队的活动,就被带着爬雪山。我穿着牛仔裤、棉衣、绒靴子,在雪地里打滚,在风火台大叫……下山时,我看着30多度的雪坡,战战兢兢,生怕滑倒。John支开我的关注点,一边跟我慢慢往下蹭,一边跟我讨论:为何女性普遍比男性更害怕下坡?不知是他安慰我,还是确有其事,John非常诚恳地说:他认为女性普遍对摔倒更谨慎,是因为我们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大部分资源都给了孩子。孕妇,或是孕龄的女性,需要保全腹中的胎儿,所以一个普通的摔倒,男性的成本几乎为0,女性却可能会因此流产、甚至危及自己的性命。

聊着聊着,我便放松了起来。他的一句“其实摔了,也不会太糟糕;反正是软雪”让我真正从恐惧中解脱出来(我确定自己那时候没怀孕),撒欢了似的往下跑……没想到纽约的第一次雪山之行,竟然也变成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越野跑经历! 

而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撒欢地下坡。我的习惯性模式是:拄着登山杖,谨小慎微,每一步都要踩稳、避免所有的碎石和泥坡……如果说我在CT上活到最后是“狗屎运”,那走完PCT大致是因为“怂人命长”吧。

回到镇上的旅店,店老板告诉我房间已经订满了。我支吾道:有两个同伴在我后面…有一个缅因来的大妈…四五十岁…棕色短发…还有一个丹佛来的男生…二十多岁……

店老板问:你知道他们真实的姓名吗?于是我就傻了。步道上大家都用trail name称呼彼此,我到现在还不知道铃铛大妈的姓名是啥。

正一筹莫展时,说曹操曹操到。铃铛大妈笑容满面地把我拉进她的房间,安顿下来后,马克“再见哥”买来了啤酒,三人在露天阳台上吹吹牛聊聊天。房间是“蜜月房”,我和银铃大妈睡床,马克睡沙发,如果还有人想要跟我们分房,还可以睡在主卧内的巨型浴缸中……可惜佐治亚北部的物价太便宜,硕大的房间只要五十多刀,其他人纷纷定下独立的房间,整个汽车旅馆被徒步者占满。

酒店所有的房客几乎都是AT徒步者。每年夏天,就是我们这些人为沿途的小城带来无限商机。傍晚,一行9人压马路去自助餐厅扫荡,饭桌上大家又聊起了小径上的凶杀案。据说被害者大多数是赌独身女徒步者,大家都往我这里瞅。过去两个晚上我都是一个人扎营的,也经常一个人走路,让不少扎堆庇护所的人颇为惊讶。美国东部的徒步的确与众不同,不仅有毒蜘蛛和黑熊,还有怪蜀黍……

银铃大妈的大拇指被医生钻了两个洞,把里面的脓血放了出来,据说不疼了。那天在林子里被毒蜘蛛侵犯的大妈也上路了。如果人人都像他们那样强悍,估计AT的退出率就不会那么高了(当然,步道也会更挤……)

从海尔瓦塞返回步道,神清气爽,脚下生风。昨晚吃了两片过敏药,结果光荣地睡过了第一班车,导致上午十一点才出发。镇上吃的饕餮大餐在一宿睡眠之后发挥了作用,三瓶蛋白质饮料也让肌肉舒服了许多。回步道的班车是旅馆安排的,15个座位全部坐满。

重返步道。半路上,一小伙子傲娇地把小径堵住了,我就只好跟他走一段。他叫罗素尔,亚特兰大的码农,佐治亚理工毕业,卖了房卖了车,然后把身子卖给了AT。罗素尔说他在电脑前面坐了五年,没怎么锻炼,腿部肌肉都退化了。这分明是扯蛋,因为他没有登山杖,还能跟我走得一样快(前提:目前在AT上我也就遇到一两个人比我走得更快)。罗素尔明显是有备而来,在装备和食物上都做了很深的研究。“极客”在科学备战这方面,的确不容小觑。

走着走着,步道右侧的大树上挂着一个木牌:佐治亚/北卡罗莱纳州界。天哪,第一个州就这么被我们走掉了?旅途刚开始不到一周,这“打怪”“升级”之路的奖赏也有点密集了吧?要知道,PCT上我可是在加州待了90多天啊……

我和罗素尔在午餐时还翻看了指南书,发现新罕布什和缅因州有不少魔鬼上下坡,什么0.4英里之内上升850英尺啦,2英里之内上升3000英尺啦,让我刷新了对美国栈道系统坡度的认知极限(PCT上最陡的是1英里上升1000英尺)。几天前,我在脸书上抱怨这两天的小径太陡了,结果某AT大叔跑来评论:忍着吧,AT在进入新罕布什之前我,都是“平的”。另一位AT大叔说:进了新罕布什之后,就可以把登山杖扔了,因为爬步道要用手……

八点到了营地,又是几十号人,大家燃起篝火,簇拥在5000英尺的山顶上吹牛,看日落西山,看繁星升起。一直都听说有人穿着拖鞋走长距线路,今天终于得见一位拖鞋高人,穿着Crocs走完了约翰穆尔径。营地旁边有条小溪,几个兄弟抓了小虾,得瑟地炫耀着。

“只要爱对了人,情人节每天都过。” 我说:只要走对了路,每天都是假期。

醒来,晴空万里。我每天睡在帐篷里,把tyvek底布平铺在zpacks单人帐篷底下的蚊帐之上。帐篷用一根登山杖支起来,我睡在黄色气垫上,“岛屿”周围的海洋里散落着包里所有的装备:钛小锅,水杯和净水器,衣服,急救包,手机,GoPro, 食物…… 春末渐暖,不下雨的晚上,我只穿一件尼龙单衣,就能在20华氏度温标的睡袋里舒服地睡着。醒来时,我会花很长时间,仔细检查羽绒睡袋那薄脆的表面,用强力胶带(tenacious tape)修修补补,不让一根羽毛逃离。

穿上五指袜和越野跑鞋,收起帐篷,沐浴在斑驳的树影下。北卡的橡树林还没蹿绿,天空暴露而博大,偶尔走入杜鹃林中,杜鹃叶遮蔽天空,围出精致的绿色“隧道”。

灰熊大叔和我一边走一边聊天。他说有个朋友制作了一部关于AT的纪录片,讲的是一个失踪大妈的搜救故事。谈话正进行到高潮,前面出现一条小溪,灰熊大叔敏捷地踩石头蹦过了河,瞅着我在后面小心翼翼,步步为营。

过河之后,灰熊说:大妈的尸体在一年后被找到了,在一条河的下游,所以我刚才要看着你过河……

我听后向灰熊表示感谢,幸亏您在我过河之后才说明真相,不然我脚抖……

午餐时,灰熊告诉我河边有个姑娘,也叫“海蒂”。Heidi是我的英文名,貌似在美国这名字已经绝种,因为她是个“祖母才有的名字” (Grandma’s name)。海蒂姑娘居然跟我差不多年纪,相机都是同一款,还主动要求合影,说“现在叫海蒂的不多了”。海蒂姑娘生长在爱荷华那大平原中,从小没见过几座山,刚进入户外圈,就直奔AT,有点吃不消。在爬100英里观火台的时候,有一段很陡的上坡,白油漆刷在笔直的巨石上,需要用手攀爬。我让海蒂走在前面定速度,自己负责在后面气喘吁吁,以鼓励海蒂姑娘“你不是一个人”。

观火台是美国东部山林间特有的建筑,和庇护所、白油漆、林间厕所(privy)一样,是阿帕拉契亚的标志。这座观火台的位置,也正好是AT第100英里。我在纽约州立大学“冰蛤蟆屯分校”(Binghamton University) 读书的时候,学校户外队领队John大叔经常带我们去爬观火台。John立志要走完纽约所有有观火台的山峰,不知今天的他是否了却了这个心愿?

走了20英里,来到庇护所。我先选平坦的、被橡树叶覆盖的地表扎营,确认周围只是枯树而不是死树,离庇护所不进不远,不在从庇护所走到厕所的“要道”上。之后,我在附近取水,拖着水和食物袋子,走到庇护所横梁下的餐桌,参与集体时光。

除了马克,庇护所里还有两个年轻人:大猩猩和闪电。大猩猩市德国后裔,闪电是意大利后裔;他们的厨艺也被祖先的文化所影响。大猩猩用小刀细腻地割开干奶酪和香肠,扔进煮好的方便面里;闪电淘气地把大段地Salami意大利式香肠截成小段,穿在树枝上,在篝火里烧烤,一口一大块,让人垂涎欲滴。闪电搅拌着意面块,一边说着“我感觉吃进去一个小火炉”,一边得瑟地看着我又冷又干的大饼。

大家都对我的两件事表示惋惜:一是我没有炉子和气罐来煮热饭,二是我要赶时间,尽量在140天内完成AT,回奥斯丁上学。大家纷纷鼓励我翘一个星期的课,不要老是把刚认识的人甩在身后;但我很喜欢做追及问题,说不定一路走一路赶超,能把今年走AT的几千号人都认识一遍。我明白这只是乏力的自我安慰。如果我有充足的时间,我更愿意在步道上跟我喜欢的朋友们待在一起、共同前进,而不是匆匆赶路、不停道别。

我和黎晨哥是通过Bay Area Chinese Hiking 的脸书认识的,他曾在PCT上造访过两次,武功了得,体能上限未知。黎晨哥在AT出发前告诉我,他有一个表姐在富兰克林市,可以带我进城。

我没想到的是,雅玲表姐不仅带了我和其他四位一样又脏又臭的hiker trash来到了富兰克林,还带着我们去了两家超市+吃了两顿大餐+花了一天的时间陪我们转悠+把她的空房间腾出来给我们使用。雅玲姐是我们在AT上第一位全能栈道天使,让我们几个人感叹自己是何德何能得到这么好的待遇,以后必当日行一善回报上帝。

在雅玲姐的房子背后,一条小河安静地流淌着。我们五个人喝着红酒,吃着葡萄和草莓,躺在仰椅上,看着天上的云飘过。这让我想起了无数个南加的夜晚,繁星把夜空点燃,思绪翩翩起舞,言语泛滥。

我们这一队人里,只有我一个女孩。马克是四海为家的厨师;闪电是有痞气的码农;帆布男是沉默的画家;大猩猩是个文艺温柔的工科男。

大猩猩与我同岁,直男,纽约上州人,德国后裔,牛高马大,轮廓分明。大猩猩的父亲是动物学家,从小教给他各种哺乳动物的叫声;他把猩猩的求偶啼声学得最顺溜,经常跟我们表演,故得此名。大猩猩是传说中被“家庭教育”培养出来的小孩,18岁之前都是父母当老师,爹地心血来潮了就会拉着他和姐姐俩人进行公路旅行,一出走就是五个月。每次公路旅行都有个主题,内容涉及战争、地质、植物、政治等等,主要“授课地点”在各大国家公园,当然沿途顺带介绍常识,从汽车维修到美国公路系统到各地文化,一并延展开去。大猩猩的本科学校是纽约州立水牛城分校,说起来还是我半个校友。本科毕业后他去了斯坦福读研(学的居然是EE),八月底就要去洛杉矶工作、过白领生活了。  

马克和大猩猩的出身大不相同。马克的父母都是军医,从小驻扎再各个部队,一直颠沛流离。马克的母亲在他10岁时就去世了。他从15岁开始一直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大学也没有念完,但这并不能遮掩他的聪慧和才华。马克和大猩猩都做得一手好菜,而且他俩三观正、情商高,能跨越阶级和性取向(马克是弯男),聊得到一块儿。                                                                                                                                                                                                        

另外一个有趣的人是闪电。闪电哥也是精英家族出身,工科男,毕业之后工作了几年,再出来徒步。闪电特别聪明,却有一点痞子气,上能喝酒下能嗑药,和草根们打成了一片。                                                                                                                                                                                                        

帆布男是一个有四十岁大叔长相的27岁青年,画家,面容粗犷,性格随和,是闪电的小跟班。      

闪电和大猩猩聊起了步道带给人的变化,我微笑地听着,不说话。在两年前的夏天,我也曾有过一模一样的顿悟,而现在走得太远,竟然难以描述自己的改变。

虽然本科学的是心理,我现在对脑神经学的理解也所剩无几。研究人们身体和大脑的这群科学家们早就列出了徒步的诸多好处,我却不愿意了解太多。我只是一个爱走路的人;我当然知道走路能让我更“健康”,心肺能力更好、骨骼更健壮、睡眠更沉更香。可是这些好处,一个勤于运动的人也能得到,不需要走上长距步道、做大半年的“野人”。

过去半年的日子,我分手、搬家、车祸、领奖、蛰伏、出发;这也是一段“长距徒步”。要说其“生命密度”,也不算小;时间上,刚好是一段长步道的通径窗口。那为什么在奥斯丁我很难感到“活着”,而在AT的此刻,“活着”却是那么不容置疑?为什么我在城里也有“自由意志”,然而在步道上,我才能真正感觉自己是命运的主人?为什么我能在操场上跑马拉松,却不会像步道上经历一段“英雄之旅”?是我真的在那个“平凡的世界”里活得不好不坏不痛不痒,还是我此刻在一个“异世界”中,穿越过一扇门、一道屏障、一片森林,便可到传说中那升华的生命、真正的极乐之地?“异世界”有巨龙、鬼火、被“虚无”侵占的国度,有会说话的猫、不会老的人、魔法城堡和惊天阴谋吗?还是“异世界”只是我们猿猴脑的生理反应、情绪支配,是我们创造的幻象?

我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也不愿拥有上帝视角。徒步伊始的一切,就像人类的童年时光:无忧无虑,充满好奇,有安全和依靠感。最糟的天气不会让我们郁郁寡欢,家里的烦心事不会干扰走路时的惬意。但是,两三个月后,当这段AT之旅进入“青年迷乱”“中年危机”和“老年平静”时期,我在脑中营造的那个“异世界”又会变成怎样?

从富兰克林小镇返回步道第一天,傍晚五点,他们四位男士占领了庇护所,可我还想继续行走,毕竟自己一般都能走到七八点钟。

在最后的山顶上有一处观火台,我爬上顶端一探究竟。

台上坐着一对情侣和只狗。女生的眼神如鹰般锐利,男生笑的时候眼角有鱼尾纹。两人的皮肤有太阳斑,可能是因为被日落风霜打磨太久,我看不出他们的年纪。他们在天台上脱去鞋子,正襟危坐,面向日落。我心中什么东西震了一下,不说话,跟他们一起看着西边。

他们教我辨认远处大烟山的山脊,向我指出AT要经过的几个山头。山脊上的积雨云已经开始酝酿,向我们的方向缓慢移动着;他俩看着层层叠叠的雨云竟然越来越兴奋,大喊着“太酷了”。

我的直觉是这两人一定是搞户外的。不出所料,男孩在大烟山国家公园工作,女孩在我明天要去的Nantahala户外中心工作。户外人心中的火苗,在大自然里一点就着。

目睹大烟山的山脊线之后,我就对接下来的路程充满了期待。

我去过19个美国的国家公园,徒步穿越过7个,大烟山却是我一直以来最向往的目的地。

大烟山国家公园(Great Smoky Mountains)是AT要穿过的两个国家公园之一。大烟山是美国国家公园体系中年均访问量最高的公园;它常年云雾笼罩,多雨潮湿,在南塔黑拉的土地上孕育了种类纷繁的动植物,是全美生物多样性最高的地区之一。这里的鸟类、植物、大型哺乳动物(如黑熊、麋鹿)、萤火虫、菌类等等都是镇园之宝。

AT会在大烟山爬升至6000英尺,并到达全线海拔最高点——克灵曼之顶(Clingman’s Dome)。这里没有靠谱的气象观测台,每个山头就是一个气象体系,一天之中晴雨多变。因此,大烟山的76英里穿越也是AT全程最困难的部分。这里常年被雾气笼罩着,天气变幻莫测,寒冷、阴雨、大风、雷电、暴雪都可能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出现。

自从进入北卡之后,每天都会下雨,我已把此当成常态,尽情地享受着。我当然希望在晴朗的天气目睹群山的真容,但我坚定的认为雨水和云雾是大烟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接下来的几天我在大烟山遭遇了恶劣的天气,这必然是她真正的面貌。

来徒步之前,资料上都说AT没有景色,全在林间漫步,单调无聊。我倒是很喜欢AT的“绿色长廊”风格。一天之中,绿色是主题:绿叶、藤蔓、青草、苔藓目不暇接。雨中,白色的雾气穿过森林,整个小径仿佛是天空之城的走廊。每到开阔之处,便能看见云海沉入山谷,远方的山峰漂浮着,仿佛白色奶油蛋糕上的巧克力。松、柏、杉、橡、桦是山林中的士兵,庄严挺立。脚踩在松软的泥土上,大地发酵着,散发出潮湿的清香。在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的循环中,这片北美大陆上最古老的山林吸纳吞吐着亿万年来的日升月落。

在山中,饮不尽的是这种沉默的威严。陶潜、李白、王维、苏轼正合适,白居易、李煜、纳兰性德也可乱入,李清照的“天接云涛连晓雾,星河欲转千帆舞”也竟然试用。我眼前的这场大戏,和千百年前在太平洋另一头的土地上出演的剧目,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就安静地听雨吧,如果古人没有抱怨,现在有帐篷和雨衣的我,还能说什么呢?

上午在泥里滑了6英里,来到了南塔黑拉户外中心。这里是北卡的水上运动重镇,来这里玩白水漂流的人尤其多。

雨砸了整整一天,徒步者相继从山里出现,背包裤脚鞋袜上盖满了泥巴,脸色苍白阴郁。昨天才说“雨中的大烟山是她本来的面貌”,今天就尝到了打脸之痛。

放下背包、在屋檐下享用一顿热餐之后,他们满意地靠在椅背上,点一瓶啤酒,向其他人吹吹牛,感叹一下雨中徒步的不易。一个19岁的高中毕业生说,雨衣没有屁用,因为里面还是会因不透气而闷得全是汗,最终得结果都是全身湿透。

我和马克对坐着,分享着一桌菜肴。马克是我全程目前为止最有好感的男生,他和其他那些五大三粗的荷尔蒙爆棚的大汉不同,比较细腻、温和。我曾经看到他穿着支持LGBTQ的衬衫,对他的性取向略感好奇。果不其然,饭桌上,马克跟我聊着聊着,便透露他是gay。我的步道罗曼史的男猪脚要另觅他人了……

等了十二天,今天终于睡进了庇护所。

我对庇护所又爱又恨,这跟我的徒步风格有关。我在AT上目前这段(佐治亚-北卡)区域一天能走20英里(合32公里),大约能经过2~3个庇护所。每晚七八点钟结束徒步的时候,最后到达的那个庇护所多半都满了,因为有很多人每天只走六七英里,从一个庇护所移动到下一个庇护所,在最早的时间抢占位置。但我又不肯少走一点路,如果让我每天下午一两点就结束徒步,还不如要了我的命。我不希望让每天的徒步计划成为庇护所位置的奴隶。

另外,庇护所是嗨客们睡觉吃饭吹牛聊天嗑药避雨搭讪休息的场所。不像帐篷里那么自由,想啥时候睡觉就啥时候睡觉。有些人在庇护所嗑药、喝酒、大声喧哗,你只能眼睁睁地瞪着。

庇护所也是老鼠的乐园。老鼠对徒步者来说是比熊还恐怖的动物,它们牙尖嘴利,无孔不入,飞檐走壁,攀绳索翻背包样样武功了得。它们在夜里发出叫声,一个屋子的人都没法睡好,生怕自己的食袋被老鼠咬穿。我在华盛顿的PCT见识过鼠哥哥的威力。阿鼠从食袋的口子直接爬进去,把装满trail mix的密封袋咬了一个口,里面的东西被舔得干干净净。我还听说过老鼠咬穿帐篷吃东西的故事。这些山鼠和城里的同伙们品种不同,功力更甚。

但是庇护所有一样东西是让人无法抗拒的:屋顶。在庇护所里睡觉,就意味着不用搭帐篷。试想着在倾盆大雨中走了一天,鞋袜都湿了,在雨里把包里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在雨里搭帐篷……庇护所是雨中的最佳避难所,一到烂天气就人满为患。

从南塔黑拉户外中心出来,发现二十多个人在竞争同一个庇护所,让我有点毛。我一天能走的距离,他们要分两天走,因为这样可以天天睡庇护所。但这样就让那些走了更多路的人丧失了机会。

雨砸了一天,小径变成了泥河,一步一滑,我是真的不想搭帐篷了。庇护所里有几个哥们在这里休息了一天避雨,其中一个人大概觉得不好意思了,把他自己的位置清出来让给了我。

谢天谢地,今夜又将与鼠兄同床共枕。香烟的味道已经熏得我眼睛呛了。

二十分钟之后,闪电和眼镜男出现了。马克“再见哥”在南塔黑拉等包裹,估计我和他无法再见了。既然跟马克没有未来,我倒是真想把他介绍给奶爸,毕竟走长距路线的gay实在是太稀有了。

我和闪电讨论了一下,两人都觉得我们应该后来居上,赶超这些“庇护所懒人”,争取走到队伍的最前端。4月5日在AT的出发日期里算是偏晚的,但我们目前周围的人基本都是三月底出发的了,说明我们已经超过了不少人。

次日,在庇护所内醒来,一夜没怎么睡好。半夜有鼠哥哥吱吱叫唤,鼠兄弟们爬上绳索,把谁的食袋给咬穿了,嗤嗤直响。

我的食袋放在背包里,但我还是不放心,把食袋塞进了睡袋里,就这样辗转睡着了。

在前往大烟山的路上,AT一路下坡,抵达Fontana Dam芳塔娜水坝。芳塔娜是大烟山的南侧入口,有一个度假村,住宿昂贵。我从AT进入度假村,竟然在渡口迷路。

在芳塔娜度假村,我居然见到了去年PCT的朋友——茶姑娘。茶姑娘和她的三个朋友比我早一天从墨西哥国境线启程,我们在出发之前一同住在栈道天使鲍勃大叔的家里。茶说她去年十月底才到达加拿大,走完全程用了六个半月,庆幸的是华盛顿没有下雪。但因为速度慢,她和同伴被加州接连不断的山火困扰,甚至在山火里被消防员保护着,冲出林中火灾现场…….

大多数徒步者都直奔一个地方:芳塔娜“希尔顿酒店”。“希尔顿酒店”其实是一个庇护所,但它不仅有上下两层,还提供热水、淋浴、照明,可以睡二十几个人,是AT上最“豪华”的庇护所之一。闪电兄进了庇护所占位置,我却没有太大兴趣。庇护所把一批批徒步者集中在一起,几十个人簇拥着,以类似的速度前进,抢占下一个庇护所,造成了步道上的拥堵和滞留。还听说有人在“希尔顿”待上好几天.…..

我决定当晚继续前进,穿过水坝,进入大烟山,在第一个营地扎营。

芳塔娜水坝附近在举办什么盛大的活动,路上是豪华的跑车,天上是大疆无人机。这个水坝是40年代建造的,长720米。没人跟我一起进大烟山,我便一个人走在傍晚的潮气中,穿过水坝,来到大烟山的入口。天色渐暗,远处乌云骤起,蒙蒙雨打扰着水面。走进梦中的大烟山,我却感到莫名的惆怅。除了乌云和水汽,还有什么重重地东西压在心头,不可名状。

因为AT经过的路段属于大烟山内部远离公路的偏远区域,这里向AT直通徒步者收取20刀的AT徒步者许可证费用,主要用于向园内的巡逻人员“Ridge Runner”缴纳工资,这些人是半志愿性质的雇员,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在园内巡逻,向徒步者提供天气预报、教授他们无痕徒步的知识、汇报步道需要修复的部分、并且对步道和使用者的大致情况作出记录,等等。

每一间庇护所内有4个位置为AT徒步者所保留。其他的非AT长距徒步者可以提前在网上预订庇护所内的“位置”,在庇护所满员时,这些非AT徒步者有优先权,AT徒步者需要把位子让给他们。在庇护所内依然有空位的情况下,所有人需使用庇护所,不能扎营;如果庇护所没有位置,不得不扎营,也必须把帐篷搭在庇护所周围的地方。这个规定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徒步者的安全(大烟山的黑熊数量较多),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公园内脆弱的生态环境。

一路上坡。遇到一个向南下山的老人,这是他第十次穿越大烟山了。深林是一座迷宫,解法早就写在万众生灵的基因里,他们一起编制了这个庞大的秘密。只有我是闯入者,是局外人。

Ridge Runner巡逻员检查了我的许可证,还撂给我一个好消息:明天全天下雨。虽说雨已经下了一个星期,但明天却十分关键,因为这是我计划登顶AT最高点——克灵曼之顶的日子。

在第一个石头庇护所旁搭了帐篷。半夜狂风骤雨,铁马冰河入梦来。醒来,速速收好东西,把帐篷拆了,跑进庇护所加上一层衣服。庇护所里的人都醒了,十二双迷迷糊糊的眼睛盯着我,准确地说,是瞪着我。大家都觉得这小姑娘疯了,大雨天还这么瞎正经。摩托车老头说:We are signed up for this. 是啊,都是自找的。生命在于折腾,且作且珍惜。

我走出庇护所时,一个声音说:“小心点,别迷路。” 我曾听说过大烟山的“诅咒”:因为这里常年云雾缭绕,能见度很低,曾有AT徒步者分不清来路和去路,在庇护所睡了一夜,第二天竟然按照来时的路、沿着反方向,走回了头一天的庇护所,到了之后才发现,这地方好像来过,哭笑不得。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我仔细确认庇护所的标牌,认定方向正确之后才敢前进。白油漆的确把我们从地图和指南针中解放出来,可也削弱了我们辨认方向的能力、了解地形的欲望。

小径变成了一条河,黄色的泥水流成了瀑布,一脚踩下去,陷进泥坑里,再用加倍的力气把脚拽出来。深深浅浅中,我前几天“雨中的大烟山才是真实大烟山”的浪漫幻想踪迹全无。

这已是三年来的家常便饭。遥想去年PCT在加州爬雪山,每天要涉水过几十条河,陷进雪坑里,还拽不出鞋来。半夜气温降到零下,鞋子结冰,第二天早上起来要烧沸一壶热水,浇在鞋子上,才能把脚放进鞋子里。有时候一连好几天,脚都没有干过,每天早上都要鼓起勇气把脚塞进袜子鞋子里……长距徒步的日常,就是湿、冷、汗、热、饿、渴。

AT与PCT的区别已经很明显了。PCT坡度缓,气象稳定,每天的计划都基本能完成,就算12天不洗澡也不会太难受。AT老是来“大姨妈”,一整月不停,一连好几天都不见太阳和蓝天,还真以为在“穹顶之下”。人在AT上,只要三四天不洗澡,就会浑身发痒发臭,跟长霉了似的。

正出神,一只熊从我前方跑过。它的毛色很浅,体型较小,从山顶飞奔下山,像是一只回家避雨的小黑熊。昨天我就在栈道上看见了熊脚印,心想着,如果在大烟山还看不见熊,就太遗憾了。我对美洲黑熊完全没有惧怕,只担心它跑的速度太快,来不及照相。

这里是国家公园,是联邦政府属地,所有的动物受到保护,甚至“过度保护”:据说70年代的时候,这里的庇护所都被带电的栅栏围起来。熊围在栅栏外,好奇地看着人。这就是公园“保护游客也保护野生动物”的绝佳方式。到最后,熊虎视眈眈,人提心吊胆,电栅栏也没能让熊跟人真正和平相处。现在,庇护所附近没有任何栅栏,人们反而更加戒备,妥善处理自己的食物,留给熊的机会反而更少。

雨越下越大,我离克灵曼之顶还有八英里,雨衣的内部湿了,打湿了防风衣,我越走越冷。

正好前方有一个庇护所。庇护所的前庭是个风口,我可怜地掏出两个能量棒,站在背风的墙后面啃着。房子里传出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很热闹。凑近去一看,整一个小地方堆满了人,花花绿绿的湿衣服挂在各处。

“进来吧,我们在生火。” 庇护所的角落有一束小火焰,火苗很小,烟雾浓重,一个小伙子坐在火堆前面折树枝。第二层上的姑娘大声地说着话,眉飞色舞,手中捧着一壶热巧克力,水汽从锅里升起来,看上去真像一碗神仙汤。三三两两的人煮着饭,其他人交谈着,没有人有要离开的意思。看来这一帮人昨晚就睡在这里,今天打算留下来避雨。

这么一瞅,我的雄心壮志也没了,毕竟在这样的凄风苦雨里登顶克灵曼也没啥意思,不如留下来跟这帮人吹吹牛,总比再失温一次强。因为这一次,肯定没有长沼来救我。我想起CT上遇到的惟一步道天使“苹果大叔”曾说过,他每年十月会在大烟山接待照顾南行的AT徒步者,其中有人在大烟山没做好背包防水,淋雨一天之后,睡袋湿透。晚上睡在湿睡袋里,半夜气温骤降至零下,睡袋结冰。早上起来,已经是一具死尸……

正在庇护所里窝着烤火,茶姑娘突然出现在了门口。她没穿长裤,雨珠滴答滴答地往下落,腿上溅满了泥,看得出来她在瑟瑟发抖。作为PCT老战友,我赶快给她腾出位置。

庇护所里有一对父子搭档,是专业的生火团队。爹地心态很年轻,儿子当他的面吸大麻,老爹泡也不冒一个,估计自己也年少轻狂过。这两父子一个负责在外面捡木柴、折木柴,一个负责照看火堆。

庇护所是没有“门”的,只有三面墙。大烟山的庇护所比较高大上,门脸是一面巨大的帆布,下面用大石头固定住,可以挡风。狂风在外面撕扯着帆布,发出震天的响声;屋里的火堆艰难的挣扎着。不过大家对父子档给予众望,分别把湿漉漉的衣服挂起来晾着,好像这火苗就真能把什么晒干一样。

我居然过上了自己最鄙视的“步道nero”。这么一休息,计划又不得不推迟一天。

第二天早上,雨停了,我们在大雾之中,登顶了克灵曼。AT的最高点白茫茫一片,啥也没看着。不过听说一年之中能在克灵曼顶上看到东西的日子不超过40天,我也就心理平衡了。克灵曼前后一英里,松树和杉树取代了低海拔的落叶林。树干折弯了腰,顶在步道之上,像万圣节的鬼魂,披上翠绿的苔藓,折腰接待路人,去往断魂谷深处。

中午,浓雾散去,我搭车前往盖特林伯格(Gatlinburg)。盖特林伯格是田纳西的旅游胜地、度假重镇,地处大烟山国家公园的边界,有国道穿过,游客络绎不绝。AT徒步者都很避讳来盖特林伯格,觉得这儿不过是一座用旅客的钱堆起来的小城,跟拉斯维加斯无异,只会吸金,搞不好来了以后进入“物质漩涡”,连继续徒步的兴致都没了。这种顾虑是有道理的,因为盖特林伯格是资本砸出来的度假城,街上有各国餐厅、书店、游乐场、电影院、服装店、纪念品商店,都是些徒步者“带不走”的商品,我们只能眼巴巴地window shopping。晚餐居然是德州牛排。我和茶姑娘、营养学家三人在暴雨中的屋檐下喝着啤酒,看着这个小城的观光客狼狈地在暴雨里狂奔,感叹时来运转。

在雨里玩了一个星期,终于从北卡的“穹顶之下”挣脱出来,我赏给了自己一个单间。第二天磨磨蹭蹭,直到下午一两点,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别梦了,还要继续上路。

为了回步道,我重操起了自己的老本行:搭车。话说自从三年前搭车去丹佛,之后连续两年走步道,途中去补给地都需要搭车。站在路旁树大拇指的经历有了不少,不过更多时候还是通过微笑和口水,“游说”步道附近的游客,载我(们)一程。今天运气不错,五分钟之内就有车停下了。吉米是个心宽体胖的中年大汉,已经有了5个小孩,全家福挂在车前方醒目的位置,车子里则载满了音响设备。吉米对AT一无所知,我也很难向他解释在林子里走五个月是什么概念,所以两人一路的对话主要关于北卡和田纳西的大山。

回到AT,终于遇到了“德州一家子”,爸妈俩带着三个小孩,要走完AT全程。我早听说这家人与众不同:他们的7个孩子全是“home school” (家庭教育), 没一个孩子去过一天学校;一家人是虔诚的基督教某分支的信徒,爸爸在达拉斯做医生,妈妈全职在家当老师。但是他们在周六做礼拜,而不是周日。每逢周六,哪怕天气再好,他们全家也绝不会走1英里,认准了要“安息”,敬拜上帝。人们议论纷纷,说他们应当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友”,至于这个基督教分支有什么样的名声,在鄙视链的哪一头,我也不大清楚。虽然这些孩子没进入过校园体系,他们的言谈举止却不亚于同龄的孩子,甚至更加成熟、体面。三个孩子中,有两个姑娘是奥林匹克冬运会滑雪项目的种子选手,背负重量跟成年人差不多,行走速度却比大多数人都快。

在庇护所又遇到了闪电,他的膝盖受伤了,需要在热泉市休息一天,看来我又要失去一个熟人了。

大烟山的最后一天。天气异常晴朗,步道沿着山脊延申。途中有几个时刻,恍然觉得自己回到了南加州的大山。这76英里,回忆里满载了雨水和泥。老天大概是觉得空降了足够的液体排泄物,这两天来了个大晴天。大烟山北部的步道平缓、视野广阔,还有变幻的云朵和惬意的山风(时而是狂风)作伴,轻松拿下24英里,晚上住进了“站立熊青旅” (Standing Bear Farm)。

每年夏天,两千人次以上的通径徒步者+N千人的分段徒步者会组成一路移动大军,浩浩荡荡地碾压过美国东部的山川和大街小巷,所以自然有不少人打起了做徒步者生意的主意。AT徒步已经兴盛了五六十年,最开始有许多人免费提供住所和服务,跟PCT上不计报偿的索夫里一家很像。但这些年徒步者数量陡增,栈道天使不得不变成“收费天使”,原先许多小规模的私人服务也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大型一条龙“青旅式补给点”。 之前经过的尼尔山口(AT第30英里,“耻辱树”所在地)和南塔黑拉户外中心(AT第137英里)都是小规模的补给系统,它们虽然不在城镇里,却包涵了青旅+食品店+户外商店+木屋出租+洗衣淋浴等等专卖针对徒步者的设施,住宿大约20美金一个床位,其他的服务另外收费(其实床就是一块木板一张床垫而已)。最坑人的属AT最开始50英里的所有步道口、公路岔口,几乎都能看见各式“广告”;我手中的AWOL指南上写出的不少“青旅”,口碑都不算好,因为拿杯自来水,主人都恨不得要收费;洗衣服、洗澡,都要明码标价。对于我们这种走过别的长距步道的人来说,享受惯了免费的服务,难免有些不适应。

今晚的“站立熊”是一个挺有个性的青旅。它其实只是山坳之中的几座低矮小木屋,旁边的“公路”还是石子路。主人把当中的一个小木屋改造成了上下铺青旅,另外的木屋成了厨房/浴室/洗手间/洗衣房。商店里没有收银台,大家随便拿东西,把商品和价格记录在一张纸条上,全靠自觉。这里有如大山深处的世外桃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没网没信号,几十个徒步者聚在一起,洗澡,喝酒,吃饭,聊天,吃饭,吃饭,再吃饭,聊天,喝酒,吹牛,睡觉,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AT一共经过14个州,可现在这段路却异常纠结:小径贴着北卡和田纳西的州界线,一会儿在北卡,一会儿在田纳西;两个州的庇护所、补给地风格完全不同。

离开站立熊之后,小径上了一处高地,我等怒赞风景大好,却分不清此地是在哪个州。在站立熊,一直听大家聊Max Patch曼克斯高地,一直不知道那是啥玩意,只听说那里有360度无遮拦的开阔景观,可以向四周远眺群山。这样的景色在PCT上几乎每天都有,让我几乎审美疲劳;如今在大美东,四面环绕的景色倒成了稀有之物,许多地方只能远眺180度以内的远山,剩下的范围都被临近的山体给遮挡住了。曼克斯高地果然不负众望,让我不由得感叹:这不是回到了科罗拉多嘛!这不是回到了加州嘛!也不知这种比较会不会委屈了这个田纳西原产的景观:拼了命也只能跟西部看齐啊。

四月底的艳阳里,森林活起来了。当初离开佐治亚时,树枝还是光秃秃的;转瞬间,我已在步道上整整三个星期,夏天也逼近了家门口。蚊虫开始在林子里转悠,围攻每一个携带“移动沼泽”气息的旅人。叶片从新绿转为嫩绿转为翠绿,阳光从上午九时起就开始撒欢。比恐龙时代古老得多的蕨类植物在低海拔泛滥。我们走出了大烟山的气候区。

光影流转,北卡和田纳西的林中漫步,也越发惬意。

从站立熊青旅出发的大军浩浩荡荡朝曼克斯高地前进的途中,居然在登顶前遇上了两组栈道奇迹,好事成双。一组提供甜品、冰淇淋,一组提供啤酒饮料和炸鸡肉汉堡。可惜这两家人都把车停在了一个风口上,十几个徒步者哆哆嗦嗦,吃着冰淇淋喝着冷饮,感觉像进了大冰箱。有教堂大妈发放自己手工缝制的毛帽;有一个个用小篮子装好的零食;有烧烤、啤酒、急救箱、甜食、晚餐;有“垃圾处理员” (因为徒步者需要背着自己的垃圾,无痕山林原则一定得遵守)。和PCT最不同的是,所有的栈道奇迹的准备者(即栈道天使)都在现场,不像PCT上的奇迹都是无人看管的。这些天使们大多都不是AT徒步者,怀着一部分崇拜、一部分怜悯的心态,向这些山间“野人”提供物质、换取故事。

阿帕拉契亚步道虽然不是美国最古老和最长的步道,却是世界上最长的只允许人通行的徒步路径。它的情怀和象征意义每年都感召着全世界的“朝圣者”,是一条“追梦人”之路。不论是“精英”大猩猩或闪电,“草根”马克或帆布男,“右派”的德州信徒一家,还是“左派”的大烟山父子:AT的徒步者的形象大致如此:生活简朴,有独立意识;一个极端是革命,另一个极端是隐居。在过去的100年来,AT徒步者的年龄(5岁到85岁),用时(从46天到8个月)和目的(从体育竞赛到艺术创作)各不相同,却各自为AT独特的“步道文化”注入活力。

AT的第一个徒步者是Earl Shaffer, 早在1947年就用了124天徒步完成全线,并在之后完成了从北到南的直通徒步,成为了第一个从两个方向出发完成AT的人。AT年纪最大的直通徒步者当时是87岁高龄。2013年,年仅5岁的Christian Thomas(步道名Buddy Backpacker)在父母的伴随下完成了AT全线,成为了史上年龄最小的AT通径徒步者。2014年,Buddy完成了太平洋山脊径的徒步。我和他在PCT上有过短暂的相遇。

小径在一连串的拔高之后升至山顶,脊背竟是一连串陡峭的石群,需要用手攀爬。背后的大叔说:你知道不,有个盲人徒步过AT,真不知道他(遇上了这样的情况)是咋走下来的!

在热泉市的青旅,玻璃柜里展出了一双皮靴,那是“小松鼠”的徒步鞋。小松鼠是一个小姑娘,年仅15岁在无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走完了AT,又听见有人说:真不知道她是咋走下来的!

步道天使Tom向我将该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好基友,从宾州划船,沿着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南下,划船几千公里之后还没过瘾,之后紧接着从佐治亚开始,徒步AT。在划船的时候,他们居然在船板下发现了一只小猫。兄弟俩决定把这只猫带上AT。于是,俩人途经的所有庇护所,从来没有老鼠偷食。因为全程“营养”条件太好,小猫刚被发现时重4磅,俩兄弟到走到卡塔丁时,猫已经长到17磅——比我此刻的背包还重!

AT最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应该算是盖特伍德奶奶了(Grandma Gatewood)。1955年,高龄67岁的盖特伍德奶奶成为了第一位通径徒步AT的女性。更让人震惊的是她的装备:一双Keds网球鞋,一张军毯,一张塑料的浴室帘布(宿营用),一件雨衣,一个搭在单肩的手缝背包。就此,盖特伍德奶奶成为了“轻量化运动”的开山始祖。她在72岁和75岁高龄时还分别通径了AT两次。

每当有人问我是不是一个人徒步时,我都难以回答。我只是突然想到,“ A Walk in the Woods”这本书的德文翻译是“与熊野餐”, 中文译名是“偏偏与山过不去”。经过了这么多路、遇见了这么多人、听了这么多故事,我觉得还是那四个字最恰如其分:林中漫步。

在美国的步道体系里,很少有路段会穿越过一个城市。在PCT上,南加州的甜水镇是全线惟一一个在小径上的城市。而AT上,这样的栈道城市有好几个:北卡的热泉市,弗吉尼亚的大马士革,新罕布什的汉诺威等等。

在经历了270英里、十几天大雨、大烟山和南塔黑拉的洗礼之后,热泉市(Hot Springs)的一切都那么惬意。我在这里躺了一天,吃了一天,看徒步者从青旅进进出出。青旅的通风很好,采光充足。如果房间太闷,我会在半夜胸闷气短,从噩梦中惊醒。青旅里挂着“平”“智”“爱”几个中文字,一幅巨大海报上拼接了一百多张AT沿路标识的照片。

深南爵士乐队在酒吧演出,大得吃不完的披萨饼,度假村的温泉和啤酒,篝火和星空,一队狐朋狗友相伴。大猩猩、19岁的加尔文、弗吉尼亚夫妇和我,穿上红橙黄绿的雨衣,青蓝紫的拖鞋,提着黑白灰的食物袋,走去镇上采购。主街两侧有招待徒步者的网吧、咖啡馆和会所,“大烟山早餐”,图书馆精致小巧,一个穿着徒步者衣服的老人坐在洗衣房外面拉着小提琴。

我们去邮局取补给包裹。加尔文把方方正正的白色美国邮政平价箱子拆开,把食物分类:每天都有几个能量棒、一包脱水面或是饭做晚餐、各式各样的零食。他的膝盖不舒服,膝盖外侧下部的抗震腺体因为在下坡时受压力过大而肿胀发炎,一动就疼。我跟加尔文说这种疼痛并不是伤筋动骨的大事,但是要保证休息+补充蛋白质+把腿抬高+冰敷+布洛芬,“让时间治愈一切”。

长距徒步,从某个层面上看,是许多个短距徒步相加的结果。而这些短距徒步的终点,就是补给地。我们在路上想着念着寄托着的,也无非是一顿丰盛的晚餐、一个遮雨的屋檐、一张舒服的床、可以洗三小时的热水澡、飘着洗衣粉香味的袜子、穿着人字拖window shopoing的惬意、酒足饭饱之后給家里打个电话或是更新一下博客的连结感。徒步帮助我们更好地体会这些平凡琐事的重要性,返还给我们孩童时代那简单的快乐。

离开热泉市,穿越法国河,河对岸幽暗的树林中,有些人仿佛长期寄居在破败的帐篷或吊床里,岸边隐秘处摆着生活必需品、零零散散的椅子、矿泉水和衣服。热泉市只有500多个常住居民,几乎都是依靠温泉和步道为生的旅游行业从业者。他们在大山里居住,却离农业和生产很遥远,生活水平非常低。我们在他们眼里,可能只是更高档的无业游民。徒步者的生活艰苦,然而苦中作乐,在“享受”和“承受”二者之间徘徊。我们不知道晚上在哪里歇脚、不知道明天身在何处、有时候要借助他人的力量、利用他人的资源。我们只是有“优越感”的流浪者而已,权且因为一点点的“情怀”和“理想”,仿佛和社会底层划清界限,但从外界看来,我们不过如此。其实也真的不过如此。流浪生活没有那么糟糕,徒步没有那么光鲜。天堂没有那么近,地狱也没有那么远。

在热泉市,我终于遇到了传说中的杰斯特——长距徒步大“导演”杰斯特!

自从2013年,我就开始看杰斯特的博客,在《尤吉指南》中读过他对装备、食物的见解,还买过他拍摄的PCT纪录片DVD。 PCT启程之后,我收到过杰斯特在脸书上的留言:小姑娘,我对你的徒步非常羡慕,好好享受吧。

杰斯特是爱尔兰人后裔,出身贫苦,和母亲相依为命,二十几岁的时候就中了长距徒步的毒。那时候他刚从波士顿大学电影专业毕业,可既没有家庭背景也没艺术天赋,跟大多数美国人一样,学费是贷款付的,毕业之后欠了一屁股债,大导演之路就此破灭。后来他做过木工、水管工、建筑工等七七八八的临时工作。杰斯特徒步PCT和CDT的时候都拍摄了“纪录片”,其实也就是徒步微电影,剪辑粗糙,制作低廉,我买了之后有些后悔。但电影之路的瑕疵不能掩盖他的真正才华:幽默。

杰斯特此行有备而来:拍摄AT纪录片。他他背了10磅重的摄影装备,包括机身、两个镜头、三脚架,腰包有我的背包一半大,背包看上去更让人生畏。可杰斯特是谁?老顽童!幽默大王!他怎能沦为这座大山的奴隶,必将化沉重为浆糊!他将计就计,做起了一个实验:在开始徒步的前几天,他隐瞒身份、藏好腿上“三重冠”的纹身,观察别人对他背包的反应。果然,有许多人看到了他的背包,以为他是新手,都主动上前当起了老师,“教我怎么徒步、怎么减轻负重”。 他把这些人的反应用相机录下来,甚至对他们进行“采访”:您认为我应该怎样徒步才够“专业”?要知道杰斯特可是三重冠、目前AT上我遇到过的最有资历的徒步者。

杰斯特的脑洞不止于此。他不算是严格的轻量化徒步者;甚至以自己曾经背过的东西为荣:风筝,绒毛玩具,兔子耳朵绒帽,水枪,荧光棒,夏威夷衬衫,飞盘,车牌,4磅的战士雕像……他的金句更是层出不穷:“千里之行,始于一个鸡块” “AT庇护所的礼节是:遵循无痕守则,携带一对耳罩” “我喜欢吃的食物常让我打屁,所以如果你带的东西我不喜欢吃,我会一直抱怨;但是如果你带的东西我喜欢吃,你会经常抱怨”,如此云云。

因杰斯特的AT纪录片需要有稳定的“主角”,所以他的徒步同伴非常固定,都是走得很快的长腿男:6尺6的高个子大哥、20岁的德国小伙“哈利波特”、不用登山杖的“笑话筐”。大猩猩、“气象员”和我加入了他们的队伍,一行7人,6男1女。杰斯特负责把我们关进冷笑话大冰箱,在我们捧腹的时候,出其不意举起单反,录下我们的镜头。哈利波特说,跟杰斯特在一起久了,已经训练出了镜头感,不该笑的时候绝对不能笑,铺垫工作要做好。

笑话筐,人如其名,语不惊人死不休,经常和杰斯特一唱一和,比美剧精彩得多,让我深深领会美式幽默的精髓,这两天竟然也能说上几个段子了。

哈利波特,德国小男孩,脑袋转得很快,小步子迈得很勤,除了有点口音之外,接收和吞吐笑话的能力已于美国人无异。

高个子大叔,最严肃正经,好心肠,走得最快。

气象员是笑容可掬的生物学家,已经受过一次大伤,回家疗养了一个星期,刚刚返回步道就遇到了我们。

和杰斯特一伙人爬了秃头山。上山时,我走在杰斯特后面,他虽然背负沉重,却步履轻盈。山顶收获颇丰:从顶峰远眺,层峦叠嶂,浩宇苍穹,大地之广阔尽收眼底。一堆人坐在山顶一望无边的草地上,叉开腿,咀嚼软糖熊和奶酪片,听风的声音。

“德州一家子”也到了秃头山顶,两个滑雪运动员妹妹没有休息,继续背负家人的使命,向前行走,抢占庇护所。我慢悠悠地下坡,在庇护所旁搭帐篷。

次日,一路飞奔,终于在中午赶到田纳西小城Erwin附近的著名青旅——乔尼大叔之家。可这间青旅名不副实:洗澡水不够热、架子床垫不舒服、房间里有臭屁虫、一进门就闻到狗骚味(也确实有一只狗在沙发上舔鸡鸡)。乔尼大叔本人脾气古怪,旅店其它工作人员也好像有人欠他们钱的模样,真是让人不想多待又不得不待着,因为青旅就在步道旁边,离城市却有一段距离。

乔尼大叔赚钱的方式有很多:他组织“徒步者快车”,把我们送进城里和他有关系的几家餐厅;交多一点钱,这些快车还可以把你送到步道前方的任意路口,你可以把背包放在旅店里,单日徒步从这些路口徒步返回旅店,名曰“slack-packing”(偷懒式徒步),然后当晚继续住旅店,房费照收……田纳西山中人民的生意头脑,不比纽约第五大道的银行家差多少。

在乔尼大叔这里没休息好,又不得不继续上路。天气预报不乐观,但是经过这一个月洗礼,我们当中已经没有谁还信任天气预报了。大猩猩留在了路上的第一个庇护所,我选择了继续前进,在雨势大起来之前把帐篷搭好了。这次在Erwin错过了的,我一定要做大马士革血债血偿。

傍晚在帐篷里写日志,帐篷外电闪雷鸣、狂风暴雨。雨滴重重地砸在帐篷上,就在离我不到十厘米的空间外肆虐。我绻在睡袋里,谈不上怡然自得,但起码有一个小小的避风港,一个阻隔我和大自然之间的屏障。《车轮上的瓦尔登湖》写道:

我意识到自然的美只存在于你跟它保持一段安全距离的时候。隔着车窗看日落,你能感受到的或许是浪漫、沉静、美好。而在湖上泛舟时看日落,你也许就得面对蚊子、风暴和寒冷了。当那个年少的我心醉于自然的美,只是因为我根本不认识真正的自然而已,根本没跟它相处过。当我在这段旅途上度过40天之后,我不再把“自然”和“自我”看成两个独立的个体了;“自我”就是自然,存活于树根、昆虫、动物、风暴中的自然。因为自然对我的存在不屑一顾,我也开始对自然无感。

半夜突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感觉帐篷随时都会被吹垮。好在我周围还有五六顶帐篷,大家有难同当。回想PCT上最难忘的经历,就是我、卡洛斯、装备婊一起塞进奶爸的帐篷,逃离山口的大风。不知在AT上,我是否还能找到这样的朋友,回望山脚的城市、下班高峰期的公路,大声说道:你看那华灯初上的公路,好像一条金色的蛇?

因为扎营后果惨烈,我打算不再重蹈覆辙,次日果断在下午三点抢占庇护所。所有的分段徒步者都乖乖地把庇护所里的位置让给了thru-hiker。徒步者有个无形的等级:通径徒步者最大,分段徒步者其次,周末和单日徒步者排最后。任何设施、步道奇迹、庇护所位置等资源都按这个约定俗成的“阶级”分配。

在半个小时之内,七八个哥们儿相继经过庇护所。他们只在这里吃顿饭,打算今晚夜行,冲顶娄安山。娄安是AT第三高峰,海拔超过六千英尺。这一堆人貌似比我提前二十几天出发,一路走一路玩,偶尔搞搞这种大动作。他们聊起了许多人,没一个是我认识的。我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进入了第一个“气泡”队伍的尾部。AT上每一大波徒步者聚集的现象,被称为“气泡”bubbles. 许多人会选择3/20、3/25、4/1、4/5这样的凑整时间出发,加之大家速度相近、都在类似的补给地和庇护所停留,容易产生争抢资源的现象。我一直避免陷进气泡里面,却可能已经进入第二个气泡的前端、第一个气泡的尾部。偶尔看到几个从来没见过的新人,多半是前方队伍落下来的、速度慢的、回家养伤的、在城里晃荡太久的。

一个戴眼镜的小哥抽出一对塑料“双子剑”,学着日本忍者,在庇护所附近的空地上挥舞,众人大笑。我感觉清冷而抽离,坐在长凳上按摩腿。这个气泡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暗语和笑料,只被他们体会过的经历和故事。我无法参与其中,也不想参与其中。而我又属于哪个气泡?我是否想要属于任何一个气泡?森林里的雾气越来越浓。我们都是独身上路、终究也要孤身走完这条路的人,不是吗?我为自己的自相矛盾感到气恼。我可能就是不喜欢这群人吧,然而他们跟奶爸、马克、杰斯特又有什么不同呢?

气泡们走后,我独坐在庇护所里,打量这里漆黑潮湿的木头。地上只有土和泥,但又隐隐约约能看到食物的残渣。供人睡觉的木板并不干净;庇护所角落放着一个扫把。我知道,我对庇护所的厌恶,来源于它的肮脏。它的肮脏是由人造成的。大地和土壤是干净的,而有人的地方便有污垢。我每天早上坐在睡袋里,翻转查看睡袋的每一寸缝纫、每一片羽毛,每到市镇时必须擦干净背包和帐篷,有时甚至会先清理装备、再清洗自己。我能忍受自己12天不洗澡,却无法忍受睡垫上有灰尘。又一次自相矛盾。

我是自然的一部分,我的装备是我自我认同的一部分,我的“清理程序”是我每天自我净化的一部分。我想像泥土一样干净或肮脏,像青草一样独立或连结,像风一样没有形状却安抚万物。这又是自相矛盾:若我还在歌颂自然,我就依然还不是它的一部分。我用崇拜的眼光看着它,说明我还没有成为它。

远方,一群和我一样、自愿参与“徒步”这个社会实验的人们,在别处纠结着他们的泥土和风,离群索居和水乳交融。庇护所门前有一棵没长新叶的枫树,树干粗糙笔直,成百上千的枝干从树的胸腔中,以各种角度挣扎地伸向天际,从不互相触碰。

老早就听杰斯特和巴尔的摩杰克聊过Over Mountain Shelter, 据说如果不在这间庇护所过夜的人都是疯子,因为它可以睡起码48人,庇护所直面山谷,加上满月和篝火,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成为不醉的李白。

娄安山顶有头两天落下地残雪,这大概是春天的最后一场雪吧?穿过停车场和公路,走向娄安高地,方圆几十里都是波澜的温柔山脊线。林线之上,同伴的位置一清二楚;近一个月的“林中漫步”,视线往往只有几十米,看不见拐弯之后的世界,少有柳暗花明。我坐在步道边,吃着自制的卷饼,大猩猩和哈利波特走上来搭讪。我们一起走去Over Mountain庇护所。

最后的一英里,午后阳光把舞蹈中的榉树林照亮,树木白色的手臂伸向大地和蓝天。绿草蹦出泥土,哈利波特的影子在几百米外融入树影之中。一个步道分岔口的路牌,指引Over Mountain庇护所,拐角处柳暗花明的一瞥,只见不远处的山腰上有一个木制大厂房,万绿从中一点烟火气。

谢谢你,春天。

下午三点赶到时,里面竟然只有几个熟人:杰斯特,长腿大叔,气象员,笑话桶,“蘑菇”姑娘。某人带了一只狗,大猩猩扔出飞盘,狗飞奔到树林边上,没追到飞盘,却被什么小动物勾去了魂。大猩猩转而放弃追狗,开始操心起生火。铅笔大小的小柴在最底下,指挥棒大小的木柴搭成圆锥状,留出缝隙。大猩猩用打火机点燃一溜干燥的树皮,用树皮去引燃小柴,小柴引燃圆锥。哈利波特在旁边添上几根铅笔柴。

“我要生出全世界最好看的火!”

没想到晚上八点,一队童子军涌进了庇护所。我觉得至少有一二十人。他们竟然在二楼地板上搭上帐篷,还带上了便携式马桶……同伴都已经进睡袋了,童子军的篝火夜宵才刚开始。大家艰难地尝试入睡,童子军们的声音越来越大,说说笑笑,有人竟然放起来了音乐。我索性从睡袋中爬起来,架起GoPro, 拍摄月夜延时摄影。还有人坐在火堆旁,篝火忽明忽暗,火苗在长曝光中划出晶亮的曲线。

昨晚我随口说了一句脚跟有点痛,高个子大叔表示有同感。“不过,我最讨厌有人说‘我痛’的时候,另外一个人接着说‘我也痛,比你更痛’,好像疼痛可以用来竞争似地。” 他补充道。

今天我就见着大叔面色凝重地坐在路边揉腿,一问,原来痛感蔓延到了整个小腿。好在我们离Kincora青旅不到两英里,下坡的时候我和大猩猩慢慢引路,时不时听见大叔在身后疼痛得叫唤。

到了青旅之后,大叔果断表示要在这里养伤起码两天。气象员和高个子大叔都是越野跑运动员,两个雷峰塔接连倒掉,我也开始提心吊胆了。

Kincora青旅是AT沿线最有名的青旅,并不因为它的硬件设施突出、或是多么干净明亮。恰恰相反:青旅内非常脏乱差,床铺好似从来没洗过,二楼的二十几个上下铺和零散的装备让人有密集恐惧症。一楼有狭窄的公共厨房、散落各地的咖啡杯和徒步书籍,几十本AT名册可以追述到90年代。门外有几个摇椅,还有人在柱子旁挂上了吊床。

杰斯特对Kincora情深意切,因为这是他20年前第一次徒步AT时最喜欢的青旅。青旅的主人叫Bob, 看上去已经有70多岁了。Bob组织的志愿者团队名叫“Bob’s People”, 鲍勃军团,他们跟弗吉尼亚(是的,我们快到弗吉尼亚了)的山野俱乐部合作,负责步道的修缮、改道,增进用户体验。杰斯特就是在鲍勃军团做义工的时候,跟Kincora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AT修建于20世纪20和30年代,那时候尚没有“之字形”路线的概念。沿途各州的山野俱乐部为了展现自己家乡的“风貌”,让单日徒步更加“有趣”,特地把步道选在了难度较高、风景最美的路段。近年来,南部的志愿者们开始修建“之字形”路线,减少了一些难度,同时也为步道总长度增加了一些英里数,以至于AT的距离每年都在增加,却没人抱怨。十年、二十年之后,AT的总距离从3500公里上升到4000公里,也是极有可能的。鲍勃军团就是这样的志愿者团队;如果没有他们,北田纳西、南弗吉尼亚的步道可能比现在陡峭许多,下雨天造成的步道侵蚀也会更严重。

跟救命的之字形路线相比,AT更多的是无厘头的上下坡、逢山必上的强迫症。比方说,步道沿着山脊侧切,下方有一个河谷。若是在PCT, 步道一定老老实实地贴在山腰上;而AT, 一定会绕到山顶、或是在山腰修一些不必要的上上下下的大坡,好让你对这段路终生难忘。这些“脑残上下坡“又名PUDS, pointless ups and downs (毫无意义的升降)。我常在步道上听到人们讨论线路:“接下来海拔变化如何?” “哦,PUDS而已。”

据说,各个州在修建AT的时候,都争相“做贡献”,越修越难。一方面是AT所在的路段变质岩很多,地表坚硬,挖不成舒服的土质路面,索性把步道引到已经巨石表面、或者象征性地挥动锄头,把大石头挖出来,上面用白油漆刷个条——看,多省事的工程,多壮观的AT!还有个理论更惊人:AT的计划者的确希望把美国东部穿针引线,修一条林间长廊;但是他们根本没想到,有一群疯子竟然愿意把这条长廊连起来走!1947年Earl Shaffer第一次通径徒步AT的时候,人们才惊呼:原来还可以这么玩!可惜,那时候AT的雏形已经定位成“陡,险,难”,幸亏几十年来沿线的35个户外俱乐部重新返修AT,才得以有今天我脚下的路。

我们搭车往返娄安市早餐和补给、帮栈道天使把陷进泥里的车推出来、从春雪进入炎热的夏阳、最终在Kincora青旅和其他徒步者集结,目光望向不远之处的AT重镇——大马士革。

徒步三年,里程碑和地标见了不少:中点、州界、重要城市、大本营,可没一个地方像大马士革一样让我神往。也许是它的名字充满了历史沧桑感和宗教意味。说来也巧,大马士革市就是世界长距徒步者心中的耶路撒冷和麦加。这不是一座简单的AT城市,它是Trail Days的举办地,被誉为“全世界对徒步者最友好的城市”。每年5月的第二个周末,一万五千人挤满了这座小城:新老AT徒步者,栈道天使,装备厂家,户外机构,志愿者,徒步者家属,媒体,游客,几千顶帐篷在市中心的大草坪上林立。如果说AT是美国亚文化的缩影,大马士革就是AT的心脏,Trail Days是全世界嬉皮士、自由人和瘾君子的节日。

田纳西的最后一日,气温升高到了30摄氏度,湿度近乎100%,走在林间的大蒸笼中,太阳没有直射,却汗如雨下。在Laurel’s Falls瀑布拍照,杰斯特戴上了他的兔耳朵,我黄雀在后。从瀑布绕道河边,竟然发现了好久不见的老伙计闪电。闪电在热泉养伤,现在后来居上,竟然追上来了。“别靠近小溪,我看到一条铜头蛇。” 闪电提醒我。

大猩猩好像食物中毒了,吐了好几次,下午脸色惨白地告诉我他得提前扎营。

我确认大猩猩安顿好之后,竟然也开始不舒服了。猛喝几口水,越来越眩晕、无力。我很明确地知道这是由于天热,出汗过多,离子失调。而我不煮热饭,少了很多补盐的机会,容易丧失电解质。AT至此,我几乎从不缺水,但电解质(尤其是氯化钠)却被忽视了。

我翻看食物袋:明天就到大马士革,包里只剩下几根甜的能量棒、几块大饼、一包奥利奥。

眉头紧皱时,哈利波特经过我瘫坐的大石头。

“你怎么了?” 

“我缺盐,你有啥咸的东西吗?”

 “啊哈,我不仅有咸的东西,我还有盐!”

哈利波特从背包里拿出小半升盐——竟然是商店里最常见的大食盐罐头!这孩子高中毕业,没有什么轻量化的新潮装备,却如此聪明谨慎地带了一大罐救命盐。我往密封袋里倒了一些盐,再拿出奥利奥,全新美食诞生:奥利奥蘸食用盐。哈利走后,我感觉太阳穴一激灵,头脑中的迷雾散开了,四肢又有了力气。

在南加州的沙漠里,我有次不得不舔背包上的盐渍,全靠“恶魔鱼”分享高电解质的泡腾片,才走出圣菲利佩大山的7道门。看来下次进城,得多买香肠、奶酪、牛肉干这种高盐食品,学着长腿大叔每天中午吃一包SPAM超咸火腿肠,应对东部的夏天。

在大马士革前夜,田纳西最北端的庇护所早已被占满,周围搭了花花绿绿十几顶帐篷。我朝着熟悉的声音奔去,是杰斯特、闪电、哈利波特和气象员。我本有意继续赶路,可一坐下来跟他们几个聊上天就没得完。我们憧憬着大马士革的奶昔,满大街的新老朋友,热水澡,晚餐,啤酒。

闪电拿出笔记本,画下今天中午经过的那满是涂鸦的庇护所。杰斯特把SPAM超咸香肠切成小块,放到爱达荷超咸土豆泥中搅拌。蘑菇姑娘在翻看AWOL指南上大马士革的设施:冰激凌、洗衣店、大型超市。哈利波特在火堆旁看一本很厚的纸质小说。灰熊大爷的右腿膝盖下侧都是假肢,我和他在步道第100英里处左右相遇,没想到走到400多英里后,他依然在我的“气泡”中……

杰斯特一边嚼着晚餐,一边道出振聋发聩的“杰式哲学”:“”We always get where we’re going. Because at the end of the day, wherever we are is where we were going.” (我们总是能到我们想到的地方,因为最终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其实就是最初那个我们要去的地方。)

吾心安处是吾乡。还是中文利索!

我感谢AT在第一个月奉献给我的一切,我也庆幸自己在走了这么多路之后,能依然保留那份憧憬和期待。在山顶上,我列下了一串长长地名字,要留到“圣城”一一联系;这些人包括我的家人、老师、领队、CT和PCT的徒步战友、同学。他们有的人还在路上,有的人每天刷电脑关注我的消息,有的人已经许久未联系,也许对我的徒步毫不知情。我突然想一一感谢他们,间接或直接地把我带到了这里。

我想留在这一刻,留在这个春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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